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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5-02-03 20:33:2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非合同的资产和负债不属于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概述和分类
金融资产概述
金融资产的概念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 (1)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例如,企业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贷款等,属于金融资产;预付账款因其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商品或服务,不是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不属于金融资产。 (2)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例如,企业持有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等。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金融资产的范围
不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包括: (1)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外能够形成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2)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是指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比如特定区域的地震损失指数、特定城市的气温指数等)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与对市场因素变化预期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例如,某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一项将来买入债券的远期合同,就不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将来购买债券所需的现金。 (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例如,利率互换可能涉及合同到期前多个结算日期。企业核算衍生工具时,需要设置“衍生工具”科目,此会计科目属于共同类,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资产,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负债。衍生工具不属于权益工具,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类。金融资产一般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保证收益最大化) 此处的“出售”应当是满足会计终止确认条件下的金融资产出售行为,如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其他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此处可以狭义地理解为仅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则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其他业务模式。例如,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决策并对其进行管理
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下简称“SPPI测试”)
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根据经济业务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第一步:分析该项金融工具属于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还是衍生工具投资。这里需要站在发行方的角度进行分析,即发行方应将该项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如果是衍生工具投资(购入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等),则直接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第三类金融资产”)。 第二步:如果属于权益工具投资,分析是否为交易目的而持有,如果是,则将其分类为“第三类金融资产”;如果不是,则需进一步分析是否可以将该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第二类金融资产”),企业如果指定,则属于“第二类金融资产”,企业如果不指定,则属于“第三类金融资产”。 第三步:如果属于债务工具投资,需要进行合同现金流量测试(以下简称“SPPI测试”),如果不能通过“SPPI测试”,则属于“第三类金融资产”; 如果可以通过“SPPI测试”,企业需要对持有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评估,对于业务模式1和业务模式2还需要分析企业管理层是否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以减少会计计量的错配 如果是,则属于“第三类金融资产”,如果不是,业务模式1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2属于“第二类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投资的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测试)
债权投资、应收账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SPPI测试)
其他债权投资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面以外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的分类
权益工具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评估一般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即无法通过SPPI测试),因此,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例如,企业持有股票。 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此内容在“企业合并”部分讲解),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的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 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概念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权益工具是针对发行方而言的,而权益工具投资是针对投资方而言的。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发行方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 (2)不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本质属于金融负债);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固定换固定”)。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基本原则
根据经济业务判断金融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1)从各自的基本定义判断,负债未来需要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权益无须偿还本金及利息。 (2)如果第一条无法准确判断,则需要看发行方是否有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如果有则属于金融负债(此条判断最为直接)。例如,因赊购产生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3)如果第二条无法直接判断,则需要看发行方是否存在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如果有则属于金融负债。 考试时常见案例包括: ①股利推动(或制动)机制,如果企业能够避免派发普通股股利则属于权益工具,否则属于金融负债。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发放股利由发行方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则股利是累积股利还是非累积股利本身均不会影响该金融工具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②合同约定赎回条款,如果企业能够避免赎回(例如,可以无限期递延,即没有支付本金的义务)属于权益工具,否则属于金融负债。 (4)如果第三条仍无法判断,则需要看发行方是否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此情况属于现金的替代品,属于金融负债,具体原因上面已经阐述,此处不再赘述。 (5)以上四条均不能确定,需要看发行方是否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如果不符合“固定换固定”则属于金融负债,符合则属于权益工具。
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不能无条件避免的赎回
即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此金融工具
强制付息
即金融工具发行方被要求强制支付利息
间接合同义务
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以下简称“间接义务”) 实务中,相关合同可能包含利率跳升或票息递增等特征,此时企业需要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发行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间接义务。若跳升次数有限、有最高票息限制(即“封顶”)且封顶利率未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或者跳升总幅度较小且封顶利率未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利率水平,可能不构成间接义务。反之,可能构成间接义务。
不受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判断一项金融工具是划分为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不受下列因 素的影响: ①以前实施分配的情况。 ②未来实施分配的意向。 ③相关金融工具如果没有发放股利对发行方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④发行方未分配利润等可供分配权益的金额。 ⑤发行方对一段期间内的损益的预期。 ⑥发行方是否有能力影响其当期损益
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
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
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 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或有结算条款
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指是否通过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或者是否以其他导致该金融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如股价指数、消费价格指数变动,利率或税法变动,发行方未来收入、净收益或债务权益比率等)的发生或不发生(或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结果)来确定的金融工具。
分类为金融负债
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例如,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股价指数、CPI、利率、盈利必须分配、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等)。
分类为权益工具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发行方应当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 (1)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例如,地球流浪等)。 (2)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 (3)特殊金融工具中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在后续“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部分讲解)。
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企业应考虑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确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是否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或者承担了以其他导致该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
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可回售工具
金融负债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符合金融负债定义
权益工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可回售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1)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 (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最次级权益),即该工具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企业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 (3)该类别的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 (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工具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 (5)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工具存续期内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的任何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特殊金融工具对于发行方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对于投资方而言也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方不能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1)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 (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最次级权益)。 (3)在次于其他所有类别的工具类别中,发行方对该类别中所有工具都应当在清算时承担按比例份额交付其净资产的同等合同义务。
特殊金融工具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作为权益工具列报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其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可回售工具列报为权益工具而不是金融负债的处理是一个例外,不允许将其扩大到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的分类。
特殊金融工具持有方的会计处理
特殊金融工具对于发行方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对于投资方而言也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方不能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
结算选择权
收益和库存股
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永续债发行方会计分类应当考虑的因素
关于到期日
关于清偿顺序
关于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
根据经济业务判断永续债(或优先股)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除下述事项外,还需要考虑以下相关信息: (1)是否有股利制动机制或股利推动机制(关注能否自主决定支付股息); (2)是否有投资者保护条款(关注触发投保条款的事项是否能够自主控制); (3)是否有或有结算条款(例如控制权变更、IPO等,关注事项是否能够自主控制)。 
关于永续债持有方会计分类的要求
(1)持有方在判断持有的永续债是否属于权益工具投资时,应当遵循准则的相关规定。 (2)对于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在符合条件时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对于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永续债,持有方应当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判断永续债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持有方应当谨慎考虑永续债中包含的选择权。
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概述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利息的支付。
初始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设置

会计核算
交易费用
企业取得债权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债权投资所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债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①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 ②增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应收利息
企业取得债权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利息),不构成债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方)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科目中不仅反映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债权投资的入账成本=购买价款-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交易费用
后续计量
确定利息收入
摊余成本的计算
摊余成本,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各期债权投资摊余成本(账面余额)=期初债券摊余成本(账面余额)×(1+实际利率)-当年收到的利息(面值×票面利率)-已偿还的本金
利息收入的计算

各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实际利率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方)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权投资账面余额×实际利率)
发生减值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记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后续会计期间满足条件时可以转回。
未到期处置或到期
未到期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或借方)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累计计提的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债券到期时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累计计提的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应收取的最后一期利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概述
其他债权投资概述
企业持有的普通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到期收回本金及按约定利率在合同期间按时收取固定或浮动利息的权利。在没有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普通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可能符合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的要求。如果企业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债券为目标,该债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概述
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企业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如果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都可能属于此类情形。 提示:权益工具投资因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因此,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只能是人为指定,而不是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的会计核算
初始计量
债务工具投资

会计核算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实际付款中包含的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方)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科目中不仅反映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其他债权投资的入账成本=购买价款-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交易费用
后续计量
计提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方) 贷:投资收益(期初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实际利率)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
①期末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②期末公允价值下降时(不包括减值):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发生减值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其他债权投资发生信用减值不调整其账面价值,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减值损失在满足条件时可以转回
出售其他债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或借方)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累计计提的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 贷或借: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核算
初始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会计核算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入账成本=购买价款-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交易费用
后续计量
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时
①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②公允价值下降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差额: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或借: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应将其处置价款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同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概述

初始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设置

会计核算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支付总价款)
实际支付的交易费用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企业为发行金融工具所发生的差旅费等,不属于交易费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成本=购买价款-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时
①期末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期末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息
①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期付息债券到期时: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②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处置价款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差额:投资收益
金融资产重分类
金融资产重分类概述
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例如,企业被合并或重组等),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重分类日,是指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会计处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或借方) 差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或借方) 差额: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同时: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其他债权投资→债权投资
借:债权投资 贷: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同时,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贷:其他债权投资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应当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同时,企业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
借: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重分类日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应当以其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重分类日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应当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一般原则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
确定适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规定的报告主体层面
确定金融资产是部分还是整体适用终止确认原则
确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是否终止
判断企业是否已转移金融资产
分析所转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
转移了风险
以下情形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 ①企业无条件出售金融资产。 ②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同时约定按回购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③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同时与转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同(即转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或看涨期权合同(即转出方有权回购该金融资产),且根据合同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或看涨期权为一项深度价外期权(极小可能会行权)。
保留了风险
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 产。以下情形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①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并与转入方签订回购协议,协议规定企业将按照固定回购价格或是按照原售价加上合理的资金成本向转入方回购原被转移金融资产,或者与售出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的金融资产。 ②企业融出证券或进行证券出借。 ③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并附有将市场风险敞口转回给企业的总回报互换。 ④企业出售短期应收款项或信贷资产,并且全额补偿转入方可能因被转移金融资产发生的信用损失。 ⑤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同时向转入方签订看跌或看涨期权合约,且该看跌期权或看涨期权为一项价内期权。 ⑥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分析企业是否保留了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通过对被转移金融资产提供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会计处理。 ①继续涉入资产的确认: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按继续涉入的程度继续确认被转移资产; ②继续涉入负债的确认:按照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之和确认相关负债。这里的担保金额,是指企业所收到的对价中,将可能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通常是指提供担保而收取的费用。
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债券——面值 ——利息调整(或借方)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期末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②期末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到期或处置时: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银行存款等 差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重分类
基本原则
(1)企业对所有的金融负债均不得重分类。 (2)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导致金融负债符合权益工具定义,或权益工具不再满足确认条件的,应相应地将金融负债重分类为权益工具,或将权益工具重新分类为金融负债。
会计处理
(1)发行方原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自不再被分类为权益工具之日起,发行方应当将其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与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权益。 (2)发行方原分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自不再被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起,发行方应当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
金融工具的减值
金融工具减值概述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适用范围
金融工具减值的三阶段(三阶段模型)

特殊情形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 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已发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的核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等 信用减值损失(差额) 贷:贷款、应收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