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Ⅰ级血管破裂:指血管破裂后有局部血肿形成,无活动性出血,血肿不压迫血 管,动静脉内瘘血流通畅。无须特殊处理,可监测血肿变化。
(2)Ⅱ级血管破裂:指血管破裂后有局部血肿形成,无活动性出血,血肿压迫动静脉内瘘血管,影响内瘘血流,导致局部形成狭窄或内瘘完全闭塞。此时应找到血肿及血管受压部位,于该部位重复行球囊扩张,直至内瘘血流恢复。
(3)Ⅲ级血管破裂:指血管破裂后有局部血肿形成,仍有活动性出血或局部假性动脉瘤形成,瘤体持续增大,多数情况下动静脉内瘘血流会受影响。此时应通过按压吻合口或上游供血动脉阻断动静脉内瘘供血,如活动性出血停止,则按Ⅱ级血管破裂处理; 如仍有活动性出血,阻断内瘘血供的同时于破裂部位行球囊堵压;如活动性出血仍存在或内瘘血流无法恢复,可于破裂部位放置覆膜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