导图社区 计量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计量专业实务,测量数据处理,计量综合知识,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
编辑于2024-09-30 09:09:56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
1.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
1.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监督管理
1.1. 计量立法的宗旨和调整范围
1.1.1. 计量立法的宗旨
计量立法的宗旨: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1.1.2. 《计量法》的调整范围
1.2. 我国计量法规的组成
计量法规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 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
1.2.1. 计量法律
《计量法》
1.2.2. 计量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
1.2.3. 计量规章
1.3. 计量监督管理的体制
1.3.1. 计量监督管理的概念
计量监督是计量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是指计量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形式,它体现国家与地方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在计量监督中的关系。 军队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必须执行《国防计量监督管理各例》,军队的计量工作,按照《军队计量条例》实施。
1.3.2. 我国计量监督管理体系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3.3. 我国计量技术机构体系
我国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包括两种: 1、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2、依法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授权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
1.4.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1.4.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成
1.4.2.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责
1.4.3.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行为准则
1.4.4.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1.5. 计量授权的管理
1.5.1. 计量授权概述
1.5.2. 计量授权的形式
1.5.3. 计量授权的条件
1.5.4. 计量授权的考核
1.5.5. 被计量授权单位的职责
1.5.6. 计量授权的监督管理
1.6. 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治管理
1.6.1. 计量基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
计量基准是计量基准器具(国家计量基准)的简称,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1.6.2. 计量标准的建立和法制管理
计量标准是计量标准器具的简称,是指准确度等级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都要经依法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开展量值传递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 环境条件及设施 人员 文件集 计量标准测量能力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 部门计量标准
1.6.3. 标准物质的法制管理
1.7. 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
1.7.1. 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的原则
计量器具的检定
计量检定是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的原则
实施计量检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2、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要求进行。 3、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4、检定结果必须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 5、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质。
1.7.2.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和实施
强制检定的范围包括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由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明确需强制检定的范围。 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制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或限期使用; 进行周期检定。 强制检定的特点: 由计量行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固定检定关系,定点送检; 按规定登记
1.7.3.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和实施
对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省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对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也是应该检定的,不过其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可以由企业自行确定。
1.7.4. 计量仲裁检定的实施和管理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1.7.5. 计量检定印、证的管理
计量检定印、证的种类
检定证书
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不合格通知书)
检定合格证
检定合格印
注销印
计量检定印、证的管理
1.7.6. 计量检定和校准人员的管理
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建标单位应当为每项计量标准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
1.7.7. 注册计量师的管理
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科目: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1.7.8. 计量器具产品的法制管理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制造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遵守《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凡是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型式批准。
进口计量器具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1.7.9. 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检验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1.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及资质认定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认证的内容:设备性能、工作环境和人员操作技能、管理制度 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延续需要在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1.7.11. 计量法律责任
《计量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3种: 行政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2. 计量技术规范及国际计量规范
2.1. 计量技术规范的范围及其分类
2.1.1. 计量技术规范的范围
计量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计量校准规范,以及通用计量名词术语、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等技术文件。
2.1.2. 计量技术规范的分类
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检定规程分为3类: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结果处理、检定周期 专业分类: 长度、力学、声学、温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化学、光学等。
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检定系统表只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一种。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
其他计量技术规范
通用计量技术规范
专用计量技术规范
2.1.3. 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号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JJG2
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2.2. 计量技术规范的应用
2.2.1. 计量检定规程的应用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器具依法实施管理,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国家实施强制检定 非强制检定,由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实施
贸易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官方活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用于医疗、药品制造和试验的计量器具的检定
环境保护、劳动防护和预防事故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公路交通监视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其他方面计量器具的检定
2.2.2.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应用
2.2.3.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的应用
2.2.4. 其他计量技术规范的应用
2.3. 国际和区域计量组织
2.3.1. 《米制公约》组织
2.3.2.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2.3.3. 国际计量测试联合会
2.3.4. 亚太计量规划组织
2.3.5. 亚太法制计量论坛
2.3.6. 欧亚计量合作组织
2.4. 国际计量规范
2.4.1. 国际计量规范类型
国际建议-OIML R
国际文件-OIML D
国际指南-OIML G
词汇-OIML V
2.4.2. 采用国际计量规范的原则
2.5. 国际计量互认
2.5.1. CIPM MRA
2.5.2. 《BIPM、OIML、ILAC、ISO对计量溯源性的联合声明》
国际计量局(BIPM)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2.5.3.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OIML证书)互认制度
2. 计量综合知识
2.1. 量和单位
2.1.1. 量和量值
量
量(quantity)是指“现象、物体或物质的特性,其大小可用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表示”。 一般概念的量、特定量。 序量(ordinal quantity)是由约定测量程序定义的、与同类的其他量可按大小排序的量。序量只能写入经验关系式,不具有计量单位或量纲。 定义的量是指标量,对于各分量是标量的向量,也可以认为是量。 按学科分类,有物理量、化学量、生物量。 按基本类型,有基本量、导出量。 量的符号应执行国家标准《量和单位》。
量值
量值(quantity value)全称为量的值,是指“用数和参照对象一起表示的量的大小”。 量值一定是有量有值的,有值无量的是数值。
2.1.2. 量制、量纲和量纲为一的量
量制
量制(system of quantities)是指“彼此之间由非矛盾方程联系起来的一组量”。 量制是在科学领域中约定选取的基本两和与之存在确定关系的导出量的特定组合。
量纲
量纲(dimension of a quantity)是指“给定量与量制中各基本量的一种依从关系,它用与基本量相应的因子的幂的乘积去掉所有数字因子后的部分表示”。 在国际量制中,基本量有: 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发光强度。 导出量的量纲的约定符号是由该导出量定义的基本量量纲的幂的乘积表示。 量纲仅表示量的构成,不表示量的性质。同类量具有相同的量纲,但具有相同量纲的量不一定是同类量。 量纲法则:如果一个量的表达式正确,则其等号两边的量纲必然相同。
量纲为一的量
量纲为一的量(quantity of dimension one),又称为无量纲量(dimensionless quantity),是指“在其量纲表达式中与基本量对应的因子的指数均为零的量”。
2.1.3. 计量单位和单位制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又称测量单位,是指“根据约定定义和采用的标准,任何其他同类量可与其比较使两个量之比用一个数表示”。 基本单位(base unit)是指“对于基本量,约定采用的计量单位”。 在每个一贯单位制中,每个基本量只有一个基本单位。 国际单位制中,共有7个基本单位: 米、千克、秒、安培、开尔文、摩尔、坎德拉 导出单位(derived unit)是指“导出量的计量单位”。 一贯导出单位(coherent derived unit)是指“对于给定量制和选定的一组基本单位,由比例因子为1的基本单位的幂的乘积表示的导出单位”。 倍数单位(multiple of a unit)是指“给定计量单位乘以大于1的整数得到的计量单位”。 分数单位(submultiple of a unit)是指“给定计量单位除以大于1的整数得到的计量单位”。 制外计量单位(off-system measurement unit),又称制外测量单位,简称制外单位,是指“不属于给定单位制的计量单位”。
基本单位
导出单位
一贯导出单位
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
制外单位
单位制和国际单位制(SI)
单位制
单位制(system of unit),计量单位制,是指“对于给定量制的一组基本单位、导出单位、其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及使用这些单位的规则”。
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SI),是指“有国际计量大会(CGPM)批准采用的基于国际量制的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是一种十进制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的具体构成: SI基本单位 SI导出单位 SI单位的倍数和分数单位
2.1.4. 国际单位制(SI)单位
SI基本单位
子主题
SI导出单位
子主题
子主题
子主题
2.1.5.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概述
法定计量单位是指“国家法律、法规使用的计量单位”。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由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组成。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的适用范围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要求
法定计量单位的实施意义
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重要决策 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改革开放的需要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特点
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
《GB/T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T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 3102 量和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
44个单位名称: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7个 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21个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16个
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规则
2.2. 测量、计量
2.2.1. 测量
测量概述
测量(measurement)就是“通过实验获得并可合理赋予某量一个或多个量值的过程”。 测量活动是一个过程。 过程是指“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测量过程的3个要素:输入、测量活动、输出。 测量原理(measurement principle)是指“用作测量基础的现象”。 测量方法(measurement method)是指“对测量过程中使用的操作所给出的逻辑性安排的一般性描述”。 测量程序(measurement procedure)是指“根据一种或多种测量原理及给定的测量方法,在测量模型和获得测量结果所需计算的基础上,对测量所做的详细描述”。 测量原理、测量方法、测量程序是实施测量时所需的3个重要因素。 测量结果是测量过程的输出,是经过测量所得到的被测量的值。完整的测量结果应到包括有关测量不确定度信息,必要时还应说明有关影响量的取值要求。
测量方法
直接测量和间接测量
基本测量法和定义测量法
直接比较测量法和替代测量法
微差测量法和符合测量法
补偿测量法和零值测量法
测量资源
测量人员
测量仪器及其配套设备
环境条件及设施
测量方法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以及有关文件
2.2.2. 计量
计量概述
计量(metrology)是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计量的特点
准确性
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接近程度。
一致性
计量一致性包括计量单位统一和单位量值一致。 量值一致是指量值在一定不确定度内的一致,即测量结果应是可重复、可再现、可比较的。
溯源性
溯源性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量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
法制性
计量由政府纳入法制管理。
计量的分类
法制计量
法制计量(legal metrology)是指“为满足法定要求,由有资格的机构进行的涉及测量、测量单位、测量仪器、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的计量活动”。 法制计量的领域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法制计量的主要内容是: 计量立法 统一计量单位 测量方法、计量器具和测量结果的控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测量实验室管理
科学计量
科学计量是指基础性、探索性、先进性的计量科学研究。
工业计量
工业计量是指工业、工程及其他产业在内的生产企业中的实用计量。
2.2.3. 计量学
计量学概述
计量学(metrology)是“测量及其应用的科学”。
计量学的范围
几何量计量(长度计量)
热学计量
力学计量
电磁学计量
电子学计量
时间频率计量
电离辐射计量
声学计量
光学计量
化学计量
2.2.4. 计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计量与科学技术
计量与先进制造
计量与农业生产
计量与民生
计量与经济贸易
计量与环境保护
计量与节约能源资源
计量与大数据
计量与国防建设
计量与文化体育
2.3. 测量结果
2.3.1. 被测量及影响量
被测量
被测量(measurand)是指“拟测量的量”。
影响量
影响量(influence quantity)是指“在直接测量中不影响实际被测的量、但会影响示指与测量结果之间关系的量”。
2.3.2. 量的真值和约定量值
量的真值
量的真值(true quantity value)简称真值,是指“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
约定量值
约定量值(conventional quantity value)又称量的约定值,简称约定值,是指“对于给定目的,由协议赋予某量的量值”。
2.3.3. 测量结果和测得的量值
测量结果
测量结果(measurement result)是指“与其他有用的相关信息一起赋予被测量的一组量值”。
测得的量值
测得的量值(measured quantity value)又称量的测得值,简称测得值,是指“代表测量结果的量值”。
2.3.4. 描述测量结果的术语
测量误差
测量误差(measurement error)定义为“测得的量值减去参考值”,实际工作中测量误差又简称误差。 测量误差包括系统测量误差和随机测量误差两种类型。 系统测量误差(systematic measurement error)简称系统误差,是指“在重复测量中保持不变或按可预见方式变化的测量误差的分量”。 随机测量误差(random measurement error)简称随机误差,是指“在重复测量中按不可预见方式变化的测量误差的分量”。 修正(correction)是指“对估计的系统误差的补偿”。
测量准确度、测量正确度和测量精密度
测量准确度
测量准确度(measurement accuracy)简称准确度,是指“被测量的测得值与其真值间的一致程度”。 测量准确度是一个概念性术语,不是一个定量表示的量,不能给出有数字的量值。
测量正确度
测量正确度(measurement trueness)简称正确度,是指“无穷多次重复测量所得量值的平均值与一个参考量值间的一致程度”。 测量正确度是一个概念性术语,不能用数值表示。 测量正确度与系统测量误差有关,与随机测量误差无关。
测量精密度
测量精密度(measurement precision)简称精密度,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指或测得间的一致程度”。 测量精密度通常用不精密程度以数字形式表示。 期间测量精密度(intermediate measurement precision)简称期间精密度,是指“在一组期间精密度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测量重复性和测量复现性
测量重复性
测量重复性(measurement repeatability)简称重复性,是指“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测量复现性
测量复现性(measurement reproducibility)简称复现性,是指“在复现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测量不确定度
测量不确定度(measurement uncertainty)简称不确定度,是指“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测量不确定度是说明被测量的测得值分散性的参数,不说明测得值是否接近真值。 不同场合下不确定度术语表述不同,带形容词的测量不确定度,用于不同场合下对测量结果的定量描述。
标准不确定度
标准不确定度(standard uncertainty)是指“以标准偏差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combined standard uncertainty)是指“由在一个测量模型中各输入量的标准测量不确定度获得的输出量的标准测量不确定度”。
扩展不确定度
扩展不确定度(expanded uncertainty)是指“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与一个大于1的数字因子的乘积”。
定义的不确定度
定义的不确定度(definitional uncertainty)是指“由于被测量定义中细节量有限所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instrumenta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简称仪器不确定度,是指“由所用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
零的测量不确定度
零的测量不确定度(nul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是指“规定的测得值为零时的测量不确定度”。
2.4. 测量仪器及其特性
2.4.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及其作用
测量仪器(measuring instrument)是指“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在我国有关计量法律、法规中,测量仪器被称为计量器具。
实物量具、测量系统、测量设备和测量链
实物量具
实物量具(material measure)是“具有所赋量值,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一个或多个量值的测量仪器”。
测量系统
测量系统(measuring system)是指“一套组装的并适用于特定量在规定区间内给出测得值信息的一台或多台测量仪器,通常还包括其他装置,诸如试剂和电源”。
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measuring equipment)是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须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或其组合”。
测量链
测量链(measuring chain)是指“从敏感器到输出单元构成的单一信号通道测量系统中的单元系列”。
测量仪器的分类
指示式测量仪器
显示式测量仪器
记录式测量仪器
测量传感器、敏感器和检测器
测量传感器
测量传感器(measuring transducer)是指“用于测量的,提供与输入量有确定关系的输出量的器件或器具”。
敏感器
敏感器(sensor)又称敏感元件,是指“测量系统中直接受带有被测量的现象、物体或物质作用的测量系统的元件”。 敏感器为直接测量的元件。
检测器
检测器(detector)是指“当超过关联量的阈值时,指示存在某种现象、物体或物质的装置或物质”。 测试器是定性指示的。
显示器、记录器、指示器和测量仪器的标尺
测量系统的调整和零位调整
测量系统的调整(adjustment of a measuring system)简称调整,是指“为使测量系统提供相应于给定被测量值的指定示指,在测量系统上进行的一组操作”。 测量系统的零位调整(zero adjustment of a measuring system)简称零位调整,是指“为使测量系统提供相应于被测量为零值的零示指,对测量系统进行的调整”。
2.4.2. 测量仪器的特性
示指、示指区间、标称量值、标称示指区间、标称示指区间的量程和测量区间
示指
示指(indication)是指“由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给出的量值”。
示指区间
示指区间(indication interval)是指“极限示指界限内的一组量值”。 示指范围(range of indication)
标称量值
标称量值(norminal quantity value)简称标称值,是指“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特征量的经化整的值或近似值,以便为适当使用提供指导”。
标称示指区间
标称示指区间(norminal indication interval)简称标称区间,是指“当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调节到特定位置时获得并用于指明该位置的、化整或近似的极限示指所界定的一组量值”。 标称范围(norminal range)
标称示指区间的量程
测量区间
测量区间(measuring interval)又称工作区间,是指“在规定条件下,由具有一定的仪器不确定度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能够测量出的一组同类量的量值”,常被称为“测量范围(measuring range)”,有时也称为“工作范围”。
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
响应特性
响应特性(response characteristic)是指“测量传感器、敏感器或测量仪器的响应随激励或某种其他影响因素变化的特性”。 激励-响应的关系特性是最基本的响应特性,也称为输入输出响应。 响应特性根据时间相关,分为静态响应特性、动态响应特性。
测量系统的灵敏度
测量系统的灵敏度(sensitivity of a measuring system)简称灵敏度,是指“测量系统的示指变化除以相应的被测量值变化所得的商”。
测量系统的选择性
测量系统的选择性(selectivity of a measuring system)简称选择性,是指“测量系统按规定的测量程序使用并提供一个或多个被测量的测得值时,使每个被测量的值与其他被测量或所研究的现象、物体或物质中的其他量无关的特性”。
阶跃响应时间
阶跃响应时间(step response time)是指“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量值在两个规定常量值之间发生突然变化的瞬间,到与相应示指达到其最终稳定值的规定极限内时的瞬间,这两者间的持续时间”。
分辨力
分辨力(resolution)是指“引起相应示值产生可觉察到变化的被测量的最小变化”。
显示装置的分辨力
显示装置的分辨力(resolution of a displaying device)是指“能有效辨别的显示示指间的最小差值”。
鉴别阈
鉴别阈(discrimination threshold)是指“引起相应示指不可检测到变化的被测量值的最大变化”。
死区
死区(dead band)是指“当被测量值双向变化时,相应示指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变化的最大区间”。
检出限
检出限(detection limit)是指“由给定测量程序获得的测得的量值,其声称的物质成分不存在的误判概率为b,声称物质成分存在的误判概率为a”。
测量仪器的稳定性
测量仪器的稳定性(stability of a measurement instrument)简称稳定性,是指“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仪器漂移
仪器漂移(instrument drift)是指“由于测量仪器计量特性的变化引起的示指在一段时间内的连续或增量变化”。
示指误差
示指误差(error of indication)是指“测量仪器示指与对应输入量的参考量之差”。
引用误差
引用误差(fiducial error)是指“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误差除以仪器的特定值”。 特定值一般称为引用值,可以是仪器的量程,也可以是下限为零的标称范围或测量范围的上限等。
固有误差
固有误差(intrinsic error)是指“在参考条件下确定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误差”。
仪器偏移
仪器偏移(instrument bias)是指“重复测量示指的平均值减去参考量值”。
影响量引起的变差
影响量引起的变差(variation due to an influence quantity)是指“当影响量依次呈现两个不同的量值时,给定测得值的示值差或实物量具提供的量值差”。
基值测量误差
基值测量误差(datum measurement error)是指“在规定的测得值上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测量误差”。
零值误差
零值误差(zero error)是指“测得值为零值时的基值测量误差”。 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零位特指所要测量的量为零值时的示指,它不是测得值的概念。
零的测量不确定度
零的测量不确定度(null measurement uncertainty)是指“规定的测得值为零时的测量不确定度”。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instrument measurement uncertainty)简称仪器不确定度,是指“由所用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
最大允许测量误差
最大允许测量误差(maximum permissible measurement errors)简称最大允许误差,也被称为误差限,是指“对给定的测量、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由规范或规程所允许的,相对于已知参考量的测量误差的极限值”。
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accuracy class)是指“在规定工作条件下,符合规定的计量要求,使测量误差或仪器不确定度保持在规定极限内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等级或级别”。 级对应于最大允许误差的规定,是对示指误差的要求; 等对应于测量不确定度极限值的规定。
测量仪器的使用条件
参考工作条件
参考工作条件(reference operating condition)简称参考条件,是指“为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性能评价或测量结果的相互比较而规定的工作条件”。
额定工作条件
额定工作条件(rated operating condition)是指“为使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按设计性能工作,在测量时必须满足的工作条件”。
极限工作条件
极限工作条件(limited operating condition)是指“为使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规定的计量特性不受损害也不降低,其后仍可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工作,所能承受的极端工作条件”。
稳态工作条件
稳态工作条件(steady state operating condition)是指“为使由校准所建立的关系保持有效,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工作条件,即使被测量随时间变化”。
2.5. 测量标准
2.5.1. 测量标准概述
测量标准的含义
测量标准(measurement standard, etalon)是指“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定义的参照对象”。
测量标准的分类和应用
《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国际测量标准
国家测量标准
原级测量标准
次级测量标准
参考测量标准
工作测量标准
搬运式测量标准
传递测量装置
标准物质
有证标准物质
测量标准的作用和管理
《计量法》规定,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
2.5.2.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
量值传递与溯源性的含义
量值传递(dissemination of the value of quantity)是指“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 计量溯源性(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是指“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在我国,量值传递关系和量值溯源关系用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来表示。《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 工作计量器具可能会有新的产品或不同的名称,在检定系统表中不可能全部列出。对未列入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工作计量器具,必要时可根据其被测量、测量范围和工作原理,参考相应检定系统表中列出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测量范围和工作原理,确定适合的量值传递途径。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关系
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是同一过程的两种不同的表达。 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逐级传递。 量值溯源是自下而上的溯源行为。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必要性
2.5.3. 计量基准
计量基准的含义
计量基准,又称为国家计量基准,是经国家决定承认,在一个国家内作为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值的依据。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规定,计量基准必须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后,方可正式使用。
计量基准的地位和作用
计量基准是一个国家量值的源头。
计量基准的管理
2.5.4. 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的含义
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或校准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测量标准。 计量标准的准确度应高于被检定或校准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凡不用于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而只用于日常测量的计量器具,不管准确度多高,都称为工作计量器具,不能称为计量标准。 《计量法》规定,凡是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必须依法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开展量值传递。
计量标准的地位和作用
计量标准的分级和应用
我国对最高等级计量标准和其他等级计量标准的管理方式不同。
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复查
计量标准的考核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与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级的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才能在单位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
计量标准的复查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为5年,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持证单位应向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复查考核。
2.5.5. 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的特点、分级和作用
标准物质的含义
标准物质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的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按照《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属于计量器具的范畴。 标准物质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1、具有量值准确性; 2、用于测量的目的。 标准物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级别。
标准物质的种类、定级和管理
标准物质定级的主要依据是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稳定性、均匀性和准确性。
2.6. 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
2.6.1. 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JJF 1069-2012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GB/T 27025-201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 17025:2017)》
2.6.2. 检定、校准、检测工作公正性的要求
计量技术机构的公正性要求主要表现现在两个方面: 1、要求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质量不受任何内部或外部的压力和诱惑的影响。 2、要求计量技术机构不参与任何影响公正性和职业道德的活动。
2.6.3. 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管理体系文件是计量技术机构所建立的管理体系的文件化的载体。
质量方针和总体目标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
记录控制
2.6.4. 资源的配置和管理
决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和检测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资源有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测量设备及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
人员
设施和环境条件
1、环境条件控制 对影响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如果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者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机构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2、实验室设备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同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对影响检定,校准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
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有以下要求: 1、设备配置 2、设备性能 3、设备使用 4、设备记录 5、设备管理
2.6.5. 计量标准、测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实施
测量设备量值溯源的实施
计量标准量值溯源的实施
标准物质量值溯源的实施
期间审查
2.6.6.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要求、标书、合同的评审
服务顾客
2.6.7. 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基本要求
机构应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在其授权内的所有检定、校准和检测。
方法的选择
开展计量检定时机构必须使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则可使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检定规程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开展校准时机构应使用满足顾客需要的对所进行的校准,适宜的国家校准规范。
机构指定的方法
非标准的方法
在校准规范,检测技术规范或标准中未包含的方法称非标准方法。 如果必须使用非标准方法,应理解顾客的要求,明确校准或检测的目的,并征得顾客的同意,所制定的方法在使用前应经适当的确认了。
方法的确认
校准和测量能力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JJF 1059-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数据控制
2.6.8. 检定、校准和检测物品的处置
2.6.9. 检定、校准和检测中抽样的控制
2.6.10. 检定、校准和检测质量的保证
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控制
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控制
计量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实施
质量控制数据的分析
2.6.11. 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
机构应按规定的期限保存原始记录。 记录应包括负责抽样的人员、各项检定、校准和检测的执行人员和结果核验人员的签名。 记录能按照特定的任务分类识别。
2.6.12. 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报告
机构进行检定工作,必须按《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机构进行校准工作,应出具校准证书,并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的规定。
2.6.13.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计量技术机构应具有当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或工作结果,不符合管理体系的要求或顾客同意的要求时,应执行的政策和程序。
2.6.14.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实施
2.6.15.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是指“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是指为消除潜在不符合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7. 计量安全防护
2.7.1. 计量安全防护的定义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收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辩识就是认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7.2. 计量安全防护的基本方法和要点
计量工作的特点
计量工作的特点: 计量涉及的专业面广; 计量要求的环境条件严格; 计量标准及其配套设备价格昂贵; 计量所依据的方法由法规性文件加以控制。
计量安全防护的基本方法
计量安全防护的要点
2.7.3. 影响计量人员或仪器设备安全的危险源分析及防护措施
恒温环境
环境空间
机械伤害
用电安全
化学毒物安全
消防安全
辐射安全
2.7.4. 开展现场检定、校准、检测时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
2.7.5. 计量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制度
防盗
防水
防火、防爆
防毒
安全用电
2.7.6. 事故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建立规章制度和加强人员教育
建立安全监测和报警机制
建立应急预案及相关设施
2.8. 职业道德教育
2.8.1. 道德和职业道德
道德和职业道德的概念
职业道德,是指一定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是人们在本职工作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职业道德的作用
职业道德的特点
2.8.2.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特点
注册计量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依法办事
客观公正
严谨细致
诚实守信
服务热情
团队合作
不断进取
勇于创新
3. 测量数据处理
3.1. 测量误差的处理与评价
3.1.1. 系统误差的发现和减小系统误差影响的方法
系统误差的发现
确定的规律变化说明测量结果中存在可变的系统误差。
减小系统误差影响的方法
采用修正的方法
采用在实验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或消除一切产生系统误差因素的方法
选择使系统误差抵消而不会代入测得值中的测量方法
恒定系统消除误差法
异号法
交换法
替代法
可变系统消除误差法
用对称测量法消除线性系统误差
用半周期偶数测量法消除周期性系统误差
修正系统误差影响的方法
在原测得值上加修正值
对原测得值乘修正因子
3.1.2. 用实验标准偏差估计随机误差影响的方法
几种常用的实验标准偏差的估计方法
贝塞尔公式法
极差法
较差法
3.1.3. 算数平均值及其实验标准偏差的计算
算数平均值的计算
算数平均值实验标准偏差的计算
当用算术平均值作为被测量的估计值时,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就是用A类评定得到的由重复性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
算数平均值的应用
当用算术平均值作为被测量的估计值时,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就是用A类评测得到的,由重复性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
3.1.4. 异常值的判别和剔除
什么是异常值
异常值(abnormal value)通常是指测量中,因测量条件、测量仪器或人员操作等出现异常得到的不正常的测量结果。
判别异常值常用的统计方法
拉依达准则
格拉布斯准则
狄克逊准则
3.1.5. 测量重复性和测量复现性的评定
测量重复性评定
重复性测量条件是指相同的计量程序,相同的观测者,在相同的条件下使用相同的计量标准,在相同的地点短时间内重复测量。
测量复现性评定
3.1.6. 加权算术平均值及其实验标准偏差和标准不确定度的计算方法
加权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
加权算术平均值(weighted arithmetic average)简称加权平均值。
加权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和标准不确定度的计算
3.1.7. 计量器具误差的表示与评定
最大允许误差的表示形式
最大允许误差(maximum permissible errors)是给定测量仪器的规程或规范所允许的示值误差的极限值。 最大允许误差可以用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引用误差或它们的组合形式表示。
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评定
3.2.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
3.3. 测量结果的处理和报告
4. 计量专业实务
4.1. 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
4.2. 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4.3. 计量标准的建立、考核及使用
4.4. 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编写和使用
4.5. 对比和测量审核的实施
4.6. 期间核查的实施
4.7. 型式评价的实施
4.8. 计量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