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社区作品】抗爆规范GBT 50779-2022归纳总结
抗爆规范GBT 50779-2022结构做法要求归纳总结,《抗爆规范 GB/T 50779-2022》对建筑物抗爆结构做法提出了详细要求,旨在增强建筑物在爆炸事件中的抗爆能力,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编辑于2025-08-26 11:12:55抗爆 GB/T 50779-2022
1. 基本规定
3.0. 2 新建有人值守建筑物不宜布置在爆炸冲击波峰值人射超压大于48 kPa 的区域。
3.0.3 当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6.9kPa 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应独立设置;
2 建筑安全出口不应直接面向有爆炸危险性的装置或设备。设置多个出口时, 宜在不同的方向设置。
3.0.7 抗爆建筑物外形应简单、规则,平面宜为矩形。
3.0.8 层数要求
1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6.9kPa 且小于21.OkPa时,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室内地面到主体结构屋面板顶的高度不应超过12.Om;
2 爆炸冲击波峰值人射超压不小于21.OkPa 时,层数应为一层。
3.0.11 结构形式
1 爆炸冲击波峰值人射超压不大于6.9kPa 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加劲砌体抗爆墙结构、钢框架-支撑结构;
2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6.9kPa且小于21.OkPa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加劲砌体抗爆墙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抗爆墙结构、钢框架-支撑结构;
3 爆炸冲击波峰值人射超压不小于21.OkPa 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爆墙结构。
3.0.12 连接形式
抗爆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抗爆外墙、加劲砌体抗爆外墙不宜承重。钢筋混凝土抗爆外墙宜与主要结构构件脱开布置,脱开距离不应小于抗爆外墙的最大塑性变形,且不应小于50mm 。当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小于21.OkPa ,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爆墙结构的单层建筑物,抗爆外墙与框架柱、框架梁等主要结构构件也可不脱开布置。
3.0.13 尺寸要求
抗爆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横墙之间的楼盖、屋盖长宽比不应大于2.0; 加劲砌体横墙之间的楼盖、屋盖长宽比不应大于1.5 ,且横墙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钢结构支撑框架之间的楼盖、屋盖长宽比不应大于3.0 。
3.0.15 雨篷,室外楼梯设置规定
1 受力构件均应进行抗爆验算;
2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3.0kPa 时,雨篷、室外楼梯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3 爆炸冲击波峰值人射超压大于6.9kPa 时,不应设置悬挑式雨篷、室外楼梯,不宜设置屋面检修梯。当设置屋面检修梯时,应加强与建筑物主体的连接。
3.0.17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6.9kPa 时,抗爆建筑物不应设置变形缝。
3.0.18 除门窗洞口外,抗爆建筑物外墙的开洞尺寸不应大于1.Om ,洞口间净距应大于洞口宽度。所有外墙、屋面的开洞均应采取整体抗爆密封措施,并能抵抗相应的爆炸荷载。
3.0.19 抗爆建筑物采用抗爆门窗、抗爆阀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抗爆门窗、抗爆阀的抗爆性能要求。
2. 建筑设计
5.1一般规定
5.1.2 抗爆建筑物外墙门窗的设置
1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1.OkPa 且不大于3.0kPa时,可选用可开启外窗及钢制外门;有人值守房间及疏散通道上的外窗宜选用上悬窗,其窗扇宜选用摩擦式撑挡;
2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3.OkPa 且不大于6.9kPa时,除防排烟系统所要求可开启外窗外,宜选用固定外窗及钢制外门;
3 爆炸冲击波峰值人射超压不大于6.9kPa 时,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宜设置在元人值守房间或疏散走廊尽端处的外墙上;
4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6.9kPa 时,应选用相应等级的抗爆防护门及抗爆防护窗;
5 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不小于21.OkPa 时,有人值守建筑物应在人员通道上设置隔离前室并配置人员通道抗爆门,门扇应向外开启且净宽度应符合消防疏散的规定;外墙不宜设置抗爆防护窗;
6 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宜直接对外开门, 当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6.9kPa 时,应选用设备通道抗爆门。
5.1.4 当爆炸冲击波峰值人射超压大于6.9kPa 时,两层抗爆建筑物消防救援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消防救援门宜设置在建筑物二层的外墙上;
2 当二层建筑面积大于400m2 且不大于1500m2 时可设置1橙抗爆消防救援门,大于1500m2 时每个防火分区抗爆消防救援门数量不应少于2 楼;
3 抗爆消防救援门的间距不宜小于30m;
4 抗爆消防救援门可设置在非设备用房或疏散走廊的尽端,不应设置在各类库房内并应避开建筑安全出口及线缆迸线的位置。
5.1.5 抗爆建筑物的屋面不得采用装配式架空隔热构造。设置女儿墙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经过抗爆验算,女儿墙高度应取满足屋面泛水构造要求的最小值。
5.1.6 屋面有组织雨水系统要求
1 内排水雨水管不宜直接接入排雨水管网;
2 穿过室内的排雨水管道应选用无缝钢管,室内段不得设有任何开口;
3 明装在外墙上的雨水管宜选用轻质材料。
5.2 建筑门窗
5.2.1 当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1.OkPa且不大于6.9kPa时,抗爆建筑物选用的外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在建筑物外门窗上的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2 设置在建筑安全出口的外门应向外开启,并应设置自动闭门器。
5.2.2 抗爆建筑物采用的抗爆防护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框及门扇应为钢制,耐火完整性不应小于1.OOh。
2 人员通道抗爆门的构造及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尺寸不宜大于1800 mm ( 宽) X 2400 mm( 高) ;
2) 门扇应向外开启并应设置自动闭门器和抗爆观察窗,闭合状态、门缝应保持密封,在爆炸荷载作用后应可以正常开启和使用;
3) 隔离前室内门的爆炸冲击波超压取外门爆炸冲击波超压的50%;
4) 隔离前室内门、外门应具备不同时开启联锁功能,火灾状态下应自动解除联锁;
5) 抗爆观察窗的玻璃在爆炸荷载作用下不得破碎,室外侧受热时应保持透明。
3 设备通道抗爆门的构造及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尺寸应满足设备进出的要求,且洞口尺寸不宜大于2400mm( 宽) X 3000mm( 高) ;
2) 在爆炸荷载作用下,门可发生永久变形,但不得整体垮塌或有构件脱落;
3) 门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应设置玻璃窗;
4) 应配置抗爆门锁。
4 抗爆消防救援门的构造及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净宽不应小于1. 2m ,净高不应小于1. 8m ,闭合状态门缝应保持密封;
2) 在爆炸荷载作用后,应可以正常开启和使用;
3) 室内侧不得设置开启机构,只能在室外侧向外开启;
4) 门扇上应设置抗爆观察窗,玻璃在爆炸荷载作用下不得破碎, 室外侧受热时应保持透明;
5) 门扇内、外侧应设置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5.2.3 抗爆建筑物采用的抗爆防护窗及室内玻璃隔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爆防护窗的框应为钢制,玻璃种类及厚度应通过计算或试验确定,在设计爆炸荷载作用下玻璃不得破碎;
2 抗爆防护窗洞口尺寸不宜大于1800mm( 宽) X 1800mm(高) ;
3 内墙窗及玻璃隔墙上嵌装的玻璃应选用夹层或钢化玻璃。
5.2.4 当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3.0 kPa 时,抗爆建筑物外门、外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关闭"等提示标识;
2 可开启外窗在正常使用期间不得开启,并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仅室内火灾时开启"等提示标识。
3. 结构设计
6.1.1 在爆炸荷载作用下,抗爆建筑物的结构应验算承载力及变形,结构构件可不进行裂缝验算。
6.1.7 抗爆建筑物的加劲砌体外墙净高不宜大于4. 0 m 。当墙高超过4.0m 时,应设置能传递爆炸荷载的结构梁。
6.2 材料
6. 2.1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且不宜超过C50 。
6.2.2 钢筋宜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的钢筋,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400 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采用HRB400 级热轧钢筋,也可采用HPB300 级热轧钢筋。纵向受力钢筋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 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 3;
3 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 。
6.2.3 配筋砌块砌体、组合砖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筋砌块砌体应采用单排孔混凝土砌块或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砂浆应采用专用的砌块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10;
2 配筋砌块砌体墙的灌孔率应为100 % ,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
3 组合砖砌体应采用烧结砖或混凝土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5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I0 、Mbl0;
4 组合砖砌体宜采用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低于C2 0 ,也可采用水泥砂浆面层,强度等级不低于M10 。
6.2.4 钢结构构件的钢材宜采用Q235B 碳素结构钢或Q355B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
2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 0% ;
3 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4 构件塑性耗能区采用的钢材应满足屈服强度实测值不高
6.3.1 抗爆设计时,风荷载、雪荷载、屋面活荷载和地震作用不参与组合
6.5 结构构造
6.5.1 钢筋混凝土抗爆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 ,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 / 25;
2 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 25 % ,最大配筋率不应大于1. 5 % ;
3 设计支座转角大于2°时,应配置弯起抗剪钢筋。
6.5.2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框架梁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250mm ,且不宜小于柱宽的1/2;
2 梁截面的高宽比不宜大于4 ;
3 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
4 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 ;
5 设计支座转角大于1°时,应配置弯起抗剪钢筋。
6.5.3 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框架柱截面的最小边长不宜小于300mm;
2 剪跨比宜大于2 ;
3 截面长边与短边的边长比不宜大于3 ;
4 柱截面纵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不宜小于0.9% ,最大总配筋率不应大于5 % 。
6.5.4 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的跨度不宜大于3.0m,厚度不应小于125mm;
2 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5% ,最大配筋率不应大于1.5% ;
3 设计支座转角大于2°时,应配置弯起抗剪钢筋。
6.5.6 钢筋混凝土抗爆外墙两端、交接处应设置暗柱,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中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规定。
6.5.7 钢筋混凝土外墙应在楼、屋盖处设置暗梁,暗梁的截面高度可取楼板或屋面板厚度的5 倍,且不应小于500mm ,暗梁侧面配筋应根据楼、屋盖平面内动力分析计算确定。
6.5.8 配筋砌块砌体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厚度不应小于190mm;
2 抗爆外墙竖向钢筋宜双排布置,内墙竖向钢筋宜单排布置,配筋率不应小于0 .2 % ,钢筋直径宜为12mm~25mm ,间距不应大于200mm ;
3 水平钢筋应采用双排布置,配筋率不应小于O. 15 % ,并应设拉结筋。水平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0mm; 拉结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00mm 。水平钢筋应锚固于两端的钢筋混凝土柱。
6.5.9 组合砖砌体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 。
2 砂浆面层的厚度可采用30mm~45mm 。当面层厚度大于45 mm 时,应采用混凝土面层。
3 受压钢筋的配筋率,砂浆面层时不宜小于0.1%,混凝土面层时不宜小于0.2%。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 .1 % 。竖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 0mm 。
4 应设置穿通墙体的竖向钢筋拉结筋和水平分布钢筋。拉结筋直径宜为6mm ,水平间距宜为200mm ,竖向间距不应大于500mm; 水平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竖向间距不应大于500mm 。水平分布钢筋应锚团于两端的钢筋混凝土柱。
6.5.10 配筋砌块砌体和组合砖砌体墙的两端、交接处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柱。钢筋混凝土柱的截面宽度应与墙体厚度一致,截面高度不应小于2 倍墙厚。
6.5.11 配筋砌块砌体、组合砖砌体墙竖向钢筋应锚入基础梁、楼面梁、屋面梁。
6.5.12 配筋砌块砌体、组合砖砌体墙的长度大于5 . 0 m 时,墙体中部应设构造柱。
6.5.18 当设置有刚性地坪时,刚性地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刚性地坪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间距不应大于200mm;
2 刚性地坪开洞时,洞口间净距及洞口边至抗爆外墙内侧的距离不应小于洞口宽度,洞口加强钢筋面积不应小于被切断钢筋的面积。
6.6 基础设计
6.6.1 爆炸荷载作用下,基础应进行地基承载力、抗倾覆及抗滑移验算。设计时应采用外墙爆炸荷载、屋面爆炸荷载、屋面和楼面恒荷载、楼面活荷载同时组合的动力响应最大值。
6.6.2 爆炸荷载作用下,当采用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时,基础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土承载力验算时,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可取特征值的2倍。
2 抗倾覆验算时,抗倾覆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不计入楼面活荷载的影响。
3 抗滑移验算时,抗滑移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当利用基础的被动土压力增加抗滑移能力时,基础的被动土压力不应小于不平衡荷载的1.5倍,不平衡荷载取总动水平荷载减去摩擦阻力。
4 混凝土基础与地基土间的摩擦系数宜按表6.6.2取值。
6.6.3 爆炸荷载作用下,桩基础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的竖向承载力可取竖向极限承载力。
2 桩的水平承载力可取水平极限承载力。利用基础的被动土压力与桩共同抗滑移时,基础的被动土压力不应小于不平衡荷载的1.5倍,不平衡荷载取总动水平荷载减去桩分担的水平力。
6.6.4 基础埋深不宜小于1.5m。
6.6.5 抗爆外墙与基础或刚性地坪的连接宜采用饺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