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铅酸蓄电池初充电:充电前检查单体电压、极性、温度;24h不得停电;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初充电压为2.35V,结束时电压连续3h以上不变
2.铅酸蓄电池放电实验:初充电完毕,静止1h后进行;以10小时率放电,放电3h后,可用电压降法测试电源内阻;
3.放电要求:初次放电每个单体的终了电压不小于1.8V;电池容量与温度有关,宜为20±10℃,不得超过45℃
4.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充放电:使用前检查单体的开路电压,若低于2.13V或储存达到3-6个月,用恒压限流法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单体电压宜取2.35V,充电电流取10小时率。一般3-6个月充电一次,充电电量达到放电电量的120%
出现以下情况终止放电并及时补充电:1.对于核对性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2.对于容量试验,放出额定容量80%;3.电池组任意单体达到放电终止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