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GA 374 2019《电子防盗锁》
智能门锁及相关产品公安部标准规范,适用于电子防盗锁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涵盖机械强度、电源性能、电磁兼容性等核心指标,为行业质量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编辑于2025-08-02 15:36:49GA 374 2019《电子防盗锁》
钥匙
数字钥匙
技术要求:在数字钥匙的信息载体上任意点与地之间施加1500V静电电压,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方法:在滴胶卡上任意点施加1500V静电电压,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机械钥匙
技术要求: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机械钥匙的强度应符合GA/T 73-2015中5.2.6的规定。
试验方法:按GA/T73-2015中6.2.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强度
主锁舌强度
主锁舌强度(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钩舌/爪舌除外),在承受表1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后, 锁舌回缩量应不大于5mm,且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轴向静压力A级1000N,B级3000N)
试验方法:智能门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主锁舌伸出到完全锁定位置, 对主锁舌轴向施加3000N并保持60s,卸载后启闭操作需正常。
主锁舌强度(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钩舌/爪舌除外),在承受表2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后, 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侧向静压力A级1500N,B级6000N)
试验方法:智能门锁固定在试验机工作台上,主锁舌伸出到完全锁定位置, 对主锁舌侧面施加6000N的静压力并保持60s,卸载后启闭操作需正常。
主锁舌强度(锁舌/爪舌强度)
技术要求:当锁舌/爪舌作为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时,在承受表3规定的载荷后,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 (钩舌/爪舌侧向静压力A级2000N,B级4000N;钩舌轴向拉力A级2000N,B级4000N;钩舌抗脱出力A级2000N,B级4000N)
试验方法:智能门锁固定在试验机工作台上,锁舌/爪舌伸出到完全锁定位置, 对锁舌/爪舌施加侧向静压力4000N,轴向拉力4000N,抗脱出力4000N并保持60s,卸载后启闭操作需正常。
手动部件强度
技术要求:对闭锁后位于防护面的手动部件分别施加表4规定的静拉力和扭矩时, 锁具不应开启,手动部件不应产生变形或损坏。(静拉力A级1600N,B级1600N;扭矩A级25N·m,B级50N·m)
试验方法:智能门锁处于正产安装状态,进行如下试验后,检查把手功能需正常: 在距离后锁把手轴心50mm处,逐步施加至1600N的静拉力并保持60s; 用扭力扳手夹住把手,逐步施加50N·m的扭矩并保持60s
锁扣盒(板)强度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的锁扣盒(板)在分别承受表5规定的轴向静压力、侧向静压力后, 应能正常使用。(轴向静压力A级3000N,B级5000N;侧向静压力A级3000N,B级5000N)
试验方法:锁扣板固定在试验台上,对锁扣孔内侧向施加5000N并保持60s,卸载后锁扣孔无明显变形并不影响使用。
识读装置强度
技术要求:具有键盘盒和/或人体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或读卡器等识读装置的电子防盗锁, 在识读装置上施加110N的静压力,作用60s后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试验方法:在键盘盒、人体生物特征识别装置、读卡器等识读装置的表面上, 放置一直径为177mm的钢质半球,球面朝下并保持60s,装置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主锁舌灵活度
技术要求:用手动部件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3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用机械钥匙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1.5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
试验方法:把手转动解锁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3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 紧急解锁钥匙解锁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1.5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
主锁舌伸出长度
技术要求:当锁舌/爪舌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和B级应均不小于14mm, 除钩舌/爪舌以外的锁舌作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应不小于14mm,B级应不小于20mm。
试验方法:使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主锁舌的伸出长度,判断其结果是否符合B级要求。
误识率
技术要求:采用生物钥匙控制开锁的电子防盗锁,其误识率不应大于1%。
试验方法:将受试电子防盗锁的识别模块、测试转接板(如需进行接口、命令及协议转换)与测试PC机进行连接。 测试图像库由标准测试库和现场采集的人体生物特征图像组成,且现场采集的人体生物特征图像占测试图像库的比例不低于5%。 运行第三方测试工具软件,在识别模块中生成生物识别特征模板,逐一在识别模块中比对生物特征模板并返回相应比分。 计算并记录一定拒真率下的误识率,误识率不应大于1%。
编码组合数
技术要求:采用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控制开锁的电子防盗锁,其编码组合数应不少于106个。
试验方法:按制造商提供的编码方式,计算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的编码组合数,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功能
信息保存
技术要求:A级电子防盗锁在断电24h后锁内保存的信息不应丢失,B级电子防盗锁在断电168h后锁内保存的信息不应丢失,电源恢复正常后,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进行启闭。
试验方法: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安全等级,将受试电子防盗锁断电,按5.3.1规定的断电持续时间进行试验,然后恢复供电,检查锁内保存的信息是否丢失。
使用权限管理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应具有用户使用权限管理功能,在添加或删除用户的过程中,应具有相应的授权机制。
试验方法: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进行添加、删除用户的操作,同时验证不同权限等级的用户具有不同的操作功能。
输入错误报警
技术要求:采用未授权的数字钥匙/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在5min内连续错误输入次数达到制造商文件中规定的次数时(次数范围:1~5), 电子防盗锁应能给出报警提示和/或发出报警信息,同时电子防盗锁应能自动进入无效输入状态,且无效输入状态应至少持续90s。
试验方法: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采用未授权的滴胶卡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次数连续进行多次错误输入操作 (含滴胶卡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以组合方式进行多次错误输入操作),使用秒表测量并记录无效输入状态的持续时间至少持续90s。
防拆报警
技术要求:当拆除电子防盗锁的防护面时,应能给出报警提示和/或发出报警信息。
试验方法: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过普通机械手工工具拆卸电子防盗锁的防护面。
事件记录
技术要求:应能在电子防盗锁本体上对开锁、用户添加或删除等操作生成相应的事件记录, 并应能对事件记录进行查询,记录内容至少应包含事件、用户、事件类型等信息, 且B级电子防盗锁在开锁记录信息中心还应包含滴胶卡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唯一性信息。
试验方法: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安全等级,多次进行开锁、添加或删除用户操作, 检查受试电子防盗锁上是否存储有锁具开启(不包括机械应急防盗锁头开锁),添加或删除用户等时间记录内容及生成记录的数量。
信息上传
技术要求:联网型电子防盗锁应能将本体上产生的输入错误报警、防拆报警及事件记录等信息上传至远程终端。
试验方法:在受试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上查看上传的信息。
计时误差
技术要求:联网型电子防盗锁应能自动进行校时,且24h计时误差应不大于5s。
试验方法:检查受试电子防盗锁的校时方式,并将电子防盗锁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进行同步(精确到1s), 连续工作24h后,与北京时间比对并记录时钟误差,判定其计时误差不大于5s。
使用时限设置
技术要求:应能设置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滴胶卡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使用时限, 在使用时限内滴胶卡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应能正常开锁,超过使用时限的滴胶卡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应不能控制开锁。
试验方法:在智能门锁远程终端上设置滴胶卡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使用时限, 在使用时限内可以使用滴胶卡钥匙和/或数字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分别对智能门锁进行操作,使用时限外则不能对智能门锁进行操作。
访问控制
技术要求:在访问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时,应具有相应的身份认证方式 (如采用用户名、口令或生物认证方式),且应能对操作权限进行设置。
试验方法:访问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时,需通过身份认证的方式 (如采用用户名、口令或生物认证方式)进入管理界面,从而进行相应的设置操作。
胁迫报警
技术要求:具有胁迫报警功能的联网型电子防盗锁,在本体上输入胁迫信息后, 应能向远程终端发出胁迫报警信息,同时在本体上不应有报警提示,且应能正常开锁。
试验方法: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输入谢丕信息,检查电子防盗锁的状态及远程终端上是否接收到相应的报警信息。
外壳防护等级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2017中IP52等级的规定。
试验方法:按GB/T4208-201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外观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表面应无明显的变形、裂纹、褪色,也不应有毛刺、砂孔、起泡、腐蚀、划痕、涂层脱落等缺陷。
试验方法:采用实物核对、目测的方法进行试验。
耐久性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的情况下,进行10000次锁具启、闭操作,试验后不应有电气部件或机械部件的的损坏或失效,且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方法:将锁具安装在耐久试验机上,试验样品模拟正常使用开启、关闭动作进行10000次试验,试验后不应有电气部件或机械部件的的损坏或失效,且应能正常工作。
防技术开启
防强电场技术开启
技术要求: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50V/m的强电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
试验方法: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50V/m的强电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
防强磁场技术开启
技术要求: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0.5T的强磁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
试验方法: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0.5T的强磁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
防机械技术开启
技术要求: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实施机械方式技术开启, A级电子防盗锁在5min内不能被开启,B级电子防盗锁在10min内不能被开启。
试验方法: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实施机械方式技术开启,10min内不能被开启。
应急机械防盗锁头
防钻
技术要求: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应急机械防盗锁头被破坏、被打开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min。
试验方法:紧急解锁锁芯被破坏、被打开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min。
差异量
技术要求: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机械防盗锁头的差异量应符合GA/T73-2015中5.7.1的规定。
试验方法:紧急解锁锁芯以长度变化为差异的,其差异量应不小于0.5mm;以角度变化为差异的,其差异量应不小于15°。
理论密钥量、实际可用密钥量和互开率
技术要求: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机械防盗锁头A级理论密钥量应不少于6×104种,差异交换数为1个; B级理论密钥量不少于3×104种,差异交换数为2个。实际可用密钥量,应不少于理论密钥量的40%。A级互开率不大于0.03%,B级互开率应不大于0.01%。
试验方法:紧急解锁锁芯理论密钥量不少于3×104种,差异交换数为2个,实际可用密钥量,应不少于理论密钥量的40%;B级互开率应不大于0.01%。
电源
供电方式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应采用低电压直流电源(如电池)或交流电网电源转直流低电压进行供电。
试验要求:对受试电子防盗锁供电方式进行检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1的要求。
电池容量
技术要求:使用电池供电时,电池容量应能保证电子防盗锁连续正常启、闭3000次以上。
试验要求:电池在满电情况下,对受试电子防盗锁连续进行3000次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2的要求。
欠压指示
技术要求:使用电池供电时,当电子防盗锁的供电电压低于标称电压值的80%时,应能给出欠压指示, 给出欠压指示后的电子防盗锁应还能正常启、闭不少于50次。联网型电子防盗锁应能将电池欠压信息上传至远程终端。
试验要求:对受试电子防盗锁联系进行多次启、闭操作器件,测量电池(或电池组)的输出电压,当测得的电池(或电池组)的电压降至其额定电压的80%时, 继续进行启、闭操作,记录受试电子防盗锁仍能连续启、闭的次数,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3的要求。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
技术要求:电源电压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电子防盗锁不需要作任何调整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方法:将供电电压分别调整至额定电压值的85%、100%、110%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为10min, 在每个电压值下各进行3次启、闭操作,受试电子防盗锁不应出现拒开、误开现象,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3.4的要求。
环境适应性
气候环境适应性
高温试验
技术要求:按GA374中表6气候环境适应性中Ⅱ级要求对锁具进行高温试验,试验后锁具功能正常。
试验方法:按照GB/T2423.2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并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受试电子防盗锁的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的空间; b)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度(每5min的平均值)上升,逐渐升温至70℃±2℃,持续时间为4h; c)试验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锁具能正常工作,
低温时间
技术要求:按GA374中表6气候环境适应性中Ⅱ级要求对锁具进行低温试验,试验后锁具功能正常。
试验方法:按照GB/T2423.1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并尽可能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受试电子防盗锁的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的空间; b)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度(每5min的平均值)下降,逐渐下降至-25℃±3℃,持续时间为4h; c)试验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锁具能正常工作,
恒定湿热试验
技术要求:按GA374中表6气候环境适应性中Ⅱ级要求对锁具进行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锁具功能正常。
试验方法:按照GB/T2423.3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 b)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度(每5min的平均值)上升至,当受试电子防盗锁达到40℃±2℃, 温度稳定后再加湿度至相对湿度为93%±3%,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持续时间为48h; c)试验时间达到规定时间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锁具能正常工作,
盐雾试验
技术要求:锁具处于非工作状态,按GA374中表6气候环境适应性中Ⅱ级要求对锁具进行盐雾试验, 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回复干燥后痛点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锁具能正常工作。
试验方法:盐雾试验:按照GB/T2423.17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不带包装,并处于非工作状态下,将其放入到温度为(35±2)℃的试验箱中,使用的盐雾溶液pH在6.5~7.2之间; b)按盐雾盐溶液浓度5%±0.1%,温度35℃±2℃,喷雾时间:每隔45min喷雾15min,盐雾沉降量:1.0ml(h·80cm2)~2.0ml(h·80cm2); c)试验时间达到96h后,立即进行锁具的启、闭试验,锁具能正常工作,
机械环境适应性
正弦振动试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按照GB/T2423.10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紧固在振动台上(受试电子防盗锁的中心应位于振动台面的中心附件), 应避免紧固受试电子防盗锁的桩之间(螺栓、压板、压条等)在振动试验中产生自身共振; b)受试电子防盗锁按表7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扫频振动。
冲击试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试验设备和程序一般按照GB/T2423.5的规定及以下程序进行; a)受试电子防盗锁应在无包装的状态下,紧固在冲击试验机的台面上; b)受试电子防盗锁按表7中规定的条件进行冲击试验。判定其记过是否符合5.14.2的要求。
自由跌落试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试验设备和程序按照GB/T2423.8的规定,受试电子防盗锁待包装,水泥地面,在非工作状态下按表7的规定进行自由跌落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4.2的要求。。
电磁兼容
静电放电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2-2006中试验等级4的规定,试验中电子防盗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3-2006中试验等级3的规定,试验中电子防盗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试验后数字钥匙不应出现数据变化或失效。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应符合GB/T30148-2013中第12章的规定。
电压暂降、短时中端抗扰度: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应符合GB/T 30148-2013中第8章的规定。
浪涌(冲击)抗扰度: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锁,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GB/T30148-2013中第13章的规定。
安全性
抗电强度: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的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抗电强度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3的规定。
绝缘电阻: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的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绝缘电阻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4的规定。
泄露电流: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工作时泄露电流应符合GB16796-2009中5.4.6的规定。
阻燃:电子防盗锁外壳的非金属部件的阻燃应符合GB16796-2009中5.6.3的规定。
稳定性
技术要求:电子防盗锁连续通电168h,每天进行不少于30次的启、闭操作,不应出现误动作、电气故障或机械故障。
试验方法:电子防盗锁连续通电168h,每天进行不少于30次的启、闭操作,不应出现误动作、电气故障或机械故障。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