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化妆品标签是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的主要途径,是消费者选购产品的重要参考。
依据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在中国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
要求
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符号的,应当在产品同一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进行解释说明。
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进行解释说明。
在外文原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其中文标签的标注应当符合上述要求,同时,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该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
除注册商标之外,中文标签同一可视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者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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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中文)名称:
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标注,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引出。
通用名注意
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
使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描述产品的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命名时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加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形式,也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
不同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应当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包括颜色或者色号、防晒指数、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者特定人群等内容;
2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应当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证书编号,在销售包装可视面进行标注。
3
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
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
4
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应当标注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信息载明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分别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
化妆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与生产企业相同时,可使用“注册人/生产企业” 或者“备案人/生产企业”作为引导语,进行简化标注;
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当标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的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人、备案人同时委托多个生产企业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的,可以同时标注各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并通过代码或者其他方式指明产品的具体生产企业
6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
7
全成分
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
按照各成分在产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另行标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
以复配或者混合原料形式进行配方填报的,应当以其中每个成分在配方中的含量作为成分含量的排序和判别是否为微量成分的依据。
8
净含量
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并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
化妆品净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规格包装产品,仅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应当标注的信息可以标注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中。
具有包装盒的小规格包装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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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
1、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当使用汉字或者阿拉伯数字,以四位数年份、二位数月份和二位数日期的顺序依次进行排列标识;
具有包装盒的产品,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具有包装盒的产品,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使用期限时,除可以选择上述方式标注外,还可以采用标注生产批号和开封后使用期限的方式。
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独立包装产品时,每个独立包装应当分别标注使用期限,销售包装可视面上的使用期限应当按照其中最早到期的独立包装产品的使用期限标注;也可以分别标注单个独立包装产品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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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
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或者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中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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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安全警示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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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化妆品限用组分、准用组分有警示用语和安全事项相关标注要求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化妆品要求标注的相关注意事项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其他应当标注安全警示用语、注意事项的。
最小销售单元
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将产品内容物随产品包装容器、包装盒以及产品说明书等一起交付消费者时的最小包装的产品形式。
销售包装
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包括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放置包装容器的包装盒以及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
可视面
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
引导语
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用以引出标注内容的用语,如“产品名称”“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