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识别和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时,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不适用于业务的具体情况,
从而未将收入确认作为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得出该结论的理由。
例如,当被审计单位仅存在一种简单的收入交易(如单一租赁资产的租赁收入)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假定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应当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所有认定都假定为存在舞弊风险。
被审计单位不同,管理层实施舞弊的动机或压力不同,其舞弊风险所涉及的具体认定也不同,注册会计师需要作出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