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东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这是一篇关于东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低空基础设施支撑,低空飞行示范应用场景,低空产业强链补链,低空产业配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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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低空基础设施支撑
低空起降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通用机场
建成后补贴实际建设投资的10%,最高≤500万元/1个项目
新建或改扩建的低空起降基础设施
建成后补贴实际建设投资的10%
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等
每个项目≤10万元、每个企业年度≤300万元
中大型起降点、直升机起降平台、eVTOL起降场、测试场
(需实际运营满1年以上) 单个项目≤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500万元
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并实际运营的通信、导航、监视等保障基础设施
建成后补贴实际建设投资的10%,单个企业年度≤500万元
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新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
建成后实际建设投资的30%,≤1000万元
低空飞行示范应用场景
无人机物流应用
市内航线:15万元、跨市航线:30万元、莞港跨境航线:50万元(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东莞市内,航线距离不低于10公里,年度执行不少于100架次)
低空政务场景应用
支持市直部门、各镇街(园区)推动低空政务场景规模化应用
对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eVTOL提供 应急救援、旅游观光、航拍测绘、农林植保、低空物流 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服务的企业年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
≤实际收入的3%,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培育示范性低空应用场景
支持镇街(园区)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可持续运行的低空应用场景
用于镇街(园区)统筹打造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年度预算总额≤1000万元
补贴≤低空经济场景培育总财政支出的60%
低空产业强链补链
低空装备制造
支持整机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落地,引进低空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设备研制企业。
整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新能源无人机、飞行汽车、eVTOL整机
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研制、能源动力系统、飞控系统、大载重负荷、无人机反制等重点领域
建设投资金额(不含地价)分别达到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整机项目、零部件项目,一次性补贴实际建设投资的10%,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推动维修维护、检验检测项目落地
航空器维修维护、补能升级、飞行验证、回收利用、检验检测等专业化服务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支持投资并实际建设运营项目 按项目年度服务总金额的2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低空企业增资扩产
低空经济企业新建、改扩建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
≤项目实际建设投资的15%,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低空产业载体
支持规划建设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并评选挂牌示范园区
对园区运营单位按其补助企业总金额的30%给予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低空产业配套保障
低空产业人才引培
低空人才培训服务
补贴培训机构,按被培训人员执照培训费用的10%,年度补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企业适航取证
低空航空器研制企业申请低空经济领域行业资质许可、市场准入和适航认证
对获得中国民航局型号合格证(TC)标准适航证(AC) 生产许可证(PC)的企业
eVTOL航空器(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累计≤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补贴一次。
低空金融保险服务
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
通过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担保获得贷款的企业 补贴融资成本5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基金加大对低空经济投资
对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补贴实际获得投资额的5%,单个企业累计≤300万元
开发低空经济专门险种
保险机构一次性10万元补贴
低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企业积极赴境外参展开拓国 际市场
补贴单个展位的展位费≤80%,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 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多支持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年度≤2个项目
对以特装展位方式(光地面积36平方米及以上)参加东莞市重点境外展会的企业
补贴特装布展费的50%,最高支持每平方米1500元 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支持总额≤10万元,年度≤2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