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明确学前教育定位,包括目标依据、适用范围、性质制度、方针目标、发展原则、政府职责、社会支持等。
2. 学前儿童:坚持儿童为本,涉及儿童权利、入园保障、家庭责任、特殊儿童教育等内容。
3. 幼儿园:涵盖资源规划、普惠发展、举办方式、布局规划、农村教育等方面,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4. 教职工:对教职工的资格、聘任、培训、考核等作出规定,保障教职工队伍素质和权益。
5. 保育教育: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方法、活动组织等,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6. 投入保障:明确学前教育经费的来源、保障机制以及资源配置等,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7. 监督管理:建立学前教育监督管理机制,包括机构审批、评估监测、安全管理等,保障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8. 法律责任:对违反学前教育法的行为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9. 附则:对法律中的一些术语进行解释,规定法律的施行时间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