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6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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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全书知识结构梳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篇·工程经济,第二篇·工程财务,第三篇·工程计价。
全书内容结构梳理,面向备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筑、市政、机电、公路、水利等专业考生。2025年版教材沿用了2024年考试大纲,内容变化率约7%,重点修订了法律法规条款、政策文件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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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第1篇 机电工程技术
第1章 机电工程常用材料与设备
1.1 机电工程常用材料
1.1.1 金属材料的分类及应用 金属材料一般是指纯金属和合金。 合金通常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元素(其中至少一种是金属)熔合而成,具有金属特性的材料。 金属材料通常具有金属光泽、良好的导电性、传热性和延展性等物理性质。
1. 分类
(1) 黑色金属(钢铁材料)
1||| 纯铁
含碳量≤0.0218%且杂质总量<0.2%
2||| 钢:含碳量0.0218%~2.11%。以铁为主要元素,含碳量一般在2%以下,并含有其他元素的材料。含碳量2%通常是钢和铸铁的分界线。
A. 非合金钢(碳钢):钢中各元素含量均低于规定值的铁碳合金。价格低廉、容易加工,而且能满足一般结构和机械零件的使用性能要求,是应用最广泛的材料。
a. 按钢的含碳量(Wc)分类
· 低碳钢:<0.25%
· 中碳钢:0.25%≤≤0.60%
· 高碳钢:>0.60%
b. 按钢的用途分类
I. 碳素结构钢
· 主要用于制作机械零件和工程结构件
· 一般属于低、中碳钢
II. 碳素工具钢
· 主要用于制作刀具、量具和模具
· 一般属于高碳钢
c. 按钢的主要质量等级分类
I.
II. 冶炼方法的不同
· 转炉钢
· 电炉钢
III. 冶炼时不同的脱氧程度
· 沸腾钢
· 镇静钢
· 半镇静钢
· 特殊镇静钢
d. 机电工程常用的钢产品
I. 碳素结构钢
·
· 主要用于一般工程结构和普通机械零件。
· 通常热轧成各种型材(如圆钢、方钢、工字钢等),一般不经热处理而直接使用。
· 牌号表示
· 由 屈服强度字母Q 屈服强度数值(单位为MPa) 质量等级符号(A、B、C、D,质量依次提高) 脱氧方法符号(F——沸腾钢,Z——镇静钢,TZ——特殊镇静钢)组成。
· 例如:Q235AF,表示碳素结构钢,σ8≥235MPa,质量等级为A级,脱氧方法为沸腾钢。
II. 优质碳素结构钢
·
· 主要用于机械零件
· 一般都要经过热处理后使用。
· 与碳素结构钢相比,其夹杂物较少,质量较好。
· 根据含碳量不同,其力学性能存在较大差异。
· 牌号表示
· 用钢中平均含碳量的万分数表示钢号。例如: 45钢,表示平均含碳量(Wc)=0.45%的优质碳素结构钢; 08钢,表示平均含碳量(Wc)=0.08%的钢。
· 当钢中含锰量较高(WMn=0.7%~1.2%)时,在两位数字后面加上符号“Mn”,如: 65Mn钢,表示平均含碳量(Wc)=0.65%,并含有较多锰的优质碳素结构钢(WMn=0.9%~1.2%)。
· 如果是高级优质钢,在数字后面加上符号“A”;
· 特级优质钢在数字后面加上符号“E”。
III. 锅炉钢
· 主要用来制造锅炉过热器、主蒸汽管和锅炉受热面的材料。
· 具有良好的焊接性能、一定的高温强度和耐碱性腐蚀、耐氧化性等。
· 常用的锅炉钢有平炉冶炼的低碳镇静钢和电炉冶炼的低碳钢,含碳量Wc在0.16%~0.26%范围内。
· 制造高压锅炉时应采用珠光体耐热钢或奥氏体耐热钢
· 近年来也采用普通低合金钢建造锅炉,如12锰、15锰钒、18锰钼铌等。
IV. 不锈钢
· 不锈耐酸钢,由不锈钢和耐酸钢两大部分组成的。
· 能抵抗大气腐蚀的钢叫不锈钢,而能抵抗化学介质(如酸类)腐蚀的钢叫耐酸钢。
· 含铬量WCr>12%的钢就具有 了不锈钢的特点。
· 按热处理后的显微组织分
· 铁素体不锈钢
· 马氏体不锈钢
· 奥氏体不锈钢
· 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
· 沉淀硬化不锈钢
V. 耐热钢:在高温下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良好的化学稳定性的合金钢。
· 抗氧化钢(高温不起皮钢)
· 一般要求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但承受的载荷较低。
· 热强钢:要求具有的较高的高温强度和相应的抗氧化性。
· 奥氏体耐热钢
· 含有较多的镍、锰、氮等奥氏体形成元素,在600℃以上时,有较好 的高温 强度 和组织稳定性,焊接性能良好。
· 通常用作在600℃以上工作的热强材料。
· 马氏体耐热钢
· 含铬量一般为7%~13%,在650℃以下有较好的高温强度、抗氧化性和耐水汽腐蚀的能力,但焊接性较差。
· 通常用来制作汽轮机叶片、轮盘、轴、紧固件等。
· 铁素体耐热钢
· 含有较多的铬、铝、硅等元素,形成单相素体组织,有良好的抗氧化性和耐高温气体腐蚀的能力,但高温强度较低、室温脆性较大、焊接性较差。
· 一般用于制作承受载荷较低而要求有高温抗氧化性的部件。
· 珠光耐热钢
· 这类钢在500~600℃有良好的高温强度及工艺性能,价格较低,广泛用于制作600℃以下的耐热部件。
· 如锅炉钢管、转子、紧固件及高压窗口、管道等。
B. 低合金钢
C. 合金钢
3||| 铸铁
含碳量>2.11%
4||| 铁基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用途合金
(2) 有色金属(除铁、铬、锰以外的所有金属及其合金),有色合金的强度和硬度一般比纯金属高,并且电阻大、电阻温度系数小。通常分为:轻金属、重金属、贵金属、半金属、稀有金属和稀土金属等。
1||| 铜及铜合金
A. 铜
· 在常温常压下呈现玫瑰红色,有光泽,为有延展性的金属,表面氧化时呈现紫红色,所以也称为紫铜。
· 密度为:8.89g/㎝³(20℃);
· 熔点为:1083℃;
· 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导热性等,可以进行各种冷、热加工。
B. 黄铜
· 由铜和锌组成的合金。
· 黄铜有较强的耐磨性能。
· 由黄铜所拉成的无缝铜管,质软、耐磨性能强。黄铜无缝可用于热交换器和冷凝器、低温管路、海底管道,以及制造板料、条材、棒材、管材,铸造零件等;
· 黄铜铸件常用来制作阀门和管道配件等。
C. 白铜 是以镍为主要添加元素的铜合金。
· 结构白铜
· 特点:机械性能和耐蚀性好,色泽美观。
· 广泛用于制造精密机械、眼镜配件、化工机械和船舶构件。
· 电工白铜
· 一般有良好的热电性能。
· 锰铜 、康铜、考铜是含锰量不同的锰白铜
· 是制造精密电工仪器、变阻器、精密电阻、应变片、热电偶等的材料。
D. 青铜 以锡为主要添加元素的铜合金。通常在青铜名字前冠以第一主要添加元素的名称。
· 锡青铜
· 具有很好的铸造性能 、减摩性能、机械性能;
· 适用于制造轴承、蜗轮、齿轮等;
· 铅青铜
· 是现代发动机和磨床广泛使用的轴承材料;
· 铝青铜
· 强度高,耐磨性和耐蚀性好;
· 用于铸造高载荷的齿轮、轴套、船用螺旋桨等;
· 铍青铜
· 弹性极限高,导电性好;
· 适于制造精密弹簧和电接触元件。
2||| 铝及铝合金
A. 铝
· 银白色轻金属
· 密度为:2.698g/cm³;
· 熔点为:660.24℃;
· 化学性能十分活泼,塑性好、强度低;
· 适用于冷加工成型,如轧制、挤压、模锻、冷冲、弯曲等,可加工 成各种形状复杂的构件。
· 广泛应用于建筑 、机械制造、防腐工程、电子产品和传输导线等领域。
B. 铝合金
· 以铝锭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元素,如硅(Si)、铜(Cu)、镁(Mg)、铁(Fe)等,为改善纯铝在铸造性、化学性及物理性的不足,而调配出来的合金。
· 如铝硅合金、铝铜合金、铝镁合金、铝锌合金
· 可用于铝合金铸件(不含压铸件)的生产,以压力加工方法生产的铝合金加工产品(板、带、箔、管、棒、型、线和锻件)及其所用的铸锭和坯料。
3||| 其他有色金属
A. 机电安装工程涉及的有色金属材料还包括:钛、镁、镍、锆金属及其合金。
4||| 贵金属
A. 主要指金、银和铂族金属。
B. 按照生产过程 ,并兼顾到某种产品的特定用途,贵金属及其合金牌号分为
· 冶炼产品
· 加工产品
· 复合材料
· 粉末产品
· 钎焊料
(3) 特种金属:包括不同用途的结构金属材料和功能金属材料。
1||| 非晶态金属材料:通过快速冷凝工艺获得;
2||| 准晶、微晶、纳米晶金属材料;
3||| 特殊功能合金
A. 隐身
B. 抗氢
C. 超导
D. 形状记忆
E. 耐磨
F. 减振阻尼
G. 金属基复合材料
2. 金属材料的性能
(1) 工艺性能 是指机械零件在加工制造过程中,即在冷、热加工条件下表现出来的性能 。工艺性能的好坏,决定了它在制造过程中被加工成型的适应能力;
· 铸造性能
· 可焊性
· 可煅性
· 热处理性能
· 切削加工性
(2) 使用性能:机械零件在使用条件下表现出来的性能。
1||| 机械性能(力学性能 ):是零件设计和选材时的主要依据。
· 强度
· 塑性
· 硬度
· 冲击韧性
· 多次冲击抗力
· 疲劳极限
2||| 物理性能
· 密度
· 熔点
· 热膨胀性
· 磁性
· 电学性能
3||| 化学性能:金属与其他物质进行化学反应的特性。
· 而腐蚀性
· 抗氧化性(氧化抗力)
· 以及不同金属之间、金属与非金属之间的化合物对机械性能的影响
1.1.2 非金属材料的分类及应用
1. 高分子材料的分类及应用 高分子材料也称为聚合物材料,它是一类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再配以其他添加剂所构成的材料。
(1) 塑料 是以合成树脂或化学改性和天然高分子为主要成分,再加入填料、增塑剂和其他添加剂制得。
1||| 通用塑料 一般指产量大、用途广、成型性好、价格便宜的塑料。按合成树脂的特性分为热固性塑料和热塑性塑料。热塑性塑料的产品可再回收利用,而热固性塑料则不能。
A. 聚乙烯(PE) 典型的热塑性塑料
· HDPE:高密度聚乙烯。热性能、电性能和机械性能较好。
· LDPE:低密度聚乙烯
· L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
B. 聚丙烯(PP) 易燃,能在高温和氧化作用下分解。
· HOMOPP:均聚聚丙烯。主要用在拉丝、纤维、注射件、BOPP膜等领域。
· COPP:嵌段共聚聚丙烯。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注射件、管材等。
· RAPP:无规共聚聚丙烯。主要用于透明制品、高性能产品、高性能管材等。
C. 聚氯乙烯(PVC)
a. 特性:成本低廉和自阻燃的特性,
b. 应用:在建筑领域里被广泛应用,尤其是在下水道管材、塑钢门窗、板材、各种口径的硬管、异型管、波纹管、电线套管等方面用途最为广泛。
c. 缺点:但是聚氯乙烯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氯化氢和其他有毒气体。
D. 聚苯乙烯(PS)
a. 特性:易加工成型,并具有透明、廉价、刚硬、绝缘、印刷性好等优点
b. 应用:可广泛用于照明指示和包装等方面。其在电气方面更是良好的绝缘和隔热保温材料,可以制作各种仪表外壳、灯罩、光学化学仪器零件等。
2||| 通用工程塑料
A. PA:聚酰胺、尼龙。
a. 优点:无毒、质轻、优良的机械强度、耐磨性及较好的耐腐蚀性。
b. 应用:广泛用于代替铜等金属在机械、化工、仪表等工业中制造轴承、齿轮、泵叶及其他零件。
B. PC:聚碳酸酯
a. 应用:层压板广泛用于银行、使馆、拘留所和公共场所的防护窗,飞机舱罩,照明设备等。
C. POM:聚甲醛
a. 特性:具有类似金属的硬度、强度和刚性,在很大的温度和温度范围内都具有很好的自润滑性、良好的耐疲劳性;并富于弹性;此外它还有较好的耐化学品性。
b. 应用:以低于其他这么多工程塑料的成本,如替代锌、黄铜、铝和钢制作许多部件,已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机械、仪表、建材等领域。
D. PET:聚酯
a. 在汽车制造中主要用于代替金属部件,阻燃型玻璃纤维增强PBT用于制作电器制品等。
E. PPO和MPPO(PPO共聚物):聚苯醚
a. 主要用于制作汽车仪表板、散热器格子、扬声器格栅、控制台、保险盒、继电器箱、连接器、轮罩
b. 也可用于制作水泵、鼓风机的外壳和零部件、无声齿轮、管道、阀零部件等。
3||| 特种塑料 性能更加优异独特,但生产规模较小、用途相对较窄的一类塑料
· PPS:聚苯硫醚
· PI:聚酰亚胺
· PSF:聚砜
· PEK:聚醚酮
· LCP:液晶聚合物
(2) 橡胶
1||| 按来源
· 天然橡胶
· 合成橡胶
2||| 按性能和用途
· 通用橡胶
· 性能与天然橡胶相同或接近
· 物理性能和加工性能较好
· 用于制造软管、密封件、传送带等一般制品的橡胶
· 包括:天然橡胶、丁苯橡胶、顺丁橡胶、氯丁橡胶等
· 特种橡胶
· 具有特殊性能。
· 专供耐热、耐寒、耐化学腐蚀、耐油、耐溶剂、耐辐射等特殊性能要求使用的橡胶
· 包括:硅橡胶、氟橡胶、聚氨酯橡胶、丁腈橡胶等。
(3) 高分子涂料
1||| 以聚合物为主要成膜物质,添加溶剂和各种添加剂制得。
2||| 根据成膜物质不同,分为
· 油脂涂料
· 天然树脂涂料
· 合成树脂涂料
(4) 高分子胶粘剂 以合成天然高分子化合物为主体制成的胶粘材料
1||| 天然高分子胶粘剂
2||| 合成高分子胶粘剂,应用较多。
(5) 高分子基复合材料
1||| 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添加各种增强材料所制得的一种复合材料 。
2||| 综合了原有材料的性能特点 ,且可根据需要进行材料设计。
3||| 也称为高分子改性材料
· 分子改性
· 共混改性
(6) 功能高分子材料
1||| 除具有聚合物的一般力学性能、绝缘性能和热性能外,还具有物质、能量 和信息转换、磁性、传递和储存等特殊功能。
2||| 包括
· 高分子信息转换材料
· 高分子透明材料
· 高分子模拟酶
· 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
· 高分子形状记忆材料
· 医用、药用高分子材料
(7) 纤维
1||| 天然纤维
· 蚕丝
· 棉
· 麻
· 毛
2||| 化学纤维
以天然高分子或合成高分子为原料,经过纺丝和后处理制得。
2. 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分类及应用
(1) 概念及属性
1||| 定义: 是由某些元素的氧化物、碳化物、氮货物、卤素化合物、硼化物以及硅酸盐、铝酸盐、磷酸盐、硼酸盐等物质组成的材料。 是除有机高分子材料和金属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的统称。
2||| 基本属性
· 高熔点
· 高硬度
· 耐腐蚀
· 耐磨损
· 高强度
· 良好的抗氧化性
3||| 以及
· 宽广的导电性
· 隔热性
· 透光性
· 良好的铁电性、铁磁性和压电性
(2) 普通(传统)的无机非金属材料
1||| 主要是指硅酸盐材料。
2||| 是以含硅的物质为原料经过加热而制成的。
3||| 如水泥、玻璃、陶瓷和耐火材料等
4||| 是工业和基本建设所必需的基础材料
5||| 优点:
· 性质稳定
· 抗腐蚀
· 耐高温
6||| 缺点:
· 质脆
· 经不起热冲击
(3) 特种(新型)的无机非金属材料
1||| 具有特殊性能和用途的材料
2||| 是现代新技术、新产业、传统工业技术改造、现代国防和生物医学所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
3||| 主要包括
· 先进陶瓷
· 非晶态材料
· 人工晶体
· 无机涂层
· 无机纤维
4||| 优点
· 传统无机非金属材料的优点
· 还具有其他特征
· 强度高
· 具有电学、光学特性
· 生物功能
3. 机电工程常用的非金属材料
(1) 砌筑材料
1||| 常用砌筑材料
· 耐火黏土砖
· 普通高铝砖
· 轻质耐火砖
· 耐火水泥
· 硅藻土质隔热材料
· 轻质黏土砖
· 石棉绒
· 石棉水泥板
· 矿渣棉
· 蛭石
· 浮石
2||| 应用:一般用于各类型炉窑砌筑工程,如锅炉炉墙、冶炼炉的砌筑等。
(2) 绝招材料
1||| 常用的绝招材料
· 膨胀珍珠岩
· 离心玻璃棉类
· 超细玻璃棉类
· 微孔硅酸壳
· 矿棉类
· 岩棉类
· 泡沫塑料类
2||| 常用于各类容器、管道、通风空调管道的绝招工程等。
(3) 防腐材料 可分为 高分子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 复合材料和涂料等
1||| 涂料
· 清漆
· 冷固环氧树脂漆
· 环氧呋喃树脂漆
· 酚醛树脂漆
· 无机富锌漆
· 防锈底漆
广泛用于设备管道工程中
2||| 塑料制品 用于建筑管道、化工耐腐蚀零件及热交换器等。
· 聚氯乙烯
· 聚乙烯
· 聚四氟乙烯
3||| 橡胶制品 用于衬板、衬里等。
· 天然橡胶
· 氯化橡胶
· 氯丁橡胶
· 氯磺化聚乙烯橡胶
· 丁苯橡胶
· 丁酯橡胶
4||| 玻璃钢制品
· 以玻璃纤维为增强剂、合成树脂为胶粘剂制成的复合材料
· 主要用于石油化工耐腐蚀耐压容器及管道等。
5||| 陶瓷制品
· 主要用于管件、阀门、管材、泵用零件等。
(4) 非金属风管材料
1||| 酚醛复合风管
· 适用于:低、中压空调系统及潮湿环境
· 不适用于:高压及洁净空调、酸碱性环境和防排烟系统。
2||| 聚氨酯复合风管
· 适用于:低、中、高压洁净空调系统及潮湿环境
· 不适用于:酸碱性环境和防排烟系统
3||| 有机玻璃钢风管
· 适用于:低、中压空调系统及酸碱性环境
· 不适用于:高等级洁净区、防排烟系统以及相对温度95%以上的系统。
4||| 无机玻璃钢风管
· 适用于:低、中压空调系统及防排烟系统
· 不适用于:高等级洁净区、酸碱性环境以及相对湿度80%以上的系统。
5||| 硬聚乙烯风管
· 适用于:洁净室含酸碱的排风系统。
(5) 塑料管材料
1||| 硬聚氯乙烯管
· 内壁光滑、阻力小、不结垢
· 无毒、无污染
· 耐腐蚀
· 使用温度不大于40℃
· 抗老化性能好、难燃
· 主要用于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和雨水管道
2||| 氯化聚氯乙烯管
· 高温机械强度高,适于受压的场合
· 主要用于冷热水管、消防水管系统和工业管道系统。
3||| 无规共聚聚丙烯管
· 无毒、无害
· 有高度的耐酸性和耐氯化物性
· 适合采用嵌墙和地坪层内的直埋暗敷方式,水流阻力小。
· 主要用于饮用水管、冷热水管。
4||| 丁烯管
· 有较高的强度、韧性好、无毒
· 主要用于饮用水、冷热水管
· 特别适用于薄壁、小口径压力管道
5||| 交联聚乙烯管
· 无毒、卫生、透明
· 主要用于地板辐射供暖系统的盘管
1.1.3 电气 材料的分类及应用
1. 导线
(1) 裸导线 没有绝缘层,散热好,可输送较大电流。
1||| 裸绞线:主要用于架空线路,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足够的机械强度。
A. 铜绞线:
B. 铝绞线:一般用于短距离电力线路。
C. 钢芯铝绞线:用于各种电压等级的长距离输电线路,抗拉强度大。
例: LGJ-3ⅹ120mm2 表示:钢芯铝绞线 3根 截面积为120mm2
2||| 型线:
A. 铜母线:
B. 铝母线:
C. 扁钢:用于接地线和接闪线,用的扁钢规格有:25x4、25x6、40x4等。
例: TMY-100ⅹ10 表示:硬铜母线 宽100mm 厚10mm
(2) 绝缘导线 低压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连线。
1||| 按绝缘层材料
A. 塑料绝缘导线
B. 橡胶绝缘导线
2||| 在机电工程中多采用塑料绝缘铜导线。
3||| 线芯材料
A. 铜芯
B. 铝芯(基本不采用)
4||| 常用的导线截面积为:1.5~240mm2
例1: BV-0.5kV-1.5mm2 表示:塑料铜芯线 额定电压为500V 截面积为1.5mm2 例2: BVV-0.5kV-2ⅹ1.5mm2 表示:塑料护套铜芯线 额定电压为500V 2芯 截面积为1.5mm2
2. 电缆
(1) 电力电缆 主要用于输变电线路中,工作电流在几十安至几千安,额定电压在220V~500kV以上。 芯材: 铜、铝两类; 绝缘材料 :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橡胶绝缘电力电缆 纸绝缘电力电缆
例: YJFE-26/35-3ⅹ240 表示: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铜芯电力电缆 额定电压为26/35kV 3芯 截面积为240mm2
1||| 阻燃电缆
A. 残焰或残灼在限定时间内能自行熄灭的电缆。
B. 阻燃电缆被燃烧时能将火焰的蔓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因电缆着火延燃而造成的重大灾害,从而提高电缆线路的防火水平。
C. 根据阻燃材料分为
a. 含卤阻燃电缆
b. 无卤低烟阻燃电缆
· 由不含卤素(F、Cl、Br、I、At),不含铅、镉、铬、汞等物质胶料制成。
· 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且不会产生有毒烟雾,燃烧时的腐蚀性较低,因此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很小。
· 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最高。
· 无卤低烟的聚烯烃材料主要采秀氢氧货物作阻燃剂。
· 氢氧化物又称为碱,其特性是容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潮解)。
· 潮解会导致绝缘层的体积电阻系数大幅下降,可由原来的17MΩ/km降至0.1MΩ/km。
2||| 耐火电缆
A. 在火焰燃烧情况下能够保持一定时间安全运行的电缆。
B. 分A、B两类
a. A类:
· 在火焰温度950~1000℃时,能持续供电90min;
· 当用于电缆密集的电缆隧道、电缆夹层中,或位于油管、油库附近等易燃场所时,首选A类;
b. B类:
· 在火焰温度750~800℃时,能持续供电90min;
· 当电缆配置数量少时,可采用B类耐火电缆;
C. 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地铁、地下商场、大型电站及重要的工矿企业等与防火安全和消防救生有关的场所。
D. 在建筑物燃烧时,伴随着水喷淋的情况,电缆仍可保持线路完整运行。
E. 耐火电缆大多用于应急电源的供电回路,要求火灾时能够正常工作。由于火灾时环境温度急剧上升,为保证线路的输送容量,需我给你压降,对于供电线路较长且严格限定允许电压降的回路,应将耐火电缆截面至少放大一档。
F. 耐火电缆不能当作耐高温电缆使用。
G. 为降低电缆接头在火灾事故中的故障概率,在安装过程中就尽量减少接头数量,以保证线路在火灾中能正常工作。如果需要做分支接线,应对接头做好放火处理。
3||| 氧化镁电缆
A. 由铜芯、铜护套、氧化镁绝缘材料加工而成。
B. 优点
a. 防火性能佳: 氧化镁是无机物,铜和氧化镁的熔点分别为1083℃和2800℃;
b. 耐高温: 电缆允许长期工作温度达250℃,短时间或非常时期允许接近铜熔点温度;
c. 防爆: 无缝钢管套及其密封的电缆终端可阻止可燃气体和火焰通过电缆过往电器设备;
d. 载流量大
e. 机械强度高
f. 寿命长
g. 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C. 缺点
a. 价格贵
b. 工艺复杂
c. 不适合潮湿环境
d. 施工难度大
D. 应用场景
a. 油灌区
b. 重要木结构公共建筑
c. 高温场所
d. 耐火要求高且经济性可以接受的场合
例1: BTTQ-3ⅹ4 表示:轻型铜护套氧化镁绝缘铜芯电力电缆 3芯 截面积为4mm2 例2: BTTZ-5ⅹ1ⅹ25 表示:重型铜护套氧化镁绝缘铜芯电力电缆 5根 单芯 截面积为25mm2
4||| 分支电缆
A. 按设计要求,由工厂预先将分支线制造在主干电缆上。
B. 优点:分支线截面和长度是由设计要求决定的,极大缩短了施工周期,大幅度减少了材料费用和施工费用,保证了配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C. 应用:广泛应用于住宅楼、办公楼、商务楼、科研楼等各种中高层建筑中,作为供配电的主、干线电缆使用。
D. 分类
a. YJV型: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
b. YJY型: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
c. WDZN-YJFE型: 无卤低烟阻燃耐火型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铜芯电力电缆
E. 订购分支电缆时,应要改建筑电气设计图确定各配电柜位置,提供:
a. 主电缆的型号、规格及总有效长度;
b. 各分支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各段有效长度;
c. 各分支接头在主电缆上的位置(尺寸);
d. 安装方式(垂直沿墙敷设、水平架空敷设等);
e. 所需分支电缆吊头、横梁吊挂等附件型号、规格和数量。
5||| 铝合金电缆
A. 不同于的传统的铝芯电缆,它是国内一种新颖的电缆,电缆的结构形式主要有非铠装和铠装两大类,即带PVC护套和不带PVC护套两种,其芯线则采用高强度、抗蠕变、高导电率的铝合金材料。
B. 优点:
a. 铝合金表面与空气接触自然形成的氧化层能耐受多种腐蚀。
b. 在满足相同导电性能的前提下,合金线缆的重量是同样截流量的铜缆的一半。
c. 使用合金铝线缆以取代铜缆:
· 可以减少电缆重量
· 且合金铝导体比铜柔韧得多,弯曲性能好,安装时有更小的弯曲半径,更容易进行端子连接,使安装工作更为轻松。
C. 分类及应用
a. 非嵌装铝合金电力电缆:
· 可替代YJV型电力电缆
· 适用于室内、隧道、电缆沟等场所的敷设
· 不能随机械外力
b. 嵌装铝合金电力电缆:
· 可替代YJV22型电力电缆;
· 适用于隧道、电缆沟、竖井或埋地敷设 ;
· 能随较大的机械外力和拉力。
(2) 控制电缆
1||| 用于电气控制系统和配电装置的二次系统。
2||| 二次电路和电流较小,因此芯线截面积通常在10mm2以下
3||| 控制电缆的线芯多采用铜导体,其芯线组合有同心式和对绞式。
4||| 按其绝缘层材质分
A. 聚氯乙烯
B. 聚乙烯:电性能最好,可应用于高频线路。
C. 橡胶
5|||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分类及应用
KVV、KVVP: 主要用于交流500V、直流1000V及以下的控制、信号、保护及测量线路;
KVVP: 用于敷设室内、电缆沟等要求屏蔽的场所;
KVV22等: 用于敷设 在电缆沟、直埋地等能随较大机械外力的场所;
KVVR、KVVRP等: 用于敷设在室内要求的移动的场所。
(3) 仪表电缆
1||| 仪表用电缆
A. 适用于仪器仪表及其他电气设备中的信号传输及控制线路
B. 如:YVV、YVVP等。
2||| 阻燃型仪表电缆
A. 具有防干扰性能高、电气性能稳定,能可靠地传送数字信号和模拟信号,兼有阻燃等特点 ,广泛用于电站、矿山和石油化工等部门的检测和控制系统上。
B. 如:ZRC-YVVP、ZRC-YYJVP等。
3. 母线槽
(1) 组成附件
1||| 金属外壳(钢板或铝板)
2||| 导电排
3||| 绝缘材料及有关附件
(2) 优点
1||| 体积小
2||| 容量大
3||| 装拆方便
4||| 安全可靠
5||| 使用寿命长
(3) 适用于高层建筑、标准厂房、机床密集的车间等场所。
(4) 分类
1||| 空气型母线槽
A. 母线之间接头用铜片软接过渡,由于接头之间体积过大,占用了一定空间,故应用轻资产。
B. 空气型母线槽因存在烟囱效应,故不能用于垂直安装。
2||| 紧密型母线槽
A. 采用插接式连接,主要靠外壳散热,散热效果较差。
B. 母线的相间气隙小,母线通过大电流时,会产生较大的电动力,使磁振荡频率形成叠加状态,从而产生较大的噪声。
C. 紧密型母线槽防潮性能较差,在施工时容易受潮或渗水,造成相间绝缘电阻下降。
3||| 高强度母线槽
A. 优势
a. 外壳做成瓦沟形式,使母线槽机械强度增加,解决了大跨度安装无法支撑吊装的问题。
b. 与其他类型母线槽相比 ,其防潮和散热功能有明显的提高;
c. 由于线间存在一定空隙,使导线温升下降,从而提高了过载能力,并减少了磁振荡噪声。
B. 劣势
a. 产生的杂散电流及感抗要比紧密型母线槽大得多
b. 在同规格比较时,它的导电排截面必须比紧密型母线槽大。
4||| 耐火型母线槽
A. 专供消防设备电源的使用
B. 其外壳采用耐高温不低于1100℃的防火材料,隔热层采用耐高温不低于300℃的绝缘材料 ,耐火时间有60min、90min、120min、180min,满负荷运行可达8h以上。
C. 耐火型母线槽除应通过CCC认证外,还应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5||| 树脂浇注母线槽
A. 采用环氧树脂全封闭浇注工艺,防护等级高达IP68,具有防水、阻燃、耐腐蚀等特性,
B. 适用于潮湿、多尘、高防火要求工业与民用场景(如化工、地铁、数据中心)。
C. 缺点是:散热性较差、成本高。
(5) 母线槽选用
1||| 高层建筑的垂直输配电
A. 应选用紧密型母线槽,可防止烟囱效应;
B. 其导体应选用长期工作温度不低于130℃的阻燃材料包覆。
C. 楼层之间应设阻火隔断,阻火隔断应采用防火堵料。
2||| 应急电源
A. 应选用耐火型母线槽
B. 且不应释放出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毒气体。
3||| 大容量母线槽
A. 应选用散热好的紧密型母线槽;
B. 若选用空气型母线槽,应采用只有在专用工作场所才能使用的IP30的外壳防护等级。
4||| 母线槽接口相对较容易受潮,选用时应注意其防护等级;
A. 一般室内正常环境:IP40
B. 消防喷淋:IP54或IP66
5||| 母线槽不能直接和有显著摇动或冲击振动的设备连接,应采用软接头加以连接。
4. 绝缘材料
(1) 按物理状态
1||| 气体绝缘材料
A. 空气
B. 氮气
C. 二氧化硫
D. 六氟化硫(SF6)
2||| 液体绝缘材料
A. 变压器油
B. 断路器油
C. 电容器油
D. 电缆油
3||| 固体绝缘材料
A. 绝缘漆、胶和熔敷粉末
B. 纸、纸板等绝缘纤维制品
C. 漆布、漆管和绑扎带等绝缘浸渍纤维制品
D. 绝缘云母制品
E. 电工用薄膜、复合制品和粘带
F. 电工用层压制品
G. 电工用塑料和橡胶等
(2) 按化学性质
1||| 无机绝缘材料
A. 云母
B. 石棉
C. 大理石
D. 瓷器
E. 玻璃
F. 硫黄
主要用途电机和电器绝缘、开关的底板和绝缘子等
2||| 有机绝缘材料
A. 矿物油
B. 虫胶
C. 树脂
D. 橡胶
E. 棉纱
F. 纸
G. 麻
H. 蚕丝
I. 人造丝
大多用于制造绝缘漆、绕组和导线的被覆绝缘物等
3||| 混合绝缘材料
A. 由无机绝缘材料 和有机绝缘材料 经加工后制成的各种成型绝缘材料 。
B. 主要用作电器的底座、外壳等
1.2 机电工程常用设备
1.2.1 通用设备的类型和性能 通用性强、用途较广的设备
1. 泵
(1) 类型
1||| 工作原理和结构形式
A. 容积式泵
a. 运动部件的运动方式
· 往复泵
· 活塞泵
· 柱塞泵
· 回转泵
· 齿轮泵
· 螺杆泵
· 叶片泵
B. 叶轮式泵
a. 叶轮和流道结构特点
· 离心泵
· 轴流泵
· 旋涡泵
2||| 输送介质
A. 清水泵
B. 杂质泵
C. 耐腐蚀泵
3||| 吸入方式
A. 单吸泵
B. 双吸泵
4||| 叶轮数目
A. 单级泵
B. 多级泵
5||| 常用泵
A. 离心式泵:效率高、结构简单、适用范围最广
B. 旋涡泵
C. 电动往复泵
D. 柱塞泵
E. 蒸汽往复泵
F. 计量泵
G. 螺杆泵
H. 齿轮油泵
I. 真空泵
(2) 性能
1||| 主要参数
A. 流量
B. 扬程
C. 功率
D. 效率
E. 转速
2||| 例:一幢30层(98m高)的高层建筑,其消防水泵的扬程应在130m以上。
2. 风机
(1) 类型
1||| 气体在旋转叶轮内部流动方向
A. 离心式
B. 轴流式
C. 混流式
2||| 工作原理
A. 速度式
轴流式
离心式
混流式
B. 容积式
回转式鼓风机
罗茨式鼓风机
3||| 结构形式
A. 单级
B. 多级
4||| 排气压强
A. 通风机
B. 鼓风机
C. 压气机
5||| 常用的风机
A. 离心式通风机
B. 离心式引风机
C. 轴流式通风机
D. 回转式鼓风机
E. 离心式鼓风机
F. 罗茨式鼓风机
(2) 性能
1||| 在标准进气状态下的性能(进口处空气状态)
A. 压力:一个标准大气压
B. 温度:20℃
C. 相对湿度:50%
2||| 主要性能参数
A. 流量(风量)
B. 全风压
C. 动压
D. 静压
E. 功率
F. 效率
G. 转速
H. 比转速
3. 压缩机
(1) 类型
1||| 压缩的气体
A. 空气压缩机
B. 氧气压缩机
C. 天然气压缩机
2||| 压缩气体的方式
A. 容积式
a. 按结构形式和工作原理
· 往复式压缩机
· 回转式压缩机
B. 动力式
a. 结构形式和工作原理
· 轴流式
· 离心式
· 混流式
C. 压缩次数
a. 单级压缩机
b. 两级压缩机
c. 多级压缩机
D. 汽缸在白布置方式
a. 立式压缩机
b. 卧式压缩机
c. L型压缩机
d. V型压缩机
e. W型压缩机
f. 扇形压缩机
g. M型压缩机
h. H型压缩机
E. 最终排气压力
a. 低压压缩机
b. 中压压缩机
c. 高压压缩机
d. 超高压压缩机
F. 划分的方式还有
a. 排气量的大小
b. 润滑方式
c. 冷却方式
d. 传动方式
G. 常用压缩机
a. 活塞式压缩机
b. 回转式螺杆压缩机
c. 离心式压缩机
(2) 性能
1||| 参数
A. 容积
B. 流量
C. 吸气压力
D. 排气压力
E. 工作效率
F. 噪声
4. 连续输送设备
(1) 类型
1||| 常用的连续输送设备
A. 斗式提升机
B. 刮板输送机
C. 板(裙)式输送机
D. 悬挂输送机
E. 固定式胶带输送机
F. 气力输送设备
G. 螺旋输送机
H. 卸矿车
I. 皮带秤
2||| 有无牵引件(链、绳、带)
A. 具有挠性牵引件的输送设备
a. 带式输送机
b. 板式输送机
c. 刮板式输送机
d. 提升机
e. 架空索道
B. 无挠性牵引件的输送设备
a. 螺旋输送机
b. 辊子输送机
c. 振动输送机
d. 气力输送机
(2) 性能
1||| 只能沿着一定路线向一个方向连续输送物料,可进行水平、倾斜和垂直输送,也可组成空间输送线路。
2||| 输送能力大、运距长、设备简单、操作简便、生产率高;
3||| 除可以进行物料输送外,还可与生产流程中的工艺过程相配合,形成流水作业线,在输送过程中同时完成若干工艺操作。
4||| 广泛用于机械、电子、电力、冶金、矿山、化工、医药、轻工、食品等行业。
1.2.2 专用设备的类型和性能 专门针对某一种或某一 类对象或产品,实现一项或几 项功能的设备
1. 类型
(1) 电力设备
1||| 火力发电设备
A. 锅炉
B. 汽轮机
C. 发电机
D. 主变压器
E. 辅助系统设备
F. 控制系统设备
2||| 核电设备
A. 核岛设备
B. 常规岛设备
a. 汽轮机
b. 发电机
c. 凝汽器
d. 汽水分离再热器
e. 给水加热器
f. 除氧器
g. 阀门
h. 水泵
i. 输变电设备
j. 起吊设备
k. 高压电动机
C. 辅助系统设备
3||| 风力发电设备
A. 主要包括
a. 塔架
b. 机舱
c. 发电机
d. 轮毂
e. 叶片
f. 电气设备
B. 按驱动方式
a. 直驱风电机组
b. 双馈式风电机组
4||| 太阳能发电设备
A. 光伏发电设备
a. 光伏支架
b. 光伏组件
c. 汇流箱
d. 逆变器
B. 溶解热发电设备
a. 塔式光热发电设备
· 镜场设备
· 反射镜
· 跟踪设备
· 集热塔(吸热塔)
· 热储存设备
· 热交换设备
· 发电常规岛设备
b. 槽式光热发电设备
· 集热器支架
· 集热器系统设备
· 换热器系统设备和发电常规岛设备
(2) 石油化工设备
1||| 反应设备:用于完成介质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
A. 反应器
B. 反应釜
C. 分解锅
D. 聚合釜
2||| 换热设备:用于完成介质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
A. 管壳式余热锅炉
B. 热交换器
C. 冷却器
D. 冷凝器
E. 蒸发器
3||| 分离过滤设备:用于完成介质的液体压力平衡和气体净化分离等的压力容器
A. 分离器
B. 过滤器
C. 集油器
D. 缓冲器
E. 洗涤器
4||| 储存设备:用于盛装生产用的原料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的压力容器
A. 各种形式的储槽、储罐
(3) 冶金设备
1||| 选矿设备
A. 破碎设备
B. 筛分设备
C. 磨矿设备
D. 选别设备
2||| 焦化设备
3||| 烧结设备
4||| 炼铁设备
A. 高炉设备
B. 冷却设备
C. 炉顶装料设备
D. 矿槽设备
E. 焦槽设备
F. 鼓风设备
G. 热风米设备
H. 煤气除尘设备
5||| 炼钢设备
A. 转炉
B. 电弧炉
C. 钢包精炼炉
D. 钢包真空精炼炉
E. 真空吹氧脱碳炉
F. 连续铸钢机械设备
6||| 轧机设备
A. 开坯轧机
B. 板材轧机
C. 线材轧机
D. 无缝钢管连线机
E. 型材轧机
F. 矫直机
G. 剪切机
H. 卷取机
7||| 冶金液压(润滑、气动)设备
8||| 冶金电气设备
9||| 环保设备
(4) 建材设备
1||| 水泥生产设备
A. “一窑三磨”
a. 回转窑
b. 生料窑
c. 煤磨
d. 水泥磨
2||| 玻璃生产设备
A. 浮法玻璃生产线
a. 玻璃熔窑
b. 锡槽
c. 退火窑
d. 冷端的切装系统
B. 陶瓷生产设备
C. 耐火材料 设备
D. 新型建筑材料设备
E. 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设备
(5) 其他专用设备
1||| 加工中心
2||| 电子设备
3||| 环保设备
4||| 节能设备
5||| 可再生能源设备
2. 性能
(1) 专用设备的性能针对性强,是专门针对某一种或一类对象或产品实现一项或几项功能的设备。
(2) 它往往只完成某一种或有限的几种零件或产品的特定工序或几个工序的加工呀生产,效率特别高,适合于单品种大批量加工或连续生产。
1.2.3 电气设备的类型和性能 用于电力传输、分配、控制 和保护的各种电气设备
1. 发电设备 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设备
(1) 火力发电设备
(2) 风力发电设备
(3) 太阳能发电库务
(4) 建筑机电工程中常用 柴油发电机组(小型 发电设备)作为应急 或备用电源
1||| 柴油发电机组的性能参数
A. 功率
B. 电压
C. 频率
D. 电流
E. 冷却量及冷却方式
F. 燃烧空气量
G. 排风量
H. 允许排气背压
2. 变电设备 将高压电能转换为低压电能或 将交流电能转换为直流电能的 设备
(1) 变压器的类型
1||| 电压变换
A. 升压变压器
B. 降压变压器
2||| 冷却方式
A. 自然风冷却
B. 强迫油循环风冷却
C. 强迫油循环水冷却
D. 强迫导向油循环冷却变压器
3||| 冷却介质
A. 油浸式变压器
B. 干式变压器
C. 充气式变压器
4||| 相数的不同
A. 单相变压器
B. 三相变压器
5||| 每相绕组数的不同
A. 双绕组变压器
B. 三绕组变压器
C. 自耦变压器
6||| 用途不同
A. 电力变压器
B. 电炉变压器
C. 整流变压器
D. 电焊变压器
E. 船用变压器
F. 测量变压器
(2) 变压器的参数
1||| 主要技术参数
A. 额定容量
B. 额定电压
C. 额定电流
D. 绝缘等级
E. 冷却方式
F. 温升限值
G. 调压方式
H. 空载损耗
I. 阻抗
J. 负载损耗
K. 短路损耗
L. 短路阻抗
M. 连接组别
3. 配电设备 将电能分配到各个用电设备
(1) 开关柜
1||| 类型
A. 配电电压
a. 高压开关柜
b. 低压开关柜
B. 开关设备的布置形式
a. 金属铠装式开关柜
b. 间隔式开关柜
c. 箱式开关柜
C. 断路器和其他元件的安装方式
a. 固定式开关柜
b. 中置式开关柜
c. 手车式开关柜
2||| 主要技术参数
A. 额定电压
B. 额定电流
C. 额定频率
D. 工频耐受电压
E.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2) 配电柜(箱、盘)
1||| 类型
A. 配电电压
a. 高压配电柜
b. 低压配电柜
B. 设备的结构特征
a. 固定式
b. 抽屉式(常见的抽屉式低压配电柜)
c. 组合式
C. 配电箱用途
a. 动力配电箱
b. 照明配电箱
c. 计量配电箱
d. 应急配电箱
2||| 性能特点
A. 额定电流
B. 额定电压
C. 短路承受能力
D. 防护等级
4. 控制设备 控制电力系统运行的设备,其 性能和可靠性会直接影响电力 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1) 断路器
1||| 作用
A. 能带负荷连接或断开电路 ,使设备正常工作,在过载或短路时能自动跳闸,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2||| 类型
A. 结构
a. 微型断路器
b. 模壳式断路器
c. 框架式断路器
B. 灭弧介质
a. 空气断路器
b. 真空断路器
c. SF6断路器
d. 油断路器
C. 参数
a. 额定电流
b. 额定电压
c. 脱扣器整定电流
d. 最大短路电流
e. 操作特性
(2) 隔离开关
1||| 作用
A. 在电路中隔离电源或设备,倒闸作业;
B. 不能带负荷分合电路,分闸时有明显断开点,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2||| 类型
A. 绝缘支柱
a. 单柱式
b. 双柱式
c. 多柱式
B. 运行方式
a. 水平旋转式
b. 垂直旋转式
c. 插入式
3||| 参数
A. 额定电压
B. 额定电流
(3) 负荷开关
1||| 作用
A. 能带负荷分合电路,但在过载及短路时不会自动跳闸;
B. 一般需要和熔断器配合使用,保护线路和设备安全运行。
2||| 类型
A. 低压负荷开关
B. 高压负荷开关
3||| 参数
A. 额定电压
B. 额定电流
C. 操作方式
(4) 接触器
1||| 作用
A. 可频繁的通、断电路 ,以小电流控制 大电流
B. 与热继电器配合使用,能对负载设备进行过载保护。
2||| 类型
A. 电压继电器
B. 电流继电器
C. 时间继电器
D. 速度继电器
E. 压力继电器
F. 热继电器
3||| 参数
A. 控制特性
B. 动作时间
C. 接点负载能力
D. 响应速度
5. 电力电子设备 用于电力系统中电能的调节、变 换和控制的设备,可提高电力系 统的效率和稳定性。
(1) 变频器
1||| 一种改变交流电源频率的电器。
2||| 原理是基于电子器件对电源电压进行高频率开关控制 ,通过脉宽调制技术(PWM)将直流电压转换成可变频率交流电源。
3||| 组成部分及原理
A. 整流单元:将输入的交流电源 转换为直流电源 ,通常采用整流桥等电子元件进行整流。
B. 滤波单元:对整流行的直流电进行滤波,去除杂散的高频成分,得到稳定的直流电源。
C. 逆变单元:将滤波后的直流电源里德逆变,通过高频开关管控制脉宽,改变电压和频率形成交流电。
D. 控制单元:控制变频器的开关器件 和PWM信号频率,根据输入控制集中调整输出电压和频率,以实现电机无级调速。
(2) 逆变器
1||| 一种电源转换装置,可以将直流电源转换为交流电源 ,以供应各种需要交流电能的电器设备。
2||| 组成部分
A. 开关元件:是构成逆变器的核心部件,通过有规则地让开关元件重复开、关,使直流电变交流电输出。
B. PWM控制器:控制IGBT管的导通或截止,从而控制逆变器输出交流电的电压和频率。
C. 反馈回路:用于监测输出电压和电流,并将其反馈给PWM控制器,以调整输出电压和电流的波形。
(3) 整流器
1||| 一种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的装置或元件。其基本工作原理基于半导体器件 的特性和电流方向的控制。
2||| 类型
A. 二极管整流器
B. 晶闸管整流器
3||| 不同类型的整流器适用于不同的应用场景。
(4) 软启动器
1||| 是电动机在不调速拖动控制中使用的一种性能优异的拖动设备。
2||| 主要类型
A. 电子式(晶闸管调压式)
B. 磁控式
C. 自动液体电阻式
3||| 软启动器是集软启动、软停车、轻载节能和多种保护功能于一体的控制 装置;是可实现整个启动过程中无冲击而平滑的启动时机。
4||| 启动方式有
A. 限流启动
B. 斜坡电压启动
C. 转矩控制启动
D. 转矩加突跳控制启动
E. 电压控制启动
第2章 机电工程专业技术
2.1 机电工程测量技术
2.1.1 测量方法与实施
1. 工程测量的原则及要求
(1) 工程测量的原则
1||| 由整体到局部,靠近抽后编辑部
2||| 先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永久基准点、线为基准,然后测设出各个部位设备的准确位置。
(2) 工程测量的要求
1||| 以工程为对象,做好控制占布测,保证将设计的建(构)筑物位置正确地测设到地面上,作为施工的依据。
2||| 保证测设精度,减少误差累积,满足设计要求,免除因建筑物众多而引起测设工作的紊乱。
3||| 检核是测量工作的灵魂,必须加强外业和内业的检核工作,保证实测数据与工程测量竣工图绘制的正确性。
4||| 检核分为
仪器检核
资料检核
计算检核
放样检核
验收检核
2. 工程测量的原理和方法
(1) 水准测量
1||| 水准测量是利用水准仪提供的水平视线,并借助水准尺来测定地面上两点间的高差,然后推算高程的一种测量方法。
2||| 方法
A. 高差法:采用水准仪和水准尺测定待测点与已知点之间的高差,通过计算得到待测点高程和方法。
B. 仪高法:采用水准仪和水准尺,只需计算一次水准仪的高程,就可以简便地测算出几个前视点的高程。当安置一次仪器,同时需要测出数个前视点的高程时,使用仪高法是缝缝连连产方便的,所以,在工程测量中仪高法被广泛应用。
(2) 基准线测量
1||| 原理
A. 经纬仪和检定金钢尺,根据两点成一直线原理测定基准线。测定待测点位都可连成一条直线(或基准线)
2||| 安装基准线的设置。
A. 安装基准线一般直线,只要定出两个基准中心点,就可构成一条基准线。平面安装基准线不少于纵、横两条。
3||| 安装标高基准点的设置。
A. 根据设备基础附近水准点,用水准仪测出标高具体数值。相邻安装基准点高差应在0.5mm以内。
4|||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
A. 沉降观测采用二等水准测量方法。每隔适当距离选定一个基准点与起算基准点组成水准环线。
3. 工程测量的程序
(1) 设置纵横中心线→设置标高基准点→设置沉降观测点→安装过程测量控制→实测记录等。
4. 高程控制测量
(1) 高程控制点布设原则
1||| 测区的高程系统,宜采用国家调和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进行测量时,可没用原高程系统。当小测区联测有困难时,亦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
2||| 高程测量的方法
A. 水准测量法(常用)
B. 电磁波测距法
C. 三角高程测量法
3||| 高程控制测量等级依次划分为二、三、四、五等。各等级视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高程控制。
(2) 高程控制点布设的方法
1||| 水准测量法的技术要求:
A. 各等级的水准点,应埋设水准标石。
a. 水准点应选在土质坚硬、便于长期保存和使用方便的地点。
b. 墙面水准点应选设于稳定的建筑上,点位应全球寻找、保存和引测。
B. 一个测区及其周围至少应有3个水准点。水准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
C. 水准观测应在标石埋设稳定后进行。再次观测高差较大且超限时应重测。将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当其较差均不超过限值时,应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
2||| 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测量应注意:
A. 最好使用一个水准点作为高程起算点。
B. 当厂房较大时,可以增设水准点,但其观测精度应提高。
3||| 水准测量仪器精度要求:
A. 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应符合规定。
B. 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应符合规定。
5. 单体设备安装基础测量
(1) 单体设备基础划线
1||| 单体设备要根据建筑结构的主要柱基中心线,按设计提供的坐标位置,测量出设备基础中心线,并将纵横中心线固定在中心标板上或用墨线画在基础上,作为安装基准中心线。
(2) 单体设备高程测量
1||| 安装单位接收由土建移交的标高基准点,将标高基准点引测到设备基础附近方便测量的地方,作为下一步设备安装时标高测量的基准点并进埋设标高基准点。
(3) 中心标板的埋设
1||| 中心标板是在设备两端基础表面中心线上埋设的两块一定长度的型钢,并标上中心线点,作为安装放线时找正设备位置用的一种标定点。
2||| 埋设中心标板的方法。
A. 中心标板应埋设在中心线的两端,并且标板的中心要在中心线上;中心标板露出基础表面的高度为4~6mm;
B. 将测出的中心线点投在中心标板上,投点(冲眼)的直径为1~2mm,并在投点的周围用红油漆画一个圆圈,作为明显的标记。
3||| 中心标板的埋设形式。
A. 在基础表面埋设,一般用小段钢精度控制轨,也可用工字钢、角钢等,长度为150~200mm。
B. 若主要设备中心线通过基础凹形部分或地沟时,需在跨越沟道的凹下处埋设50mmⅹ50mm的槽钢。在基础边缘埋设,中心标板长度为150~200mm,至基础的边缘为50~80mm。
(4) 基准点的埋设
1||| 在设备基础上埋设坚固的金属件(50~60mm长铆钉),并根据厂房的标准零点测出其标高作为安装设备时测量标高的依据,称为基准点。
2||| 常用的基准点。
A. 在直径为19~25mm、长为50~60mm铆钉的杆端焊上一块约50mm见方的钢板,或在钉杆上焊接一根U形钢筋。埋设基准点 的小坑要上口小、下口大,基准点 露出基础顶面部分不能太高(约10~14mm)。
(5) 精度控制
1||| 放线测量用的计量检测设备在使用前要校准合格,测量放线要尽量使用同一台设备,并且由同一人进行测量。
2||| 机械设备定位基准的面、线或点与安装基准线的平面位置和标高的允许偏差对于单体设备来讲,平面位置允许念头为10mm,标高念头为-10~+20mm。
3||| 设备基础中心线必须进行复测,两次测量的误差不应大于5mm。
4||| 埋设有中心标板的重要设备基础,其中心线应由叶中心标板引测,同一中心标点的偏差不应超过1mm。纵横中心线应进行正交度检查,并调整横向中心线。同一设备基准中心线的平行偏差或同一生产系统的中心线的直线度应在1mm以内。
5||| 每组设备基础均应设立临时标高控制点。
A. 标高控制点的精度 ,对于一般的设备基础,其标高偏差应在2mm以内;
B. 对于与传动装置有联系的设备基础,其相邻两标高控制点的标高偏差应在1mm以内。
6. 连续生产设备安装测量
(1) 安装基准线测设
1||| 中心标板应在浇灌基础时,配合土建埋设,也可待基础养护期满后再埋设。放线就是根据施工图,按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来测定机械设备的纵、横中心线并标注在中心标板上,以作为设备安装的基准线。设备安装平面线不少于纵、横两条。
(2) 安装标高基准点测设
1||| 标高基准点一般埋设在基础边缘且便于观测的位置。标高基准点一般有简单标高基准点和预埋标高基准点。采用钢制标高基准点的,应埋设在靠近设备基础边缘便于测量处,不允许埋设在设备底板下面的基础面上。
(3) 连续生产设备基准线和基准点的要求
1||| 连续生产设备只能共用一条纵向基准线和一个预埋标高基准点。
7. 管道工程的测量
(1) 管道中线测量
1||| 管道中线测量的任务是将设计的管道中线位置测设于实地并标记出来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测设管道的主点(起点、终点和转折点)、标定里程桩和加桩等。中线定好后,应将中线展绘到现状地形图上。
2||| 管线主点的测设
A. 根据控制点测设管线主点。当管道规划设计图上已给出管线起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坐标与附近控制的坐标时,可先计算出测设数据 ,再用极坐标法或交会法进行测设。
B. 根据地面上已有建筑物测设管线主点。管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或永久建筑物的轴线平行或垂直。主点测设数据可由设计时给定坐标计算,然后用直角坐标法进行测设。
3||| 里程桩和加桩
A. 测定管线和长度和测绘纵、横断面图,沿管道中心线自起点每50m钉一里程桩。在50m之间地势变化处要加桩,在新建管线与旧管线 、道路、桥梁、房屋等交叉处也要钉加桩。
B. 里程桩和加桩的里程桩号由该桩到管线起点的中线距离来确定。给水管道以水原作为起点;排水管道以下游出水口作为起点;煤气、热力管道以供气方向作为起点。
C. 图上应反映出点的位置和桩号,管线与主要地面物、地下管线交叉的位置和桩号,各主点的坐标、转折角等。如果敷设管道的地区没有大比例尺地形图,或在沿线地形变化较大的情况下,还需测出管道两侧各20m的带状地形图。如通过建筑物密集地区,需测绘至两侧建筑物处,并用统一的图式表示。
(2) 管道纵、横断面测量
1||| 管道纵断面测量的内容是根据管道中心线所测的桩点高程和桩号绘制成纵断面图。众断面图反映了管道中心线 的地面高低起伏和坡度陡缓情况,是设计管道埋深、坡度和土方量计算的依据。
2||| 横断面测量内容是测量中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地形变化点至管道中线的水平距离和高差,以中线上的里程桩或加桩为坐标原点,以水平距离为横坐标,高差为纵坐标,按1:100比例尺绘制出横断面图。
(3) 管道工程施工测量
1||| 地下下管道放线测设
A. 恢复中线。
a. 对于管道中线测量中所钉的中线桩、交点桩等,到施工时难免有部分碰动或丢失。为了保证中线位置准确可靠,施工前应根据设计的定线条件进行复核,并将丢失和碰动的桩重新恢复。在恢复中线时,一般均将管道附属构筑物、涵洞、检查井的位置同时测出。
B. 测设施工控制桩。
a. 在施工时中线上各桩要被挖掉,为了便于恢复中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应在不受施工干扰、引测方便、易于保存桩位的地方测设施工控制桩。施工控制桩分为中线控制桩和附属构筑物控制桩两种。
C. 测设中线方向控制桩。
a. 施测一般以管道中心线桩为准。在各段中线的延长线上钉设控制桩。若管道直线段较长 ,也可在中线一侧的管槽边线外测设一条与中线平行的轴线桩,各桩间距以20m为宜,作为恢复中线和控制中线的依据。
D. 测设附属构筑物控制桩。
a. 以定位时标定的附属构筑物位置为准,在垂直于中线的方向上钉两个控制桩。
2||| 槽品放线
A. 槽口放线是指根据管径大小、埋设深度和土质情况决定管槽开挖宽度,并在地面上钉设边桩,沿边桩接线撒出灰线,作为开挖的边界线。
8. 长距离输电线路钢塔架(铁塔)施工的测量
(1) 长距离输电线路定位后,可根据起、止点和转折点及沿途障碍物的实际情况,测设钢塔架基础中心桩,其直线投点允许偏差和基础之间的距离丈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中心桩测定后,一般采用十字法或平行基线法进行控制,控制柱墩尖根据中心桩测定,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 架空输电线路钢塔之间的弧垂综合误差不应超过确定的裕度值 ,对于一段架空输电线路,其测量视距长度不宜超过400m。在大跨越档距之间,通常采用电磁波测距法或解析法测量。
9. 综合管廊施工测量
(1) 综合管廊控制测量
1||| 综合管廊施工平面控制网的精度不应低于一级,高程控制网的精度不应低于四等。
2||| 管廊内坐标、方位角及高程可利用管廊两端的顾控制 点按支导线和水准测量的方式分别进行传递。
(2) 综合管廊施工放样
1||| 根据综合管廊施工工艺过程,确定在基础工程施工、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或预制拼装钢筋混凝土结构安装施工、砌体结构施工、附属工程施工等阶段的测量技术要求。
2||| 各施工阶段喵懂前,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编写综合管廊施工测量技术文案;对施工图有疑问或发现差错时,应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利用地面等级控制点测设现场施工控制点时,应在施工控制 点上按照设计图纸放样线路中线桩和开挖连线桩,并应标注里程;管啥用水准测量方法测设高程时,应标注中线桩的开挖深度。
4||| 基槽开挖完成后,应复测验算底口宽度 、高程及边坡比,并应逐一将复测数据 与设计要求进行比对,同时应松井点位间的几何尺寸关系及与管廊有关结构连线的相对关系尺寸并做好记录。
5||| 放样综合管廊结构物相关轴线的参考线、外廓主要轴线点,内部轴线点极路由主要轴线点采用内分法放样。
6||| 综合管廊两侧回填前,应测设外壁角点的坐标和高程。
(3) 综合管廊本体测量
1||| 综合管廊本体测量宜在建造阶段进行,需分别测量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管廊和结构厚度及附属设施的空间特征,并符合下列规定:
A. 测量综合管廊两端、坡度或走向变化 处的内壁角点坐标和高程、横断面形状与尺寸、底部中线位置及高程,底部中线点位置及高程测量的间隔不宜大于30m。
B. 测量综合管廊各个舱室的位置、内认错高程及形状、尺寸。
C. 测量综合管廊检修并(人孔)、转折点、变坡点的位置及内底高程;应测量地面出入口、通风口、投料口等附属设施的位置及高程。
(4) 综合管廊入廊管线测量
1||| 入廊管线 测量可通过量测管线 与综合管廊内壁的相对位置关系进行,量测时,可使用手持测距仪、钢尺、投点尺等工具。
2||| 电力、通信等安放在综合管廊两侧墙壁上并管啥用托架固定的管线 ,需量测管线 相对于综合管廊内底的高度,并应调查电缆尺寸、电缆条数以及走向等。
3||| 给水、热力等安放在固定墩上的管线 ,需量测相对于综合管廊内底的高度及控制阀等管点设施的位置,并应调查管线的管径、材质、走向等。
2.1.2 测量仪器的应用
1. 水准仪
(1) 水准仪的组成及分类
1||| 测量两点间高差的仪器,广泛用于控制、地形和施工放样等测量工作。
2||| 组成部件
A. 望远镜
B. 水准器(补偿器)
C. 基座
3||| 分类
A. 定镜水准仪
B. 转镜水准仪
C. 微倾水准仪
D. 自动安平水准仪
4||| 当附有专用配件时,可组成激光水准仪
(2) 水准仪的应用
1||| 用于工程测量控制网标高基准点的测设及厂房、大型设备基础沉降观察的测量。
2||| 在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施工中用于连续生产线设备测量控制网标高基准点的测设及安装过程中对设备安装标高的控制测量。
3||| 标高测量分为绝对标高测量和相对标高测量。
A. 绝对标高:是指所测标高基准点、建(构)筑物及设备的标高相对于国家规定的±0.000标高基准点的高程。
B. 相对标高:是指建(构)筑物之间及设备之间的相对高程或相对于该区域设定的±0.000标高基准点的高程。
2. 经纬仪
(1) 经纬仪的组成及分类
1||| 广泛用于控制 、地形和施工放样等测量
2||| 组成部件
A. 望远镜
B. 水平度盘
C. 垂直度盘
D. 基座
3||| 当经纬仪上附有专用配件时,可组成激光经纬仪、坡面经纬仪。
4||| 按计数设备分为
A. 游标经纬仪
B. 光学经纬仪
C. 电子(自动显示)经纬仪
(2) 经纬仪的应用
1||| 主要应用于机电工程建(构)筑物建立平面控制网的测量以及厂房(车间)柱英飞凌垂直度的控制测量。经纬仪的主要功能是测量是水平角和竖直角。
2||| 在机电安装工程中,用于测量纵向、横向中心线,建立安装测量控制网并对安装全过程进行测量控制。
3. 全站仪
(1) 红外线数字全站仪
1||| 是一种采用红外线自动数字显示距离的测量仪器。
2||| 具有 角度测量、距离(斜距、平距、高差)测量、三维坐标测量、交会定点测量和放样测量等多种用途。
3||| 水平角测量
A. 按角度测量键,使全站仪牌角度测量模式,照准第一个目标A;
B. 设置A方向的水平度盘计数为0000'00";
C. 照准第二个目标,此时显示的水平度盘读数即为两方向间的水平夹角。
4||| 距离(斜距、平距、高差)测量
A. 全站仪的测距模式有精测模式、跟踪模式、粗测模式三种。
B. 测距前将棱镜常数输入仪器中,仪器会自动对所测距离进行改正;
C. 设置大气改正值或气温、气压值;
D. 量仪器高、棱镜高并输入全站仪;
E. 照准目标棱镜中心,按测距键,距离测量开始,测距完成时会显示斜距、平距、高差。
5||| 水平距离测量
A. 采用红外线数字全站仪进行水平距离测量,
B. 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平面控制网水平距离的测量及测设、安装控制网的测设、建筑安装过程中水平距离的测量等。
6||| 三维坐标测量
A. 设定测站点的三维坐标;
B. 设定后视点的坐标或设定后视方向的水平度盘读数为其方位角;
C. 设置棱镜常数等。
D. 照准目标棱镜,按坐标测量键,全站仪开始测距并计算显示测点的三维坐标。
(2) 全自动电子全站仪(测量机器人)
1||| 测量机器人是能进行自动搜索、跟踪、辨识和精确照准目标并获取角度、距离、三维坐标以及影像等信息的智能型全自动电子全站仪。它是在全站仪基础上集成步进电机、影像传感器构成的视频成像系统,并配置智能化的控制及应用软件发展而形成的。
2||| 海底管道水下检测机器人。
A. 海底管道是海上油气田开发生产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水下检测至关重要。
B. 水下检测机器人具有作业深度深、范围大、作业时间长等优点。
3||| BIM放样机器人。
A. 适用于在机电系统众多、管线错综复杂、空间结构繁复多变等环境下施工。
4||| 工业管道检测机器人。
A. 工业管道检测机器人广泛应用于供水管道、排水管道、工业管道、燃气管道和石油管道等的施工监测、管网检查、新管验收、管道检修、养护检测等,同时还广泛拓展应用于矿井检测勘探、隧道验收、地震搜救、电力巡查等。
4. 其他测量仪器
(1) 电磁波测距仪
1||| 电磁波测距仪的分类
A. 按所采用的载波可分为:
a. 有微波段的无线电波作为载波的微波测距仪;
b. 用激光作为载波的激光测距仪;
c. 用红外光作为载波的红外测距仪。
光电测距仪
2||| 电磁波测距仪的应用
A. 是通过电磁波运载测距信号测量两点间距离的仪器。
a. 测程在5~20km的称为中程测距仪,
b. 测程在5km之内的称为短程测距仪
B. 具有小型、轻便、精度高等特点。
C. 已广泛应用于控制、地形和施工放样等测量中,成倍地提高了外业工作效率和量距精度。
(2) 激光测量仪器
1||| 装有激光发射器的各种测量仪器。利用激光束方向性好、发射角小、亮度高、红色可见等优点,形成一条鲜明的准直线,以作为定向定位的依据。
2||| 激光测量仪器的分类
A. 激光准址仪和激光指向仪
两者构造相近,用于沟渠、隧道或管道施工、大型机械安装、建筑物变形观测。
B. 激光准直(铅直)仪
a. 是将激光束置于铅直方向以进行竖向准直的仪器。
b. 主要组成部分
发射
接收
附件
c. 主要应用于大直径、长距离、回转型设备同心度的找正测量以及高塔体、高塔架安装过程中同心度的测量控制。
d. 如高层建筑、烟囱、电梯等施工过程中的垂直定位及以后的倾斜观测。
C. 激光经纬仪
a. 用于施工及设备安装中的定线、定位和已知角度的测设。
D. 激光水准仪
a. 除具有普通水准仪的功能外,尚可作准直导向之用。如在水准尺上装自动跟踪光电接收靶,即可进行激光水准测量。
E. 激光平面仪
a. 是林和建筑施工用的多功能激光测量仪器,其铅直光束通过五棱镜转为水平光束;
b. 微电机带动五棱旋转,通过水平光束扫描给出激光水平面。
c. 适用于提升施工的滑模平台、网形屋架的水平控制 和大面积混凝土楼板支模、灌注及抄平工作,精确方便、省力省工。
3||| 激光测量仪器应用
A. 在大型建筑施工,沟渠、隧道开挖,大型机器安装,以及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中应用甚广。
B. 用激光准直仪找正高层钢塔架采用的操作方法与光学经纬仪完全相同。
C. 在机电工程项目施工中,常用的测量仪器有
a. 水准仪
b. 经纬仪
c. 全站仪
d. 激光准直仪
(3) 全球定位系统(GPS)
1||| GPS具有全天候、高精度、自动化、高效率等显著特点,在大地测量、城市和矿山控制测量、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及水下地形测量等方面已得到广泛应用。
2.2 机电工程起重技术
2.2.1 起重机械与索吊具的分类及选用要求
1. 超重机械的分类 功能和结构特点
(1) 轻小型起重设备可分为
1||| 千斤顶
A. 机械千斤顶
B. 油压千斤顶
C. 车库油压千斤顶
D. 分离式油压千斤顶
2||| 滑车
3||| 起重葫芦
4||| 卷扬机
(2) 起重机可分为
1||| 桥架型起重机
A. 梁式起重机
B. 桥式起重机
C. 门式起重机
D. 半门式起重机
E. 装卸桥架
2||| 臂架型起重机
A. 固定式
B. 台架型
C. 门座
D. 半门座
E. 塔式
F. 铁路
G. 流动式
履带
汽车
轮胎
全地面
随车
H. 浮式
I. 甲板
J. 桅杆
K. 悬臂
3||| 缆索起重机
A. 按结构和承载索数量分类
(3) 升降机可分为
1||| 升船机
2||| 启闭机
3||| 施工升降机
4||| 举升机
(4) 工作平台可分为
1||| 桅杆爬升式工作平台
2|||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5) 机械式停车设备按构造可分为
1||| 升降横移类
2||| 垂直循环类
3||| 水平循环类
4||| 多层循环类
5||| 平面移动类
6||| 巷道堆垛类
7||| 垂直升降类
8||| 简易升降类
9||| 汽车专用升降机
2. 吊索具的分类
(1) 吊具:用于连接吊钩或承载设施和设备与吊索的刚性元件。
1||| 按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式分
A. 可拆分吊具
B. 固定吊具
2||| 按取物方式分为
A. 夹持类
B. 吊挂类
C. 托叉类
D. 吸附类
E. 抓斗
F. 上述种类的组合
3||| 按梁截面分
A. 箱式截面吊具
B. 单腹板截面吊具
C. 圆环截面吊具
D. 梁式吊具是以梁为主体用于悬挂负载且满足负载吊运要求,并能与起重机吊钩连接的装置。
(2) 吊索:用于连接设备和吊钩、承载设施等起吊装置的柔性元件
1||| 合成纤维吊带
2||| 钢丝绳吊索
3||| 吊链
4||| 其他连接件
5||| 钢丝绳环索按结构形式
A. 钢丝绳环索
B. 缆式环索
6||| 编织吊索按结构形式可分为
A. 扁平吊装带
B. 圆形吊装带
3. 轻小型超重设备的使用要求
(1) 千斤顶
必须放置在稳固、平整、结实的基础上,通常在底座下垫木板或钢板,以加大承压面积,防止千斤顶下陷或歪斜。
千斤顶头部与被顶物之间可垫以薄木板、铝板等软性材料 ,使其头部与被顶物全面接触,用以增加摩擦,防止千斤顶受力后滑脱。
使用千斤顶时,应在其旁边设置保险垫块,随着工件的升降及时调整保险垫块的高度;千斤顶应在允许的顶升高度内工作,当顶出至红色警示线时,应停止顶升操作。
当数台千斤顶同时并用时,操作中应保持同步,使每台千斤顶所承受的载荷均小于其额定载荷。
(2) 起重滑车
滑车应按出厂铭牌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多轮滑车仅使用其部分滑轮时,滑车的起重能力应按使用的轮数与滑车全部轮数的比例进行拆减。
滑车组动、静滑车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跑绳进入滑轮的偏角不宜大于5O。
根据滑轮组的门数确定其穿绕方法有
顺穿(单头顺穿、双跑头顺穿)、
花穿(小花穿、大花穿)。
当滑车的门数超过5时,跑绳应采用双抽头方式。
若采用花穿的方式,应适当加大上、下滑轮之间的净距。
一般3门及以下宜采用顺穿;
4~6门宜采用花穿;
7门以上宜采用双跑头顺穿。
穿绕方法错误会引起滑轮组倾斜从而发生事故。
穿绕方法应简单、易操作,在负载后滑车组应不产生歪斜。
(3) 卷扬机
起重吊装中一般采用电动慢速卷扬机。
选用卷扬机的主要参数有
额定载荷
容绳量
额定速度
严禁超负荷使用卷扬机,在重大的吊装作业中,在牵引绳上应装设测力计。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坦、开阔、前方无障碍且离吊装中心稍远一些的地方,使操作人员能直视吊装过程,同时又能接受指挥信号。桅杆吊装时,卷扬机与桅杆的距离必须大于桅杆的长度。
卷扬机的固定应牢靠,严防倾覆和移动。
可用地锚、建筑物基础和重物施压等为锚固点;
绑缚卷扬机底座的固定绳索应从两侧引出,以防底座受力后移动。
卷扬机固定后,应按其使用负荷进行预拉。
由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车的水平直线距离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25倍,且该导向滑车应设在卷筒的中垂线上,以保证卷筒的入绳角小于2o。
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应从卷筒底部水平放出,余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就少于4圈,以减少钢丝绳在固定处的受力。当在卷筒上缠绕多层钢丝绳时,应使钢丝绳始终顺序地逐层缠在卷筒上,最外一层钢丝绳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一个绳径的高度。
(4) 手拉葫芦
使用前须检查起升结构的完好性、运转部分的灵活性及润滑是否良好,拉链应灵活自如,不许有跑链、掉链和卡滞现象。
使用时应将链条摆顺,逐渐拉紧,两吊钩受力在一条轴线上,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手拉葫芦挂点承载能力不得低于1.05倍的手拉葫芦额定载荷;当采用多台葫芦起重同一工件时,操作应同步,单台葫芦的最大载荷不应超过其额定载荷的70%。
拖拉葫芦在垂直、水平或倾斜状态使用时,手拉葫芦的施力方向应在犯罪团伙平面上且尽量与葫芦受力方向一致,以防卡链或掉链。
4. 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要求
(1) 起重机选用的基本参数
1||| 吊装载荷(起升载荷)
A. 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载荷,为吊挂 在起升钢丝绳或起升链条下端起升的重物质量。
a. 包括
· 固定吊具质量
· 可分吊具(或无此类吊具 )质量
· 吊挂在吊具上起升的重物质量
b. 流动工起重机的起升载荷为起重机挠性件(起升钢丝绳或链条 )下的起升重物质量。
c. 履带起重机的起升载荷还包括挠性件的质量。
2||| 吊装计算载荷
A. 吊装计算载荷(简称计算载荷)为吊装机具所随的载荷与载荷系数的乘积。
B. 采用单台起重机吊装设备时,计算起重机的计算载荷时,因在起重机2设计时已考虑动载荷对起重机的影响,故计算载荷等于吊装载荷,不需考虑动载荷影响。在选用起重机和滑车的定型产品时不考虑起升动载荷系数的影响,直接按实际静载荷选用即可。
C. 双机抬吊时,计算每台起重机承受的载荷时不需考虑动载荷影响,但应考虑不平衡的影响,计入动载荷系数。在进行吊索受力、桅杆起重机或缆索起重机设计计算时应考虑动载荷和不平衡载荷的影响。
a.
b.
D. 动载荷系数k1
a. 由于起重机械在吊装重物的运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起重机械负载的影响而计入的系数。
b. 在起重吊装工程计算中,以动载荷系数计入其影响。
c. 一般取动载荷系数k1=1.1。
E. 不均衡载荷系数k2
a. 起重吊装工程中,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共同抬吊一个重物时,以不均衡载荷系数计入其影响。
b. 一般取不均衡载荷系数k2=1.1~1.25.
3||| 额定起重量
A. 起重机的额定起升载荷
a. 是的起重机起吊额定起重量时能够吊运的物品最大质量与吊具及属具质量的总和(即总起升质量)的重力。
B. 额定起重量
a. 是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对于给定的起重机类型和载荷位置,起重机设计能起升的最大净起重量。
b. 对于流动式起重机为持在起升钢丝绳或起升链条下端起升的重物质量(起重挠性件下起重量)
· 固定吊具质量
· 可分吊具(或无此类吊具)质量
· 吊挂在吊具上起升的生物质量
c. 对于其他起重机,为吊挂在固定吊具上起升的重物质量。
C. 起重挠性件是指从起重机上垂下,例如从起重小车或臂架头部垂下,并有起升机构等设备驱动,使持在其下端的生物升降的钢丝绳、链条或其他设备。
D. 采用多台起重机抬吊时
a. 多台起重机抬吊所受合力不应超过各台起重机单独操作的额定载荷。
b. 双机或多机吊装时对每台吊装机械负载的要求,须符合相关设备超重规范的要求。
c. 一般双主员抬吊时,每台起重机的负载率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
4||| 幅度
A. 即起重机回转中心至吊钩或取物装置之间的水平距离。
5||| 起升高度
A. 设备吊装所需最小起升高度应满足
a.
b.
(2) 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特点
1||| 汽车起重机
A. 吊装时靠支腿将起重机支撑在地面上。
B. 该起重机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其行走速度快,可达到60km/h,不会破坏公路路面。
C. 但不可在360o范围内进行吊装作业,其吊装区域受到限制,对基础要求也更高。
2||| 履带起重机
A. 履带起重机对基础的要求相对较低,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带载行走,但其行走速度较慢,履带会破坏公路路面。转移场地需要用平板拖车运输。
B. 较大的履带起重机转移场地时需进行拆卸、运输、组装,履带起重机带载行走必须符合起重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 流动式起重机的特性曲线
1||| 反映流动式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最大起升高度随臂长、幅度的变化而变化的曲线分别称为起重量特性曲线和起升高度特性曲线。有的起重机已将特性曲线量化成表格形式,称为特性曲线表。常见的有起重量性能表。
2||| 流动式起重机的特性曲线(表)是选用流动式起重机的依据,一般随机附带。
(4) 流动式起重机的选用步骤
1||| 根据被吊装设备(构件)的就位平面位置、现场情况确定起重机的站车位置。站车位置一旦确定,起重机的幅度也就确定了。
2||| 根据被吊装设备(构件)的就位高度、设备尺寸、吊索高度等确定设备吊装的最小起升高度,再由起重机的起升高度曲线确定起重机臂长。
3||| 通过起重机的重量性能表,查阅起重机在同一幅度时不同臂长的额定起重量。
4||| 如果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大于计算载荷,则起重机选择合格,否则重新选择。
5||| 计算吊臂与设备、吊臂与附近构筑物、设备与构筑物等之间的安全距离,若计算结果符合规范要求,则选择合格,否则应重选。
(5) 流动式起重机的地基处理及耐压力测试
1||| 流动式起重机必须在水平坚硬的地面上进行吊装作业。
A. 吊车的工作位置(包括吊车行走路线)的地基需要进行处理。
B. 设备吊装作业地面应参考项目所在地地质资料,依据吊装区域地面实际地耐力检测结果,当地耐力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地基处理措施。
2||| 根据地基土质情况或以测定的地面耐压力为依据,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理。
A. 在复杂地基上吊装重型设备,应请专业人员对地基进行专业设计,并编制地基处理方案。
B. 设备吊装中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
a. 碾压法
b. 强夯法(强夯转换法)
c. 桩基法
3||| 处理后的地基应做耐压力测试,常用压重法或请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测试。
4||| 压重法地耐力测试
A. 根据起重机械作业对地压强的要求,计算每个测试点需要压重块的数量n。压重块对地压强应按下式计算
a.
b.
B. 选择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对地压强最大的位置,叠放压重块,确定一个基准点,均布找出压重块上的4个位置作为测量点,并做好标志。
C. 压重块静置24h,测量记录压重声优个位置的沉降量,若4个点最大沉降量不大于50mm,则证明处理的地基合格。
5. 桅杆起重机的使用要求
(1) 组成部分
1||| 桅杆本体
A. 桅杆: 由多个节(或段)连接而成, 是桅杆的你根本受力结构。
B. 基座
C. 附件
大型桅杆多采用格构式截面 中小型桅杆也有采用钢管截面的
2||| 动力-起升系统
A. 卷扬机
B. 钢丝绳(跑绳)
C. 起重滑车组
D. 导向滑车
近年的吊装作业中也有采 用液压提升系统的桅杆
3||| 稳定系统
A. 缆风绳: 与地面的夹角应为30o~45o, 且应与供电线路、建筑物、树 木保持安全距离。
B. 地锚
(2) 桅杆起重机的质量和安全合格文件有:
1||| 制造质量证明书
2||| 制造图、使用说明书
3||| 载荷试验报告
4||| 安全检验合格证书
(3) 桅杆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若不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性能范围内(包括桅杆使用长度、倾斜角度和主吊滑车张角角度三项指标中的任何一项)使用,则应根据使用条件对桅杆进行全面核算。
(4) 桅杆的使用长度应根据吊装设备、构件的高度确定。
1||| 桅杆组装时须使用设计指定的螺栓,安装前应检查合格。
2||| 应对螺栓螺纹部分涂抹抗咬合剂或润滑脂。
3||| 连接螺栓拧紧后,螺杆应露出螺母3~5个螺距。拧紧螺栓时应对称逐次交叉进行。
4||| 桅杆组装的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长度的1/1000,总长偏差不应大于20mm。
5||| 桅杆组装后应履行验收程序,并应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 索吊具的使用要求
(1) 梁式吊具使用要求
1||| 梁式吊具产品标志包括
A. 制造厂名称
B. 吊具名称
C. 吊具型号
D. 额定载荷
E. 吊具自重
F. 出厂编号
G. 出厂日期
2||| 梁式吊具出厂文件
A. 产品合格证明书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产品主要材料检验单
D. 产品试验报告
E. 装箱单
(2) 钢丝绳吊索使用要求
1||| 吊索选用钢丝绳的结构要求和基本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 钢丝绳安全系数为标准规定的在使用中允许承受拉力的储备拉力,即钢丝绳在使用中破断的安全裕度。
3|||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聚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作拖拉绳时应大于或等于3.5;
B. 作卷扬机走绳时应大于或等于5;
C. 作捆绑绳扣使用时应大于或等于6;
D. 作系挂绳扣时应大于或等于5;
E. 作裁人吊篮时应大于或等于14。
4||| 钢丝绳在绕过不同尺寸的销轴或滑轮时,其强度能力应根据不同的弯曲情况重新确定。
5||| 钢丝绳环索(吊装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A. 禁吊标志处绳端露出且无法修复;
B. 绳股产生松弛或分离,全无法修复;
C. 钢丝绳出现下列缺陷
a. 断丝
b. 断股
c. 钢丝挤出
d. 单层钢丝绳芯挤出
e. 钢丝绳直径局部减小
f. 绳股挤出或扭曲
g. 扭结;
D. 无标牌。
(3) 合成纤维吊装带使用要求
1||| 不允许交叉或扭转使用吊装带,使用过程中,不得打结、打拧
2||| 吊装带目测损坏时不得使用。
3||| 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得拖曳。
4||| 当物品有尖角、棱边时应有保护措施,宜采用护套或护角来保护吊装带。
5||| 起吊时不得全吊装带 本体挂碰其他物体, 以免损坏。
6||| 吊装带的使用环境温度为-40~100℃,当采用丙纶吊装带时环境温度宜为-40~80℃,不得在高温环境中使用。
(4) 吊耳使用要求
1||| 设备出厂前应按设计要求做吊耳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设备到场后应对吊耳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
2||| 现场焊接的吊耳,其与设备连接的焊接部位应做表面渗透检测。
3||| 设备到场后,技术人员要对吊耳焊接位置及尺寸进行复测。
(5) 卸扣使用要求
1||| 卸扣应按额定负荷标记选用,不得超载使用,无标记的卸扣不得使用。
2||| 卸扣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尖角、夹层等缺陷,不得利用焊接的方法修补卸扣的缺陷。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
2.2.2 吊装方法和吊装稳定性要求
1. 吊装方法
(1)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工艺方法和特点
1||| 直接提升法
A. 直接拉升法吊装工艺是采用单主吊车或双主吊直接吊装正装到设备上部或兜底设备底部,提升设备、移动或旋转,将设备吊运到安装位置就位。
B. 适用于换热器、卧罐、汽包、模块等卧式设备、火炬塔架及风电机组中混凝土塔架、机舱、轮毂(叶轮)、单叶片等设备的吊装。
2||| 单主机扳转法
A. 单主机扳转法吊装工艺是采用单主吊提升卧置设备上部,同时采用固定机构对旋转下部进行铰接固定,固定机构固定不动,主吊车通过涨杆或行走机构使设备达到直立状态,设备脱离固定机构,待设备竖直稳定后,主吊车继续提升或回转,将设备吊运到安装位置就位。
B. 根据设备头尾相对主吊车摆放方向不同,单主机扳转法又分为:
a. 单主机正吊扳转法
b. 单主机反吊扳转法。
C. 适用于现场吊车资源有限、设备长度相对不是太长的设备吊装。
3||| 单主机抬吊递送法
A. 单主机抬吊递送法吊装工艺是采用单主吊提升卧置设备上部,同时采用辅助吊车递送设备下部。当设备达到直立状态后,辅助吊车松吊钩,主吊车继续提升或回转,将设备吊运到安装位置就位。
B. 适用于塔类设备、容器、反应器、火炬塔架、风电机塔架等设备吊装。
4||| 双主机抬吊递送法
A. 采用双主吊车提升卧置设备上部,同时采用辅助吊车抬送设备下部。当设备达到直立状态后,辅助吊车松吊钩,双主吊车继续提升或回转,将设备吊运到安装位置就位。
B. 适用于现场超高、超重大型设备,且现场单台主吊车吊装能力不能满足的情况下的设备吊装。
(2) 结构件和设备的吊装要求
1||| 钢结构吊装
A. 单层钢结构厂房屋架吊装前,应根据绑扎点进行稳定性验算,进行临时加固。
B. 多层钢结构柱吊装前,应在钢柱上将登高扶梯和操作挂篮或平台等临时固定好;框架钢梁吊装安装好扶手杆和扶手安全绳。
C. 采用高空组装法吊装塔架时,其爬行桅杆必须经过设计确定。
D. 大跨度买屋盖整体提升前, 应矫正所有吊索铅直线垂直度,进行载重调试,各吊点水平高差不超过2mm,进行度提升。
E. 网架采用提升或顶升时,验算载荷应包括吊装阶段结构自重和各种义工载荷,并乘以动载系数1.1。如采用拔杆,动载荷系数取1.2;采用履带起重机或汽车起重机,动载荷系数1.3。
2||| 设备吊装
A. 用流动式起重机进行吊装时,吊物下及起重机的回转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
B. 用滚杠装卸时,滚杠粗细应一致,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
C. 用拔杆吊装时,各吊点的受力应均匀。
D. 卧式设备吊装时,吊点间距宜大于设备长度的1/3,宜使用吊梁吊装。
E. 采用兜捆方式吊装时,应对索具与设备的边缘棱角接触部位进行保护,并对设备进行保护。
2. 吊装的稳定性
(1) 起重吊装作业的稳定性
1||| 起重机的稳定性。指格机在额定工作参数情况下的稳定或桅杆自身结构的稳定。起重机的稳定性是起重机抵抗由越长载荷、风载荷及其他因素引起的抗倾覆力矩的能力。
2||| 吊装系统的稳定性。多机吊装的同步协调;大型设备多吊点、多机种的吊装指挥协调;桅杆吊装系统(缆风绳、地锚)的稳定性。
3||| 被吊设备或构件的稳定性。整体稳定性(细长塔类设备、薄壁设备、屋盖、网架)。吊装部件或单元的稳定性。
(2) 起重吊装作业失稳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 起重机械的失稳
A. 主要原因
a. 超载
b. 支腿不稳定
c. 机械故障
d. 起重臂杆仰角超限
B. 预防措施
a. 严禁超载
· 打好支腿并用道木和钢板垫实和加固;确保支腿稳定;
b. 严格进行机械检查
· 起重臂杆仰角最大不超过78o,最小不低于45o。
2||| 吊装系统的失稳
A. 主要原因
a. 多机吊装的不同步;
b. 不同起重能力的多机吊装荷载分配不均;
c. 多动作、多岗位指挥协调失误,桅杆系统缆风绳、地锚失稳。
B. 预防措施
a. 多机吊装时尽量采用同机型、吊装能力相同或相近的吊车,并通过主副指挥来实现多机吊装的同步;
b. 通过计算机来实现多跑吊点的同步;
c. 制定周密指挥和操作程序并进行演练,达到指挥协调一致;
d. 缆风绳和地锚严格按吊装方案和工艺计算设置,设置完成后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 被吊设备或构件的失稳
A. 重要原因
a. 设计与吊装时受力受力不一致,设备或构件的刚度偏小。
B. 预防措施
a. 对于细长、大面积设备或构件且采用多吊点吊装;
b. 对薄壁设备进行加固加强;
c. 对型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薄弱部位或杆件进行加固或加大截面,提高其刚度。
(3) 桅杆的稳定性要求
1||| 直立单桅杆顶部缆风绳的设置宜为6~8根,对倾斜吊装的桅杆应回调后背主缆风绳,后背主缆风绳的设置数量不应少于2根。
2||| 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宜为30o,最大不得考虑过45o;直立单桅杆各相邻缆风绳之间的水平夹角不得大于60o。
3||| 缆风绳应设置防止滑车受力后产生扭转的设施。
4||| 需要移动的桅杆应设置备用缆风绳。
(4) 地锚的种类和设置要求
1||| 地锚的各类
A. 全锚式地锚(埋入式地锚 )
a. 将横梁埋入坑底,钢丝绳拴接在横梁上,从坑前端的槽中引出,回土夯实。全埋式地锚可以承受较大的拉力,适用于重型吊装。
B. 活动式地锚
a. 是在钢质托排上压放块状重物(如钢锭、条石)等组成,钢丝绳拴接于托排上。这种地锚一般承受的力不大,重复管啥用率高。
C. 利用已有建筑物作为地锚
a. 利用已有建筑物必须获得建筑物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使用时应对基础、柱子的棱角进行保护。
2||| 地锚的设置要求
A. 地锚结构形式应根据受力条件和施工地区的地质条件设计和选用。地锚的制作和设置应按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计算校核。
B. 埋入式地锚应用净土分层夯实,回填的高度应高于基坑周围地面400mm以上,地锚设置完成后,受力绳扣应进行预拉紧,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2.2.3 吊装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1. 吊装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1) 以吊装安全为前提,吊装的安全性应贯穿于方案的始终。
(2) 以技术可靠、工艺成熟为基础,科学合理地使用。
(3) 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2. 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1||| 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设备参数表须明确设备名称、数量、设备位号、主体材质等;
3||| 设备吊装前状态、到货时间、形式、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名称;
4||| 设备基础及安装就位周边环境等
(2) 编制依据
1||| 相关法律
2||| 法规
3||| 规范性文件
4||| 标准
5||| 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6||| 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
1||| 施工进度计划
2||| 材料计划
3||| 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1||| 施工工艺
设备吊装工艺方法
吊装工艺要求
2||| 吊装参数表
设备规格
尺寸
设备部重量
重心标高
吊点方位及标高等
3||| 吊装机具选用、机具安装拆除工艺要求
吊装机具
材料汇总表
4||| 吊点及加固,设备支、吊点位置及结构设计图,设备局部或整体加固图。
5||| 吊装平、立面布置图
6||| 地锚施工图,吊装作业区域地基处理措施。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 组织保障措施
2||| 气疗术措施
3||| 监测监控措施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1||| 施工管理人员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
4||| 其他作业人员
(7) 验收要求
1||| 验收标准
2||| 验收程序
3||| 验收内容
4||| 验收人员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3. 起重吊装专项方案严重缺陷
(1) 专项方案严重缺陷清单
1||| 采用流动式起重机,未明确站车位置和行走路线,未对支撑面、行走路线的平整度、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2||| 借用既有建筑结构的,未对既有建筑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3||| 未进行起重机械的选择计算、未明确吊装工艺(至少应包含施工工艺、吊装参数表、机具、吊点及加固、工艺图)。
4|||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覆盖人员密集场所无有效措施。
5||| 多机联合起重工程,未对荷载分配起重能力进行校核,无多机协调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6||| 对构件翻身、空中姿态控制、夺吊、递吊等关键环节要求较高的操作技能和配合协调指挥,无工艺描述。
7||| 未对刚性较差的被吊物吊装工况进行力学验算。
8||| 吊具、索具(无)安全使用说明或无起重能力的验算。
(2) 存在严重缺陷专项方案的处置
1||| 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查、专家论证等环节,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其审核、审查和专家论证应不予通过。
2||| 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环节,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 吊装方案实施
(1) 吊装方案审批和变更
1||| 吊装方案审批
A. 编制完成的方案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 吊装方案变更
A. 审批后的方案应具有执行的严肃性和技术的权威性,如需更改亦应履行必要的手续。
B. 对方案中的重大变化,如吊装方法的改变、吊装机具种类的改变以及主要机索具和材料的代用等,方案实施单位(或方案编制人)应出具书面变更申请,并附有必要的计算和说明,上报原方案批准单位和人员。
C. 待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内容实施。
(2) 吊装组织机构
1||| 建立与吊装规模相适应的吊装组织机构,是实施顺利吊装的组织保证。
2||| 项目部领导和指挥人员负责全面指挥、决策和协调。
A. 项目部工程技术、安全管理、质量监督、设备和材料管理人员等按分工负责各方面的业务工作。
B. 操作人员如起重工、钳工、电气维修工、气电焊工、吊装机械司机等,按照吊装方案的施工程序和吊装方法进行吊装作业,完成起重吊装工作。
(3) 吊装方案交底
1||| 吊装方案经批准后应下发给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初步了解方案内容后,一般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技术交底。
2||| 吊装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向参与吊装的有关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工程指挥、起重班组全部工人、配合工种的班长或骨干、质量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
3||| 方案交底以吊装方案的内容和设计图纸为依据,重点讲解工程特点、吊装程序、工艺方法、技术关键和安全措施。
4||| 方案交底常以讲解方式为主,并辅以书面方式。技术交底后,要认真做好交底记录,经有关部门签证后,保存、归档、备查。
(4) 吊装过程检查
1||| 从吊装准备工作开始到吊装结束,重要的施工作业均应在检查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2||| 检查工作贯穿吊装全过程,对重要的技术环节和涉及吊装安全的重大技术措施,应按有关要求逐项检查并保证合格。隐蔽工程如埋置式地锚的施工,吊装场地的地基处理、夯实、加固等,应在检查人员的监督下实施,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3||| 吊装机械和机索具应在对其进行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安装位置。吊装机械和机索具除检查安好状态外,还应对其设置是否规范进行检查。
(5) 试验和试吊
1||| 在重大设备吊装前,应对新设计制作的桅杆等吊装机械、自制的吊梁、吊具等机具进行起重能力试验,以确定其最大负荷能力。如埋置式地锚的拉力试验、基础的承压试验、卷扬机的运转和制动试验等。
2||| 试吊既能检验所使用机索具的安全性和设置的正确性,又能对吊装组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还可验证信号和指挥秕的灵活可靠性。
A. 应把试吊当成吊装的总演习,全体吊装人员须安分工就位,各负其责。
B. 在试吊中对一些重要的吊装环节、部位均须设专人进行观察和监护,特别要注意异常情况的发生。
C. 试吊的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10min左右。
D. 试吊时设备离开地面的距离不应超过100mm。
E. 试吊后要对各吊装机索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F. 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应再进行一次试吊。
(6) 吊装就位和收尾
1||| 对于重大的设备吊装工程应在得到吊装指令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
2||| 在开始吊装前还应对有关的供电部门提出保证供电的要求,必要时应采取一些保险措施,以防突然停电而引发事故。
A. 在吊装现场进行吊装作业过程中有触电危险时,如架空线等应联系停电,并派人监护。
B. 对需要中断的道路应在路口处按规定设置警示牌,警示灯,并派专人看守。
C. 不要在吊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发放吊装工作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防不测。
3||| 设备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找正定位及地脚螺栓的紧固。
4||| 在拆除吊装机具时,如大型桅杆系统的拆除等,仍应按吊装方案的工艺方法进行,以保证收尾阶段的安全。
2.3 机电工程焊接技术
2.3.1 焊接设备和焊接材料的的分类及选用
1. 焊接设备
(1) 焊接设备分类
1||| 焊条电弧焊设备
A. 焊机
B. 焊接电源
C. 焊钳
D. 焊接电缆
E. 地线夹钳
2|||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设备
A. 主要组成部分
a. 焊接电源
b. 焊枪
c. 供气系统
d. 水冷系统
e. 焊接电缆线
f. 遥控器
B. 分类
a. 手动
b. 自动
C. 焊接电流
a. 直流
b. 交流
c. 脉冲电流
3||| CO2气体保护焊设备
A. 焊接电源
B. 焊枪
C. 送丝机构
D. 气路系统
E. 控制系统
4||| 埋弧焊设备
A. 焊接小车
B. 机头移动机构
C. 送丝机
D. 焊丝矫正压紧机构
E. 焊接电源
F. 控制系统
5||| 电渣焊设备
A. 组成部分
a. 焊接电源
b. 机头
c. 电控系统
d. 水冷成型(滑)块
B. 焊接方法
a. 丝极电渣焊
b. 板极电渣焊
c. 熔嘴电渣焊
6||| 焊接机器人
A. 构成部分
a. 机器人
· 机器人本体
· 控制柜(硬件及软件)
b. 焊接设备
· 焊接电源(包括其控制系统)
· 送丝机(弧焊)
· 焊枪(钳)
B. 对于智能机器人,还具有传感系统,如激光或摄像传感器及其控制装置等。
(2) 常用焊接设备的应用
1||| 焊条电弧焊机
A. 在各类焊接结构制造业得到较广泛应用。
a. 如在建筑结构、船舶结构、锅炉、压力容器、化工装备制造结构、海洋工程结构以及输油输气管道结构等多种领域占有重要的地位。
b. 特别是在现场固定口焊接和修补工作中,焊条电弧焊因其灵活性和适用性而被普遍采用。
2|||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机
A. 应用的金属材料种类多。
a. 除了低熔点、易挥发的金属材料(如铅、锌等)以外,均可以采用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机进行焊接。
B. 适用一定的接头厚度范围。
a. 常规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接头范围为0.5~4.0mm。
C. 适用各种焊接位置。
a. 钨极惰性保护焊适用于平焊、平角焊、横焊、立焊和仰焊,以及水平固定的管件对焊接头的全位置焊。
b. 由于空气对流、过堂风、微风都可能破坏气体对焊接区的保护,野外施工时应配置附属防风设施。
D. 可用于焊接自动化。
a.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设备在采用手工自熔和手工填丝的作业方式基础上,可配备各种机械化和自动化焊接设备进行机械化、自动化和全自动化焊接,也可以与焊接机器人系统集成,实现焊接自动化。
3||| CO2气体保护焊接
A. CO2气体保护焊是我国重点推广的一种焊接技术,主要用于低碳钢及低合金钢等焊接,也适用于易损零件的堆焊及铸钢件的补焊等。
B. 在许多金属结构的生产中焊条电弧和埋弧焊已逐渐被取代。
4||| 埋弧焊机应用
A. 埋弧焊机主要用于焊接各种钢板结构 。
B. 可焊接的钢种包括结构钢、不锈钢、耐热钢及其复合钢材等。
C. 埋弧焊在造船、锅炉、化工容器、桥梁、起重机械、冶金机械制造业、海洋结构、核电设备中应用最为广泛。
D. 此外,用埋弧焊堆焊耐磨蚀合金或用于焊接镍基合金,铜合金也是较理想的。
2. 焊接材料
(1) 焊条的分类及选用
1||| 焊条分类
A. 按焊条药皮
a. 氧化钛型
b. 钛钙型
c. 氧化铁型
d. 低氢型
e. 纤维素型
f. 石墨型
g. 钛铁矿型
h. 盐基型
B. 按用途
a. 结构钢焊条
b. 钼和铬钼耐热钢焊条
c. 低温钢焊条
d. 不锈钢焊条
e. 堆焊焊条
f. 铸铁焊条
g. 镍及镍合金焊条
h. 铜及铜合金焊条
i. 铝及铝合金焊条
j. 特殊用途焊条
C. 按熔渣性质
a. 碱性焊条(低氢型焊条
b. 酸性焊条
D. 按特殊性能
a. 超低氢焊条
b. 低尘低毒焊条
c. 立向下焊条
d. 底层焊条
e. 铁粉高效焊条
f. 抗潮焊条
g. 水下焊焊条
h. 重力焊焊条
i. 仰焊焊条
2||| 焊条选用
A. 焊接材料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选用。
B. 设计无规定时,应在满足结构安全、可靠使用的前提下,以改善作业条件和提高技术经济效益为原则,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 钢材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
b. 焊缝金属性能
c. 钢结构特点(板厚、接头形式)和受力状态
d. 工艺性,焊接位置和施焊条件(室内、野外)
e. 焊接工作量(焊缝长度、焊缝当量)
3||| 焊条保管
A. 焊条入库时需要按照其质量证明书进行验收,确保其包装无破损、无受潮和雨淋现象。
B. 焊条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整洁的库房中,摆放在距离地面、墙面300mm以上的架子上,应保持上下、左右空气通畅,以免受潮。
C. 焊条在库房中应按照种类、牌号、批次、规格及入库时间等分类存放,每种焊条应有明确的标识,避免混放。
D. 焊条库房中应装有温度计和湿度计,库房内温度不得低于5℃,湿度不得大于60%。
4||| 焊条烘干
A. 焊条药皮的水分主要有吸附水(温度超过100℃时蒸发)、结晶水(温度为200~400℃时蒸发)及化合水(更高温度下去除),使用前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烘干。
B. 酸性焊条的烘干温度为70~150℃,保温时间为1~1.5h;
C. 碱性焊条的烘干温度为300~400℃,保温时间为1~2h。
D. 焊条应随烘随用,并存放在保温桶内,以免再次受潮。
(2) 钨极材料及种类
1||| 钨极材料
A. 手工钨极氩弧焊用的电极材料应具有较强电子发射能力,能形成稳定的电弧,且具有耐高温性,在电弧高温下不易蒸发和损耗,能承受较大的焊接电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等。
2||| 钨极种类
A. 纯钨极
a. 是使用最早的一种电极材料,钨极熔点为3387℃,沸点为5900℃。
b. 由于纯钨极发射电子所要求的电压较高,因此要求焊机具有高的空载电压。
c. 但纯钨极易烧损,所以逐渐被钍钨极所取代。
B. 钍钨极
a. 在纯钨中加入1%~2%的氧化钍,即为钍钨极。
b. 它具有较高的热电子发射能力和耐熔性,具有容易引弧、所需空载电压低的性能,许用电流与同直径的纯钨极相比可提高1/3,不易烧损,使用寿命长。
c. 但钍钨极的粉尘具有微量的放射性,因此在磨削电极时,必须加强劳动防护措施。
C. 铈钨极
a. 在纯钨中加入2%以下的氧化铈,即为铈钨极。
b. 它比钍钨极具有更多的优点,易引弧、电弧稳定,弧束细长、热量集中,最大许用电流密度可增加5%~8%,烧损小、寿命长。
c. 由于铈钨极几乎没有放射性危害,因此,铈钨极是目前应用最广的一种电极材料。
(3) 焊丝的分类及选用
1||| 焊丝分类
A. 按截面结构形式分类
a. 实心焊丝
b. 药芯焊丝
B. 按焊丝型号(牌号)分类
a. 气体保护焊丝以型号来划分
b. 埋弧焊丝以牌号来划分
2||| 焊丝选用
A. 实心焊丝
a. 主要用于钨极气体保护焊和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b. 选择实心焊丝的成分主要考虑焊缝金属应与母材力学性能或物理性能的良好匹配。
B. 药芯焊丝
a. 用于采用CO2和Ar+CO2为保护气体的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b. 同时由于其全位置焊接适应性强,在管道、钢结构等复杂形状工件 的焊接中能够很好地保证结构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C. 自保护药芯焊丝
a. 与焊条相似,不用另加气体保护焊,抗风能力优于气体保护焊,通常可在四级风力下施焊,适用于野外或高空作业。
(4) 焊接气体的分类及选用
1||| 焊接气体分类
A. 焊接用保护气体
a. 二氧化碳(CO2)
b. 氩气(Ar)
c. 氦气(He)
d. 氮气(N2)
e. 氧气(O2)
f. 氢气(H2)
B. 气焊常用气体
a. 助燃气体(O2)
b. 可燃气体
c. 乙炔、丙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
2||| 焊接气体选用
A. 焊接用气体的选择
a. 主要取决于焊接、切割方法。
b. 还与被焊金属的性质、焊接接头质量要求、焊件厚度和焊接位置及工艺方法等因素有关。
B. 氮气弧焊时,用N2作为保护气体,可焊接铜和不锈钢。N2也常用于等离子弧切割,作为外层保护气;
C. H2作为还原性气体,焊接时与O2混合燃烧,作为气焊的热源。
D. 混合气体一般也是根据焊接方法、被焊材料以及混合比对焊接工艺的影响等进行选用。例如:焊接低合金高强钢时,
a. 从减少氧化物夹杂和焊缝含氧量出发,希望采用纯Ar做保护气体;
b. 从稳定电弧和焊缝成型出发,希望向Ar中加入氧化性气体。
c. 在双相不锈钢焊接中,为了提高焊缝 金属强度及伸长率,可以在保护气中加入0.4%的氮气,以确保焊缝金属中奥氏体的含量。
(5) 焊剂的分类及选用
1||| 焊剂分类
A. 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
a. 熔炼焊剂
b. 粘结焊剂
c. 烧结焊剂
B. 按照焊剂中添加脱氧剂、合金剂的不同
a. 中性焊剂
b. 活性焊剂
c. 合金焊剂
2||| 焊剂选用
A. 决定焊缝金属性能的主要因素
a. 焊接工艺性能
b. 化学冶金性能
B. 焊剂与焊丝应匹配使用。
2.3.2 焊接方法和焊接工艺
1. 常用焊接方法
(1) 焊条电弧焊
1||| 机动性和灵活性好。
A. 所需要的焊接设备相对简单,只要配备适用的焊接电源、焊钳和足够长的焊接电缆即可进行焊接作业;
B. 焊接场地不受限制,在结构复杂、空间狭小的条件下作业时,比其他焊接方法更具优势;
C. 焊条直径为1.6~8mm不等,可适用于全位置焊接,可以焊接从薄板到厚板的各种焊接接头。
2||| 焊缝金属性能良好。
A. 因焊接热输入较低,焊缝金属结晶较致密,其力学性能比其他熔焊高,特别是缺口冲击韧性高更容易得到保证;
B. 通过焊条药皮配方的调整,容易控制焊缝金属的性能,可满足各种不同焊接工程提出的较严格的技术要求。
3||| 工艺适应性强
A. 焊条电弧焊工艺适应性较强,可以焊接除活性金属以外的大多数金属结构材料。
(2)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
1||| 电弧热量集中,可精确控制焊接输入,焊接热影响区窄;
2||| 焊接过程不产生熔渣、无飞溅,焊缝表面光洁;
3||| 焊接过程无烟尘;
4||| 熔池容易控制;
5||| 焊缝质量高。
6||| 焊接工艺适用性强,几乎可以焊接所有的金属材料 。
7||| 焊接参数可精确控制,易于实现焊接过程全自动化。
(3) CO2气体保护焊
1||| 生产效率高
A. 电弧的穿透力强,焊接电流密度大(通常为100~300A/mm2),故焊丝熔化率高,焊后一般不需清渣,所以CO2气体保护焊的生产率比焊条电弧焊高1~3倍。
2||| 焊接成本低
A. CO2气体价格便宜,其焊接成本只有埋弧焊和焊条电弧焊的40%~50%。
3||| 焊接变形小
A. 采用短路过渡技术可以用于全位置焊接,因为电弧热量集中,受热面积小,焊接速度快,且CO2气流对焊件起到一定冷却作用,故可防止焊薄件烧穿和减少焊接变形。
4||| 焊接质量好
A. CO2气体具有很强的氧化性,抗锈能力强,焊缝含氢量低,焊接低合金高强度钢时冷裂纹的倾向小,可获得机械性能良好的焊缝 。
5||| 操作简便
A. 明弧操作,便于观察电弧和控制熔池的状态,故操作较容易掌握更有利于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焊接。
6||| 适用范围广
A. CO2气体保护焊适用于焊接薄板,也能焊接中厚板,同时可进行全位置焊接 。
2. 焊接工艺
(1) 焊接方法代号
1|||
(2) 不同设备焊接方法的选择
1||| 钢结构常用的焊接方法有
· SMAW
· SAW
· GMAW
· FCAW
· ESW
· EGW
· SW及其组合
2|||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常用的焊接方法有
· SMAW
· GMAW
· SAW
· EGW
3||| 球罐现场焊接常用的焊接方法有
· SMAW
· GTAW
4||| 厚壁工业管道焊缝底层一般采用GTAW焊接方法,填充和面层采用SMAW焊接方法。
(3) 焊接接头
1||| 焊接接头
· 焊缝
· 熔合区
· 热影响区
· 母材金属
2||| 焊接接头形式
· 对接接头
· T形接头
· 角接接头
· 搭接接头
3||| 焊接接头形式主要由两焊件相对位置决定。
(4) 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
1||| I形(不开坡口)
2||| V形
3||| 单边V形
4||| U形
5||| 双U形
6||| J形
(5) 焊缝形式
1||| 结合形式
· 对接焊缝
· 角焊缝
· 塞焊缝
· 槽焊缝
· 端接焊缝
2||| 按焊缝在空间的位置
· 平焊缝
· 立焊缝
· 横焊缝
· 仰焊缝
3||| 焊缝的形状用几何尺寸来表示时,不同形式的焊缝 ,其开关参数也不一样。
(6) 焊接线能量
1||| 决定焊接线能量的主要参数是焊接速度、焊接电流和电弧电压
·
·
(7) 预热、后热及焊后热处理
1||| 某些钢材焊接时,需要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以防止延迟裂纹的产生。若不能及时热处理,则应在焊后立即后热,并且保温缓冷。后热可减小焊缝中氢的影响,降低焊接残余应力,避免焊接接头中出现马氏体组织,从而防止氢致裂纹的产生。
2||| 为改善焊接接头的音后组织和性能或消除残余应力而进行的热处理,称为焊后热处理。焊后热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或相关施工标准、规范、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 有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要求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经挖补修理后,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
3. 焊接工艺评定
(1) 焊接工艺评定作用
1||| 焊接工艺评定是为验证所拟定的焊接工艺正确性而进行的试验过程及结果评价。 记载验证性的数据结果,对拟定的焊接工艺进行评价的报告称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焊接工艺评定应在本单位进行。 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由本单位操作技能熟练的焊接人员使用本单位满足焊接要求的设备焊接试件。
2||| 验证施焊单位拟定焊接工艺的正确性,并评定施焊单位在限制条件下,焊接成合格接头的能力。 依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焊工施焊和焊后热处理工作,一个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可用于编制多个焊接作业指导书。一个焊接作业指导书可以依据一个或多个焊接工艺评定执行编制。
(2) 焊接工艺评定相关规范应用要求
1||| 锅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焊接工艺评定应当符合《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2023的要求, 电力行业锅炉安装还应当执行《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 868-2014的要求。 锅炉焊接前,应根据产品焊接接头形式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焊接作业的指导书。
2||| 压力容器施焊前,承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与补焊,以及上述焊缝的返修焊缝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者具有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支持。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应当符合《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14-2023的要求, 换热器制造胀接工艺评定还应符合《热交换器》GB/T 151-2014的要求, 常压容器钢制储罐大角缝焊接工艺评定还应符合《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GB 50128-2014的规定。
3||| 长输管道焊前,应根据《石油天然气金属管道焊接工艺评定》SY/T 0452-2021、《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GB/T 31032-2023制定详细的预焊接工艺规程,并对此焊接工艺进行评定。 工业管道应应根据《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2023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管道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 、承压件与非承压件焊接均应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 燃气、热力公用金属管道焊接应根据《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2023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非金属PE管道焊接应根据《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4||| 钢结构焊接前,针对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接头、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等各种参数及参数的组合,施工单位应按照《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并以此编制焊接工艺卡指导现场焊接施工。
(3) 焊接工艺评定规则
1||| 按照《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2023,把所有焊接工艺参数分为重要因素、补加因素和次要因素三种。
2||| 凡是重要因素变化的情况都需要进行重新评定,如焊接方法、母材分类、母材厚度、焊丝类别、预热、焊后热处理、保护气体种类、电流种类和极性等变化都可以成为重要因素。
3||| 当有冲击韧性要求时,补加因素就上升为重要因素,如线能量、平焊改立焊、多道焊改为单道焊等,反之则下降为次要因素。
4||| 次要因素变化则无需进行再次评定,如坡口形式尺寸、焊丝规格、保护气体流量等,但需要重新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2.3.3 焊接质量检验
1. 焊接检验方法
(1) 破坏性检验
1||| 力学性能试验
· 弯曲试验
· 拉伸试验
· 冲击试验
· 硬度试验
· 断裂性试验
· 疲劳试验
2||| 化学分析试验
· 化学成分分析
·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
· 焊条扩散氢含量测试
3||| 金相试验
· 宏观组织
· 微观组织
4||| 焊接性试验
(2) 非破坏性检验
1||| 外观检验
2||| 无损检测
· 渗透检测
· 磁粉检测
· 超声检测
· 射线检测
3||| 耐压试验
4||| 泄漏性试验
2. 焊接过程质量检验
(1) 焊接前检验
1||| 对母材和焊接材料在使用前都应进行检查验收。
2||| 焊件组对前应检查各部件的结构尺寸,包括主要结构尺寸的校核性检查。
3||| 组对后应检查构件焊缝的形状及位置、对接头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及贴合质量、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质量。
4||| 在施焊开始前应对坡口两侧进行清理检查。
5||| 焊前准备工作经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开始焊接工作。
(2) 施焊过程检验
1||| 定位焊缝缺陷会滞留在焊道中形成根部缺陷,应对定位焊缝渣皮进行清除检查。
2||| 每层(道)焊完后,应立即对层(道)间进行清理,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道)的焊接。
3||| 对多层(道)间温度有要求时,应测量多层(道)间的焊前温度,并形成记录。对规定进行后热的焊缝,应检查加热范围、后热温度和后热时间,并形成记录。
3. 焊缝最终检验
(1) 外观检验
1||| 焊缝表面的形状尺寸及外观应符合设计与有关标准要求。
2||| 焊缝表面不允许存在的缺陷包括
· 裂纹
· 未焊透
· 未熔合
· 表面气孔
· 外露夹渣
· 未焊满
3||| 焊缝表面允许存在的其他缺陷包括
· 咬边
· 角焊缝焊脚不对称
4||| 焊缝外观目视检测,常借助照明光源、反光镜和低倍放大镜等。
(2) 无损检测
1||| 常用无损检测方法及代号
· 射线检测(RT)
· x射线
· ɤ射线
· 超声检测(UT)
· 脉冲式超声波检测
· 衍射时差法超声波检测
· 磁粉检测(MT)
· 使用磁粉探伤机
· 渗透检测(PT)
· 使用渗透检测剂
2||| 常用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
·
3||| 无损检测新技术应用
·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正逐渐运用于容器制造和管道建设工程中。
· 数字图像便于储存,且检索、统计快速方便,易于实现远程图像传输、专家评审,结合GPS系统可对每道焊口进行精确定位,便于工程质量监督。
· 反射时差法超声波检测(TOFD)。
· 压力容器的对接接头应当采用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波检测,超声波检测包括反射时差法超声波检测(TOFD),可记录的脉冲反射超声波检测和不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波检测;
· 当采用不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波检测时,应当采用射线或者TOFD作为附加局部检测。
· 焊缝表面无损检测
· 设计文件无规定时,焊缝表面无损检测可选用MT或PT;
· 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现场焊接的管道和管道组成件的承插焊缝、支管连接焊缝(对接式支管连接焊缝除外)和补强圈焊缝 、密封焊缝、支吊架与管道直接焊接的焊缝,以及管道上的其他角焊缝 ,其表面应进行MT或PT。进行PT前,焊缝 表面不得有铁锈、焊渣、焊接飞溅及各种防护层等;进行MT前,焊缝表面及其两侧25mm范围内,不得有油脂、污垢、焊渣、焊接飞溅或其他粘附磁粉的物质等。
· 焊缝内部无损检测
· 射线检测(RT)。
· 优点
· 检测结果有直接记录(底片),可以获得缺陷的投影图像,缺陷定性、长度测量比较准确,对体积型缺陷和薄壁工件中的缺陷,检测率较高;
· 缺点
· 厚壁工件的缺陷检出率偏低,缺陷在工件厚度方向的位置难以确定,自身高度难以测量,对面积型缺陷的检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有时会漏检,射线对人体和环境有危害,防护成本、检测成本较高,而且射线检测速度较慢等。
· 超声检测(UT)
· 优点
· 面积型缺陷的检出率较高,穿透能力强,适合于厚壁工件,定位准确,可以测量缺陷自身高度,对人体和环境无害,检测成本较低,检测速度快等。
· 缺点
· 缺陷定性困难,定量精度不高,常用的(不可记录)脉冲反射法超声波检测结果无直接见证记录,无缺陷直观图像,薄壁工件检测困难,一般需要对探头扫查面进行打磨处理,导致工作量增加。
第3章 建筑机电工程施工技术
3.1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工程施工技术
3.1.1 建筑给水排水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程序
1.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的分部分项工程
(1)
2.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工程施工程序
(1) 设备施工程序
1||| 水泵施工程序
· 开箱检查→基础验收→减振装置安装→水泵就位→配管及附件安装→检查验收。
2||| 不锈钢水箱施工程序:
· 基础验收→吊装就位→找平找正→配管及附件安装→压力试验(满水试验)→检查验收。
(2) 给水管道施工程序
1||| 室内给水管道施工程序:
· 材料验收→测绘放线→支架制作→管道预制→支架安装→管道安装→压力试验→防腐绝热→通水试验→冲洗、消毒→取样检验。
2||| 室外给水管道施工程序:
· 材料验收→测绘放线→沟槽开挖→管道预制→管道安装→压力试验→防腐绝热→通水试验→冲洗、消毒→管沟回填。
(3) 排水管道施工程序
1||| 室内排水管道施工程序:
· 材料验收→测绘放线→支架制作→管道预制→支架安装→管道安装→灌水试验→通水、通球试验。
2||| 室外排水管道施工程序:
· 材料验收→测绘放线→沟槽开挖→管道预制→管道安装→窨井施工→闭水试验→防腐→清洗→通水试验→管道沟槽回填。
(4) 热水与供暖系统施工程序
1||| 室内热水管道施工程序:
· 材料验收→测绘放线→支架制作→管道预制→支架安装→管道安装→压力试验→防腐绝热→通水试验→冲洗→试运行。
2||| 室内供暖系统施工程序:
· 材料验收→测绘放线→支架制作→管道预制→支架安装→供暖设备安装→管道及配件安装→散热器及附件安装→系统压力试验→防腐绝热→通水试验→冲洗→试运行。
3||| 室外供热管网施工程序:
· 材料验收→测绘放线→沟槽施工→支架制作安装→管道预制→管道及配件 安装→压力试验→防腐绝热→冲洗→试工运行和调试→管沟、槽回填。
(5) 卫生器具施工程序
1||| 开箱检查→卫生器具安装→给水配件安装→排水管道安装→灌水、通水试验→试运行。
3.1.2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管道施工技术
1.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管道常用的连接方法
(1) 螺纹连接
1|||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宜采用螺纹连接,多用于明装管道。
2||| 钢塑复合管一般也采用螺纹连接。
3||| 镀锌钢管套丝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2) 法兰连接
1||| 直径较大的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
2||| 法兰连接一般用在主干道连接阀门、水表、水泵等处,以及需要经常拆卸、检修的管段上。
3||| 镀锌管与法兰焊接处应进行二次镀锌或防腐。
(3) 焊接连接
1||| 焊接适用于非镀锌钢管,多用于暗装管道和直径较大的管道,并在高层建筑中应用较多。
2|||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承插式套管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程安装
3||| 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4||| 不锈钢管可采用承插焊接。
(4) 沟槽连接(卡箍连接)
1||| 沟槽式连接可用于空调冷热水、给水、雨水等系统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或钢塑复合管,也柯用于直径大于50mm的消火栓架空管道。
2||| 沟槽连接具有操作简单、不影响管道的原有特性、施工安全、系统稳定性好、维修方便、省式省时等特点。
(5) 卡套式连接
1||| 铝塑复合管一般采用螺纹卡套压接。
2||| 将配件螺母套在管道端头,再把配件内芯套入端头内,用扳手把紧配件与螺母即可。
3||| 铜管的连接也可采用螺纹卡套压接。
(6) 卡压连接
1||| 薄壁不锈钢给水管道一般采用卡压连接。
2||| 卡压连接是将带有特种密封圈的承口管件与管道连接,用专用工具压紧管口而起到密封和紧固作用,具有 安装便捷、连接可靠及经济合理等优点。
(7) 热熔连接
1||| 通过使用专用热熔器将管材接口加热熔化后连接起来,具有 操作方便、气密性好、接口强度高等优点。
2||| 常用于无规共聚聚丙烯(PPR)和聚乙烯(PE)等塑料管道施工。
(8) 承插连接
1||| 用于给水及排水铸铁管及管件的连接。
2||| 有柔性连接和刚性连接两类,柔性连接采用橡胶圈密封,刚性连接采用石棉水泥或膨胀性填料密封,重要场合可用铅密封。
(9) 粘接连接
1||| 采用胶粘剂将管材连接成整体的连接方法,有插入式粘接及搭接式粘接 等连接形式,胶粘剂应由管材生产企业配套供给。常用于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的连接。
(10) 电熔连接
1||| 常用于聚乙烯(PE)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的连接,通过电熔单机控制内埋于管件中的电阻丝的电压、电流及通电时间, 使其达到与管道熔接的目的。
2.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1) 进场验收
1||| 给水管材可采用合格的给水铸铁管、镀锌钢管、给水塑料管、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生活给水所涉及的料必须达到饮水卫生标准。排水管材可采用合格的硬聚氯乙烯(PVC-U)管、聚丙烯静音排水管及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等。
2||| 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型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设备应满足卫生安全标准。
3||| 阀门安装前,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1个。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阀门,应逐个做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4||| 管道所用流量计及压力表应进行校验检定,设备及管道上的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压力整定和密封试验,当有特殊要求时,还应进行其他性能试验。安全阀校验应做好记录、铅封,并应出具校验报告。
5||| 散热器进场时,应对其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等性能进行复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等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同厂家、同材质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2) 测绘放线
1||| 测量前应与土建总承包单位进行测量基准的交接,使用的测量仪器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测量精度要求。
2||| 管道施工前应进行仔细审图,有条件的可利用BIM软件建立三维模型,提前发现问题,避免管道之间出现碰撞现象。
3||| 管道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纸进行现场实地测量放线,以确定管道及其支吊架的标高和位置,防止因累积误差而出现超标。例如:管井内垂直管道配管前,应进行实地测量,避免累积误差造成各层标高超差。
(3) 预留、预埋
1||| 在预留、预埋工作之前,熟悉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校核土建图纸与安装图纸的一致性,检查现场实际的预埋件、预埋孔位置、样式及尺寸,配合土建施工,及时做好各种孔洞预留或预埋管、预埋件的埋设,确保预留、预埋正确无遗漏。
2|||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应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 管道穿过楼板时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且端面应光滑。
4||| 管道穿过墙壁时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套管两端应与饰面相平,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
(4) 支架制作安装
1||| 管道支架、吊架、托架应按设计文件及现行标准的规定制作安装,严格控制管道支架焊接质量并选用合适的构造形式,如:固定支架、导向支架、滑动支架、弹簧吊架、抗震支架等。
2||| 管道支架设置时,应进行现场测绘与放线,优先采用共用综合支架,安装位置正确,埋设平整牢固。确保管道及各专业管线在支架上布局合理,管线的中心线标高等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 管道支架安装时,应与管道接触紧密,间距合理,固定牢固,滑动方向或热膨胀方向应符合规范要求。
4||| 室内给水金属立管管道支架设置:
·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设置不少于1个;
· 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设置不少于2个。
· 安装位置匀称,管道支架高度距地面为1.5~1.8m,同一区域内管架设置高度应一致。
5||| 沟槽式连接水平钢管支、吊架应设置在管接头(刚性接头、挠性接头、支管接头)两侧和三通、四通、弯头、异径管等管件上下游连接接头的两侧,支、吊架与接头的净间距不宜少于150mm,且不宜大于300mm。
6||| 塑料管采用金属制作管道支架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不锈钢管道采用碳钢支架时,应在支架与管道之间衬垫塑料或橡胶。
(5) 管道预制
1||| 管道预制应根据设计图纸画出管道分路、管道转弯、管道变径、预留管口、阀门位置等施工草图,通过现场测绘放线确定准确尺寸,并在施工蓝图上做好记录,预制前应对管段进行分组编号,本着先安装先预制的原则进行预制加工,非安装现场预制的管道应考虑方便运输,管道预制加工时应同时进行管道质量检验和底漆涂刷工作。管道预制时应尽量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机械,以实现管道加工的高品质和工艺标准化。
(6) 管道安装
1||| 管道安装一般应按先主管后支管、先上部后下部、先里后外的原则进行安装。对于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先安装钢质管道,后安装塑料管道,但压力管线宜避让重力流管线。
2||| 当管道穿过地下室侧墙时应在室内管道安装和主体结构沉降结束后再进行安装 ,安装过程应注意成品保护。
3||| 机房、泵房管道安装前,应详细检查设备本体进出口管径、标高、连接方法等情况,经验证无误后方可配管。
4||| 埋地管道、吊顶内管道等在隐蔽之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记录。
5|||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在结构缝两侧采取柔性连接,在通过结构缝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或设置伸缩节。
6||| 冷、热水管道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道应在冷水管道上方,垂直安装时热水管道应在冷水管道左侧。
7||| 室内热水、供暖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形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8||| 供暖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规定,其坡向应利于管道的排气和泄水。例如:汽、水同向流动的热水供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汽、水逆向流动的分水供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
9||| 低温热水辐射供暖系统埋地敷设的盘管不应有接头。
10|||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严禁无坡或倒坡。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生活污水塑料管道、悬吊式雨水管道、埋地雨水管道最小坡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11|||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12||| 明敷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当立管管径≥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500mm防火套管,在管道周围应筑成厚度≥20mm、宽度≥30mm的阻水圈。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防火圈或长度≥500mm的防火套管。
13|||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且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14|||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翻时,应采用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15|||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要求: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16||| 生活饮用水水箱(池)、中水箱(池)、雨水清水池的泄水管、溢流管,不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采用间接排水,并应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17||| 高层建筑的雨水系统要考虑管材的承压能力,一般采用承压管材。例如:高层建筑的雨水系统采用镀锌焊接钢管,超高层建筑的雨水系统采用镀锌无缝钢管,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重力流雨水管道系统采用球墨铸铁管等。
18||| 生活给水水表前与阀门应有长度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
(7) 建筑管道防腐绝热施工
1||| 建筑管道防腐施工
· 管道防腐方法主要有涂层、衬里和阴极保护等。
· 手工油漆涂刷时,漆层要厚薄均匀一致。多遍涂刷时,必须在上一遍涂膜干燥后才可涂刷第二遍。
· 管道在防腐蚀衬里和外表面涂层施工前应进行基体表面处理。
2||| 建筑管道绝热施工
· 绝热结构应由绝热层、防潮层(用于保冷结构)、外保护层组成。管道绝热按热流方向可分为 保温、保冷两种类型。
· 采用橡塑保温材料进行保温时,应先把保温管用小刀划开,在划口处涂上专用胶水,然后套在管子上,将两边的划口对接,若保温材料为板材则直接在接口处涂胶、对接。
· 水平管道金属保护层的环向接缝应顺水搭接,纵向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下方;立管金属保护层的环向接缝必须上搭下。
3.1.3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设备安装技术
1. 设备与基础验收
(1) 设备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并应形成书面的验收记录。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安装 。
(3) 锅炉安装前,应划定纵向、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点。锅炉基础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纵向和横向中心线,应互相垂直;相应两立柱定位中心线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各组对称4根立柱定位中心点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5mm。
2. 设备安装
(1)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2的要求。
(2) 整体安装的泵的安装水平,应在泵的进、出口法兰面或其他水平面上进行检测,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解体安装的泵的安装水平,应在水平中分面、轴的外露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上纵、横向放置水平仪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3) 散热器组对应平直紧密。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明,应为30mm。
(4) 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坡度并设置坡向排污阀。锅炉由炉底送风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堵严密。
(5) 在锅炉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当发现受压部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必须停止安装 ,并报告建设单位。
(6) 中水水箱应与生活给水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中水”标志。
3.1.4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系统调试和检测
1. 器具/设备试验
(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试验 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2) 供暖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3) 敞口水箱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应不渗不漏;密闭水箱(罐)安装前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下10min应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4) 锅炉的汽、水压力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及试验方法应符合《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237-2022的规定。
2. 管道系统试验
(1) 压力试验
1||| 管道压力试验宜采用液压试验,试验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高层建筑管道应先按分区、分段进行试验 ,合格后再按系统进行整体试验。
2||| 室内给水系统、室外管网系统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强度试验威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3||| 热水供应系统、供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和蒸汽供暖系统、热水供暖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以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高温热水供暖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以系统最高点工作压力加0.4MPa;塑料管及铝塑复合管热水供暖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以系统最高点工作压力加0.2MPa,同时在系统最高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4||| 室内给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检验方法:
· 钢管及复合管道在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不渗不漏;
· 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超过0.05MP,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 室外给水钢管、铸铁管在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 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超过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5||| 供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水压试验检验方法:
· 蒸汽、供水供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做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 高温热水供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 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供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做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 检验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供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塑料管的供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
· 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2) 灌水试验
1||| 室内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检验方法为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2||| 室内雨水管应根据管材和建筑物高度选择整段方式或分段方式进行灌水试验。整段试验的灌水高度应达到立管上部的雨水斗,当立管高度大于250m时,应对下部250m高度管段进行灌水试验,其余部分进行通水试验。灌水达到稳定水面后观察1h,管道无渗漏为合格。
3||| 室外排水管网按排水检查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少于30min,逐段观察,管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3) 通水试验
1|||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开启阀门及水嘴等配水点进行放水试验 ,要求各配水点水量稳定正常,满足使用要求。
2||| 排水系统安装完毕,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应分系统进行通水试验,以流水通畅、不渗不漏为合格。
(4) 通球试验
1|||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3. 管道系统冲洗
(1) 生活给水、热水系统及游泳池循环系统的管道和设备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冲洗和消毒,生活饮用水系统的水质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方可使用。
(2) 供暖管道系统试验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直至排出水不含泥沙、铁屑等杂质,且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3) 供暖管道系统冲洗完毕后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高度,观察、测量室温,满足设计要求为合格。
3.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
3.2.1 建筑电气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程序
1. 建筑电气的分部分项工程
(1)
2. 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程序
(1) 变配电设备施工程序
1||| 配电柜(开关柜)安装程序:
· 开箱检查→二次搬运→基础框架制作安装→柜体固定→母线连接→二次线路连接→试验调整→送电运行验收。
2||| 干式变压器施工程序:
· 开箱检查→二次搬运→本体安装→附件安装→交接试验→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验收。
(2) 供电干线施工程序
1||| 母线槽施工程序:
· 开箱检查→支架安装→单节母线槽绝缘测试→母线槽安装→通电前绝缘测试→送电验收。
2||| 梯架(托盘、槽盒)施工程序:
· 测量定位→支架安装→梯架(托盘、槽盒)安装连接→接地线跨接。
3||| 梯架(托盘)内电缆施工程序:
· 电缆检查→电缆搬运→电缆敷设→电缆绝缘测试→挂标志→验收。
4||| 槽盒内导线敷设程序:
· 选择导线→敷设导线→导线连接→导线绝缘测试。
(3) 电气照明施工程序
1||| 暗装照明配电箱施工程序
· 开箱检查→配电箱固定→导线与箱内电器连接→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
2||| 钢导管施工程序:
· 测量定位→支架安装(明敷)→导管预制→导管连接→接地线跨接。
3||| 塑料管穿线施工程序:
· 选择导线→穿引线→导线与引线绑扎→穿导线→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测试。
4||| 照明灯具施工程序:
· 开箱检查→灯具组装→安装接线→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
(4) 电气动力工程施工程序
1||| 明装动力配电箱施工程序:
· 基础框架制作安装→配电箱安装固定→导线连接→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
2||| 电动机(风机、水泵)施工程序:
· 电动机绝缘测试→电机干燥(受潮时)→电动机接线→送电检查→送电运行。
(5) 建筑防雷接地施工程序
1||| 建筑防雷接地施工程序:
· 接地体施工→接地干线施工→引下线敷设→均压环施工→接闪带(接闪杆、接闪网)施工。
3.2.2 变配电和配电线路施工技术
1. 三相干式电力变压器安装技术要求
(1) 开箱检查
1||| 变压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外观无损伤,分接开关、冷却风机、温度计等附件齐全。
2||| 变压器铭牌上应注明制造厂名称,额定容量,一次、二次额定电压、电流,阻抗电压,接线组别等技术数据。
(2) 干式变压器安装
1||| 变压器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分接开关、冷却风机、温度计等附件安装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变压器箱体、支架、基础型钢及外壳应分别单独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坚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3) 变压器接线组别
1||| 10/0.4kV电压等级的变压器一般采用,ynll(∆/Y0-11)接线组别,表示一次绕组∆接、二次绕组Y接,有中性点引出,二次绕组线电压超前一次绕组线电压30°电角。变压器不同的接线组别能改变二次绕组线电压与一次绕组线电压的相位差。
(4) 干式变压器交接试验
1||| 测量绕组边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 1600kVA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绕组相互间的差别不应大于4%;无中性点引出的绕组,线间各绕组相互间差别不应大于2%;1600kVA以上变压器,各相绕组相互间差别不应大于2%;无中性点引出的绕组,线间相互间差别不应大于1%。
· 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组织结构图产,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不同温度下电阻值应按下式计算:
·
·
2||| 检查所有分接的电压比
· 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电压等级在35kV以下,电压比小于3的变压器电压比允许偏差应为±1%;其他所有变压器额定分接下电压比允许偏差不应超过±0.5%;其他分接的电压比应在变压器阻抗电压值(%)的1/10以内,且允许偏差应为±1%。
3||| 有载高压切换装置试验
· 在变压器无电压下,有载分接开关的手动操作不应少于2个循环、电动操作不应少于5个循环,其中电动操作时电源电压应为额定电压的85%及以上。
· 在变压器带电条件下进行有载高压开关电动操作,动作应正常。
4|||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
· 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70%或不低于10000MΩ(20℃)。
5|||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 额定电压在35kV及以下的干式电力变压器,线端试验应按表3.2-2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
6|||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应无异常现象,其中750kV变压器在额定电压下,第一次冲击合闸后的带电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其后每次合闸后带电运行时间可逐次缩短,但不应少于5min。
· 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应接地。
· 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 无电流差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
2. 箱式变电所施工要求
(1) 箱式变电所安装
1||| 箱式变电所的基础应高于室外地坪。用地脚螺栓固定的螺帽应齐全,拧紧牢固。金属箱式变电所的箱体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且有标识。
2||| 箱式变电所的高压和低压配电柜内部接线应完整、低压输出回路标记应清晰,回路名称应准确。
(2) 箱式变电所交接试验
1||| 变压器、电器设备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在投入运行前应交接试验合格。
2||| 由高压成套开关柜、低压成套开关柜和变压器三个独立单元组合成的箱式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部分,应按规范的规定完成交接试验且合格。
3||| 对于高压开关、熔断器等与变压器组合在同一个密闭油箱内的箱式变电所,交接试验应按产品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3.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要求
(1) 柴油发电机组进场验收
1||| 核对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随机技术文件;合格证和出厂试运行记录应齐全、完整,发电机及其控制柜应有出厂试验记录。
2||| 设备外观检查应有铭牌,涂层应完整,机身应无缺件。
(2)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1||| 机组安装前,基础应验收合格。
2||| 安放后,采取地脚螺栓固定的机组应初平,螺栓孔灌浆、精平、紧固地脚螺栓、二次灌浆等合格。安放式的机组底部应垫平、垫实。
(3) 柴油发电机组接线
1||| 发电机组随机的配电柜、控制柜接线应正确,紧固件紧固状态良好,无遗漏脱落。开关、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正确,验证出厂试验的锁定标记应无位移,有位移的应重新试验标定。
2|||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4) 柴油发电机组接地
1||| 发电机的中性点接地连接方式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2||| 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分别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有标识;燃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的防静电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柴油发电机组交接试验
1||| 发电机组至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低压馈电线路不应小于0.5MΩ,高压馈电线路不应小于1MΩ/kV;绝缘电缆馈电线路直流耐压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 当柴油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应保证其电压、频率和相位一致。
4. 配电柜(开关柜、控制柜)安装
(1) 配电柜进场验收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 高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柜、EPS柜等应有出厂试验报告。配电柜设备应有铭牌,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配电柜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柜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接线无脱落脱焊, 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蓄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 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
(2) 基础型钢框架制作安装
1||| 基础框架一般采用10号槽钢(型钢)看风使舵型钢框架安装后的水平度、不平行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2||| 每组型钢框架的两端应采用不小于100mm2镀锌扁钢与接地干线电焊连接,且不少于两处接地。
(3) 柜体安装
1||| 配电柜相互间及与基础框架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固定,且防松零件齐全。 配电柜安装后的柜体垂直度、柜间缝隙及相邻两柜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2||| 手车式配电柜和抽屉式配电柜的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触头接触应紧密;抽屉单元和手车单元应能轻便灵活拉出和推进,无卡阻碰撞现象。
(4) 柜(台、箱)内配线
1||| 配电柜相互间的连接母线应由厂家配套制作,现场安装。柜内线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允许弯曲半径,导线连接不应损伤线芯。
2||| 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二次回路的绝缘导线额定电压不应低于450/750V;铜芯绝缘导线的导体截面积,电流回路不应小于2.5mm2,其他回路不应小于1.5mm2。
3||| 电流(电压)互感器安装就位后,各接地引出端子接地良好。暂时不使用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应短路后接地。
4|||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应有标识 ;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5) 柜体接地
1||| 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
2||| 柜(台、箱)等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接地导体(PE)排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端子,并应可靠连接。
(6) 安装后检查
1||| 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闭锁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应与主开关动作一致;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应有编号且清晰。
2||| 开关操作检查应先手动操作后电动操作,开关操作机构应工作平稳,无卡阻和冲击等异常现象,开关传动部件,分、合闸指示正确,开关与接插件动作闭锁可靠。
3||| 手车、抽屉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应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应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应后于主触头脱开;手车单元接地触头可靠接地。
(7) 配电柜交接试验
1||| 高压成套配电柜应按规范进行交接试验,新型高压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交接试验。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50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2||| 低压成套配电柜(箱)、控制柜(台、箱)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圣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不应小于0.5MΩ,二次回路不应小于1MΩ;测量绝缘电阻应根据电压等级来选择兆欧表等级;设备电压等级与兆欧表的选用应符合表3.2-3的规定;用于极化指数测量时,兆欧表短路电流不应低于2mA。
3||| 二次回路的耐压试验电压应为1000V,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应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min或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8V及以下电压行者等级回路可不做交流耐压试验;回路中有电子元器件设备的,试验时应将插件拔出或将其两端短接。
4||| 直流柜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主回路线间的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 配电柜(箱)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在施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的情况下测试动作时间,测试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干线回路RCD的测试宜在RCD出口处进行;其他回路RCD的测试应在回路末端进行。插座回路RCD的测试应通过末端插座来进行。
6||| 柜(箱)内电涌保护器(SPD)安装要求。 SPD的型号、规格、安装布置及接线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导线的位置不宜靠近出线位置; SPD的连接导线应平直、足够短,且不宜大于0.5m。
7||| 其他试验项目: 真空断路器试验; 每相导电回路直流电阻检测; 联动操作试验;备用自投试验; 电流和电压互感器性能试验; 接触器线圈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检测; 避雷器试验; 电容器性能试验等。
5. 母线槽施工技术要求
(1) 母线槽采购
1||| 母线槽采购前,应绘制详细的施工深化设计图;母线槽的各种附件应由设备厂家配套供应。
(2) 母线槽安装前检查
1||| 检查母线槽型号、规格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检查出厂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外观无损伤、变形;母线搭接面应平整、镀层(镀银)完整干净;端头封罩、插接单元等部件应齐全、标识清楚。
2||| 母线槽连接用部件的防护等级与母线槽本体防护等级一致,标识完整。防火型母线槽应有防火等级和燃烧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 安装前应做电气试验,用1000V兆欧表测量每节线槽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20MΩ。高压母线槽必须做交流耐压试验,测试结果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 支吊架安装要求
1||| 每节母线槽应不少于一个支吊架,距转弯0.4~0.6m处应设置支吊架,支吊架不应设置在母线槽的连接处或分接单元处,垂直安装时应设置弹簧支架。支吊架的锚固螺栓应采用金属胀管固定在结构承重墙上或顶板上。
2||| 室内配电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8mm,室内照明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6mm。重力不小于150N/m的母线槽应设置抗震支架。
(4) 母线槽连接
1||| 母线槽的连接可采用搭接或插接;连接紧固应用力矩扳手,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在通过建筑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等)时,应设置伸缩节;直线段超过80m时,应在50~60m处设置伸缩节。
2||| 母线槽需经电气试验合格后,再与设备端子连接;母线槽与设备连接,可采用搭接或伸缩节连接。低压母线槽绝缘电阻测试不得低于0.5MΩ;高压母线槽绝缘电阻测试不得低于20MΩ,交流耐压试验按支柱绝缘子的交接试验标准执行。
(5) 母线槽接地
1||| 母线槽金属外壳应与保护接地导体连接可靠。全长保护接地不少于2处,分支母线槽的末端需保护接地,在可靠接地前,不得进行通电试运行。
(6) 母线槽通电要求
1||| 母线槽通电前,绝缘电阻测试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应合格。
6. 梯架(托盘、槽盒)施工要求
(1) 梯架(托盘、槽盒)在水平段时每1.5~3m设置一个支吊架;在垂直段时每1~1.5m设置一个支架;在分支处或端部0.3~0.5m处应有固定支吊架。金属吊架的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应有防晃支架。
(2) 梯架(托盘、槽盒)水平敷设时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配电室、电气竖井等处除外。
(3) 直线段钢制梯架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梯架长度超过15m应设置伸缩节;梯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
(4) 非镀锌梯架之间的连接处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镀锌梯架之间的连接处可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但连接板每端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螺栓不应少于2个。梯架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时,应断开100~150mm间距,间距两端应进行接地跨接。
(5) 金属梯架(托盘 、槽盒)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接地导体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30m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接地。
7. 导管施工技术要求
(1) 明配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暗配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线路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2) 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按每个检验批的导管连接头总数的20%进行抽查,且不得少于1处。
(3) 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熔焊焊接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宜为圆钢,直径不应小于6mm,其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镀锌钢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金属柔性导管)连接处的两端宜用专用接地卡固定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应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按每个检验批的导管连接头总数的10%进行抽查,且不得小于1处。
(5) 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2m。金属柔性导管不应做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
(6) 导管明敷应采用支吊架安装固定,支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设置防晃支架。导管暗敷在吊顶内的,按明管敷设要求施工,暗敷在墙体或楼板内的导管离墙体或楼板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 导线和电缆敷设要求
(1) 管内导线敷设要求
1||| 管内导线穿入金属导管时,管口在穿线前应装设护线口。
2||| 绝缘导线接头不得设置在导管和槽盒内,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或器具内,接线盒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3|||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4|||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5||| 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试绝缘电阻,线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2) 槽盒内导线敷设要求
1|||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
2||| 同一槽盒内不宜同时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
3||| 同一路径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槽盒内。
4||| 槽盒内的绝缘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套)不应超过槽盒内截面积的40%。
(3) 梯架内电缆敷设要求
1||| 梯架内固定部位:垂直敷设时,电缆的上端及每隔1.5~2m处;水平敷设时,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及每隔5~10m处。
2||| 梯架内电缆应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50m处,设有编号、型号及起、止点标记。
3.2.3 电气照明与电气动力施工技术
1. 电气照明施工技术
(1) 照明配电箱安装要求
1||| 箱体及内部绝缘隔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箱内宜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N或PE汇流排的同一端子上不应连接不同回路的N或PE。
2||| 照明配电箱安装牢固,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应紧贴墙面。
3||| 照明配电箱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同一电器的接线端子上的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且防松垫圈等零件闪电侠。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清晰。
(2) 灯具安装
1||| 灯具检查
· 灯具内部导线应为铜芯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且截面积不应小于0.5mm2;灯具骨导线的绝缘层百度不应小于0.6mm。
· I类灯具 的外露可导电 部分应具有专用的PE端子,并有接地标识。
· 灯具的绝缘性能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传下不应小于2MΩ。
· 消防应急灯具 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对其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灯具安装固定
· 吸顶或墙面上安装 的灯具 ,其固定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 个,灯具应紧贴饰面。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 上严禁使用木榫、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检查时,按每检验批的不同安装形式各抽查5%,且各不得少于1套。
· 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1.5mm。灯具与固定装置及灯具 连接件之间采用螺纹连接的螺纹啮合扣数不应少于5扣。
· 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螺栓或预埋吊钩 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 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施工或强度试验时观察检查,查阅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北坞嘉园的载荷强度试验刻录应全数检查。
3||| 灯具接线
· 引向单个灯具 的绝缘导线截面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绝缘铜芯导线的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mm2。
· 由接线盒引至嵌入式灯具或槽灯的绝缘导线应采用柔性导管保护,柔性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
4||| 灯具接地要求
· Ⅰ类灯具 的外露可导电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铜芯软导线(接地线)的截面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相同,导线间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
· Ⅱ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因此Ⅱ类灯具外壳不需要与保护导体连接。
· Ⅲ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是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50V,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因此Ⅲ类灯具的外壳不许与保护导体连接。
5||| 露天灯具防水要求
· 灯具应有泄水孔,且泄水孔应设置在灯具受体的底部。
· 及其附件、紧固件和与其相连的导管、接线盒等应有防水和防腐蚀措施。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不小于IPX5的防水接线盒。
(3) 开关安装要求
1||| 安装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通断位置应一致。
2||| 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 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相同型号并列安装,高度宜一致,且控制有序并且不错位。
3||| 开关应控制灯具的相线(L),不得控制中性线(N),防止开关断开时灯具带电。
(4) 照明系统 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
1||| 导线绝缘电阻测试应在导线与设备连接前城,导线绝缘电阻 应大于0.5MΩ。
2||| 备用 照明电源应先进行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后进行有载自动切试验。
(5) 插座安装要求
1||| 插座距地面高度一般为0.3m,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在潮湿房间应装设防水插座。
2|||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 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插座不得互换。不间断电源插座及应急电源插座应设置标识 。
3|||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面板,右孔(或上孔)与相线(L)连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N)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面板,右孔与相线(L)连接。左孔与中性线(N)连接,上孔与保护接地线(PE)连接。
4||| 三相四孔插座的上孔应接保护接地线(PE);插座的保护接地线(PE)端子不得与中性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5||| 相线(L)与上性线(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保护接地线(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
2. 电气动力安装技术
(1) 动力配电(控制)箱安装要求
1||| 动力配电(控制)箱安装高度应操作方便,箱前操作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m。室外安装的配电(控制)条应有防雨、防水措施。
(2) 电动机接线要求
1||| 电动机安装随设备(如风机、水泵等)的安装进行。
2||| 电动机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接地导体可靠连接。1kV以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抽查的数量为50%。
3||| 电动机的接线入口及接线盒应做密封处理;电动机进线电缆应有滴水弯。
4||| 电动机接线应牢固可靠,接线方式应与供电电压相符。如线路电压为380V,电动机额定电压为380V时应∆接,电动机额定电压为220V时应Y接。
(3) 电动机试运行
1||| 电动机试运行随设备(如风机、水泵等)的试运行实施。
3.2.4 建筑防雷与接地施工技术
1. 建筑防雷与接地的材料与连接要求
(1) 材料要求
1||| 建筑防雷 与接地的材料 可采用镀锌角钢、镀锌钢管、镀锌扁钢、镀锌圆钢等;镀锌钢材应为热镀锌,镀层百度应不小于65µm,镀层宜光滑、连贯、无斑点。
(2) 连接要求
1||| 连接应采用搭接焊接 。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刷防锈漆和银粉漆或喷锌做防腐处理。
2||| 扁钢(铜排)之间搭接为扁钢(铜排)宽度 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3||| 圆钢(铜杆)之间搭接为圆钢(铜杆)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4||| 圆钢(钢杆)与扁钢(铜排)搭接为圆钢(铜杆)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5||| 扁钢(铜排)与钢管(铜管)之间,紧贴3/4管外径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6||| 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上下两侧施焊。
2. 接闪杆(线、网)的施工要求
(1) 接闪杆的施工要求
1||| 新年好闪杆一般由不锈钢(或热镀锌)圆钢或不锈钢管(或热镀锌钢管)制成。
2||| 建筑物上的接闪杆应和接闪网连接成一个整体。接闪杆设置独立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装置与其他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3||| 对装有接闪杆的金属筒体。当金属筒体的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接闪杆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有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2) 接闪带(网)的施工要求
1||| 新年好接闪带一般使用40mmⅹ4mm的镀锌扁钢或直径为12mm的镀锌圆钢制作。接闪带固定支架高度不宜小于150mm。采用镀锌扁钢支架的间距为0.5m,采用镀锌圆钢支架的间距为1m。每个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垂直拉力。接闪带在过建筑物变形缝处的跨接应采用补偿措施。
2||| 建筑物顶上的金属物应与接闪网连接成一体,如铁栏杆、钢爬梯、金属旗杆、透气管、金属柱灯、冷却塔等。
3. 引下线的施工要求
(1) 明敷的引下线采用热镀锌圆钢时,圆钢与圆钢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卡夹(接)器;采用热镀锌扁钢时,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在离地1.5m处做断接卡。
(2) 利用建筑物外立面混凝土柱内的主钢筋作防雷引下线时,应在离地0.5m处做接地测试点,接地测试点通常不少于2 个,并有明显标识。
4. 接地体的施工要求
(1) 人工接地体的施工要求
1||| 垂直接地体采用镀锌钢管的壁厚应不小于2.5mm,镀锌角钢的厚度应不小于4mm,镀锌圆钢的直径不小于14mm。垂直接地体的长度一般为2.5m。埋设后垂直接地体的顶部距地面不小于0.6m,垂直接地体的水平间距应不小于5m。
2||| 水平接地体的镀锌扁钢的百度应不小于4mm,截面积应不小于100mm2;镀锌圆钢的截面积应不小于100mm2。水平接地体距地面至少为0.6m。接地体施工完成后应填土夯实,以减少接地电阻。
(2) 自然接地体的施工要求
1||| 利用工程桩钢筋做垂直接地体,应按设计要求找好工程桩的位置,将工程桩内的钢筋(不少于2根)搭接焊接 ,再与底板主钢筋(不少于2根)焊接牢固,用色漆做标记,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利用建筑底板钢筋做水平接地体,应按设计要求将底板内主钢筋(不少于2根)搭接焊接 ,用色漆做好标记,以便于引出和检查,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3||| 在接地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测量接地电阻。独立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共用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5. 接地线的施工要求
(1) 接地干线的施工要求
1||| 室内接地干线多为明敷,一般敷设在电气刊或电缆沟内。接地干线也可利用建筑中的钢管、金属框架、金属构架,但要在钢管、金属框架、金属构架连接处做接地跨接。
2||| 利用钢结构作为接地线时,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电焊连接。当不允许在钢结构上电焊时,可采用柱焊或钻孔、攻丝,然后用螺栓和接地跨接。跨接线一般采用扁钢或两端有铜接头的导线,跨接线应有150mm的伸缩量。
(2) 接地支线的施工要求
1||| 室内的接地支线多为明敷,水平或垂直敷设在墙壁上,或敷设在桥架或支架上。在室内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250~300mm,与墙壁的间隙宜为10~15mm。
2||| 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弯成弧状代替。
3||| 接地线不宜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进行除锈处理。接地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时,接头应采用接线端子螺栓连接,并用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4|||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多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6. 等电位联结施工要求
(1) 按等电位联结的作用范围分为总等电位联结、辅助等电位联结和局部等电位联结。
(2) 等电位联结导体间的连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当等电位联结导体暗敷时,其导体间的连接不得采用螺栓压接。
(3) 等电位联结线与接地线(PE)一样,在其端部应有黄绿相间的色标。
3.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
3.3.1 通风与空调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程序
1. 通风与空调的分部分项工程
(1)
2. 通风与空调的施工程序
(1) 风管及部件的制作与安装程序
1||| 金属风管制作程序: 板材、型材选用及复检→风管预制→角钢法兰预制→板材拼接及轧制、薄钢板法兰风管轧制→防腐→风管组合→加固、成型→质量检查。
2||| 金属风管安装程序: 测量放线→支吊架安装→风管检查 →组合连接→风管调整→漏风量测试→风管绝热→质量检查。
3||| 风管系统阀部件安装程序: 风阀及部件检查→支吊架安装→风阀及部件安装 →质量检查。
4||| 风管漏风量测试程序: 风管漏风量抽样方案确定→风管检查→测试仪器仪表→质量检查。
5||| 风管漏风量测试程序: 风管漏风量抽样方案确定→风管检查→测试仪器仪表→检查校准→现场数据记录→质量检查。
(2) 空调水系统管道施工程序
1||| 管道预制→管道支吊架制作与安装→管道与附件安装→水压试验→冲洗→质量检查。
(3) 设备安装程序
1||| 制冷机组安装程序:
· 基础验收→机组运输吊装→机组减振装置安装→机组就位安装→机组配管→质量检查。
2||| 冷却塔安装程序:
· 基础验收→冷却塔运输吊装→冷却塔减振安装→冷却塔就位安装→冷却塔配管→质量检查。
3||| 水泵安装程序:
· 基础验收→减振装置安装→水泵就位→找正找平→配管及附件安装→质量检查。
4||| 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程序:
· 设备检查试验→基础验收→减振装置安装→机组安装→找正找平→管道安装→质量检查。
5||| 风机盘管、空调末端装置安装程序:
· 设备检查试验→支吊架安装→减振装置安装→设备安装及配管→质量检查。
6||| 风机(箱)安装程序:
· 风机检查试验→基础验收→支吊架安装→减振安装→风机就位→找平找正→管道安装→质量检查。
7||| 多联机系统安装程序:
· 基础验收→室外机吊运→设备减振安装→室外机安装→室内机安装→管道连接→管道强度及真空试验→系统充制冷剂→管道及设备绝热→调试运行→质量检查。
(4) 管道防腐绝热施工程序
1||| 管道及支吊架防腐施工程序:
· 除锈→去污→表面清洁→底层涂料→面层涂料→质量检查。
2||| 风管绝热施工程序:
· 清理去污→保湿钉固定(涂刷胶粘剂)→绝热材料下料→绝热层施工→防潮层施工→保层施工→质量检查。
3||| 水管及设备绝热施工程序:
· 清理去污→涂刷胶粘剂→绝热层施工→接缝处胶粘→防潮层施工→保护层施工→质量检查。
(5) 系统调试程序
1||| 设备单机试运行程序:
· 设备检查→设备测试→试运行→参数测试→数据记录→质量检查。
2||| 水系统调试程序:
· 设备检查→阀部件检查→测试仪器仪表准备→水流量测试与调整→压力表温度计数据记录→质量检查。
3||| 风系统调试程序:
· 风机设备检查→风管、风阀、风口检查→测试仪器仪表准备→风量测试→风量平衡调整→记录测试数据→质量检查。
4|||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程序:
· 系统检查→机械正压送风系统测试与调整→机械排烟系统测试与调整→联合试运行参数的测试与调整→数据记录→质量检查。
5||| 通风空调系统联合试运行程序:
· 系统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风量、水量测试与调整→空调自控系统的测试调整→联合试运行→数据记录→质量检查。
3.3.2 通风与空调系统施工技术
1. 通风与空调风系统的施工技术
(1) 风管等级类别
1|||
(2) 风管制作技术
1||| 制作风管所采用的板材、型材以及其他主要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镀锌钢板板材的镀锌层不应低于80g/m2。所选用的成品风管,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或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现场复验。
例如: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内层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材料进场时应提供燃烧性能检验报告。防排烟系统风管的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规定,可采用防火风管或镀锌铁皮风管包覆岩棉+防火板等技术措施,相关材料进场时应提供燃烧性能检测报告。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
2||| 金属风管规格以外或外边长为准,非金属风管和风道规格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
3||| 风管与配件的制作宜选用机械加工方式。通常采用现场半机械手工制作、简易风管生产流水线制作、工厂风管自动流水线制作。
4||| 金属风管板材的拼接采用咬口连接、铆接、焊接连接等方法,风管与风管连接采用法兰连接、薄钢板法兰连接等。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形拼接缝;板材连接缝应达到缝线顺直、平整、严密牢固、不露保温层,满足和结构连接的强度要求。法兰连接的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矩形法兰四角处应设电力机车保障局,同一批加工的相同规格法兰,其螺栓孔排列方式、间距应统一,且具有互换性。
· 镀锌钢板及含有各类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板厚小于或等于1.2mm的风管与角钢法兰连接时,应采用翻边铆接;中、低压系统矩形风管法兰螺栓及铆钉间距应小于等于150mm,高压系统应小于等于100mm。
· 排油烟系统采用不锈钢风管法兰连接时,法兰应采用不锈钢材质,风管与法兰应采用满焊,防止油烟泄漏、串味和火灾发生。
5||| 下列条件的金属风管应采取加固措施:
· 直咬缝圆形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m2;用于高压系统的螺旋风管直径大于2000mm。
· 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或矩形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面积大于1.2m2,中、高压风管大于1.0m2。
· 风管针对其工作压力等级、板材厚度、风管长度与断面尺寸,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风管可采用管内或管外加固件、管壁压制加强筋等形式进行加固。矩形风管加固件宜采用角钢、轻钢型材或钢板折叠;圆形风管加固件宜采用角钢。
6||| 矩形内斜线和内弧形弯头应设导流片,以减少风管局部阻力和噪声。
(3) 风管安装技术
1||| 风管安装前应清理安装部位或操作场所中的杂物,并检查风管及其配件的制作质量、风管支吊架的制作与安装质量。
· 例如:切断支、吊、托架的型钢及其开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电气焊切割;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装置处。
2||| 风管的组对、连接长度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和吊装设备进行确定。网管连接采用的密封材料应满足系统功能的技术条件。
· 例如:防排烟系统或输送温度高于70℃的空气或烟气,应采用耐热橡胶板或不燃的耐温、防火材料;输送含有腐蚀介质的气体,应采用耐酸橡胶板或软聚氯乙烯板。
3||| 风管安装就位的程序通常为先上层后下层、先主干管后支管、先立管后水平管。采用吊装组对风管时,应加强表面的保护,注意吊点受力重心,保证吊装稳定、安全和风管不产生扭曲、弯曲变形等,必要时应采取防止变形的措施。
4||| 当风管穿过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封堵严密。穿墙套管与墙体两侧平齐,穿楼板套管底端与楼板底面平齐,顶端应调出楼板面30mm。
5||| 风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即伸缩缝或抗震缝)的安装:
· 变形缝无隔断墙时,在变形缝处采用不燃或难燃的柔性短管连接风管。
· 变形缝有一道隔断墙时,墙上设钢制防护套管,在隔断墙的变形缝侧设不燃的柔性短管连接风管;隔断墙另一侧安装一个70℃防火阀,防火阀与柔性短管间采用钢板风管连接。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采用不柔性材料填实。
· 变形缝有两道隔断墙时,两道隔断墙上各设一个钢制防护套管;在两道隔断墙的外侧200mm处各装一个70℃防火阀,并用 钢板制作的短管穿过两道隔断墙将士两个防火阀连接;在其中一道隔断墙外侧防火阀处设不燃柔性短管连接防火阀与风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采用不燃柔性材料填实。
6||| 矩形薄钢板法兰弹簧夹连接时,微、中、低压系统风管的弹簧夹间距不大于150mm,弹簧夹应一正一反交错卡压固定,不应松动。
7||| 风管的连接应平直,接口不得安装在墙内或楼板内,不锈钢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采取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8||| 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通风、空调机房的房间隔断墙和楼板处及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应安装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位于防火分区隔断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连长(直径)大于或等于630mm的防火阀或边长(直径)大于1250mm的弯头和三通应设置独立的支吊架。
9||| 消声器、静压箱安装时,应单独设置支吊架,固定牢固。
2. 空调水系统的施工技术
1||| 空调冷热水、冷却水、凝结水系统的管道、管配件、阀门、部件的材质、型号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沟槽连接等。
2||| 镀锌管道采用螺纹或沟槽连接时,镀锌层破坏的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采用焊接和法兰焊接连接时,对焊缝及热影响区的表面应进行二次镀锌或防腐处理。
3||| 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管道穿楼板和墙体处应设置钢制套管。设置在墙体内的套管应与墙体两侧饰面相平,设置在楼板的套管,其底部与楼板底部平齐,顶部应高出装饰面20~50mm,且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支撑。当穿越防火分区时,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封堵;保温管道与套管四周的缝隙应使用不燃材料堵塞紧密。
4||| 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调协衬垫以防止冷桥产生。衬垫的承压强度应满足管道全重,且应采用不燃硬质绝热材料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衬垫的表面应平整,上下两衬垫拼命面的空隙应填实。
5||| 冷凝水排水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且应坡向出水口。
6||| 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和系统冷、热水运行转换调节功能的阀门和止回阀,应进行壳体强度和阀瓣密封性能的试验,且试验合格。阀门安装的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且应便于操作。
7||| 设有补偿器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和导向支架,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救管道系统水压试验后,应及时松开波纹补偿器调整螺杆上的螺母,使补偿器处于自由状态。
8||| 空调冷冻、冷却水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分为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冷(热)水、冷却水与蓄能(冷、热)系统的强度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时,金属管道及金属复合管道应为1.5倍工作压力,最低不应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严密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水系统管道试验合格后,与制冷机组、空调设备连通前,应进行管道系统冲洗。
9||| 凝结水系统进行通水试验,应以不渗漏、排水畅通为合格。
10||| 制冷剂管道系统安装完毕、雅观检查合格后,应进行强度、气密性和抽真空试验。
3. 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技术
(1) 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必须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2) 机组就位于基础上,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减振器或减振垫。制冷设备基(机)座下减振器的安装位置应与设备重心相匹配,各个减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采用弹簧减振器的空调设备,应设置防止设备或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限位装置。
(3) 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备操作及维修空间要求,四周应有排水设施。
(4) 冷却塔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进风侧距建筑物应大于1000mm。冷却塔并联安装应水平,同一冷却水系统多台冷却塔安装时,各台开式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偏差不应大于30mm。冷却塔的积水盘应无渗漏,布水器应布水均匀,组装的冷却塔的填料安装应在所有电、气焊接作业完成后进行。
(5) 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空气热回收装置安装前,应检查各功能段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地区的新风机组新风进口侧应设防冻电动风阀,且该风阀与系统送风风机联锁;四管制的机组,热盘管应布置在其里侧。设备组装各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组装完成后应进行漏风量的检测;通用机组在700Pa静压下,漏风率不应大于2%。过滤器段、风机段等开门侧应预留操作维修的空间;过滤器应在单机试运行完成后安装。与机组连接的阀门、仪器仪表应安装齐全,规格、位置正确,风阀开启方向应顺气流方向,与机组连接的风管、水管均采用柔性连接。
(6) 风机安装分为落地安装和吊挂安装两种方式,风机与风管连接采用柔性短管。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必须装设防护罩、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露天安装的风机,其电机、轴承及联轴器等部位应采取防雨措施。
(7) 对减振要求较高的场所,空调循环水泵应设置整体式减振台座(惰性台座),减振台座与基础间设置减振器,并设置防止水泵水平位移的限位装置。减振台座可采用型钢制作框架,中间浇筑钢筋混凝土。减振器与水泵及水泵基础的连接,应牢固平稳、接触紧密。多台水泵成排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8) 开式水箱(罐)在连接管道前,应进行满水试验;换热器及密闭容器在连接管道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9) 风机盘管机组进场时,应对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水阻力、功率及噪声等性能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同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数量在500台及以下时,抽检2台;每增加1000台时应增加抽检1台;复验合格后再进行安装 。安装前宜进行风机三速试运行及盘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观察时间应为2min,不渗漏为合格。风机盘管机组与供加水管道的连接,应采用耐压值大于或等于1.5倍工作压力的金属软管柔性连接;风机盘管与凝结水管连接时,宜设置透明软管,能观察到凝结水排水情况,长度不宜大于150mm。
(10) 风机盘管、诱导器、直接蒸发式室内机等空调末端装置的安装及配管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装置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并均应设置单独支吊架固定牢固。
(11) 水系统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管道与水泵、制冷机组的接口应为柔性连接管,且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12) 借助BIM技术的高精度深化设计,空调冷冻站等设备机房也可采用模块化装配式施工,将机房内设备与阀门、管道、管件、法兰、支架等合理分段、组合,划分为单元模块或部件,在场外加工厂采用全自动焊机、等离子切割机等机械提前进行精细化预制;施工现场机房各模块之间、模块和部件管段之间可通过法兰螺栓连接或少量焊接快速完成装配,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品质。
4. 防腐绝热施工技术
(1) 普通薄钢板在制作风管前,宜预涂一遍防锈漆,支吊架的防腐处理应与风管或管道相一致,明装部分最后一遍色漆宜在安装完毕后进行。
(2) 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等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开始安装。同一厂家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不得少于2次。
(3)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层、绝热防潮层和保护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材质、密度、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风管、部件及空调设备绝热工程施工应在风管系统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调水系统和制冷系统管道的绝热施工,应在管路系统强度与严密性检验合格和防腐处理结束后进行。
(5) 风管绝热应根据绝热材料的不同选用保温钉固定或粘接的方法。风管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操作功能,调节阀绝热要保留调节手柄的位置,以保证操作灵活方便。风管系统上经常拆卸的法兰、阀门、过滤器及检查点等应采用可单独拆卸的绝热结构。
(6) 管道金属保护壳施工应按由下而上、由低到高的顺序,采用咬口、铆接、搭接的方法施工,水平管道金属保护层的环向接缝应顺水搭接,纵向接缝应设于管道的侧下方。立管金属保护层的环向接缝必须上搭下。
3.3.3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调试和检测
1. 调试和检测的设备包括:冷冻水泵、热水泵、冷却水泵、轴流风机、离心风机、空气处理机组 、冷却塔、风机盘管、电制冷(热泵)机组、吸收式制冷机组、水环热泵机组、风量调节阀、电动防火阀、电动排烟阀、电动阀等。
2. 风管批量制作前,对风管制作工艺进行检测或检验时,应进行风管强度与严密性试验。
(1) 强度试验压力:低压风管为1.5倍的工作压力;中压风管为1.2倍的工作压力,且不低于750Pa;高压风管为1.2倍的工作压力。
(2)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及变风量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中压风管的标准,试验压力为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
(3) 风管在试验压力保持5min及以上时间时,风管的咬口、接缝或其他连接处无开裂和张口等永久性变形及损伤为合格。严密性试验为系统工作压力,矩形金属风管允许漏风量的计算见式
1|||
2|||
3|||
4|||
3. 风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对安装后的主、干风管分段进行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主要检验风管、部件制作加工后的咬口缝、铆接孔、风管的法兰翻边、风管管段之间的连接严密性,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下道工序。
4.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行及调试内容:
(1)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检验、调整与联动运行,主要是进行控制功能和控制逻辑的验证。
(2) 系统风量的测定和调整(通风机、风口、系统平衡)。
(3) 空调水系统 的测定和调整。空调水系统 的开机顺序为:冷却塔→冷却水泵→空调末端装置→冷冻水泵→制冷机组;空调水系统的关机顺序为:制冷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空调末端装置。
(4) 室内空气参数的测定和调整。
(5) 防排烟系统 的测定和调整。防排烟系统 需测定风量、风压及疏散楼梯间等处的静压差,并调整至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5.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联合试运行及调试技术要求包括:
(1) 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5%~+10%,各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建筑内各区域的压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空调冷(热)水系统、冷却水系统总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定流量系统的各空气处理机组的水流量允许偏差应为15%
3.3.4 净化空调系统施工技术
1. 洁净度等级
(1) 电子厂房等工业洁净室,洁净度等级是指洁净室(区)内悬浮粒子洁净度的水平,根据每立方米空气中的规定粒径悬浮粒子浓度划分了N1级至N9级的9个洁净度等级,其中N1级洁净度的水平最高。
(2) 洁净手术部按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的细菌浓度,分为Ⅰ、Ⅱ、Ⅲ、Ⅳ级,其中Ⅰ级手术室的洁净水平要求最高。药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主要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划分,通常分为A、B、C、D四个级别,其中A级洁净度标准最高,主要用于高风险操作区。
2. 净化空调的施工技术
(1) 洁净风管制作技术
1||| 净化空调风管及部件的制作应在相对回较封闭和清洁的环境中进行。地面应铺橡胶板或其他防护材料。加工风管的板材,在下料前应进行清洗,洗后应立即擦干。加工过程中应有措施保证不二次污染。风管及部件制作完成后,用无腐蚀性清洗液将内表面清洗干净。风管达到清洁要求后,应对端部进行密闭封堵,并应存放在清洁的房间。
2||| 加工镀锌钢板风管应避免损坏镀锌层,如有损坏应做防腐处理。风管不得有横向接缝,应尽量减少纵向拼接缝。矩形风管边长不大于800mm时,不得有纵向接缝。风管的所有路咬口缝、翻边处、铆钉处均必须涂密封胶。
3||| 净化空调系统制作风管严密性检验时,洁净度等级N1级至N5级的按高压系统的风管制作要求;洁净试行级N6级至N9级,且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500Pa的,按中压系统的风管制作要求。
(2) 洁净风管系统安装技术
1||| 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安装同样对其清洁程度和严密性有更高的要求。
· 例如:风管安装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扫,做到无尘作业,并应建立有效的防尘措施。经清洗干净、包装密封的风管及部件,安装前不得拆除。如安装中间停顿,应将端口重新封好。网管连接处必须严密,法兰垫料应采用不产尘和不易老化的弹性材料,严禁在垫料表面刷涂料,法兰垫片宜减少拼接,且不得采用直缝对接连接。风管与洁净室吊顶、隔墙等围护结构的穿越处应严密,可设密封填料或密封胶,不得有渗漏现象发生。
(3) 高效过滤器安装技术
1||| 高效过滤器安装前,洁净室的内装修工程必须全部完成,系统中末端过滤器前的所有空气过滤器应安装完毕,且经全面清扫、擦拭,系统连续试运行12h以上。
2||| 高效过滤器应在安装现场拆开包装,其外层包装不得带入洁净室,但其最内层包装必须在洁净室内方能拆开。
3||| 安装前进行外观检查,重点检查过滤器有无破损漏泄等,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扫描检漏,且应合格。
4||| 安装时要保证滤料的清洁和严密。高效过滤器安装方向应正确,密封面应严密。
(4) 净化空调系统调试技术
1||| 净化空调系统调试前,洁净室各分部工程的外观检查已完成,且符合合同和规范的要求;通风空调系统运行所需的水、电、汽及压缩空气等已具备;调试所用仪表、工具已备齐;洁净室内无施工废料等杂物,且已全部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清扫。
2||| 净化空调系统的检测和调整应在系统正常运行24h及以上,达到稳定后进行。工程竣工洁净室(区)洁净度的检测,应在空态或静态下进行。检测时,室内人员不宜多于3人,并应穿着与洁净室等级相适应的洁净工作服。
3||| 清净空调工程调试应包括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试运行及调试;系统的调试,其检测结果应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3.4 智能化系统施工技术
3.4.1 智能化系统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程序
1.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分部分项工程
2.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施工程序
(1)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一般施工程序:
· 施工图深化→设备、材料采购→管线敷设→设备、元件安装→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系统检测→系统验收。
(2)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施工程序:
· 管路敷设→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线缆接线→系统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
(3)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程序:
· 导管、槽盒安装→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线缆敷设→链路或信道测试→信息插座安装→软件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
(4) 有线电视系统施工程序:
· 线管安装→线缆敷设→放大器安装→终端插座、分配器及分支器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
(5) 公共广播系统施工程序:
· 导管、槽盒安装→线缆敷设 →扬声器安装→设备接线→中心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
(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施工程序:
· 导管、槽盒安装→监控箱安装→线缆敷设→监控设备安装接线→监控设备通电调试→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程序:
· 材料、设备检验→导管、槽盒安装→线缆敷设 →设备安装→软件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
(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程序:
· 导管、槽盒安装→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系统检测→系统验收。
3. 施工深化及采购要求
(1) 施工前要求
1||| 施工前应明确智能化系统监控设备和被监控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范围,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范围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的情况,从而影响工程进度。
2||| 施工前应做好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与供暖和电梯等工程的工序交接和接口确认工作。
· 例如:在走廊吊平顶上安装监控摄像机与建筑装饰和建筑电气施工协调确认。私有观念照明系统配电箱的位置、控制回路数量和通信协议需要与建筑电气和供货厂家确认。
3||| 施工前应确定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涉及的机电设备及管路的安装位置,监控系统 的管线敷设、穿线的接线的工作,设备调试及相互的配合方式。
· 例如:在施工中需确定控制阀门的安装位置及阀门电动机构的工作电压,管道的开孔与检测元件的安装位置,远传电表的安装位置,线路敷设路由及位置。
(2) 施工图深化
1||| 深化设计前,应先确定智能化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选择产品时,应考虑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地、应用实践以及供货渠道和供货周期,产品支持垢系统规模及监控距离,产品的网络性能及标准化程度等信息。
2||| 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管理的特点、监控的要求以及监控的分布等,确定系统 的整体结构,然后进行设备产品选择。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各系统 的设备接口必须相匹配。
3||| 了解建筑的结构情况、机电设备及管线的位置、控制方式和技术要求等资料,进行施工图深化。做好与建筑给水排水、电气、通风空调、防排烟、防火 卷帘和电梯等设备接口确认的配合工作。
(3) 采购和验收
1||| 采购中要明确智能化系统承包方和被监控设备承包方之间的设备供应界面划分。主要是明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机电工程的设备、材料的供应在范围。
2||| 设备、材料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等;进口设备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中文版的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
3||| 设备、材料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外表无损伤,填写进场验收记录,并封存相关器件和线缆样品。
4||| 设备、材料的检测重点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设备材料,可要求第三方检测并出具 检测报告。线缆应抽检电缆的电气性能指标;光纤应抽检光缆的光纤性能指标;并做好记录。
· 例如:工程承包商提供的硬件设备的可靠性检测需要长时间的统计数据,而现场只能对产品的可靠性进行有限度的检测和分析,因此重要设备的可靠性检测需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参考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可靠性产品检测报告。
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建筑设备实现接口方式的通信,必须预先约定通信协议。
· 例如:变配电设备、发电机组、电梯设备、机房主机应提供设备的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和接口软件,以通信方式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相连。建筑设备还可以通过干接点信号发送设备的运行状态,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进行通信。
6||| 设备、材料、接口和软件的功能、性能等项目的检测应按相应在的国家现行标准进行。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
· 接口技术文件应符合合同要求;接口技术文件应包括接口概述、接口框图、接口位置、接口类型与数量、接口通信协议、数据流向和接口责任边界等内容。
· 接口测试文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测试文件应包括测试链路搭建、测试用仪器仪表、测试方法、测试内家和测试结果评判等内容。
3.4.2 智能化系统施工技术
1. 线缆施工要求
(1) 线缆施工的一般要求
1||| 弱电线缆和电力电缆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弱电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多芯线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
2||| 弱电线缆应单独穿管敷设;当低电压供电时,弱电线缆可与电源同管敷设。
3||| 明敷的弱电线缆与具有强磁场、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效忠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线缆或穿人性保护管或在金属封闭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4||| 在沟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弱电线缆在光内支架上敷设时,弱电线缆应敷设在最下层支架。
5||| 梯架(托盘)内线缆固定要求:垂直敷设时,在线缆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进行固定;水平敷设时,在线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处应进行固定。应根据线缆的类别、数量、缆径、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
(2) 双绞线施工要求
1||| 双绞线敷设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外力挤压;线缆敷设路由中不得接头。屏蔽双绞线的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不应受到拉力。
2||| 敷设时应有余量以适应成端、终接、检测和变更,双绞线在终接处,预留长度在工作区信息插座底盒内宜为30~60mm,电信间宜为0.5~2m,设备间宜为3~5m。
3||| 非屏蔽和屏蔽4对双绞线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外径的4倍。
4||| 布线系统信道水平线缆长度不大于90m。
(3) 同轴线缆施工要求
1||| 同轴线缆的衰减、屏蔽、防潮等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同轴电缆应一线到位,中间无接头;同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2||| 室外线路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9 mm的同轴电费室内线路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5mm或7mm的同轴电缆;机房设备间的线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3mm或5mm的同轴电缆。电梯轿厢的视频同轴电缆应选用电梯专用电缆。
2. 光缆施工要求
(1) 光缆敷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光缆在大楼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3~5m,在楼层配线箱处预留光纤长度应为1.0~1.5m,房间配线箱终接时预留长度应不小于0.5m。
(2) 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
(3) 光缆长距离传输时宜采用单模光纤,距离较短时宜采用多模光纤。
(4) 光缆敷设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 长度来选配光缆。
(5) 敷设光缆时, 其最小动态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径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做好技术处理,可采用自动控制牵引力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在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80%;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6) 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后,再进行接续。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3. 建筑监控设备的安装要求
(1) 中央监控设备的安装要求
1||| 中央监控设备应在控制室装饰工程完工后进行安装。外观检查应无损伤,设备型号、规格的接口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平稳整齐,操作方便,接地可靠。
2||| 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型号和连接应正确整齐,并做好标识 。
3||| 控制台(柜)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在监控室内,台(柜)体离墙应不小于1m,以便于安装和施工。
4||| 承重大于600kg/m2的设备应单独制作设备基座,不应直接安装在抗静电地板上,底座大小与控制台(柜)相同,用角钢制作,高度与防静电地板上标高一致。
(2) 现场控制器安装要求
1||| 现场控制器处于监控系统的中间层,向上连接中央监控设备,向下连接各监控点的传感器和执行器。
2||| 现场控制器一般安装在现场控制箱内,控制箱一般设置在弱电竖井、冷冻机房、配电间等需监控的机电设备附近。
3||| 现场控制箱安装包括箱体、控制器本体及扩展模块、空开保险及变压器、继电器、箱内线槽及接线端子等。
4||| 现场控制箱内二次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1MΩ。二次回路连线应绑扎成束,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标识清楚。接线应制作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3) 主要输入设备安装要求
1||| 各类传感器应装在能正确反映其检测性能的位置,并远离有强磁场或剧烈振动的场所,而且便于调试和维护。
2||| 风管型传感器安装在风管保温层完成后进行。
3||| 水管型传感器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管道的压力试验、清洗、防腐和保温前进行。
4||| 传感器至现场控制器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镍温度传感器的接线电阻 应小于3Ω,铂温度传感器的接线电阻应小于1Ω,并在现场控制器侧接地。
5||| 电磁流量计应安装在流量调节阀的上游,流量计的上游应有10倍管径长度的直管段,下游应有4~5倍管径长度的直管段。
6||| 涡轮式流量传感器应水平安装,流体的流动方向必须与传感器壳体上所示的流向一致。
7||| 空气质量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选择能正确反映空气质量量状况的地方。
(4) 主要输出设备安装要求
1||| 电磁阀、电动调节阀安装前,应按说明书规定检查线圈与阀体间的电阻,进行模拟动作试验和压力试验。阀门外壳上的箭头指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2||| 电动风阀控制器安装前,应检查线圈和阀体间的电阻、供电电压、输入信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宜进行模拟动作检查。
4.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1) 入侵报警设备安装要求
1||| 探测器应安装牢固,探测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2||| 被动红外探测器安装应该充分注意探测背景的红外辐射情况。应避免有运动的物体,不能对着发热体的灯具光源、火炉、冰箱散热器、空调器的出风口,且不能安装在容易振动的物体上,宜安装在墙面或墙角,安装高度通常为2.2~2.7m。
3||| 主动红外线探测器安装在室外时,要注意警戒范围内的树叶、纸张等干扰物,主动红外线热水器应安装在固定的物体上,接收端应避开太阳直射光,避免其他大功率灯光直射,应顺光方向安装。
4||| 探测器配有专用支架,安装时可用塑料胀管和螺钉将支架固定在墙上或顶板上,然后接线并调整探测器角度。
5||| 超声波移动探测器安装时应注意:防范区域要求密封,不随外界因素而晃动,室内不应有流动空气;墙应有较好 的隔声性能;固定安装探测器时应有防盗防拆措施。
6||| 振动探测器安装位置应远离电机、水泵和水箱等振动源。振动探测器应注意安装位置的墙体,应为混凝土墙体,如果是二次结构墙,应增加墙体钢板后再安装。
7||| 报警主机通常安装于监控中心机房内,可壁挂于墙面或摆放于机械内,24h均有人值班。控制器的操作、显示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确保机房内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主机机箱应具有 防拆、防短路、短路报警等功能。
(2) 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要求
1||| 安装前应通电检测,工作应正常,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下,室内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低于2.5m,室外安装高度距地不宜低于3.5m,应考虑防雷、防雨措施。
2||| 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镜头、防护罩、支架等)安装应牢固,运转灵活。
3||| 视频线、控制线和电源线外露部分应用软管保护,并不影响云台的转动。
4||| 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应满足要求。
(3) 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要求
1||| 各类识读装置的安装高度离地均不宜高于1.5m。
2||| 感应式读卡机在安装时应注意可感应范围,安装位置不得靠近高频、强磁场、潮湿、有腐蚀性等恶劣环境。
3||| 电控锁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安装应牢固,启闭应灵活。
(4) 对讲设备安装要求
1||| 对讲主机(门口机)可安装 在单元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对讲主机操作面板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操作面板应面向访客,便于操作。
2||| 调整可视对讲主机内置摄像机的方位和视角于最佳位置,对不具备逆光补偿的摄像机,宜做环境亮度处理。
3||| 对讲分机(用户机)安装位置宜选择在住房室内的内墙上,其高度离地1.4~1.6m。
4||| 联网型对讲系统的管理机宜安装在监控中心或小区出入口的值班室内。
(5) 电子巡查设备安装要求
1||| 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数目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其安装高度离地1.3~1.5m。
(6) 停车库(场)管理设备安装要求
1||| 读卡机与挡车器安装应平整、牢固,读卡机与挡车器的中心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应考虑防水及防撞措施。
2||| 感应线圈埋设位置与南昌市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
3||| 信号指示器安装。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与引导。
5.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1) 综合布线系统的机柜安装要求
1||| 机械数量规划应计算配线设备、网络设备、电源设备及埋线等设施的占用空间,并考虑设备安装空间冗余和散热需要。
2||| 机柜单排安装时,前面净空不应小于1000mm,后面及机列侧面净空不应小于800mm;多排安装时,列间距不应小于1200mm。
(2) 信息插座安装要求
1||| 暗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盒应满足防水和抗压要求,工业环境中的信息插座可带有保护壳体。
2||| 暗装或明装在墙体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盒底距地高为300mm,安装在工作台侧隔板面及临近墙面上的信息插座盒底宜为1.0m。
3.4.3 智能化系统的调试和检测
1. 建筑智能化系统调试检测的要求
(1) 系统调试检测的一般技术要求
1||| 已编制完成调试方案、设备平面布置图 、线路图以及其他技术文件。
2||| 系统调试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合格后进行。系统检测不合格时,应限期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应扩大范围。
3||| 智能化集成系统调试检测应在被集成系统调试检测完成后进行。智能化集成系统调试检测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测应包括每个被集成系统。
4||| 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应模拟报警信号,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信息显示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全部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6||| 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逐项模拟触发信号,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动动作均应安全、正确、及时和无冲突。
(2) 系统调试检测的管理要求
1||| 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和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检测方法编制系统检测方案,检测方案经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批准后实施。
2||| 系统检测程序: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
3||| 系统检测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检测记录、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和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
4||| 分项工程检测记录、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和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由检测小组填写,检测负责人做出检测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2. 建筑智能化工程调试检测实施
(1) 有线电视系统检测
1||| 有线电视系统的器材进场验收时,应检查国家相关的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认证标识。
2||| 有线电视系统主观评价和客观测试点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2)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
1|||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时,应打开广播分区的全部广播扬声器,测量点宜均匀布置。
2||| 紧急广播中包括火灾应急广播功能时还应检测的内容包括:紧急广播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紧急广播向相关广播区域播放警示信号、警报语声或实时指挥语声响应时间;音量自动调节功能。
3||| 检测公共广播系统的声场不均匀度、漏出违抗衰减及系统设备信噪比符合设计要求。
4||| 检查公共广播系统的扬声器位置,廉洁奉公分布合理,符合设计要求。
(3) 安全防范系统调试检测
1||| 列为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安全防范产品,应检查产品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2||| 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功能检测内容:
· 监控图像、报警信息及其他信息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
·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的联动、报警信号的输出接口。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各子系统对监控中心控制命令的响应准确性和实时性。
3||| 报警系统调试检测:
· 报警系统检查及调试系统所采用探测器的探测范围、灵敏度、误报警、漏报警、报警状态后的恢复、防拆保护等功能与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控制器的本地及异地报警、防破坏报警、布撤防、报警优先、自检及显示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紧急报警时系统 的响应时间,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 例如:检测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有无防范盲区;安全防范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探测器的盲区检测、防拆报警功能检测、信号线开路和短路报警功能检测、电源线被剪报警功能检测、各防范子系统之间的报警联动等是否达到安全防范的要求。
4||| 视频监控系统调试检测:
· 检查及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等,使图像清晰度、灰度等级达到系统设计要求。
· 检查并调整对云台、镜头等遥控功能,排除遥控延迟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使监视范围达到设计要求。
· 检查工调整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图像切换、字符叠加等功能,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 检查与调试监视图像与回话图像的质量,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监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或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 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应检查 与高度自动开启摄像机电源、自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自动实时录像等功能。
· 系统应叠加摄像时间、摄像机位置(含电梯、楼层显示)的标识符,并显示稳定。
5||| 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检测:
· 对读卡机在使用不同类型的卡时,调试其开门、关门、提示、记忆等辨别与处理功能。
· 调试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报警、电子巡查等系统间的联动与集成功能。
· 对采用各种生物识别技术装置(如指纹、视网膜、声控等)的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调试,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及产品说明书进行。
6||| 对讲系统调试检测:
· 检查与调试系统 的选呼、通话、电控开锁、紧急呼叫等功能。对具有报警功能的复合型对讲系统,还应检查与调试安装的探测器、各种前端设备的警戒功能,并检查布防、撤防及报警信号畅通等功能。
7||| 电子巡查系统调试检测:
· 检查在线式信息采集点的可靠性、实时巡查与预置巡查的一致性,并查看记录、存储信息以及在发生不到位时的即时报警功能。
· 检查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确保信息钮的信息正确以及数据的采集、统计、打印等功能正常。
8|||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调试检测:
· 检查与调试系统车位显示、行车指示、入口处出票与出口处验票、计费与收费显示、车牌或车型识别以及意外情况发生时向外报警等功能。
9||| 系统集成方式的调试: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先独立调试检测、运行;然后再将监控中心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进行系统总调,并模拟实施监控中心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和控制 、显示与记录各子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处理报警信息数据等功能。
(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调试检测要求
1||| 变配电系统调试检测:
· 电源及主供电回路电流值显示、电压值显示、功率因数测量、电能计量等。
· 变压器和高、低压开关运行状况及故障(超温)报警。
· 应急发电机组供电电流、电压及频率和储油罐液位监视,故障报警。
· 不间断电源工作状态、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工作状态检测。
2||| 锅炉机组调试检测:
· 锅炉出口热水温度、压力、流量、热源系统芬吗通检测,热交换系统功能检测。
3||| 冷冻和冷却水系统调试检测:
· 冷水机组、冷却水泵、冷冻水泵、电动阀门和冷却塔功能检测。
4|||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检测:
· 通过风阀的自动调节来控制空调系统的新风量以及送风风量的大小。
· 通过没水阀的自动调节来控制送风温度(回风温度)达到设定值。
· 通过加湿阀的自动调节来控制送风相对湿度(回风相对湿度)达到设定值。
· 通过过滤网的压差开关报警信号来判断是否需要清洗或更换过滤网。
· 监控风机故障报警及相应的安全联锁控制、电气联锁以及防冻联锁控制等。
5||| 公共照明控制系统调试检测:
· 不同区域的照明设备分别进行开、关控制;利用计算机对公共照明开、关进行监视,满足必要的照明要求。
· 以光照度、时间等为控制依据对公共照明设备(场景照明、景观照明、走廊照明)进行监控检测。
6||| 调试检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中水系统液们、压力参数及水泵运行状态;自动调节水泵转速;水泵投运切换;故障报警及保护。
7||| 电梯和自动扶梯监测系统检测启停、上下行、位置、故障等运行状态显示功能。
8||| 能耗监测系统检测能耗数据的显示、记录、统计、汇总及趋势分析等功能。
3.5 电梯工程安装技术
3.5.1 电梯的分部分项工程与安装验收规定
1. 电梯的分部分项工程
2. 电梯的分类和组成
(1) 电梯的分类
1||| 安电梯用途分类
· 乘客电梯
· 载货电梯
· 客货电梯
· 病床电梯
· 住宅电梯
· 消防电梯
· 观光电梯
· 施工电梯
2||| 按机械驱动方式分类
· 曳引式电梯
· 强制式电梯
· 液压电梯
· 齿轮条电梯
3||| 按运行速度分类
· 低速电梯(v≤1.0m/s)
· 中速电梯(1.0m/s<v≤2.5m/s)
· 高速电梯(2.5m/s<v≤6.0m/s)
· 超高速电梯(v>6.0m/s)
(2) 电梯的组成
1||| 曳引式电梯组成
· 由机房、井道、轿厢、层站四大部分组成。
· 从系统功能划分来看,由曳引系统 、导向系统、轿厢系统、门系统、重量平衡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等组成。
2||| 液压电梯组成
· 由泵站及液压系统、导向系统、轿厢系统、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组成。
3||| 齿轮齿条电梯组成
· 由轿厢、驱动机构、标准节、附墙、底盘、围栏、电气系统等组成。
3. 自动扶梯的分类和组成
(1) 自动扶梯的分类
1||| 链条式:指驱动梯级的元件为链条的自动扶梯。一般均采用链条驱动式结构。
2||| 齿条式:指驱动梯级的元件为齿条的自动扶梯。
(2) 自动扶梯的组成
1||| 自动扶梯主要部件有梯级、牵引链条及链轮、导轨系统、主传动系统(包括电动机、减速装置、制动器及中间传动环节等)、驱动主轴、张紧装置、扶手系统、上下盖板、梳具板、扶梯骨架、安全装置和电气系统等。
4. 电梯技术资料
(1) 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
1|||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2||| 电梯整机型式检验合格证书或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检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 机房或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空间等应满足安全要求。
6||| 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电气控制与安全装置电路。
7|||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8|||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时,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2) 安装单位提供的资料
1|||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 审批手续齐全的施工方案。
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证。
5. 电梯准用程序
(1) 电梯安装单位自检试运行结束后,由制造单位负责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检验和调试符合要求,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获得准用许可后,按规定办理交式验收手续。
3.5.2 电梯及自动扶梯安装技术
1. 电梯及自动扶梯安装程序
(1) 曳引式电梯安装程序
1|||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井道照明安装→井道测量放线→导轨安装→曳引机(驱动主机)安装→限速器安装→机房电气安装→轿厢、安全钳及导靴安装→轿厢电气安装→缓冲器安装→对重安装→曳引钢丝绳、悬挂装置及补偿装置安装→开门机、轿门和层门安装→层站电气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
(2) 液压电梯安装程序
1|||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样板架安装、放线→导轨安装→千斤顶安装→液压配管→配件安装→轿厢组装→井道部件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
(3)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装程序
1|||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桁架吊装就位→轨道安装→扶手带等构配件安装→安全装置安装→机械调整→电气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
2. 曳引式电梯安装
(1) 土建交接验收
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电梯安装单位应共同参与对电梯井道和机房的检查,对电梯土建工程进行交接验收。每层楼面应有最终完成的地面基准标识 ,多台并列电梯应提供厅门口装饰基准线标识。
2||| 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土建工程进行检测鉴定,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或钢架结构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要求。测量底坑深度及承载力进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地面应能承受满载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
3||| 厅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00mm的安全保护围封(安全防护门),采用左右开启方式,不能上下开启,应有足够的强度,保护围封下部应有高度不小于100mm的踢脚板,机房通向井道的预留孔应设置临时盖板。
4||| 有机房的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机房入口处。无机房的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方便接近的地方。电源的中性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5||| 机房应设置电气照明,在机房入口处设置照明电源开关。井道内设置永久电气照明,照明电压宜采用36V安全电压,井道内照度不得小于50lx,在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各装一盏灯,中间灯间距不超过7m,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2) 电梯设备进场验收
1||| 检查设备、部件等与装箱单相符,设备外观 存在明显的损坏。
2||| 检查设备随机文件,包括土建布置图,产品出厂合格证,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等保证电梯安全部件的型式检验证书复印件,设备装箱单,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动力电路、控制电路与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例如:电梯进场验收时,发现没有限速器的型式检验证书复印件,应在设备验收记录上记录清楚,并要求电梯供应商提供。
(3) 驱动主机安装
1||| 驱动主机承重梁采用钢板制作,钢板厚度不应小于20mm,承重梁埋入建筑结构承重墙内的长度宜超过墙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承重梁安装完毕后应自检,然后上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承重梁两端支撑处用混凝土浇筑固定。
2||| 驱动主机吊装时,不应磕碰主机外壳,避免造成内部及外观损坏。主机安装完毕后,所有旋转部件外侧均应涂成黄色,并标明电梯运行方向的箭头及文字说明。
3||| 驱动主机减速箱内的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驱动主机制动器动作应灵活,间隙调整符合设计要求,手动释放制动器的操作部件应涂成红色。
4||| 电梯空载或满载时,曳引轮安装后的垂直度误差应在2mm以内。
5||| 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4) 导轨安装
1||| 井道测量应依据电梯厂家提供的井道布置图进行,制作样板架进行井道测量放线,测量用的线坠一般为5kg,超高层的电梯井道,可相应增加线坠的重量。
2||| 导轨支架安装,每根导轨不应少于2个支架,支架间距不宜大于2.5m。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牢固。在混凝土结构上可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混凝土结构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力应满足电梯设计要求,导轨下端应安装 在井道地面的导轨座上。
3||| 导轨采用压导板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与导轨背面之间的垫片厚度不宜超过3mm,垫片不宜超过3片;当导轨支架与导轨背面之间的垫片厚度大于3mm、小于7mm时,垫片之间要点焊;若超过7mm时,应先用与导轨宽度相同的钢板垫入,再用垫片进行调整,调和完毕后逐个拧紧压导板和导轨连接板螺栓。
4||| 每列导 的工作面(包括侧面和顶面)与安装基准线的允许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应大于0.6mm/5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应大于1.0mm/5m。两列轿厢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允许偏差为0~+2mm,两列对重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允许偏差为0~+3mm。
5|||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可用钢板尺靠在导轨工作面上,用塞尺检查。导轨接头处修平长度应大于200mm,当电梯额定速度≥2.5m/s时,其导轨接头处修平长度应大于300mm。
(5) 轿厢及对重(平衡重)系统安装
1||| 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检查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当在距轿底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m的高度处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得与玻璃相关。
2||| 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当对重架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3||| 钢丝绳严禁有死弯,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
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碰撞。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随行电缆不与底坑地面接触。
(6) 安全部件安装
1||| 限速器安装
· 限速器外观清洁无油污,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 例如:检查人员对某参电梯限速器检查时,根据限速器型式检验证书及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找到限速器上的每个整定封记部位,观察封记都应完好。
· 限速器上应标有与电梯运行方向相同的上、下方向箭头及文字说明。
· 限速器安装完毕后要进行联动试验,带动轿厢安全钳动作后,曳引钢丝绳在曳引轮上应出现打滑现象。
· 绳轮的轮缘端面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度不应大于2/1000。
2||| 安全钳安装
· 安全钳的整定封记完好,且无拆动痕迹。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电梯设计要求。
3||| 缓冲器安装
· 缓冲器应无锈蚀、油路通畅,并按说明书要求注满缓冲器油。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应大于0.5%。
· 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 当轿厢或对重底部使用多个缓冲器时,各缓冲器顶面与轿厢或对重之间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缓冲器缓冲距离应依据电梯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并在井道壁上做出尺寸标记。
· 缓冲器动作试验时,其柱体从完全压缩到完全复位,时间不能大于120s,缓冲器在未恢复到正常位置前,电气开关不能复位,电梯不能启动。
(7) 门系统安装
1||| 层门应无变形,门滑轮转动灵活。层门地坎要调出最终装饰地平面2~5mm。层门关闭后,层门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2||| 层门与轿厢门地坎之间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最大距离不应超过35mm。层门门锁锁紧后,锁紧元件啮合深度不应小于7mm。
3||| 层门的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安装应保证层门无论因何种原因开启,其强迫关门装置都能使层门自动关闭。
· 例如:某电梯在门系统验收中,检查 人员将层门打开到1/3行程、1/2行程或全行程时,取消外力后,层门均应自行关闭,且在门开关过程中,无异常情况发生,说明该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
4||| 开门过程中不应有振动或撞击声响,由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8) 电气装置安装
1||| 机房和井道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线,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
2||| 电气设备、导管及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连接,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 动力、控制和电气安全装置的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3. 电梯整机验收
(1)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三相电源应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必须 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3) 限速器上的轿厢(或对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或对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绳张紧开关、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等必须动作可靠。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4)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安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上、下极限开关是限位开关不动作后的第二层保护,一旦动作将切断主电源,需要复位才能重启。其位置在井道顶层和底层,一般安装在导轨端,动作距离为50~100mm。
(5) 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
(6) 层门与轿门试验时,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当一个层门或轿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7) 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时,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8) 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电梯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4. 液压电梯安装
(1) 检查液压油缸出厂试验记录、合格证和技术文件应齐全,外观不应存在明显损坏,部件应活动灵活、功能可靠。
(2) 依据液压电梯井道布置图及导轨中心线确定液压缸架位置,缸筒进出油口处应朝向机房入口处。
(3) 液压泵站及液压顶升机构安装牢固,油缸中心位移偏差应不大于2mm,缸体垂直度严禁大于0.4‰;油缸校正后,用油缸固定架及抱箍将油缸固定,并安装导靴及油杯。
(4) 液压泵站上的溢流阀应设定在系统压力为满载压力的140%~170%时动作;液压泵站应设有过载保护,安全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载荷时压力的120%。当液压油达到产品设计温度时,温升保护装置必须动作,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
(5) 液压系统压力试验合格规定:轿厢停靠在最高层站,在液压顶升机构和截止阀之间施加200%的满载压力,持续5min后,液压系统应完好无损。采用多个液压油缸并行工作的直顶式液压电梯,运行时的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5.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
(1) 设备进场验收
1||| 设备技术资料必须提供梯级、踏板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扶手带、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 随机文件应该有土建布置图,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3||| 设备零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2) 土建交接验收
1||| 建设将士们、监理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参与土建工程的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现场的水平基准线标记和中心线标记;按设计图纸(封建图)的要求检查支撑端之间的距离、底坑的长宽高、提升高度和对角线长度;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下支撑面预埋钢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3||| 根据电梯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电梯设备进场所需通道和搬运空间,检查确认是否有足够空间位置用于桁架的运输吊装。
(3) 桁架吊装
1||| 桁架吊装到建筑楼层结构预留孔支撑端,桁架支撑角钢搭接的建筑楼层结构支撑端的部分必须大于角钢宽度的2/3。用水平仪检查,第一块梯级的水平度不大于1/1000,可通过加减垫片调整其水平度,桁架安装应牢固。
(4) 导轨安装
1||| 将导轨按图纸要求固定在链导板上,对导轨和驱动、导轨和导轨的连接处进行焊接打磨,打磨后连接处需平滑,无段差、无凹陷、无毛刺。
(5) 围裙板安装
1|||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在梯级、踏板或胶带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板与板之间的接缝应是对接缝。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其间隙不应大于0.5mm。
(6) 内外盖板安装
1||| 外盖板安装在护壁板外侧,与护壁弧成直角;内盖板安装在护壁板内侧,与围裙板连接;内盖板与外盖板的接缝对齐,内外盖板的间隙不应大于0.5mm。
(7) 梯级安装
1||| 梯级的安装、拆卸只能在下部驱动的回转部;安装前在梯级轴上面均匀涂抹润滑油脂,由下部驱动回转处开始安装梯级;测量梯级和链条之间的位置,使左右距离相等,将尼龙轴套靠紧梯级,确认梯级左右的尺寸后拧紧隔箍,运行梯级一圈,确认梯级与其他部件无碰撞后,再安装剩余梯级。
(8) 梳齿板安装
1||| 调整前沿板支撑处,达到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至少为4mm,间隙不应超过4mm的要求。梯级通过梳齿时无碰擦,梳齿板梳齿或踏面齿应当完好,不得有缺损。当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者踏板不能正常啮合,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验收
(1) 外观验收
1||| 梯级、踏板、胶带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2||| 自动扶梯梯级、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m。该净高度应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扶手带顶面距梯级前缘、踏板表面或胶带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应在0.9~1.1m。
3||| 在与楼板交叉处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扶手带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护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且至少延伸至扶手带下缘25mm处。
· 例如:自动扶梯与楼板交叉处及各交叉布置的自动扶梯相交叉的三角形区域,应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保护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如用一个无孔的三角形保护板。
4||| 在危险区域,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栏应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80~120mm处。
5|||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6||| 当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安装阻挡装置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也应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延伸到距离扶手带下沿25~150mm处。
(2) 设备绝缘检查
1||| 导线之间和导线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得小于0.5MΩ,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不得小于0.25MΩ。
(3) 安全保护验收
1|||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无控制电压或电路接地故障及过载时必须自动停止运行。
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使开关断开并停止运行。
· 梯级、踏板下陷,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 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 无中间出中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 附加制动器动作。
·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 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4) 设备性能验收
1|||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性能试验,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2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制停距离应符合要求
·
3|||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进行载有制动载荷的下列制停距离试验,制动载荷符合要求,制停距离应符合上表要求。
·
4||| 电气装置的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检修和维护所必需的照明电源。
5||| 通电空载度运行合格后进行负载试运行,并检测各安全装置动作是否准确。
3.6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3.6.1 消防系统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程序
1. 消防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
(1)
2. 消防工程施工程序
(1) 消防水泵(稳压泵)施工程序:
· 基础验收→泵体安装→吸水管安装→出水管安装→单机调试。
(2) 消火栓系统施工程序:
· 干管安装→立管、支管安装→箱体稳固→附件安装→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冲洗→系统调试。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 干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分层干、支管安装→喷洒头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减压装置安装→报警阀配件及其他组件安装→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调试。
(4) 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 支吊架制作、安装→管道安装→管道冲洗→管道试压→吹扫→喷头安装→控制阀组部件安装→系统调试。
(5) 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 储水储气瓶组的安装→泵组及控制柜安装→管道试压、冲洗、吹扫→细水雾喷头安装→系统调试。
(6) 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 干管安装→立管安装→分层干、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防水炮安装→动力源和控制装置安装→系统调试。
(7)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 干管安装→立管安装→分层干、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灭火装置及附件安装→动力源和探测、控制装置安装→系统调试。
(8) 气体、泡沫、干粉灭火系统施工程序:
· 设备和组件安装→管道安装→管道试压→吹扫→系统调试。
(9) 防排烟系统施工程序:
· 支吊架制作、安装→风管制作、安装→风管强度及严密性试验→风机及阀部件安装→防排烟风口安装→单机试运行→系统调试。
(10)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程序:
· 线管敷设→线缆敷设→线缆连接→绝缘测试→设备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系统检测、验收。
3.6.2 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 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应加设防水套管,钢板等制作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
(2)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消声止回阀、控制阀和碨系统 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开关;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
(3)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4) 地下式消火栓顶部进水口或顶部出水口应正对井口。顶部进水口或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应大于0.4m。
(5) 室内消火栓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
(6) 室内消火栓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7) 消火栓系统的调试应包括:水源调试和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或稳压设施调试;减压阀调试;消火栓调试;自动控制探测器调试;干式消火栓系统的报警阀等快速启闭装置调试,并应包含报警阀的附件电动阀或电磁阀等阀门的调试;排水设施调试;联锁控制试验。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横向安装宜设2‰~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2) 直立型、下垂型酒水喷头与顶板的距离应为75~150mm;喷头安装前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且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
(3)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助管道的连接。
(4) 水流指示器应使电器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
(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包括: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设施调试;联动试验。
3. 水喷雾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 雨淋报警冷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雨淋报警阀,再进行雨淋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雨淋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2) 喷头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吹扫合格后进行安装。
(3) 系统调试应包括:水源测试;动力水源和备用动力源切换试验;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雨淋报警阀、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的调试;排水设施调试;联动试验。
4. 细水雾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 储水瓶组、储所瓶组安装 、固定和支撑应稳固,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
(2) 当系统采用柱塞泵时,泵组安装 后应充装润滑油并检查油位。
(3) 喷头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胶粘剂等密封材料。
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 泡沫液(干粉)进场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现场组织检查,并共同取样留存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确定。泡沫液(干粉)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
(2) 消防炮安装应在供水管线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完毕后,应做喷射功能调试。
6.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安装要求
(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接排水方式,且应具备良好的排水能力。
(3) 系统调试应包括:水源调试和测试;消防水泵调试;气压稳压装置调试;自动控制阀和灭火装置手动控制功能调试;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测试;系统自动跟踪定位灭火模拟调试;模拟末端试水装置调试;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试验;联动控制调试。
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2)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达到合格水平。
(3) 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道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
(4)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 常压铜质泡沫液罐应进行盛水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前应将焊接接头的外表面清理干净,并使之干燥,试验时间不应小于1h,目测应无渗漏。
(2)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试验前应将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隔离。
(3) 地上式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其大口径出液口应朝向消防车道。
(4) 泡沫灭火系统的调试包括:动力源和备用动力的切换试验;水源的测试;消防泵和稳压设备的试验;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调试;泡沫产生装置的调试;报警阀的调试;泡沫消火栓的冷喷试验;泡沫灭火系统的喷水和喷泡沫试验等。
9. 干粉灭火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 在电缆隧道,将灭火装置安装在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使喷口朝向一侧的电缆桥架。
(2) 在货架式储物仓库,将灭火装置安装 在每层货架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在安装的仓库的顶部,使喷口朝向货架各层。
(3) 在机电设备间,将灭火装置安装在机电设备间的顶部,喷口朝下或通过带有角度调整功能的支架,使噪声污染朝向机电设备的各个表面。
(4) 干粉灭火装置的联动控制组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包括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和手动模拟启动试验。
10. 防排烟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1)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其燃烧性能报告。
(2) 排烟防火阀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阀门应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排烟防火阀应设独立的支吊架。
(3) 防排烟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应设置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且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4) 风管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密性检验;排烟网管的允许漏风量应按中压系统风管确定。
(5) 防排烟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主要调试内容包括:排烟防火阀的调试,淘宝商城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调试,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自动排烟窗的调试,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调试,机械加压系统风速及余压的调试,机械排烟系统风速和风量的调试,以及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自动排烟窗和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等。
1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
(1) 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导厚度不应小于30mm。
(2) 火灾自动报警线应单独布线,穿入金属管内或金属线槽内。
(3)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应与消防电源、备用电源直接连接,不应作用电源插头。
(4) 对于安装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 对于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安装位置应保证其视场角覆盖探测区域,并应避免直接照射在探测器的探测窗口。
(6)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检测,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系统的调试包括: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其现场部件调试;消防王凌云控制器及其现场部件调试。
2|||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调试。
3|||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调试:各类火灾探测器的调试。
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
5|||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调试;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
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传输设备调试。
7||| 火灾警报、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调试。
8||| 防火卷帘系统调试;防火门监控系统调试
9||| 气体、干粉灭火系统调试。
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消火栓系统调试。
11||| 防排烟系统调试。
1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调试。
13||| 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联动控制调试。
14||| 系统整体联动控制功能调试。
12. 工业项目消防系统的技术要求
(1) 根据工业建筑储存的物料性质、生产操作条件、火灾危险性、建筑物体积等因素,设置不同的消防设施和灭火系统。
1||| 火力发电厂容量为90M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或其他灭火系统;单台容量为125M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200Mvar及以上的油浸电抗器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式灭火装置。其他带油电气设备,宜配置干粉灭火器;燃气轮发电机组(包括燃气轮机、齿轮箱、发电机和控制间),宜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铜件冶金企业,单台设备油量100kg及以上或开关柜的数量 大于15台的配电室,单台容量在8M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液压站、润滑油站(库)、室外油浸变压器和发电机房等场所宜采用中、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储存锌粉、碳化钙、低亚硫酸钠等遇水燃烧物品的仓库不得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
3||| 石油储备库,地上固定顶储罐、内浮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以及消防冷却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工业项目很多建有消防站,站内消防车的类型和数量与企事业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以满足扑救控制初起火灾的需要。如火电厂总台发电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应设置企业消防站,站内应配备不少于两辆消防车,其中一辆为水罐或泡沫消防车,另一辆可为干粉或干粉泡沫联用车。
3.6.3 消防工程验收规定与实施
1. 消防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管理。
(2) 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本行政区域内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1||| 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 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 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事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等。
5|||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 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的歌舞厅、放映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等,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茶馆、咖啡厅等。
7|||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8|||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9|||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10|||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11|||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或者建筑高度起过0M的公共建筑。
(3) 其他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管理制度。
(4) 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2.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条件
1||| 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 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2)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所需资料
1||| 消防验收申请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3.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组织及验收程序
(1) 消防验收的组织形式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实施。
2||| 县级以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3||| 跨行政区域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2) 消防验收程序
1||| 验收受理
· 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消防验收申请表”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资料应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
2||| 现场评定
·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3||| 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 现场评定结束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消防验收有关评定规则,给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3) 局部消防验收
1||| 对于大型特殊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可实施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4) 消防验收的时限
1|||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在现场评定检查合格后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施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
(1) 消防施工程序
1||| 在建筑物主体完成精装修之前 ,消防工程的设备和干线管网应就位并调试,配合建筑物精装修完成各类元件、部件的安装,最后是系统调试和检测。
· 例如:与土建工程配合,埋设道路下、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墙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
(2) 消防验收形式
1||| 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 消防工程与土建工程行为世范配合时,部分工程实体将被隐蔽起来,在整个工程建成后,其很难被检查和验收,这部分消防工程要在被隐蔽前进行消防验收,称为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 例如:埋设在道路下、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 在墙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
2||| 粗装修消防验收
· 消防工程的主要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仅留下室内精装修时,对安装的探测、报警、显示和喷头等部件的消防验收,称为粗装修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属于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验收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3||| 精装修消防验收。
· 房屋建筑全面竣工,消防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成各类元件、部件,对如火灾报警探测器、疏散指示灯、喷洒头等部件准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称为精装修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房屋建筑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5.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1) 消防验收备案
1|||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a. 消防验收备案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2) 消防验收抽查
1|||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实行抽查管理。抽查工作推行“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其他建设工程以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第4章 工业机电工程安装技术
4.1 机械设备安装技术
4.1.1 机械设备安装程序与安装方法
1. 机械设备安装的一般程序
(1) 机械设备安装的一般程序为:
1||| 开箱检查→基础验收→测量放线→垫铁设置→吊装就位→安装调整→设备固定与灌浆→零部件清洗与装配→润滑与加油→设备试运行→工程验收。
2. 机械设备安装的主要工序
(1) 开箱检查
1||| 检查和记录内容:
a. 箱号、箱数以及包装情况
b. 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重要零部件需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c. 随机技术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和装箱清单等)及专用工具
d. 有无缺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
e. 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2) 基础验收
1|||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及设备安装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应有验收资料或记录。
(3) 测量放线
1||| 设定基准线、点的依据:
a. 根据土建施工单位移交的测量网点及重要的主轴线设定安装基准线及基准点。
2||| 基准线和点设定的原则:
a. 安装检测,使用方便;有利于保持而不被毁损;标记清晰,容易辨识。
(4) 垫铁设置
1||| 通过调整垫铁高度来找正调平设备的标高和水平。通过垫铁组把设备的重量、工作载荷和固定设备的地脚螺栓预紧力,均匀传递给基础。按设计图、设备技术文件、规范的规定设置。
(5) 吊装就位
1||| 运输吊装。
· 设备的运输吊装应符合有关起重运输规范的要求。特殊作业场所、大型或超大型构件和设备运输吊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设备就位
· 设备基础尺寸偏差应符合要求,混凝土基础强度应达到设备安装要求;设备底面的泥土、油污、与混凝土(含二次灌浆)接触部位油漆应清除干净;二次灌浆部位的设备基础表面凿成麻面,无油污、杂物;混凝土基础表面浮浆、地脚螺栓预留孔内泥土杂物和积水应清除干净;按要求放置垫铁和地脚螺栓。
(6) 安装调整
1||| 设备找平
· 通过调整垫铁高度将设备调整到设计或规范规定的水平状态。通常在设备精加工面上选择测点,用水平仪进行测量,有立柱加工面或垂直加工面的设备,设备水平度要求是以垂直度来保证的。
2||| 设备找正
· 安装中通过移动设备的方法,使设备以其指定的基线曾服务于没碰过的基准线,包含对基准线 的平行度、垂直度和同轴度的要求,使设备的平面坐标位置沿水平纵横方向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常用设备找正检测方法有:钢丝挂线法,检测精度为1mm;放大镜观察接触法,检测精度为0.05mm;导电接触讯号法,检测精度为0.05mm;高精度经纬仪、精密全站仪测量法可达到更精确 的检测精度。
3||| 设备找标高
· 标高调整,通过调整垫铁组高度,使设备的安装高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设备找标高的基本方法是利用精密水准仪,通过基准点进行测量控制 。
4||| 设备找平、找正、找标高的测点。
· 测点部位,一般选择在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指定的部位,如设备的主要工作面,部件上加工精度较高的表面,零部件的主要结合面,支承滑动部件的导向 面,轴承座的剖分面、轴颈表面、滚动轴承外圈,设备上应为水平或铅垂的主要轮廓面。
(7) 灌浆与固定
1||| 设备粗找正后,对飞机随便弄弄进行灌浆,也称一次灌浆。设备精找平找正、坚固地脚螺栓、检测项目合格后对设备底座和基础间进行灌浆,也称二次灌浆。
2||| 常用的设备灌浆料:细石混凝土、无收缩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和其他灌浆料(如CGM高效无收缩灌浆料、RG早强微胀灌浆料)等。对于解体设备应先将底座就位固定后,再进行上部设备部件的组装 。
(8) 零部件装配
1||| 按照由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进行装配;先零件再组件到部件;先主机后辅机,由部件进行总装配。
(9) 润滑与加油
1||| 分散润滑。
采用人工方式加注润滑剂,设备试运行前对各润滑点进行仔细检查清洗,以保证润滑部位洁净,按要求加注润滑剂,加注量要适当。
2||| 集中润滑
由润滑站、管路及附件组成润滑系统,通过管道输送定量的有压力的润滑剂到各润滑点。集中润滑系统安装的后必须油循环合格,否则不得进行设备试运行。
(10) 设备试运行
1||| 设备试运行应按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的步骤进行。设备安装试运行合格后,经工程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方可办理工程验收。
3. 机械设备安装方法
(1) 整体安装
1||| 适用于体积和重量不大,可以将其整体运输到安装现场并直接安装到指定位置的设备。整体安装的关键在于保证设备的定位位置精度和各设备间相互位置精度 。
(2) 解体安装
1||| 解体安装适用于部件运输、进场,在安装现场重新按制造要求进行装配和安装的大型设备。解体安装不仅要保证设备的定位位置精度和各设备间相互位置精度,还必须再现制造、装配的精度,达到制造厂的标准要求。
(3) 模块化安装
1||| 利用模块化制造原理,将大型复杂的设备分解成为多种系统功能的大型模块,进行“工厂化”的建造,现场安装。模块化安装不仅能保证制造、组装精度,不能保证安装精度 ,从而达到制造厂的标准要求。
4. 典型零部件的装配
(1) 螺纹连接件装配
1||| 螺纹连接装配的技术要求
a. 保证一定的拧紧力矩。要求螺纹牙齿间有一定的摩擦力矩,螺纹连接装配时间有相应的测力装置,使螺纹牙齿之间产生足够的预紧力。
b. 有可靠的防松装置。螺纹连接在静载荷下一般不会松脱。但在振动、冲击和交变载荷下,会使螺纹连接松动。螺纹连接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
c. 保证螺纹连接的配合精度。螺纹配合精度由螺纹公差和旋合长度两因素决定,分为精密、中等、粗糙三种。
2||| 螺纹连接的紧固力矩和紧固顺序
a. 螺纹连接的紧固力矩和紧固顺序非常重要,如紧固力矩与坚固顺序配合不当,螺纹在经过振动、冲击交变运动后,很快就会松动。所以在成组螺钉、螺母紧固时,要按正确的紧固顺序逐次(一般两三次)拧紧螺母。一般第一次紧固力矩2 25%,第二次紧固力矩为50%,第三次紧固力矩为100%。
长条形零件:从中间开始向两边对称紧固,防止零件变形。
对称零件:从对角开始紧固,如方形、圆形零件。
多孔零件:从中心开始紧固
3||| 有预紧力矩要求螺纹连接装配
a. 定扭矩法:用扭力扳手或扭矩扳手控制,方法简单,但是误差较大,扭矩扳手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校核。
b. 扭角法(转角法):将螺母拧紧至消除间隙后,再将螺母拧转一定的角度来控制预紧力,不需要专业工具,操作简单,但误差较大。
c. 扭断螺母法:将螺母上切一定深度的环形槽,扳手套在环行槽上部,以由环行槽处扭断螺母来投投预紧力,误差较小,操作方便。但螺母制造和修理重装时不方便。
d. 液力拉伸法:用液力拉伸器使螺栓达到需要的伸长量以控制预紧力,螺栓不受附加力矩,误差较小 。
e. 加热法:有加热法(一股小于400℃)使螺栓伸长 ,然后采用一定厚度的垫片或热紧法来控制螺栓的伸长 量,借以控制预紧力,误差较小。
(2) 过盈配合件装配
1||| 一般采用压入装配、低温冷装配和加热装配法,在现场主要采用加热装配法。
(3) 齿轮装配
1||| 齿轮装配时,齿轮基准面端面与轴肩或定位端面应靠紧贴合,且用0.05mm塞尺检查不应塞入;基准端面与轴线的垂直度应符合传动要求。
2||| 用压铅法检查齿轮啮合间隙时,铅丝直径不宜超过间隙的3倍,铅丝的长度不应小于5个齿距,沿齿宽方向应均匀放置至少2根铅丝。
3||| 用着色法检查传动齿轮啮合的接触斑点:将着色材料涂在小齿轮齿侧,并用小齿轮 驱动 大齿轮,使大齿轮转动3~4转。圆柱齿轮和蜗轮、蜗杆的接触点,应趋于齿侧面中部;圆锥齿轮的接触斑点,应趋于齿侧面的中部并接近小端;齿顶和齿端棱边不应有接触。可逆转的齿轮副,齿的两面均应检查。
(4) 联轴器装配
1||| 机械式联轴器可分为刚性和挠性两类,其中刚性联轴器包括凸缘、夹壳两种,挠性联轴器包括滑块、齿式、滚子链、十字轴万向、轮胎式、梅花形、弹性柱销、膜片、弹性套柱销、蛇形弹簧、V带轮钢砂式安全联轴器等常用类型。
2||| 联轴器装配时,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和端面间隙的测量方法:
a. 将两个半联轴器暂时互相连接,在圆周上画出对准线或装设专用工具,可采用塞尺直接测量、塞尺和专用工具测量或百分表和专用工具测量。
b. 将两个半联轴器一起转动,应每转90o测量一次,并记录5个位置的径向位移测量值和位于同一直径两端测点的轴向测量值。
c. 两轴心径向位移、两轴线倾斜计算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d. 测量联轴器端面间隙时,应将两轴的轴向相对施加适当的推力,消除轴向窜动的间隙后,再测量其端面间隙值。
(5) 轴承装配
1||| 对开式滑动轴承的装配
A. 轴瓦刮研
a. 厚壁轴瓦一般先刮下瓦,后刮上瓦;
b. 刮研应在设备精平后进行,刮研时应将轴上所有零件装上,轴瓦与轴颈的接触点数不低于规范的要求。
c. 薄壁轴瓦与轴径的配合间隙及接触状况由机械加工保证,其接触面不宜刮研。
B. 瓦背与轴承座孔的接触要求、上下轴瓦中分面的拼命情况、轴瓦内孔与轴颈的接触点数,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对于厚壁轴瓦,在未拧紧螺栓时,用0.05mm塞尺从外侧检查上下轴瓦拼命面,任何部位塞入深度应不大于拼命面宽度 的1/3;对于薄壁轴瓦,在装配后,在中分面处用0.02mm的专为检查,不应塞入。
C. 轴承安装:轴承的安装包括轴瓦与轴承座和轴承盖的安装。安装轴承座时,必须把轴瓦装在轴承座上,再按轴瓦的中心进行调整,在同一传动轴上的所有轴承的中心应在同一轴线上。
D. 轴承间隙的测量及调整
a. 枯间隙: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可用压铅法检查,铅丝直径不宜大于顶间隙的3倍。
b. 侧间隙:轴颈与轴瓦的侧间隙采用塞尺进行测量,单侧间隙应为顶间隙的 1/2~2/3。
c. 轴向间隙:对受轴向负荷的轴承需检查轴向间隙,检查时将轴推至极限位置,用塞尺或千分表测量。
2||| 滚动轴承装配
A. 装配方法有压力装配和温差法两种。采用压力装配法装配时,压入力应通过专用工具或在固定圈上垫以软金属棒、金属套传递,不得通过轴承的滚动体和保持架传递压入力;采用温差法装配时,应均匀地改变轴承的温度,轴承的加热温度不应高于120℃,冷却温度不应低于-80℃。
B. 轴承外圈与轴承座孔在对称 于中心线120o范围内、与轴承盖孔在对称于中心线90o范围内均匀接触,且用0.03mm的塞尺检查时,塞尺不得塞入轴承外圈宽度 的1/3。
C. 轴承装配后应转动灵活。采用润滑脂的轴承,应在轴承1/2空腔内加注规定的润滑脂;采用稀油润滑的轴承,不应加注润滑脂。
5. 机械设备固定
(1) 地脚螺栓
a. 固定地脚螺栓又称为短地脚螺栓,它与基础浇灌在在一起,用来固定没有强烈振动和冲击的设备。如直钩螺栓、弯钩螺栓、U形螺栓、爪式螺栓、锚板螺栓等。
b. 活动地脚螺栓又称长地脚螺栓,是一种可拆卸的地脚螺栓,用于固定工作时有强烈振动和冲击的重型机械设备。如T形头螺栓、拧入式螺栓、对拧式螺栓等。
c. 部分静置的简单设备或辅助设备有时采用胀锚地脚螺栓的连接方式。胀锚地脚螺栓的安装要求如下:
i. 胀锚地脚螺栓中心到基础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7倍的胀锚地脚螺栓直径。
ii. 安装胀锚地脚螺栓的基础强度不得小于10MPa。
iii. 钻孔处不得有裂缝,钻孔时应防止钻头与基础中的钢筋、埋管等相碰。
iv. 钻孔直径和深度应与胀锚地脚螺栓相匹配。
d. 粘接地脚螺栓是近些年应用的一种地脚螺栓,其方法和要求与胀锚地脚螺栓基本相同。在粘接时应把孔内杂物吹净,并不得爱潮。
(2) 垫铁
a. 垫铁各类有:平垫铁、斜垫铁、开孔垫铁、钩头成对斜垫铁、调整垫铁等。垫铁的施工方法:坐浆法和压浆法。
b. 大部分机械设备采用垫铁调整和承载的安装方法。设备无垫铁安装,只限于设计文件有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由二次灌浆层起承重作用。
4.1.2 机械设备安装要求及精度控制
1. 机械设备安装要求
(1) 设备进场要求
1||| 机械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进场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应视为不合格产品,不得进行安装。
2||| 设备安装中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其精度等级需满足被检测项目的精度要求。
(2) 设备基础验收要求
1||| 设备基础混凝土地强度检查验收
a. 由基础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摘借设备基础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基础养护时间及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b. 若对设备基础的强度有怀疑时,可请有检测资质的工程检测单位对基础的强度进行复测。
c. 设备基础有预压和沉降观测要求时,应经预压合格,并有预压和沉降观测详细记录。如汽轮发电机组、透平压缩机组、大型储罐等。
2||| 设备基础位置、标高、几何尺寸检查验收
a. 设备基础位置、标高、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图和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并有验收资料或记录。安装 前按照规范允许偏差对设备基础、标高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
b. 基础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测量检查主要包括基础的坐标位置,不同平面的标高,平面外形尺寸,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和凹穴尺寸,平面的水平度,基础立面的铅垂度,预留孔洞和孔壁铅垂度,预埋板或其他预埋件的位置、标高等。
c. 检查基础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最大值。
3||| 设备基础外观质量检查验收
a. 基础外表面应无裂纹、空洞、掉角、露筋。基础表面和预留孔应干净。预留孔洞内无露筋、凹凸等缺陷。
b. 放置垫铁的基础表面应平整,中心标板和基准点埋设牢固、标记清晰、编号准确。
4||| 预埋地脚螺栓检查验收
a. 预埋地脚螺栓中心距、标高及露出基础长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中心距应在其概况和顶部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标高应在其顶部测量。
b. 预埋地脚螺栓的螺母应和垫圈配套,螺纹和螺母保护完好。
c. 活动地脚螺栓锚板的中心位置、标高、带槽或带螺纹锚板的水平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d. T形头地脚螺栓与基础板应按规格配套使用,埋设T形头地脚螺栓基础板应牢固、平正,地脚螺栓光杆部分和基础板刷防锈漆。
e. 安装胀锚地脚螺栓的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10MPa,基础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有裂缝的部位不得使用胀锚地脚螺栓。
(3) 垫铁的设置要求
1||| 每组垫铁的面积应符合要求
2||| 垫铁与设备基础之间应接触良好;每组垫铁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
3||| 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并应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的下方。
4||| 设备底座有接缝处的两侧,应各设置一组垫铁,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宜超过5块。
5||| 放置平垫铁时,厚的宜放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垫铁的垫铁的厚度不宜小于2mm。设备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
6||| 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30mm,斜垫铁宜露出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7||| 除铸铁垫铁外,设备调整完毕后各垫铁相互间应用定位焊焊牢。
(4) 设备无垫铁安装要求
1||| 采用无收缩资料或环氧树脂做二次灌浆的机器设备宜采用无垫铁安装。
2||| 根据设备重量、底座结构,确定临时支撑杆或调整螺钉的位置和数量。
3||| 设备底座上设有安装用调整螺钉时,其调整钉支承板上表面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1000,且与基础接触面积不小于50%,相邻支承板的顶面标高偏差宜小于±2mm。
4||| 采用无收缩混凝土或自密实灌浆料,应捣实灌浆层,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时,应撤出调整工具,并再次紧固地脚螺栓,复查设备精度,将临时支撑件的空隙用灌浆料填实。
5||| 在二次灌浆前,对调整螺钉和临时垫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调整螺钉和临时垫铁被干净灌浆料污染。
(5)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的技术要求
1||| 灌浆一般宜采用细碎石混凝土或水泥浆,其强度等级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等级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实,不得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
2||| 当灌浆层与设备底座面接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无收缩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灌浆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如仅用于固定垫铁或防止油、水进入的灌浆层,当灌浆无困难时,其实厚度可小于25mm。
3||| 灌浆前应敷设外模板,外模板至设备底座面外缘的距离不宜小于60mm,模板拆除后表面应进行后面处理,当设备底座下不需要全部灌浆,且灌浆层需承受设备负荷时,应敷设内模板。
4||| 灌浆工作一定要一次灌完,安装精度要求高的设备二次灌浆,应在精平后24h内进行,否则应对安装精度重新检查测量。
2. 机械设备安装精度控制
(1) 影响设备安装精度的因素
1||| 设备基础
A. 设备基础对安装精度 的影响主要是强度和沉降。设备安装调整检验合格后,若基础强度不够,或继续沉降,则会引起安装偏差发生变化。
2||| 地脚螺栓
A. 地脚螺栓对安装精度的影响主要是紧固力垂直度。若地脚螺栓紧固力不够,安装或混凝土浇筑时会首先偏移而不垂直,螺母(垫圈)与设备的接触会偏斜,局部还可能产生间隙,受力不均,会造成设备固定不牢而引起设备安装位置发生变化。
3||| 垫铁埋设
A. 垫铁埋设对安装精度的影响主要是承载面积和接触情况。垫铁承受载荷的有效面积不够,或垫铁与基础、垫铁与垫铁、垫铁与设备之间接触不好,会造成设备固定不牢,引起设备安装位置发生变化,也可能导致设备振动超标。
4||| 设备灌浆
A. 设备灌浆对安装精度的影响主要是强度和密实度。地脚螺栓预留孔一次灌浆、基础与设备之间二次灌浆的强度不够、不密实,会造成地脚螺栓和垫铁出现松动,引起设备安装位置发生变化。
5||| 测量误差
A. 测量误差对安装精度的影响主要是食品精度、基准精度、技能水平和责任心。
a. 选用的测量仪器和检测工具精度等级过你,划定的基准线、基准点实际偏差过大,测点部位选择不当,都会导致设备安装误差超过允许偏差范围。
b. 操作误差圣安装精度的影响主要是技能水平和责任心。操作误差是不可避免的,但应将操作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6||| 设备制造与装配
A. 设备制造与装配对安装精度 的影响主要是设备制造精度和装配精度。若设备制造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将对安装 精度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因此设备出厂前的质量检验至关重要。装配精度将直接影响设备的运行质量。装配精度包括各运动部件之间的相对运动精度、配合面之间的配合精度和接触质量。
a. 各运动部件之间的相对运动精度。现场组装大型设备各运动部件之间的相对运动精度包括直线运动精度、圆周运动精度、传动精度等。主要影响:产生运行误差。如大型滚齿机安装时,若传动链末端的蜗轮因安装精度超差,产生运行误差,则会影响加工齿轮的加工精度。
b. 配合面之间的配合精度和接触质量。配合精度是指表面之间达到规定的配合间隙或过盈的接近程度;接触质量是指配合表面之间的接触面积的大小和分布情况。主要影响:相配零件之间接触变形的大小会影响性质的稳定性和寿命,如齿轮啮合。
c. 设备基准件的安装精度包括标高差、水平度、铅垂度、直线度、平行度等。设备基准件的安装精度影响:设备各部件间的相互位置精度和相对运动精度。如龙门刨床的床身导轨直线度和导轨平行度将将影响工作台的直线运动精度。
7||| 环境因素
A. 环境因素对安装精度 的影响主要是设备基础温度变形、设备温度变形和恶劣环境场所。
a. 设备基础温度变形。当气温升高时,上部温度比下部高,设备基础中间上拱;气温下降时,上部温度比下部低,设备基础中间下陷。
b. 设备温度变形。设备运行时,由于工作状态可能 产生大量的热量,各零部件受热而产生热变形,从而影响安装精度。例如:汽轮机转子几个支承件因受热条件不同,零部件将牌不同温度场,产生不同的热变形,导致转子中心位置产生改变。
c. 恶劣环境场所。主要是生产与安装工程同时进行, 严重影响作业人员视线、听力、注意力等,可能 造成安装质量偏差。
(2) 设备安装精度的控制
1||| 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满足精度 等级的计量检测设备,在适宜的环境下操作,提高安装精度。
2||| 为抵消过大的装配或安装累积误差,管啥用补偿进行调节或修配。
3||| 设备安装精度的偏差控制要求:有利于抵消设备附属件安装后重量的影响;有利于抵消设备运转时产生的作用力的影响;有利于抵消零部件磨损的临床路径有利于抵消摩擦面间油膜的影响。
4||| 引起偏差的主要原因:
a. 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偏差。机械设备安装通常是在同一环境温度下进行的,设备在生产运行时则处在不同温度的条件下。例如:汽轮机、干燥机在运行中通蒸汽,其温度比与之连接的发电机、鼓风机、电动机高,在对这类机组的联轴器装配定心时,应考虑温差的影响,控制安装偏差的方向。调整两轴心径向位移时,运行中温度高的一端(汽轮机、干燥机)应低于温度低的一端;调整两轴线倾斜时,上部间隙应小于下部间隙;调整两间面间隙时选择较大值,使运行中温度变化引起的偏差得到补偿。
b. 补偿受力所引起的偏差。机械设备安装通常仅在自重状态下进行,设备投入运行承载后,安装精度的偏差有的会发生变化。例如:带悬臂转动机构的设备,受力后会向下和向前倾斜,安装时就应控制悬臂轴水平度的偏差方向和轴线与机组中心线垂直度的方向,使其能补偿受力引起的偏差变化。
c. 补偿使用过程中磨损所引起的偏差。装配中的许多配合间隙是可以在一定允许范围内选择的,例如:齿轮的啮合间隙、可调轴承的间隙、轴封等密封装置的间隙、滑道与导轮的间隙等。设备运行时,这些间隙都会因磨损而增大,导致设备在运行中产生振动或冲击,安装时间隙选择调整适当,能补偿磨损带来的不良后果。
d. 相互补偿设备安装精度偏差。连续生产机组是由许多单体设备组成的,在安装中从整个机组考虑各个单体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控制其偏差方向,合理排列和分布,避免产生偏差积累,而是达到相互补偿的效果,这对机组运行是很有益的。例如:控制相邻辊道轴线与机组中心线垂直度偏差。
4.1.3 机械设备试运行
1. 设备试运行前应完成的工作
(1) 机器及附属设备、管道等安装工作全部完成,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
(2) 与试运行有关的工艺管道及设备吹扫、清洗、气密完成。
(3) 有碍试运行检查部位除外的保温、保冷及防腐等工作基本完成。
(4) 与试运行有关的土建、水、气、汽等公用工程及电气、仪表控制系统施工结束。
(5) 参加试运行的人员,熟知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试运行工艺,掌握操作规程。
2. 设备单机试运行要求 单机试运行的目的是检验设备装配和安装的准确度,以及能否在运转的情况下保持稳定性。主要检查设备的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监测系统是否能正常发挥其功能。在试运行过程中,可以发现并消除某些隐蔽性的缺陷。
(1) 试运行应按工艺流程进行,宜与机器设备监控系统同进试验。
(2) 机器单机试运行的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或设计文件的要求。机器设备的单机试运行时间宜为2h。如果单机试运行的机器设备带有变速箱液力耦合器,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规定步骤和要求单独进行试运行和考核。
(3) 机器单机试运行所采用的介质,应根据设计文件及实际条件决定。若无特殊规定,宜以水、空气或氦气为介质。选用试运行介质时的要求包括:
1||| 以水为介质进行试运行所需的功率不得超过额定数值。
2||| 以空气或氮气为介质进行试运行时,所需的功率和压缩后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数值,若超过额定数值,应调整试运行参数或采用规定的介质进行试运行。
(4) 机械设备启动前要求:
1||| 水、气、汽、油等系统内包含的附属设备单机试运行合格并完成系统调试。
2||| 排气或排污完毕。
3||| 有压力油系统供油的机器,各注油点的测量、油温、油压应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用其他塔式供油的机器,供油状况应符合其润滑要求。
(5) 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工作的机器设备,启动前应按机器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预热或预冷。与机器设备连接的高温或低温管道的螺栓要进行热紧或冷紧。
(6) 试运行过程中的要求:
1||| 检查各主要部位温度和各系统压力等参数在规定范围内。
2||| 振动振幅值或振动烈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或设计文件的规定。
3||| 齿轮副、链条与链轮啮合应平稳,无异常噪声、声响和磨损。
4||| 传动皮带不应打滑,平皮带跑偏量不应超过规定。
5||| 轴承温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或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无规定,滚动轴承的温升不超过40℃,其最高温度不超过80℃,滑动轴承的温升不超过35℃,其最高温度不超过70℃。
6||| 润滑、密封、液压、气(汽)动、冷却等各辅助系统的工作正常,无渗漏现象,油箱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
7||| 检查驱动电机的电压、电流及温升等不超过规定值。
8||| 各种仪表工作正常。
3. 单机试运行结束后应及时完成的工作
(1) 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
(2) 卸掉各系统中的压力及负荷,进行排气、排水或排污;对蓄势器和蓄势腔及机械设备内剩余压力卸压。
(3) 检查各坚固部件;拆除临时管道及设备(或设施),将正式管道进行复位安装。
(4) 检查机器设备单机试运行系统各阀门开关在规定状态。
(5) 对润滑剂的清洁度进行检查,清洗过滤器;必要时更换新的润滑剂。
(6) 拆除试运行中的临时装置和恢复拆卸的设备部件及附属装置。对设备几何精度进行必要的复查,对各坚固部件进行复紧。
(7) 清理和清扫现场,将机械设备盖上防护罩。
(8) 整理试运行的各项记录。试运行合格后由参加单位在规定的表格上共同签字确认。
例如:压缩机空气带负荷单机试运行后,应排除气路和气罐中的剩余压力,清洗过滤器和更换润滑油,排除进气管及冷凝收集器和汽缸及管路中的冷凝液;需检查曲轴箱时,应在停机15min后再打开曲轴箱。
例如:离心泵试运行后,应关闭泵的入口阀门,待泵冷却后再依次关闭附属系统的阀门;输送易结晶、凝固、沉淀等介质冲洗泵和管道;放净泵内积存的液体。
4. 典型设备单机试运行要求
(1) 风机试运行要求
1||| 离心式通风机试运行。对于具有滑动轴承的大型风机,试运行2h后应停机检查轴承,轴承应无异常现象;试运行中,轴承表面测得的温度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轴承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得超过6.3mm/s。
2||| 轴流式通风机试运行。一般轴流式通风机在轴承表面测得的温度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滚动轴承的正常工作温度不应趟过9℃,瞬时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5℃,温升不应超过60℃;滑动轴承的正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75℃。风机的安全和联锁报警与停机控制系统应经模拟试验,其动作应灵敏、正确、可靠,并应启示实测数值备查。
(2) 压缩机试运行要求
1||| 螺杆式压缩机试运行。单独启动驱动机,其旋转方向应与压缩机相符;驱动机与压缩机连接后,盘车应灵活、无阻滞。启动压缩机并运行2~3min,无异常现象后再连续运行,连续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停机时,润滑油泵应在压缩机停转15min后再停止运行;停泵后,应清洗各进油口的过滤网。
2||| 离心式压缩机试运行。试运行的压缩介质应采用空气,当压缩介质不是空气时,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在试运行的开始阶段,主机的排气应缓慢升压,每5min升压不得大于0.1MPa,逐步达到工况;轴承润滑油温度和轴承振动稳定后,应连续运行4~8h。
(3) 泵试运行要求
1||| 吸入管路应充满输送液体,并应排尽空气,不得在无液体情况下启动。
2||| 试运行的介质宜采用清水;当泵输送介质不是清水时,应按介质的密度、相对密度折算为清水进行试运行,流量不应小于额定值的20%;电流不得超过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3||| 轴承、轴承箱和油池润滑油的温升不应超过环境温度40℃,滑动轴承 的温度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
4||| 泵试运行时,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桧各运动部件运行应正常,无异常声响和摩擦;附属系统的运行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
5||| 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
6||| 输送易结晶、凝固、沉淀等介质的泵,停泵后,应防止堵塞,并应及时用清水或其他介质冲洗泵的管道。
(4) 输送设备试运行要求
1||| 输送设备试运行的程序:应同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单机,同单机至全输送线;且应先手动后机动,由低速至高速,同空负荷逐渐增加带负荷至额定带负荷按步骤进行。
2||| 空负荷试运行的时间不应少于1h,且不应少于2个循环;可变速输送设备最高速空负荷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全部试运行时间的60%。
3||| 带负荷应按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逐渐增加,直到额定带负荷为止;额定带负荷下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1h,且不应少于1个工作循环。
4||| 停车前应先停止加料,且应待输送机卸料口无物料卸观后停车;当数台输送机联合运行时,其停车顺序应与启动顺序方向相反。
(5) 起重设备试运行要求
1||| 各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及取物装置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应正常动作;各限位器、安全装置、联锁装置等执行动作应灵敏、可靠;操作手柄、操作按钮、主令控制器与各机构的动作应一致。
2||| 起升机构和取物装置上升至终点和极限位置时,其减速终点开关和极限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及时报警断电。
3||| 小车运行至极限位置时,其终点低速保护、极限后报警和限位应准确、可靠。
4||| 大车运行要求:移动时应有报警声或警铃声。移动至大车轨道端部极限位置时,端部报警和限位应准确、可靠。
5||| 起重机空载试运行应分别进行各挡位下的起升、小车运行、大车运行和取物装置的动作试验,次数不应少于3次。
5. 设备负荷试运行
(1) 设备负载试运行主要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安全、稳定、可靠。试验负荷或按设备公称功率的25%、50%、100%的顺序分阶段进行,也可结合产品进行试验,部分设备(如起重设备)还需进行超过设备额定负荷的试验。
(2) 设备负荷试运行应有详细记录,包括:设备本身几何准确度的检查记录;产品质量的检查记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排除情况记录;对发生故障的原因分析;对设备试运行的总结和结论;试验人员及试验日期。
6. 设备试运行的验收
(1) 机械设备试运行的验收程序一般按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三个步骤进行。
(2) 无须联动试运行的工程,在单机 试运行合格后即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须经联动试运行的工程,则在负荷试运行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4.2 工业管道施工技术
4.2.1 工业管道种类与施工程序
1. 工业管道的种类
(1) 按管道设计压力分类
1||| 按管道设计压力可分为
· 真空管道
· 低压管道
· 中压管道
· 高压管道
· 超高压管道
2||| 工业管道输送介质的压力范围很广
3||| 设计压力是工业管道分组的主要参数
·
(2) 按管道输送介质的设计温度的分类
1||| 按管道输送介质的设计温度可分为
低温管道
常温管道
中温管道
高温管道
2||| 工业管道输送介质的温度范围很大,可作为工业管道分类、分级的重要参数。
3||| 各行业按设计温度分类的界限存在差异
(3) 按管道输送介质的性质分类
1||| 给水排水管道
2||| 压缩空气管道
3||| 蒸汽管道
4||| 氢气管道
5||| 氧气管道
6||| 乙炔管道
7||| 燃气管道
8||| 燃油管道
9||| 剧毒流体管道
10||| 有毒流体管道
11||| 酸碱管道
12||| 制冷剂管道
2. 工业管道的试工程序
(1) 测量定位→支架制作安装→管道加工(预制)、安装→管道试验→防腐绝热→管道吹扫、清洗→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
4.2.2 工业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危险标识
(1) 基本识别色
1||| 分所管道所输送介质的一般性能,基本识别色可分为
a. 水是艳绿色
b. 水蒸气是大红色
c. 空气是淡灰色
d. 气体是中黄色
e. 酸或碱是紫色
f. 可燃液体是棕色
g. 其他液体是黑色
h. 氧是蓝色
(2) 识别符号
1|||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
2||| 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
(3) 危险标识
1||| 管内物质凡属危险化学品均应设置危险标识。
2||| 标识方法是在管道基本标识色的标识上或附近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
2. 工业管道安装前的检验
(1) 管道元件及材料的检验
1||| 管道元件及材料应有取得制造许可的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材料标准、管道元件标准、专业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B. 管子、管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的内容应符合要求。
a.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休息和质量证明书。
b. 质量证明文件应盖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c. 实行监督检验的管道元件,还应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
d. 产品合格证一般包括的内家有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
e. 质量证明书除包括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材料化学成分、材料以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耐腐蚀性能、热处理状态、无损检测结果、耐压试验结果、型式检验结果、产品标准或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外协的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证明等。
C. 当对管道元件或材料的性能数据或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异议未解决之前,该批管道元件或材料不得使用。
2||| 使用前核对管道元件及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 ,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查验收。外观质量应不存在裂纹、凹陷、孔洞、砂眼、重皮、焊缝外观不良、严重锈蚀和局部残损等不允许缺陷;几何尺寸的检查指主要尺寸的检查,例如:直径、壁厚、结构尺寸等;管道元件及材料的标识应清晰完整,能追溯到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对管道元件和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3||| 铬钼合金钢、含镍低温钢、镍及镍合金钢、不锈钢、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对材质进行复查,并做好标识。材质为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管道元件和材料,在运输和储存期间不得与碳素钢、低合金钢接触。
4||| 设计文件规定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管道元件或材料 ,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镍及镍合金钢的管道元件或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晶间腐蚀性试验结果的文件,且试验结果不得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2) 阀门检验
1||| 阀门外观检查。阀体应完好,开户机构应灵活,阀杆应无歪斜、变形、卡涩现象,标牌应齐全。
2||| 阀门应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A. 阀门壳体试验压力和密封试验应以洁净水为介质,不锈钢阀门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ppm(25ⅹ10-6)。
B. 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为阀门在20挠度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 密封试验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1倍,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5min,无特殊规定时,试验温度为5~40℃。低于5℃时,应采取升温措施。
C. 对于公称压力小于1.0MPa,且公称尺寸大于或等于600mm的闸阀,壳体压力试验可按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与系统一并进行试压。闸板的密封试验可用色印等方法对密封面进行检查,结合面上的色印应连续。
D. 安全阀的校验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整定压力调整和密封试验,安全阀校验应做好记录、铅封,并出具检验报告。
3. 工业管道安装
(1) 管道加工
1||| 管道元件在加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标识 移植。低温用钢、不锈钢及有色金属不得使用硬印标记;不锈钢和有色金属材料采用色码标记时,印色材料不应对金属材料有害。
2||| 碳素钢、合金钢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也可用火焰或等离子弧方法切割;不锈钢、有色金属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镀锌钢管宜采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不锈钢、镍及镍合金、钛及钛合金、锆及锆合金应使用专用砂轮片修磨。
3||| 夹套管加工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外管与内管间隙应均匀,按设计文件的要求焊接支承块,支承块不得妨碍内管与外管的热胀冷缩。内管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并应经试验合格后再封入外管。夹套管加工完毕后,外管部分应进行压力试验。夹套管弯管组焊应在内管制作完毕并经无损检测合格后进行。
(2) 支吊架安装
1||| 支吊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子接触应紧密。安装管道时,应及时固定和调整支吊架。
2||| 无热位移的管道,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的管道,吊点应于位移的相反方向偏置,设计文件无规定时,按位移值的1/2偏位安装。两根有热位移的管道不得使用同一吊杆。在热负荷运行时,应及时对支吊架进行检查与调整。
3||| 固定支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或标准图安装,并应在补偿器预拉伸或预压缩之前固定。没有补偿装置的冷、热管道直管段上,不得同时安装2个及2个以上的固定支架。
4||| 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有热位移的管道,支架安装位置应从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向偏移,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偏移量应为位移值的1/2,绝热层不得妨碍其位移。
5||| 弹簧支吊架的弹簧高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安装,弹簧应调整至冷态值,并做记录。弹簧的临时固定件,如定位销(块),应待系统安装、试压、绝热完毕后方可拆除。
6||| 有热位移的管道,在热负荷运行时,应及时对支吊架进行检查与调整。检查与调整的主要内容为:活动支架的位移方向、位移值及导向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管托是否脱落;固定支架是否牢固可靠;弹簧支吊架的安装标高与弹簧工作负荷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可调支架的位置是否合适等。
(3) 管道连接与敷设
1||| 管道连接时,不得强力对口,端面的间隙、偏差、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不得采用加热管子、加偏垫等方法消除。
2||| 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划痕、斑点等缺陷;大直径密封垫片需要拼接时,应采用斜口搭接或迷宫式拼接,不得采用平口对接;法兰螺栓孔应跨中布置;法兰连接应与钢制管道同心,螺栓应能自由穿入;法兰平面之间应保持平行,法兰接头的歪斜不得用强紧螺栓的方法消除;法兰连接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应对称紧固。
3|||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螺纹部分应清洗干净,并进行外观检查,不提有缺陷;螺纹接头的密封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用于螺纹的保护剂或润滑剂应适用于工况条件,不得对输送的流体或钢制管道材料产生影响;需进行密封焊的螺纹接头不得使用螺纹保护剂和密封材料 ;采用垫片密封而非螺纹密封的直螺纹接头,直螺纹上不应缠绕任何填料,在拧紧和安装后,不得产生任何扭矩,直螺纹接头与主管焊接时,不得出现密封面变形现象;拧紧螺纹接头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
4||| 管道与大型设备或动设备连接(如空压机、制氧机、汽轮机等),应在设备安装定位并紧固地脚螺栓后进行。无论是焊接还是法兰连接,连接时都不应使动设备承受附加外力。管道与动设备连接前,管道与动设备最终连接时,应在联轴器上架设百分表监视动设备的位移。管道试压、吹扫和清洗合格后,应对该管道与机器的接口进行复位检验。管道安装完成、检验合格后,不得承受设计以外的附加荷载。
5||| 防腐蚀衬里管道安装应采用软质或半硬质垫片。当需要调整安装长度误差时,宜采用更换同材质垫片厚度的方法进行。安装时,不得施焊、加热、碰撞或敲打。搬运和堆放衬里管段及管件时,应避免强烈振动或碰撞。对于有衬里的管道组成件,存放环境要适宜。
例如:采用橡胶、塑料、纤维增强塑料、涂料等衬里的管道组成件,应存放在温度为5~40℃的室内,并应避免阳光照晒和热源的辐射。
6||| 埋地管道安装应在支承地基或基础检验合格后进行;当有地下水或积水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埋地管道防腐层的施工应在管道安装前进行,焊缝部位未经试压合格不得防腐,在运输和安装时,要保护防腐层不被损坏。埋地管道进行防腐层检测和严密性试验,并按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土。
(4) 伴热管及夹套管安装
1||| 伴热管应与主管平行安装,并能自行排液。当一根主管需多根伴热管伴热时,伴热管之间的相对位置应固定。
2||| 水平伴热管宜安装在主管的下方一侧或两侧,或靠近支架的侧面。铅垂伴热管应均匀分布在主管周围。
3||| 不得将伴热管直接点焊在主管上;对不允许与主管直接接触的伴热管,在伴热管与主管间应设置隔离垫;伴热管经过主管法兰、阀门时,应设置可拆卸的连接件。
4||| 夹套管外管剖切后安装时,纵向焊缝应设置于易检修部位。
5||| 夹套管的连通管不得存液
6||| 夹套管支承的材质应与主管内管材质相同,支承块不得妨碍管内介质流动。
(5) 阀门安装
1|||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检查阀门填料,其压盖螺栓应留有调节余量。
2||| 当阀门与金属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开启状态下安装,对接焊缝底层应采用氩弧焊并对阀门采取防变形措施。当非金属管道采用电熔连接或热熔连接时,接头附近 的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
3|||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接向安全地点;在安全阀的进、出管道上设置截止阀时,应加铅封,且应锁定在全开启状态。
(6) 静电接地安装
1|||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管道系统的接地电阻值、接地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静电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2|||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管道,导线跨接或接地引线不得与管道直接连接,应采用同材质连接板过渡。
3||| 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电阻值超过规定时,应进行检查与调整。
4.2.3 管道试压与吹洗技术
1. 管道试验
(1) 管道试验的主要类型
1||| 根据管道系统不同的使用要求,管道试验主要有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和真空度试验。
(2) 管道试验应具备的条件
1||| 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定。管道的防腐和绝热在试验前可部分完成或不完成,但焊缝和管道的待检部位在试验前不得进行防腐、绝热。
2||| 试验方案已经过批准,并已进行了技术和安全交底;压力试验所需的液体、气体等试验介质已准备充足。
3||| 在压力试验前,相关资料已经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复检,包括管道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管道元件的检验或试验记录、管道加工和安装记录、焊接检查记录、检验报告和热处理记录、管道轴测图、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文件。
4||| 管道上的膨胀节已设置了临时约束装置或采用临时短管代替;管道上的安全阀、爆破片及仪表元件等已经拆下或已隔离。待试管道与无关系统已用盲板或其他隔离措施隔开。管道已按试验方案进行了加固。
5||| 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校验并在检验周期内,其精度不得低于1.6级,表的潢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压力表不得少于2块。其中至少1块压力表安装于液位最高点,且以安装于液位最高点的压力表读数为准。
(3) 管道压力试验
1||| 管道压力试验技术要求
a. 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时,应对管道逐步加压到试验压力,以检验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压力计划通在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测合格后进行。
b. 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
c. 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温度严禁接近金属材料的脆性转变温度。
d. 试验过程发现泄漏时,不得带压处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
e. 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临时约束装置。
f. 试验介质的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g. 压力试验完毕,不得在管道上进行修补或增添物件。当在管道上进行修补或增添物件时,应重新进行压力试验。经设计或建设单位同意,对采取了预防措施并能保证结构完好的小修和增添物件,可不重新进行压力试验。
2||| 管道压力试验的替代 替代试验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同意
a. 对于输送无毒、无害、非可燃流体介质,温度和压力工况使用条件较低的管道,现场施工条件不允许单独进行管道压力试验时,通过技术分析和验算,可结合试车用管道输送的流体进行压力计试验 。输送气体介质的管道,需按照气压试验的要求进行预试验。
b. 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大于06MPa,设计和建设单位认为液压试验计划通不切实际时(如管道系统设计未考虑充水载荷、生产中不允许残留微量水渍等),可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的规定以气压试验代替液压试验。
c. 现场条件不允许进行管道的试验和气压试验时,可同时采用下述方法代替压力试验:所有环向、纵向对接焊缝和螺旋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或100%超声检测;其他焊缝(包括管道组成件与管道支承件连接的焊缝)应进行100%的渗透检测或100%的磁粉检测;应由设计单位进行管道系统的柔性分析;管道系统应采用敏感气体或浸入液体的方法进行泄漏性试验 ,试验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
3||| 管道液压试验
a. 液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对不锈钢管、镍及镍合金管道,或对连有不锈钢管、镍及镍合金管道或设备的管道,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ppm(25ⅹ10-6)。
b. 试验前,注入液体时应排尽空气。
c.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d. 承受内压的地上的钢管道及有色金属管道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埋地钢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低于0.4MPa。
e. 管道的设计温度工高于试验温度时,试验压力按下式计算:
当比值[]/[]大于6.5时,应取6.5;应校核管道在试验压力条件下的应力,当试验压力在试验温度下产生超过管材屈服强度的应力时,应将试验压力降至不超过管材屈服强度的应力。
f. 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时,应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当管道试验压力大于设备的试验压力,并无法将管道与设备隔开,以及设备的试验压力大于管道试验压力的77%时,经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同意,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g. 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检查压力表有无压降、管道所有部位有无渗漏和变形。
4||| 管道气压试验 气压试验具有释放压缩气体 能量的危险,必须特别注意 使气压试验时脆性破坏的可 能性降至最低,同时采取严 格的安全保护措施。
a. 承受内压钢管及有色金属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真空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0.2MPa。
b. 试验介质应采用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不易燃和无毒的气体。
c. 试验时应装设压力泄放装置,其设定压力不得高于试验压力的1.1倍。
d. 试验前,应用空气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宜为0.2MPa。
e. 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 如未发现异常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采用发泡剂或其他手段检验应无泄漏,停压时间应根据查漏工作需要确定。
5||| 管道泄漏性试验 泄漏性试验是以气体 为介质,在设计压力 下,采用发泡剂、显 色剂、气体分子感测 仪或其他手段检查管 道系统中泄漏点的试 验。
a. 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可燃介质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
b. 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
c. 泄漏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
d. 泄漏性试验可结合试车一并进行。
e. 泄漏性试验应逐级缓慢升压,当达到试验压力并且停压10min后,采用涂刷中性发泡剂或采用显色剂、气体分子感测仪等其他方法,巡回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等所有密封点应无泄漏。
f. 经气压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经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泄漏性试验。
6||| 管道真空度试验
a. 真空度试验时对管道系统抽真空,检测管道系统 在规定时间内的增压率,以检验管道系统 的严密性。
b. 真空系统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还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24h的真空度试验,增压率不应大于5%。增压率按下式计算:
2. 管道吹扫与清洗
(1) 管道吹扫与清洗的基本技术要求
1||| 管道在压力试验合格后应对指定的管道用气体进行吹扫,或用液体进行清洗,经使管道的内部清洁度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管道吹扫与清洗前应编制吹扫与清洗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吹扫与清洗的方法、程序、介质、设备与管道的布置;
b. 吹扫与清洗介质的压力、流量、流速的操作与控制 方法;
c. 检查方法、合格标准;
d. 安全技术措施。
2||| 管道吹扫与清洗方法,应根据管道的使用要求、工作介质、系统回路、现场条件及管道内表面的脏污程度确定:
a.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的液体或气体管道,宜采用人工清理。
b. 公称直径小于600mm的液体管道宜采用水冲洗。
c. 公称直径小于600mm的气体管道宜采用压缩空气吹扫。
d. 蒸汽管道应采用蒸汽吹扫;非热力管道不得采用蒸汽吹扫。
3||| 管道吹扫与清洗前,应仔细检验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对有异议的部位应进行加固 ;对不允许吹扫与清洗的设备及管道应进行隔离。
4||| 管道吹扫 与清洗前,应将系统 内的仪表、孔板、喷嘴、滤网、节流阀、调节阀、电磁阀、安全阀、止回阀等管道组成件暂时拆除,并以模拟体或临时短管替代,待管道吹扫 、清洗合格后重新篡位。以焊接形式连接的上述阀门、仪表等部件,应采取流经旁路或拆卸阀座加保护措施后再进行吹扫与清洗。
5||| 吹扫与清洗的顺序应按主管、支管、疏排管依次进行。吹洗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经吹扫与清洗合格的管道。为管道吹扫与清洗安装的临时供水、供气及排放管道,应预先吹扫与清洗干净后再使用。
6||| 吹扫与清洗时应设置禁区和警戒线,悬挂警示牌。
7||| 空气爆破换热和蒸汽吹扫时,应采取在排放口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化学清洗废液、脱脂残液及其他废液、污水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禁随地排放。
8||| 管道吹扫与清洗合格后,除规定的检查和恢复工作外,不得再进行其他影响管内清洁的作业。
9||| 化学清洗和脱脂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专用防护服装,并就在根据不同清洗液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佩戴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专用防护用具。
10||| 管道吹洗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确认,并填写“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检查记录”及“管道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2) 水冲洗
1||| 水冲洗应使用洁净水。冲洗不锈钢、镍及镍合金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ppm(25ⅹ10-6)。
2||| 水冲洗流速不得低于1.5m/s,冲洗压力不得超过管道的设计压力。
3||| 水冲洗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应小于冲洗管截面积的60%,排水时不得形成负压。
4||| 水冲洗应连续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应与人口处目测一致。管道冲洗合格后,应及时将管内积水排净并吹干。
5||| 锈蚀和污染严重的管道,可使用高压水分段冲洗以达到清洁目的。
(3) 空气吹扫
1||| 宜利用工厂生产装置的大型空压机或大型储气罐进行间断性吹扫。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系统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吹扫流速不宜小于20同m/s。
2||| 吹扫忌油管道时,气体中不得含油,应使用无油压缩空气或其他不含油的气体进行吹扫。
3||| 空气吹扫时,应在排气口设置贴有白布或涂刷白色涂料的木制靶板检验,吹扫5min后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他杂物即为合格。
(4) 蒸汽吹扫
1||| 蒸汽管道吹扫前,管道系统的绝热工程应已完成。
2||| 为蒸汽吹扫安装的临时管道,应按正式蒸汽管道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质量要求与正式蒸汽管道相同,临时管道吹扫干净后,方可用于正式蒸汽管道的吹扫。
3||| 蒸汽管道应在大流量蒸汽进行吹扫,流速不小于30m/s;吹扫前先进行暖管、及时疏水,暖管时应检查管道的热位移,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
4||| 蒸汽吹扫时,管道上及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5||| 蒸汽吹扫应按加热、冷却、再加热的顺序循环进行,宜采取每次吹扫一根、轮流吹扫的方法。
(5) 化学清洗
1||| 当进行管道化学清洗时,应与无关设备及管道进行隔离。
2||| 化学清洗液的配方应经试验鉴定后再采用。
3||| 管道酸洗钝化应按脱脂去油、酸洗、水洗、钝化、水洗、无油压缩空气吹干的顺序进行。当采用循环方式进行酸洗时,管道系统应预先进行空气试漏或液压试漏并检验合格。
4||| 对不能及时投入运行的化学清洗合格的管道,应采取封闭或充氮保护措施。
(6) 油清洗
1||| 润滑、密封、控制系统的油管道,应在设备及管道酸洗合格后、系统试运行前进行油清洗。不锈钢管油系统管道,宜采用蒸汽吹净后再进行油清洗。
2||| 油清洗应采用循环的方式进行。每8h应在40~70℃内反复升降油温2~3次,并及时清洗或更换滤芯。
3||| 当设计文件或产品技术文件无规定时,管道油清洗后应采用滤网检验。
4||| 油清洗合格的管道,采取封闭或充氮保护措施。
4.3 电气装置安装技术
4.3.1 变配电装置安装技术
1. 变配电装置安装程序
(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施工程序:
· 开箱检查→二次搬运→设备就位→吊芯检查→附件安装→滤油、注油→交接试验→验收。
(2) 真空断路器安装程序:
· 开箱检查→真空断路器就位→操作机构安装→检查调整→机械电气性能试验。
(3) 六氟化硫断路器安装程序:
· 开箱检查→本体安装→充六氟化硫→操作机构安装→检查调整→机械及电气性能试验。
(4) 隔离开关安装程序:
· 开箱检查→本体安装→操作机构安装→检查调整。
(5) 电抗器安装程序:
· 基础检查→开箱检查→交接试验→电抗器吊装→电抗器找平、找正→电抗器固定→安装接地线。
(6) 电容器安装程序:
· 开箱检查→框架制作安装→电容器安装→接线→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验收。
2. 变压器安装技术
(1) 变压器运输
1||| 充干燥气体运输的变压器,油箱内的气体压力应保持在0.01~0.03MPa,干燥气体露点必须低于-40℃,始终保持为正压力,并设置压力表进行监视。
2||| 机械牵引变压器时,牵引着力点应在变压器重心以下,运输倾斜角不得超过15o,并采取防滑、防溜措施,牵引速度不应超过2m/min。
(2) 吊装就位
1||| 变压器吊装时,钢丝绳必须挂在油箱上的吊钩上,变压器顶盖上部的吊环仅作吊芯检查用,严禁用此吊环吊装整台变压器。
2||| 装有气体断电器的变压器,应使变压器顶盖沿气体断电器的气流方向有1.0%~1.5%的升高坡度。
(3) 吊芯检查
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是否需要吊芯检查,应根据变压器的大小、制造厂规定、存放时间、运输过程中有无异常和建设单位要求来确定。
2||| 吊芯时的吊索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宜大于30o,器身不得与箱壁有接触。器身检查完毕后,必须用合格的变压器油进行冲洗。
3||| 检查内容:铁芯、绕组检查;绝缘围屏、引出线绝缘检查 ;无励磁高压切换装置、有载高压切换装置检查;绝缘屏障检查;强迫油循环管路与下轭绝缘接口部位检查。
(4) 附件安装
1||| 有载高压切换开关安装后的触头及其连接线应完整无损、接触可靠。
2||| 冷却装置安装前,应按制造三千伫的压力值用气压或油压进行密封试验,冷却器、强迫油循环风冷却器,持续30min应无渗漏;强迫油循环水冷却器,持续1h应无渗漏,水、油系统应分别检查渗漏。水冷却装置管道安装后,油管应涂黄漆,水管应涂黑漆,并应有流向标志。
3||| 升高座安装前,应先完成电流互感器的交接试验,二次线圈排列顺序检查正确。安装时应使绝缘筒的缺口与引出线方向一致,并不得相碰;升高座的法兰面必须与本体法兰平行就位,放气塞位置应在升高座最高处。
4||| 气体断电器应具备防潮、防水功能,并加装防雨罩;电缆引线在接入气体继电器处应有滴水弯,进线孔卦堵应严密。
(5) 变压器接地
1||| 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必须直接与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连接,变压器箱体、外壳、支架应接地,且有标识。
2|||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回路中,宜做一个可拆卸的连接点。
(6) 变压器交接试验
1||| 绝缘油试验。试验项目:外状、水溶性酸值、闪点、水含量、界面张力、介质损耗因数、击穿电压、体积电阻率、油中含气量、油中颗粒度限值等。
2||| SF6气体含水量检验。SF6气体含水量(20℃的体积分数)不宜大于250µL/L。
3||| 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测量。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
4||| 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测量。用2500V兆欧表测量各相高压绕组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值,用500V兆欧表测量各相低压绕组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值。测量后应将高、低压绕组进行放电处理。吸收比是通过计算得出的,测量绝缘电阻时,兆欧表摇15s和60s时,阻值有差异,此时的比值就是吸收比。
5|||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进行耐压试验前,必须用兆欧表检查试验元件的绝缘状况。电力变压器新装注油以后,大容量变压器必须静置12h才能进行耐压试验。10kV以下小容量变压器,一般静置5h以上才能进行耐压试验。
6||| 铁芯及夹件的绝缘电阻测量。铁芯对地、有外引接地线的夹件对地及铁芯对夹件的绝缘电阻测量;变压器上有专用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时,应在注油前后测量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应为1min,应无闪及击穿现象。
7||| 分接开关电压比检查。电压等级35kV以下,电压比小于3的变压器电压比允许偏差应为±1%。
8||| 变压器三相连接组别检查。采用直流感应法或交流电压法分别检测变压器三相绕组的极性和接线组别。
(7) 送电前检查
1||| 各种交接试验单据齐全,数据符合要求;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要求。
2||| 变压器顶盖上无遗留杂物,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损,且不渗油。
3||| 变压器接线相位正确,绝缘符合要求,接地良好且满足设计要求。
4||| 油浸变压器油系统油门已打开,油门指示正确,油位正常。
5||| 油浸变压器的电压切换装置位置放置正常电压挡位。
6||| 通风设施工作正常,事故排油设施完好,消防设施齐备。
(8) 变压器送电试运行
1||| 变压器第一次投入时,可全压冲击合闸,冲击合闸宜由高压侧投入。变压器应进行5次空载全压冲击合闸,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应无异常情况;全电压冲击合闸时,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的误动作。
2||| 试运行要注意冲击电流,空载电流,一、二次电压,温度,并做好试运行记录。
3||| 变压器空载运行24h,无异常情况,方可投入负荷运行。并联运行应核对好相位。
3. 电器设备安装技术
(1) 真空断路器安装要求
1||| 真空断路器部件 和备件应齐全、无锈蚀和机械损伤;灭弧室、瓷套与铁件间应粘合牢固、无裂纹及破损;绝缘部件应无变形、受潮;断路器支架焊接应良好,外部防腐层应完整;产品技术文件应齐全。
2||| 真空断路器安装应垂直牢固,相间支持瓷套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三相联动连杆的拐臂应在同一水平面上,拐臂角度应一致。安装完毕后,应先进行手动缓慢分、合闸操作,手动操作正常,方可进行电动分、合闸操作。
3||| 真空断路器的行程、压缩行程在现场能够测量时,其测量值应付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三相同其性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联动应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开关动作正确可靠。
(2) 六氟化硫断路器安装要求
1||| 绝缘件应无变形、受潮、裂纹和剥落。瓷件表面应光滑、无裂纹和缺损,铸件无砂眼。瓷件应妥善安置,不得倾倒、互相碰撞或遭受外界的危害。罐式断路器套管应水平放置。
2||| 充有六氟化硫等气体(或氮气、干燥空气)的部件,其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要求安装冲击记录仪的元件,其冲击加速度不应大于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冲击记录应随安装技术文件一并归档。
3||| 柱式六氟化硫断路器由于基数内部结构紧凑,为避免发生六氟化硫气体没有到达并充满所有气室的情况,对充入的六氟化硫气体应进行计量。六氟化硫气体漏气率和含水量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充有六氟化硫等气体的灭弧室和罐体及绝缘支柱,应定期检查其预充压力值,并做好记录,有异常民政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3) GIS(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安装要求
1||| GIS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得倒置、倾翻、碰撞和受到剧烈的振动;瓷件及绝缘件应无裂纹及破损,套管应水平放置。各分隔气室气体的压力值和含水量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GIS元件的接线端子、插接件及载流部分应光洁,无锈蚀现象。
2||| GIS密度继电器和压力表应有产品合格证的检验报告。密度继电器应满足可与设备本体管路系统隔离,以便于对密集继电器进行现场校验。
3||| GIS分为室内、室外安装,室外安装的GIS应在无风沙、无雨雪、空气相对温度小于80%的条件下进行,并应采取防尘、防潮措施。
4||| GIS预充氮气的箱体应先经排氮,然后充干燥空气,箱体内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必须达到18%以上时,安装人员才允许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或安装。
5||| 允许露空安装的单元,装配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每一单元的露空时间,工作间歇应采取防尘、防潮措施。所有单元的开盖、内检及连接工作应在防尘室内进行;工作间断时,安装单元应及时封闭并充入经过滤尘的干燥空气,保持微正压。
6||| GIS连接插件的触头中心应对准插口,不得卡阻,插入深度、接触电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不宜超过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值的1.1倍。
7||| 密封槽面应清洁、无划伤痕迹;已用过的密封垫(圈)不得重复使用;新密封垫(圈)应无损伤;涂密封脂时,不得使其流入密封垫(圈)内侧而与六氟化硫气体接触。
8||| 每次肉松、安装和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清点用具、用品,检查确认无遗留物后方可封盖;安装、检测及试验工作全部完成后,应按要求对产品进行密封防水处理。
9||| GIS设备可采用充高纯氮气(纯度为99.999%)或抽真空来进行内部的净化和检漏。抽真空设备可采用带有逆止阀或电磁阀的抽真空机组或六氟化硫回收装置。充气管路、连接部件可用稀盐酸或稀碱冲洗,冲净后加热干燥。
10||| GIS设备充气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真空处理,抽真空至规定指标,真空度为133ⅹ10-6MPa,再继续抽气30min,停泵30min,记录真空度A,再隔5h,读真空度B,若B-A<133ⅹ10-6MPa,则可认为合格,否则应进行处理并重新抽真空至合格为止。
11||| GIS设备充气时,应复检六氟化硫湿度,确认合格持方可使用。充气后,对设备密封处、焊缝以及管路接头进行全面检漏,无泄漏为充装完毕。充装完毕24h后,对设备中气体进行湿度测量,若超过标准,必须进行处理,直到合格。当气室已充有六氟化硫气体,且含水量检验合格时,可直接补气。
12||| GIS中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及其操作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应正确;辅助开关及电气闭锁应动作正确、可靠。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应正确。
(4) 操作机构安装要求
1||| SF6断路器和GIS所配置的操动机构分为:液压机构、气动机构、弹簧机构。真空断路器多采用弹簧机构,个别产品采用电磁机构。
2||| 操动机构安装应牢靠,并与断路器底座标高相配合,底座或支架与基础间的垫片不宜超过3片,总厚度不应超过10mm,各垫片尺寸应与基座相符且连接牢固。
3||| 操动机构应具有可靠的防止跳跃功能;采用分相操作机构的,应具有可靠的防止非全相运行的功能。断路器应能远方和就地操作,远方和就地操作之间应有闭锁。
4||| 弹簧操动机构有涡卷式、凸轮盘式等多种形式,其工作原理是利用电动机对合闸弹簧储能,并分别由合闸掣子、分闸掣子在相对应状态下保持。合闸弹簧储能完毕后,行程开关应能立即将电动机电源切除;合闸完毕后,行程开关应将电动机电源接通。
5||| 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开关防跳跃功能应正确、可靠;具有非全相保护功能的动作应正确、可靠;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
(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要求
1||| 隔离开关的各支柱绝缘子间应连接牢固;安装时可用金属垫片校正其水平或垂直偏差,使触头相互对准、接触良好。安装螺栓宜由下向上穿入,隔离开关组装完毕,应用力矩扳手检查所有安装部位的螺栓,其力矩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隔离开关相间距离允许偏差10mm,相间连杆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2|||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触头表面应平整、清洁,并应涂以薄层中性凡士林;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不得有折损;连接应牢固,接触应良好;载流部分表面应无严重的凹陷及锈蚀。
3||| 在负荷开关合闸时,主固定触头应与主刀可靠接触;分闸时,三相的灭弧刀片应同时跳离固定灭弧触头。灭弧筒内产生气体的有机绝缘物应完整无裂纹,灭弧触头与灭弧筒的间隙应符合要求。
4||| 人工接地开关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其合闸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断电保护规定。人工接地开关的缓冲器应经详细检查 ,其压缩行程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 高压熔断器的安装 ,带钳口的熔断器,其熔丝管应紧密地插入钳口内。装有动作指示器的熔断器,应便于检查指示器的动作情况。跌落式熔断器熔管的有机绝缘物应无裂纹、变形;熔管轴线与铅垂的夹角应为15o~30o,其转动部分应灵活;跌落时不应碰及其他物体而损坏。
(6) 干式电抗器安装要求
1||| 干式空心电抗器应按其编号进行安装,三相垂直排列时,中间一相线圈的绕向应与上、下两相相反,各相中心线应一致。两相重叠、一相并列时,重叠的两相绕向应相反,另一相应上面的一相绕向相同。三相水平排列时,三相绕向应相同。
2||| 干式空心电抗器和支承式安装 的阻波器线圈,其重量应均匀地分配于所有支柱的绝缘子上。找平时,允许在支柱绝缘子底座下放置垫片,但应牢固可靠。干式电抗器上、下重叠时,应在其绝缘子顶帽上放置与顶帽同样大于且厚度不考虑过mm的经合组织纸垫片或橡胶垫片;在户外安装时,应用橡胶垫片。
3||| 干式铁芯电抗器的各部位固定应牢靠、螺栓紧固,铁芯应一点接地。干式空心电抗器的支柱绝缘子的接地,上、下重叠安装时,底层的所有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支柱绝缘子的接地线不应构成闭合环路。
(7) 电容器安装要求
1||| 电容器外壳应无显著变形、外表无锈蚀,所有接缝不应有裂缝或渗油。支持瓷瓶应完好、无破损。电容器(组)支架应无变形,加工工艺、防腐应良好;各种紧固件应齐全,全部采用热镀锌制品。支架安装水平允许偏差为3mm/m。支架立柱是距离允许偏差为5mm。构件间垫片不得多于1片,厚度应不大于3mm。
2||| 电容器组安装,三相电容量的差值宜调配到最小,其最大与最小的差值,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容值的5%。电容器的配置应使其铭牌面向通道一侧,并有顺序编号。
3||| 电容器的接线端子与连接线采用不同材料 的金属时,应采取增加过渡接头的措施。耦合电容器安装时,不应松动其顶盖上的紧固螺栓;接至电容器的引线不应使其端子受到过大的横向拉力。串联电容补偿装置由制造厂成套提供,由于串补平台重量重、尺寸大,安装工作难度大,应编制施工方案。
(8) 电器设备的交接试验
1||| 真空断路器交接试验内容:测量绝缘电阻,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电阻,交流耐压试验,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同其性,测量断路器合闸时触头弹跳时间,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线圈绝缘电阻及直流电阻,断路器操动机构试验 。
2||| 六氟化硫断路器交接试验内容:测量绝缘电阻,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电阻,交流耐压试验,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线圈绝缘电阻及直流电阻,测量断路器操动机构试验,断路器内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
3||| 设备宜单独进行耐压试验,在高压试验设备和高电压引出线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并悬挂警示牌;操作人员与高电压回路间应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例如:电压等级为10kV时,不设防护栏时的最小安全距离 为0.7m。
4||| 进行直流耐压试验时,试验电压按每级0.5倍额定电压分阶段升高,每阶段停留1min,并记录泄漏电流。试验结束后,应对直流试验设备及大电容的被测试设备多次放电,放电时间至少1min以上。
4. 配电系统送电试运行
(1) 先进行二次回路通电检查,后再进行一次回路通电检查;二次回路(弱电)绝缘电阻测量按制造厂规定进行;一次回路经过绝缘电阻测定和耐压试验,均符合规定。
(2) 已具备可靠的操作、信号和合闸等二次系统的交、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二次侧无开路现象,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无短路现象;断电器和仪表等均经校验合格。
(3) 断路器经过手动、电动跳合闸试验剑桥其保护整定值已按实际要求整定完毕。配电系统的旋转和电缆绝缘合格。
(4) 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设施已布置到位,消防设施能正常投用。带电部分挂好安全标示牌。供电回路应核对相序无误,电源和特殊电源应具备供电条件,可进行通电试运行。
(5) 按已批准的受电作业指导书,接受电网侧(变压器高压侧)供电,配电系统应按先高压后低压、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逐级试通电。
4.3.2 电动机设备安装技术
1. 电动机开箱检查
(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电机的功率、型号、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电机外壳无损伤,风罩、风叶完好;检查转动部分无卡阻或碰击等现象。
(2) 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电动机,其铁芯、转子和轴颈应完整,无锈蚀现象;电动机附件无损伤;电动机的引出线端子焊接或压接应良好,编号齐全。
(3) 定子、转子的空气间隙不均匀度应符合该产品的技术规定。当无规定时,各点空气间隙和平均间隙和平均空气间隙的差值与平均空气间隙之比宜为±5%。
(4) 电动机出厂期限超过制造厂保证期限;若制造厂无保证期限,出厂日期已超过1年;经外观检查或电气试验质量可疑的电动机应抽芯检查。
2. 电动机的干燥处理
(1) 1kV及以下电动机使用500~1000B兆欧表,绝缘电阻值低于1MΩ/kV的;1kV以上电动机使用2500V摇表,定子绕组绝缘电阻低于1MΩ/kV,转子绕组绝缘电阻低于0.5MΩ/kV,并做吸收比(R60/R15)试验,吸收比小于1.3的;以上两种情况电动机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2) 电动机的干燥处理可采用外部加热干燥法或电流加热干燥法。在干燥前应根据电动机受潮情况制定干燥方法及有关技术措施。干燥时不允许用水银温度计测量温度,应用酒精温度计、电阻温度计或温差热电偶。
(3) 电动机干燥时的温度应缓慢上升,一般每小时的温升控制在5~8℃。干燥中要严格控制温度,在规定范围内,干燥最高允许温度应按绝缘材料的等级来确定,一般铁芯和绕组的最高温度应控制在70~80℃。定时测量并记录绕组的绝缘电阻、绕组温度、干燥电源的电压和电流、环境温度。当电动机绝缘电阻达到规范要求,在同一温度下经5h稳定不变后认定干燥完毕。
3. 电动机安装接线
(1) 电动机安装
1||| 应在电动机与基础之间衬垫硬塑垫片等防振装置,垫片与基础面接触应严密。地脚螺栓上均要套用弹簧垫圈,拧紧螺母时要按对角交错次序拧紧;电动机水平度调整一般用水平仪进行,电动机底座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二次灌浆。
(2) 电动机接线
1||| 电动机三相定子绕组按电源电压和电动机额定电压的不同,可接成星形(Y)或三角形(∆)两种形式。例如:电网电压为380V,电动机需Y-∆启动时,电动机的额定电压应为660V/380V。
4. 电动机试运行
(1) 试运行前检查
1||| 用500V兆欧表测量电动机绕组绝缘电阻。380V的异步电动机的绕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Ω。
2||| 检查电动机安装是否牢固,地脚螺栓是否全部拧紧。
3||| 电动机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可靠,接地线(铜芯)的截面积不小于4mm2。
4||| 检查电动机与传动机械的联轴器是否安装良好。
5||| 检查电动机电源开关、启动设备、控制装置是否合适。热继电器调整是否适当。短路脱扣器和热脱扣器整定是否正确。
6||| 绕线式异步电动机还应检查滑环和电刷。
(2) 试运行中检查
1||| 电动机旋转方向不符合要求时,可在电源侧或电动机接线盒内对调任意两根导线。
2||| 检查电动机的轴承温升不应超过规定值。
3||| 检查电动机振动(双振幅值)不应大于标准规定值。
4||| 电动机第一次启动一般在空载情况下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一般为2h,并记录电动机空载电流。
4.3.3 输配电线路施工技术
1. 电力架空线路施工技术
(1) 电杆线路的施工程序
1||| 施工程序:
现场勘察→测量定位→基础施工→电杆、横担组装→立杆→拉线制作安装→放线、架线、紧线、连线→送电运行→验收。
(2) 架空电杆线路的组成
1||| 电杆基础
· 底盘、卡盘用于水泥杆稳固,拉线盘用于拉线锚固;钢筋混凝土法兰和地脚螺栓基础适用于金属杆。
2||| 电杆
· 按水泥杆产品形式分为整根杆、分段杆;按组成形式分为单杆、双杆(A字形、Ⅱ型、门型)等;按电杆用途和受力情况分国耐张杆、转角杆、终端杆、分支杆、跨越杆、直线杆。水泥杆不应出现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长度不应超过电杆的1/3周长;杆长弯曲值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3||| 架空导线
· 高压架空导线一般采用钢芯铝绞线,避雷线则采用钢绞线或铝包钢绞线。低压架空线的导线一般采用塑料铜芯线。
4||| 横担
· 有角钢横担、瓷横担等。
5||| 绝缘子
· 常用的有针式绝缘子、蝶式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
6||| 拉线
· 常用的拉线有普通拉线(尽头拉线)、转角拉线、人字拉线(两侧拉线)、高桩拉线(水平拉线)。
7||| 金具
· 常用的有M字形抱铁、U字形抱箍、拉线抱箍、挂板、线夹、心形环等。
(3) 电杆基坑施工
1||| 一般地形的电杆测量定位采用经纬仪、测距仪、水准仪实施,复杂地形的测量宜用全站仪、GPS测量仪实施。直线杆的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
2||| 卡盘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4) 电杆组立
1||| 分段金属杆对接通常采用法兰和焊接,法兰连接的螺栓坚固力矩应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并加装防松或防卸装置;焊接后的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
2||| 水泥杆立杆方法:有汽车起重机立杆、三脚架立杆、人字抱杆立杆、架杆(顶、叉)立杆等。单电杆直立后,倾斜度允许偏差:10kV以上的电杆不应大于杆长的3/10001;10kV及以下直线杆的单横担应安装在负荷侧,90o转角杆、分支杆和终端杆采用单横担,应安装在拉线侧。
(5) 横担制作安装
1||| 横担一般用镀锌角钢制作;绝缘子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
2||| 横担用U形螺栓固定到电杆上;耐张杆和转角杆横担可用两条直线横担组成,用四根穿心螺栓固定到电杆上。10kV及以下直线杆的单横担应安装在负荷侧,90o转角杆、分支杆和终端杆采用单横担,应安装在拉线侧。
3||| 瓷横担(全瓷式、胶装式)安装: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mm;水平安装时,顶端 宜向上翘起5o~15o;全瓷式瓷横担的固定处应加软垫。边相的瓷横担不宜垂直安装,中相的瓷横担应垂直地面安装。
(6) 拉线制作安装
1||| 采用镀锌铁丝制作的拉线不应少于3股,镀锌铁丝直径不应小于4mm,绞合均匀,不应出现抽筋现象,也可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钢绞线制作。拉线制作安装应分为三段,上段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m。同一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拉线的受力应一致。
(7) 导线架设固定
1||| 放线有拖放法、展放法采用人力、机械力牵行;展放法是将线盘架设在汽车上,一边行驶一边展放导线。
2||| 导线固定在绝缘子上的方法有顶绑法、侧绑法、终端绑扎法、耐张线夹固定法等。
3||| 紧线应分段进行;横担两侧的导线应同时收紧,避免横担受力不均匀而歪斜;并按照规定的垂度来松紧导线。
4||| 弧垂的观测与调整:按当地环境温度、档距,从弧垂表或曲线表查找对应的弧垂度;通过目测或垂弧测量尺测量,检查弧垂是否达到要求。
(8) 导线连接要求
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2||| 导线或架空地线应使用配套接续管或耐张线夹进连接。
3||| 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或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试件进行连接后的握着强度试验,握着强度试验的试件不得少于3组。
4||| 液压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钳压管直线连接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5||| 66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不应超过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110kV架空输电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不应超过一个接续管和两个补修管。
(9) 架空线路试验
1||| 测量线路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验收规范规定。
2||| 用红外线测温仪测量导线接头的温度,以检验接头的连接质量。
3||| 测量杆塔防雷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诮符合设计的规定。
4||| 检查架空线各相的两侧相位应一致。
5||| 在额定电压下对空载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3次。
2. 电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
(1) 电缆保护管施工要求
1||| 电缆进出建筑物、隧道、电缆井等,穿过楼板及墙壁处,电缆与各种管道、沟道交叉处,电缆引出地面、距地面2m以下时,电缆通过道路、铁路时,均应设置电缆保护管。电缆进出建筑物、隧道等处应采取防水套管。
2||| 电缆保护管一般采用钢管,钢管内径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2) 电缆排管施工要求
1||| 电缆拔管埋地施工方法有开挖埋管法。非开挖埋管法有顶管(适用于钢管)、定向钻管(适用于热熔连接的塑料复合管)。
2||| 开挖排管施工内容:沟底处理、管口处理、包封(混凝土灌注)、夯土回填。排管一般有2~16孔等形式。排管材料可用钢管、塑料管及塑料复合管(波纹管、CPVC管、RMDP管、MPP管、CO管等)、玻璃钢管、石棉水泥管等。钢管采用套管电焊连接,硬塑料管采用承插或套管胶水连接,波纹管采用对接胶带或承插连接,塑料复合管采用承插、管箍连接,石棉水泥管采用管箍或套管连接,玻璃钢管采用承插连接。
3||| 电缆拔管直线距离超过50m处、排管转弯处、分支处都要设置电缆井。排管通向电缆井应有不小于0.1%的坡度,以便管内的水流入电缆井内。
(3) 电缆支架安装要求
1||| 电缆支架应安装在结构体上,不应安装在轻质墙体上。支架安装应牢固、横平竖直,各支架高度应在同一水平上。金属支架全长均应良好接地,全长与接地线不少于2处。
2||| 支架最下层至地面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电缆夹层非通道处,支架最下层距地面不小于200mm;电缆夹层通道处,支架最下层距地面不小于1400mm;室内机房和活动区域,支架最下层距地面不小于2000mm。
(4) 电缆(本体)敷设要求
1||| 检查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应相同。
2||| 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合理安排每盘电缆。电缆放线架放置应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匹配。
3||| 电缆切断后应在4h之内进行封头;塑料绝缘电力电缆应有防潮的封端;油浸纸质绝缘电力电缆必须铅封;充油电缆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电缆。
4||| 电缆敷设顺序:应从电缆集中点(配电室、控制室)向电缆分散点(车间、设备)敷设;到同一终点的电缆最好是一次敷设;先敷设线路长、截面大的电缆,后敷设 线路短、截面小的电缆;先敷设电力、动力电缆,后敷设控制、通信电缆。
5||| 电缆应从电缆盘上端拉出施放。施放时必须每隔1.5~2m放置滑轮一个,从电缆盘上端拉出后放在滑轮上,不得把电缆放在地上拖拉。
6||| 用机械牵引敷设电缆时,应缓慢前进,一般速度不超过15m/min,牵引头必须加装钢丝套。长度在300m以内的大截面电缆,可直接绑住电缆芯线牵引。
7||| 氧化镁绝缘、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的弯曲半径随电缆外径变化,其种类电缆的弯曲半径随电缆形式的不同发生变化。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8||| 并列敷设电缆,有蹭接头时宜将接头位置错开;明敷电缆的中间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电缆导管内、路口、门口、通道狭窄处和与其他管线交叉处不应有接头。
9||| 电缆终端头处、接头处、分支处,电缆隧道转弯处、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竖井及隧道的两端应挂标志牌。标志牌诮注明线路编号、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讫地点。
10||| 电缆进入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等的孔洞要进行防火封堵,防止电缆着火而引燃其他电缆及设备。重要电缆通道应安装 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5) 电缆直埋敷设要求
1||| 直埋电缆应使用铠装电缆,铠装电缆的金属保护层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高压电缆敷设前应进行交接试验。
2||| 电缆沟的沟深一般为0.9m,沟底是松软土时,可直接敷设电缆;如果沟底有石块或硬质杂物要铺设100mm厚的软土或细沙。一般电缆埋深应不小于0.7m,穿越农田时应不小于1m。电缆敷设后,上面要铺100mm厚的软土或细沙,再盖上混凝土保护板、警示带,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以外各50mm,覆土分层夯实。
3||| 进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6) 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制作要求
1||| 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制作必须连续进行。室外制作时应在晴天、气候干燥的条件下进行,并有防尘措施。
2||| 附件材料规格应与电缆一致,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 不得失效,电气性能试验应符合标准,制作后电缆终端头和接头电缆绝缘状况良好。
3||| 电缆接头的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应良好接地,接地线应采用铜编织线。电缆的屏蔽层和铠装层应锡焊接地线。
(7) 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
1||| 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测量绝缘电阻 、交流耐压试验、测量直流电阻、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线路相位检查等。例如:6kV以上的橡塑电缆,应做交流耐压试验或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试;1kV及以下的橡塑电缆应用2500V兆欧表测试绝缘电阻代替耐压试验,电缆绝缘电阻无明显变化,并做好记录。
3. 裸母线施工技术
(1) 裸母线检查
1||| 检查裸母线材质,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缝、折皱、变形及扭曲。
(2) 母线加工
1||| 对母线进行平直矫正;
2||| 根据图纸与现场安装路径将母线
A. 切断
B. 弯曲;应采用冷弯,不得采用热弯
a. 立弯
b. 平弯
c. 扭弯
C. 钻孔
a. 母线钻孔的位置及孔径的大小和数量都必须符合规定;
b. 螺孔间中心距离误差允许为±0.5mm,螺孔直径不应大于螺栓直径1mm。
D. 锉磨加工
a. 母线连接处的锉磨加工后的铜母线不可超过原截面的3%,铝母线不可超过原截面的5%
b. 加工后在接触面上涂以电力复合脂。
(3) 母线连接
1||| 当母线平置时,螺栓应由下向上穿,在其余情况下,螺母应置于维护侧。螺栓连接的母线两侧均应有平垫圈,相邻螺栓垫圈间应有3mm以上的净距,螺母侧应装有弹簧垫圈或锁紧螺母。
2||| 母线的螺栓连接必须采用力矩扳手紧固,紧固力矩值达到规定
3||| 铜与铜的连接,在室外、高温且潮湿或对母线有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必须搪锡,在干燥的室内可直接连接。
4||| 金属母线超过20m长的直线段、不同基础连接段及设备连接处等部位,应设置补偿装置,采用纺织铜线或薄铜叠片伸缩节或其他连接方式。
(4) 母线固定
1||| 母线在支柱绝缘子上的固定方法有
螺栓固定
夹板固定
卡板固定
(5) 交流母线相序排列
1||| 三相交流母线的颜色
· L1--黄色
· L2--绿色
· L3--红色
· N--淡蓝色(中性线)
2||| 交流母线布置排列
· 上下布置时——应由上到下排列为L1、L2、L3相;
· 水平布置时——应由盘后向盘面排列L1、L2、L3相;
· 交流母线的引下线应从左至右排列为L1、L2、L3相;
4.3.4 防雷与接地装置施工技术
1. 防雷装置安装
(1) 接闪器安装要求
1||| 接闪器股票行情瓷外套时,瓷件与金属法兰胶装部位应结合牢固、密实,并应涂有性能良好的防水胶;瓷套外观不得有裂纹、损伤。采用硅橡胶外套时,外观不得有裂纹、损伤和变形。金属法兰结合面应平整,无外伤或铸造砂眼,法兰泄水孔应通畅。
2||| 接闪器各节组合单元应经试验合格,底座绝缘应良好。防爆膜应完好、无损。接闪器各连接处的金属接触表面应洁净,没有氧化膜和油漆,导通良好。
3||| 并列安装的接闪器三相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相间中心距离允许偏差为10mm;铭牌应位于易于观察的同一侧。接闪器安装应垂直,其垂直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
4||| 接闪器的排气通道应通畅,排气通道口不得朝向巡检通道,排出的气体不致引起相间或对地闪络,并不得喷及其他电气设备。带自闭阀的避雷器宜进行压力检查,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 氧化锌接闪器的接地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安装时要注意接闪器上端带电部分与电器柜体外壳或柜内其他设备的安全距离。
6||| 管型接闪器与被保护设备的连接线长度不得大于4m,安装时应避免各接闪器排出的电离气体相交而造成的短路。
7||| 接闪器的检测。
· 测量接闪器的绝缘电阻;
· 测量接闪器的泄漏电流、磁吹接闪器的交流电导电流、金属氧化锌接闪器的持续电流;
· 测量金属氧化锌接闪器的工频参考电压或直流参考电压;
· 测量FS型阀式接闪器的工频放电电压。
(2) 放电间隙的安装
1||| 放电间隙电极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钢制材料制作的电极应镀锌。
2||| 放电间隙必须安装牢固,其间隙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双根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不同接地干线连接。
2. 接地装置安装
(1) 接地体安装要求
1||| 金属接地体的制作安装 。金属接地体采用镀锌角钢、镀锌钢管、铜棒或铜排等金属材料制作。接地体分为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挖沟,沟的中心线与建筑物的基础距离 不得小于2m,沟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宽度不得小于0.5m。
2||| 接地模块安装
· 接地模块的安装 除满足有关的规定外,还应参阅制造厂商提供的有关技术说明。
· 通常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
· 接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
(2) 接地线安装要求
1||| 室外接地线安装
· 接地干线与接地极的连接、接地支线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
· 接地干线与支线末端应露出地面0.5m以上。
2||| 室内接地线安装
· 明线安装 的接地线大多是纵横敷设在墙壁上,
· 或敷设在母线或电缆桥架的支架上。
(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接地安装要求
1||| 在有爆炸发生气体环境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以及2区内除照明灯具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
2||| 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同的方向有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3||| 有爆炸性粉尘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 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应有专门的接地线。
· 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可利用金属管线或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线(PE),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
3. 防静电装置安装
(1) 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只做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
(2) 设备、储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联接地。
(3) 设备、储罐等固定接地端子的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有防检装置。
(4) 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储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相连,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
4.4 自动化仪表工程安装技术
4.4.1自动化仪表设备与管线施工技术
1. 自动化仪表安装原则与施工程序
(1) 自动化仪表安装原则
1||| 自动化仪表施工的原则
· 先土建后安装
· 先地下后地上
· 先安装设备再配管布线
· 先两端后中间
2||| 仪表设备安装应遵循的原则
· 先里后外
· 先高后低
· 先重后轻
3||| 仪表调校应遵循的原则
· 先取证后校验
· 先单校后联校
· 先单回路后复杂回路
· 先单点后网络
(2) 自动化仪表安装施工程序
1||| 取源部件安装→仪表设备单体校验、安装→仪表线路安装→仪表管道安装→脱脂→仪表系统试验→工程交接验收。
2. 自动化仪表安装内容
(1) 仪表设备安装
1||| 取源部件安装
2||| 现场仪表支架预制安装
3||| 仪表箱、保湿箱和保护箱安装
4||| 现场仪表安装
5||| 执行器安装
(2) 仪表线路安装
1||| 支架制作与安装
2||| 电缆槽安装
3||| 保护管安装
4||| 现场接线箱安装
5||| 电缆、电线敷设
6||| 电线、电线导通检查、绝缘试验
7||| 仪表线路配线
(3) 仪表管道安装
1||| 测量管道安装
2||| 气动信号管道安装
3||| 气源管道安装
4||| 液压管道安装
(4) 中央控制设备安装
1||| 盘、柜、操作台安装
2||| 控制仪表安装
3||| 综合控制系统设备安装
4||| 仪表电源设备安装与试验
5||| 综合控制系统试验
6||| 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
(5) 交接验收
1||| 仪表工程的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进行完毕,系统方可投入运行;
2||| 仪表工程连续48h投入运行正常后,具备交接验收条件;
3||| 编制并提交仪表工程竣工资料。
3. 自动化仪表取源部件安装要求
(1) 取源部件安装的一般规定
1||| 取源部件的安装,应在工艺设备制造或工艺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
2||| 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与焊接必须在工艺管道或设备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3||| 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的工艺管道和设备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4||| 在砌体和混凝土浇筑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筑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预留安装孔。
5||| 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应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
6||| 当设备及管道有绝热层时,安装的取源部件应露出绝热层外。
7||| 取源阀门与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8||| 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与设备和管道同时进行压力试验。
(2) 温度取源部件安装要求
1||| 温度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
· 要选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
· 不宜选在阀门等阻力部 的附近和介质流束呈现死角处以及振动较大的地方。
2||| 温度取源部件与管道的安装要求:
· 温度取源部件与管道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 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重合。
· 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3) 压力取源部件安装要求
1||| 压力取源部件 的安装位置应选在被测物料流束稳定的位置。
2||| 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 在同一管段上时,压力取源部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3||| 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的安装要求:
a. 测量气体压力时,取压点的方位在管道的上半部。
b. 测量液体压力时,取压点的方位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o~45o夹角的范围内。
c. 测量蒸汽压力时,取压点的方位在管道的上半部,或者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4) 流量取源部件安装要求
1||| 在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检测元件。
2||| 直管段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和凸出物。
3||| 采用均压环取压时,取压孔应在同一截面上均匀设置,且上、下游取压孔的数量应相等。
4||| 节流装置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时,取压口的方位设置要求:
a. 测量气体流量时,取压口应在管道的上半部。
b. 测量液体流量时,取压口应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c. 测量蒸汽时,取压口应在管道的上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5) 物位取源部件安装要求
1||| 物们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元件受到物料冲击的地方。
2||| 静压液位读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液体进、出口。
3||| 内浮筒液位计和浮球液位计采用导向管或其他导向装置时,导向管或导向装置应垂直安装,导向管内液流应畅通。
4||| 安装浮球式液位仪表的法兰短管应垂直安装,筒体零水们电极的中轴线与被测容器正常工作时的零水位线应处于同一高度。
(6) 分析取源部件安装要求
1||| 分析取源部件应安装在压力稳定、能灵敏反映真实成分变化和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样品的位置。
2||| 取样点的周围不应有层流、涡流、空气渗入、死角、物料堵塞或非生产过程的化学反应。
3||| 在水平或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分析取源部件时,其安装方位的要求与安装压力取源部件的取压点要求在同。
4. 自动化仪表设备安装要求
(1) 仪表设备安装的一般规定
1||| 现场仪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光线充足,操作和维护方便。仪表的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显示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示值的位置。
b. 仪表不应安装 在有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电磁场干扰、高温、温度剧烈变化和有腐蚀性气体的位置。
c. 检测元件应安装在能真实反映输入变量的位置。
2||| 安装过程中不应敲击、振动仪表。仪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仪表与设备、管道或构件的连接及固定部位应受力均匀,不应承受非正常的外力。
3||| 设计文件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合格后安装。
4||| 直接安装在管道上的仪表,宜在管道吹扫后安装,当必须与管道同时安装时,在管道吹扫前应将仪表拆下。
5||| 直接安装在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压力试验。
6||| 仪表接线箱(盒)应采取密封措施,引入口不宜朝上。
7||| 对仪表和仪表电源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及电子元件被损坏的措施。
8||| 现场总线仪表线路的连接应为并联方式。
9||| 核辐射式仪表安装前应编制具体的安装方案,安装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在安装现场应有明显的警戒标识。
(2) 仪表柜(盘、箱)安装
1||| 仪表柜(盘、箱)的型钢底座应在场面施工完成前安装找正,其上表面宜高出地面,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2||| 仪表柜(盘、操作台)之间及仪表柜(盘、操作台)内各设备构件㝎蝗连接应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为防锈材料 。安装固定不应采用焊接方式。
3||| 不锈钢材质的接线箱固定时,不得与碳钢材料直接接触。
(3) 温度检测仪表安装
1||| 测温元件安装在易受被测物料强烈冲击的位置,应采取防弯曲措施。
2||| 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必须全部浸入被测对象中。
3||| 在多粉尘的部位安装测温元件,应采取防止磨损的措施。
4||| 表面温度计的感温面与被测对象表面应紧密接触,并应固定牢固。
(4) 压力检测仪表安装
1||| 现场安装的压力表,不应固定在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或管道上。
2||| 测量低压的压力表或变送器的安装高度,宜与取压点的高度一致。
3||| 测量高压的压力表安装在操作岗位附近时,宜距操作面1.8m以上,或在仪表正面加保护罩。
(5) 流量检测仪表安装
1||| 节流件必须在管道吹洗后安装。
2||| 节流件安装方向,应使流体从节流件上游端面流向节流件的下游端面,孔板的锐边或喷嘴的曲面侧迎着被测流体的流向。
3||| 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 的孔板或喷嘴,当排泄孔液体为液体时,排泄孔的位置应在管道的正上方,当流体为气体或蒸汽时,排泄孔的位置应在管道的正下方。
4||| 涡轮流量计和涡街流量计的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线。
5||| 质量流量计应安装于被测流体完全充满的水平管道上,在垂直管道中的流体流向应自下而上。测量气体时,箱体管应置于管道上方;测量液体时,箱体管应置于管道下方。
6||| 电磁流量计外壳、被测流体和管道连接法兰之间应连接为等电位。
7||| 超声波流量计安装时,对于水平管道,换能器的位置应在与水平直线成45°夹角的范围内,被测管道内壁不应有影响测量精度的结垢层或涂层。
(6) 物位检测仪表安装
1||| 浮筒液位的安装应使浮筒呈垂直状态,处于浮筒中心正常操作液位或分界液位的高度。
2||| 用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测量液位时,仪表安装高度不应高于下部取压口。
3||| 超声波物位计不应安装在进料口的上方;传感器宜垂直于物料表面;在信号波束角内不应有遮挡物;物料的最高物位不应进入仪表的盲区。
4||| 雷达物位计不应安装在进料口的上方,传感器应垂直于物料表面。
(7) 成分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安装
1||| 被分析样品的排放管应直接与排放总管连接,总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场所,其集液处应有排液装置。
2||| 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测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所检测气体的密度确定,其密度大于空气时,检测器应安装在距地面200~300mm处;其密度小于空气时,检测器应安装在泄漏区域的上方。
5. 自动化仪表线路安装要求
(1) 仪表线路安装的一般要求
1||| 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附近有火源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2||| 线路不得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腐蚀性物质排放、潮湿、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位置。
3||| 线路不宜敷设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方,也不宜敷设在具体有腐蚀性液体的设备和管道的下方。
4||| 线路与绝热的设备及管道绝招层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00mm,与其他设备和管道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50mm。
5||| 线路进入室外的盘、柜、箱时,宜从底部进入,并应有防水密封措施。
6||| 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仪表设备及部件断开。
(2) 电缆导管安装
1||| 在粉尘、蒸汽、腐蚀性或潮湿气体区域敷设 电缆导管时,其两端航空器应密封。
2||| 电缆导管与检测元件或现场仪表之间,宜用金属挠性管连接,并应设有防水弯。
(3) 线缆及光缆敷设
1||| 补偿导线应在穿电缆导管或在电缆桥架内敷设,不得直接埋地敷设。当补偿导线与测量仪表之间不采用切换开关或冷端温度补偿器时,宜将补偿导线和仪表直接连接。
2||| 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当需要中间接头时,应在接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采用无腐蚀性焊药。补偿导线应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和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3||| 在光纤连接前和光纤连接后均应对光纤进行测试;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光纤连接应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熔接。
4||| 交流电源线路和仪表信号线路宜分层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时,应用金属隔板隔开敷设。
5||| 明敷设的仪表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0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人性导管以及在金属槽式桥架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6||| 仪表信号线路、仪表供电线路、安全联锁线路、补偿导线、本质安全型仪表线路和其他特殊仪表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电缆导管。
6. 自动化仪表管道安装要求
(1) 仪表管道安装的一般要求
1||| 仪表管道埋地敷设时,必须经试压合格和防腐处理后再埋入。直接埋地的管道连接必须采用焊接,在穿过道路、沟道及进出地面处应设置保护套管。
2||| 仪表管道在穿墙和过楼板处,应加装保护套管或保护罩,管道接头不应在保护套管或保护罩内。
(2) 测量管道安装
1||| 当测量管道与高温设备、管道连接时,应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2||| 测量压差的正压管和负压管应安装在环境温度相同的位置。
(3) 气动信号管道
1||| 气动信号管道应采用紫铜管、不锈钢管或聚乙烯、尼龙管。
2||| 气动信号管道不宜设置中间接头,当有中间接头时,应采用卡套式中间接头。
(4) 气源管道
1||| 气源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时,应采用螺纹连接。
2||| 供气管道宜架空敷设,不宜在地表面或埋地敷设。
3||| 气源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吹扫。
(5) 液压管道
1||| 油压管道不应平行敷设在高温设备和管道的上方,与热表面绝缘层的距离应大于150mm。
2||| 贮液箱的安装位置应低于加液集管,并设置呼吸阀。
4.4.2 自动化仪表系统调试要求
1. 自动化仪表调试的一般要求
(1) 仪表在安装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校准和试验。仪表安装前的校准和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2) 仪表工程在系统投用前应进行回路试验。仪表回路试验的电源和气源宜由正式电源和气源供给。
(3) 用于仪表校准和试验的标准仪器仪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明,其基本误差的绝对值不宜超过被校准仪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在选择试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时,至少应保证其准确度比被校准仪表高一个等级。
2. 单台仪表的校准和试验
(1) 单台仪表校准和试验应填写校准和试验记录;仪表上应有试验状态标识和位号标识;仪表需加封印和漆封的部位应加封印和漆封。
(2) 压力、差压变送器除了应进行输入输出特性试验和校准,其准确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输入输出信号范围和类型应与铭牌标识、设计文件规定一致,并应与显示仪表配套。还应按设计文件和使用要求进行零点、量程调整和零点迁移量调整。
(3) 浮筒式液位计可采用干校法或湿校法校准。干校法挂重量的确定、湿校法试验介质密度的换算,均应符合产品设计使用状态的要求。储罐液位计、料面计可在安装完成后直接模拟物位进行校准。
(4) 现场总线仪表应用总线通信器检查设备内部参数。
3. 仪表电源设备的试验
(1) 电源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当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时,不应小于5MΩ。
(2) 不间断电源应进行自动切换性能试验。
4. 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
(1) 综合控制系统在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前应在控制室内对系统本身进行试验。
(2) 试验项目应包括组成系统的各操作站、工程师站、控制器、个人计算机和管理计算机、总线和通信网络等设备的硬件和软件的有关功能试验。
5. 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
(1) 控制回路试验中,通过控制器或操作站 的输出向执行器发送控制信号,检查执行器的全行程动作方向和位置应正确。执行器带有定位器时应同时试验。
(2) 检测回路试验中,在检测回路的信号输入端输入模拟被测变量的标准信号,回路的显示仪表部会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回路内各单台仪表允许基本误差平方和的平方根值。
(3) 现场不具备模拟被测变量信号的回路,应在其可模拟输入信号的最前端输入信号进行回路试验。
(4) 系统中有报警信号的仪表设备,包括各种检测报警开关、仪表的报警输出部件和接点,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设定值进行整定。
(5) 联锁点多、程序复杂的系统,可先分项、分段进行试验,再进行整体检查试验。
(6) 程序控制系统的试验应按程序设计的步骤逐步进行检查试验,其条件判定、逻辑关系、动作时间和输出状态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7) 系统试验中应与相关的专业配合,共同确认程序运行和联锁保护条件及功能和正确性,并应对试验过程中相关设备和装置的运行状态和安全防护采取必要措施。
4.5 防腐蚀与绝热工程施工技术
4.5.1 防腐蚀工程施工技术
1. 防腐蚀方法
(1) 介质处理
1||| 包括去除介质中促进腐蚀的有害成分,调节介质的pH值及改变介质的湿度等。例如:锅炉给水的除氧;在管道输送原油前,脱出原油中水及其他腐蚀性成分。
(2) 覆盖层
1||| 金属表面覆盖层是指在金属表面喷、衬、镀、涂一层耐蚀性较好的金属或非金属物质,使被 保护金属表面与介质隔离,从而降低金属腐蚀的速度。设备及管道覆盖层主要有下列几种形式
A. 涂料涂层
a. 是以各种非金属涂料涂覆形成的涂层。例如:以环氧树脂类粉料涂覆形成的环氧涂层、以聚氨酯类涂料涂覆涂层等。涂料涂层一般比较薄,常用设备及架空管道的防腐。
B. 金属涂层
a. 是利用某种热源,如电弧、等离子弧、燃烧火焰等将粉末状或丝状的金属涂层材料加热到熔融或半熔融状态,然后借焰流本身的动力或外加的高速气流雾化并以一定的速度吕喷射到经过预处理的基体材料结合而形成具有各种功能的表面金属覆盖层。金属涂层常用于设备或储罐的外壁防腐。
C. 衬里
a. 衬里是一种综合利用不同材料 特性、具有较长使用寿命的防腐方法。根据不同介质条件,在金属设备及管道内衬金属或非金属,将其金属表面与工艺介质隔开,以防止金属的腐蚀。对于温度、压力较高的场合,可衬耐蚀金属,如不锈钢、钛、铜、铝等。
b. 常用非金属衬里方法:块材衬里、纤维增强塑料衬里、橡胶衬里、塑料衬里、玻璃鳞片衬里、铅衬里、喷涂聚脲衬里、氯丁胶乳水泥砂浆衬里等。
(3) 电化学保护
1||| 电化学保护是利用金属电化学腐蚀原理对设备或管道进行保护,分为阳极保护和阴极保护两种形式 。例如:阳极保护是把被保护金属与外加电源正极相连接,或用强氧化剂处理,使它作为电解池的阳极,进行阳极极化形成一层致密的氧化膜,从而起到保护作用。硫酸设备等化工设备和设施可采用阳极保护技术;埋地钢质管道、管网及储罐常采用阴极保护技术。
(4) 添加缓蚀剂
1||| 在腐蚀环境中,通过添加少量能阻止或减缓金属腐蚀速度的物质以保护金属的方法,称为缓蚀剂保护。
2. 表面处理 在涂装前,除去 工件表面附着物、 造成的氧化物以 及提高表面粗糙 度,提高工件表 面与涂层的附着 力或赋予表面以 一定的耐蚀性能 的过程。
(1) 表面处理方法
1||| 脱脂处理
A. 浸泡脱脂
B. 喷淋脱脂。
2||| 工具除锈包括手工除锈和动力工具除锈两种
A. 手工除锈工具
a. 钢丝刷
b. 粗砂纸
c. 铲刀
d. 或类似的手工工具
B. 动力除锈
a. 旋转钢丝轮
b. 电动砂轮
c. 除锈机
3||| 喷(抛)射处理
A. 干喷射
B. 湿喷射
C. 喷砂
D. 喷丸
4||| 钝化处理
A. 磷化
B. 铬酸盐钝化
C. 钝化
(2) 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 在选择表面处理方法时,应考虑所要求的处理等级。 必要时,还应考虑怀拟用涂料配套体系相适应的表面 粗糙度。表面处理的费用通常与清洁度的高低成正比, 因此应选择与涂料配套体系要求相适应的某个处理等 级,或者是与能够实现的处理等级相适应的某个涂料 配套体系。
1||| 清洗处理
a. 用刚性纤维刷或钢丝刷除掉金属表面的松散物,并刮掉附着在钢材表面上较厚的油或者油脂。
b. 采用溶剂、乳剂或碱性清洗剂擦洗、喷洗、浸泡掉金属表面上可见的油、油脂、灰土、润滑剂和其他可溶污物。最后一遍擦洗、喷洗、浸泡可采用干净的溶剂。
c. 金属表面附着物较重时,也可采用去污剂或洗涤剂与蒸汽一同用作蒸汽清洗,之后再用蒸汽或淡水去除钢材表面上的有害残留物。
2||| 工具除锈
a. 手工除锈。用冲击性手工工具除掉金属表面上分层锈和焊接飞溅物,再用钢丝刷、粗砂纸、铲刀或类似手工工具,除掉金属表面所有附着物。
b. 动力工具除锈。用由动力驱动的旋转式或冲击式除锈工具,如旋转钢丝轮、砂轮等除去金属表面上的分层锈或焊接飞溅物以及松动的氧化皮、疏松的锈和表面附着物。在动力工具不能达到的金属表面,采用手工工具进行补除锈。采用动力工具除锈应注意不可损伤金属表面。工具处理分为St2级、St3级两个质量等级。
3||| 喷射除锈
a. 应根据金属的钢号、种类、原始锈蚀程度、涂料的类型、除锈方法以及涂装所要求的速食面粗糙度选择磨料。常用的磨料有铸钢丸、铸铁丸、铸钢砂、铸铁砂、石英砂及钢丝段等。
b. 敞开式干喷射是采用封闭式循环磨料系统,用干燥、无油压缩空气通过喷嘴喷射磨料进行金属表面的除锈。
c. 封闭式循环抛射是采用循环磨料系统,用离心式叶轮抛射磨料进行金属表面的除锈。
d. 湿喷射是采用压缩空气通过喷嘴喷射掺水的非金属磨料,喷射用水中应掺入足量的缓蚀剂,否则喷射后应采用淡水冲洗,并做防锈处理。若冲洗后表面仍有残留物,应用刷子做补充清理。
e. 喷射处理分为Sa1级、Sa2级、Sa2.5级、Sa3级四个等级。
4||| 酸洗除锈
a. 酸洗处理前,金属表面应采用工具或喷射除锈除掉表面上大部分氧化皮、锈和旧涂层,以缩短酸洗除锈时间。
b. 将金属表面浸入常温酸洗液中,直至氧化皮和锈全部除掉。酸洗液中应加入足够的缓蚀剂,以减少对金属的腐蚀。金属表面达到要求后,用淡水冲洗干净。然后分别浸入磷化液和钝化处理。酸洗液中溶入铁的含量不超过10%。
c. 酸洗后的金属表面应用干净的高压空气吹干水分,且不应码垛堆放。
5||| 焊缝表面处理
a. 对接焊缝表面应平整,并应无气孔、焊瘤和夹渣。焊缝高度应小于或等于2mm,并平滑过渡。
b. 设备转角和接管部位的焊缝应饱满、圆滑,不得有毛剌,应将棱角打磨成钝角并形成圆弧过渡。
c. 角焊缝的圆角部位,焊角高度、突出角的焊接圆弧半径以及内角的焊接圆弧半径应满足要求。
d. 切除组装卡具时,不得损伤基体母材。
3. 涂装
(1) 涂装方法
1||| 手工刷漆
2||| 喷涂
· 空气喷涂
· 高压无气喷涂
· 加热喷涂
· 静电喷涂
· 粉末静电喷涂
· 火焰喷涂
· 自动喷涂
3||| 电泳涂装
4||| 自泳涂装
5||| 浸涂
6||| 淋涂
7||| 搓涂
8||| 帘涂装
9||| 辊涂装
(2) 涂装技术要求
1||| 涂装工艺是涂装作业中涂料涂覆的整个工艺过程。包括工件刮腻子、涂料的调配、工件的输送、各种方法的涂覆、干燥或固化、打磨等工序。
2||| 涂层涂料有环氧树脂类涂料、聚氨酯涂料、氯化橡胶涂料、高氯化聚乙烯涂料、氯氯磺化聚乙烯涂料、丙烯酸树脂改性涂料、有机硅耐温涂料、氟涂料、富锌涂料(有机、无机)、醇酸涂料和底层涂料的涂层。
3||| 涂料进场时,供料方除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外,尚应提供涂装的基体表面处理和施工工艺等要求。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材料检测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
4||| 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0℃,相对湿度不大于85%,或涂覆的基体表面温度比露点温度高3℃。
5||| 钢结构用水性防腐涂料可分为底漆、中间漆和面漆。
4. 衬里
(1) 水泥砂浆衬里
1||| 水泥砂浆衬里可采用单根预制管道整体涂敷方式。
2||| 现场施工的管段中,钢管规格应相同。不同口径的管段应分别组对,分段进行水泥砂浆衬里施工。现场施工管段,在水泥砂浆衬里施工前应完成清扫、组对、焊接、无损检测、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外防腐层补口补伤并验收合格。
(2) 橡胶衬里
1||| 加热硫化橡胶衬里:加热工艺、硫化温度及硫化时间应符合要求。
2||| 自然硫化橡胶衬里:胶板衬砌时应用专用压滚或刮板,依次压合,排净粘结面的空气,不得漏压。压滚或刮板的用力程度应以胶板压合面见到压(刮)痕为限,前后两次滚压应有一定尺寸的重叠。
3||| 预硫化橡胶衬里:胶板下料尺寸应合理、准确,应减少贴衬应力。形状复杂的工件应制作样板,并应按样板下料。
(3) 块材衬里
1||| 块材的品种包括耐酸砖、耐酸耐温砖、铸石板、防腐蚀炭砖。
2||| 设备接管部位衬管的施工,应在设备本体衬砌前进行。
3||| 块材衬里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水玻璃胶泥衬砌块材的设备、管道及管件的衬里层。
4.5.2 绝热工程施工技术
1. 绝热层施工技术要求
(1) 厚度和宽度
1||| 当采用一种绝热制品,保温层厚度大于或等于100mm,保冷层厚度大于或等于80mm时,应分为两层或多层逐层施工,各层的厚度宜接近。
2||| 当采用两种或多种绝热材料复合结构的绝热层时,每种材料 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硬质或半硬质绝热制品的拼缝宽度,当作为保温层时,不应大于5mm;当作为保冷层时,不应大于2mm。
(2) 接缝
1||| 水平管道的纵向接缝位置,不得布置在管道垂直中心线45°范围内。当采用大管径的多块硬质成型绝热制品时,绝热层的纵向接缝位置可不受此限制,但应偏离管道垂直中心线位置。
2||| 绝热层各层表面均应做严缝处理。干拼缝应采用性能相近的矿物棉填塞严密,填缝前,应清除缝内杂物。湿砌灰浆胶泥应采用与砌体材质相同的材料拼砌,灰缝应饱满。
(3) 伸缩缝及膨胀间隙的留设要求
1||| 设备或管道采用硬质绝热制品时,应留设伸缩缝。
2||| 两固定管架间水平管道绝热层的伸缩缝,至少应留设一道。
3||| 立式设备及垂直管道,应在支承件、法兰下面留设伸缩缝。
4||| 弯头两端的直管段上,应各留一道伸缩缝;当两弯头之间的间距较小时,其直管段上的伸缩缝可根据介质温度确定仅留一道或不留设伸缩缝。
5||| 球形容器的伸缩缝,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当设计对伸缩缝的做法无规定时,浇注或喷涂的绝热层可用嵌条留设。
6||| 伸缩缝留设的宽度,设备宜为25mm,管道宜为20mm。
7||| 保温层的伸缩缝,应采用矿物纤维毡条、绳等填塞严密,并应捆扎固定。高温设备及管道保温层的伸缩缝外,应再进行保温。
8||| 保冷层的伸缩缝,应采用软质绝热制品填塞严密或挤入发泡型胶粘剂,外面应用50mm宽的不干胶带粘贴密封。保冷层的伸缩缝外应再进行保冷。
9||| 多层绝热层伸缩缝的留设:中、低温保温层伸缩缝,可不错开;保冷层及高温保温层的各层伸缩缝,必须错开,错开距离应大于100mm。
10||| 膨胀间隙的施工,有下列情况时,必须在膨胀移动方向的另一侧留有膨胀间隙:
· 填料式补偿器和波形补偿器。
· 当滑动支座高度小于绝热层厚度时。
· 相邻管道的绝热结构之间。
· 绝热结构与墙、梁、栏杆、平台、支撑等固定构件和管道所通过的孔洞之间。
例如:对立式设备采用硬质或半硬质制品保温施工时,需设置支撑件,并从支撑件开始自下而上拼砌,然后进行环向捆扎。对卧式设备采用硬质或半硬质制品保温施工时,需要在设备中轴线水平面上设备托架,保温层从托架开始拼砌,并用镀锌铁丝网状捆扎。保冷层的伸缩缝,应采用软质泡沫塑料条填塞严密,或挤入发泡型胶粘剂,外面用50mm宽的不干性胶带粘贴密封,在伸缩缝的外面 必须再进行保冷。
(4) 附件
1||| 保温设备及管道上的裙座、支座、吊耳、仪表管座、支吊架等附件,应进行保温,当设计无规定时,可不必保温。
2||| 保冷设备及管道上的裙座、支座、吊耳、仪表管座、支吊架等附件,必须进行保冷,其保冷层长度不得小于保冷层厚度的4倍或敷设至垫块处,保冷层厚度应为邻近保冷层厚度的1/2,但不得小于40mm。设备裙座里外均应进行保冷。
3||| 施工握的保温层不得覆盖设备铭牌时,可将铭牌周围的保温层切割成喇叭形开口,武器处应规整,并应设置密封的防雨水盖。施工后的保冷层应将设备铭牌处覆盖,设备铭牌应粘贴在保冷系统的外表面,粘贴铭牌时不得剌穿防潮层。
(5) 捆扎法施工
1||| 捆扎间距:对硬质绝热制品不应大于400mm;对半硬质绝热制品不应大于300mm;对软质绝热制品宜为200mm。
2||| 每块绝热制品上的捆扎件不得少于两道;对有振动的部位应加强捆扎。
3||| 不得采用螺旋式缠绕捆扎。
4||| 双层或多层绝热层的绝热制品,应逐层捆扎,并应对各层表面进行找平和严缝处理。
(6) 绝热绳缠绕施工
1||| 当用绝热绳缠绕施工时,各层缠绳应拉紧,第二层应与第一层反向缠绕,并应压缝。绳的两端应用镀锌铁丝的捆扎于管道上。
(7) 硬质绝热制品铺覆
1||| 不允许穿孔的硬质绝热制品,钩钉位置应布置在制品的拼缝处;钻孔穿挂的硬质绝热制品,其孔缝应采用矿物棉填塞。
(8) 设备绝热
1||| 立式设备或垂直管道的绝热层采用硬质、半硬质绝热制品施工时,应从支承件开始,自下而上拼装,保温应采用镀锌铁丝或包装钢带进行环向捆扎,保冷应采用不锈钢丝或不锈钢带进行环向捆扎。
2||| 当卧式设备有托架时,绝热层应从托架开始拼装,保温宜采用镀锌铁丝网状捆扎,保冷宜采用不锈钢带环向或纵向捆扎。
(9) 伴热管道保温层
1||| 当蒸汽拉热管采用软质制品保温时,应先采用镀锌铁丝网或“V”形金属件伴热罩将伴热管包裹在主管上并扎紧,不得将加热空间堵塞,然后再进行保温。
2||| 当电伴热管采用硬质绝热制品保温时,可根据伴热管的多少,现场适当放大制品规格进行保温。
2. 防潮层施工技术要求
(1) 一般要求
1||| 室外施工不宜在雨雪天或阳光暴晒中进行。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 防潮层外不得设置钢丝、钢带等硬质捆扎件。
3||| 设备筒体、管道上的防潮层应连续施工,不得有断开或断层等现象。防潮层封口处应封闭。
· 例如:当涂抹沥青胶或防水冷胶料时,应满涂至规定厚度,其表面应均匀平整。粘贴的方式,可采用螺旋形缠绕法或平铺法,待干燥后,应在玻璃布表面再涂抹沥青胶或防水冷胶料。
(2) 胶泥涂抹结构
1||| 防潮层胶泥涂抹结构所采用的玻璃纤维布宜选用经纬密度不小于88根/cm2、厚度为0.10~0.20mm的中碱粗格平纹玻璃布,或采用塑料网格布。
2||| 防潮层胶泥涂抹的厚度每层一般为2~3mm,施工时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沥青玛𤧛脂的主要技术参数有挥发物含量、氧指数、粘结力、相对密度、耐热性、抗冻性、吸水率、施工厚度、干燥时间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3) 玻璃纤维布复合胶泥涂抹结构
1||| 立式设备和垂直管道的环向接缝,应为上下搭接。卧式设备和水平管道的纵向接缝位置,应在两侧,并应缝口朝下。
2||| 玻璃纤维布应随第一层胶泥层边贴,其环向、纵向缝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搭接处应粘贴密实,不得出现气泡或空鼓。
3||| 粘贴的方式,可采用螺旋形缠绕法或平铺法。公称直径小于800mm的设备或管道,玻璃布粘贴宜采用螺旋形缠绕法,玻璃布的宽度宜为120~350mm;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设备或管道,玻璃布粘贴可采用平铺法,玻璃布的宽度宜为500~1000mm。
4||| 待第一层胶泥干燥后,再涂抹第二层胶泥。
(4) 聚氨酯或聚氯乙烯卷材结构
1||| 卷材环向、纵向接缝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或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搭接处胶粘剂应饱满密实。对卷材产品要求满涂粘贴的,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施工。
2||| 粘贴可根据卷材的幅宽、粘贴件的大小和现场施工具体状况,采用螺旋形缠绕法或平铺法。
3||| 当防潮层采用复合铝箔、涂膜弹性体及其他复合材料施工时,接缝处应严密,厚度或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 保护层施工技术要求
(1) 金属保护层施工技术要求
1||| 一般要求
a. 金属保护层的接缝可选用搭接、咬接、插接及嵌接的形式。保护层安装应紧贴保温层或防潮层。金属保护层纵向接缝可采用搭接或咬接;环向接缝可采用插接或搭接。室内的外保护层结构,宜采用搭接形式。
b. 当金属保护层采用支撑环固定时,支撑环的布置间距应金属保护层的环向搭接位置一致,钻孔应对准支撑环。
c. 压型板应由下而上进行安装。压型板可采用螺栓与胶垫、自攻螺钉或抽芯铆钉固定。当采用硬质绝热制品时,其金属压型板的宽波应安装在外面;当采用半硬质和软质绝热制品时,其压型板的窄波应安装在外面。
d. 在已安装的金属护壳上,严禁踩踏和堆放物品。对于不可避免的踩踏部位,应采取正式防护措施。
e. 垂直管道或设备金属保护层的敷设,应由下而上进行施工,接缝应顺水搭接。
2||| 设备绝热保护层
a. 设备及大型储罐金属保护层的接缝和凸筋,应呈棋盘形错列布置。
b. 立式设备、垂直管道或斜度大于45°的斜立管道上的金属保护层,应分段将其固定在支承件上。
c. 静置设备和转动机械的绝热层,其金属保护层应自下而上进行敷设。环向接缝宜采用搭接或插接,纵向接缝可咬接或搭接,搭接或插接尺寸应为30~50mm。平顶设备顶部绝热层的金属保护层,应按设计规定的坡度进行施工。
3||| 管道绝热保护层
a. 水平管道金属保护层的环向接缝应沿管道坡向,顺水搭接,其纵向接缝宜布置在水平中心线正文的15°~45°处,并应缝口朝下。当侧面或底部有障碍物时,纵向接缝可移至管道水平中心线上方60°以内。
b. 管道金属保护层的纵向接缝,当为保冷结构时,应采用金属抱箍固定,间距宜为250~300mm;当为保温结构时,可采用自攻螺钉或抽芯铆钉固定,间距宜为150~200mm,间距应均匀一致。
c. 水平支管与垂直主管相交时,水平支管保护层先施工,垂直主管应按支管保护层外径开口,水平支管保护层应插入垂直主管保护层开口内。
d. 垂直支管与水平主管在水平主管下部相交时,垂直支管保护层应先施工,水平主管保护层应按垂直支管保护层外径开口,垂直支管保护层应插入水平主管保护层开口内,上端口向外折边不应小于10mm。
e. 垂直支管与水平主管在水平主管上部相交时,水平主管保护层应先施工,垂直支管端部应按马鞍形剪口与水平主管对接。
f. 管道金属保护层肿胀部位的环向接缝,静置设备及转动机构保护层的肿胀部位均应采用活动接缝,接缝应满足热膨胀的要求,不得固定。其间距应符合硬质绝热的活动接缝,且与保温层伸缩缝的位置相一致;半硬质和软质绝热制品的活动接缝间距,中低温管道应为4000~6000mm,高温管道应为3000~4000mm。
(2) 非金属保护层施工技术要求
1||| 当采用箔、毡、布类包缠型保护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在绝热层上直接包缠时,应清除绝热层表面的灰尘、泥污,并应修饰平整。当在抹面层表面干燥后进行。
b. 包缠施工应层层压缝,压缝宜为30~50mm,且必须在其起点和终端有紧固措施。
2||| 当采用阻燃型防水卷材及涂膜弹性体作保护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施工防水涂料时,绝热层接缝处应嵌平、光滑,并不得高出绝招层表面。
b. 卷材包扎的环向、纵向接缝的搭接尺寸不应小于50mm。接缝处可采用专用涂料粘贴封口。
3||| 当采用玻璃钢保护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玻璃钢可分为预制和现场制作,可采用粘贴、铆接、组装的方法进行连接。
b. 当现场制作玻璃钢时,铺衬的基布应紧密贴合,应顺次排净所泡。胶实涂刷应饱满,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层数和厚度。
4||| 当在管道、弯头和特殊部位用真空铝复合防护材料的铝箔玻璃钢薄板等复合材料进行保护层施工时,下料应准确,缝隙处宜采用密封胶带固定。
5||| 当采用玻璃钢、铝箔复合材料 及其他复合保护层分段包缠时,其接缝可采用专用胶带粘贴密封。
6||| 当采用抹面类涂抹保护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露天的绝热结构,不宜采用抹面保护层。如需采用时,应在抹面层上包缠毡、箔、布类保护层,在包缠层表面涂敷防水、耐候性的涂料。
b. 保温抹面保护层施工前,除局部接槎外,不应将保温层淋湿,应采用两遍操作、一次成型的施工工艺。接槎应良好,并应消除外观缺陷。
c. 在后面保护层未硬化前,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淋水冲。当昼夜室外平均温度低于5℃且最低温度低于-3℃时,应按冬期施工方案采取防寒措施。
d. 高温管道的抹面保护层和铁丝网的断缝,应与保温层的伸缩缝留在同一部位,缝内应填充软质矿物棉材料。室外的高温管道,应在伸缩缝部位加设金属护壳。
e. 当进行大型设备抹面时,应在抹面保护层上留出纵横交错的方格形或环形伸缩缝。伸缩缝应做成凹槽,其深度应为5~8mm,宽度应为8~12mm。
4.6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技术
4.6.1 塔器设备安装技术
1. 塔器设备到货验收
(1) 塔器的结构形式
1||| 塔器为长细圆开结构 的直立式工艺设备,由筒体、封头(或称头盖)和裙座组成,是专门为某种生产工艺要求而设计、制造的非标准设备。塔器适用于蒸馏、抽提、吸收、精制等工艺过程。
(2) 塔器现场到货状态
1||| 塔器多数在工厂制造,整体运输到现场安装。少数塔器由于体积(几何尺寸)大,受运输条件限制,只有分段或分片运输到时现场组装。还有的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制造商直接在现场建设超限厂房进行设备制造。塔器设备到货状态分为整体、分段、分片三种。
例如:某30万t/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丙烯精馏塔高度达到80m,陆路运输受道路、桥梁、涵洞及道路转弯半径等因素影响,往往采用分段运输、现场组焊的方式;如催化装置中的反应器、再生器,直径为8m以上时,受制于涵洞等限制,一般采用分片运输。
(3) 塔器设备到货验收
1||| 设备随机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塔体外观质量检查的参数必须符合要求。到货设备应做好保护,设备入孔、管口和其他武器应临时封闭,氮气保护的设备应定期检查氮气压力;不锈钢、钛、镍、锆、铝制设备应与碳钢隔离;铝设备、钛设备、低温设备不得有表面擦伤;设备的方法线标记、重心标记及吊挂点等标记应清晰。
2. 塔器设备安装
(1) 整体安装
1||| 基础验收:
a. 复测基础并对其表面进行处理,应符合要求。
b. 基础上应清晰地标出标高基准线、中心线。
c. 有沉降观测要求的还应设备沉降观测点。
2||| 设置垫铁:
a. 设备每个地脚螺栓近旁至少设置一组垫铁,设置在加强筋下;
b. 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宜超过5块,放置平垫时,厚的宜放在下面,薄的宜放在中间;
c. 斜垫铁应成对相向使用,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全长的3/4;
d. 垫铁组高度宜为30~80mm,平垫铁宜露出10~30mm,斜垫铁宜露出10~50mm;
e. 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
f. 每组垫铁应旋转整齐、平稳,接触良好;
g. 设备调平后,每组垫铁均应压紧。
h. 若是卧式带滑动端的设备,滑动端预埋板上严禁放置垫铁。
3||| 设备就位:
a. 按照批准的吊装方案,将塔器整体吊装到基础上。
b. 为了减少高空脚手架作业,降低高空作业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整体就位的塔器一般会在吊装就位前,于施工现场的地面完成梯平台、附塔管线、保湿的施工。
c. 塔器设备安装 普遍采用的地面完成水压试压、防腐保温、梯子平台安装、照明灯具安装 、就地仪表安装 、附塔管线、电缆保护套管安装等工作后,整体吊装就位。
4||| 找正、紧固地脚螺栓、垫铁点固:
a. 以塔体任意相邻的方位线作为垂直度找正基准,通过调整垫铁组,使塔的标高和垂直度达到要求;
b. 分两次对称拧紧,第一次拧至要求力矩的50%,第二次达到100%要求力矩;
c. 用0.25kg的手锤敲击各组垫铁,不应有松动的情况;
d. 检查合格后,24h内进行垫铁层间点焊。
e. 若是卧式设备,其滑动端地脚螺栓宜牌支座长圆孔的中间,位置偏差应偏向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
f. 设备配管结束后,松动滑动端支座地脚螺栓 螺母,使其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3mm间隙,并紧固锁紧螺母。
5||| 二次灌浆
a. 二次灌浆前,清理基础上的油污、焊药渣等杂物,用水充分浸润基础,采用比基础高一个等级的细石混凝土灌浆至要求高度,充分捣实,面层抹平压光。
(2) 分段、分片到货塔器的现场组焊及安装
1||| 分段、分片到货塔器的组焊可采用卧式组焊和立式组焊,其中卧式组焊须在组装场地搭设临时道木支墩或设置滚轮架(托辊)等组装胎具,将各段塔体组对焊接成整体,进行塔内固定件和其他配件安装 焊接 ,并对现场施焊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和热处理(根据设计文件要求)。
2||| 按整体到货的塔器安装就位。立式组焊是在基础上先安装下段,由下至上逐段组对焊接,现场施焊的无损检测可在塔器各段全部组焊完成后进行。
3. 耐压试验
(1) 水压试验
1||| 在设备最高与最低且便于观察 的位置各设置一块量程相同并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精度等级不低于1.6级;
2||| 压力表量程不低于1.5倍且不高于3倍试验压力;
3||| 压力表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4||| 试验压力以装设在设备最高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
5||| 充液后缓慢升至设计压力,对所有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进行检查,无渗漏、无可见变形、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
(2) 气压试验
1||| 符合气压试验的情况,试压方案经审批且现场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才可进行气压试验;
2||| 缓慢升至试验压力的10%,且不超过0.05MPa,保压时间5min;
3||| 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泄漏检查;
4||| 初次泄漏检查合格后,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的50%,观察有无异常现象,继续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10min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对所有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5||| 试验过程中用肥皂液检查无漏气、无可见变形、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
6||| 对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等于540MPa的塔器,泄压后进行干脆面 无损检测抽查未发现裂纹。
4. 内件安装、清洗、封闭
(1) 安装塔盘支持圈、降液板、受液盘、浮阀;填料塔内安装填料的支撑结构应牢固、可靠,支撑结构与塔体焊接的部分,必须在塔器热处理及水压试验前完成;规整填料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摆放;散堆填料填充体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清扫内部杂物,对无法进行人工清扫的可用压缩空气吹扫,吹扫后必须及时进行干燥处理;技术文件要求在现场进行酸洗、中和的,钝化液的西方按相应规定执行,表面处理后应进行有效保护。
(3) 设备经吹洗(脱脂)合格后应及时封闭并填写”清理、检查、封闭记录“。
(4) 检查塔的所有安全附件,必须装配齐全。
4.6.2 金属储罐制作与安装技术
1. 金属储罐制作
(1) 制作前对每块钢板进行外观检查,应无重皮、裂纹、夹渣、分层、气孔、折痕等缺陷;钢板的表面锈蚀深度不得超过0.5mm。钢板切割后应将边缘的毛刺和氧化物清除干净,并保持钢板平直。
(2) 底板制作:根据钢板来料规格,按图纸绘制排板图,按绘制的排板图切割、铺设中幅板;边缘板按放大后的直径先行下料预制,每罐预留两块边缘板待现场铺设时实测调整后再下料。
(3) 壁板预制:壁板四边坡口切口应光洁、平整,并打磨掉氧化皮;依据设计图纸切割壁板坡口,每圈壁板留两道活动缝,每缝预留长度300mm的余量;滚制壁板时,应用制作好的胎具板压头,保证壁板头的弧度;壁板滚制后,应立置在平台上用样板检查,垂直方向上用直线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2mm;水平方向上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4mm。
(4) 顶板预制:罐顶面瓜皮板,下料时要求两对角线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5mm;筋板应调平调直,安排好图要求滚弧,筋板间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长度为筋板宽度的两倍;成型后瓜皮板用核准的弦长为2m的弧形样板检查,间隙不大于10mm为合格。
(5) 包边角钢滚制:滚弧处理包边角钢,采用弦长为2m的弧形样板检查,以间隙不大于2mm为合格。
2. 金属储罐安装方法
(1) 正装法
1||| 罐底板铺设完成后,罐壁 板自下而上依次组装焊接,最后组焊完成顶层壁板、抗风圈及顶端包边角钢等。
2||| 较适用于大型浮顶罐。
3||| 包括架设正装法(包括外搭脚手架正装法、内挂脚手架正装法)、水浮正装法等。
A. 外搭脚手架正装法
a. 脚手架随罐壁板升高而逐层搭设;采用吊车吊装壁板。适合于大型和特大型储罐,便于自动焊作业。
B. 内挂脚手架正装法
a. 采用吊车吊装壁板;每组对一圈罐壁板,就在壁板内侧沿圆周挂上一圈三脚架,在三角架上铺设跳板,组成环形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即可在平台上组对安装上一层壁板;一台储罐施工宜用2~3层作业平台;从下至上交替使用。
C. 水浮正装法
a. 罐底板、底圈壁 板、第二圈罐壁板施工完毕,底圈壁板与底板的大角缝组焊完毕并检验合格后,利用这部分罐体作为水槽;在罐体内组焊浮船,浮船施工完毕并检验合格,管啥用浮船作为内操作平台;设置浮船导向装置;采用吊车吊装或在浮船上设置吊杆吊装壁板;向罐内充水,使浮船浮升到需要高度,逐圈组装第三圈及以上各圈壁板。
(2) 倒装法
1||| 罐底板铺设后,先完成底板边缘板外侧300mm对焊接缝的焊接,并进行无损检测;组装焊接顶层壁板及包边角钢,组装焊接罐顶;采用卟柱组装法、边柱倒装法(有液压顶升、葫芦提升等)、充气顶升法和水浮顶升法等提升工艺提升罐顶;自上而下依次组装焊接每层壁板,直至底层壁板;完成底板中腹板焊接、大角缝焊接,最后完成伸缩缝焊接。
3. 金属拱顶储油罐倒装法施工
(1) 基础验收
1||| 复测基础有关数据,基础检验合格,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可进行储罐安装施工。
(2) 罐底安装
1||| 底板铺设前,底面应涂刷沥青防腐漆二道,每板留出边缘50mm不刷;按排板方位图在基础上标出底板、边缘板的位置;底板由中心向外铺设;罐底板任意相邻两个焊接接头之间的距离以及边缘板对接焊缝距底圈罐壁纵焊缝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底板边缘板外侧300mm的对接焊缝应先进行射线探伤检测,焊缝合格后,在罐底板上按罐体半径于罐内侧好限位铁。
(3) 顶圈壁板安装和包边角钢安装
1||| 组对顶圈壁板,控制好其椭圆度,完成顶圈壁板纵缝焊接;安装包边角钢,包边角钢本身对接缝须离开壁板纵缝200mm以上;焊接顺序是先焊内侧续焊,后焊外侧角缝;焊工均匀分布,同向施焊。
(4) 顶板安装
1||| 设立临时立柱和中心支撑圈,然后对称吊装瓜皮板;焊接要求,先沓内侧焊缝,后焊外侧焊缝;径向第长缝宜采用隔缝对称焊法;焊接包边角钢的角缝时,焊工均布且沿同一方向分段退焊。
(5) 第二圈(自顶往下)组焊
1||| 按图吊装第二圈板;各圈罐壁 纵向焊缝宜向同方向错开板长的1/3,且不应小于300mm;组对时留两道活动口用以调整本圈壁板的周长,各用两个3t吊链收紧,其余各立缝先焊外侧。
(6) 提升
1||| 在罐壁板内侧沿周向均匀设置提升架,提升架上设置提升工具(电动葫芦、液压千斤顶);设置进出罐内的通道;胀圈用千斤顶或加紧丝与罐壁 胀野;各起吊点同步上长至预定高度。
(7) 焊接
1||| 辟板提升到位后,将已经围好的下一圈壁 板找平顺后统一点焊,活动口两侧各留1.5m不焊;焊工进罐内焊接立缝内侧;环缝焊接要求焊工均布,在焊接层次和焊接方向上同步,焊接顺序先外侧后内侧;切除调整焊缝处多余的钢板预留量,完成调整焊缝的焊接和其相连的环缝焊接。
2||| 循环上述壁板安装工序直至提升最后一圈壁板,罐附件、工艺接管等在升罐过程中,同步进行安装。
(8) 底板、大角缝火星焊接
1||| 边缘板采用隔缝焊接(此前边缘板外侧300mm左右的对接焊缝已在壁板安装前完成,内侧待边缘板与壁板的角缝焊接后再施焊);罐底与罐壁连接的角焊应先焊内侧环形用缝,再焊外侧环形角缝;焊工对称均匀分布,同一方向进行分段焊接;初层角焊缝采用分段退焊或跳焊法;中幅板焊接时先焊短焊缝、后焊长焊缝,焊前要将长焊缝的定位焊点全部磨去;遵循由罐 中心向四周并隔缝对称焊接的原则,分段退焊或跳焊;最后焊工均布,同向施焊,完成中腹板与边缘板的焊接。
(9) 拱顶焊接
1||| 先焊内侧断续焊,后焊外部连续焊;先焊环向短缝,再焊径向长缝;由拱顶中心向外分段退焊;包边角钢与顶板的环缝,焊工均布,沿同一方向分段退焊,不得超量焊接。
(10) 罐检验
1||| 焊缝质量想体验:熔渣、飞溅清理干净,焊缝表面及影响区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弧坑和未焊潢等缺陷;罐壁焊缝按设计文件要求比例进行无损检测;当板厚>12mm时,可采用衍射时差法进行超声检测。
2||| 罐外尺寸的检查:罐壁铅垂的通讯稿偏差不超过罐壁高的4/1000,且不大于50mm;壁板局部凹凸变形及底圈板的半径允许偏差范围为±13mm;高度偏差≤50mm。
3||| 储罐试验:罐底板的所有焊缝采用真空箱试漏法进行严密性试验;罐壁的严密性和强度试验采用注水到设计要求的充水高度,静置48h,罐壁无异常变形,罐壁、罐底各部分焊缝无渗漏,则罐壁 的严密性和强度试验合格;罐顶的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和稳定性试验前封闭储罐,通过适当排水或注水的方法,使罐顶处的负压或正压力达到试验所需要的参数值,正压时在罐顶涂以肥皂水检查,无泄漏则罐顶罐顶严密性合格,正压和负压试验后立即将罐顶孔开启,使储罐内部与大气相通,恢复到常压,罐顶无异常变形,则罐顶的强度和稳定性合格。
(11) 矫正焊接变形技术措施
1||| 机械矫正:采用龙门架、千斤顶对局部变形处加压,产生与焊接变形相反方向的塑性变形,矫正焊后残余变形;采用锤击法使材料延伸以补偿焊接收缩产生的变形。
2||| 火焰加热矫正:焊接变形可以采取火焰加热急冷的方法消除,在高温时,材料 的热膨胀受到本身的刚性制约,产生局部压缩塑性变形,冷却收缩后,抵消了在该部位的伸长变形,达到矫正的目的。火焰加热矫正壁板时,可采用梅花点状加热, 以增强矫正效果。
4.6.3 设备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技术
1. 钢结构制作
(1) 钢结构制作内容
1||| 钢结构零件及部件(杆件、节点板、加强筋、支座、螺栓球等)加工;钢构件预制(板材、型材的拼接部件的组装)。
(2) 钢构件制作程序和要求
1||| 钢结构制作程序:
A. 原材料检验→下料→拼接→零部件加工→部件装配→焊接→除锈→油漆→构件编号验收。
2||| 金属结构制作要求:
A. 零件、部件采用样板、样杆号料时,号料样板、样杆制作后应进行校准。
B. 钢材切割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等缺陷和大于1mm的缺棱,并应全数检查。
C.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的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应为700~800℃,最高温度严禁超过900℃,最低温度不得低于600℃;低合金结构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偏差的1/2。
D. 对于有较大收缩或角变形的接头,正式焊接前应采用预留余量或反变形方法控制收缩和变形。
E. 长焊缝采用分段退焊、跳焊法或多人对称焊接法焊接;多组件构成的组合构件应采取分部组装焊接,矫正变形后再进行总装焊接。
F. 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宜小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600mm;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H型钢端头到拼接缝的长度不应小于600mm。
2. 钢结构安装
(1) 钢结构安装程序
1||| 构件检查→基础复查→钢柱安装→支撑安装→梁安装→平台板(层板、屋面板)安装→围护结构安装。
(2) 钢结构紧固连接要求
1||| 紧固方式:采用普通螺栓、扭剪型高强度螺栓、高强度在六角头螺栓、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及拉铆钉、自攻钉、射钉等紧固方式。
2||| 抗滑移试验: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当高强度螺栓连接节点按承压型连接或张拉型连接进行强度设计时,可不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的试验。
3||| 高强度螺栓连接要求:
A. 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摩擦面采用手工砂轮打磨时,打磨方向应与受力方向垂直,且打磨范围不应小于螺栓孔径的4倍。
B. 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摩擦面采用生锈处理方法时,安装前应以细钢丝刷垂直于构件受力方向除去摩擦面上的浮锈。
C.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且不得在摩擦面上做钢印标记。
D.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由一个螺栓、一个螺母和两个垫圈组成,垫圈的倒角应朝向螺栓头或螺母。
E.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由一个螺栓、一个螺母和一个垫圈组成。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安装时,螺母带圆台面的一侧应朝向垫圈有倒角的一侧。
(3) 钢结构安装要求
1||| 多节柱安装时,每节柱的定位轴线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引上,不得从下层柱的轴线引上,避免造成过大的累积误差。
2|||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安装就位后不应下挠。
3|||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层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4|||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4.7 发电设备安装技术
4.7.1 锅炉与汽轮发电机设备安装技术
1. 锅炉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1) 锅炉的分类
1||| 按用途分
· 工业锅炉
· 电站锅炉
· 生活(供热)锅炉
· 特种锅炉
2||| 按输出介质分
· 蒸汽锅炉
· 热水锅炉
· 汽水两用锅炉
3||| 按燃料分
· 燃煤锅炉
· 燃油锅炉
· 燃气锅炉
· 生活垃圾焚烧锅炉
4||| 按燃烧方式分
· 层燃炉
· 室燃炉
· 介于二者之间的沸腾(流化床)炉
5||| 按锅炉水循环方式分
· 自然循环锅炉
· 强制循环锅炉
· 复合循环锅炉
6||| 按锅炉出口工质压力分
· 低压锅炉:P<3.8MPa;
· 中压锅炉:3.8MPa≤P<5.4MPa;
· 高压锅炉:5.4MPa≤P<16.7MPa;
· 亚临界锅炉:16.7MPa≤P<22.1MPa;
· 超临界锅炉:22.1MPa≤P<27.0MPa;
· 超超临界锅炉:P≥27.0MPa或额定出口温度≥590℃的锅炉。
(2) 锅炉设备组成 锅炉主要设备一般包括本体设备、燃烧设备 和辅助设备。锅炉本体设备主要由锅和炉两 部分组成。
1||| 锅
· 汽包(汽水分享器及储水箱)
· 下降管
· 集箱(联箱)
· 水冷壁
· 过热器
· 再热器
· 气温调节装置
· 排污装置
· 省煤器
· 连接管路的汽水系统组成
2||| 炉
· 炉膛(钢架)
· 炉前煤斗
· 炉排(炉箅)
· 分配送风装置
· 燃烧器
· 烟道
· 空气预热器
· 除渣机
3||| 锅炉辅助设备
· 燃料供应系统设备
· 送引风设备
· 汽水系统设备
· 除渣设备
· 烟气净化设备
· 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设备
(3) 典型设备的结构及其作用
1||| 汽包的结构和作用
A. 所包是用钢板焊制成的圆筒形容器,它由筒体和封头两部分组成,其直径、长度、重量随锅炉蒸发量的不同而不同。
B. 汽包既是自然循环锅炉的一个主要部件,又是将锅炉各部分受热面,如下降管、水冷壁、省煤器和过热器等连接在一起的构件;
C. 它的储热能力可以提高锅炉运行的安全性;
D. 在负荷变化时,可以减缓气压变化的速度,从而保证蒸汽品质。
2||| 水冷壁的结构及其作用
A. 水冷壁是锅炉主要的辐射蒸发受热面,一般分为管式水冷壁 和膜式水冷壁两种。
B. 小容量中、低压锅炉多采用管式水冷壁,大容量高温高压锅炉均采用膜式水冷壁。
a. 管工水冷壁是连接锅筒与集箱、布置在炉墙头内侧一排光管。由普通无缝钢管弯制加工而成,一般是贴近燃烧室炉墙内壁、相互平行地垂直均匀布置,上端与锅筒或上集箱连接,下端与下集箱连接。管径越小,遮盖同样面积的炉墙所消耗的金属材料越少。
b. 膜式水冷壁主要包括由管子加焊扁钢和由扎制的肋管拼焊两种形式,膜式水冷壁从布置形式上分为垂直水冷壁和螺旋水冷壁,制造商一般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运输能力,在出厂时已经组合成膜式管排形式,通常为10~20m不等。
c. 水冷壁可吸收炉膛内的高温辐射热量以加热工质,并使烟气得到冷却,以便进入对流烟道的烟气温度降低到不结渣的温度,可以保护炉墙,因此炉墙结构可以做得轻一些、薄一些。在蒸发同样水量的情况下,采用水冷壁比采用对流管束节省钢材。
(4) 锅炉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1||| 锅炉系统安装施工程序:
A. 基础检查划线→设备材料验收→钢架组装→汽包、集箱安装→受热面安装→附属设备及管道安装→水压试验→炉墙砌筑、绝热层施工→烘炉、煮炉(化学清洗)→试运行。
2||| 锅炉基础检查放线:
A. 锅炉安装前,应划定纵向、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点。
B. 纵向和横向中心线应互相垂直。
3||| 设备、零部件验收:
A. 按照图纸等技术资料核对实物和结构是否相符,核对零部件的规格和数量是否一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B. 检查受热面、钢结构有无损伤、锈蚀、变形等现象。
4||| 钢架安装技术要点:
A. 安装钢架时,宜根据第一段立柱头的标高,在立柱上确定并划出1m标高线。
B. 立柱上的1m标高线作为安装锅炉各部组件检测时的基准标高。
C. 成片组合安装的钢架结构先组成一个刚度单元再进行扩展安装;
D. 分段安装的锅炉钢结构安装一层,找正一层,当柱合底板需要二次灌浆层时,灌浆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
E. 钢架安装时必须保证立柱的垂直度和柱间间距。
F. 钢架安装找正主要是用拉钢卷尺检查立柱中心距离 和对角线长度;
G. 用经纬仪检查立柱垂直度;
H. 锅炉板梁挠度使用水准仪进行测量,挠度变化值不大于L/850(L为两立柱承力点之间板梁的长度)。
例如:某150MW机组锅炉钢架的立柱间距偏差小于间距的1/1000,最大不超过10mm;立柱全高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柱长度的1/1000,最大不超过15mm;各柱顶纵横中心距偏差不大于5mm;对角线差不大于对角线长度的1.5/1000且不大于15mm。
5||| 汽包、集箱安装技术要点:
A. 安装前,应对汽包、集箱的支座和吊挂装置进行检查。接触部位圆弧应吻合,局部间隙不宜大于2mm;支座与梁接触应良好,不得有晃动现象。
B. 汽包、集箱找正时,应根据纵向和横向安装基准线以及标高基准线对汽包、集箱中心线进行检测。找正后,有型钢进行临时固定,防止安装受热面时移动,并在水压试验前将临时固定装置拆除。汽包内部装置的安装,应在锅炉煮炉或化学清洗合格后进行。
6||| 链条炉排安装技术要点:
A. 链条炉排在安装前,必须对型钢构件及其链条进行复检。
B. 主动轴与从动轴是支撑炉排片并带动其运动的主要部件,炉排运行跑不跑偏,关键在于炉排主动轴与从动轴的安装,需调整好水平度及平行度。
C. 锅炉排片组装要松紧适度、转动灵活,无凸起、鼓包现象。
D. 边部炉条与墙板之间、前后轴与支架侧板之间,应按照技术文件要求留好膨胀间隙。
7||| 锅炉焊接受热面组合安装技术要点:
A. 纵使安装前受热面管应进行通球试验,组合完成后在安装前应进行二次通球。
B. 合金部件应进行光谱操复查。
C. 锅炉受热面组合形式是根据设备的结构特征及现场的施工条件决定的。
D. 组件的组合形式包括直立式的横卧式。
E. 直立式组合是按刘备的安装状态来组合支架,将联箱放置(或悬吊)在支架上部,管屏在联箱下面组装。
8||| 水冷壁设备采取地面整体预拼装,拼缝留有适当的预收缩量。
A. 水冷壁拼接焊成整体,对炉膛间距、对角线进行测量控制,水冷壁燃烧器喷口及吹灰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水冷壁与刚性梁间固定牢固,刚性梁校平装置安装时刚性梁腹板应呈水平状态。
C. 过热器、省煤器等管屏吊装时应有加固结构并使用专用起吊工具吊装,安装位置、尺寸及各受热面之间热膨胀间隙应符合图纸要求。
9||| 锅炉水压试验:
A. 锅炉受热面及其汽水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汽包设计工作压力的1.25倍。
B. 锅炉的主气阀、出水阀、排污阀和给水截止阀一起进行水压试验,而安全阀应隔离开。
C. 系统的最低处应装设排水管道,系统的最高处装设放空阀。
D. 水压试验后,应对锅炉设备进行带压湿养护或充氮养护。
E. 立式过热器、再热器管排内的水不能放尽时,冬季施工应采取防冻措施。
(5) 电站锅炉主要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电站锅炉参数更高,结构更为复杂,通常采用悬吊结构。 膜式壁炉膛内布置大量的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等。
1||| 锅炉钢架安装技术要点
A. 根据封建移交的中心线进行基础划线,钢架按从下到上,分层、分区域进行吊装。每层安装先组成一个刚度单元再进行扩展安装,每层钢架安装时除必须保证立柱的垂直度和柱间间距外,立柱上、下段接头之间间隙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为了便于钢架大板梁、受热面大件及空气预热器等安装,可采取部分构件缓装或部分构件交叉安装的方式。
B. 钢架安装找正主要是用拉钢卷尺检查立柱中心距离和大梁间的对角线长度;用经纬仪检查立柱垂直度;用水准仪检查大板梁水平度和挠度。板梁挠度在板梁承重前、锅炉水压前、锅炉水压试验上水后及放水后、锅炉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进行测量。
2||| 锅炉本体受热面安装技术要点
A. 锅炉受热面组合场地。
a. 锅炉受热面施工场地是根据设备组合后体积、重量以及现场施工条件来决定的。设备组装后队体积偏大、重量超过现场起吊能力、炉内空间受限等必须在锅炉现场安装外,其余受热面设备要求首先在给定的组合场内组合,然后运往现场吊装。
b. 例如:某200MW机组划定140ⅹ50m锅炉受热面组合场,配备32t/32m龙门起重机。受热面组合完成后,利用30t平板车运至锅炉吊装区域,主吊32t塔式起重机进行正式吊装就位。由于受热面进档空间、主吊机性能和运输车辆承载能力限制,锅炉受热面的组合件外形尺寸一般控制在18mⅹ7m范围之内,重量一般不超过30t。
B. 锅炉受热面组合形式
a. 锅炉受热面组合形式是根据设备的结构特征及现场的施工条件来决定的。组合形式包括直立式和横卧式。
b. 直立式组合是按设备的安装状态来组合支架,将联箱放置(或悬吊)在支架上部,管屏在联箱下面组装。
c. 横卧式组合是将管排横卧摆放在组合支架上与联箱进行组合,然后将组合件竖立后进行吊装。
C. 锅炉受热面设备安装技术要点
a. 水冷壁设备采取地面整体预拼装,接缝留有适当的预收缩量。
b. 螺旋水冷壁安装时进行分层吊装定位,吊带(垂直搭接板)的基准线定位应准确。
c. 螺旋水冷壁安装螺旋角偏差控制在0.5°之内。
d. 水冷壁拼接焊成整体,必须对炉膛尺寸、对角线进行测量并符合图纸要求,水冷壁燃烧器喷口及吹灰孔应符合设计要求。
e. 水冷壁、包墙过热器与刚性梁间必须固定牢固,刚性梁校平装置安装时必须将刚性梁腹板找正,使之呈水平。
f. 管屏吊装时应有加固结构并使用专用起吊工具吊装。
(6) 锅炉热态调试与试运行
1||| 烘炉
A. 烘炉目的:
a. 锅炉炉墙砌筑完成后要进行烘炉,如循环流化床锅炉、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等。其目的是使锅炉砖墙能够缓慢地干燥,在使用时不致损裂。
B. 烘炉的种类:
a. 根据现场的条件和锅炉炉墙的结构形式,或分别采用火焰烘炉、蒸汽烘炉、蒸汽和火焰混合烘炉。
b. 不同形式炉墙烘炉时间要求不一样,一般重型炉墙为12~14d,轻型炉墙为4~6d,耐热炉墙为2~3d。
C. 烘炉注意事项:
a. 烘炉时应注意温度要保持稳定。
b. 锅炉保持正常水位,进水温度尽可能接近炉水温度。
D. 例如:某小型链条锅炉采用火焰烘炉,烘炉时间为4~6d。烟气升温第一天不超过80℃,以后每天温升不超过20℃,后期在锅炉尾部烟温控制不超过160℃。到时烘炉结束后,砖缝灰浆含水率应不高于2.5%。
2||| 煮炉及化学清洗
a. 煮炉及化学清洗的目的:
a. 利用化学药剂在运行前清除锅内的铁锈、油脂和污垢、水垢等,以防止蒸汽品质恶化,并避免受热面因结垢而影响传热和烧坏。
b. 煮炉的要求:
a. 煮炉最好在烘炉的后期,与高温烘炉同时进行,以缩短时间和节约燃料。煮炉时间一般为2~3d,如在较低的压力下煮炉,则应适当延长煮炉时间。
c. 锅炉化学清洗的范围:
a. 锅炉化学清洗的设备包括省煤器、汽包(汽水分离器)、水冷壁、省煤器至汽包(汽水分离器)连接管道、下降管等水系统管道及设备。
d. 化学清洗的要求:
a. 化学清洗的金属表面应清洁,无残留氧化物及焊渣,无二次锈蚀和点蚀,无镀铜现象。锅炉的残余垢量应小于30g/m2。清洗后设备表面形成良好的钝化保护膜。锅炉化学清洗后至锅炉点火应不超过20d,超过20d,应采取保养保护措施。
3||| 蒸汽管路的冲洗与吹洗
A. 锅炉吹管的临时管道系统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在排汽口处加装消声器,锅炉吹管范围应包括减温水管系统和锅炉过热器、再热器及过热蒸汽管道。吹洗过程中,至少有一次停炉冷却(时间12h以上),以提高吹洗效果。
4||| 锅炉试运行
A. 锅炉试运行必须是在烘炉煮炉或化学清洗合格的前提下进行。
B. 在试运行时使锅炉升压:在锅炉启动时升压应缓慢,升压速度应控制,尽量减小壁温差以保证锅筒的安全工作。
C. 认真检查人孔、焊口、法兰等部件,如发现有泄漏时应及时处理。
D. 仔细观察各联箱、汽包(分离器、储水箱)、钢架、管道及支吊架等的热膨胀及其位移是否正常。
E. 试运行完毕后,按规定办理移交签证手续。
2. 汽轮发电机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汽轮发电机系统设备: 汽轮机 发电机 励磁机 凝汽器 除氧器 加热器 给水泵组 凝结水泵 真空泵
(1) 汽轮机的分类和组成 汽轮机是以蒸汽为工质的,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的 旋转式在原动机,其主要用来驱动发电机生产电能。
1||| 汽轮机的分类
A. 按工作原理分
a. 冲动式汽轮机
b. 反动式汽轮机
c. 冲动、反动联合汽轮机
B. 按热力特性划分
a. 凝汽式汽轮机
b. 背压式汽轮机
c. 抽气式汽轮机
d. 抽气背压式汽轮机
e. 多压式汽轮机
C. 按主蒸汽压力分
a. 低压汽轮机
b. 中压汽轮机
c. 高压汽轮机
d. 超高压汽轮机
e. 亚临界压力汽轮机
f. 超临界压力汽轮机
g. 超超临界压力汽轮机
D. 按结构形式分
a. 单级汽轮机
b. 多级汽轮机
E. 按气流方向分
a. 轴流式
b. 辐流式
c. 周流(回流)式汽轮机
F. 按用途分
a. 工业驱动用汽轮机
b. 电站汽轮机
2||| 汽轮机的组成
A. 汽轮机本体设备
a. 静止部分
· 气缸
· 喷嘴组
· 隔板(套)
· 汽封
· 轴承
· 紧固件
b. 转动部分
· 动叶栅
· 叶轮
· 主轴
· 联轴器
· 盘车器
· 止推盘
· 机械危急保安器
B. 蒸汽系统设备
C. 凝结水系统设备
D. 给水系统设备
E. 其他辅助设备组成
(2) 发电机的类型和组成
1||| 发电机类型
A. 按原动器分
a. 汽轮发电机
b. 水轮发电机
c. 柴油发电机
d. 风力发电机
e. 燃气轮发电机
B. 按冷却方式分
a. 外冷式发电机
b. 内冷式发电机
C. 按冷却介质分
a. 气冷
b. 气液冷
c. 液冷
D. 按结构形式分
a. 旋转磁极式
· 大型发电机
b. 旋转电枢式
2||| 发电机的组成
A. 定子
a. 机座
b. 定子铁芯
c. 定子绕组
d. 端盖等
B. 转子
a. 转子锻件
b. 励磁绕组
c. 护环
d. 中心环
e. 风扇等
(3) 汽轮机的安装技术要求
1||| 汽轮机安装程序
A. 基础和设备的验收:
a. 基础验收
标高检查
各基础相对位置检查
沉降观测点的检查及建设单位提供基础预压记录
b. 设备验收
出厂合格证明书、外观、型号以及数量等复检,
以及对汽缸、隔板、转子、轴承、主汽阀及其他零部件进行检查
B. 汽轮机本体的安装
a. 汽轮机本体的汽缸、台板和轴承座的就位
b. 汽缸找中
c. 内部套就位和找中
d. 转子就位有联轴器找中心
e. 滑销系统检查及安装
f. 通流间隙调整
g. 上下汽缸闭合安装
h. 对汽缸几何尺寸、轴系中心、通流间隙、轴封间隙有影响的热力管道安装等
C. 其他系统安装
a. 本体附件安装
b. 油系统冲洗
c. 蒸汽管道吹扫
d. 液压油系统冲洗
2||| 工业小型汽轮机的安装技术要求
A. 工业小型汽轮机的安装包括整装和散装两种方式。
a. 整装
整装到货的安装工作主要是进行汽轮机吊装、找正、找平及附属设备安装。
整装汽轮机安装的施工重点及难点在于汽轮机与被驱动机械联轴器的对中找正及调整安装。
b. 散装
安装时要进行汽轮机本体的安装
B. 一般程序
a. 基础和设备的验收→底座安装→汽缸和轴承座安装→轴承和轴封安装→转子安装→内部套安装→汽封及通流间隙的检查与调整→上、下汽缸闭合→联轴器安装→灌浆→汽缸保温→变速齿轮和盘车装置安装→调节系统安装→调节系统和保安系统的整定与调试→附属机械设备安装。
C. 安装质量控制点
a. 基础检验、划线及垫铁(块)安装
b. 复检基础的标高、平面尺寸、孔洞尺寸,保证基础表面平整、无缺陷及垫铁位置合理。
c. 台板、汽缸、轴承座安装:汽缸纵横中心线,设备安装标高等;
d. 干净灌浆的强度、密实情况,确保上下部件 连接和受热膨胀不致受阻;
e. 设备找正、找平和联轴器对中后,设备底部与基础之间的灌浆强度。
f. 调节油、润滑油系统:保证油系统无泄漏,油管敞口应采用封闭措施,确保内部管道清洁、畅通,并无振动现象。
g. 油质经过化验检查合格。
3||| 主要设备的安装技术要点
A. 凝汽器安装技术要点:
a. 凝汽器壳体的就位和连接。鉴于凝汽器结构尺寸相当庞大,其支承方式多采取直接坐落在凝汽器基础上的支承形式。
b. 凝汽器与低压缸排汽口之间的连接,采用具有伸缩性能的中间连接段,凝汽器与汽缸连接的全过程中,不得改变汽轮机的定位尺寸,并不得给汽缸附加额外应力。
c. 凝汽器内部设备、部件 的安装,包括管板、回热系统最后一级低压加热器、管束的安装、连接。
d. 凝汽器壳体内的管板、低压加热器的安装,在低压缸就位前就应当完成;管束则可以在低压缸就位之后进行穿管和连接。
e. 凝汽器组装完成后,汽侧应进行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应在汽封洼窝以下100mm,维持24h应无渗漏。
例如:某厂12.5MW机组配用的凝汽器外形尺寸为6.128mⅹ2.700mⅹ4.025m,壳体重量24.3t(不含冷却管重量);施工中首先应将凝汽器的外壳在组合场地的平台上进行拼接,然后将壳体吊装就位后与接颈及集水箱连接,用千斤顶将组合好的凝汽器外壳顶起就位后固定,再进行穿冷却管等工作。在穿冷却管时,自行搭设了一个6mⅹ10m的活动升降平台,使穿冷却管的工作达到了既快又好、又安全的效果。
B. 下汽缸安装技术要点:
a. 在平垫铁安装好后,将斜垫铁放在平垫铁上,并错开一定距离以便调整。
b. 将前后座架与前后轴承座连在一起,把紧螺栓,将下汽缸平稳吊起缓慢放在垫铁上,调整垫铁使下缸水平度达到规定要求,其中纵向水平以转子根据洼窝找好中心后的轴颈扬度为准,调整好穿上地脚螺栓完成安装。
C. 轴封安装技术要点:
a. 前后轴封的轴封环安装在轴封体槽内,隔板轴封的轴封环直接安装在隔板的轴封槽内,用楔形塞尺在下轴封两侧进行轴向间隙检测。
b. 各间隙符合要求后,与汽缸组装,各结合面涂以黑铅粉,用专用起吊工具吊装隔板及导叶环。
D. 转子安装技术要点:
a. 转子吊装
· 应使用由制造厂提供并具备出厂试验证书的专用横梁和吊索,否则就进行200%的工作负荷试验(时间为1h)。
b. 转子测量
· 轴颈椭圆度和不柱度的测量
· 转子跳动测量(径向、端面和推力盘瓢偏度)
· 转子弯曲度测量
· 联轴器端面止口配合间隙测量
c. 转子、汽缸找中心
例如:某厂12.5MW汽轮机转子净重4.3t,外形尺寸为5.548mⅹ4.370mⅹ2.840m,安装时将转子缓慢平稳吊起,并在两轴颈处测水平度合格后,平稳就位,当距轴瓦150mm时,在轴瓦上浇上干净的齿轮油,然后将转子落放在轴瓦上,盘动转子,检查无卡涩、碰磨现象后合格。转子就位后,测出转子各部晃度及各端面瓢偏度、轴颈椭圆度及转子弯曲度,并检查轴承间隙、汽封间隙、动静叶轴向间隙等通流部分间隙。
E. 汽缸扣盖安装技术要点:
a. 扣盖工作从下汽缸吊入第一个部件开始至上汽缸就位且紧固连接螺栓为止,全程工作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
b. 汽轮机正式扣盖之前,应将内部零部件全部装齐后进行试扣,以便对汽缸内零部件的配合情况全面检查。
c. 试扣前应用压缩空气吹扫汽缸内各部件及其空隙,确保汽缸内部清洁无杂物、结合面光洁,并保证各孔洞通道部分畅通,需堵塞隔绝部分应堵死。
d. 试扣空缸要求在自由状态下间隙符合制造厂技术要求;按冷紧要求紧固1/3螺栓后,从内外检查0.05mm塞尺不应塞入。
e. 试扣检验无问题后,在汽缸中分布均匀抹一层涂料,方可正式扣盖。
f. 汽缸紧固一般采用冷紧方法,对于高压高温部位大直径汽缸螺栓,使用冷紧方法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扭矩,而应采用热紧进行紧固。
g. 紧固之后再盘动转子,听其内部应无摩擦和异常声音。
例如:汽轮机安装中低压缸螺栓大都采用冷紧方法。汽缸螺栓冷紧时,应先采用50%~60%的规定力矩对汽缸螺栓左右对称进行预紧,然后再用100%的规定力矩进行紧固。
(4) 电站汽轮机的安装技术要求 安装的技术要点主要体现在本体安装和轴系 对轮中心的长正等方面。
1||| 低压外缸组合安装技术要点
A. 低压外下缸组合包括:低压外下缸后段(电机侧)与低压外下缸前段(汽侧)先分别就位,调整水平、标高、找中心后试组合,符合要求后,将前、后段分开一段距离、再次清理检查垂直结合面,确认清洁无异物后再进行正式组合。
B. 低压外上缸组合包括:先试组合,以检查水平、垂直结合面间隙,符合要求后正式组合。
C. 低压内缸组合包括:当低压内缸就位找正、内部套调整完成后,低压转子吊入汽缸中并定位后,再进行通流间隙调整。
D. 组合时汽缸找中心的基准可以用激光、拉钢丝、假轴、转子等,目前多采用拉钢丝法,即在低压外下缸后段与前段分别就位,以及调整水平、标高后,可拉纵向钢丝调整汽封洼窝或轴承油洼窝,测量洼窝与钢丝左、右、下三方向尺寸,应符合要求。
2||| 高、中压缸安装技术要求
A. 汽轮机高、中压缸是整体到货,现场不需要组合装配。
B. 汽轮机轴通过辅装在缸体端部的运输环对转子和汽缸的轴向、径向定位,在汽缸就位前要测量汽缸前后轴封处和径向间隙、汽缸前后缸体基准面与转子凸肩之间的定位尺寸,并以制造厂家的装配记录校核,以检查缸内的转子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移动,确保通流间隙不变。
C. 高压缸或中压缸,目前多数采用上猫爪搁置在轴承支承面上的支承形式。但在高压外缸或中压外缸进行就位、找中时,不可能用上外汽缸及其猫爪来就位、找中,只能用下半汽缸来就位、找中。因此,这种形式的下半汽缸下部设置有就位、找中时用的支承面。在轴承已初步完成找中之后,下半汽缸即可利用这些支承面将汽缸支承起来,进行就位、找中。
3||| 轴系对轮中心的找正:
A. 轴系对轮中心找正主要是对高中压对轮中心、 低压对轮中心、低压对轮中心和低压转子—电转子对轮中心的找正。
B. 在轴系对轮中心找正时,首先,要以低压转子为基准;其次,对轮找中心通常都以全实缸状态进行调整;再次,各对轮找中时的圆周偏差和端面偏差应符合制造厂技术要求;最后,一般在不同阶段要进行多次对轮中心的复查和找正。
例如:某工程125MW亚临界机组轴系中心找正内容为:轴系中心找正要进行多次,即轴系初找、汽缸扣盖前的复找、基础二次灌浆前的复找、基础二次灌浆后的复找、轴系联结时的复找。
(5) 发电机安装技术要求
1||| 发电机安装程序
定子就位→定子及转子水压试验→发电机穿转子→氢冷气安装→端盖、轴承、密封瓦调整安装→励磁机安装→对轮复找中心并连接→整体气密性试验等。
2||| 发电机安装技术要点
A. 发电机定子吊装技术要点。
a. 定子的吊装:发电机定子吊装通常采用液压提升装置吊装、专用吊架吊装和行车改装系统吊装三种方案。一般是采用主厂房中的两台行车并在行车大跑上加装2台临时小跑,再配制吊梁同时抬吊,起吊定子离地1m左右,要试刹车2~3次,确认刹车良好后开始正式起吊。
b. 定子的就位:提升至发电机定子最低点超过既定标高后,开动行车大车机构行至定子中心线与就位中心线重合,缓缓将定子落于基础上。
c. 例如:某170MW机组发电机定子质量为210t,外形尺寸为8550mmⅹ3752mmⅹ356mm,采用两台行车直接抬吊。定子在距柱约8m处起吊,当起吊高度超过运转层时,两台行车由一台行车驱动,当定子吊至就位上方时,停止大车行走,同时驱动两台小跑车至安装位置正上方将定子降下就位。
B. 发电机转子穿越技术要点。
a. 发电机转子穿装前进行单独气密性试验。待消除泄漏后,应再进行漏气试验,试验压力和允许漏气量诮符合制造厂规定。
C. 发电机转子穿装。
a. 发电机转子穿装工作必须在完成机务(如支架、千斤吊索等服务准备工作)、电气与热式仪表的各项工作后,会同有关人员对定子和转子进行最后的清扫检查,确信其内部清洁、无任何杂物并经签证后方可进行。发电机转子穿装,不同的机组有不同的穿转子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滑道式方法、接轴的方法、用后轴承座作平衡重量的方法、用两台跑车的方法等。具体机组采用何种方法即在定子就位后,在定子铁芯内敷设一块与铁芯弧度相吻合的弧形滑板,在转子前部安装一套滑移装置(滑靴),利用行车吊起转子,从励磁机侧将转子前部(低压缸侧)穿入定子内,落下转子使前部滑靴的重心落在定子内滑板上,后部(励磁侧)用已准备好的支架架好,将行车吊索移动到转子尾部,用千斤顶配合行车推装就位,或采用倒链将转子拉入到位。
b. 例如:某175MW发电机转子重55.2t,几何尺寸为12117mmⅹ1200mmⅹ1200mm,在转子汽端接长轴,励端安装一个滑车,滑车上面加好配重,并在地面上铺好滑道。定子汽、励端下半端盖吊挂于定子端面上部,用倒链调整到一定高度。定子铁芯内部装设护板,由80/20t行车用专用索具将转子吊平,自励端向定子内缓缓穿入。当转子接长轴伸出定子汽端面时,用另一台行车吊住接长轴,励端转子放置滑道上,用倒链配合刹车将转子拉至安装位置,然后拉起端盖,转子就位。
4.7.2 太阳能与发电设备安装技术
1. 太阳能发电设备安装技术
(1) 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分类
1||| 光伏发电
2||| 光热发电
槽式光热发电
塔式光热发电
(2) 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组成
1||| 光伏发电设备
光伏支架
跟踪式支架
固定支架
手动可调支架
光伏组件
汇流箱
逆变器
电气设备
2||| 光热发电设备
A. 集热设备
a. 槽式光热发电
· 集热器支架
· 驱动塔架
· 支架
· 集热系统设备
· 驱动轴
· 悬臂
· 反射镜
· 集热管
· 集热管支架
· 换热器系统设备
· 发电常规岛
b. 塔式光热发电
· 镜场设备
· 反射镜
· 跟踪设备
· 吸热塔钢结构
· 集热塔(吸热塔)
· 热储存设备
· 热交换设备
· 发电常规岛
B. 热交换器
C. 发电机
(3) 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程序
1||| 光伏发电设备安装程序
· 基础验收→设备检查→光伏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汇流箱安装→逆变器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2||| 槽式光热发电设备安装程序
· 基础验收→设备检查→集热器支架安装→集热器及附件安装→换热器及管道系统安装→汽轮发电机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3||| 塔式光热发电设备安装程序
· 基础验收→设备检查→定日镜安装→吸热器钢结构安装→吸热器及系统管道安装→热储存设备安装→换热器及系统管道安装→汽轮发电机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4) 太阳能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1||| 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A. 支架安装:
a. 固定支架和手动可调支架采用型钢结构的,支架倾斜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可调支架调整动作灵活,跟踪式支架与基础固定牢固。
B. 光伏组件安装:
a. 光伏组件及各部件设备采用螺栓进行固定,力矩应符合产品或设计的要求。光伏组件之间的接线的组串后应进行光伏组件串的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的测试,施工时严禁接触组串的金属带电部位。
C. 汇流箱安装:
a. 检查汇流箱部件应完好且接线不松动,所有开关和熔断器处于断开状态,汇流箱安装垂直度偏差应小于1.5mm。
D. 逆变器安装:
a. 逆变器基础型钢的顶部应高出抹平地面10mm,并可靠地接地,逆变器本体的预留孔及电缆管口应进行防火封堵。
2||| 光热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A. 槽式光热发电设备集热器安装技术要求:
a. 集热器组合时,对紧固件应先进行初紧,待全部安装完成后方可终紧,并对初拧扭紧、终拧扭矩进行记录。
b. 集热器应从驱动端到末端进行安装,安装时轴系间的销钉应满足技术要求,紧固螺栓应满足力矩设计要求。
c. 每个单元集热器安装后应进行旋转试验,试验转动角度应在-180°和+180°之间,偏差在10°。
d. 集热器安装0°位置验证:驱动装置将集热器开口调整到0°位置,使用测斜仪进行测量,倾斜高差值≤3mm。
e. 集热器单元旋转:集热器单元应达到设计旋转极限点120°,误差值≤10°,且符合设计误差要求。
B. 塔式光热发电集热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a. 定日镜与支架固定牢固,安装位置、镜面调整角度符合设计要求。
b. 塔式吸热器管屏设备内部应清洁,无杂物、无堵塞;安装时应对称进行,单面安装应不多于2组。
2. 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技术
(1) 风力发电设备的分类
1||| 陆地风力发电
· 多安装在山地、草原待风力集中的地区。
2||| 海上风力发电
· 多安装在滩头和浅海等地区,其施工安全风险相对陆地风力发电设备施工安全风险高。
(2) 风力发电设备的组成
1||| 风力发电厂一般由多台风机组成,每台风机构成一个独立的发电单元。风力发电设备主要包括塔架、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电气设备等。
(3) 风力发电设备的安装程序
1||| 基础及锚栓安装→塔底变频器、电器柜安装→塔架安装→机舱安装→发电机安装→叶片与轮毂地面组合→叶轮安装→其他零部件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
(4) 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1||| 锚栓安装
· 检查清理基础锚栓及上锚板平面的水平度,确保水平度偏差在风机厂家规定的范围内。
2||| 塔筒安装
· 塔筒分多段供货,现场根据塔筒重量、尺寸以及安装高度选择吊车的吊装工况。按照由下至上的吊装顺序进行塔筒的安装。塔筒结合面法兰清理打磨干净,第一节安装前在第一节塔筒下法兰外缘各涂一圈密封胶。
3||| 机舱安装
· 使用主吊机械吊装机舱就位,安装风速仪、航空灯等附件设备。使用电动扳手和液压扳手等设备对连接螺栓进行紧固。
4||| 叶轮安装
· 先将轮毂固定在组合支架上与三个叶片进行组合。吊装组合后的叶轮要保持叶片位置和角度正确,吊装过程中对叶片与吊索具及溜绳进行防护。
例如:某风力发电设备由塔筒、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等组成,风机叶轮直径121m,轮毂高度85m。现场组立80t轮胎塔式起重机作为主吊(95m工况);1台70t、1台100t汽车起重机作为辅吊。使用水平仪控制设备的水平度,使用经纬仪控制塔筒的垂直度;使用400N•m的力矩扳手、1000N•m的电动扳手逐次紧固螺栓,用塞尺检测塔筒法兰的间隙。
4.8 冶炼设备安装技术
4.8.1 炼铁与炼钢设备安装技术
1. 高炉炼铁设备安装技术
(1) 高炉炼铁系统组成
1||| 高炉是横断面为圆形的炼铁竖炉,自上而下分为炉喉、炉身、炉腰、炉缸5部分。
2||| 高炉本体在现场组合安装,包括炉体框架、炉壳、炉体设备的安装,其安装具有高空作业多、吊装高度大、安装精度高等特点。
3||| 高炉系统组成
A. 高炉本体
a. 炉体框架
b. 炉壳
c. 冷却设备
d. 炉喉钢砖
e. 炉顶保护板
f. 炉顶装料设备
B. 原料系统设备
a. 矿槽设备
b. 焦槽设备
c. 中间料仓设备
d. 料车上料设备
e. 上料主皮带机
C. 送风系统设备
a. 鼓风设备
b. 热风炉设备
c. 风口装置
D. 煤气系统设备
a. 煤气除尘设备
b. 环缝洗涤塔设备
E. 渣铁系统设备
a. 炉前设备
b. 铸铁机
c. 水力冲渣设备
(2) 高炉炉体框架安装
1||| 高炉炉体框架的组成及连接方式:
a. 高炉炉体框架是布置在炉壳四周承受炉体各层平台和炉顶设备荷载的钢结构。框架由炉体下部框架、炉体上部框架和炉顶刚架三部分组成。其钢结构的连接方式有焊接和高强度螺栓连接两种。
2||| 高炉炉体框架安装一般程序:
a. 基础检查放线→下部框架柱→框架梁→下部新平台梁、板→上部框架柱→柱间支撑→上部平台梁、板→炉顶平台→炉顶框架柱→炉顶框架梁→炉顶悬臂吊车梁。
3||| 高炉炉体框架安装要点:
a. 炉体下部框架安装时,与基础固定的第一段立柱吊装就位后,应调整和检查纵、横向中心线及标高。
b. 下部框架各段立柱安装时,应在各安装段设置临时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
c. 立柱安装应逐段或逐层检测和调整标高、纵横中心线、柱间两对角线长度之差、立柱垂直度。
d. 上部框架、炉顶刚架宜分段将两立柱和横梁、斜梁等在地面拼装成片后吊装就位。
e. 各层平台、梯子、栏杆以及管道、设备等同步安装。
(3) 高炉炉壳安装
1||| 高炉炉壳拼装
A. 高炉炉壳采用现场组装成环带吊装,组装应在坚实、稳固的平台、支承凳或胎架上进行,其基础应压实并垫以砾石压平。炉壳组装平台用型钢或钢轨做基架,其上面根据组装的需要铺设钢板,表面的高度差不大于2mm。
B. 炉壳拼装时,不得用点焊的方式连接炉壳,应配置相应的卡具夹紧构件、花篮螺栓等临时措施,保证炉壳拼装的尺寸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C. 炉壳拼装时,宜将临时平台、栏杆、梯子等同时拼装。炉壳组装成单带后,应设加固支撑件,单带吊装宜采用专用吊架吊装。
2||| 高炉炉壳焊接
A. 高炉炉壳为厚板压力容器结构,米壳焊接应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
B. 炉壳应先焊内侧焊缝再焊外侧焊缝,并应先焊各带立焊缝,后焊横焊缝。应由多名焊工均布圆周,采用对称方向、多层多焊道、分段退焊的方法进行焊接 。
C. 壳体结构件开孔处与管道或短管的焊接,应采用与主体材料成分和性能相同或相近的低氢型焊条。
D. 炉壳对接焊缝内部质量等级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中B类Ⅱ级的规定。
3||| 高炉炉壳安装
A. 高炉炉壳安装程序:炉底钢结构安装→炉底板铺设→炉底板压力灌浆→炉缸段炉壳安装→风口段炉壳安装→炉腹段炉壳安装→炉腰段炉壳安装→炉身段炉壳安装→炉喉段炉壳安装→炉顶封板段炉壳安装→炉顶法兰安装。
B. 高炉炉壳的安装可采用正装法、倒装法、上部倒装下部正装法、线外拼装整体滑移法等安装工艺。采用正装法时,炉壳安装与框架安装应同步进行;采用倒装法、上部倒装下部正装法、线外拼装整体滑移法时,框架应先于炉壳的安装 。
C. 底板逐块吊装就位,其顺序为从炉中心开始向半径方向延伸,并找正和调整底板上表面水平度。
D. 底板应先进行定位焊和塞孔焊,塞孔焊从底板中心向四周辐射施焊。炉底板焊接应先焊横缝再焊纵缝,横向焊缝焊接应从中间向两端延伸,并分段跳焊。
E. 炉壳吊装就位前,应在炉底板上设置中心标板,并测量投点,底板上设置炉中心测量塔架,并在中心测量塔架上挂设炉中心线坠。
F. 逐带组装炉壳,应分别测量炉壳半径、炉壳带中心相对炉底中心的同心度。架设水准仪测量炉壳钢板带上口高度差等。
G. 高炉炉腰以上的炉壳安装,应设置能搁置在炉壳上的活动的测量桥,并在测量桥上挂设中心线坠和架设水准仪,分别测量各段炉壳半径、炉壳钢板带、环中心相对炉底中心的同心度、炉壳带上口高度差等。
(4) 炉体冷却设备安装
1||| 高炉内部冷却设备主要是冷却壁和冷却板,冷却壁设置于炉壳和炉衬之间,有光面冷却壁和镶砖冷却壁两种。
2||| 炉体冷却壁设备安装前,须进行通球试验。球的材质一般为木球或尼龙球,球径为水管内径的76%±0.2mm。
3||| 冷却壁通球试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应稳压10min,再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4||| 冷却壁在现场安装过程中,不得碰撞。在吊装过程中发生严重碰撞并留有伤痕时,应单独再次进行水压试验并合格。
5||| 固定冷却壁的螺栓安装时,应均匀紧固,并及时焊接封罩。
(5) 风口装置安装
1||| 带水冷装置的大套、中套及小套,安装前进行压力试验 ,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25倍,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安装后应在工作压力下进行通水试验。
2||| 风口大套、中套及小套,可采用高炉热风环管下的电动单轨吊并辅以链式起重机吊装就位,中套及小套可采用配重平衡法吊装。
3||| 风口固定装置顶紧后,顶板与大套法兰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0.0mm。大套与中套的密合面用0.1mm塞尺检查,塞入深度不应大于接触长度的1/3。
(6) 炉喉钢砖安装
1||| 炉喉钢砖应在炉壳上部安全平台搭设完后进行,钢砖的吊装宜采用吊装高炉结构的起重机械,并应随吊随安装。
2||| 块状钢砖在制造厂应预组装,现场根据制造厂的预组装记录与编号图进行安装。
3||| 钢砖之间的连接螺栓应全部拧紧,不得漏装。衬板的固定链条应拉紧,不得松动。
2. 转炉炼钢设备安装技术
(1) 转炉炼钢设备
1||| 原料供应系统
· 铁水预处理
· 铁水倒罐站
· 混铁炉
· 废钢间
· 铁合金供应
· 石灰供应设备
2||| 吹炼、精炼与出钢系统
· 转炉本体
· 托圈
· 倾动装置
· 出钢
· 出渣及钢水精炼等设备
3||| 供氧系统
· 氧枪
· 氧枪横移(更换)小车
· 氧枪升降设备及滑道
· 氧气阀门间设备
· 副枪系统等
4||| 烟气净化与煤气回收系统
· 烟气冷却设备
· 煤气回收设备
· 蒸汽回收设备
· 烟气除尘及净化设备
(2) 转炉设备安装程序
1||| 基础交接验收→基准线与基准点设置→坐浆垫板设置→转炉支撑装置安装→托圈与轴承座装配→炉体安装就位→倾动装置安装→炉体附属管道配管→调整试车。
(3) 安装方法
1||| 基础交接验收
· 设备安装前,基础应进行交接验收,土建单位应提交基础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基础外形各部尺寸检查资料、基础沉降观测记录等文件。
2||| 基准线与基准点的设置
· 依据设计施工图和测量控制网绘制基准线和基准点布置图,确定中心标板和基准点位置,埋设永久中心标板和永久基准点,设定安装基准线;基准线主要有转炉炉体纵、横向中心线,转炉倾动轴承纵、横向中心线。
3||| 垫板安设
· 垫板设采用坐浆法,垫板组底面积总和应根据设备重量、生产时的荷载、地脚螺栓紧固力、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及安全系数计算确定。垫板的数量、尺寸及安装位置需按设备厂家给定的技术文件进行配置。在每个地脚螺栓的旁边应设置两组垫板组,垫板组应尽量靠近地脚螺栓和设备主要受力部位。
4||| 转炉支撑装置安装找正
· 固定端轴承座低初找完毕后,以轴承座底座水平面的十字中心线为精找正基准,测量中心线、标高及水平度,调整合格后拧紧地脚螺栓,安装轴承座,再对轴承座复测偏差数据并记录。
· 游动端轴承座的底座一般为铰接底座,安装时先找正铰接底板,底板固定后安装轴承座底座并采取临时支撑调整措施,调整底座使轴承座中分面水平度符合要求后,按照中分面处的加工面调整轴承座的标高、中心线及水平度,使其符合技术要求。
· 固定端、游动端轴承座找正后做好标记,拆除,准备与托圈耳轴组装。
5||| 托圈与轴承座装配
· 转炉托圈与耳轴一般为整体进场,越大型转炉的托圈与耳轴则分段运至现场,由设备制造厂在现场进行装配。
· 托圈水冷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25倍,应在试验 压力下稳压10min,再降至工作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通水试验进出水应畅通无阻,连续通水时间不应少于24h且无渗漏。
· 托圈吊装前一般应装配好耳轴上的轴承和轴承座,托圈进场后仔细检查耳轴表面有无损伤,轴承装配前必须清洗干净耳轴表面、轴承座内表面及轴承。轴承与耳轴间为过渡配合,装配采用温差法,按实测过盈值加装配所需间隙计算轴承加热测试,轴承膨胀量应保证轴承与耳轴顺利装配。热装配结束后,进行轴承附件有轴承座装配。
6||| 炉体安装
· 炉壳现场组装和安装可采用台车法或滑移法。
· 台车法是在台车上组装炉壳和托圈,运送到安装位置进行安装,台车上设置的组装台架应经强度验算,能承受组装设备重量及组装时产生的冲击。
· 滑移法时在两根滑移梁上将托圈、炉壳和倾动装置组成整体,并滑移到轴承支座上进行安装的方法,滑移梁根据炉体重量和现场条件设计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滑移梁应设置在加料跨炉前平台的主梁上,平台结构应核验,可做适当加固;滑移梁设置的坐标位置及标高应适合炉体滑移和安装要求。
· 炉壳焊接,炉壳与托圈连接装置焊接应有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工艺评定报告制定焊接作业指导书。
· 托圈吊装到临时台架后,调整好托圈的中心位置和倾动轴水平度,炉体吊上高架后,进行炉体与托圈的精找正。
· 水冷口应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再降至工作压力,停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通水试验进出不水应畅通无阻,连续通水时间不应少于24h,以无渗漏为合格。
7||| 倾动装置装配
· 倾动装置由电动机、一次减速机、二次减速机、扭力杆装置组成。倾动装置上的两组切向分别与二次减速机大齿轮驱动耳轴相连接,传动扭力矩,使炉体正反转。
· 切向键安装前应经过研磨,用红丹粉检查接触面积不小于80%。
· 切向键的安装采用液氮冷装法。切向键装入后,将减速机调整到水平位置。
· 安装扭力杆支座,确保气力杆本体水平度保持在0.20/1000以内。同时连接扭力杆与减速机的定位销等部件。
8||| 炉体及倾动设备调整试车
· 倾动装置一次减速器正反缶单独运行各不应少于1h,运行应平稳,应无异常振动和噪声,轴承应温升正常。试运行后应检查炉壳、托圈及炉壳与托圈连接装置的焊缝,应无裂纹,螺栓连接应无松动。
4.8.2 轧机设备安装技术
1. 轧机设备的组成及分类
(1) 轧机设备的组成
1||| 主机设备
A. 工作机座
B. 传动装置
a. 接轴
b. 齿轮座
c. 减速机
d. 联轴器
C. 主电机
2||| 辅助设备
A. 运输设备
a. 纵向运输轧材的辊道
b. 垂直方向运输轧件的升降台
c. 横向运输轧件的拉钢机和移钢机
B. 加工设备
a. 切断轧件的剪切机和锯机
b. 矫直轧件的矫直机
c. 卷取轧件用的冷床
d. 以及收集、酸洗、打印、包装等工序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
(2) 轧机的分类
1||| 按用途分
A. 开坯轧机
B. 型钢轧机
C. 板带轧机
D. 钢管轧机
E. 特殊轧机
a. 横轧机
b. 轮箍轧机
2||| 按轧辊在机座中的布置形式分
A. 水平轧辊轧机
B. 立式轧辊轧机
C. 水平和立式轧辊组合轧机
D. 倾斜轧辊轧机
E. 其他轧机
3||| 按轧机布置形式分
A. 单机架式
B. 多机架顺列式
C. 横列式
D. 连续式
E. 半连续式
F. 串列往复式
G. 布棋式
4||| 按轧机设备安装精度等级分
A. Ⅰ级精度项目
a. 板带轧机
b. 粗轧与精轧的带材连轧机
c. 平整机
d. 管材连轧机
e. 高速线材轧机
f. 棒材轧机
g. 型材连轧机
h. 中厚板成品轧机
B. Ⅱ级精度项目
a. 开坯机
b. 钢坯轧机
c. 穿孔机
d. 焊管轧机
(3) 轧机机架吊装 轧机机架不仅制造精度高,且为轧钢设备 中外型尺寸最大、重量最重的设备,多为 超长(高)、超宽、超重件,单片重量60 ~400t,高度8~16m,宽度3.5~5m。
1||| 桥式起重机(行车)吊装法
A. 单机吊装法
a. 利用车间内单台行车吊装时,应先校核起重能力和提升高度能否满足要求,并考虑机架运输车的进场路线、进车方向、卸车、起吊位置及吊点的设置等。
B. 双机抬吊法
a. 利用生产车间内两台行车辅助平衡梁共同抬吊轧机机架,需根据轧机机架的重量、行车的起重能力、两行车吊钩间距尺寸和提升高度进行设计与验算。
2|||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法
A.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法,需根据轧机机架重量及厂房高度选择合适的移动式起重机械,同时应着重考虑吊车的站位处地基承载力能否满足的问题。因轧机周围都是地下室,必要时要对地下室进行支撑加固,或是轧机基础施工完毕后,对轧机周边的地下室暂不施工,预留吊车的作业站位,待机架吊装就位后再进行土建基础的施工。此法适用于单机架轧机机架的吊装,施工成本相对较高。
3||| 专用起重装置吊装法
A. 若车间内的行车无法满足大型轧机机架吊装的需求,且受厂房结构限制,车间内无法驶入大型移动式起重设备。可采用横向滑移垂直液压顶升装置、智能液压提升装置或全自动液压顶升装置,完成超重超高轧机机架的安装工作,不受行车及厂房结构影响。
2. 主机列设备安装技术
(1) 主机列设备安装程序
1||| 基础验收→基准点与基准线设置→垫板安装→轧机底座安装→机架安装→上下横梁安装→轧辊调整装置安装→换辊装置安装→轧机主传动装置安装→设备机体配管→二次灌浆→支撑辊、工作辊安装→试运行。
(2) 主机列设备安装要求
1||| 基础验收、基准点与基准线设置及垫板安装
A.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基础的检查验收,设备基础交接资料要齐全。
B. 依据设计施工图和测量控制网绘制基准线和基准点布置图,确定中心标板和基准点位置,并应设立永久性基准线和基准点;同时应在主要设备基础周边埋设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做好记录。
C. 轧机平垫板的安装水平度要求达到0.10/1000,可采用坐浆法或流动灌浆法。
2||| 轧机底座安装
A. 底座调整以轧制中心线和机架窗口中心线为基准,先找平找正出口侧底座,再以出口侧底座为基准调整入口侧底座。
B. 入口侧的底座安装调整时,两底座间的距离应比设计尺寸放大0.3~0.5mm,以便于轧机机架的安装,机架就位后再将入口侧座向出口侧靠紧。
C. 单机架轧机底座安装主要检测项目:
a. 两底座纵横向中心线
b. 入口侧和出口侧底座水平度
c. 同一台轧机两底座间水平度
d. 入口侧底座相对轧机中心线平行度
e. 同一台轧机两底座间平行度
D. 调整单机架轧机底座的标高和水平度进,应在轧机底座上表面测量;调整底座横向中心线、出口侧底座相对轧机机列中心线平等度及两底座间平行度时,应在底座与机架接触的垂直面加工面上测量。
3||| 轧机机架安装
A. 轧机机架的安装应检查机架垂直度、水平度、纵横赂中心线、机架窗口在水平方向扭斜、两机架窗口中心线的水平偏斜等参数。
B. 轧机机架中心线测量时,应以轧机机列中心线和轧制中心线为基准,在轧机机架窗口面和内侧面测量。
C. 机架垂直度测量时
a. 应在轧机机架窗口面和侧面测量,可用激光跟踪仪或全站仪检测,或用吊垂线、内径千分尺、灯光检查,以保证检测的精确度
b. Ⅰ级精度允许偏差为0.05/1000,Ⅱ级精度允许偏差为0.10/1000。
D. 机架水平度测量时
a. 一般选用框式水平仪检测机架窗口底面,沿轧制方向及垂直于轧制方向各测一组数据,
b. Ⅰ级精度允许偏差为0.05/1000,Ⅱ级精度允许偏差为0.10/1000;
c. 两机架窗口底面水平度,可用平尺、块规和框式水平仪检查 。
E. 轧机地脚螺栓的紧固通常采用液压螺母拉伸法,应将螺栓紧固力矩值转换为相应的液压值,紧固力应达到设计要求。
4||| 轧辊调整装置及轧辊平衡装置安装
A. 齿轮传动及蜗轮蜗杆传动减速机的齿侧间隙、齿顶间隙、齿啮合接触面积和传动轴轴向窜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减速机各部件应密封严密。
B. 横楔和纵楔调整装置的斜面接触应紧密、调整灵活,操作侧和传动侧与轴承座接触面标高应一致。
5||| 传动装置安装
A. 传动装置的最终调整应在轧机基础沉降趋于稳定、轧机机架安装验收后进行。
B. 传动装置中心线的调和应以轧制中心线和轧机机列中心线为基准,其标高调整应以轧机底座的实际标高为基准。
C. 主减速机纵向水平度(主传动方向)的测量可在两端轴颈或在指定的基准面上或剖分面上;横向水平度的测量应在部分面上或指定基准面上。齿轮机座标高的测量在齿轮箱上平面或窗口下平面。
D. 整体安装的传动电机水平度以转子轴颈为测量面,分体安装的传动电机以转子两轴承座剖分面为水平度测量面,装配后在转子轴颈进行复核。
6||| 换辊装置安装
A. 安装程序:
支承辊机内换辊轨道→支承辊换辊油缸→工作辊机内换辊轨道→工作辊换辊装置基础架→工作辊横移台车轨道→横移台车及横移液压缸→工作辊换辊台车轨道及齿条→工作轩换辊台车。
B. 工作辊、支承辊换辊装置安装时,以轧机机列中心线为基准调整工作辊换辊轨道纵向中心线、支承辊换辊车滑道纵向中心线;以机架内换辊轨道标高为基准,调整轧机工作辊轨道和支承辊换辊滑道标高;在轧机工作辊换辊轨道面和支承辊换辊车滑道面上测量水平度;检查换辊轨道(滑道)与机内换辊轨道(滑道)接头处高低差、同一截面两轨道(滑道)上平面高低差;检查液压缸的纵横向中心线 和水平度。
7||| 主机列设备试运行要求
A. 轧机低速压下装置、高速压下装置往返运转均不应少于5次,高低极限位置准确。
B. 主传动电动机空载试运行不应少0.5h;电动机带动减速机试运行不应少于0.5;电动机带动减速机、齿轮机座试运行不应少于0.5h;电动机带动减速机、齿轮机座和轧机试运行,按额定转速的25%、50%、75%、100%分别试运行,且不应少于2h。
C. 换辊装置及其他设备往返运行无不应少于5次,停止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D. 试运行设备轴承温度应正常,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且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滑动轴承温升不得超过35℃,且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3. 辅助设备安装要求
(1) 卷取机、开卷机安装要求
1||| 卷取机分类
A. 按结构
a. 卷筒式
b. 无卷筒式
B. 按用途分
a. 热带钢卷取机
b. 冷带钢卷取机
c. 小型型钢与线材卷取机
2||| 卷取机设备精度等级划分
A. Ⅰ级:卷取速度大于10m/s;
a. 酸连轧机组
b. 酸洗涂层机组
c. 连续退火机组
d. 热镀机组
e. 冷轧重卷横切机组
B. Ⅱ级:卷取速度小于10m/s;
a. 热连轧地下卷取机
3||| 开卷机:
A. 广泛用于连续式或可逆式冷轧机及连续作业机组中。
B. 开卷机的水平度允许偏差:要求卷筒悬臂端高于驱动端
a. Ⅰ级:0.05/1000;
b. Ⅱ级:0.10/1000。
C. 开卷机卷筒相对机组中心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要求卷筒悬臂端背离出料方向侧。
a. Ⅰ级:0.05/1000;
b. Ⅱ级:0.10/1000。
(2) 剪切设备安装要求
1||| 钢坯剪切机换刃装置安装
A. 以机架中心线为基准,测量换刃装置轨道中心线,允许偏差为0.3mm;
B. 以轧制中心线为基准,测量横移底座上滑道中心线,允许偏差为1.0mm;
C. 以机架内换刃轨道为基准,测量换刃轨道面标高和横移底座上滑道面标高,允许偏差为±0.3mm。
2||| 切头剪、定尺剪:
A. 以机组中心线为基准,测量左右机架中心线和左右机架内侧面的垂直度,在下刀台面上测量标高和水平度。下刀台、前板及连接梁与左右机架装配结合面应严密,用0.05mm塞尺进行检查,四周75%不入。
3||| 飞翦机
A. 以机组中心线为基准,测量底座的纵向中心线,以剪刃中心线 为,测量底座的横向中心线 ,在底座与机架结合面上测量底座的标高和水平度。在曲柄轴承座镗孔内侧面测量操作侧和传动侧机架相对机组中心线的偏移,在上下曲柄轴承座镗孔内侧面测量机架垂直度,测量操作侧和传动侧机架上下曲柄轴承认对应镗孔中心线同轴度。
4.8.3 炉窑砌筑施工技术
1. 炉窑砌筑前的工序交接要求
(1) 工业炉窑按其生产过程可分为
A. 动态炉窑
B. 静态炉窑
(2) 炉窑的砌筑工程应于炉体骨架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完毕,经检查合格并签订交接证明书后,方可进行施工。
A. 工序交接证明书内容:
a. 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
b. 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
c. 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合格证明;
d. 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复测记录;
e. 动态炉窑或炉子的可动部分试运行合格证明;
f. 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待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
g. 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要求;
B. 工序交接的技术要求:
a. 重点做好炉子基础、炉体骨架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的检查交接工作。
b. 炉窑砌筑一般是工业米突系统工程中最后一道工序,在工序交接时,对上一工序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2. 炉窑砌筑的施工程序
(1) 动态炉窑砌筑必须在炉窑单机无负荷试运行合格并验收后方可进行。动态炉窑施工程序:
A. 从热端向冷端(从低端向高端)→分段作业划线→选砖→椟砖→锚固钉或托砖板焊接(若有)→隔热层铺设(若有)→灰浆泥调制(若是湿砌)→分段砌筑→分段修砖→膨胀预留及填充(若有膨胀缝)。
B. 例如:回转炉窑砌筑时,自热端向冷端分若干估依次分别进行环向砌筑,湿砌每段长度不大于1m,干砌每段长度不大于2m。
(2) 静态炉窑的施工程序与动态炉窑的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
A. 不必进行无负荷试运行;
B. 砌筑顺序必须自下而上进行;
C. 起拱部位应从两侧中间砌筑,并需采用拱胎压紧固定,锁砖完成后,拆除拱胎。
3. 耐火砖砌筑施工技术要求
(1) 底和墙砌筑
1||| 砌筑炉底前,应预先找平基础,在最下一层用砖加工找平。砌筑反拱底前,应用样板找准砌筑弧形拱的基面。
2||| 反拱底应从中心向两侧对称砌筑,非弧形炉底、通道底的最上层砖的长边,应与炉金属、渣或气体的流动方向垂直,或成一交角。
3||| 圆形炉墙应按中心线砌筑。当炉壳的中心线垂直误差和半径误差符合炉内形要求时,可以炉壳为导面进行砌筑。
4||| 弧形墙应按样板或放线砌筑。砌筑时,应经常样板检查端的几何尺寸;加工后合门砖的宽度不应小于原砖宽度 的1/2。
5||| 圆形炉墙不得有三层重缝或三环通缝,上下两层重缝与相邻两环的通缝不得在同一地点。圆形炉墙的合门砖应均匀分布。
6||| 砌砖时应用木槌或橡胶锤找正,不应使用铁锤。砌砖中断或返工拆砖时,应做成阶梯形的斜槎。
7||| 留设膨胀缝的位置,应避开受力部位、炉体骨架和砌体中的孔洞,砌体内外层的膨胀缝不应互相贯通,上下层应相互错开。
(2) 拱和拱顶砌筑
1||| 拱脚表面应平整,角度应正确;不得用加厚砖缝的方法找平拱脚;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砌筑。
2||| 拱和拱顶应错缝砌筑,并应沿纵向缝接线砌筑,保持砖面平直。拱或拱顶上部找平层的加工砖,可用相应材质的耐火浇注料代替。
3||| 跨度不同的拱和拱顶宜环砌,且环砌筑拱和拱顶的砖应保持平整垂直。拱和拱顶必须从两侧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砌筑。
4||| 锁砖应按拱和拱顶的中心线对称均匀分布。锁砖砌入拱和拱顶内的尝试宜为砖长的2/3~3/4,拱和拱顶内锁砖砌入深度应一致。
5||| 跨度大于5m的拱胎在拆除前,应设置测量拱顶下沉的标志;拱胎拆除后,应做好下沉记录。
(3) 砖缝处理
1||| 湿砌砌体的所有砖缝中泥浆应饱满,其表面应勾缝。
2||| 干砌立墙的砖缝,应以干耐火粉填满。
3||| 干砌旋转型炉窑、静态炉窑的顶部、拱部等部位的砖缝应以钢板(片)塞满、塞牢固。
4. 耐火浇注料施工程序和要求
(1) 耐火浇注的施工程序
1||| 材料检查验收→施工面清理→锚固钉焊接→模板制作安装→防水剂涂刷→浇注料搅拌→浇注并振捣→拆除模板→膨胀缝预留及填充→成品养护。
(2) 耐火浇注的施工要求
1||| 不得随意改变浇注料的配比或随意在搅拌好的浇注料中加水或其他物料。搅拌好的耐火浇注料,应在30min内浇注完成。耐火浇注料的浇注,应连续进行。
2||| 整体浇注耐火内衬膨胀缝的设置,应按设计规定。耐火浇注料在施工后,应按设计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养护。
3||| 浇注衬体表面不应有剥落、裂缝、孔洞等缺陷。
5. 耐火喷涂料施工要求
(1) 就采用半干法喷涂,喷涂时,料和水应均匀连续喷射,喷涂面上不允许出现干料或流淌。
(2) 喷涂方向应垂直于受喷面,喷嘴与喷涂面的距离宜为1~1.5m,喷嘴应不断地进行螺旋式移动,使粗细颗粒分布均匀。
(3) 大面积喷涂应分单元连续进行,且在本单元内应一次达到设计厚度。喷涂内衬厚度超过300mm需分层喷涂时,应在前层耐火喷涂料凝结前喷完次层。
(4) 施工中断时,宜将接槎处做成直槎,继续喷涂前应用水润湿。
(5) 喷涂完毕后,应及时开设膨胀缝线。
6. 耐火陶瓷纤维施工要求
(1) 耐火陶瓷纤维施工的主要方法有:
1||| 层铺法
2||| 叠铺法
3||| 层叠混合法
4||| 耐火纤维喷涂法
(2) 制品不得受潮和挤压;制品切割时,其切口应整齐。
(3) 制品表面涂刷耐火涂料时,涂料应均匀、满布,多层涂刷时,前后两层应交错。
(4) 在耐火陶瓷纤维内衬上施工不定形耐火材料时,其表面应做防水处理。
7. 冬期施工要求
(1) 砌筑应在供暖环境中进行。工作地点和砌体周围温度均不应低于5℃。耐火砖和预制块在砌筑前应预热至0℃以上。砌筑完毕后,若不能随即烘炉投产时,应采取烘干措施,砌体周围温度不应低于5℃。
(2) 耐火泥浆、耐火浇注料的搅拌应在暖棚内进行;调制耐火浇注料的水可以加热,加热温度应符合规定。
(3) 冬期施工耐火浇注料的养护:水泥耐火浇注料可采用蓄热法和加热法养护。黏土、水玻璃、磷酸盐水泥浇注料的养护应采用干热法。
(4) 室外空气温度,砌体周围的温度,加热材料的暖棚内的温度,不定形耐火材料在搅拌、施工和养护时的温度,应每隔4h测量一次。全部测量点应编号,并绘制测温点布置图。测量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温度时,测温时间不应少于3min。
8. 烘炉的技术要求
(1) 烘炉应在机电设备联合试运行及调整合格后进行。
(2) 耐火浇注料内衬应按规定养护后,方可进行烘炉。
(3) 烘炉应制定烘炉曲线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包括烘炉期限、升温速度、恒温时间、最高温度、更换加热系统的温度、烘炉措施、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后等。烘炉后需降温的炉窑,在烘炉曲线中应注明降温速度。
(4) 烘炉必须按烘炉曲线进行。烘炉过程中,应测定和测绘实际烘炉曲线。烘炉时应做详细记录。
(5) 烘炉前应先烟囱及烟道。工业炉在投入生产前必须烘干、烘透。
第2篇 机电工程相关法规与标准
第5章 相关法规
5.1 计量的规定
5.1.1 施工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
1.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 明确本单位负责计量工作的职能机构,配备相适应的、具有资质的专业管理人员。
(2)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计量室检定工作管理制度》《日常维护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使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管理办法,规定计量器具的分类、检定周期及管理要求;规定对计量检定试验室的环境和检定人员的要求;规定计量标准器周期检定、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要求,以及计量检定记录及证书核验等;对于目前尚无检验规程的仪器、设备,应编写有关的“暂行校验方法”的基本要求,作为施工企业对计量器具规范管理的依据。
(3)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执行企业的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2. 计量器具选择
(1) 应与所承揽工程项目的内容,检测要求以及所确定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方法相适应。例如:所选用计量器具的量程、精度和记录方式,适应的范围和环境,必须满足被测对象及检测内容的计量要求,使被测对象在量程范围内。检测器具的测量极限误差必须小于或等于被测对象所能允许的测量极限误差。
(2) 所选用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计量检定证书或计量检定标记。
(3) 所选用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在生无可恋上是适用的,操作培训较容易,坚实、耐用、易于携带,检定地点在工程所在地附近,使用时其比对物质和信号源易于保证。尽量不选尚未建立检定规程的测量器具。
3. 实施计量器具检定
(1) 依据国家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的规定,以及企业自有的计量管理制度,对检测器具进行周期检定、校验,以防止检测器具的自身误差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2) 由本单位自行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制订检定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定。没有国家承认的标准基准时,本单位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或测量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制定核准认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核准。
4. 分类管理计量器具
(1) A类计量器具
1||| A类计量器具范围
A. 施工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计量器具。
例如:一级平晶、零级刀口尺、水平仪检具、百分尺检具、百分表检具、千分表检具、自准直仪、立式光学计、标准活塞式压力计等。
B. 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例如: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电能表、接地电阻测量仪、声级计、透射式烟度计、电力测量用互感器;用于测绘的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全站仪、测地型GNSS接收机;用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的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红外线烟气分析仪、化学发光法氮氧货物分析仪、甲烷测定器。
2||| 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A. 属于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送至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
B. 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可本着就地就近原则,送至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C. 大型试验设备的校准、检定,需联系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罘试验室现场校验。
(2) B类计量器具
1||| B类计量器具范围
B类计量器具是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及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例如: 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水平仪、直角尺、塞尺、水准仪、经纬仪、测厚仪; 温度计、温度指示调节仪; 压力表、测力计、转速表、砝码、硬度计、万能材料试验机、天平; 电压表、电流表、欧姆表、电功率表、功率因数表;电桥、电阻箱、检流计、万用表、标准电信号发生器; 示波器、阻抗图示仪、电位差计、分光光度计等。
2||| 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B类计量器具可由所属企业管理部门定期检定校准。企业计量管理部门无权检定的项目,可送交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3) C类计量器具
1||| C类计量器具范围
计量性能稳定,量值不易改变,低值易耗且使用要求精度不高的计量器具。如钢直尺、弯尺、5m以下的钢卷尺等。
与设备配套,平时不允许拆装的指示用计量器具。如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等。
非标准计量器具。如垂直检测尺、游标塞尺、对角检测尺、内外角检测尺等。
2||| 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对新购入的C类计量器具,经库管员验货、验证合格后即可发放使用。对使用中的C类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人员到刺刀巡视,发现损坏的要及时更换。对于拆装不便的设备所属的指示用仪表,可在设备检修时同步进行,用已经检定合格的仪表下拉比对、核准、确认合格,在设备鉴定记录上注明:仪表名称、编号 、状态。平时加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随坏随换,保证计量器具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定期送至所属企业计量管理部门校准或校验。
5. 施工现场计量器具管理程序
(1) 计量器具的管理程序应符合量值传递、量值测量、量值分析的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记录的质量特性的检测数据可靠、有效。
(2) 计量器具的管理程序:
收集信息→确定所需器具计划→确定购置、租赁计划→采购、租赁、验收→送检→入库、建档、保管→发到班组→调校及使用→现场检测、对比→退库、保管→第二次使用。
6. 项目部对计量器具的管理
(1) 施工现场计量器具的使用要求
1|||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和生产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计划书》。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的目录和检定周期台账档案。
2||| 对于施工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无论是企业自有的、租用的或是由建设方提供的,均需按照建立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按周期检定校准,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度已知,以便检测结果能作为证实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依据。
3||| 使用计量器具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若不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识不清或封存的,则视为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得使用。每次使用前,应对计量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零检查后,方可开始计量测试。使用中若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用,重新校验核准。如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应及时进行修理和重新检定。
4||| 使用计量标准时必须严格按该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用完擦拭干净、断电,并加盖仪器罩,使仪表处于非工作状态。
5||| 项目经理部必须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对施工使用计量器具进行现场跟踪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 建立现场使用计量器具台账。施工用计量检测设备登记内容包括计量器具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计量器具编号、检定日期、下次检定日期、使用状态。
· 负责现场使用计量器具周期送检。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按规定的检定周期,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安排送检计量器具,确保计量器具使用前已按规定要求检定合格。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且有检定合格证书方准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超周期未检定的计量器具及未上账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
· 负责现场巡视计量器具的完好状态。例如:控制钢卷尺质量,防止因钢卷尺示值不准确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对施工过程使用的定位放线用钢卷尺,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可靠性。使用中的钢卷尺,若有自卷或有自动式钢卷尺拉出、收缩经常卡住,有阻滞失灵现象;尺带表面镀铬、镍或涂塑大面积脱皮或氧化;分度、断线或不清楚;尺带扭曲或折断;尺盒严重缺残等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使用,由一种项目部计量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
6|||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专用或自检检具(如模具、样板等)用作检验手段时,使用前由现场质检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要求加以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记录交由工程项目部计量管理员保存,随竣工资料归档。
7||| 计量器具应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如温度、湿度、振动、屏蔽、隔声等)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以加以消除或减少环境对测量结果的影响,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对使用中的各类计量器具,不允许随意摔打磕碰、损伤。
(2) 施工现场计量器具的保管、维护和保养制度
1||| 计量器具的验货、验证
· 例如:新购入的钢卷尺必须有CMC计量器具生产标志及批准生产编号:备有出厂合格证;钢卷尺的尺盒或尺带上有标明制造厂(或厂商)、全长和型号;尺带两边必须平滑,不得有锋口或毛刺,分度线均匀明晰,不得有垂线现象,尺盒应无残缺等。
2||| 对租用的或由“甲方”(建设或总承包方)提供的计量器具,应附带该设备才能使用,记入“施工用检测设备登记表”,并注“租用“或”甲供“标记。
3||| 计量检测设备就有明显的”合格“”禁用“”封存“等标志,标明计量器具气息的状态。
· 合格:为周检或一次性检定能满足质量检测、检验和试验要求的
· 禁用:经检定不合格或使用中严重损坏、缺损的。
· 封存:根据使用频率及生产经营情况,暂停使用的。
4||| 检测器具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针对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火、防潮、防振、防尘、防腐、防外磁场干扰等,确保其牌良好的技术状态。封存的计量器具重新启用时,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对电容类仪器、仪表,应经常检查其绝缘性能和接地,对长期不使用的电器仪表要定期检查、通电、排潮,防止霉烂。
6||| 对于精度较高,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计量仪器设备,如:精密分析天平、砝码等,X射线探伤机、超声波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等,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合理使用,用完遵照该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7||| 计量检测设备在安装和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准确度偏移,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3) 计量器具使用人员的要求
1||| 计量器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格,熟悉并掌握计量检测设备的性能、结构及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要求和操作方法、使用前应核对检定标识与设备是否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处于合格状态。使用时按规定进行正确操作,做好测量过程及数据记录。
5.1.2 施工计量器具的使用要求
1. 施工计量器具检定划分 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检定工作按其检定的必要程序和我国依法管理的形式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1) 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指计量标准器具与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送由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有:
1|||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3|||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列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2) 非强制检定
1|||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由使用单位依法自行进行定期检定,本单位不能检定的可送至有权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 施工计量器具的检定范畴
1|||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在施工中的工作计量器具。如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电能表(单相、三相)、测量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声级计等。
2||| 施工单位建立的最高标准器具。
3|||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如电压表、电流表、欧姆表、相位表等。
2. 施工计量器具管理基本要求 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后,就进入依法使用的阶段。为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虾仁准确可靠,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要求进行检定,并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1) 明确单位负责计量工作的职能机构,配备适应的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2) 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建立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台账,制定具体和检定实施办法和管理规章制度。
(3) 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具、检测设施和检定人员。
(4) 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好每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5) 对由本单位自行检定的计量器具,要制订周期检定计划,按时进行检定;对本单位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和强检器具,要落实送检单位,按时送检或申请来现场检定,杜绝任何未经检定的、经检定不合格的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流入工作岗位。
3. 施工计量器具使用的管理规定
(1)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
(2) 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乡镇企业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方可使用,并向其主管部门备案。
(3) 非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者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
(4)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事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5) 企业、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经计量检定合格。
2||| 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 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4|||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和修正计量器具;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7) 计量器具修理应委托在相应修理项目上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4. 施工计量器具的等级与检定标记
(1) 计量器具检定印、证包括的内容
1||| 检定证书: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并符合相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2||| 不合格通知书(检定结果通知书):说明计量器具被发现不符合或不再符合相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3||| 检定标记:施加于测量仪器上证明其已经检定并符合要求的标记。
4||| 封印标记:用于防止对测量仪器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修改、再调整或拆除部件等的标记。
(2) 检定或校准证书的信息
1||| 检定的校准证书应包括足够和信息,如检定或校准单位、被检单位(用户)、受检计量器具(名称、器号、型号与规格、准确度)、检定或校准的技术依据、结论或环境条件、结果 、日期、签发日期、有效日期,以及检定和校准主要标准器和配套设备信息与使用注意事项。
(3) 计量器具准确等级
1||| 准确度等级:符合一定的计量要求,使误差保持在规定极限内的计量器具和等别或级别。“等”与“级”是计量器具的主要特性指标之一。“级”根据示值误差大小确定,表明示值的档次,按该计量器具的标称值使用;“等”根据扩展不确定度大小确定,表明测量结果扩展不确定度的档次,按该计量器具检定证书上给出的实际值使用。计量器具“等”与“级”的举例:
2||| 计量器具等级符号:
a. 在用绝对值误差的形式给出计量器具允许问卷的情况下,级别的表示 有:拉丁文大写字母(如A、B、C、M、F)、罗马好数字(如Ⅰ、Ⅱ、Ⅲ)、阿拉伯数字(如0、1、2、3)等。以上这些表示方法中,某级别的允许误差在有关检定规程或其他技术文件中规定,只根据这些符号是无法选出的。
b. 在用引用误差和相对误差的形式给出计量器具允许误差的情况下,其级别的符号及其数值,按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往往用其百分数,而略去其百分号%。因此 ,通过级别的数值,可以直接了解其允许误差的引用误差或相对误差。如1.5级压力表,允许误差按测量上限给出的引用误差为1.5%。
c.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测量范围的计量仪器,可以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应的准确度级别。
5.2 建设用电及施工的规定
5.2.1 建设用电的规定
1. 用电手续的规定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 、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 ,应当依照规定和程序输手续。
(1)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的规定 任何单位需新装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 营业场所提出申请 ,办理手续。
1||| 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蹭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2|||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 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旋转、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如实填写用电 申请书及输所需手续。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权属、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未按前项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全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用电 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3|||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确定供电方案,在以下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低压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当向用度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在不同意见时,应当在1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以再行协商确定。用户应当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
4|||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供电贴费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用户应当在有效期内依据供电方案形式建设受电工程,逾期不开工的,供电方案失效。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到期前10日内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当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5||| 变更用电的规定。用户需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时,应当到时供电企业供电营业场所或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申请手续,必要时应当办理变更供用电合同。用户之间存在用电纠纷的,应当妥善处理后再行申请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变更用电:
· 停止部分或全部受电设施用电容量的(简称减容)。
· 临时更换其他容量变压器的(简称暂换)。
· 迁移受电设施用电地址的(简称迁址)。
· 移动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位置的(简称移表)。
· 暂时停止全部用电并拆表的(简称暂拆)。
· 用电地址物权变化引起用电人变更的(简称过户)。
· 变更用户名称的(简称更名)。
· 一户分立为两户以上用户的(简称分户)。
· 两户以上用户合并为一户的(简称并户)。
· 终止供电关系的(简称销户)。
· 改变供电电压等级的(简称改压)。
· 改变电价类别、用电类别等计价计费信息的(简称改类)。
· 改变行业分类、交费方式、银行账号、增值税信息、联系人信息等基础档案信息和(简称其他变更)。
(2) 用户输用电手续的规定
1||| 如果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的用电 申请由承建单位负责或仅施工临时用电 由承建单位负责申请,则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携带建设项目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管辖的供电部门,依法按程序 、制度和收费标准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 例如,高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用电负荷分布图;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主要受电设备一览表;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高压受电装置一、二将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隐蔽工程设计资料;配电网络布置图;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
2||| 如果工程项目地处偏僻,虽用电申请已受理,但自电网引入的线路施工和通电沿需一段时日,而工程又急需开工,则总承包单位通常是用自备电源(如柴油发电机组)先行解决用电问题。此时,总承包单位要告知供电部门并征得同意,同时要妥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自备电源误入市政电网。
· 例如:某送变电工程公司承建了一变电站建设工程,该公司携带施工用电设计规划到工厂所在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并获得批准,但变电站地处偏僻,自电网引入的线路施工和通电还需要一段时间,而工程又急需开工,则该公司决定先用柴油发电机组解决用电问题。该公司及时把此方案告知了当地供电部门并获得了批准,同时该公司在当地供电部门指导之下积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以防自备电源误入市政电网。
3||| 如果仅为申请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结束或施工用电转入建设项目电力设施供电,则总承包单位及时向供电部门办理终止用电手续。
4||| 办理申请用电手续时要签订协议或合同,规定供电和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户有保护供电设施不受危害,确保用电安全的义务,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维护检修的界限。
2. 用电计量装置及其规定 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有功、无功电能表及最大需量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线导线。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1) 用电计量装置使用规定
1||| 用电计量装置的量值指示是电缆结算的主要依据,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该装置属于强制检定范畴,应由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并合格,方为有效。
2||| 用电计量装置的设计应征得当地供电部门认可,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安装,并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安装完毕后应由供电部门检查确认。
3||| 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用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例如:某机电工程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随即向当地供电公司申请供电,供电公司检查了该临时用电工程,并告知施工企业不能送电,因为该工程使用的用电计量装置没有法定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合格的证明。经调查得知临时用电工程安装时,施工人员低价购买了电度表,而该电度表没有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合格的证明,供电公司依电力法律规定不予供电是否正确。
(2) 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规定
1||| 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变压器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用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当用电计量装置不安装在产权分界处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2||| 对10k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专用的电能计量柜(箱);对35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应有专用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和专用的电压互感器二次连接线,并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电压互感器专用回路的电压降不得超过允许值。超过允许值时,应予以改造或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予以更正。
3||| 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 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
4||| 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对不具备安装条件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3. 供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1) 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技术和建设要求:
1||| 高层小区一级负荷应当采用双重电源供电;特级负荷除双重电源供电外,还应埋设应急电源供电,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二级负荷宜采用双回线路供电。
2|||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当合理规划确定配用电设施位置,满足防洪防涝相关要求,设置应急移动电源接口。
(2) 低压供电用户无需提供设计相关资料。高压供电用户应当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
(3) 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应当包括:用电负荷分布图;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高压受电设施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隐蔽工程设计资料;配电网络布置图;自备应急电源及接线方式。
(4) 重要电力用户、住宅小区受电工程施工期间,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和有关施工标准,对用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向用户提出书面意见。用户应当按照设计和施工标准予以改正。单次检查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不实行隐蔽工程中间检查的用户,在竣工检验时提交隐蔽工程施工、试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施工及试验记录。
(5) 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当向供电企业提出竣工检验申请 ,并提供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当包括:施工、试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工程竣工图及说明;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
4. 用电安全规定 电力㴯有其特殊性,㴯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会影响整个电网安全,所以确保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1) 用电安全规定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允许有以下行为:
1||| 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2||| 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3||| 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
4||| 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5||| 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6||| 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 、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2) 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 关系到施工安全和用电 安全,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 46-2024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重视对临时用电 的安全管理。
1||| 临时用电的准用程序
a. 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施工现场实际负荷情况,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组织设计”,并协助业主向当地电业部门申报用电方案。
b. 按照电业部门批复的方案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 46-2024进行临时用电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施工。
c. 对临时用电 施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向供电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送电。
d. 经供电部门检查、验收和试验,同意送电后送电开通。
例如:某电力施工企业为确保工期,在向当地 供电部门申报临时用电方案的同时,进行用电设备、用电材料的采购。结果适得其反,因所采购的电气设备属于淘汰设备,临时用电方案未予批复,从而使工期拖延和造成费用增加。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a.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b.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c. 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应在现场勘测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位置及线路走向后进行,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现场用电容量统计;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和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制定临时用电设施拆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d. 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内容中,设计配电系统和装置包括;设计配电线路,选择电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设计防雷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3||| 临时用电的检查验收
a. 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应由安全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参加人员有主管临时用电 安全的项目部领导、有关技术人员、施工现场主管人员、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电工班长及安全员。必要时请主管部门代表和业主的代表参加。
b. 临时用电 工程检查内容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照明装置、配电室与自备电源、各种配电箱及开关箱、配电线路、变压器、电气设备安装 、电气设备调试、接地与防雷、电气防护等。
c. 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并要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d.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测接地电阻值,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e.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建立与管理。其中的“电工维修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例如:某机电安装企业为强化安全生产重新修订了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其中规定,对公司所属施工项目的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各个施工现场每季度检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检查一次,以确保用电 安全。但在随后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联合检查活动中,却被指出该制度的不妥之处;违背了电力法律规定,施工现场应每月检查一次,公司应每季度检查一次。该企业接受批评及时依法修改了安全检查制度中的相关内容。
5. 临时配电安全技术要求
(1) 配电系统要求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系统,应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2||| 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保护接地导体(PE)应由工作接地、总配电箱(配电室)电源侧中性导体(N)处引出。
3||| TN-S供电系统中,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中性导体(N)分开敷设。保护接地导体(PE)材质与想在导体(L)、中性导体(N)材质相同时,其最小截面面积应符合规定。
4||| 保护接地导体(PE)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开。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控制操作。
a. 总配电箱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与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b. 开关箱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c. 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 TN-S系统中的保护接地导体(PE)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接地导体(PE)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 配电装置的设置要求
1|||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 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旋转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越过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2||| 每台用电设备就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得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调协;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4||| 配电(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再整体坚固在配电(开关)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做电气连接。
5|||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端子板和PE端子板。N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中性导体(N)必须通过N端子板连接;保护接地导体(PE)必须通过PE端子板连接。
6||| 配电(开关)箱定期维修、检查时,应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设置专人监护,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标识牌,不得带电作业。
(3) 配电线路施工技术要求
1|||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2||| 架空导体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得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允许偏移值应为其额定电压的±5%;绝缘铜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0mm²,绝缘铝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6mm²。
3||| 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4||| 采用电缆线路时,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采取防水、防腐措施。
5.2.2 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的规定
1. 电力设施保护主体和职责
(1) 电力设施保护主体
1||| 电力管理部门
2||| 公安部门
3||| 电力企业
(2) 电力设施保护主体的职责
1|||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法规的各项要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安全众口保卫工作。
3||| 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4||| 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和发电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2. 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1)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1||| 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2||| 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 发电厂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2) 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1||| 架空电力线路: 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2||| 电力电缆线路: 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 电力线路上的电器设备: 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4||| 电力调度设施: 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3) 电力线路的保护区
1||| 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区: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连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见表格,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连线延伸的距离 ,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2||| 别发图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m);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m(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两侧各50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3. 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规定
(1) 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作业准许规定
1|||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3||| 在下列施工活动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a.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b. 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c. 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d. 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4||| 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规定:
a. 在电力电缆沟内禁止同时埋设其他管道。未经电力企业同意,不准在地下电力电缆沟内埋设输油、输气等易燃易爆管道。管道交叉通过时,有关单位应当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b. 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500m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c. 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接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接线周围5m的区域;66kV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接线周围10m的区域。
5||| 电力设施周围挖掘作业的规定:
a. 不得取土的范围、根据各电压等级确定杆塔周围禁止取土的范围。35kV的禁止取土范围为4m;110~220kV的禁止取土范围为5m;330~500kV的禁止取土范围为8m。
b. 取土的坡度。取土后所形成的坡面与地平线之间的夹角,一般不得大于45°,特殊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另定。
(2)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附近施工作业的要求
1||| 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在图纸会审中要明确标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范围。
2||| 编制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方案前先要摸清周边电力设施的实情,如地下电缆的位置和标高,架空线路的高度和电压等级,爆破点距离电力设施的距离等,然后编制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时应邀请电力管理部门或电力设施管理部门派员参加,以便方案更加切实可行。在施工方案中应专门制定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完成报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在作业时应主电力设施的管理部门派员监管。
5.3 特种设备的规定
5.3.1 特种设备的分类
1. 特种设备的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过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授权国务院对特种设备采用目录管理方式。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 特种设备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范围包括生产(包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
2. 特种设备的种类
(1) 锅炉
1||| 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2|||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锅炉类别及品种
3||| 锅炉安装许可分为两个级别:
a. A级锅炉的许可范围:即额定出口压力大三地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b. B级锅炉的许可范围:即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 压力容器
1|||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2|||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窗口类别及品种
3||| 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规定,根据危险程度,将压力容器划分为Ⅰ、Ⅱ、Ⅲ类,一般在设备图纸中标明。
4||| 压力容器的范围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
例如: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节(含变径段)、球壳板、非圆形容器的壳板、封头、平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热交换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含M36)螺栓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容器的仪表,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压力、温度、液位等测量仪表。
(3) 压力管道
1|||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2|||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类别及品种
a.
b.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
c.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d.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公用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包括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动力管道;工业制冷系统中输送制冷剂介质的制冷管道。
e. 压力管道范围包括:管道组成件(管子、管件、法兰、阀门、密封件、紧固件、过滤器、节流装置等),管道支承件(吊杆、弹簧支吊架、平衡锤、松紧螺栓、鞍座、垫板、滑动支座、吊耳、卡环、管夹等)、连接接头、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
(4) 电梯
1|||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裁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2|||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电梯类别及品种
(5) 起重机械
1|||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类别及品种
(6) 客运索道
1|||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三种类别。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除外。
(7) 大型游乐设施
1||| 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的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的裁人大型游乐设施。包括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转马类、自控飞机类、赛车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滑道类、水上游乐设施、无动力游乐设施等类别。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除外。
(8) 压力管道元件
1|||
(9) 安全附件
1||| 安全附件品种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气瓶阀门
(1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5.3.2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的规定
1.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
(1)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实行笑忘歌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经过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单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1|||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空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2|||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修理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修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修理活动。
3|||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取得笑忘歌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2)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3)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
(1) 承压类特种设备
1||| 长输管道安装(GA1、GA2)笑忘歌由国家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
2||| 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B)、长输管道安装(GA2)、公用管道安装(GB1、GB2)、工业管道安装(GC1、GC2、GCD)的许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的许可参数级别见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表。
3|||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不单独进行许可,各类气瓶充装无需许可。
4|||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设计、安装与其制造级别相同的压力容器和与该级别压力容器相连接的工业管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除外,且不受长度、直径限制);任一级别安装资格的锅炉安装单位或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均可进行压力容器安装。
5||| 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2) 起重机械
1|||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2|||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的许可参数级别
(3) 电梯
1||| 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2||| 电梯安装(含修理)的许可参数级别
3. 特种设备的生产
(1)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法定资质。
2||| 具有与许可范围下适应的资源条件,并满足生产需要。
3||| 建立并且有效实施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4||| 具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
(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1||| 告知依据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发问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2||| 告知性质
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3||| 告知实施
a. 施工单位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提交输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b. 接收 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他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他材料 。
c. 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网上告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施工单位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
d.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 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
4||| 告知的注意事项
a. 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办理施工告知后,方可施工。
b. 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行为世范单位应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c. 承担跨省长输管道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履行告知手续;承担省内跨市长输管道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手续。
d. 包含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的设备系统(如解体安装的压缩机等),由使用单位直接申请办理使用登记,不需要办理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和安装监督 检验。
(3) 特种设备出厂(竣工)
1|||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当经相关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
3||| 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
4.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2)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基于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4)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基于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日管控制度。质量安全员要每日根据《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上报质量安全总监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5)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周排查制度。质量安全总监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 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6)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月调度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质量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高度会议纪要》。
(7)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明确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质量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3) 特保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基于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日管控制度。安全员要每日根据《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上报安全总监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周排查制度。安全总监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月调度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7)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6章 相关标准
6.1 建筑机电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6.1.1 建筑电气及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1. 设计标准
(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
1||| 建筑物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当与其贴邻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地面或门槛应高出本层楼地面,其标高差值不应小于0.10m,设在地下层时不应小于0.15m;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不应有变形缝穿越;电气设备的正上方不应设置水管道,无关的管道和线路不得穿越该机房。
2||| 应急电源与非应急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3||| 两个供电电源之间的切换时间应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4||| 备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设备连线供电时间和供电容量的要求。
5|||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借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应有各自的供电母线段及回路,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不应接入应急电源供电回路。
6||| 当民用建筑的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共用柴油发电机组时,应具备火灾时切除非消防负荷的功能,消防负荷应设置专用的回路,应具备储油量低位报警或显示的功能。
7||| 室外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埋地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水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
8||| 当正常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大于30mA。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在2.5m及以下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特低电压配电系统的电压不应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
9||| 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大厅和主要走道的一般照明可采用的控制措施为:感应控制、集中或区域集中控制。
10|||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设计要求:
· 应支持开放式系统技术; 应具备系统自诊断和故障部件自动隔离、自动唤醒、故障报警及自动监控功能; 应具备参数超限报警和执行保护动作的功能,并反馈其动作信号; 与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统关联时,应配置与其他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通信接口。
11||| 导管和电缆槽盒内配电电线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导管或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40%;电缆槽盒内控制线缆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电缆槽盒截面面积的50%。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系统规模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2||| 关于电气负荷,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计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
3||| 多层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要求:
a. 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宜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b. 当用电负荷较大或用电负荷较重要时,应设置低压配电室,并宜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
c. 由低压配电室至各层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宜采用树干式或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混合式配电。
(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0034-2024
1||| 照明设计应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
a. 灯具安装高度较低的房间宜采用LED光源、细管径直管形三基色荧光灯。
b. 灯具安装高度较高的场所宜采用LED光源、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或大功率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
c. 重点照明宜采用LED光源、小功率陶瓷金属卤化物灯。
d. 室外照明场所宜采用LED光源、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
e. 照明设计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对电磁干扰有严格要求,且其他光源无法满足的特殊场所除外。
2||| 灯具选择应满足场所应采用有相应防护措施的灯具。
a. 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有相应防护措施的灯具。
b. 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场所应采用满足相应防腐蚀要求的灯具。
c. 高温场所宜采用散热性能好、耐高温的灯具。
d. 多尘埃的场所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X的灯具。
e. 在室外的场所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灯具。
3||| 对于人员可触及的室外照明设备,应对其表面温度进行限制,当表面温度高于70℃时,应按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的要求进行隔离保护。
4||| 选用与建筑一体化安装 的灯具要求:
a. 安装在人员可触及场所的灯具,其输入电压应为安全特低电压(SELV)。
b. 正常工作条件下,人员可触及灯具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45℃。
c. 安装于地面及潮湿场所的灯具,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5||| LED驱动电源的选择要求:
a. LED驱动电源 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规范》GB/T 24825-2022的规定。
b. 当LED驱动电源外置时,应满足使用场所环境要求,且与LED模组的安装距离应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c. 人员可触及灯具 的场所采用非安全特低电压供电时,应采用隔离式LED驱动电源。
d. 调光变色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调电流占空比型LED驱动电源。
6||| 室内夜间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相关色温不宜高于4000K;室外照明相关色温不宜高于5000K。
7||| 室内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和特殊显色指数R9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的规定。在灯具安装高度大于8m的工业建筑场所,Ra可低于80,但必须能够辨别安全色。
8||| 照明节能:
a. 照明节能应在满足的照度和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行综合评价。
b. 照明节能应采用一般照明功率密度(LPD)作为评价指标。
c. 选用的照明光源、灯具、镇流器或驱动电源的能效不应低于国家现行相关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或2级值。
d. 一般照明在满足照度均匀度条件下,宜选择单灯功率较大、光效较大、光效较高的光源。
9||| 照明采用交流(AC)电源供电时的要求:
a. 光源额定功率1500W以下宜采用AC220V供电,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的电源电压宜采用AC380V供电。
b. 安装在有人接触的水下灯具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其电压值 不应大于AC12V。
c. 当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采用防电击类别为Ⅲ类灯具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在干燥场所不大于AC50V,在潮湿场所不大于AC25V。
10||| 照明灯具采用直流(DC)电源供电时的要求:
a. 直流回路功率500W及以下时宜采用DC48V,500W以上时宜采用DC220V(或DC±110V)。
b. 使用单灯功率1500W及以上的大功率灯具时,电源电压宜采用DC375V。
c. 安装 在有人接触的水下灯具 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其电压值 不应大于DC30V。
d. 当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采用防电击类别的为Ⅲ类的灯具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在干燥场所不大于DC120V,在潮湿场所不大于DC60V。
11||| 交流照明配电系统要求:
a. 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平衡分配,最大相负荷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b. 正常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大于16A,所接光源数或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当连接建筑装饰性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大于20A,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大于25A。
c. 电源插座不宜和照明灯按在同一分支回路。
d. 主要供给气体放电灯的感想配电线路,其中性线截面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流的要求,且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e. 当3次谐波电流超过基波电流的33%时,应按中性线电流选择线路截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的规定。
12||| 照明分支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缆,室内分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²;室外分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1||| 系统应根据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原则,分别设置或综合设置建筑物、建筑群周界防护、区域防护、空间防护、重点目标防护系统。
2||| 周界设置入侵探测器时,应构成连续无间断的警戒线(面),每个独立防区长度不宜大于200m。
3||| 视频监控摄像机的设防要求:
a. 周界宜配合周界入侵探测器设置监控摄像机。
b. 公共建筑地面层出入口、门厅(大堂)、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停车库(场)行车道及出入口等应设置监控摄像机。
c. 建筑物楼层通道、电梯厅、自动扶梯口、停车库(场)内宜设置监控摄像机。
d. 建筑物内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控摄像机;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应设置监控摄像机。
e. 安全运营、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等其他场所宜设置监控摄像机。
(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1|||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架构应建设建筑信息化应用的基础设施层,应建立具有满足运营和管理应用等综合支撑功能的信息服务设施层,应形成展现信息应用和协同效应的信息化应用设施层。
2||| 建筑设备管道系统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以及需纳入管理的其他业务设施系统等。
a.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监控的设备范围包括冷热源、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水排水、供配电、照明、电梯等,采集的信息包括温度、湿度、流量、压力、压差、液位、照度、气体浓度、电量、冷热量等建筑设备运行基础状态信息。
b. 建筑能效监管系统中,能耗计量的分项及类别包括电量、水量、燃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等使用状态信息。
2. 施工标准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1|||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且使用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2||| 电气 设备上的计量仪表、与电气 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且当投入运行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3|||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负荷运行前,应根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和技术参数等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核同意、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4|||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试验要求和说明等技术文件;对有商检规定要求的进口电气 设备,沿应提供商检证明。
(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 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通电试运行是对系统运行稳定性进行观察,也是对设备选用、系统设计和实际施工质量的直接检验。
2||| 系统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人进行,应有合格的检测人员和相关的检测设备。
3||| 智能化各系统应在调试自检完成后进行一段时间连续不中断的试运行,当有联动功能时需要联动试运行。试运行中如出现系统故障,应在排除故障后,重新形如试运行直至满120h。
6.1.2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
1. 设计标准
(1)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1||| 给水系统 的供水水质、水量和水压应满足用户的正常用水需求。
2|||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室外管网压力直接供水,系统供水方式及供水分区应根据建筑用途、建筑高度、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运营能耗等因素合理确定。
3||| 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管件及连接方式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国家现行标准中公称压力或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采用的阀件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管材及管件的公称压力。
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循环系统,居住建筑热水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最低出水温度的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5s,公共建筑配水点出水温度达到最低出水温度的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0s。
(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1||| 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
2||| 公共场所卫生间的卫生器具设置应采用节水器具,例如:洗手盆应采用感应式水嘴等限流节水装置;小便器应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式冲洗阀;坐式大便器宜采用设有大、小便分档的冲洗水箱,蹲式大便器应采用感应式冲洗阀、延时自闭式冲洗阀等。
3||| 室内污水水泵的流量应按生活排水设计秒流量选定;水泵扬程应按提升高度、管路系统水头损失,另附加2~3m流出水头计算。
4||| 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的设计要求:
a. 最冷月平均气温小于0℃的地区,不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
b. 最冷月平均气温不小于10℃的地区,空气源热水供应系统可不设辅助热源。
c. 最冷月平均气温小于10℃且不小于0℃的地区,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宜采取设置辅助热源,或采取延长空气源热泵的工作时间等满足使用要求的措施。
2. 施工标准
(1)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1|||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生活饮用水池(箱)的上方。
2|||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中的卫生器具和地漏不得与上部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压力流排水系统。
3||| 卫生器具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
4||| 热水管道系统应有补偿管道热胀冷缩的措施,应设置防止热水系统超温、超压的安全装置,保证系统功能的阀件应灵敏可靠。
5||| 给水、排水、中水、雨水回用及海水利用管道应有不同的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给水管道应为蓝色环;热水供水管道应为黄色环,热水回水管道应为棕色环;中水管道、雨水回用和海水利用管道应为淡绿色环;排水管道应为黄棕色环。
6||| 预制直埋保温管接头安装完成后,必须全部进行气密性检验。
(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1|||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应朝向正南。如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
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做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3||| 蒸汽锅炉安全阀应安装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热水锅炉安全阀泄水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在排汽管和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24年版)》GB/T 50378-2019
1||| 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2|||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5分。
(4)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
1|||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应划分为A级、AA级、AAA级。装配率为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为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为91%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2||| 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系统。
3||| 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评分项包括主体结构(满分5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满分20分)、装修和设备管线(满分30分)3项。
4||| 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应同时满足的基本条件:
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分值不低于10分; 采用全装修; 装配率不低于50%。
6.1.3 通风与空调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
1. 设计标准
(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1||| 选择空调系统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和能源状况,以及设备价格、能源预期价格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功能复杂、规模较大的公共建筑,宜进行方案对比并优化确定。
2||| 空调区较多,建筑层高较低且各区温度要求独立控制时,宜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空调区的空气质量、温湿度波动范围要求严格或空气中含有较多油烟时,这宜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 。
3||| 事故排风的室外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m。
4||| 通风机应根据管路特性曲线和风机性能曲线进行选择。通风机风量应附加网管和设备的漏风量,送、排风系统可附加5%~10%,排烟兼排风系统宜附加10%~20%;通风机采用定速时,通风机的压力在计算系统压力损失上宜附加10%~15%,通风机采用变速时,通风机的压力应以计算系统总压力损失作为额定压力。
(2) 《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2020
1||| 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2|||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通风量必须符合最少换气次数的规定。
(3)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2019
1||| 建筑物碳排放应根据不同需求按阶段进行计算,如建筑材料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建筑物运行三个阶段,并可将分段计算结果累计为建筑全生命期碳排放。
2||| 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及电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汇系统在建筑运行期间的碳排放量。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应包括冷源能耗、热源能耗、输配系统及末端空气处理设备能耗。
2. 施工标准
(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
1||| 施工图变更需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当试图变更涉及通风与空调工程的使用效果和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应获得原监理和建设单位的有确认。
2||| 风口不应直接安装在主风管上,风口与主风管间通过短管连接。风口与风管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也可采用槽形或工形插接连接。
3||| 空调水管道上的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装前应校验合格;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不妨碍操作和检修的地方;压力表与管道连接时,应安装放气旋塞及防冲击表弯。
(2)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1||| 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2||| 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所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3|||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按计算的空调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得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规格的不合格不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 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大于1.1。
6.1.4 消防和人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1. 设计标准
(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1||| 下列建筑均应设置消防电梯,且每个防火分区可供使用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1部:
a.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b. 5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第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c.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2||| 民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 电气竖井、管道进、排烟或通风道、垃圾井等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1.00h。
4||| 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a.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
b. 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c. 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礼堂,座位数大于1200个的体育馆等建筑。
d. 建筑体积大于5000m3的单、多层建筑: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商店、旅馆和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档案馆,图书馆。
e.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建筑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及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f. 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汽车库和修车库。
g. 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5||| 下列民用建筑、场所和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a.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b.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
c. 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大于3000个的体育馆,座位数大于5000个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d.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展览建筑、商店建筑、餐饮建筑和旅馆建筑。
e. 中型和大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f. 设置具有送回风道(管)系统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多层公共建筑。
g. 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6||| 下列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旅馆建筑。
b. 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c. 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d. 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e. 疗养院的病房楼,床位数不少于100张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f.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
g.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h. 其他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商店营业厅,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7||| 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a.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b.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汽车库外的其他汽车库和修车库。
c. 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地铁工程中的车站、换乘通道或连接通道、车辆基地、地下区间内的纵向疏散平台。
d. 城市交通隧道、城市综合管廊;城市的地下人行通道;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1||| 高层民用建筑、3层及以上单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其他公共建筑,当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控制柜应位于消防水泵控制室或消防水泵房内,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牌自动启泵状态,且应具有机械应急启泵功能,机械应急启泵时,消防水泵应能在接受火警后5min内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报警阀组控制 的供水管网水力计算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置DN25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
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等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的前室和使用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不应大于100m。
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量应满足不同部位的余压值要求:前室、使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封闭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30Pa;防烟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50Pa。
6|||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机械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50m,住宅建筑中每段的系统服务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00m。
7||| 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具有 在280℃时自行关闭和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垂直主排烟管道与每层水平排烟管道连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
8|||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持续喷雾时间要求:
a. 对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配电室等电子、电气设备间,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文物库、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等场所,应大于或等于30min。
b. 对于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液压站、润滑油站、燃油锅炉房等含有可燃液体的机械设备间,应大于或等于30min。
c. 对于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应大于或等于15s,且冷却水持续喷放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5min。
9||| 全淹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应用于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
10||| 干粉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保证系统动作后在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周围形成设计灭火浓度,要求如下:
a. 对于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大于30s。
b. 对于室外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60s。
c. 对于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60s。对于其他室内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30s。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1||| 每个防护单元均应设置独立的给水、排水系统。
2||| 人防工程应引接电力系统电源,并宜满足平时电力负荷等级的需要;当引接两路电力系统电源时,两路电源宜同时工作,任一路电源均应满足平时一级负荷、消防负荷和不小于50%的正常照明负荷用电需要。电源容量应分别满足平时和战时总计算负荷的需要。
2. 施工标准
(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1||| 除通风管道井、送风管道井、排烟管道井、必须通风的燃气管道竖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竖井可不在层间的楼板处分隔外,其他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防火分隔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性能。
2||| 电气线路和各类管道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竖井井壁、建筑变形缝处和楼板处的孔隙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1||| 材料、设备及杆件 进入施工理亏应具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产品还应有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2||| 各类管路明敷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各类管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应与消防电源、备用电源直接连接,不应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1||| 消防供水管直接与市政供水管、生活供水管连接时,应安装倒流防止器。
2|||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下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4)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1||| 灭火剂储存窗口宜涂红色油漆,下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2||| 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振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
1||| 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2||| 处于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缆、电线应穿管敷设,导线接头不得设在易爆场所。
6.2 工业机电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6.2.1 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1. 设计标准
(1)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1||| 承重结构所用的钢材应具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沿应具有碳当量的合格保证。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需验算疲劳的构件所用钢材尚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 手工焊用数量焊条、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的性能。
3||| 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6mm钢材的 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4||| 当钢结构可能受到炽热熔化金属的侵害时,应采用砌块或耐热固体材料做成的隔热层加以保护。
5||| 当钢结构可能受到短时间的火焰直接作用时,应采用加耐热隔热涂层、热辐射屏蔽等隔热防护措施。
6||| 当高温环境下钢结构的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增大构件截面、采用耐火钢或采用加耐热隔热涂层、热辐射屏蔽、水套隔热降温措施。
7||| 当高强度螺栓连接长期受热达150℃以上时,应采用加耐热隔热涂层、热辐射屏蔽等隔热防护措施。
(2) 《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GB/T 150.3-2024
1||| 加强圈可设置在容器的内部或外部,应整圈围绕在圆筒的圆周上。加强圈与圆筒之间可采用连续或者间断的焊接,当加强圈设置在容器外面时,加强圈每侧间断焊接 的总长,应不少于圆筒外圆周长的1/2,当设置在容器里面时,应不少于圆筒内圆周长的1/3。焊脚尺寸不得小于相焊件中较薄件的厚度。
2||| 在任何情况下,过渡段或加强段的厚度不应小于与其连接的锥壳厚度,并不应小于圆筒内直径的0.3%。
3||| 容器上的开孔宜避开容器焊接接头。
4||| 补强材料宜与壳体材料相同。若补强材料许用应力小于壳体材料许用应力,则补强面积应按壳体材料与补强材料许用应力之比而增加。若补强材料许用应力大于壳体材料许用应力,则所需补强面积不得减少。
(3)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GB 50316-2000
1||| 剧烈循环条件下的管道中采用斜弯管时,其一条焊缝方向改变的角度不应大于22.5°。
2||| 剧烈循环操作条件下采用的管件应为煅造件及轧制无缝管件。
3||| 输送B类流体的管道上使用软密封球阀时,应选用防(耐)火型结构的球阀,不应使用带填料密封的补偿器。
4||| 对于氧气管道不应使用快开、快闭型的阀门。阀内垫片及填料不应采用易脱落碎屑、纤维的材料或可燃的材料制成。
5||| 预计有频繁的大幅度温度循环条件下的管道、剧烈循环条件下的管道,应采用对焊法兰,不应采用平焊(滑套)法兰。
6||| 在剧烈循环条件下,法兰连接用的螺栓或双头螺柱,应采用合金钢的材料 。
7||| 在剧烈循环条件下,螺纹连接仅限用于温度计套管上(与测温元件的连接)。
8||| 在剧烈循环条件下及B类流体管道中不应使用钎焊接头。
9||| 粘接接头不应使用于金属的压力管道中。
10||| 安全阀的管道布置应考虑开启时反力及其方向,其位置应便于出口管的支架设计。阀的接管受弯矩时,应有足够的强度。
2. 施工标准
(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1||| 型材和管材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型材和管材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厚度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 钢结构焊接的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4||| 紧固件连接要求:
a. 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b.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c. 涂层摩擦面钢材表面处理应达到Sa2级,涂层最小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d. 连接薄钢板采用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规格尺寸应与被连接钢板相匹配,并满足设计要求,其间距、边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应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个。
e. 高强度螺栓就能自由穿入螺栓孔,当不能自由穿入时,应用铰刀修正。修孔数量不应超过该节点螺栓数量的25%,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倍的螺栓直径。
(2)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
1||| 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代用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
2||| 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温度严禁接近金属材料的脆性转变温度。
3||| 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可燃介质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
(3) 《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61-2008
1||| 设备安装测量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设备支座的底面作为安装标高的基准。
以立式设备任意两条相邻的方位线作为设备垂直度测量基准。
以卧式设备两侧水平方位线作为水平度的测量基准。
套管式换热器以顶层换热管的上表面作为水平度的测量基准,以支架底板的底面作为安装标高的测量基准,以一根支架柱的外侧面作为单排管垂直度的测量基准。
2||| 耐压试验应采用液压试验,若采用气压试验代替液压试验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进行100%射线或超声波检测,执行标准和合格级别执行原设计文件的规定。
非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进行25%射线或超声波检测,合格级别射线检测为Ⅲ级、超声检测为Ⅱ级。
6.2.2 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1. 设计标准
(1)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2011
1||| 当除氧器和给水箱布置在单元控制室上方时,单元控制室的顶板必须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除氧器层楼面必须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2||| 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严禁穿行汽、水、油、煤粉等工艺管道。
3||| 在输送、贮存或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建筑物,严禁采用明火和电加热采暖。
4||| 供油、卸油泵房以及助燃油罐、液氨贮存设施应与其他生产、辅助及附属建筑分开,并单独形成独立区域。
(2)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 51096-2015
1||| 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中心与公路、铁路、机场、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天然气石油管线等设施的避让距离宜大于轮毂高度与叶轮之和的1.5倍。
2||| 施工道路路基应考虑施工吊装设备通行宽带的要求。
3|||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变电站的位置宜靠近风力发电场中心,并靠近主干道路;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3)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
1||| 建筑物上安装 的光伏发电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2||| 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必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并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
3||| 光伏发电系统中,同一个逆变器接入的光伏组件串的电压、方阵朝向、安装倾角宜一致。
(4) 《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GB/T 51396-2019
1||| 电站按不同功能可分为 集热场及发电区,集热场可依据不同回路组合划分分区。
2||| 集热场内导热管线路径及走廊应做统一规划,传热介质管线及电缆沿路敷设。
(5) 《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GB/T 51307-2018
1||| 定日镜场采光面积应满足吸热器最大热功率要求。
2||| 吸热器工质可采用熔融盐或水/蒸汽。外置式熔融盐吸热器应设置进口缓冲罐;进口缓冲罐应配置空气储罐,同时在两罐上设置安全阀。
3||| 吸热器熔融盐循环泵组配置应根据吸热器最大热功率结合熔融盐泵的可靠性确定,不应少于2台,且1台备用,当其中任何1台停用时,其余泵应满足总容量的110%。
2. 施工标准
(1)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 51121-2015
1||| 当风速大于制造厂家的规定时,不得进行塔架、机舱、风轮、叶片等部件的吊装作业。制造厂家未规定安装风速的,叶片和风轮安装风速不宜超过8m/s,塔架、机舱安装风速不宜超过10m/s。
2||| 上段塔架与机舱应连续安装,特殊情况不能连续安装的,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塔架共振。
3||| 每段塔架安装后应检查其安装位置和垂直度,塔架中心线的垂直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 机舱和塔架连接螺栓、螺母、垫片安装应正确,应分多次对称拧紧螺栓至规定力矩。
5||| 吊装风轮时,应在叶尖设置导向绳,防止发生转动、磕碰受损,导向绳的长度和强度应满足制造厂家要求。
(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80794-2012
1||| 固定式支架及手动可调支架安装 过程中不应强行敲打,不应气割扩孔。对热镀锌材质的支架,现场不宜打孔。
2||| 同一光伏组件或光伏组件串的正负极不应短接。
3||| 严禁在雨中进行光伏组件的连线工作。
4||| 汇流箱进线端与汇流箱地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5||| 逆变器交流侧电缆控线前应检查电缆绝缘,校对电缆相序和极性。
6.2.3 冶炼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
1. 设计标准
(1) 《高炉炼铁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7-2015
1||| 高炉炼铁工程设计,应设置副产物和能源回收利用、节能降耗的环保设施。
2||| 矿槽、焦槽数量应根据原料品种、贮存时间及清槽、检修等综合因素确定,并应符合容积大、槽数少的要求。焦槽的贮存时间应为8~10h;高炉烧结矿槽贮存时间宜为10~14h,烧结矿分组入炉时可采用上限值 ;其他原料的贮存时间应大于12h。烧结矿槽的最大跌落高度不宜大于14m。每座高炉的烧结矿筛不得少于4台,小粒级烧结矿筛或焦炭筛不宜少于2台。
3||| 高炉炉顶半粒系统 设计能力应与高炉上料设备能力相匹配,并应满足不同料批半粒制度和最高日产量时赶料的要求。高炉炉顶设备应设置检修维护设施;高炉炉顶应设置均压煤气排压消声器及除尘设施,宜设置炉顶排压煤气回收装置;炉顶卸料点应设置除尘设施;炉顶主要设备及炉顶放散阀宜采用液压驱动,当采用液压驱动时应设置炉顶液压站。
4||| 鼓风站的位置宜靠近热风炉,并宜远离矿焦槽、制粉站、冷却塔设施。鼓风站应设置备用鼓风机,当有其他备用冷风时,可不设置备用鼓风机。鼓风机宜采用静叶可调轴流鼓风机。
5||| 高炉本体的安全供水系统宜采用柴油泵机组供水,安全供水量应为正常供水量的50%~70%。工业水冷却的应设置高位水池或高位水塔,高位水塔的安全供水时间宜为5~10min;采用应急柴油泵机组供水时,柴油机泵的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
(2)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GB 50439-2015
1||| 转炉装料废钢严禁混入爆炸物或封闭容器。
2||| 转炉炼钢车间内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必须采用铸造级起重机;炉渣间内吊运装有液态渣的渣罐或渣盘,必须采用铸造级起重机。
3||| 对不采用电炉周围密闭罩的超高功率电炉,应采取操作室隔声与厨房隔声措施。
(3)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GB 50580-2010
1||| 连铸工程设计严禁采用淘汰的连铸生产设备。
2||| 吊运钢水包及装有钢水和满罐液渣的蹭罐时,必须采用铸造级桥式起重机。
3||| 车间内邻近钢水、钢坯、液体炉渣等高温热辐区的平台梁柱、吊车梁、厂房柱及其他建(构)筑物等,必须采取隔热防护措施。
4||| 电源设计应满足:当一路电源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带动全部负荷正常工作。
(4) 《板带精整工艺设计规范》GB 50713-2011
1||| 特厚板的精整工序宜包括轧后冷却、表面检查 、修磨、切头、切尾、切边、定尺和试样切割、内部缺陷检测、压平、标记、成品入库等工序。
2||| 碳钢中厚板精整工序宜包括轧后冷却、剪切或切割 、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的检查 、缺陷的修磨、探伤、取样、标记、矫平、成品入库等工序。
3||| 钢板涂漆街道线必须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采用有机涂料时,漆料存储间必须按相应防爆等级进行设计。
4||| 不锈钢中厚板的精整工序宜包括轧后冷却、剪切或切割 、热处理、酸洗、修磨、取样、标记、矫直、成品入库等工序 。
5||| 不锈钢中厚板的精整酸洗线必须配置废酸、废水及酸雾收集处理设施。
2. 施工标准
(1)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372-2006、《炼铁机械设备安装规范》GB 50679-2011
1||| 垂直胶带上料设备的胶带安装完毕后,在垂直胶带附近动火施工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 高炉炉底水冷梁对接焊缝内部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煤气管道焊缝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炼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403-2017、《炼钢机械设备安装规范》GB 50742-2012
1||| 炼钢设备中通氧的零部件及管路严禁沾有油脂,安装前应严格检查,沾有油脂必须进行脱脂。
2||| 转炉炉体水冷炉口、副枪机余热锅炉安装完成后必须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
3||| 电弧炉水冷系统炉口、电极臂及电极夹持头水冷系统必须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
4||| 钢包精炼转炉的炉盖水冷系统、电极 夹持水冷系统必须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
5||| 钢包精炼炉及真空吹氧脱碳炉设备安装罐盖水冷系统必须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
6||| 循环脱所精炼炉设备脱气室水冷系统必须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
7||| 结晶器必须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和工作压力下的通水试验。
(3) 《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386-2016、《轧机机械设备安装规范》GB/T 50744-2011
1||| 开卷机和卷取机的卷筒试运行前必须安装安全套筒,卷筒的外围轴承架应处于工作位置。
2||| 步进式加热炉、步进水梁及其冷却水系统安装后、交付耐火材料施工前,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3||| 连续退火炉的炉体在耐火材料施工、设备安装结束后,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
(4)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211-2014
1||| 拱胎及其支柱所用材料应满足支撑强度要求。
2||| 拆除拱顶的拱胎,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凹坑砌筑完毕,以及骨架拉杆的螺母最终拧紧之后进行。
3||| 焦炉炭化室跨顶除长度方向的端面外,其他面均不得加工。跨顶砖的工作面不得有横向裂纹。
4||| 回转式精炼炉炉口的双反拱砖应湿砌且砖缝厚度不应超过1mm。当第二层反拱砖需要加工时,不得加工其砖中腰部的拐角部位。
5||| 玻璃窑炉熔化部和冷却部窑拱砌筑完毕后,应逐步并均匀对称地拧紧各对立柱间拉杆的螺母。用于检查拱顶蹭和两肋上升、下降的标志,应先行设置。必须在窑拱脱离开拱胎,并应在经过检查未发现下沉、变形和局部下陷后拆除拱胎。
第3篇 机电工程项目管理实务
第7章 机电工程企业资质与施工组织
7.1 机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7.1.1 资质等级标准
1. 建筑业企业资质划分
(1)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2)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3)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2.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
(1)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1||| 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2|||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3||| 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包括企业净资产、主要人员配置、工程业绩等。
(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1||| 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3)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1||| 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
a.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
b.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4)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1||| 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
a.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b. 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c. 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
d. 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
e. 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5)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1||| 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工程业绩。近10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a. 年产8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b. 年产6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c. 年产70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d. 年产6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e. 年产15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f. 年产10万吨以上铝或5万吨以上铜、铅、锌或1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g. 年产3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25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h. 日产1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i. 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j. 日熔量3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3. 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
(1) 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
1||| 专业承包资质分别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专业承包等。
2||| 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净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
(2)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1||| 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3)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1||| 企业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不少于8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
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500千米。
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6座。
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千米。
7.1.2 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
1. 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
(1) 机电工程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施工。
(2) 石油化工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2||| 二级资质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3) 电力工程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阉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检维修。
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机案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4) 冶金工程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2|||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a.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b. 年产100万吨以下轧钢工程。
c.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
d.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e. 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氢工程。
f. 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g. 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铀、铅、锌或2.2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h. 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i. 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j. 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 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k. 日熔量550吨以下浮尘玻璃工程或年产150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2. 专业承包工程范围
(1) 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2)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范围
1|||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2||| 二级资质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7.1.3 企业资质管理
1. 资质管理要求
(1) 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必须接受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
(2) 企业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血战长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4)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 资质申请与许可
(1)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或增项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2)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 企业章程复印件。
4||| 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6||| 主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7|||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3)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3. 延续与变更
(1) 建筑业企事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 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4) 企业需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更换、遗失补办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企业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7.2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范围
7.2.1 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范围
1. 机电工程项目划分
(1) 建筑机电工程:
1||| 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工程
2||| 建筑电气工程
3||| 通风与空调工程
4||| 智能华系统工程
5||| 电梯工程和消防工程
(2) 工业机电工程
1||| 机械制造工程
2||| 净化工程
3||| 动力站工程
4||| 轻纺工业工程
5||| 工业炉窑工程
6||| 电子工程
7||| 环保工程
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2.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规模
(1)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机电工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7.2.2 石油化工工程执业范围
1. 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划分
(1) 石油天然气(油田、气田地面)建设工程
(2) 海洋石油工程
(3) 石油天然气原油、成品油储库工程
(4) 天然气储库、地下储气库工程
(5) 石油炼制工程
(6) 石油深加工工程
(7) 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工医药工程
(8) 化纤工程
2. 石油化工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
(1)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可担任石油化工工程中、小型工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7.2.3 电力工程执业范围
1. 电力工程项目划分
(1) 火电工程(含燃气发电机组)
(2) 送变电工程
(3) 核电工程
(4) 风电工程
2. 电力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
(1) 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筑师可担任电力工程中、小型工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7.2.4 冶金工程执业范围
1. 冶金工程项目划分
(1) 烧结球团工程
(2) 焦化工程
(3) 冶金工程
(4) 制氧工程
(5) 煤气工程
(6) 建材工程
2. 冶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
(1)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冶炼工程中、小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7.3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
7.3.1 项目管理的任务及施工特点
1. 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1) 采购阶段项目管理的任务
1||| 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要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采购计划要与施工进度合理搭接,不要从集中采购、分批采购与成本等方面分析采购计划的利弊。
2||| 采购合同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根据订购的设备、材料 要求,约定合同内容、合同变更等。设备采购合同履行内容有产品交付、检验依据、产品数量验收、质量检验等。
(2)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的任务
1||| 施工进度管理。编制总进度计划;实施进度计划的监督、检查、报告机制;采取措施确保进度计划实施。
2||| 施工质量管理。进行施工质量策划,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加强质量预控,保证施工质量。
3||| 施工成本管理。承诺制相应的施工成本计划,进行施工成本控制、分析成本偏差,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纠偏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4||| 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管理策划,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5||| 绿色建造与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建立绿色建造制度,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建立施工环境管理制度,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预防环境污染。
6||| 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管理。试运行准备,试运行,试运行评价;整理施工验收资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2. 机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
(1) 机电工程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
1||| 机电工程是按照一定的工艺和方法,将不同规格、性能、材质的设备和管路、管线 有机组合起来,满足使用功能的各类公用、民用建筑工程或发挥生产效能的工业工程。
(2) 机电工程专业范围广
1||| 机电工程涉及的专业范围广,涵盖了机械专业、电气专业、给水排水专业、通风空调专业、自动化专业、材料专业、化工专业、发电专业、冶炼专业等。
(3) 机电工程专业技术含量高
1||| 机电工程涉及的学科和专业门类多,需要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施工对象多样化,需配置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用各类专业技术知识去解决施工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4) 机电工程信息化管理
1||| 采用BIM技术、高精度自动测量控制技术、工程量自动计算技术等,推行工程信息模型、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的效率,提升项目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5) 机电设备需动态试运行测评
1||| 机电工程只有在试运行中经过实体考验,满足设计功能及使用要求,才能判断其施工质量是否合格。在民用机电工程中,要验证项目是否满足设计功能和使用要求。在工业机电工程中,要验证项目是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且产品质量和数量是否满足工艺设计要求。
(6) 机电工程项目运维保修
1||| 机电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要对业主的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竣工验收后,还要对整个机电工程在保修期限内进行维护保修服务,以保障工程项目能正常有效地运行。
7.3.2 项目的组织结构模式和承包模式
1. 项目组织结构模式
(1) 功能型组织结构
1||| 定义与特点
A. 功能型组织结构是一种传统且最常见的组织模式。
B. 在这各模式下,组织按照职能将员工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如财务、市场、工程等。
C. 每个部门由一个部门经理领导,这些经理对他们的部门具有全面的控制权。
D. 项目经理在这种结构中通常没有太多的权力,项目资源和人员主要由各个职能部门的经理控制。
2||| 优势
A. 专注于专业技能:
a. 功能型组织结构允许员工专注于他们的专业领域,从而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效率。
b. 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这种专业化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B. 稳定性和明确的职业路径:
a. 在功能型组织结构中,员工有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他们可以通过积累专业经验逐步晋升到更高的职位。
b. 这种稳定性有助于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公司的人才保留。
3||| 劣势
A. 沟通障碍:
a. 由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较少,信息传递可能会不及时或被误解,从而导致项目延误或失败。
B. 缺乏项目整体视角:
a. 在这种结构中,项目经理的权力较弱,他们难以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控制和协调。这可能导致项目各部分之间缺乏协调和整合,影响项目的整体效果。
(2) 项目型组织结构
1||| 定义与特点
A. 项目型组织结构是为了对复杂项目需求而设计的一种组织模式。在这种结构中,项目是组织的核心,所有资源和人员都围绕项目进行分配和管理。项目经理在这种结构中具有较高的权力和责任,他们对项目的成功负全部责任。
2||| 优势
A. 高效的项目管理:
a. 项目型组织结构允许茂昌经理全面控制资源和人员,从而提高项目的效率和成功率。项目经理可以根据项目需求灵活调配资源,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B. 明确的目标和职责:
a. 在项目型组织结构中,所有团队成员都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和职责,他们的工作直接与项目的成功挂钩。这种明确的目标导向有助于提高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3||| 劣势
A. 资源浪费:
a. 由于每个项目都需要独立的资源和人员,项目型组织结构可能会导致资源浪费。例如,同一专业领域的员工可能会被分配到不同的项目中,从而导致资源的重复使用和浪费。
B. 缺乏专业发展:
a. 在项目型组织结构中,员工主要关注项目的完成,他们可能缺乏专业领域的深入发展机会。这可能会影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公司的专业人才培养。
(3) 矩阵型组织结构
1||| 定义与特点
A. 矩阵型组织结构是一种结合了功能型和项目型组织特点和混合模式。在这种结构中,员工同时隶属于职能部门和项目团队,项目经理和职能经理共同管理员工。矩阵型组织结构分为三种类型:弱矩阵、平衡矩阵和强矩阵,具体取决于项目经理和职能经理的权力分配。
2||| 优势
A. 资源优化:
a. 矩阵型组织结构允许资源在不同项目之间灵活调配,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项目效率。员工可以在不同项目之间共享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跨部门合作和知识交流。
B. 灵活性和适应性:
a. 矩阵型组织结构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项目需求。项目经理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调整资源和人员配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劣势
A. 权力冲突:
a. 由于项目经理和职能经理共同管理员工,矩阵型组织中可能会出现权力冲突和管理矛盾。这种冲突可能会影响项目的进展和团队的工作效率。
B. 复杂的管理结构:
a. 矩阵型组织的管理结构较为复杂,员工需要同时向项目经理和职能经理汇报工作。这种复杂性可能会增加管理成本和沟通难度。
2. 项目施工承包模式
(1) 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
1||| 承包商承担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施工、试运行和生产的产能达标。
(2) 设计和采购总承包(EP)
1||| 承包商承担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及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并承担投产运行后设计和设备质量的责任。
(3) 设计和施工总承包(EC)
1||| 承包商承担工程设计及土建安装施工,并承担投产运行后设计指标的实现及施工质量的责任。
(4) 采购和施工总承包(PC)
1||| 承包商承担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施工至试运行,并承担投料运行后设备质量及施工质量的责任。
(5) 施工总承包(C)
1||| 承包商承担土建及安装施工直至无负荷试运行结束。承包商除承担工程范围的内容和风险外,还应对投料运行后因施工质量而出现的问题负责。
2||| 例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商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机电工程(一般工业、石油化工、电力、冶炼),对投料运行后因安装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
(6) 专业承包
1||| 机电工程各个专业的承包方式,例如: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承包、电气设备及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承包、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承包、防腐保温工程承包、筑炉工程承包、供暖通风工程承包、钢结构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等,甚至更细化的专业承包。
7.4 施工组织设计
7.4.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施
1. 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型
(1) 按编制的对象划分
1||| 施工组织总设计。 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
4|||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 按编制的阶段划分
1||| 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
· 强调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中标为目的。
2||| 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
· 强调的是施工管理的可操作性。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原则
(1) 合规性原则
· 遵守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要求。
(2) 先进性原则
· 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和绿色施工技术。
(3) 科学性原则
· 采取和运用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方法,遵循科学的施工程序。
(4) 经济性原则
· 合理配置施工资源,连续均衡施工等,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5) 适宜性原则
· 与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人员、资金和装备等有效结合。
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依据
(1)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2) 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招标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
(4) 工程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
(5) 企业的施工能力、机具装备、技术水平等;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
(1)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性质和地理位置
2|||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总承包等相关单位情况
3||| 工程承包范围
4||| 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对工程施工的重点要求
5||| 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2) 施工部署
1||| 工程施工目标、进度安排和施工组织
2|||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3|||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形式
· 中型项目宜设置矩阵式项目管理组织
· 小型项目宜设置直线职能式项目管理组织
4|||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使用的技术及管理要求
(3) 施工进度计划
1|||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的施工规律和合理的施工顺序编制,保证各工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顺利衔接。
2||| 对行为世范进度计划进行逐级分解,针对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制定进度管理的相应措施,建立施工进度动态管理机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偏差。
(4) 施工准备
1||| 技术准备
· 施工过程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
· 施工方案编制计划
· 试验检验及设备调试工作计划
2||| 现场准备
· 现场施工
· 办公等临时设施
3||| 资金准备
· 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5) 劳动力配置计划
1||| 确定各施工阶段的总用工量
2|||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各施工阶段的劳动力配置计划
合理的劳动力配置计划可节约施工成本。
(6) 物资配置计划
1|||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主要工程材料 、设备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
2||| 科学合理的物资配置计划既可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可降低工程成本。
(7) 主要施工方案
1||| 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施工工艺、工法等按照施工顺序进行描述,施工方案的确定应遵循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兼顾的原则。
(8)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绘制。
2||| 绘制内容:
· 施工场地状况,施工设施位置,办公用户位置;
· 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
(9) 各项施工管理计划
1||| 质量管理计划
· 确定质量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 通过预防控制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 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的规定。
2||| 成本管理计划
· 应以项目施工预算和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编制。
· 根据项目施工预算,制定项目施工成本目标;
· 对施工成本目标进行阶段分解 ;
· 制定必要的纠偏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
3||| 安全管理计划
· 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针对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 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规定。
4|||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计划
· 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项目环境管理目标;
· 建立项目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 制定现场环境保护的控制措施;
· 建立现场环境检查制度,并对环境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规定。
5||| 其他管理计划
· 绿色施工管理计划
· 防火保安管理计划
· 合同管理计划
· 组织协调管理计划
· 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
· 质量保修管理计划
· 施工现场人力资源、施工机具、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的管理计划
5.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3)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6. 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1) 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做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安排;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等。
(2) 施工单位及项目部都要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为世范组织设计的贯彻执行。
(3) 施工组织设计应认真贯彻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的重大变更,须履行原审批手续。重大变更包括: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实施、修订和废止;主要施工方法调整;主要施工资源配置调整;施工环境重大改变等。
(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原审批程序。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4.2 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1. 施工方案的类型
(1) 专业工程施工方案
1||| 专业工程施工方案是指组织专业工程实施为目的,用于指导专业工程施工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需要而编制的工程技术方案。
(2) 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 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要求,下列工程应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a. 危大董路: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b.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2||| 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要求,下列电力建设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a. 电力建设工程中,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600kN及以上的超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风机(含海上)吊装工程均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 施工方案编制原则
(1) 施工方案应遵循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兼顾的原则;
(2) 能突出重点和难点,并制定出可行的施工方法和保障措施;
(3) 能满足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并且施工成本低。
3. 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1) 工程概况包括
a. 工程主要情况
b. 设计简介
c. 工程施工条件
(2) 编制依据包括
a.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
b. 标准规范
c. 施工合同
d. 施工组织设计
e. 设计技术文件(施工图和设计变更)
f. 供货方技术文件(施工机械性能手册或设备随机资料)
g. 施工环境条件
h. 施工经验
i. 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创造能力
(3) 施工安排包括
a. 工程施工目标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
b. 各项目标应满足合同、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c. 工程施工顺序应在施工安排中确定
d. 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应施工安排中确定
(4) 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施工安排的要求进行编制,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在进度计划中应反映出各施工区段或各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施工期限和开始、结束时间。施工进度计划应能体现和落实总体进度计划的目标控制要求。
(5)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其中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资源配置计划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和物资配置计划。
(6)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应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核算;明确主要分项工程(工序)施工工艺要求;对易发生质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工序)等做出重点说明;对开发和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通过必要的试验或论证并制订计划;对季节性施工提出具体要求。
(7)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其中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制定工序控制点、明确工序质量控制方法等;安全保证措施包括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等。
4.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
(1)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手机话费: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2)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3)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总监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与本工程无利害关系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名。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5. 施工方案优化
(1) 施工方案优化主要通过对施工方案的经济、技术比较,选择最优的施工方案,达到加快施工进度并能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消耗的目的。
(2) 施工方案优化内容:
1||| 施工方法优化。是对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 的权衡比较,运用系统论的方法选出综合效益最好的施工方法。不强调技术最先进也不强调经济最优,强调的是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2||| 施工顺序优化。是为了保证现场秩序,避免混乱,实现文明施工,取得质量好、进度快、成本低而又安全的效果。
3||| 施工作业组织形式优化。是指作业组织合理,采取顺序什么作业、平行作业、流水作业有两种作业形式的一种或几种和综合方式。
4||| 施工劳动组织优化。是按照工程项目要求,选出相对最优的劳动组合方案,使之符合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投入到施工项目中去。
5||| 施工机械组织优化。是在施工机械的经济选择、合理配套、机械化施工方案的经济比较以及施工机械的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施工机械在项目施工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6. 施工方案实施
(1) 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做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程序 和顺序、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2) 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和论证。
(3) 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5) 经重大修改或补充的施工方案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6)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方案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7.4.3 施工技术交底与设计变更
1. 施工技术交底
(1) 施工技术交底的依据
1||| 施工组织设计
2||| 工程设计文件
3||| 项目质量策划
4||| 施工方案
5||| 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
(2) 施工技术交底实施
1||| 专业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根据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一般包括:施工项目内容和工程量;施工图纸;质量标准,坦保证措施,检验、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评级依据;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保证措施;设备和物资供应情况;施工工期的要求和实现工期的措施;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降低成本的措施。
2||| 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根据需要请建设、设计、制造、监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对交底内容做必要的补充和修改。涉及已批准的方案的变动时,应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批,重新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实施前应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3||| 施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作业人员交底,当工程洽商对施工的时间影响程度较大时,也应进行技术交底。
4||| 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施工作业项目,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例如:大件物品的起重与运输、高空作业、地下作业、大型设备的试运行以及其他高风险的作业等。
5||| 施工人员应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技术人员及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有权停止其施工,必要时报上级处理。必须更改时应行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3) 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
1||| 施工技术交底必须以经批准的施工张克强设计、施工方案为依据,内容应满足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工艺标准和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
2||| 交底文件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及时编制,内容应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交底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工艺,根据实际发问将操作工艺具体化,使操作人员在执行工艺时能结合技术标准、工艺要求,满足质量标准的要求。
4||| 技术交底的层次、阶段及形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施工的复杂、难易程度及施工人员的素质来确定。
5||| 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与施工项目内容、施工工艺、材料 、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现场施工机具设备状况及现场作业环境相对应,充分体现工程特点。
6||| 技术交底以书面文件为准,交底过程中可利用音像资料、BIM技术作为辅助手段。
7||| 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完成,并办理好签字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操作。
8||| 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要求向本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 技术交底完成后,交底双方负责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经签署的交底记录份数组合项目交工资料要求确定,且必须确保交底人持一份、接收交底人至少持一份。
2. 设计变更
(1) 设计变更的原因
1||| 设计原因的变更 。设计单位对设计存在的设计缺陷、设计漏项、设计错误、设计改进等方面而提出的设计变更。针对设计原因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单,对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做出测算。
2||| 非设计原因的变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的变化、设计条件的变化(工程规模、工程范围、工期的调整,规范或工艺标准的变化)、物资供应情况或上级部门要求等原因提出的变更 。针对非设计原因的变更 ,应编制工程联络单(联系单),工程联络单应描述变更事项及原因,对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变化做出说明。
(2) 设计变更分类
1||| 重大设计变更。指变更对项目实施总工期和里程碑产生影响;改变工程质量标准、整体设计功能,增加的费用超出设计概算,增加了概算中没有列入的单项工程,工艺方案变化、扩大设计规模、增加主要工艺设备等改变基础设计范围等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例如:压力管道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涉及对工程计划目标的实现有重大影响的设计活动、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方案、平面布置的设计变更。
2||| 一般设计变更。指在不违背批准的基础设计文件的前提下,对原设计的局部改进、完善。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工艺流程,不会对总工期产生影响,对工程投资影响较小。
(3) 设计变更实施
1||| 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报监理审核;审核技术是否可行、施工难易程度和工期是否增减;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核算造价影响;建设单位同意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变更方案,实施设计变更,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建设单位将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发至监理、施工单位。
2||| 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变更是否技术可行、施工难易程度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论证变更对造价的影响程度;论证结果同意后,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认可变更方案,进行设计变更,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由建设单位发至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按本程序执行。
3||| 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出具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由建设单位发至监理、施工单位。
(4) 设计变更的要求
1||| 设计教育业是就能按照合同条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该村)》GF-2017-0201等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随时收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要求变更的信息,法律和法规的修改、施工合同的变化等。
2||| 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和产生的背景。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需提高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他原因;变更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背景。
3||| 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施工单位应提出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根据合同条件调整合同价款。
4||| 原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 ,则应注明。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需办理材料代用手续。杜绝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5||| 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设计交底或施工图会审时或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
6||| 未经许可,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为无效变更,施工单位不得执行;不合规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应接受并说明理由。
7.4.4 施工资料与信息化管理
1. 建设工程项目资料的分类
(1) 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资料)
1||| 准备阶段文件:项目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文件等。
2||| 施工阶段文件: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进度及造价文件、施工物资文件、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
3||| 竣工对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总结文件等。
(2) 项目施工技术文件
1|||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是施工单位用以指导、规范和科学化施工的文件,是施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施工技术文件内容包括: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等。
2.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1) 建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项目部应设立专职资料员。
(2) 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等,就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3)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从合同签订及施工准备开始,直到竣工为止,必须完整无漏缺。施工技术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和组卷应有真实性,能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实际情况,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4) 施工技术资料的收发、有效性确认、保管、变更标注、审核审批、报验报审、审核认定应按规定工作程序进行控制。
(5) 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6) 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
(7) 竣工验收前,应将全部文件材料 收集齐全并完成工程档的立卷;在竣工验收时,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明确。
(8) 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 施工档案的主要内容
(1) 一般施工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等。
(2) 图纸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等。
(3) 设备材料检查、安装记录: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等。
(4)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交接验收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 施工检验记录:预检、复检、复测记录,各种试验、测试记录等。
(6)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等。
4. 竣工档案编制的类型
(1) 竣工归档的纸质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2)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采用电子签名等手段,所载内容应真实和可靠。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其纸质档案一致。电子文件离线归档的存储媒体,可采用移动硬盘、闪存盘、光盘等。
5. 竣工档案管理要求
(1) 竣工档案保管规定
1||| 竣工档案按规定分保管期限、密级保管。应根据卷内文件的保存价值在永久保管、长期保管、短期保管三种保管期限中选择划定。永久保管指工程档案无限期地保存下去;长期保管指工程档案保存到该工程被彻底拆除;短期保管指工程档案保存10年以下。
2||| 当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密级应在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中选择划定。当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2) 竣工档案组卷要求
1||| 一项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2||| 工程文件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验收阶段文件分别进行组卷,并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的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组卷。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宜保持原状。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纸质文件进行。
4||| 组卷方法。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应按建设程序、形成单位等进行组卷;监理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专业、阶段等进行组卷;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组卷;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组卷;竣工验收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组卷。
6. 竣工图绘制
(1) 竣工图绘制要求
1||| 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 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等绘制。纸质版与电子版竣工图中每一份图纸的签署者、日期应一致。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竣工图文件按单位工程、装置或专业编制,并配有详细编制说明和目录。
(2) 竣工图绘制形式
1||| 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竣工图的比例应与原施工图一致;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图人、审核人的签字;竣工图章可直接绘制成电子版竣工图签,出图后应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2||| 利用行为世范图蓝图改绘的竣工图。使用新晒制的蓝图,用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
3||| 利用翻晒硫酸纸改绘的竣工图。使用刀片将需要更改的部位刮掉,再将变更 内容标注在修改部位,在空白处做修改内容备注表;宜晒制成蓝图后,再加盖竣工图章。
4||| 重新绘制竣工图。
(3) 竣工图章使用要求
1||| 所有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签字应齐全、清楚,不应代签。
2|||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7. 竣工档案验收与移交
(1) 工程档案 的编制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应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2)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时,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规定;竣工图的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文件形成、来源符合实际,其签章手续完备;文件的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电子档案格式、载体等符合要求;声像档案内容、质量、格式符合要求。
(3) 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归档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移交。
(4)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档案资料时,应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双方按清单查阅清点。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后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双方各保存一份存档备查。
8. 项目信息化管理
(1) 信息管理应满足项目管理要求,信息格式统一、规范;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信息管理内容:信息计划管理,信息过程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管理等。
(2) 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信息管理岗位,配备熟悉项目管理业务流程,并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信息管理人员,开展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
(3)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内容包括:项目信息管理范围:项目信息编码系统;项目信息渠道和管理流程;项目信息资源需求计划;项目信息管理制度与信息变更控制措施。
(4) 项目信息过程管理包括: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应用和评价过程。项目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对信息进行存储。项目竣工后应保存和移交完整的项目信息资料。
(5) 通过项目信息的收集,掌握项目的实施状态和偏差情况,以便于实现通过任务安排进行偏差控制。
(6) 项目信息实施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设立信息安全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实施信息安全教育,规范信息安全行为;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确保信息安全状态。项目实施全过程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实施信息安全控制程序,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8章 施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8.1 施工招标投标
8.1.1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1. 招标方式
(1) 公开招标
1||| 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
a.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b.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c.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 公开发布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招标人可对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 邀请招标
1||| 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
a.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b.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
c.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d. 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或者不属于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e.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2||| 采用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 两阶段招标
1|||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a.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b.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2. 招标人的规定
(1)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或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
(3)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限价或者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
(4) 招标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1||| 向不同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
2||| 设定与项目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及商务条件。
3||| 对不同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
4||| 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者。
5||| 非法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
6||| 以特定行政区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7||| 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工程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8||| 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其他满人参加投标。
3. 投标人资格审查
(1) 资格预审
1|||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3||| 资格预审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主要包括:类似工程业绩;人员状况,包括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施工装备等;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等。
4|||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2) 资格后审
1|||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应说明。资格后审的内容和重点与资格预审相同。
4. 投标书编制的内容及要点
(1) 投标文件内容
1||| 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商务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2) 技术标编制
1|||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成员情况;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质量标准及其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证措施;主要施工装备配备计划;主要设备及专业施工方案。
2||| 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突出方案在技术、工期、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利于降低施工成本。
(3) 商务标编制
1||| 研究招标文件、报价的分类,核实工程量清单。做到不漏报、不废标,为签订合同或索赔提供根据。评估自身的管理、技术、装备、资金等能力,当地市场人力、材料 、施工机具租赁和价格和走势。
2||| 分析和考虑业主和自身的风险、工程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及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风险,考虑各种税费的压缩空间;测算工程的盈亏平衡点,确定所投标项目的期望盈亏水平。
3|||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报价单,按规定要求密封商务标书。
5.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送达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 招标人应当签收在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妥善保管,且不得在开标前开启。
(4)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 开标与评标管理要求
(1) 开标时间和开标程序
1||| 开标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若有变化应提前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 开标程序:宣布投标单位名单→检查投标书密封→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对资格后审而言)→抽签确定开标顺序→开技术标→技术标讲解和答疑→评审技术标→技术标合格单位开商务标→商务标评审→计算综合得分,进行排序→确定拟中标候选单位→宣布中标单位→颁发中标通知书。
(2) 评标定标
1||| 评标委员会。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竺方面的专家组成,其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由招标人大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或国家、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提供的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特殊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2||| 评审方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首先进行资格审查,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后续 的详细评审。对技术标和商务 标按照细目的评分标准分别打分,按公布的比例合成总分,并确定排名顺序,经招标人确认,最终宣布中标单位。
3||| 定标。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 废标及其确认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 投标文件中部分内容需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3||| 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及行贿等违法行为。
4||| 低于成本的报价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 签订合同
(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合同的实质内容不得背离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8.1.2 施工投标条件与程序
1. 机电工程投标条件
(1) 机电工程项目已具备投标条件的情形
1||| 投标人资格已符合规定,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了投标文件。
3|||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了投标担保。
4||| 投标人参加依法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载明可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 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况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机电工程投标程序的主要环节
(1) 向招标人申报资格审查,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2) 购领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
(3) 研究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制定投标策略。
(4) 组织投标班子,委托投标代理人。
(5) 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 编制、递送投标书。
(7) 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标组织就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进行的询问,澄清会谈。
(8) 接受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分送合同副本。
3. 机电工程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1) 研究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
1||| 研究招标文件的重点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工程范围,招标方式,评标办法,付款条件,供货范围,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报价方式,技术规范要求,工期、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投标要求格式,设计图纸等。
2||| 拟招标的机电工程调研内容:
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法规及特殊政策;当地的施工条件、气象条件等;工程所在地的资源情况,包括劳动力资源、材料设备供应情况、设备租赁情况;工程投资方的资金落实情况以及对工程项目如工期、质量、成本等的关注重点;工程竞争对手的状况,尤其是经验、业绩、技术水平、当地的资源等;招标工程的特点、难点、社会影响力以及参与各方情况;对拟分包的专业承包公司的考察,重点是资质、价格、技术及业绩等。
3||| 参加现场踏勘与标前会议交底和答疑。
(2) 投标决策
1||| 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前期阶段的投标决策必须在购买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前后完成。通常情况下,对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
a. 本施工企业主营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b. 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
c. 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而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者风险较大的项目。
d. 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等。
2||| 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此阶段是从申报资格预审至投标报价(封送投标书)之前,主要研究在投标中采取 的策略,包括技术突出优势的策略和商务报价策略。
(3) 编制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1|||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对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及对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印章和密封的要求。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报价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招标人评标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在技术、工期、质量、安全保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创新和针对性的突出优势,利于降低施工成本。
3||| 复核或计算工程量。根据招标文件,预先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是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并与合同计价形式相协调。
4||| 确定正确的投标策略。投标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的要求和特点,结合企业自身的优势,充分分析和考虑工程的风险因素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制定正确的投标策略,包括技术突出优势的策略和商务报价策略。
5|||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密封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的各个章节整理成完整的投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需加盖不同印章的部位加盖不同的印章,密封投标文件。
4. 投标报价文件编制
(1)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 国家及省市、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工程计量与计价相关规定,工程量计算规则。
2|||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图片编辑我、技术标准等)及其答疑、澄清或修正。
3||| 与招标工程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4||| 工程特点及交付标准、地勘水文资料、现场跨期情况。
5||| 工程实施方案及投标工期。
6||| 市场价格信息及价格变动预期、装备及管理水平、造价资讯等。
7||| 其他相关资料。
(2) 投标报价的风险因素
1||| 工程数量对设备、材料采购及人工价格的影响。
2||| 在调整范围和波动幅度内,市场特价变动及调整时带来的承包风险。
3||| 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4||| 单价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缺陷、价格调整、计价规定变更和数量变化带来承包风险。
5||| 总价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缺陷责任、价格包干规定以及计价规则变更带来的承包风险。
(3) 投标报价编制
1||| 应按项目工作内容、市场价格、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因素对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2||| 投标报价时,应满足招标工程与所使用造价资讯相应工程存在的建设时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完工交付标准、招标投标方式、材料来源、使用工人来源等差异引起的价格变化的要求,在合理调整相关价格后进行投标报价。
3||| 应根据施工方案、施工技术、管理洋洋得意、合同履约风险及专业分包工程工期等合理确定投标工期并投标报价。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招标人的计划工期;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且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4||| 采用单价会出现工程,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填报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和(或)总价计价项目的价格,且每个清单项目应只填报一个报价。
5|||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投标人应补充完善工程量清单,并完整填报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和(或)总价计价项目的价格,且每个清单项目应只填报一个报价。
5. 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
(1) 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应在工程开标后至定标前进行。
1||| 对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报告中列出不响应的内容及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差,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决定是否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对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可就投标文件中的算术误差、细微偏差、报价合理性、报价完整性(漏报或未报)等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但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文件以及投标人的澄清可说明文件不可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工期要求及合同条件,也不可对投标总价和投标工期进行修改。
3||| 在完成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后,应对澄清或说明情况进行书面记载,编制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报告,供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参考。
(2) 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的可按规定修正,但投标总价不得做任何调整,修正报价汇总后的总价应与投标函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一致。
1||| 投标函(投标总价扉页)内填报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与小宝金额不一致的,应在大写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小写金额。
2||| 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波音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
3||| 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
(3) 投标报价存在合理性疑问的,投标从应作出相应的澄清或说明:如材料综合单价与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相比,非合理性偏低或偏高,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所报综合单价不低于成本价或报价合理的支持资料。
(4) 未按要求完整(漏报或未报)填写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应澄清或说明。
(5)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给相关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及回复文件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
(6) 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报告应载明澄清或说明工作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相应回复意见的简述等内容。
8.2 施工合同管理
8.2.1 施工合同的履约与实施
1. 施工合同的选择与要求
(1) 施工合同选择
1||| 机电工程的施工合同可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2||| 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招标图纸设计深度、技术难度、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风险等因素,选择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
3||| 紧急抢险、救灾或特别复杂的工程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 实行招标的机电工程,合同价格应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背离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范围、工期、价款、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 单价合同
1||| 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合同总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合同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存在缺陷的,应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3) 总价合同
1|||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合同总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合同图纸及合同标准要求的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仅反映合同总价的价格构成,出现工程量清单缺陷的,其价格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按合同约定应用于工程变更 、新增工程等合同价格调整的计价。
(4) 成本加酬金合同
1|||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工程,合同总价为暂定价,应依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定和施工图纸、相关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按实确定工程项目及其数量 ,乘以其项目成本单价,计算合同工程成本,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相应酬金及合同总价。
(5) 在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时应考虑的因素
1||| 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义务及责任。
2||| 工程保险及保险费用。
3||| 工程保函及保证金金额。
4||| 工程质量标准,以及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5||| 工期变化、工期奖励、工期延误的赔偿费。
6||| 人工费支付和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要求。
7||| 预付款比例、扣回方式,进度款支付,过程结算支付,竣工结算支付。
8||| 工程质量保证金额预留方式及其时限。
9||| 工程量清单缺陷、特价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性的变化、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合同价款调整。
10||| 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式。
11||| 合同履行及工程价款相关的其他事项。
2. 施工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1) 总承包方的管理
1||| 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及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应从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工序交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民及技术、质量、安全、环保、进度、工程资料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2||| 总承包方应派代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并对分包工程试进行有效控制和记录,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工程要求,分包合同正常履行,从而保证总承包方的利益和信誉。
3||| 总承包方按施工合同约定,为分包方的合同履行提供现场平面布置、临时设施、轴线及标高测量等方面的必要服务。
4||| 总承包方应及时检查、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交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
5||| 合同范围内的危大工程,在施工前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无论分包与否,总承包单位均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6||| 总承包方将根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分包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总承包方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说明罚款理由,并由分包方全额承担,分包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分包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7||| 分包方对开工、关键工序交验、竣工验收等过程经自行检验合格后,均应事先通知总承包方组织预验收,认可后再由总承包单位报请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检查验收。
8||| 若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因违章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总承包方可征得发包方同意后,按合同约定建议终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追究其责任;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时,总承包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9||| 分包方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环境安全标准化要求,总承包方有权责成分包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分包方全额承担。
10|||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2) 分包方的履行与管理
1||| 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把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2||| 分包方必须遵守总承包方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环境保护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分包方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并报总承包方审核。分包合同范围内有危大工程的,分包单位应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分包方应服从并配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意见。
4||| 分包方按总承包方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预算、结算。
5||| 及时向总承包提供分包工程的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验收等有关资料。
6||| 分包方应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和分包工程的特点,建立现场环境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总承包方对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包方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环境安全标准化要求,总承包方有权责成分包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分包方全额承担。
7||| 分包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建设单位审核认可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使用前验收。
8||| 分包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9|||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总承包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分包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0||| 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3. 施工合同的实施
(1) 合同分析
1||| 分析合同风险,如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或垫资合同的风险,从而制定风险对策,分解、落实合同任务。
2||| 分析合同条件和漏洞,对有争议的内容制定对策,合同分析的重点内容如下:
a. 合同的法律基础,承包人的主要责任,工程范围,发包人的责任。
b. 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
c. 工期要求和顺延及其惩罚条款,工程受干扰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
d. 合同变更方式、工程验收方法、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等。
(2) 合同交底
1||| 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组织分包单位与项目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2||| 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分析结果,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和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
3||| 将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
(3) 合同控制
1||| 实施监督
a. 监督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项目各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地保证。如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 、机械等计划的落实,工序间搭接关系的安排和其他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b. 协调项目各相关方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合同实施中出现 的问题。如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执、工作活动之间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不协调等。
c. 对具体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
2||| 跟踪与调整
a. 在合同期内,就工作范围、工程进度 、质量、技术标准、费用及安全等方面的合同执行情况与合同条文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对比,发现问题。
b. 就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产生偏差的实施主体,以及合同实施的趋势。
c. 根据合同实施偏差问题的分析结果,制定并采取调整措施。调整措施可以分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
8.2.2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
1. 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指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是由 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它是工 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 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
(1) 合同主体不合格。
(2) 合同订立或招标投标过程违反建设工程的法定程序。
(3) 合同条款不完备或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
(4) 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或垫资合同的风险。
(5) 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
(6) 履约过程在的变更、签证风险。
(7) 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所带来的合同风险。
2. 风险类型及风险防范措施
(1) 施工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施
1||| 施工合同风险主要指合同约定的费用与项目施工实际费用间存在较大差异;合同约定的工期与项目施工实际工期存在出入,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没有达到,安全管理约定没有实现等。
2||| 防范措施:通过招标竞争选择有资信、有实力的承包商。通过投买保险等方式转移风险。通过提前识别、编制防范风险预案并采用交底、演练等方式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降低发生风险的损失至可接受的程度。
(2) 建设风险衣防范措施
1||| 建设风险主要指建设期间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安全管理薄弱等。
2||| 防范措施:通过招标竞争选择有资信、有实力的承包商。
(3) 技术风险及防范措施
1||| 技术风险主要的缩影赃、设备、施工所采用的标准、规范。
2||| 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关键技术采用国内成熟的设计、设备、施工技术。
(4) 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
1||| 管理风险主要指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导致亏损的风险。
2||| 防范措施:提高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
8.2.3 合同变更与施工索赔
1. 机电工程项目合同变更
(1) 合同变更原因
1||| 发包方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发包方根据工程进展 的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修改项目部计划、削减预算等。
2||| 由于设计的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做修改。
3||| 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如遇到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承包方要求变更实施方案或计划。
4||| 由于采用新的技术和工艺,合同双方认为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发包方指令及发包方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变更。
5||| 政府部门对项目有新的政策要求,如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 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7||| 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倒闭或其他原因转让合同,造成合同当事人的变化。
(2) 合同变更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 的,应进行合同变更:
1|||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其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等设计特性。
5|||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3) 合同变更的影响
1||| 合同变更最常见的是工程变更。导致设计图纸、成本计划和支付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方案、技术说明和适用的规范等工程目标和工程实施情况的各种文件做相应的修改和变更。相关的其他计划如材料采购订货计划、劳动力安排、机械使用计划等也应做相应调整。同时会引起与承包合同平行的其他合同以及所属的各个分合同,如供应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的变更。
2||| 引起合同双方之间合同责任的变化。如工程量增加,则增加了承包商的工程责任,增加了费用开支和延长了工期。
3||| 工程变更会引起已完工程的返工、现场工程施工的停滞、施工秩序被打乱及已购材料出现损失。
(4) 合同变更形式
1||| 合同双方经过会谈,对变更所涉及的问题,如变更措施、变更的工作安排、变更 所涉及的工期和费用索赔的处理等,达成一致;然后双方签署会谈纪要、备忘录、修正案等变更协议。重大的变更一般采取这种形式。
2||| 在涉及国家重大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等时,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变更事项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了合同,其变更内容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3||| 业主或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可以发出各种变更指令,最常见的是工程变更指令。
(5) 合同变更定价的原则及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 同变更的定价按以下情况处理: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时,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成本与利润合理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令后的规定日期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调价申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调价申请后,应在规定日期内审查完毕并回复承包人,发包人对变更调价申请有异议的,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更新提交变更调价申请后的规定日期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调价申请。
5|||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2. 机电工程项目索赔
(1) 索赔发生的原因
1||| 合同当事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 合同条文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错误等。
3||| 合同变更。
4||| 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疫情、洪水等。
(2) 索赔的分类
1||| 按索赔目的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2||| 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总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索赔;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索赔;总承包方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总承包方向保险公司的索赔。
3||| 按索赔业务范围分:施工索赔,指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商务索赔,旨在物资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索赔。
4||| 按索赔算下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5||| 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延期索赔、工程范围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和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6|||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等。
(3) 索赔成立的三个前提条件
1||| 怀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商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
3||| 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 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
1|||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损失。
2||| 因工程变更 造成的时间、费用的损失。
3||| 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而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4|||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6|||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例如:局外人提供的资料有误。
7||| 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变化、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的费用损失。
(5) 索赔的实施
1||| 机电工程项目索赔的处理过程:意向通知→资料准备→索赔报告编写→索赔报告提交→索赔报告评审→索赔谈判→争端解决。
2||| 机电工程项目索赔费用的计算。包括人工费索赔、材料费索赔、施工机械费索赔、管理费索赔。其计算方法分别如下:
a. 人工费索赔:人工费索赔计算方法有三种: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比较法;正常施工期与受影响施工期比较法;科学模型计量法。
b. 材料费索赔:因材料用量增加和材料价格上涨而增加的费用。材料单价提高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等;运输费增加可能是运距加长、二次搬运等原因;仓储费增加可能是因为工作延误;使材料储存的时间延长导致费用增加。
c. 施工机械费索赔:一般采用公布的行业标准的租赁费率,参考定额标准进行计算。
d. 管理费索赔:管理费索赔无法直接计入某具体合同或某项具体工作中,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3||| 索赔时效:即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4||| 施工索赔成功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故整个索赔事件期间应做好索赔证据的同期记录,包括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签字确认的相关文件等。
5||| 索赔文件:索赔申请表、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编制说明及与本项施工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等附件。
第9章 施工进度管理
9.1 施工进度计划
9.1.1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1. 施工进度计划表示方法
(1) 横道图施工进度计划
1||| 横道图表示 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左右侧两个基本部分。
a. 左侧为工作名称及其工作的持续时间等基本数据。工作可以按时间先后、专业划分、施工工序、施工对象等进行排序。
b. 右侧为时间表格及表示项目进程的横道线,时间单位可以是天、周、旬、月等。通常时间单位用日历表示。
c. 横道图计划表中的进度线(横道线)与时间坐标相对应,直观清晰,容易看懂进度计划编制者的意图。
2||| 横道图计划编制方法简单,便于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便于计算劳动力、机具、材料和资金的需要量。
3||| 横道图计划编制中,也可将工作的简要说明放在横道线上,一行横道线可以容纳多项工作,一般是编制重复性工作的进度计划。
4||| 横道图也可将重要工作的逻辑关系标注在图中,但如果将所有的逻辑关系都标注在图中,横道图就没有了简洁性。所以一般横道图不反映工作的逻辑关系,不能反映出工作所具有的机动时间,不能明确地反映出影响工期的关键工作、关键线路和工作时差,不利于施工进度 的动态控制。
5||| 横道图适用于中、小型项目的机电工程,当项目规模大、工艺关系复杂时,横道图就很难充分体现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之间的矛盾,难以适用较大的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利用横道图计划施工进度有较大的局限性。
(2) 流水施工横道图进度计划
1||| 当机电工采用多种专业施工队伍、作业面可以划分为多个均衡流水段时,各专业施工队伍在时间和空间上连续、均衡、有节奏地施工,且相邻专业施工队伍能最大限度地搭接作业时,机电工程可采用流水施工组织方式,流水施工进度计划学采用横道图表示。
(3) 网络图(双代号)施工进度计划
1||| 网络图表示 的施工进度计划能够明确表达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网络计划的时间参数计算,可以找出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计算出总工期。常用的有工作计算法和节点计算法。
2||| 网络计划可以反映出工期最长的关键线路,也可以明确各项工作的机动时间,便于施工进度计划的重点控制。
3||| 网络计划能反映非关键线路中的多余时间,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时,可以合理调度人力、物力,使进度计划平稳均衡执行,有利于降低施工成本。
4||| 网络计划能用计算机软件编制和管理,可快捷得出各类实时数据,便于判断进度计划执行中的偏差和调整的重点;方便用计算机进行计算、优化和调整。
(4) 双代号时标网络施工进度计划
1||| 双代号时标网络施工进度计划是按各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编制的双代号网络计划的基础上,添加了时间坐标尺度,可以直观判断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和时间参数,包括计算工期和相邻两项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各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最早完成时间等六个时间参数。
(5) 机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示方法的选择
1||| 建筑机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与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协调一致,因为两者的工期目标是一致的,竣工验收活动是协同的,所以机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达形式要与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一致。
2||| 工业机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安排,土建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符合工业机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需要。两者的进度计划表示方法可依据各自具体发问进行选定,但一般应协商一致。
例如:工业项目中机电工程施工的单位为总承包方、土建施工的单位为分包方,两者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示方法应协商一致。
3||| 机电工程的分部分项划分得较粗,相互制约的依赖关系和衔接的逻辑关系比较清楚,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用横道图表示较好。
4||| 机电工程的规模较大、专业较多,且作业面有多次交叉,制约还比较多,施工图纸、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等情况尚未全部清晰,为便于调整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用网络图表示较好。
2. 机电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的要点
(1) 机电工程进度计划要立足于在实施中能控制 和调整,便于沟通协调,使工期、资源、费用、质量等目标获得最佳的效果,尽量发挥投资效益。
(2) 要确定机电工程的施工顺序,突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要满足先地下后地上、先干线后支线的施工顺序要求,满足质量和安全的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注意生产辅助装置和配套工程的安排。
(3) 在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持续时间时,应根据类似施工经验,结合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资源,加以分析对比和必要的修正,最后确认。
(4) 在确定各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和相互搭接的协调关系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保证工作重点、兼顾一般,优先安排工程量大的工艺生产主线。
2||| 满足连续均衡施工要求,使资源等到充分的利用,提高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3||| 留出一些后备工程,以便在施工过程中作为平衡调剂使用。
4||| 考虑各种不利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为缓解或消除不利影响做准备。
5||| 考虑业主的配合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影响等。
(5) 编制确定后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是人力、物资需要量计划编制的依据,也确定了大型施工机具进场时机,同时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质量检验计划的编制起着指导作用。
(6)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表达的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交工验收等阶段的全部工作。
(7)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是编制该工程施工作业进度计划的依据。
3.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1)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前的交底
1||| 参加交底的人员就有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以及相关的物资供应、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2||| 交底内容:施工进度控制重点(关键线路、关键工作)、施工用人力资源和物资供应保障情况、各专业(含分包方)的分工和衔接关系及时间点、安全技术措施要领和单位工程质量目标。
3||| 为保证进度计划顺利实施,可采取经济措施和组织措施等,如订立承包责任书、关键工作多班作业等。
(2)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统计
1||| 项目部人员在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中应做好实际进度的统计,检查对比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出现偏差后,要对施工进度计划做出调整和修正。
2||| 在统计工程量进度的同时,对人力资源使用工日和物资消耗数量及大型机械使用台班数等做出同步统计,为积累经验和数据、建立企业定额创造条件。
(3)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审核
1||| 施工进度计划目标能否满足合同工期。
2||| 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是否全面,有无遗漏。
3||| 施工程序和作业顺序安排是否正确、合理,是否需要调整。
4||| 施工资源计划与进度计划实施时间要求是否一致,能否保持施工均衡实施。
5||| 总包、分包和各专业间在施工时间及作业位置的安排是否合理,有无干扰和矛盾。
6||| 施工进度计划的重点和难点是否突出,对施工风险、合同因素的影响是否有防范对策和应急预案。
7||| 施工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需要。
(4)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的生产要素调度
1||| 生产要素
a. 人员
b. 材料
c. 工程设备
d. 施工机械
e. 技术
f. 资金
2||| 施工生产要素的动态管理
a. 施工进度计划进入实施阶段时,工程实体开始形成,各类计划中非预期的问题充分暴露,对施工生产要素的调动增多,因此,要抓好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实施、检查、调整的动态管理工作。
3||| 生产要素调度有正常调度和应急调度两种
a. 正常调度是指进入单位工程的生产要素是按进度计划供应的,高度的作用是按预期方案进行,将要素对各专业合理分配。
b. 应急调度是指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发生偏差先兆或已发生偏差,对生产要素分配进行调整,目的是消除偏差。
4|||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后的生产要素调度
a. 由于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偏差较大,通过应急调度已无法消除进度偏差,需要对进度计划做出调整后再对生产要素重新调整。
9.1.2 施工作业进度计划
1. 施工作业进度计划编制要求
(1) 施工作业进度计划是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目标分解后的进度计划,应根据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进度计划。
(2) 工程进度总目标确定后,总承包单位将此目标分解到每个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计划工期进一步分解。
(3) 作业进度计划可以分项工程或工序为单元进行编制,编制前应对施工现场条件、作业面现状、人力资源配备、物资供应状况等做充分了解,并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的途径提出对策,因而作业进度计划是所有计划中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计划。
(4) 作业进度计划编制时已充分考虑了工作的衔接关系和符合工艺规律的逻辑关系,所以宜用横道图进度计划表达。
(5) 各专业施工作业进度计划的工作起、止时间要符合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若有差异,在作业进度计划编制说明中应做出解释。
(6) 作业进度计划应具体体现施工顺序安排的合理性,即满足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干线后支线、先大后小等的基本要求。
(7) 作业进度计划表达的单位应是形象进度的实物工程量。作业进度计划分为月作业进度计划、旬(周)作业进度计划和日作业进度计划。
(8) 作业进度计划应由施工员或项目工程师在上一期进度计划执行期末经检查执行情况和充分了解作业条件后,再编制下一期作业进度计划。
2. 施工作业进度计划的实施要求
(1) 实施准备
1||| 作业进度计划是项目部在施工期内指导作业的依据,因此计划的编制者应向作业人员进行进度计划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计划目标和执行计划的相关条件,以及计划执行中可能遇见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同时对技术措施、质量要求、安全作业等事项提出要求。
2||| 交底的形式除口头说明外,对作业班组要下达计划任务书,对作业班组要签订施工任务书,实行经济责任承包。
(2) 检查实施
1||| 对作业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计划执行的关键环节,可以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间有无偏差、发生偏差时的偏差程度是多少,是否要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2||| 通过检查还可以进一步协调各专业间或工序间的配合衔接关系,协调配合主要表现在工序的先后、作业面的转换交接、作业安全的兼顾程度、大型施工机械的穿插使用、施工现场场地的占用等方面。作业进度的检查应做好记录。
3||| 对照计划进行跟踪,检查进度实际情况,检查内容有:关键工作进度、时差利用和工作衔接关系的变动情况、资源状况、成本状况、管理情况等。
4||| 分析产生进度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进行调整,形成新的计划,进行控制。
5||| 作业进度计划执行至期末,应对实施中的情况进行回顾,并了解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各类生产要素供给情况,以利于下一期进度计划的编制。
9.2 施工进度控制
9.2.1 施工进度监测分析
1. 影响施工计划进度的原因及因素
(1) 影响施工计划进度的单位原因
1||| 影响机电工程施工进度的单位主要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和施工单位,还有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政府有关部门。
2||| 建设单位的原因:
建设资金没有落实,工程款不能按时交付,影响设备、材料采购,影响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影响计划进度。
3||| 设计单位的原因:
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或图纸修改,造成工程停工或返工,影响计划进度。
4||| 监理单位的原因:
监理组织混乱,监理工程师不到岗,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没有及时审查,设计修改没有及时上报,没有及时组织工程检查验收,影响进度计划。
5||| 供货单位的原因:
供货单位违约,设备、材料没有按计划送达施工现场,或者送达后验收不合格,影响计划进度。
6||| 施工单位的原因:
项目管理混乱,施工计划编制失误,分包单位违约,施工现场协调不好,施工人员偏少,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不当等,影响计划进度。
(2) 影响施工计划进度的因素
1||| 工程资金不落实
· 建设单位没有给足工程预付款或拖欠工程进度款,影响承包单位的流动资金周转,影响承包单位的材料采购、劳务费的支付,影响施工进度。
2||| 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
· 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了新的要求、规范标准的修订、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或施工单位要求施工修改,都会影响施工进度。
3||| 气候及周围环境的不利因素
· 施工过程中遇到气候及周围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因素,承包单位寻求相关单位解决而造成工期拖延。例如:机电工程在东南沿海夏季施工,碰到台风暴雨停工而影响施工进度。
4||| 供应商违约
· 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构配件和施工机具等,不能按计划运抵施工现场,或是运抵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其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5||| 设备、材料价格上涨
·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碰到设备、材料价格上涨,造成设备、材料采购困难。
6||| “四新“技术的应用
· 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
7|||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 项目部的自身管理、技术水平以及项目部在现场的组织、协调与管控能力的影响。例如:施工方法失误造成返工、施工组织管理混乱、处理问题不够及时、各专业分包单位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等现象都会影响施工进度计划。
2. 施工进度的监测分析
(1) 施工进度的监测方法
1||| 用横道图表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只要将计划进度线长度与实际进度线长度对比,即可判定是否有偏差和偏差的数值。
2||| 用双代号网络图表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吸血S曲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和列表比较法等判定进度计划是否有偏差和偏差的数值。
(2) 施工进度的偏差分析
1||| 分析施工进度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进行调整,形成新拍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进度动态控制。
2||| 在施工中,当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发现有进度偏差时,需要分析该偏差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以确定是否应采取措施,对原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 进度偏差的大小及其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分析时需要利用网络计划中工作总时差和自由时差的概念进行判断。
(3) 施工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影响的分析
1||| 进度偏差的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
a. 若出现进度偏差的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即该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无论其偏差有金波,都将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产生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b. 若出现进度偏差的工作不是关键工作,则需要比较偏差值与总时差和自由时差的大小关系,确定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程度。
2||| 进度偏差是否大于总时差
a. 若工作的进度偏差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此偏差将影响后续工作和总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b. 若工作的进度偏差小于或等于该工作的总时差,此偏差对总工期无影响,但它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则需要通过比较偏差与自由时差的大小来确定。
3||| 分析进度偏差是否大于自由时差
a. 若工作的进度偏差大于该工作的自由时差,此偏差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如何调整应根据后续工作允许影响的程度而定。
b. 若工作的进度偏差小于或等于该工作的自由时差,此偏差对后续工作无影响,原进度计划可不作调整。
9.2.2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
1.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法
(1) 改变某些工作的衔接关系
1||| 若实际施工进度产生偏差影响总工期,在工作之间的衔接关系允许改变的条件下,改变关键线路和非关键线路的有关工作之间的衔接关系,缩短工期。
(2) 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1||| 不改变工作之间的衔接关系,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使施工进度加快,保证实现计划工期。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网络计划优化中的工期优化方法和工期与成本优化方法。
2.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内容和原则
(1)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内容
1|||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内容有施工内容、工程量、起止时间、持续时间、工作关系、资源供应等。
(2)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原则
1||| 当出现进度偏差影响到后续工作或总工期,需要采取进度调整时,首先应确定可调整施工进度的范围,主要是指关键工作、后续工作的限制条件以及总工期允许变化 的范围。
2||| 调整的对象必须是关键工作,并且该工作有压缩的潜力,同时与其他可压缩的工作相比赶工费是最低的。
3.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步骤
(1) 分析进度计划检查结果,确定调整对象和上标选择适当调整文法编制调整方案;对调整方案进行评价和决策;确定调整后实施的新施工进度计划。
(2) 进度计划调整措施应以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限制条件为依据,确保计划进度目标的实现。
(3) 施工进度调整之后,应采取相应的组织、经济、技术等措施来实施。
9.2.3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1. 组织措施
(1) 确定机电工程施工进度目标,建立进度目标控制体系;明确工程现场进度控制人员及其分式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责任。
(2) 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建立进度信息沟通网络,实施进度计划的检查分析制度。
(3) 建立施工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4) 建立机电工程图纸会审、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 合同措施
(1) 施工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规定完工日期及不能按期完成的惩罚措施等。
(2) 合同中要有专款专用条款,防止因资金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充分保障劳动力、施工机具、设备、材料及时进场。
(3) 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4) 在合同在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5) 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
(6) 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3. 经济措施
(1) 在工程预算中考虑回忆施工进度所需的资金,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满足资金供给,保证施工进度目标所需的工程费用等。
(2) 施工中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3) 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4. 技术措施
(1) 为实现计划进度目标,优化施工方案,分析改变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可能性。
(2) 审查分包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使分包单位能在小路总进度计划的状态下施工。
(3) 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项目部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4) 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适用的计划方法,并应用计算机技术,对机电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5) 施工前应加强图纸审查,严格控制随意变更。
第10章 施工质量管理
10.1 施工质量控制
10.1.1 施工质量计划与质量保证措施
1. 项目质量计划 项目质量计划是指为确定项目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和如何达到这些质量标准而进行的相关策划。项目质量计划是质量策划的输出文件。项目质量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编制时应以项目合同及施工总体策划为依据,将企业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上,提出具体的操作要求及应对措施。
(1) 质量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联系与区别
1||| 联系:目标一致,均是确保项目工程的管理目标符合合同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项目策划的要求;管理的对象是一致的,既是同一个工程项目。
2||| 区别:性质不同,关注点不同,编制的内容不同,编制的依据不同,审批的途径不同,关注的相关方不同。
(2) 项目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
1||| 项目的质量目标、指标和要求。
2||| 项目的质量控制组织与职责。
3||| 项目质量控制所需要的过程、文件和资源;文件包括了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4||| 实施项目质量目标和要求采取的措施。采取的措施应包括项目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
2. 质量计划编制要求
(1) 确定质量目标
1||| 明确基本要求和质量目标、工作控制要点。机电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先进、可靠,并要分解落实,确保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和检查。对主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功能性施工项目、关键与特殊工序、现场主要管理工作等要明确基本要求和质量目标及控制要点。
2||| 质量目标要层层分解、落实。落实到时每个分项、每个检验批、每个工序,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每个负责人。
3||| 以工序质量合格保证检验批质量合格,以检验批质量合格保证分项工程质量合格,以分项工程质量合格保证分部工程质量合格,以分部工程质量合格保证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保证群体单项工程质量合格。
(2) 建立组织机构 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机构是工程项目成功的组织保证,也是项目经理的重要职责。组织机构的建立包括组织管理和施工人员的配备。
1||| 选择适合本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组织形式。组织设计要根据合同约定并符合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的设计原则。
2||| 人员选配要重视整体效应。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不仅要注意个人的素质和能力,更要重视管理班子的整体性。
(3) 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级人员、部门的岗位职责
1||| 项目经理在进行质量策划时应明确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机电工程施工现场一般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专业施工员(技术员)、工程管理部、技术部、质量部和物资管理部等。
(4)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程序
1||| 建立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编制各专业的质量控制程序。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程序一般有工艺、焊接、质量检验、理化及无损检测、材料 设备、热处理等。
(5) 质量控制点策划 施工技术准备阶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专业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措施,报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准后执行。
1||| 质量控制点是指对工程的性能、安全、寿命、可靠性等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部位或对下道工序有严重影响的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策划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用户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施工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应报业主确认后执行。
2||| 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应包括:控制系统和控制环节的名称及责任人,控制点的名称、控制级别和责任人,记录表编号及名称等。施工质量控制点明细表中的质量控制点和检查等级可根据业主的需要进行适当增减和调整。
3||| 质量控制点的确定原则: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如电气装置的高压电器和电力变压器、钢结构的梁柱板节点、关键设备的基础、压力试验、垫铁设置等;工序的关键质量特性,如焊缝的无损检测,设备安装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偏差等;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如焊条烘干、坡口处理等;质量特性的关键因素,如管道安装的坡度、平行度的关键因素是施工人员,冬季焊接施工的焊接质量关键因素是环境温度等;对后续工程(后续工序)施工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隐蔽工程等。
4||| 质量控制点等级的划分:根据各控制点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级质量控制点。
a. A级控制点:影响装置、设备的安全运行、使用功能或运行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必须停车才可处理或合同协议有特殊要求的质量控制点,必须由施工、监理双方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并签证。
b. B级控制点: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质量控制点,由施工、监理双方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并签证。
c. C级控制点: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小或运行后出现问题,可随时处理的将要质量控制点,由施工方质检人员自行检查确认。
3.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是指施工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事先对工序进行分析,找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或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对策,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采取质量保证措施予以预防。
(1) 施工人员控制
1||| 工程质量是人生产劳动的结果体现,人的思想、责任心、质量观、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对人的因素的控制十分关键。专业施工队在施工前将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各工种的上岗证报监理备案,要求各工种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 施工机具和检测器具控制
1||| 施工机具和检测器具的选用,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机具和检测器具的性能、组织管理、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
(3) 材料控制
1||| 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仪器仪表、设备等,是工程项目的物质基础,也是工程项目实体的组成部分。材料因素的控制主要是采购、进货检查和验收、储存保管、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4) 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控制
1||| 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的制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必须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能力综合考虑;力求施工方法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 、降低工程成本。
(5) 施工环境控制
1||| 影响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作业劳动环境等。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工程的特点和环境条件,拟订控制方案及措施。如制定季节性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在组织立体交叉作业时,精密设备或洁净室安装时对施工场所的空气洁净度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噪声、粉尘的控制措施等。
(6) 施工测量控制
1||| 建立熟悉测量仪器的施工测量团队,使用校准合格的测量仪器,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先整体后局部,分级进行测量控制。针对特殊部位,如压缩机同轴度等精密测量,应积极采用激光对中仪等先进的仪器。
10.1.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事前控制 是对投入参与施工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和资源条件的策划和控制。
(1) 施工准备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系统组织的控制;质量策划、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检验方法审查的控制;工程技术环境监督检查的控制;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审查把关控制;施工机具、检测器具质量控制;工程设备材料、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人员资格审查、操作人员培训等管理控制等。
(2) 严格控制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质量、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质量。
2. 事中控制 施工过程中对所有的与工程最终质量有关的各个环节,包括对施工过程的中间产品(工序产品或分项、分部工程产品)的质量控制。
(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序控制(一般工序控制和特殊工序控制);工序之间交接检查的控制;隐蔽工程质量控制;调试和检测、试验等过程控制。
(2) 设备监造控制。大型特殊的设备必须派人到工厂监造。
(3) 中间产品控制。在机电工程施工中比较多,比如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实际是对中间产品进行组对的继续制造过程,这项质量控制尤为重要。
(4)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或评定的控制。
(5) 设计变更 、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施工变更的审查控制。
3. 事后控制 对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工程项目)及其有关方面(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也就是已完工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验收控制。
(1) 竣工质量检验控制。联动试车及运行,验收文件审核签认,竣工验收交工。
(2)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整个项目的质量评定。
(3) 工程质量文件审核与建档。这是最为重要的质量控制,要真实、准确。
(4) 回访和保修。是一种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反馈工程质量的最直接的真实评价。
10.2 施工质量检验
10.2.1 施工工序质量检验 施工工序质量检验是指质量检查人员利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工序操作及其完成产品的质量进行实物的测定、查看和检查,并将所没得的结果同该工序的操作规程规定的质量特性和技术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是否合格。
1. 检验试验计划(卡)的编制要求
(1) 检验试验计划(卡)
1||| 它是质量计划(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检验的指导性文件,是施工和质量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操作的依据。
2||| 在检验试验计划(卡)中明确给出工序质量检验一般包括的内容,如标准、度量、比较、判定处理和记录等。
(2) 检验试验计划的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
1||| 编制依据: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同规定内容。
2||| 主要内容:检验试验项目名称;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专检、自检、目测、检验设备名称和精度等);检测部位;检验记录名称或编号;何时进行检验;责任人;执行标准。
2. 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1) 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 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开工前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的检查,停工后复工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检查,成品保护的检查。
(2) 工程项目质量检验的三检制
1||| ”三检制“是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应严格执行”三检制“。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 ”三检制“是指操作人员的”自检“”互检“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专检 “相结合的检验制度。它是施工企业确保现场施工质量和一种有效的方法。
a. 自检是指由操作人员对自己的施工作业或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我检验,实施自我控制、自我把关,及时消除异常因素,以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作业。
b. 互检是指操作人员之间对所完成的作业或分项工程进行的相互检查,是对自检的一种复核和确认,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互检的形式可以是同组操作人员之间的相互检验,也可以是班组的质量检查员对本班组操作人员的抽检,同时也可以是下道作业对上道作业的交接检验。
c. 专检是指质量检验员对分部工程施工班组完成的作业或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用以弥补自检、互检的不足。
d. 实行”三检制“,要合理确定好自检、互检和专检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以专职检验人员为主,生产过程的各项作业的检验则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自检、互检为主,以专职检验人员巡回抽检为辅。成品的质量必须进行终检认证。
(3) 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
1||| 目测法。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称观感质量检验。
2||| 实测法。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允许偏差值进行对照,以此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 试验法。 通过必要的试验手段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主要包括:理化试验、无损检测、试压、试车等。
10.2.2 质量监督检验与验收
1. 质量监督检验
(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2||| 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内容:
a. 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b.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c.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d.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e. 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f. 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g. 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h. 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2)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监督检验手续和监督检验约定后方可施工。
2||| 特种设备施工过程中监督检验单位对工程质量及管理过程实施监督,项目结束后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2. 施工质量验收
(1) 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1||| 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样复验,对质量合格与否做出书面确认。
2||| 当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应由总承包单位报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3||| 经过验收,如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相关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施工可以进行下道工序。如果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2) 质量验收顺序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所划分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子单位、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1||| 检验批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 分项工程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4|||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
1||| 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某一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实物,被后一道工序形成的工程实物所隐蔽,而且不可逆向作业的工程。
例如:直埋电缆敷设工程施工中,电缆将被土所覆盖,即是隐蔽工程,隐蔽方式为覆土掩埋。由于隐蔽工程被后续工序隐蔽后,其施工质量就很难检验及认定,所以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内容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隐蔽方式、验收时间和地点等。
(4) 工程专项验收 工程专项验收主要包括: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工程档案验收、建筑防雷验收、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安全验收和规划验收等。专项验收应在分层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工程总体验收前进行。
1||| 前期准备。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完成消防设施的调试与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准备好相关的技术及验收文件。
2||| 验收申请。
· 建设单位应提交消防验收申请至消防监督机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消防设施情况、自我验收结果等。消防监督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并确定验收时间与方案。
3||| 现场验收。
· 消防监督机构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现场验收,包括检查消防设施、测试消防系统功能等。专家团队会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判断和评估。
4||| 问题整改。
· 现场对公司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问题,消防监督机构会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需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之后再次披着羊皮的狼验收申请,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 验收合格。
· 若现场验收及问题整改均符合消防要求,消防监督机构将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建设单位获得合格意见书后,标志着消防验收流程结束,项目可正式投入使用。
消防验收主要步骤
10.3 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0.3.1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1. 工程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质量问题包括质量缺陷、质量不合格和质量事故等。
(1) 凡是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安全性方面)要求的为质量缺陷。
(2) 凡是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为质量合格。
(3)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为质量事故。
2. 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1) 返工处理
1||| 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2) 返修处理
1||| 对于工程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 的要求,可采取返修处理。
(3) 限制使用
1|||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返修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可按限制使用处理。
(4) 不作处理
1||| 对于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的使用和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和设计单位认可后,可不作专门处理。
(5) 报废处理
1||| 当采取上述办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或标准,则必须按报废处理。
10.3.2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1.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
(1)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1) 复杂性。
1||| 工程质量事故影响因素复杂,一个质量问题往往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级质量事故的分析、判断和处理造成复杂化。
(2) 严重性。
1||| 工程质量事故后果严重,通常会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延长工期、增加施工费用,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时给工程项目造成隐患,影响安全和正常使用;更严重的造成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
(3) 可变性。
1||| 有些质量事故具有一定的潜伏性和可变性,建设之初质量尚可,但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质量问题得以发现,从一般的质量缺陷逐渐演变成严重的质量事故。
(4) 多发性。
1||| 工程的质量问题具有多发性,同一类型的问题在同一个工程或者不同工程多次出现、重复发生。
4.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 质量事故上报顺序
1|||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 住房和城乡建议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
a. 较大、重大及特别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b.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c.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 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事故的初步原因。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损。
(3) 现场保护
1||| 质量问题出现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如焊缝裂纹,不要急于返修,要等到处理结论批准后再处理。对于那些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甚至会发生人、财、物损伤的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应急保护措施。
(4) 事故调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1||| 核实事故基本发电部,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2||| 核查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工程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3|||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技术论证。
4|||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5|||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7|||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 事故调查报告
1|||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以静制动; ◆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11章 施工成本管理
11.1 施工成本构成
11.1.1 安装定额与工程量清单
1.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基础。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预算定额的指令性作用将日益削弱,但各地或企业自身的施工定额仍是进行投标报价的重要基础;工程造价指数、工程价格信息和工程综合指标信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中工程价格信息包括安装工程人工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施工机械租赁价格信息、设备价格信息等。
2. 施工图预算
(1) 施工图预算是依据施工图纸、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工程造价信息或企业预算定额,以及人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台班市场询价价格等,按照规定的计价方法,预测与计算安装工程的费用。当前,施工图预算常按照工程量清单的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进行编制。
(2) 施工图预算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也是实行工程招标时建设单位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确定“投标报价”的主要参考依据;也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3.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增值税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诗人量目前最广泛采用的计价方法,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反映了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应按照《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1||| 项目编码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编码由数字组成,应能何丽国家标准的专业工程类别,分部、分项工程的类别和项目名称的顺序,整个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编码必须统一、不重号。
2||| 项目名称
· 应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 项目特征
· 应结合项目具体的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作内容、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由清单编制人准确描述清单项目的独有特征。如某工程风机房内某通风机的项目特征表述见表。
·
4||| 计量单位
· 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采用基本单位的,例如,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m2);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组、台等。专业特殊规定的,例如,通风工程检测、调试以图纸中通风空调风系统的个数计算,计量单位是“系统”。两种情况综合应用的,例如,常规型钢支吊架、基础型钢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kg,成品支吊架计量单位采用专业特殊规定“套”。
5||| 工程量
· 按照各分部工程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按图示数量计算,并包括预留长度和附加长度,但不包括各种损耗;损耗应在单价中考虑。如建筑工程电气电缆接入各种配电箱、配电柜时,算至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的外边线后按盘面尺寸的“高+宽”预留长度。
(2) 措施项目清单
1||| 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工程所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括组织措施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
(3) 其他项目清单
1||| 其他项目清单是除上述两项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具体内容一般有:暂列金额(合同价款调整的暂列金额;未确定工程、服务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4) 增值税项目清单
1||| 增值税项目清单内容:增值税,建安工程增值税为税前造价合计减去进项税额后,按一般计税法规定税率9%计取;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11.1.2 工程费用组成
1. 按工程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1)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费用
1|||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增值税;可以按照工程的施工图,采用工料单价法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
(2) 工料单价法计算施工成本费用
1||| 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单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地区统一单位估价表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基价),示和后得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在内的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再加上根据统一规定的费率乘以相应的计费基数得到的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生成施工预算成本造价,即工程的预算施工成本。
(3) 工料单价法计算施工成本费用的基本步骤
1|||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2||| 熟悉图纸和预算定额以及单位估价表。
3||| 了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情况。
4||| 划分项目和计算工程量。
5||| 套单价。
6||| 按费用定额取费。
7||| 计算汇总工程施工预算成本造价。
2. 按工程造价组成内容划分
(1)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费用
1|||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增值税;可以按照工程施工图,采用综合单价法或前述工料单价法进行成本费的核算。
(2) 综合单价法计算施工成本费用
1||| 综合单价法是工程量清单诗人模式下的施工预算编制方法,是指分项工程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及以外的多项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综合单价应为税前(不含增值税)的费用价格,体现价税分离的原则。
2||| 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 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材机价差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但并未包括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和增值税,因此它是一种不完全综合单价。以各分项工程量乘以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上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增值税后,就是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成本造价,即工程的预算施工成本。
3||| 市场上也有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地区,其单价中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材机价差、增值税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各分项工程量乘以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上措施项目的完全价格,就生成了单位工程施工预算造价。
(3) 综合单价法计算施工成本费用的基本步骤
1|||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2||| 熟悉图纸和预算定额。
3||| 了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情况。
4||| 划分工程项目和计算工程量。
5||| 计算清单综合单价。
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可通过现行工程造价信息或企业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参考市场行情确定,并应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依据相应的地方或企业预算定额子目的人、材、机要素消耗量,以及当期人、材、机的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管理费、利润等依据地方预算定额配套的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并依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
6||| 按分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汇总工程施工预算成本造价。
11.2 施工成本控制
11.2.1 施工成本计划 施工成本计划是以货币形式编制施工项目在计划期内的施工耗费、成本水平、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以及为降低成本所制订的主要措施的书面计划和方案。成本计划是目标成本的一种形式,是降低项目成本的指导性文件。施工项目成材计划一经确定,就应按成本管理层次、有关成本项目以及项目进展的阶段对成本计划加以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班组,并制定各级成本实施方案。
1.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 成本计划是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也是进行成本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
(1) 已签订的合同文件。
(2) 企业内部的责任成本目标。
(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4) 相关设计文件。
(5) 价格信息。
(6) 相关定额。
(7) 类似项目的成本资料。
(8) 其他相关资料等。
2.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 项目部通过系统的成本策划,按成本组成、工期计划和工程实施阶段分别编制项目成本计划。
(1) 投标商务交底:工程中标后,投标负责人应组织审核、编制成本计划的相关人员,召开投标商务交底会,交底投标重大商务事项和投标策略,整理并移交成本相关的商务资料,以及出标时的预算成本测算书。
(2) 预测项目成本。
(3) 确定项目总体目标成本。
(4) 编制项目总体成本计划。
(5) 项目部的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成本范围,分别确定自己的成本目标,并编制相应的成本计划。
(6) 针对成本计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7) 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以及公司职能部门分别审批相应的成本计划。
3. 施工成本计划的内容
(1) 对预算造价进行二次分解
1||| 根据工程特点及合同条款的约定,对预算造价进行二次分解,理清预算书中实耗成本和费用。如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均为现场实际发生的成本,各种措施费、其他费用和增值税则为费用。
(2) 制订项目成本计划表
1||| 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
· 根据企业下达给该项目的目标成本任务和该项目部自己确定的降低成本指标而制定出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主要反映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成本降低额、成本降低率,以及成本主要要素的消耗率指标。
·
2||| 项目直接成本计划表
· 项目直接成本计划表主要指工程的直接成本费用计划,反映工程成本的预算价值、计划降低额和计划降低率。
3||| 项目间接成本计划表
· 项目间接成本计划表主要指施工现场管理费计划表,反映发生在项目部的各项施工管理费的预算收入、计划数和降低额。
4||| 项目技术组织措施表
· 项目技术张克强措施表由项目部有关人员分别就采取的违章查询组织措施预测它的经济效益,最后汇总编制而成。编制技术组织措施表的目的是从技术、组织、管理方面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成本,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提高施工水平,加强施工过程材料、机械机具的使用管理,推广工业化装配式和机械化施工方法,以及通过采纳合理化建议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4. 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主要是在项目经理负责下,在成本预测、决策基础上进行的。编制的关键前提是确定计划成本。计划成本通常以项目成本总降低额和降低率来定量表示。项目成本计划的方向性、综合性和预测性,决定了必须选择科学的成本计划编制方法。
(1) 按成本构成编制成本计划
1||| 机电工程按成本构成要素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其他费用和增值税组成。
2||| 施工成本可以按成本构成分解为物资成本、分包/劳务成本、措施费成本、财务资金成本、企业管理成本、其他成本和税金等,可按成本构成来分解编制成本计划。
3|||
(2) 按项目构成编制成本计划
1||| 大中型工程项目通常是由若干单项工程构成的,每个单项工程包括了多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又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所构成。可以把项目总成本分解到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中,再进一步分解到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中。编制分项工程的成本支出计划,从而形成详细的成本计划表。
(3)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成本计划
1|||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成本计划,可以按实施阶段,如主体、机电安装、装修等或按月、季、年等实施进度进行编制。按实施进度编制成本计划,通常可在项目进度网络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得到,在编制网络图时,一方面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所需花费的时间,另一方面确定完成这一工作的成本支出计划,同时考虑进度控制和成本支出计划对项目花费的要求。
2||| 编制成本计划的方式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实践中,往往将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11.2.2 施工成本控制方法及内容
1. 项目预算成本、目标成本(考核责任成本)、项目计划成本、项目实际成本
(1) 项目预算成本
1||| 项目预算成本也就是投标初始成本,是在工程投标报价时,根据企业管理水平、管理特点和投标策略,按企业费用支出标准、资源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实际情况,测算项目各项费用的总和。预算成本即工程各项的预计总收入,是施工成本管理的起点。
(2) 项目目标成本(考核责任成本)
1||| 企业下达给项目部的成本是项目考核责任成本,是根据企业的有关定额经过评估、测算而下达的用于考核的责任目标成本,也是考核工程项目成本支出的重要尺度。
(3) 项目计划成本
1||| 在考核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特征、自然地理特征、劳动力素质、设备情况等,考虑一定的余量,项目部自行制订的谋划成本,妈项目管理的成本目标,它是控制 项目成本支出的标准。项目计划成本应低于公司下达的项目考核目标成本。
(4) 项目实际成本
1||| 项目实际成本是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可以列入成本支出的费用总和,是项目施工活动中各种消耗的综合反映。当项目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时,说明项目部的成本管理措施到位、经济效益较好。
(5) 成本降低额或超支额
1||| 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相比 较体现了该项目的成本降低额或超支额;考核责任成本与计划成本相比较体现了该项目部完成企业下达的成本招标的情况。
(6) 计划成本降低率与实际成本降低率
1|||
2. 施工成本控制的原则
(1) 成本最低化原则
1|||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各种手段,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达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最低目标成本的要求。施工过程中要“以收定支”,控制资源消耗和费用支出。
(2) 全面成本控制原则
1||| 全面成本控制是指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成本控制。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应做到成本控制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状态,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控制之下。
(3) 动态控制原则
1||| 动态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制定成本控制方案,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成本,施工过程中的动态控制至关重要。
(4)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 公司应对项目部签订目标成本责任书,以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对各部门、各班组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实行有奖有罚。只有真正做好责权利相结合,成本控制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5) 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1||| 施工过程中应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制度、设计变更和索赔,利用承包合同中的合规条件,扩大施工收入及利润率,将开源与降低成本相结合。
3. 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和程序
(1) 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1||| 合同文件
· 成本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围绕降低工程成本的目标,从预算收入和实际支出研究节约成本、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径,使利润最大化。
2||| 成本计划
· 成本计划是成本控制方案,包括成本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是成本控制的指导性文件。
3||| 进度报告
· 进度报告提供了对应时间节点的实际工作量、实际支出情况等信息,有助于发现计划与实际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找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损失。
4||| 工程变更与索赔资料
·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程变更与索赔是很难避免的。成本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对变更与索赔中各类数据的计算、分析,及时掌握变更情况,预判可能带来的成本变化。
5||| 各种资源的市场信息
· 根据各种资源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计算项目的成本偏差,估计成本的发展趋势。
(2) 施工成本控制的程序
1||| 确定项目成本管理分层次目标
· 在工程开工之初,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公司与项目签订的责任目标成本文件,确定项目的成本管理目标,并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月度成本计划目标。
2||| 采集成本数据,监测成本形成过程
·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收集成本支出情况数据,将实际发生与目标进行对比分析,监控成本归集。
3||| 长出偏差,分析原因
· 施工过程是一项复杂的活动,成本的发生和形成是很难按预定的目标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找到部里的根源,确定主要原因。
4||| 制定对策,纠正偏差
· 过程控制的目的就在于不断纠正成本形成过程中的偏差,使成本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针对偏差原因及时制定对策和实施对策进行纠偏。
5||| 调整改进成本管理方法
· 选用施工成本管理方法应遵循实用性、灵活性、坚定性、创新性原则,针对成本变化环境进行调查分析,判断成本管理方法的可行性,根据内外部环境情况变化灵活运用,克服各种干扰,创造新方法,改进老方法。
4. 施工成本控制的内容
(1) 以项目施工成本形成过程作为控制对象 施工项目部应对项目成本进行全面、全过程的控制,控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设计阶段
a. 机电工程设计主要通过设计标准、设计方案及设计质量方面,形成机电工程造价或成本的至少70%或者更高的比例,所以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的机电工程,成本管理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应重点做好设计方案比选、制定适度的设计标准、推行限额设计、确保设计图纸质量和进度。
2||| 投标阶段
a. 根据工程概况和招标文件,结合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建筑市场进行成本预测,根据竞争对手的情况提出投标决策意见。以预算成本测算确定投票出价策略,并为未来项目成本管理确定合同收入的基础。
3||| 施工准备阶段
a. 制定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b. 根据企业下达的目标成本,以分部分项工程实物工程量为基础,结合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技术组织措施的节约计划,在优化施工方案的指导下编制明细而具体的成本计划,并按照部门和劳务班组的分工进行分解。
c. 间接费用的编制与落实。根据项目工期的长短、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人数的多少,编制间接费用预算,并进行明细分解,为今后的成本控制 和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4||| 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的劳动力成本、材料和设备成本、施工机具成本、现场管理能力、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安全、环境及社会影响等因素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机电工程施工成本,是施工成本管理的要点。
a. 按目标成本落实劳务队伍、专业分包和主要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如至少组织3家以上的劳务分包进行比价,并利用BIM等数字化工具详细把控工程量计量准确性,控制劳务分包招标价格;通过集团化集采降低材料设备采购单价,或与优质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锁定采购价格、保障供应稳定性。
b. 加强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的管理;将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的结算资料与施工预算进行核对分析。
c. 优化施工组织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作业面,科学安排各劳务队伍、各类材料,尤其是设备、各专业大型施工机械的进场时间,加强施工劳务实名制管理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做到人员、机械不窝工、不停工,材料设备供应及时、库存适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d. 加强施工过程中信息收集,如每日施工日志、阶段性验收报告、影像资料、劳务考勤打卡资料、签证资料、工程指令、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注意工程变更,做好变更的成本核算、过程索赔和签证的签订,关注现场施工条件变化对成本控制的影响,为后期结算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e. 经常检查对外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对缺乏履约能力的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立即中止合同,并另找可靠的合作单位,以免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
f. 定期检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的成本控制情况。
g. 做好月度成本原始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正确计算月度成本,分析月度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充分注意并分析不利差异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
5||| 竣工验收阶段
a. 精心安排,干净利落地完成工程竣工收尾工作。
b. 重视竣工验收工作,顺利交付使用,在验收以前要准备好验收所需要的各种书面资料并送建设单位备查;对验收中建设单位提出的意见,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合同内容认真处理,如涉及费用,应请建设单位签证,列入工程结算。
c. 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一般来说,工程结算价等于原施工图预算加增减账。
· 在工程结算时为防止遗漏,在办理工程结算前要求项目预算员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核对,并整理汇总之前收集的全部资料,对照合同条款,编制工程结算书。
6||| 工程保修阶段
a. 在工程保修期间,应由公司管理部门或项目部指定保修工作的责任者,并责成保修责任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保修计划(包括费用计划),以此作为控制保修费用的依据。
(2) 以项目施工的职能部门、劳务分包作为成本控制对象
1||| 项目施工成本费用一般都发生在各个部门、劳务队伍,因此,应以部门、作业队组作为成本控制对象,接受项目部和公司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
(3) 以分部分项工程作为项目成本的控制对象
1||| 一般应根据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参照施工预算定额,结合项目管理的技术和业务素质以及技术组织措施编制施工预算,以此作为分部分项工程成本的依据。
2|||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是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故工程开工以前不能一次编制出整个项目的施工预算。但应根据出图情况编制分段施工预算,这种分段施工预算是成本控制的对象。
5. 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 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有很多,企业和施工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针对具体的工程要求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控制手段和控制方法。
(1) 施工成本过程控制方法 以施工图为依据,以施工过程控制成本,实行“以收定支”,或者叫“量入为出”,这是项目施工成本控制中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1||| 人工费的控制
a. 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将作业用式及零星用工单价,通过分包合同进行控制。例如: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单价为84元,合同规定人工费补贴为100元/工日,人工费预算收入为184元/工日,项目部与施工工队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将人工费单价定在184元以下,剩余部分考虑用于定额外人工费和关键工序的激励费。
b. 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劳务人员进场实行实名制,并提高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根据施工进度、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搭配各工种工人的数量,减少和避免无效劳动。
c. 加强对装配式建造、机器人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的探索和应用,通过技术升级推动建筑工人从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人工费的支出。
2||| 材料费的控制
a. 在实行按“量价分离”方法计算工程造价的条件下,项目材料 管理人员有必要经常关注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并积累系统详实的市场信息,通过集团化集采集付降低材料设备采购人格主要材料消耗数量的控制,则应通过“限额领料单”和“智能动态库存管理系统”去落实。
3|||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a.
b. 实际的机械使用率使用很难达到预算定额的设定水平,再加上预算定额所设定的施工机械原值和折旧率有滞后性,使得施工图预算机械使用费往往小于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形成机械使用费超支。可通过与发包方协商,在合同中明确增加机械费补贴来增加机械费预算收入,控制机械费成本。另外,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机械选用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选择性价比最好和施工机械,并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保证施工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和作业面、工序的衔接,避免窝工、停工。
(2) 安装工程费的动态控制
1||| 人工成本的控制 加强劳动定额五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耗用人工工日,是控制人工支出的主要方法。
a. 制定先进合理的企业内部劳动定额,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并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零星用工下达到劳务队伍进行控制。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提高劳动力效率,实行奖励制度。
b. 提高工人的技术洋洋得意和劳务队伍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人操作熟练程度;提高施工机械化应用水平,应用装配式施工技术,提高工人作业工效。
c. 实行弹性需求的劳务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的进展,随时弹性调整工程的劳务人员数量,避免人员窝工。
2||| 材料成本的控制
a. 加强材料采购成本的管理,同样坚持“量价分离”原则,从量差和价差两个方面控制;加强材料消耗的管理,参照定额,从限额发料和降低现场消耗两个方面控制。
3||| 工程设备成本的控制
a. 机电安装工程如包括工程设备采购,因包含设备采购成本、设备交通运输成本和设备质量成本等,占成本份额大,必须进行重点控制,应尽可能降低采购、运输成本,合理安排设备进场时间,以减少设备仓储保管费用。
4||| 施工机具费的控制
a. 按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机种和数量安排使用;提高施工机械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严格控制机械设备进出场时间。
(3) 工期成本的动态控制 工期成本的分析就是将计划工期成本和实际工期成本进行比较,然后应用因素分析法分析各种因素的变动对工期成本的影响程度。 为了以最少的投入得到最优的项目进度计划,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常采用工期-费用优化法:
1||| 首先计算网络计划中各项工作的时间参数,确定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
2||| 估计各项工作的正常费用、最短持续时间及其对应的费用,并计算工作的费用率。
3||| 若只有一条关键线路,则找出费用率最小的关键工作为压缩对象;若有两条及以上的关键线路,则要找出各条关键线路上费用率总和最小的工作组合作为压缩对象。
4||| 分析压缩工期时的约束条件,确定所有对象可能压缩的时间,压缩后计算出总的直接费用的增加和间接费用的减少值。
5||| 比较直接费用的增加值和间接费用的减少值,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可按以止步骤继续压缩;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可停止压缩工期。该方法是通过逐渐增加费用来减少工期,所以亦称为最低费用加快法。
(4) 施工成本偏差控制
1||| 偏差控制法的基本原理:施工成本偏差的控制法是在成本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找出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变化趋势,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偏差,实现目标成本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
2||| 施工成本偏差有两种:一是实际偏差,即项目的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二是计划偏差,即项目的计划成本与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
a.
b.
c. 计划偏差反映成本事前预控所要达到的目标。实际偏差反映施工项目成本控制 的实际。实际偏差为正值且越大越好,若为负值,则说明成本控制存在缺点和问题。
11.2.3 降低施工成本的措施
1. 组织措施 成本管理是全企业的一项综合性的活动,为使项目成本消耗保持在最低限度,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
(1) 组建强有力的工程项目部,配备经验丰富、能力强的项目经理。
(2) 项目部应将成本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落实到专人,对成本进行全过程、全员、动态管理,形成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成本管理责任体系。
(3) 确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之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准确、完整地传递相关信息。
2. 技术措施
(1) 技术措施是降低成本的保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BIM技术辅助进行管线复杂部位的深化设计和图纸审核,杜绝或减少工程返工,减少浪费;另外,创新技术措施,对装配式建造、机器人建造、新型施工机具应用等进行积极探索和应用,通过技术措施与经济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技术优势来取得经济效益,降低项目成本。
3. 经济措施
(1) 控制人工费用
1||| 改善劳动组织结构,减少窝工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比例,压缩非生产和辅助用工费用。
(2) 控制材料费用
1||| 制订合理的材料采购计划,减少仓储,节约采购费用。
2||| 完善材料采购、运输、收发、保管等方面工作管理,减少各个环节的损耗。
3||| 合理堆放现场材料,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和摊销损耗。
4||| 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和限额领料控制制度,减少浪费。
5||| 建立材料消耗台账,严格控制材料使用和消耗,及时回收和再利用材料余料。
6||| 及时向建设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的材料代用建议,降低项目成本。
(3) 控制机械费用
1||| 正确选配和合理利用机械设备。
2||| 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提升机械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
3||| 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费用。
(4) 控制间接费及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是项目管理人员和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为该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 合理确定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减少业务费用的开支。
2||| 合理调度资金,减少资金使用费和其他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3||| 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其他直接费开支,如现场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
4. 合同措施
(1) 选用适当的合同模式。
1||| 在施工项目组织 的模式中,有多种合同模式,如总价包干合同、单价合同,如劳务合同含辅材等,在使用时,必须对其进行分析、比较,要选用适合于工程规模、性质和特点的合同模式。
(2) 采用严谨的合同条款。
1||| 在合同条文中应细致考虑影响成本、效益的相关因素,特别是潜在风险因素,通过对引起成本变动的识别和分析,采取必要的风险对策。
(3) 全过程的合同控制。
1||| 采取合同措施控制项目成本,应贯穿在从合同谈判、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到合同终结的整个过程中。
第12章 施工安全管理
1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1.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文和相应的法规、规范及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1) 劳动用工管理
1||| 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对有职业禁忌(如高血压、心脏病,不得安排登高作业)者应安置适合的工作。
(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1||| 定期对施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并定期向项目员工公布;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设备和材料;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针对有害作业场所,必须提供并监督正确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3) 危害因素告知及警示标识设置
1||| 施工现场应结合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设置警示标识。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栏中应当阐明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 全体防护服务器配发、佩戴管理
1||| 项目部应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为作业人员配发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凡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
(1) 项目部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施责任考核;项目部应配置满足安全生产的费用、从业人员、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检测器具;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并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项目经理应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奖惩,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施工队长、班组长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成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管理现场安全生产。
3||| 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应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4||| 工程项目部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并应落实总承包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要求。
(3) 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
1|||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安全生产职责:巡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阻止 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并应做好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依据方案实施安全监督并做好记录;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2|||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工程项目施工前,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核、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3||| 施工员对所管辖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4||| 作业队长的安全职责包括: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组织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包括: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
6||| 施工作业班组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包括: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应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从业人员具有相同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7|||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8||| 分包人安全责任应包括:分包人对其所承担工作任务相关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人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人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12.1.2 现场危险源识别
1. 项目危险源辨识范围
(1) 项目的常规活动,如正常的施工活动;项目的非常规活动,如加班加点、抢修等活动等。
(2)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包括项目部成员、项目分包人、监理、项目发包人代表、供货商主访问者的活动。
(3) 作业场所内所有的设施,包括项目自有设施、项目分包人拥有的设施、租赁的设施。
(4) 作业场所内所有材料,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永久材料 、施工手段用料(如模板、施工用平台板等)。
项目施工周期内,以上活动所涉及的危险源,均属于项目危险源识别范围。
2. 危险源的种类
(1) 危险源分类
1||| 危险源分为物理危险源、化学危险源、生物危险源、社会心态危险源等。
(2) 危险源分级
1||| 一级危险源(A级):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2||| 二级危险源(B级):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 三级危险源(C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4||| 四级危险源(D级):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3.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
(1) 脚手架搭设(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支撑、起重作业、物料提升作业、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
(2) 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3) 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爆炸或人员中毒意外。
(4) “危大工程”均属于施工场所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
4. 危险源的辨别
(1) 危险源辨识方法
1||| 对于不同的行业,其所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可能会有非常大的差异,有的仅需使用简单方法,而有的却要进行复杂的、带有大量文件的量化分析。
2||| 对于不同的危险源,也可能 需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例如:对于长期接触化学品的,其风险评价方法可能 不同于从事设备安全或办公室工作的。
3||| 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很多,如字例检查表、预危险性分析、危险和操作性研究、故障类型和影响性分析、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LEC法、储存量比对法等。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方法。
4||| 项目危险源的辨识宜选择与其工程范围、性质和规模相适宜的方法,该方法能确保数据可靠,并能确保数据在详尽性、及时性、成本和可利用性方面满足项目安全。
(2) 危险源辨识实施要点
1||| 开工前应根据现场施工作业内容、流程、专业(如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焊接、防腐保温等)或区域划分单元,明确风险管理的对象,按工序分解出详细的作业步骤,编制活动表。
2||| 项目部风险管理组织通过对各项活动和工序的分析,识别出每一步作业步骤中存在的危险源名称、性质。识别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施工、技术等部门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参加,根据需要还应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以保证项目成员对行为世范活动过程及存在的风险有全面的认识。
3||| 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特点,对不熟悉的作业(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四新”作业)、临时作业(如维修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造成事故最多的作业(如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存在严重伤害危险的作业(如起重吊装作业、深基坑作业)、已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把风险降到可接受范围的作业进行重点风险识别。
4||| 逐项进行风险评价,分析可能 的影响后果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并编制相应的应对措施。形成项目安全管理重要工具——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性质、风险评价和可能的影响后果,以及需采取的对策或措施。
(3) 申报备案
1||| 施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具体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2 施工安全实施要求
12.2.1 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
1. 安全技术措施
(1) 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1||| 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材料库房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2||| 电气设备、发电机房、变配电设备、输配电线路的安全位置、距离等。
3||| 材料、设备与结构坑、槽的安全距离。
4||| 加工场地、施工机械的位置应满足使用、维修的安全距离。
5||| 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及安放距离符合消防要求。
6||| 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场内临时道路;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可燃材料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 确定施工全过程中的人员资格
1||| 例如:审查施工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作业资格等。
(3) 确定重大风险源的部位和过程,制定相应措施
1||| 例如: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起重吊装、运用明火、密闭容器、带电调试、管道和容器的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清洗吹扫、临时用电、试运行等。
(4) 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 例如:冬期、雨期、夏季高温期、夜间等施工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各专业、各工种、施工各阶段、交叉作业等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5) 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市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 大型设备吊装着向当地气象部门了解掌握吊装时的天气情况、办理吊装作业许可、做好联合检查;应对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信号传递演练。
3||| 起重机吊装过程中,应重点监测吊点 及只见过具受力;起升卷扬机;超起系统工作区域;起重机吊装主要参数仪表显示变化情况(吊臂长度、工作半径、仰角、载荷及负载率等);吊装安全距离;起重机水平度及地基变化情况等;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启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无线通信设备(如:对讲机)。
4||| 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施和技术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在构件上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5||| 设备就位后,应及时固定;经吊装指挥确认同意后,方可拆除吊装索具;吊装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要点
1||| 临时用电 方案由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批准,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后,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电业部门申报用电方案。
2||| 临时用电 各种配电箱及开关箱、配电线、变压器、电气设备质量必须合格且变压器等重要受电设备需要有电力部门的入网许可证(使用外网电力时)。
3||| 重点检查接地与防雷、配电室与自备电源、各种配电箱及开关箱、配电线、变压器、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设备调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4||| 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向电业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送电,电业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试验,同意送电后方可送电使用。
2. 安全技术交底
(1)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工程技术人员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详细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存档。
2|||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工长(施工员)向所管辖的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 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施工员)要按交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4|||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5||| 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 安全技术交底可以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7||| 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就能针对性地补充交底内容;冬、雨期施工应有针对季节气候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因故停工,复工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 工长(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2||| 交底记录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形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工长、施工班组和安全员留在。
12.2.2 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
1. 应急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储运及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有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2. 施工现场的突发事件
(1) 施工生产事件: 坍塌事件 触电事件 起重吊装事件 物体打击事件 高处坠落事件 火灾爆炸事件 职业中毒窒息事件 放射性事件 环境事件等。
(2) 自然灾害事件: 破坏性地震 气象灾害等。
(3) 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重大食物中毒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疫情等。
(4) 社会安全事件: 群体性事件 恐怖袭击事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损害事件等。
3. 突发事件分级
(1)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施工生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
4. 应急预案的分类及要求
(1) 综合应急预案
1|||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综合应急预案一般是公司级别的应急管理。
(2) 专项应急预案
1|||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专业(如重大吊装作业)的应急预案。
(3) 现场处置方案
1|||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突发情况而制定的通用型处置方案。
5. 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1) 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或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外部和本单位或本项目内部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联系程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信息,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3)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组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6.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
(1) 企业或项目部应当组织有关安全、技术、施工管理等专业人员对基项目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还可以邀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家参加;涉及本企业、本项目以外的单位或需要地方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
(2) 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3)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1次,预案修订情况应记录并归档;在项目实施的客观状态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组织对有关人员、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实现持续改进。
(4) 应急预案的备案:
1||| 中央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 其他企业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7. 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 应急预案培训
1||| 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内容和应急方式,明确各自在应急行动中的任务和行动措施。
2||| 使有关人员及时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程序修正和变动的情况。
3||| 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使员工熟知紧急事故的报警方法和报警程序,一旦发现紧急情况能及时报警。
5||| 使员工懂得在紧急情况发生后有效的逃生方法。
(2) 应急演练的范围与频次
1||| 项目部级演练
· 项目部级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主要为熟悉应急行动或完成某项应急任务所需要技能而进行的单项演习,如报警、通报程序的演练、岗位紧急处理措施的演练、紧急疏散行动的演练等。演练的频次为每半年至少1次。
2||| 企业级演练
· 企业级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主要为需要企业内部多个应急组织之间或与某些外部应急组织之间相互协作进行的演习。演练的频次为每年至少1次。
3||| 配合政府联合演练
· 企业和政府联合进行的演练,由政府相关部门控制演练的范围和演练的频次。
8. 应急实施
(1) 应急报警与应急报警主要内容
1||| 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所在项目部在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同时,应立即按应急报告程序的要求向企业上报,报告以书面及事故快报方式,报告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企业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并报当地地方政府安监、消防、卫生、环保及上级公司等相关部门。同时,根据事故的紧急程度,通知相关外援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新的情况应及时补报。
2||| 应急报警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件类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事件经过和处置情况;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失踪及撤离民情况;事件对周边社会人员、自然环境的影响情况;请求协调、支持的事项;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 应急响应分级
1|||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2|||
9. 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及应急总结
(1) 应急响应后期处置
1||| 后期处置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善后处理;事故应急总结。
(2) 应急总结
1||| 应急终止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编写应急总结,连同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报上级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12.2.3 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1.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1)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4个等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 安全事故处置
(1) 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个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民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报告事故的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施工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3. 事故调查
(1)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4. 事故处理及其法律责任
(1) 事故处置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2)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调查报告。
(3) 有关机关按照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章 绿色施工及现场环境管理
13.1 绿色施工
13.1.1 绿色施工要点与评价
1. 绿色施工原则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
(1) 实施目标管理
1||| 实施绿色施工,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2) 优化总体方案
1||| 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3) 过程监督管理
1||| 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2. 绿色施工要点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绿色施工总体上涵盖绿色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力资源节约和保护、技术创新等。
(1) 绿色施工管理
1||| 实施组织
a. 工程总承包对工程项目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负责;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2||| 绿色施工策划
a.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明确绿色施工目标。
b. 项目部应依据绿色施工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进行绿色施工策划,并应对绿色施工评价要素中的评价条款进行取舍。
c. 绿色施工策划应通过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和绿色施工技术交底等文件的编制实现。
d. 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及其方案应包括技术和管理创新的内容及相应措施。
e. 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绿色施工部署、绿色施工具体措施、应急预案措施、附图等。
f. 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绿色施工目标、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力资源节约和保护及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技术细节。
3||| 管理要求 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图、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和绿色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进行检查;图纸会审应包括绿色施工内容。
a. 建立健全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
b. 具有齐全的绿色施工策划文件。
c. 设立清晰醒目的绿色施工宣传标志。
d. 建立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e. 绿色施工批次和阶段评价记录完整,持续改进的资料保存齐全。
f. 采集和保存实施过程中的绿色施工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
g. 推广应用“四新”技术。
h. 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包含绿色施工。
(2) 资源节约技术要点
1|||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
a. 项目部应制定具体材料进场计划,建立材料采购、限额领料等管理制度。
b. 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
c. 应用BIM技术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优化钢构件下料方案。
d. 采用“BIM技术、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安装”等先进施工技术,精密设计、建造,提高材料利用率。
e. 对工程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2|||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技术要点
a. 制定用水消耗指标,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用水单独计量,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核算、对比分析。
b. 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c. 管道打压采采和循环水。
d. 施工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采用非传统水源。
e. 非传统水源经过处理和检验合格后作为施工、生活非饮用水;现场开发使用的非传统水源应进行水质检测,并应符合工程质量用水标准和生活卫生水质标准,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f. 施工废水与生活废水有收集管网、处理设施和利用措施。
g. 做好水资源保护,不得向水体倾倒有毒有害物品及垃圾;制定水上和水下机械作业方案,并采取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3||| 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要点
a. 制定用能消耗指标,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用能单独计量,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核算、对比分析。
b.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共享施工机具资源,减少垂直运输设备能耗,避免集中使用大功率设备。
c. 高能耗设备单独配置计量仪器,定期监控能源利用情况,并有记录,通过数据分析找出设备使用的异常情况并采取改进措施,避免高耗能设备出现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d.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e. 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避免现场二次搬运。
f. 减少夜间作业、冬期施工和雨天施工时间。
g.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h. 无直接采光的施工通道和施工区域照明宜采用声控、光控、延时等控制方式。
4|||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技术要点
a. 施工部平面根据功能分区集中布置。施工总平面根据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等功能分区相对集中布置,区域内宜采用共享的临时道路,区域间可共享隔离,降低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b. 加大管道、钢结构的工厂化预制深度,节省现场临时用地。
c. 优化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
d.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采取隔离措施。
e. 污水排放管道不得渗漏。
f. 对机用废油、涂料等有害液体进行回收,不得随意排放。
g. 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地貌和植被复原。
5||| 临时设施资源节约
a. 合理是规划设计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配电箱配置和照明布局。
b. 办公区和自治区应使用节能照明灯具。
c. 合理设计临时用水系统,供水管线及末端无渗漏;临时用水系统应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
d. 使用再生建筑材料建设临时设施。
e. 采用多层、可周转装配式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
f. 临时用房围护结构满足节能指标,外窗有遮阳设施。
g. 采用可周转装配式作业工棚、试验用房及安全防护设施。
h. 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周边道路。
i. 采用永临结合技术,如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
(3) 人力资源节约和保护要点
1||| 人力资源节约和保护管理要点
a. 绿色施工策划文件中应包含人力资源节约和保护内容,并建立相关制度。
b. 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度管理并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c. 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消防、防疫、医务、安全、健康等设施和用品。
d. 人员健康保障、劳动保护及劳务节约。
2||| 劳务节约
a. 优化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和绿色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序。
b. 因地制宜制定各施工阶段劳务使用计划,合理投入施工作业人员。
c. 建立施工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台账。
d. 建立劳务使用台账,统计分析施工现场劳务使用情况。
e. 使用高效施工机具和设备。
3. 绿色施工要求
(1) 一般规定
1|||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对各专业管线、末端设施布置与装饰配合进行综合分析,并绘制综合管线图。
2||| 机电安装工程的临时设施安排与工程总体部署协调。
3||| 机电安装工程应采用低能耗的施工机械。
(2) 专业要求
1||| 管线的预埋和预留、机电末端装置安装应与土建及装饰相互配合,工序合理。
2||| 除锈、防腐宜在工厂内完成,现场涂装时应采用无污染、耐候性好的材料。
3||| 管道的加工优先采用工厂化预制,管道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方式。
4||| 供暖散热器组装应在工厂内完成。
5||| 设备安装产生的油污应随即清理。
6||| 管道试验及冲洗用水应有组织排放,处理后重复利用。
7||| 预制风管下料宜按先大管料、后小管料、先长料、后短料的顺序进行。
8||| 电线导管暗敷时线缆应最短,选用节能型电线、电缆和灯具,并应进行节能测试。
9||| 线路连接宜采用免焊接头和机械压接方式。
10||| 不间断电源安装应采取防止电源液泄漏的措施,废旧电池回收。
4. 绿色施工评价
(1) 评价框架体系
1||| 基本规定评价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23基本规定对绿色施工策划、管理要求的条款进行评价。
2||| 指标评价。应对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条款进行评价。
3||| 要素评价。应在指标评价的上,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力资源节约和保护三个要素分别进行评价。
4||| 批次评价。应在要素 评价的基础上随工程进度分批进行评价。
5||| 阶段评价。应在批次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阶段宜按土耳其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工程三个阶段进行;管线工程应划分为定位、安装、测试与联网。
6||| 单位工程评价。应在阶段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评价等级划分应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三个等级。
7||| 评价频次。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批次评价次数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且每阶段不应少于1次。
8|||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等级及判定标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23的计分标准、计算公式、要素权重系数及技术创新加分项,计算出单位工程绿色施工总得分,判定出单位工程绿色施工等级。
(2) 评价组织 、程序与资料
1||| 评价组织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阶段评价应由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批次评价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
企业应对本企业范围内绿色施工的项目进行随机检查,并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2||| 评价程序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在工程竣工前进行评价。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检查相关技术和管理资料,并听取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总体情况报告,综合确定绿色施工评价等级。
3||| 评价资料
绿色施工评价资料应按规定记录、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存档、备案。存档备案年限应为竣工交付后12个月或遵照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按标准填写基本规定评价表、要素与批次评价表、技术创新与阶段评价表及单位工程评价表。
13.1.2 绿色施工新技术
1. 绿色施工的新技术包括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
2. 发展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鼓励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
3. 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声的施工技术、“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安装”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绝热材料施工技术、LED照明控制技术等的研究与应用。
4.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如绿色施工的虚拟施工现实技术、三维建模的工程量自动统计、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数据库建立与应用系统、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工程材料、设备与物流管理系统等。通过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精密规划、设计、精心建造和优化集成,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13.2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13.2.1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 扬尘控制
(1)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时,不应污损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应采取措施封闭严密。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开出现场车辆的清洁。
(2) 现场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宜及时进行地面硬化。
(3) 土方作业阶段,采取酒水、覆盖等措施,使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且不扩散到场区外。
(4) 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
(5) 建(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应做好扬尘控制计划。
(6) 拆除爆破作业前应做好扬尘控制计划。
(7) 不得施工现场燃烧废弃物。
(8) 管道和钢结构预制应在封闭在厂房内进行喷砂除锈作业。
2. 噪声与振动控制
(1) 在施工场界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现场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规定。
(2) 尽量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声与隔振措施。
3. 光污染控制
(1) 夜间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2) 大型照明灯应控制照射角度,防止强光外泄。
4. 水污染控制
(1) 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
(2) 污水排放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3) 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
(4) 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5. 土壤保护
(1) 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应及时覆盖。
(2) 污水处理设施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
(3) 防腐保温用油漆、绝缘脂和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等应妥善保管,对现场地面造成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理。
(4) 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
(5) 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
6. 垃圾控制
(1) 制订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
(2) 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应用作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
(3) 施工现场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7. 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1) 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 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或基础挖掘时,如发现化石、文物、电缆、管道、爆炸物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3.2.2 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1. 施工现场通道及安全防护措施
(1) 场区人行道应标识清楚,并与主路之间采取隔离措施。
(2) 消防通道必须建成环形或足以能满足消防车回车条件,且宽度不小于4.0m。
(3) 所有施工场点应标识出人行道并用隔离布带隔离。
(4) 所有临时楼梯必须按规定要求制作安装,两边扶手用安全网防护。
(5) 高2m以上平台必须安装护栏。
(6) 所有吊装区必须设立警戒线,并用隔离布带隔离,标识明显。
(7) 所有高处作业必须挂安全网,做安全护栏,并设置踢脚反防止坠物,靠人行道和马路一侧要用安全网封闭。
(8) 施工通道处应有必要的照明设施。
2. 施工材料管理措施
(1) 材料库房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
(2) 材料堆场应场地平整,并尽可能做硬化处理,保持排水及道路畅通,堆场清洁卫生,防雨设施到位。
(3) 施工材料应根据不同特点、性质、用途规范和码放,并严格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规定。
(4) 场内材料应做好标识,注明“进场待验收”“已验收合格”“废料”等信息。
(5) 钢材按规格、型号、种类分别整齐码放在垫木上,并与土壤隔离,标识醒目清楚。
(6) 材料库房和堆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7) 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专人管理并单独存放,并应做好警告标识,与生活区和施工区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 施工机具的管理措施
(1) 手动施工机具(如手动葫芦、千斤顶等)和静置型施工机具(如卷扬机、电焊机等),出库保养好后应整齐排放在室内。
(2) 机动车辆(如吊车、汽车、叉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应整齐排放在规划的停车场内,不得随意停放或侵占道路。
(3) 机动车辆实施一人一机,每天进行日检保养,确保性能良好及外观清洁。
(4) 施工机具指定专人定期保养维护,确保性能安全可靠、外观清洁卫生,集中放置的施工机具要排列整齐。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 临时用电有方案和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由持证电工专人管理,电工个人防护整齐。
(2) 配电箱和控制箱选型、配置合理,箱体整洁、安装牢固。
(3) 配电系统和施工机具采用可靠的接地保护,配电箱的控制箱均设两级漏电保护。
(4) 电动机具电源线压接牢固,绝缘完好,无乱拉、扯、压、砸现象;电焊机一、二次线防护齐全,焊把线双线到位,无破损。
(5) 配电线路架设和照明设备、灯具的安装、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5. 场容管理措施
(1) 场容管理范围包含出入口、围墙围挡、场内道路、材料设备堆场、办公区、生活区、库房内环境、施工区域。场容管理措施见表。
(2)
6. 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管理
(1) 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并按规定佩戴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2) 出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
(3) 严禁工作时戏耍打闹。
(4) 严禁酒后作业。
(5) 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6) 禁止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
第14章 机电工程施工资源与协调管理
14.1 施工资源管理
14.1.1 人力资源管理
1.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1) 影响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主要因素有: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知名度,企业的发展阶段及战略规划,员工的整体结构、综合素质、工资水平,企业的人才梯队建设,企业工程项目数量,企业安装技术要求,国家和企业人力资源政策,企业员工流动率等。
(2)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分为现实人力资源需求、未来人力资源需求和未来流失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三部分。
(3) 收集、分析和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内容、条件,以及现有员工状况等。
(4) 人力资源需求定性分析方法有现状规划法、经验预测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回归分析法、分合性预测法、散点图法、德乐菲法等。
2. 人力资源配置
(1) 施工现场项目部主要人员的配备
1||| 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规定的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3||| 项目部技术人员:根据项目大小和具体情况,按分部、分项工程及专业配备。
4||| 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质量员、标准员等必须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配备。施工员、质量员要根据项目专业情况配备,安全员要根据项目大小配备。
5||| 项目现场主要技术工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专业配备。必须持证上岗。
(2)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要求
1||| 特种作业人员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要定期复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机电安装工程中涉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维修工、起重机作业人员(超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
3|||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焊接作业人员
· 特种设备的焊接作业应由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证”的焊工担任。持证手工焊焊工或者焊机操作工采用的某焊接方法中断特种设备焊接作业6个月以上,该手工焊焊工或者焊机操作工若再使用该焊接方法进行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前,应当复审抽考。
· 例如:焊接人员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界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需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项目现场作业。对于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焊接人员,还应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证”后,方可在有效期内从事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3. 员工的培训与激励
(1) 培训方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员工一般提供四种培训方式:技术培训、取证培训、安全培训、企业制度及文化培训。
(2) 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的内容。熟悉工作内容性质、责任权限、利益、规范;了解企业文化、政策及规章制度;熟悉企业环境、岗位环境、人事环境;熟悉、掌握工作流程、技能。
(3) 培训和开发需求的确定。组织需求分析;工作需求分析;个人需求分析。
(4) 培训开发项目的实施。确定培训目标;选择培训对象;选择培训方法;确定培训形式及讲师;保障培训实施;评估培训效果。
(5) 员工激励。常用于激励的工作方法有:对于不同员工应采取不同的激励,适当拉开实绩效价的档次,控制奖励的效价差。
4. 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劳动力。对劳动力的管理关键在于合理安排、正确使用、指导纠偏。使用的关键在于拉高效率、调动劳动力的积极性。
(1) 劳动力的优化配置
1||| 优化配置的依据。项目所需劳动力的种类及数量;项目的进度计划;项目的劳动力供给市场状况,包括劳动力供给方的议价能力和可获得性。
2||| 优化配置的广场。按照充分利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则确定每项工作所需劳动力的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进行劳动力配置的时间安排;进行劳动力资源的平衡和优化,同时考虑劳动力来源,最终形成劳动力优化配置计划。
(2) 劳动力的动态管理
1||| 劳动力的动态管理是指根据生产任务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对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协调,以解决劳务失衡、劳务与生产要求脱节的动态过程。
(3) 劳动保护
1||| 劳动保护措施
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消除工伤事故、中毒和职业病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 劳动环境管理
保护劳动者安全地进行生产劳动。开展工业卫生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
14.1.2 工程材料管理
1. 材料提供方式
(1) 发包人提供材料
1||| 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发包人应明确提供材料的名称、档次、规格、型号、交货方式及地点,并在项目特征中对提供的材料予以描述。
2||| 应明确材料的有效损耗率,有效损耗率可按类似工程同类项目材料损耗率合理确定,材料数量应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规定计算。
3||| 因承包人原因,实际领用数量超过施工图纸计算的实际 (合理)数量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有效损耗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材料的规格、型号与施工图纸中的规格、型号不同,而引起材料实际消耗超出的,超出部分应由发包人承担。
4||| 发包人提供材料,承包人负责安装,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材料交货计划并报发包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协调供货人,按计划提供相应材料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卸货,交货时承包人应与供货人办理交货验收手续。
5||| 发包人提供材料需要承包人提供协助协调、材料保管等相应服务的,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6|||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如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不满足交货计划,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变更等情况的,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协调供货人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撤出现场,并按交货计划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如引起工期延长的,应按相关规定合理延长承包人受影响的工期,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7||| 合同中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变更为承包人负责采购,发包人应征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有权对其变更提出合理反对意见。如承包人接受其变更,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计划负责变更材料的采购及供应 。
(2) 承包人提供材料
1||| 合同约定所需的材料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合同、图纸和进度要求,并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2||| 承包人在订购材料前将其提供的主要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供货人、品种、型号、规格、实物样品等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在获得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
3||| 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未安装或已安装的材料进行检测,若经检测相关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及时整改,承包人应承担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引起的损失及修复费用,受影响的工期不予延长。若经检测,相关材料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
4||| 发包人要求将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变更为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应征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有权对其变更提出合理反对意见。如承包人接受其变更,相关费用调整应符合规定。
2. 材料采购与材料计划
(1) 材料计划要求
1||| 材料计划编制依据
a. 根据施工图纸、整体施工进度安排及安装施工预算定额进行材料计划的编制。
2||| 材料计划编制要求
a. 供应备料计划。项目开工前,向企业材料部门提出一次性计划,作业供应备料依据。
b. 调整供料月计划。在施工中,根据工程变更及调整的施工预算,及时向企业材料部门提出调整供料月计划,作为动态供料的依据。
c. 加工制品计划。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进度,在加工周期允许时间内,提出加工制品计划,作为供应部门组织加工和向现场送货的依据。
d. 施工设施用料计划。根据施工平面图对现场设施的设计,按使用期提出施工设施用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作为送料的依据。
e. 按月检查。对材料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改进材料供应。
(2) 材料采购要求
1||| 制订材料采购计划。需要经营部门、工程部门、项目部、施工工地和采购部门等共同协作来完成。
2||| 材料计划内容。应包括材料种类、规格品种、数量、工程项目、使用时间、技术要求等内容。
3||| 材料采购方式:计划内采购的大宗材料一般均应采取招标、议标方式;对特殊原因,供货商不足规定的招标单位数时,可采取议标;对零星材料 、工程急需材料、技术要求高和专业性强的材料以及建设单位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可采用询价比价、协商价格采购方式。
3. 材料进场验收与保管
(1) 材料进场验收
1||| 进场验收、复检。在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要求复检的材料应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2||| 按验收标准、规定验收。验收工作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进行。
3||| 验收内容应完整。包括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证件等。
4||| 做好记录、办理验收。验收要做好记录、办理验收手续。
5||| 不合格的材料拒绝接收。
(2) 材料保管
1||| 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台账,账、物、卡、金额要相符。
2||| 标识清楚。施工现场材料的摆放要按平面布置图实施,做到标识清楚、摆放有序、码放合理,符合堆放保管制度。
3||| 安全防护。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储存要在远离人员密集区的专门库房存放,并设专人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详细说明该物质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伤害及应采取的救护措施,严格出、入库管理。针对不同要求的材料库房要有防雨、防洪、防碰、防火、防腐、防热、防潮、防冻、防爆、防有害气体泄漏的技术措施。对危险品存放的专用库,应有明显的标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及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
4||| 分类存放。根据库存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进行科学分类,并分库或分区存放。库房内应设物资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
5||| 定期盘点。仓库管理员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根据盘点内容,做好盘点记录;库存物资应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保证库存物资的完好。
4. 材料领发、使用和回收要求
(1) 材料领发要求
1||| 建立领发料台账。记录领发和节超状况。
2||| 限额领料。凡有定额的工程用料,作凭限额领料单领发材料。
3||| 定额发料。施工设施用料也实行定额发料制度,以设施用料计划进行总控制。
4||| 超限额用料经签发批准。在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限额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签发批准后实施。
(2) 材料使用与回收要求
1||| 统一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项目部物资部门进行监督 和检查;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损害、环境污染并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予以处罚。
2||| 合理用料。根据项目状况编制周转性材料的需用计划,并建立周转性材料领用、保管、维修、报废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进行用料交底和工序交接;按材料规格和设计参数合理用料。
3||| 防止丢失。施工单位按照物资属性合理码放、标识,要有防雨、防潮、防碰、防渗漏、防挥发、防丢失等技术措施,保护好现场材料等。
4||| 工完料清。做到随用随清、工完料清,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5||| 余料回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旧物资、包装物、余料等必须回收,在限额领料单中登记扣除。
14.1.3 施工机具管理
1. 主要施工机具的分类
(1) 机电工程项目大型机具各类较多,主要施工机具有:
1||| 动力与电气装置;
2||| 起重吊装机械;
3||| 水平、垂直运输机械;
4||| 钣金、管工机械;
5||| 铆焊机械;
6||| 防腐、保温、砌筑机械。
2. 施工机具的选择原则
(1) 施工机具 的选择主要按类型、主要性能参数、操作性能来进行,要切合需要、实际可行、经济合理。其选择原则是:
1||| 施工机具的类型,应满足施工部署中的机械设备供应计划和施工方案的需要。
2||| 施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要能满足工程需要和保证质量要求。
3||| 施工机具的操作性能,要适合工程的具体特点和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
4||| 能兼顾施工企业近几年的技术进步和市场拓展的需要。
5||| 尽可能选择操作上安全、简单、可靠,品牌优良且同类设备同一型号的产品。
6||| 综合考虑机械设备的选择特性。如果有多种机械的技术性能可以满足施工要求,还应综合考虑:
a. 各种机械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使用费和维修费、能源耗费量。
b. 占用的操作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
c. 安全性,稳定性,运输、安装、拆卸及操作的难易程度,灵活性。
d. 在同一现场服务项目的多少,机械的完好性,维修难易程度。
e. 对气候条件的适应性、对环境保护的影响程度等特性进行综合考虑。
3. 施工机具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要制定与实施施工机具装备规划、购置年计划、管理制度。
1||| 施工机具 的管理是保证工程项目进度 、成本、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2||| 施工机具 的管理一般包括:制定与实施企业装备规划,企业设备购置年度计划,设备的选择、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租赁及设备资产管理制度等。
3||| 建立每台施工装备的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购置时间、使用记录、事故及维修记录、装备现状鉴定记录等。
(2) 施工项目部要在熟悉所承揽工程的施工特征前提下,使施工机具在技术上、经济上 、安全上都能适应。
1||| 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应进行安装验收,保持性能、状态完好,做到资料齐全、准确。需在现场组装的大型机具,使用前要组织验收,以验证组装质量和安全性能,合格后启用。属于特种设备的应履行报检程序。
2||| 施工机具的使用应贯彻执行“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们责任的“三定”制度。执行重要施工机械设备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
3||| 施工机具的调度应依据工程进度和工作需要制订同步的进出场计划。施工机具 的调进调出,应由责任人员做好调度前的机具鉴定、使用建议、进退场交接工作;大型价值高的机具调度还要注意机具的安装、运输、吊装等有关事项。
4||| 强化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平衡、调动,合理组织机械设备使用、保养、维修。坚持机具进退场验收制度,以确保机具处于完好状态。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5||| 严格执行施工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与保养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和负荷运行。及时上报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参与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6||| 建立施工装备使用、保养台账及奖罚制度。
(3)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要求: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搞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2||| 特种作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审查证件的有效性和作业范围。
3||| 逐步达到本级别“四懂三会”的要求:
A. 四懂:
a. 懂性能
b. 懂原理
c. 懂结构
d. 懂用途
B. 三会
a. 会操作
b. 会保养
c. 会排除故障
4||| 做好机械设备运行记录,填写项目真实、齐全、准确。
14.2 施工协调管理
14.2.1 施工现场内部协调
1. 内部协调管理的范围
(1) 内部协调管理的范围
1||| 任何计划制订后,在实施过程中总会出现偏差,就需进行协调,使执行符合计划要求,因为施工管理活动是有计划的管理活动,所以协调管理始终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管理涉及项目部的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
(2) 内部协调管理的类型
1||| 与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协调
·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受工程实体现状、机电安装工艺规律、设备材料进场时机、施工机具作业人员配备和施工场地环境等诸因素制约,协调管理的作用是把制约作用转化成和谐有序、相互创造的施工条件,使进度计划安排衔接合理、紧凑可行,符合总进度计划要求。
2||| 与施工资源分配供给的协调
· 施工资源分为 人力资源、施工机具、施工技术资源、设备和材料 、施工资金资源,也称一整套生产要素。施工资源分配供给协调要注意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实现优化配置、进行动态调度、合理有序供给、发挥资金效益,尤其是资金资源 的调度使用对资源管理协调的成效起着基础性的保证作用。
3||| 与施工质量管理的协调
· 质量管理协调重要作用于质量检查、检验计划编制与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的一致性,作用于质量检查 或验收记录的形成与施工实体进度形成的同步性,作用于不同专业施工工序交接间的及时性,作用于发生质量问题后处理的各专业间作业人员的协同性。
4||| 与施工安全管理的协调
· 安全管理协调主要作用于全场安全检查计划中部位和顺序的安排,作用于各专业施工用公用安全设施的设立、使用和维修,作用于各专业在同一场所施工时对因作业可能危害他人安全而采取防护措施的设定及实施,作用于突发安全事故应采取的应急预案之培训、演练有效性评审及维护。
5||| 与施工作业面安排的协调
· 机电工程在同一工作面上由不同专业作业人员在不同时段进行工作,专业间存在作业面交替现象,在交接时应协调好临时设施的共同使用,如脚手架、用电 和用水点等,共用机具的移交,如电焊机、氧乙炔装置等,还要协调好已形成的工程实体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同一工作面实行两个专业以上的搭接作业,则应协调好开始搭接的作业时间、搭接的初始部位和作业完成后现场的清理工作。
6||| 与施工资料形成的协调
· 机电工程要由各专业共同施工结束后才能完成,如大型钢储罐的组装,涉及铆焊专业、无损检测专业、涂装防腐专业等,而各专业的施工资料按分工各自形成,但完整的施工资料的按工程实体(储罐)来归类的,因而要协调好不同类别工程实体的施工资料集中、整理、移交责任,使施工资料无遗漏,流转有序。
2. 内部协调管理的形式
(1) 例行的管理协调会,主要对例行检查后发现的管理偏差进行通报沟通,讨论措施进行纠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 建立协调调度室或设置调度员,主要对项目的执行层(包括作业人员)在施工中所需生产资源需求、作业工序安排、计划进度调节等实行即时调度协调。
(3) 项目经理或授权的其他领导人指令,主要对突发事项、急需处理事项以指令形式进行管理协调。
3. 协调管理的措施
(1) 组织措施
1||| 项目部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解决施工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2) 制度措施
1||| 项目部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使协调管理有章可循,各类人员、各级组织 的责任明确,则协调后的实施能落实到位。建立由管理层到施工班组的责任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质量问题责任制度。
(3) 教育措施
1||| 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明白工作中的管理协调是从全局利益出发,即便对局部利益或小部分人利益发生损害,也要服从协调管理的指示。
(4) 经济措施
1||| 对协调管理中受益者要按规定收取费用,给予受损者适当补偿。
4. 对工程分承包单位协调管理的内容
(1) 协调管理的范围
1|||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及分包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应从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工序交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2|||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及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的范围应在分承包合同中有界定。
a. 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提供具备现场施工条件的场地,提供临时用电 、用水设施,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负责施工现场协调等。
b. 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单位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协调管理的原则
1||| 分包向总承包负责,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单位应履行并承担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承包单位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2|||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分包单位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包括合同价款、工期、奖罚等。
3||| 分包单位须服从施工承包单位转发的发包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如分包单位与发包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 一切对外有关工程施工活动的联络传递,如向发包单位、设计、监理、监督检查机构等的联络,除经总承包单位授权同意外,均应通过总承包单位进行。
(3) 协调管理的重点
1|||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临时设施布置。
2||| 甲供物资分配、资金使用调拨。
3||| 质量安全制度制定、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4||| 竣工验收考核、竣工结算编制和工程资料移交。
(4) 协调管理的形式
1||| 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分包单位参加总承包单位定期召开的协调会议,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经沟通取得共识后,会后分头实施。
2||| 现场实时协调处理。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管理的人员在现场、在作业面实时协调处理发生的事项。
3||| 专题协商妥善处理。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必须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即时向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反馈,并引起重视,总承包单位应立即专题协商而取得妥善处理。
14.2.2 施工现场外部协调
1. 与施工单位有合同契约关系的单位的协调
(1) 协调的单位
1||| 发包单位、业主及其代表、监理单位; 材料供应单位或个人; 设备供应单位; 施工机械出租单位; 经委托的检验、检测、试验单位; 临时设施场地或建筑物出租单位或个人; 其他。
(2) 协调要点
1||| 施工单位与其订有合同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明晰的,协调的内容应在合同契约的框架内。
2||| 协调行为往往是在合同契约细节规定不具体的情况下发生,如对方履行义务时间拖延、实施权利超限、支付额度不足、支付频次多云合同规定,往来签证确认日期超过时限规定,例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超越预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修订后的管理行为纠正等。
3||| 协调的形式以会议座谈为主、个别交流沟通为辅,但对协调的结论均需做好记录。
4||| 协调要本着平等协商、相互沟通、求得共识、避免导入诉讼的原则进行。
2. 与施工单位有洽谈协商记录的单位的协调
(1) 协调的单位
1||| 工程设计单位; 与工程试运行相关的市政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单位; 市政交通运输道路管理以及航道、车站、港口、码头等管理单位; 通信、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处置等管理单位; 其他。
(2) 协调要点
1||| 这类单位与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契约关系,没有经济上的相互制约条件,但影响着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做好相互间的协调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
2||| 施工单位要主动地对协调行为早做安排,以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或某个施工方案的具体措施规定作为协调工作的出发点或出发方向。如要求设计单位图纸供应、设计变更通知的及时性,大件设备运输的装卸地点、经过路线及时间的许可,试生产用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时间的确定以及连通界面的施工分工,试生产污水排放的许可及费用处理等。
3||| 虽然这些单位与施工单位间无合同契约关系,但通常与发包单位或业主间有永久性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合同关系,所以总承包单位与其协调时尽量邀请发包单位或业主参加,可以获得工程施工需要的较佳的协调效果。
4||| 协调的形式同样要以会议座谈为主,个别交流沟通为辅,协调后对协调结论做好纪要或记录,但要在协调后的工作分工中应尽量由总承包施工单位多承担或多向对方提供工作便利条件,这样容易达到协调的目的,也有利于施工的顺利进行。
3. 与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
(1) 相关部门或单位
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施工安全监督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消防安全监督部门; 环保监察机构; 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及其他单位。
(2) 协调要点
1||| 这些单位是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依法对工程建设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具有 强制性,施工单位要主动配合其监督检查活动,以避免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 施工单位要将施工计划安排及时告知相应监督检查机构,以利于机构掌握情况安排监督检查工作。
3||| 对施工行为的监督检查既有行政法规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工程管理和技术标准规范方面的内容,监督检查的目的是查验施工单位对两方面执行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取得的效果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要有专门人员熟知相关内容,才能使受检工作配合良好。
4|||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整改事项,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监督检查机构,以利于下一次检查时验证。
5||| 有些监督检查是一次性的,更多是过程性的,即施工全过程中有多次的同类型的监督检查。有的工程实体要经监督检查机构最终确认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应熟练掌握,做好配合协调,否则要被依法处罚。
6||| 施工单位要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为监督检查机构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4. 与人员生活直接相关的驻地单位或个人的协调
(1) 驻地单位或个人的协调
1||| 工程所在地的基层行政、公安和医疗机构; 租用临时设施的出租方; 工程周边的居民等。
(2) 协调要点
1||| 协调的目的:让这些单位或个人为员工生活方便提供支持。
2||| 协调的方法:定期访问征求意见,发现对方有困难时,提供必要的力所能及的援助。
3||| 当施工活动扰邻或影响周界居民生活时,施工单位要提早通过通报取得谅解,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降低影响程度。
第15章 机电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管理
15.1 试运行管理
15.1.1 试运行条件与组织
1. 机电工程试运行阶段划分 试运行(又称试运转、试车)的目的是检验单台设备和生产装置的制造、安装质量、机械性能或系统的综合性能能否达到功能和设计要求。按试运行阶段划分为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负荷试运行三个阶段。前一阶段试运行是后一阶段试运行的条件,后一阶段试运行必须在前一阶段完成后进行。
(1) 单机试运行
1||| 单机试运行是模拟带负荷试运行,指现场安装 的单台驱动装置、木器(机组)的空负荷老鼠街或以空气、水等替代工作介质进行的模拟负荷试运行。
例如:压缩机应进行空负荷试运行和带化妆包负荷试运行,空负荷试运行的目的是检验各运动部件在空负荷下运转是否正常,空负荷试运行后进行以空气为介质的带空气负荷试运行以考核安装的质量。而泵不允许无介质空负荷运转,因而泵的单机试运行宜采用清水为介质,试运行合格后可办理交工验收。
2||| 单机试运行属于工程施工安装阶段的工作内容。对于受介质限制或必须带负荷才能运转而不能进行单机试运行的单台设备,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可留至带负荷试运行阶段一并进行。中小型单体设备工程一般可只进行单机试运行。
(2) 联动试运行
1||| 联动试运行,指对试运行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运行标准后,以水、空气作为介质进行的模拟运行。联动试运行适于成套设备系统的大型工程,例如:炼油化工工程、连续机组的机电工程等。
(3) 负荷试运行
1||| 负荷试运行,指对指定的整个装置(或生产线)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原料 )打通生产流程,进行指定装置的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生产产量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负荷试运行是试运行的最终阶段,自装置接受原料开始至生产出合格产品、生产考核结束 为止。
2. 机电工程项目试运行组织
(1) 单机试运行责任分工及参加单位
1||| 单机试运行由施工单位负责。工作内容包括:负责编制试运行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审批;组织实施试运行操作,做好测试、记录并进行单侧试运行验收。
2||| 参加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重要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对于门式及桥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试运行,施工单位应邀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单位派人参加。
(2) 联动试运行责任分工及参加单位
1||| 联动试运行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生产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
2||| 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指挥。建设单位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及时提供各种资源,审批联动试运行方案;选用和组织试运行操作人员;实施试运行操作。若建设单位要委托施工单位组织联动试运行,可签订合同进行约定。
3||| 调试单位的工作:编制联动试运行方案,按照批准后的联动试运行方案指挥联动试运行。
4||| 施工单位工作内容:负责岗位操作的监护,处理试运行过程中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等系统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技术指导。
(3) 负荷试运行责任分工及参加单位
1||| 由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
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负荷试运行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部门和调试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编制,由生产部门负责指挥和操作或由调试单位指挥,生产单位负责操作。
3. 试运行的准备工作
(1) 试运行的技术准备
1||| 确认可以试运行的条件,编制试运行总体计划和进度计划,制定试运行技术方案,确定试运行合格评价标准。
(2) 试运行的组织准备
1||| 组建试运行领导指挥机构,明确指挥分工,组织试运行岗位作业队伍,实行上岗前培训,在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必要时进行试运行管理制度的交底。
(3) 试运行的物资准备
1||| 编制试运行物资需要量计划和费用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应含燃料动力物资,投产 用原材料和消耗性材料,还包括检测用工机具和仪器仪表。
4. 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 单机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 机械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线、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等已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全部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包括:机械设备的安装水平已调整至允许范围;与安装有关的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有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2||| 各种产品的合格证书或复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各种检验、试验合格文件,与单机试运行相关的电气和仪表调校合格资料等施工过程资料齐全。
3||| 资源条件已满足试运行所需要的动力、材料、机具、检测仪器等符合试运行的要求。润滑、液压、冷却、水、气(汽)和电气等系统符合系统单独调试和主机联合调试要求。
4||| 编制的试运行方案或试运行操作规程已经批准,技术措施已到位。
5||| 试运行组织机构已经建立,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熟悉试运行方案和操作规程,能正确操作。记录表格齐全,保修人员就位。对人身或机械设备可能造成损伤的部位,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设置完善。试运行机械设备周围的环境应清扫干净,不应有粉尘和较大的噪声。消防道路畅通,消防设施的配置符合要求。准备工作已完成。
(2) 联动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 试运行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按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检验合格。
2||| 工程早间交接已完成。“三查四定”的问题整改消缺完毕,遗留尾项已处理完。影响投料的设计变更项目已施工完。现场清洁、施工用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无杂物,无障碍。
三查:
查设计漏项
未完工程
工程质量隐患
四定:
定任务
定人员
定时间
定措施
三查四定
3||| 试运行范围内的机械设备,除必须留待带负荷试运行阶段进行试运行的以外,单机试运行已全部完成并合格。
4||| 工艺系统试验合格。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已经全部合格。试运行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符合规范规定。
5||| 技术管理要求已落实。试运行方案和生产操作规程已经批准。工厂的生产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已经制定,有关生产记录报表已配备。试运行组织机构已经建立,参加试运行人员经骑过生产安全考试合格。试运行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6||| 资源条件已满足。试运行所需燃料、水、电、汽、工业风和仪表风等可以确保稳定供应,各种物资和测试仪表、工具皆已备齐。
(3) 负荷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 联动试运行已完成。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管道介质名称、流向标识齐全。机器、设备及主要的阀门、仪表、电气皆已标明了位号和名称。仪表、仪器经调试具备使用条件,联锁调校完毕,准确可靠。
2||| 制度和技术已完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已落实,岗位分工明确,各工种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已掌握要领,会排除故障。经批准的负荷试运行方案已向生产人员交底,事故处理应急方案已经制定并落实。
3||| 资源条件已具备。保运工作已落实,备品备件齐全,供排水、供电、仪表控制已平稳、正常运行。原材料、燃料、化学药品、润滑油(脂)等已按设计文件和试运行方案规定的规格、数量准备齐全,且经化验合格,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环保、安全、消防、急救系统已完善,现场保卫、生活后勤服务已落实。通信联络系统、储运系统、运销系统、生产调度系统运行正常可靠。试运行指导人员已到现场。
15.1.2 建筑机电工程试运行
1.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1) 给水系统
1||| 给水系统试运行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水池(箱)应按设计要求储存水量;系统供电正常;水泵等设备单机试运行正常;阀门启闭应灵活。
2||| 给水系统具有保障不间断向建筑或小区供水的能力,供水水质、水量和水压应满足用户的正常用水需求。
3|||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4||| 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不影响城镇给水管网正常供水。生活给水系统的备用泵供水能力不小于最大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
(2) 排水系统
1||| 生活排水系统具有足够的排水能力,能迅速及时地排出各卫生器具及地漏的污水和废水。
2|||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卫生器具和地漏采用压力流排水系统,并应保证污水、废水安全可靠的排出。化粪池的通气管排出口位置应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3||| 生活排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4||| 生活饮用水箱(池)、中水箱(池)、雨水清水池的泄水管道、溢流管道采用间接排水。
5||| 职工食堂、营业餐厅的厨房含油脂废水,含有致病菌、放射性元素超过排放标准的医疗、科研机构的污废水,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水,应急防疫隔离区及医疗保健站的排水都单独设备排水系统。
2. 建筑电气工程
(1) 配电系统试运行
1||| 两个供电电源之间的切换时间应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备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设备连续供电时间和供电容量的要求。
2||| 应急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特级用电负荷允许最短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应急低压发电机组应能在30s内供电,应急高压发电机组应能在60s内供电。
3||| 高压配电系统的短路故障保护应具备可靠、快速且有选择地切除被保护设备和线路的短路故障的功能。
4||| 进户断路器应具有过负荷和短路电流延时速断保护功能;配电断路器应具有过负荷和短路电流速断保护功能。
5||| 低压配电箱(柜)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应按比例在施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情况下测试动作时间, 且测试值应符合限值要求。
(2) 柴油发动机组试运行
1||| 空载试运行前,油、气、水冷、风冷、烟气排放等系统和隔振防噪声设施应完成安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到位且符合设计要求,发电机应进行静态试验,随机的配电柜接线经检查合格,柴油发电机组接地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2||| 受电侧的配电柜开关设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的试验合格,并按设计的自备电源使用分配预案进行负荷试验,机组应连续运行无故障。
3||| 负荷试运行前,空载试运行和试验调整合格。
4||| 投入备用状态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连续无故障负荷试运行合格。
(3) 电气照明试运行
1||| 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同时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2||| 有自控要求的照明工程,应先进行就地分组控制试验,后进行自动控制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后,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4||| 当有照度和功率密度测试要求时,应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测量并记录被检测区域内的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每种功能区域检测不少于2处。
5||| 新安装的照明系统,气体放电灯宜试运行100h后、白炽灯宜试运行10h后进行照度测量。测量照度时,应待光源的光输出稳定后进行测量:白炽灯需燃点5min;荧光灯需燃点15min;高强气体放电灯需燃点30min。
6||| 室内照度测量宜采用准确度为二级以上的照度计;室外照度测量宜采用准确度为一级的照度计,对于道路和广场的照度测量,应采用能读到0.1lx的照度计。
7||| 对照明质量有特定要求的场所,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 电气动力设备试运行
1||| 电气设备试运行前,相关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试验合格。
2||| 电动机度通电时,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情况,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3||| 空载试运行时间宜为2h,机身和轴承的温升、电压和电流等应符合建筑设备的空载状态运行要求,并应记录电流、电压、温度、运行时间等有关数据。
4||| 空载状态下可启动次数及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无要求时,连续启动2次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5min,并应在电动机冷却至常温下进行再次启动。
5||| 轴承温度采用测温仪测量,其他参数可在试验时观察检查并查阅电动机空载试运行记录。
6||| 电气动力设备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应正常。
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 系统试运行条件
1||| 系统试运行前,应编制相应的试运行技术方案,并应经审查批准。
2|||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联合试运行及调试,应在制冷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3|||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应在使用合格检定或校准合格有效期内,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求。
(2) 单机试运行
1||| 通风机、空气处理机组中的风机,其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行2h后,滑动(或滚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大于相关规范要求。
2||| 水泵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泵连续运行2h后,滑动(或滚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超过相关规范要求。
3||| 冷却塔风机与冷却水系统循环试运行不少于2h,运行应无异常情况;冷却塔本体应稳固、无异常振动。冷却塔运行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制冷机组运行应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各连接和密封部位应无松动、漏气、漏油等现象;吸、排气的压力和温度应在正常工作范围内;能量调节装置及各保护继电器、安全装置的动作应灵敏、可靠;正常运行不少于8h。
5||| 电动调节阀、电动防火阀、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应正确。
6||| 风机盘管机组的调速、温控阀的动作应正确,并与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中档风量的实测植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系统能正常输出冷风或热风,在常温条件下可进行冷热的切换与调控;室内机运转时不应有异常振动与声响,百叶板动作应正常,运行噪声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在满足当季工况运行条件下,实现局部内机反向工况的运行。
(3)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行
1||| 通风系统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2h,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8h。联合试运行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供暖期时,仅做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行及调试,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供暖期内补做。
2||| 系统总风量、新风量、建筑内各区域的压差符合设计要求。
3||| 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大风量调试结果符合设计风量要求。
4||| 改变各空调区域运行工况或室内温度设定参数时,该区域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风阀(风机)动作(运行)应正确。
5||| 改变室内温度设定参数或关闭部分房间空调末端装置时,空气处理机组应自动正确地改变风量。
6|||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 蓄能空调系统的联合试运行
1||| 在各种运行模式下系统运行应正常平稳;运行模式转换时,动作应灵敏正确;蓄能系统在设计最大负荷工况下运行应正常;系统正常运转不应少于一个完整的蓄冷-释冷周期。
4.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1) 系统试运行要求
1||| 通电试运行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
2||| 应在调试前检测完成后,进行120h的连续不中断试运行,当有联动功能时还需进行联动试运行。
3||| 试运行中如出现系统故障,应在排除故障后,重新开始计时,直至连续运行满120h。
(2) 公共广播系统
1||| 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紧急广播系统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一致。
2||| 公共广播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含警笛)、警报语音或实时指挥语音。
3||| 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2dB。
(3) 安全防范系统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检测系统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功能、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和图像丢失报警功能等。
2||| 入侵报警系统应检测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记录及显示功能、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级、报警优先功能等。
3|||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检测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信息处理/控制设备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报警功能和访客对讲功能等。
(4) 建筑设备监管系统
1||| 建筑设备监管系统检测应以系统功能测试为主,系统性能评测为辅;检测内容包括系统运行的抗干扰性能和电源切换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2||| 现场控制器应模拟制造现场控制器失电,重新恢复送电后,控制器应能自动恢复失电前设置的运行状态;模拟制造现场控制器与服务器通信网络中断,现场设备应能保持正常的自动运行状态,且工作站应有控制器离线故障报警信号。
3||| 传感器、执行器检查工作站所显示的数据、状态应与现场的读数、状态一致;检查执行器的动作或动作顺序应与设计的工艺相符。
5. 消防工程
(1) 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
1||| 水源
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窖、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应有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按设计要求术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应通过消防车车载移动泵供水进行试验验证。
2||| 消防水泵
以自动直接启动或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且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分别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额定压力的140%;当出水流量为设计额定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额定压力的65%。
3||| 消火栓
试验消火栓动作时,应检测消防水泵是否在本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启动;应测试其出流量、压力和充实水柱的长度;并应根据消防水泵的性能曲线核实消防水泵供水能力。
4||| 联动要求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应具有在火灾时可靠动作,并按照设定要求持续运行的性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联动灭火设施。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要求:用于灭火时,应大于或等于1.0h,对于局部应用系统应大于或等于0.5h。
(3)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
1|||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用于灭火时,应大于或等于0.35MPa;用于防护冷却时,应大于或等于0.15MPa。
2|||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持续喷雾时间: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配电室等电子、电气设备间,图书库、档案库、文物库、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等场所,应大于或等于30min。
3||| 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液压站、润滑油站、燃油锅炉房等含有可燃液体的机械设备间,应大于或等于20min。
(4) 固定消防炮系统
1||| 固定水炮、泡沫炮灭火系统从启动至炮口喷射水或泡沫的时间应小于或等于5min,固定干粉炮灭火系统从启动至炮口喷射干粉的时间应小于或等于2min。
2||| 固定水炮灭火系统的连续供水时间:灭火用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对于室内火灾,应大于或等于1.0h;对于室外火灾,应大于或等于2.0h。
(5)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1|||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中单台炮的流量,对于民用建筑,不应小于20L/s;对于工业建筑,不应小于30L/s。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1.0h。
(6) 气体灭火系统
1||| 用于保护同一防护区的多套气体灭火系统应能在灭火时同时启动,相互间的动作响应时差应小于或等于2s。
(7) 干粉灭火系统
1||| 对于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大于30s。
2||| 对于室外局部应用干粉灭火,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60s。
3||| 对于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60s;对于其他室内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干粉持续喷放时间不应小于30s。
4||| 用于保护同一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多的多套干粉灭火系统应能在灭火时同时启动,相互间的动作响应时差应小于或等于2s。
(8) 防烟与排烟系统
1||| 加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公称风量,在计算风压条件下不应小于计算所需风量的1.2倍。
2||| 机械加压送风移植术的送风量应满足不同部位的余压值要求。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封闭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30Pa;防烟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50Pa。
3||| 排烟防火阀应具有在280℃时自行关闭和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
(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折每个报警区域内的火灾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且不应低于60dB。
(10) 消防联动控制
1|||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其联动反馈信号;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匹配。
15.1.3 工业机电工程试运行
1. 单机试运行
(1) 单机试运行的范围及目的
1||| 单机试运行的范围:驱动装置、传动装置、单台机械设备(机组)及其辅助系统(电气、润滑、液压、气动、冷却、加热、检测系统等)和控制系统(启动、停止、换向、变速、就地控制、远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等)。
2||| 单机试运行的目的:单机试运行主要考核单台设备的机械性能,检验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等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 单机试运行方案的编制
1||| 单机试运行方案编制内容:工程概况或试运行范围;编制依据和原则;目标与采用标准;试运行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指挥系统;试运行程序与操作要求、进度安排;试运行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安全与职业健康要求;试运行预计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应对措施。
2||| 单机试运行方案编审:试运行方案由施工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定,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3) 单机试运行实施
1||| 试运行应按工艺流程进行,宜与机器 设备监控系统同时进行。
2||| 设备单机试运行的时间需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或设计文件的要求。设备的单机试运行时间宜为2h。如果单机试运行的机器设备带有变速箱或液力耦合器,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规定步骤和要求单独进行试运行。
3||| 设备单机试运行所采用的介质,根据设计文件及实际条件决定。若无特殊规定,宜以水、空气或氮气为介质。
a. 以水为介质进行试运行所需的功率不得超过额定数值。
b. 以空气或氮气为介质进行试运行时,所需的功率和压缩后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数值,若超过额定数值时,应调整试运行参数或采用规定的介质进行试运行。
4||| 机械设备启动条件:
a. 水、气、汽、油等系统内包含的附属设备单机试运行合格并完成了系统调试。
b. 排气或排污完毕。
c. 有压力油系统供油的机器,各注油点的油量、油温、油压应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用其他形式供油的机器,供油状况应符合其润滑要求。
5||| 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工作的机器设备,启动前按机器 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预热 或预冷。与机器设备连接的高温或低温管道的螺栓进行热紧或冷紧。
6||| 试运行合格标准:
a. 检查各主要部位温度和各系统压力等参数在规定范围内。
b. 振动振幅值或振动烈度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或设计文件的规定。
c. 齿轮副、链条与链轮啮合应平稳,无异常噪声、声响和磨损。
d. 传动皮带不应打滑,平皮带跑偏量不应超过规定。
e. 轴承温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或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无规定,滚动轴承的温升不超过40℃,其最高温度不超过80℃,滑动轴承的温升不超过35℃,其最高温度不超过70℃。
f. 润滑、密封、液压、气(汽)动、冷却等各辅助系统的工作正常,无渗漏现象,油箱温度不得超过60℃。
g. 检查驱动电机的电压、电流及温升等不超过规定值。
h. 各种仪表工作正常。
i. 机械设备各紧固部件无松动现象。
7||| 单机试运行结束后需及时完成的工作。
a. 断开电源及其他动力来源。
b. 卸掉各系统中的压力及负荷,进行排气、排水或排污。
c. 检查各连接紧固件应无松动。
d. 拆除临时管道及设备(或设施),将正式管道进行复位安装。
e. 低温机泵用水试运行结束后,进行干燥处理。
f. 检查机械设备单机试运行系统各阀门开关,在规定状态。
g. 整理试运行的各项记录。
8||| 对不适宜单机试运行的机器,可在装置联动试运行时进行。
2. 联动试运行
(1) 联动试运行的主要范围及目的
1||| 联动试运行的主要范围:单台机械设备(机组)或成套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包括电气系统、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冷却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系统、报警系统等。
2||| 联动试运行的目的:联动试运行主要考核联动机组或整条生产线的电气联锁,检验机械设备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 联动试运行前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1||| 完成联动试运行范围内工程的中间交接。
2||| 编制、审定试运行方案。
3||| 加注试运行用润滑油(脂);机器入口处按规定装设过滤网(器)。
4||| 准备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等。
5||| 布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
(3) 联动试运行规定
1||| 必须按照试运行方案及操作规程精心指挥和操作。试运行人员必须按建制上岗,服从统一指挥。
2||| 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皆应参与试运行,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
3||| 划定试运行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认真做好记录。
(4) 联动试运行应达到的标准
1||| 试运行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全面投运,稳定连续运行并达到规定时间。
2||| 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应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
3||| 联动试运行后,参加试运行的有关单位、部门对联动试运行结果进行分析评定,合格后填写“联动试运行合格证书”。“联动试运行合格证书”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装置、车间、工段或生产系统名称;试运行时间;试运行情况;试运行结果评定;附件;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确认;设计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3. 负荷试运行
(1) 负荷试运行的要求
1||| 负荷试运行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部门和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共同编制,由建设单位生产部门负责指挥和操作。合同另有规定时,按合同规定执行。
2||| 负荷试运行必须统一指挥,严禁越级指挥,参加带负荷试运行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纪律和有关制度,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试运行区。
3||| 安全联锁装置必须按设计文件的规定投用。因故停用时应经授权人批准,记录在案,限期恢复,停用期间应派专人进行监护。
4||| 必须按负荷试运行方案规定进行操作,循序渐进,实行监护操作制度。
5||| 岗位操作人员应和仪表、电气、机械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总控人员应和其他岗位操作人员密切配合、紧密合作。
6||| 必须按负荷试运行方案的规定和试运行的需要测定数据,做好记录。
(2) 负荷试运行应达到的标准
1||| 生产装置连续运行,生产出合格产品,一次投料负荷试运行成功。
2||| 负荷试运行的主要控制点正点到达。
3||| 不发生重大设备、操作、人身事故,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4||| 环保设施做到“三同时”,不污染环境。
5||| 负荷试运行不得超过试车预算,经济效益好。
4. 试运行验收
(1) 机械设备试运行验收程序一般按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三个步骤进行。
(2) 无须联动试运行的工程,在单机试运行合格后即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须经联动试运行的工程,则在负荷试运行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 单机试运行规程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负责试运行的组织、指挥和操作,建设单位及相关方人员参加。联动和负荷试运行规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并负责试运行的组织、指挥和操作,施工单位及相关方可依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派人参加,配合负荷试运行。
(4) 单机和联动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工程及技术资料等相关交接手续。
15.2 竣工验收管理
15.2.1 建筑机电工程竣工验收
1. 建筑机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准
(1) 建筑机电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 建筑机电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划分为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化系统、建筑节能、电梯6个分部工程。
(2)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评的工作程序
1||| 组成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内部验评。内部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评。
2|||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施工单位已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已预收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其验收评定合格的标准有5个方面:
A. 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真实。
a. 例如: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有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施工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新技术论证、备案及施工记录等。
C.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a. 例如:电气工程的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有照明全带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D.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
a.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目的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这项抽查检测多数还是复查性的和验收的。
E.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 竣工验收要求
1||| 建设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 已绘制竣工图;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建设技术文件, 并出具由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5||| 工程监理单位按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件。
6||| 编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
7||| 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2. 竣工验收实施
(1) 一般项目验收
1||| 审阅工程资料。主要有:立项审批文件和施工设计图纸、各类合同及重要设备物资采购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记录、质量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记录、设计变更和施工中各类重要管理记录、与施工有关的重要的各种会议纪要和报表、竣工图、有关机电工程建设的财务报表等,如有涉外部分还应审阅与涉外活动相关的相应文件。
2||| 机组负荷试运行结束后,应进行各项试运行指标的统计汇总、填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阶段的调试质量验收。办理工程移交生产的签字手续,签署“工程交工证书”或“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
3|||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或实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一项或多项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和上述相关要求向建设单位交工。
(2) 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应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项目的专项验收,包括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防雷、人防、绿化等。
1||| 消防设施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消防验收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试生产前完成。对于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应实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管理。
2||| 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A.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建(构)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B.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评报告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设施应当分期验收。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产或使用。
C. 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验收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应在建设工程项目试生产阶段完成。
3||| 建筑节能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验收;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参加验收;主要设备、材料 供应商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包括:
a.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b.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c.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d. 建筑外墙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e. 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检验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f. 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4||| 防雷装置验收
防雷装置专项验收应按照《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的要求操作和实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 人防工程验收
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的要求操作和实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 档案验收
1|||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年版)》GB/T 50328-2014的规定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收集、分类、组卷,编制档案移交清册。
2||| 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档案自检并做出档案自检报告,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档案预验收申请。预验收后,建设单位编制档案情况的专题验收报告或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写明档案的情况。
3|||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尚应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的要求办理档案管理登记事宜。
4||| 档案验收后,应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档案验收的评审意见。
(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 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规定
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机关)备案。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具备的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已合格,并完成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经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办理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及施工合同备案核销手续。
3||| 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
a.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广场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c. 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d. 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e.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5.2.2 工业机电工程竣工验收
1. 工业机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准
(1) 工业机电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 工业机电工程按《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 50252-2018划分为: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工程、管道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仪表工程、防腐蚀工程、绝热工程、炉窑砌筑工程。
(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2|||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
3||| 单位(子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为合格。
2|||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4) 单位(子单位)工程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1||| 相关记录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记录。
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 资料检查记录表中的资料名称和份数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检查意见和检查 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结论应由参加双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 填写的主要内容: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协商记录、材料合格证及检验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观测记录、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运行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中间交接记录、竣工图、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查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2. 竣工验收实施
(1) 竣工验收的依据
1||| 国家、中央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当地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环境保护、消防、节能、抗震等有关规定。
2|||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及其他有关设计文件。
3||| 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资料、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单及有关技术文件。由发包单位确认并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是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其中,工程设计变更单是施工图纸的补充和修改。设备技术说明书是设备调试、检验、试车、验收的重要依据。
4||| 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5||| 引进或进口和合资的相关文件资料。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2) 竣工验收的组织
1||| 竣工验收的组织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技术以及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情况,一般可分为两种:
a. 大型或特大型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一般应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中对工艺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在验收委员会之外,还应另行组织专家咨询组,为竣工验收做准备。
b. 对中、小型项目可组成竣工验收组进行验收。
2|||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成员组成:
a. 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其成员由生产使用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以及项目建设的其他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项目验收还应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参加。
3||| 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a. 听取并审查竣工验收报告和初验报告。
b. 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建设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建设监理的执行情况全面核查,并做出评价。
c. 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d. 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签名。
(3) 竣工验收的程序
1||| 验收准备
A. 核实建安工程,抓紧工程收尾。
B. 复查工程质量,有返工或补修的工程内容时,需限定修复时间。
C. 做好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一般包括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安全卫生、工业卫生、消防、档案管理、移民与安置等。
D. 落实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试车调试检查情况报告。
E. 整理汇总档案资料,全部立案归档。
F. 编制竣工决算。竣工决算由编制说明和相关报表组成。主要是建设项目从筹建开始一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G. 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备妥验收证书。事先准备好竣工验收报告及附件、验收证书,以便在正式验收时提交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审查。
2||| 预验收
A. 对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大的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在验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设计、监理、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组成预验收组,进行一次预验收。预验收工作主要内容有:
a. 检查竣工项目所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符合档案要求。
b. 检查项目建设标准,评定质量,对隐患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c. 检查试车调试情况和生产做准备情况。
d. 排除正式验收中可能有争议的问题,协调项目与有关方面、部门的关系。
e. 督促返工、补做工程的修竣及收尾工程的完工。
f. 编写移交生产准备情况报告和竣工预验收报告。
B. 预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投资方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报告。
3||| 正式验收
A. 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在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完成验收准备或通过预验收后,提出验收申请。特大型建设项目、国家拨款的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其他工程项目,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B. 汇报项目建设工作。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的全面工作汇报和有关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告。
C. 审议竣工验收报告。含验收申请报告、预验收报告及其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D. 审查工程档案资料。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单位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以及竣工图资料等各项主要技术资料和项目文件。
E. 查验工程质量。实地查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对主要工程单位的施工质量和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复验和鉴定,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评审鉴定。
F. 审查生产准备。试车调试、生产试运行、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情况,以及操作规程、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
G. 核定遗留尾工。对遗留工程与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限定落实完成。
H. 移交工程清单。包括各类建(构)筑物、主要设备等。
I. 审核竣工决算。核实建设项目全部投资的执行情况和投资效果。
J. 做出全面评价结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做出客观、求实的评价,对整个工程做出全面验收鉴定,对项目投入生产运行做出可靠性结论。
K.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讨论通过竣工验收报告,提出使用建议,签署验收会议纪要和竣工验收证书。
(4) 竣工验收问题的处理
1||| 遗留的工程尾项
a. 属于承包工程合同范围内的遗留尾项,要求承包商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b. 属于各承包合同之外的少量尾项,可以一次或分期划给施工单位包干实施。
c.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工程项目,前一期工程验收时遗留的少量尾项,可以在建设后一期工程时一并组织实施。
2||| ”三废“治理工程
a. ”三废“治理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交付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验收委员会应会同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危害严重程度区别处理,凡危害很严重的,在未解决前,专业能收时决不允许投料试车,不许正式全面验收。
3||| 劳保安全措施
a. 劳保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交付使用。对竣工时遗留的或试车中发现必须新增的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要安排投资和材料限期完成,完成后另行组织专项验收。
(5) 竣工资料的移交
1||| 各有关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准备阶段就建立 起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把这项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这些资料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移交给生产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作为今后维护、改造、扩建、科研、生产组织的重要依据。
2||| 凡是列入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的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工程技术档案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
15.2.3 工程竣工结算
1. 工程结算规定
(1)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计价方式办理工程结算。
(2) 工程结算应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3)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结个编制或核对的,当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对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 的结算文件质量有异议且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约定处理。
(4) 合同约定执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程序和方法,进行相关施工过程结算的计量与支付。
(5)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6) 合同约定分期竣工验收的工程,每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已竣工验收工程的竣工结算,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并按规定办理工程保修与结清。
(7) 发承包双方在办理施工过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应在合同约定的节点及相关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合同价款调整的申报及核对。
(8) 承包人可同时或分开提交合同范围工程与新增工程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和(或)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在约定结算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工程的结算核对及价款支付。
(9) 发承包双方对施工过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存有异议,且双方经过核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约定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2.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文件)。
(2) 相关工程的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
(3) 合同图纸、实际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勘察与设计资料。
(4) 规范、标准、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补充的技术文件。
(5) 工程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6) 经批准或确认的工程变更、计日工、工程索赔等资料。
(7) 发承包双方已确认计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量及价款、合同调整价款。
(8) 其他相关依据及资料。
3. 施工过程结算
(1) 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发承包双方应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计算且已确认的合同调整价列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并同期支付。
(2) 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不应对其重新计量、计价。
(3) 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的支付比例应在合同中约定,不应低于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价款总额的80%。
(4) 措施项目费用可按发承包双方约定的支付分解方式计算累计完成的措施项目费,约定不明的,可按施工过程结算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合价占合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总价的比例乘以合同工程措施项目费用总价计算施工过程结算价款。
(5) 施工过程结算时,可按发承包人确认的专业分包工程累计已完成的价款占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的比例乘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规定调整后的服务费总价,计算各专业分包工程累计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的部承包服务费;发包人提供材料及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可按专业分包工程计价方法累计完成的总承包服务费。
(6) 措施项目费用和总承包服务费仅用于计算和支付施工过程结算价款,不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确定的依据。在合同工程整体竣工后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措施项目费用和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重新计算确定。
(7) 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承包人提交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施工过程结算项目的相关质量合格证明等验收资料。
(8) 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确认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内容:
1||| 累计已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款: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金额;措施项目费金额;其他项目费金额(工程、服务的暂列金额);合同价款调整金额;应计算的增值税。
2||| 累计已支付的施工过程结算款。
3||| 本期合计应扣减的金额:预付款;已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应扣减的金额。
4||| 本期应支付的施工过程结算款。
4. 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的规定,以及双方签署确认的全部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在约定的时间内编制、核对,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2) 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结算价款项目:
1||| 合同清单总价。
2||| 工程是一清单缺陷调整价款。
3||| 暂列金额调整价款。
4||| 暂估价调整价款:材料暂估价调整价款;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价款(适用于总承包合同)。
5||| 总承包服务费调整价款(适用于总承包合同)。
6||| 计日工调整价款。
7||| 物价变化调整价款。
8|||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调整价款。
9||| 工程变更增减价款。
10||| 新增工程价款。
11||| 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违约金。
12||| 其他价款。
(3)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应对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的措施项目费用和总承包服务费重新计算确定:
1||| 措施项目费用按标准的规定计算完成工程所含的全部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调整费用。施工过程结算中列支的措施项目费用不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2||| 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建设工程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的规定计算完成所有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专业工程、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施工过程结算中列支的总承包服务费不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4)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质量合格验收证明等资料,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编制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5)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在约定时间内予以核对。发包人经核对,认为承包人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的,应在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出核对意见,承包人应在收到核对意见后,在约定时间内按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再次提交给发包人复核确认。
(6)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在约定时间内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且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发承包 双方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在约定时间内在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并盖章确认,竣工结算确认完毕。
2||| 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存有异议的,无异议部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的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应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按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7)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约定时间内,未按合同约定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已被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确认完毕。
(8)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或复核)意见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合同约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应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确认完毕。
(9) 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并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授权的人员与承包人授权的人员核对后无异议的竣工结算文件,发承包双方应签字并盖章确认。
(10)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确认后,承包人应根据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办理竣工结算。支付申请内容:
1|||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总额。
2|||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金额。
3|||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已提供其他工程质量保证方式的除外)。
4||| 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11)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核实,也不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的,应视为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已被发包人认可,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价款申请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12)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按规定向发包人索赔。
5. 合同解除的结算
(1) 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应按双方达成的协议办理解除合同结算,支付相应价款。
(2) 因不可抗力引起合同无法履行,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合同的,发承包双方应协商确认下列发包人应支付的价款,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结算价款的支付。
1||| 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2||| 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按施工进度计划合理订购且已交付的,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施工人员的费用。
5||| 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价款。
6||| 发包人应扣减承包人的价款。
7||| 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价款。
(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同意解除合同的,应合同解除后的约定时间内核对承包人提出的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工程价款,以及按施工进度计划已运至现场的材料货款,并核算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索赔金额,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
(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除应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价款,以及退还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核算发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索赔费用。索赔费用可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实并与承包人协商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并支付价款。
6. 工程保修与结清
(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质量保证的方式预留质量保证金,累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或以担保保函替代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价的3%。
(2) 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发包人不应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3) 缺陷责任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或(和)损坏,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承包人拒绝维修,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承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发包人可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质保保函中扣除。
(4) 缺陷责任期内,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或(和)损坏,发包人应负责组织维修并承担费用,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应从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5)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照一张结清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结清申请书应列明预留 的质量保证金或担保保函、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修复费用、最终结清款。发包人应将质量担保保函或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6) 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书内容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书。
(7)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书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并向承包价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
(8) 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纯结清支付证书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应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 承包人对发包人支付的最终结清款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7.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价款期中支付、工程结算和与其相关的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新增工程、工程索赔、工期延误存有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并在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关的补充(和解)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和解)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按规定处理。
(2) 工程发生相关争议事项时,发承包双方可按合同约定及下列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 委托争议评审委员会(或机构)进行评审。
2||| 委托具有调解能力的调解人(或机构)进行调解。
3||| 仲裁或诉讼。
第16章 机电工程运维与保修管理
16.1 运维管理
16.1.1 工程运行
1. 机电工程项目运行的人员管理
(1) 管理人员应根据运行系统的规模及复杂程度进行配备。配备专业对口的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运行班组;配备相应的检测仪表和维修设备。
(2) 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考核合格后上岗。用人部门应建立和健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并应保存相关档案 。
(3) 管理人员应责任明确,熟悉所管理的运行系统,掌握有关运行策略及操作规程,并应具有安全、卫生、节能等相关专业知识。
(4) 管理人员应定期将系统运行管理的实际善和能源消耗情况告知上级管理者、建筑使用者及相关监察管理部门,并应对系统运行和管理的整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机电工程项目运行人员的工作内容
(1) 设备检查。设备的运行操作人员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对设备的运行善和参数、振动、润滑、是否有异味、温度和声音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记录。
(2) 设备润滑和清洁。在检查润滑情况时,首先要检查润滑油脂的压力、温度、液位和油脂是否已经变质,再检查没跟的通畅性。定期给设备补充或者再换润滑油脂。对设备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扫,保持清洁状态,还要对相关的物品进行清洁和摆放。
(3) 设备坚固。对设备非转动部分的紧固螺栓进行检查,有松动现象的,应立即进行紧固。
3. 机电工程项目运行的资料管理
(1) 运行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以及评定等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妥善保存,并应对照系统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必备文件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设备明细表及采购资料。
2|||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的检验、试验报告。
3||| 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和最近一次的校正记录。
4|||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 设备及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7||| 管道冲洗和试验记录。
8||| 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
9||| 系统联动试运行记录。
(2) 应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各系统运行管理记录应真实齐全,填写信息应详细准确,填写人应签名,运行管理记录包括下列内容:
1||| 运行系统运行管理方案及运行管理记录。
2||| 各系统设备性能参数及易损易耗配件型号参数名册。
3||| 各主要设备运行参数记录。
4||| 日常事故分析及其处理记录。
5||| 日常巡回检查记录。
6||| 全年运行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7||| 各主要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记录。
8||| 设备和系统部件的大修和更换零配件及易损件记录。
9||| 年度运行总结和分析资料等。
(3) 运行系统的运行管理策略、控制和使用方法、运行使用说明,及不同工况设置等,应作为技术资料管理,宜委托专业机构研究制定,并应在实践中根据实施情况予以完善。
(4) 大型复杂系统宜通过建筑信息模型(BIM)、系统/设备运维平台进行管理。
4. 项目的安全运行管理
(1) 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人员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安全、信息安全。
(2) 应建立健全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教育、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的责任制度。
(3) 运行管理人员应遵守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要求。
(4) 对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区域,或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应建立责任区域管理制度。
5. 项目的应急管理
(1) 应急管理内容应包括风险识别、网聊评估、预案制定、应急演练。
(2) 对运行工作内容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按照风险评估的结果,对不可接受风险进行处置,降低或消除风险,对于无法降低或消除的不可接受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16.1.2 工程维护
1. 机电工程项目维护的组织要求
(1) 目的是保证机电设备功能稳定、工作状态正常、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2) 维护保养单位应取得从事相关维护保养工作的资质许可。
(3) 运行维护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持有相应专业、工程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4) 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健全机电工程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2. 机电工程项目维护的管理要求
(1) 维护应选用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法。
(2) 用于维护保养工作的各类计量器具,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且外观和精度应良好。
(3) 用于维护保养作业的设备、零部件、辅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与设备规格匹配,并应有合格证件及相关技术文件。
(4) 维护保养工作前应做好与关联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5) 维护保养单位应制定维护保养工作计划表,按计划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还应签署维护保养确认单。
(6) 系统维护及检测工作应记录数据,留下影音资料。
(7) 系统维护工作包括常规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
1||| 常规维护保养。日常开展的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包括系统运行效果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安全检查以及日常清理工作。
2||| 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开展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半年或一年一次,通常在系统运行淡季进行,主要包括系统重要功能及效果的检测、易损部件的更换及设备的全面清理。
16.2 保修与回访管理
16.2.1 工程保修
1. 机电工程保修的责任范围
(1)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施工责任的赔偿。总承包单位将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 对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保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对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应实事求是,科学分析,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在的经济赔偿。
1||| 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或施工质量不良造成的,施工单位负责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2||| 质量问题是由双方责任造成的,应协商解决,商定各自的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理。
3||| 质量问题是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 等质量不良生成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理费用,施工单位协助修理。
4||| 质量问题发生是因建设单位(用户)责任,施工单位修理后,修理费用或者重建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5||| 涉外工程的修理应按合同规定执行,经济责任按以上原则处理。
2. 机电工程保修期限
(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中安装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建设工程中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
2|||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约定。
(2)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称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3. 机电工程保修书
(1)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送机电安装工程保修书。
(2) 保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简况,设备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期限、保修情况记录(空白),保修说明,保修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4. 机电工程保修程序
(1) 工程检查修理
1||| 建设单位或用户发现使用功能不良,或是由于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施工单位,说明情况,并要求派人前往检查修理。
2||| 施工单位必须尽快地派人前往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做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并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按用户要求的期限进行修理。
(2) 工程保修验收
1|||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后,应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经建设单位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成。
16.2.2 工程回访
1. 回访作用
(1)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施工单位主动到建设单位或用户进行回访,对工程确由施工造成的无法使用或达不到生产能力的部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理,使其恢复正常。
2. 回访计划
(1) 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回访计划,以反映企业服务意识,增大中标率。
(2) 工程项目即将竣工验收时,承包单位应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应用特点、技术创新做法、工序质量、过程管理以及机电工程各系统的调试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工程具体的工程回访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 工程回访计划主要的工作内容:主管回访保修业务的部门;回访保价上的执行单位;回访的对象(发包人或使用人)及其工程名称;回访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回访工程的保修期限等。
(4) 工程回访内容:
1||| 了解工程使用或投入生产后工程质量的情况,听取各方面对工程质量和服务的意见。
2||| 了解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备的使用效果。
3||| 向建设单位提出保修期后的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处理遗留问题,巩固良好的合作关系。
3. 回访的参加人员和回访时间
(1) 回访参加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经营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
(2) 回访时间:一般在保修期内进行,可分阶段进行,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回访。
4. 回访的方式
(1) 季节性回访
1||| 冬季回访,如冬季回访锅炉房及供暖系统运行情况。
2||| 夏季回访,如夏季回访通风空调制冷系统运行情况。
(2) 技术性回访
1||| 主要了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后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补救和解决。
2||| 总结经验,获取科学依据,不断改进完善,为进一步推广创造条件。这类回访可定期也可不定期地进行。
(3) 保修期满前的回访
1||| 一般是在保修即将届满前进行回访。
(4) 信息传递方式回访
1||| 采用邮件、电话、传真或电子信箱等。
(5) 座谈会方式回访
1||| 由建设单位组织座谈会或听取会。
(6) 巡回式回访
1||| 查看机电工程使用或投入生产后的运转情况。
5. 工程回访的要求
(1) 回访过程必须认真实施,做好回访记录,必要时写出回访纪要。
(2) 回访中发现的施工质量缺陷,如在保修期内要采取措施,迅速处理;如已超过保修期,要协商处理。
6. 用户投诉的处理
(1) 对建设单位或用户的投诉应迅速、友好地进行解释和答复。
(2) 对存在误解的投诉,需耐心解释说明,避免态度生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