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军工四证的申请
军工资质,是国家和军队为规范引导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建立的一种规范的准入制度,也是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要求和门槛。从数量上,军工准入资质共有“四证”“一备案”,分别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简称“保密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简称“承制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简称“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目录》(简称“备案目录”)。
产品特殊过程确认的方法及注意事项,特殊过程是指那些不能通过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过程。识别和分析特殊过程对于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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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四证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C-2017) (有效期3年)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 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 3、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6、企业应有相关装备主管部门或军事代表机构出具推荐意见书; 7、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8、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产品实现流程图、主要设备一览表。
基本申请材料
1、申请书及认证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5、产品实现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图); 6、主要设备一览表; 7、装备主管部门或军事代表机构出具推荐意见书; 8、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 (有效期5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报告); 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6、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中国科学院、军工集团公司(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涉密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7、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有效期5年)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保密资格证书;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6、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7、近五年内承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证明材料; 8、土地使用证明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场所的租赁合同。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A类/B类) (有效期5年)
A类军队专用 1、企业成立满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B类军民融合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 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法人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质量管理证明材料; 5、财务资金状况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证明材料; 7、保密管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