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税法思维导图-税收征收管理法专题
CPA税法思维导图 - 税收征收管理法专题 - 征管程序与法律责任速查,开篇的使用说明给出学习思路,建议先熟悉税务管理程序,再学习税款征收以及税务检查内容,之后再去掌握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相关知识点,征管法侧重征纳双方程序性的权利义务,不涉及税种具体计算,学习内容以最新教材和考试大纲作为标准。内容先从税收征收管理法总览入手,梳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征纳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接着讲解税务管理程序,落实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和纳税申报相关内容;之后展开税款征收程序,学习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还有税款退还、补征、追征以及税收优先权与代位权;再梳理税务检查权限和对应的程序要求。之后整理不同涉税行为对应的各项法律责任,梳理税务争议的解决路径,区分复议前置情形以及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收纳 2026 年修订征求意见的相关要点。同时设置核心速查卡整理各个模块速记口诀,还汇总十大案例常见设问,覆盖偷税行为判定、罚款金额核算、滞纳金计算、税收保全适用条件、违法行为处罚差异等高频考题,借助口诀和典型设问帮助考生记忆细碎的程序性知识点。无论进行 CPA 税法章节巩固、考前突击记忆或是刷题复盘知识点都可以使用这份思维导图。
提示: 本内容由社区用户上传并分享。平台不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知识产权归属及是否侵害第三方权利进行事前审核或保证。本内容可能包含受版权保护的图片、字体或其他第三方素材,使用前请自行确认授权范围。
这是一篇关于生物化学考研-计算公式汇总-易混点对比与答题关键词速查思维导图,计算公式总论介绍公式分类体系和答题关键词,搭建整体学习框架。酶动力学公式板块,汇总米氏方程、米氏常数 Km、Vmax 与 kcat、双倒数作图法、可逆抑制动力学等核心公式,配套速查表,梳理酶相关计算题解题要点。能量代谢计算公式板块,覆盖高能磷酸键换算、葡萄糖彻底氧化、脂肪酸 β- 氧化、糖异生、尿素循环、蛋白质与核酸合成等代谢过程的能量计算公式。分子生物学计算公式板块,包含 DNA 复制、转录、翻译、碱基计算、中心法则、PCR 循环数计算相关公式。酸碱与等电点公式板块,讲解 Henderson-Hasselbalch 方程、氨基酸等电点计算、电荷判断、蛋白质相关换算公式,整理配套答题关键词。导图还设置公式应用速查与易错点板块,归纳常见计算题题型、高频易错点、记忆口诀,提炼答题关键词。真题速查与答题模板板块整理选择题陷阱、计算题模板、判断题速查方法,规避考试常见失分坑。导图将生化繁杂计算公式体系化,集中汇总、区分考点,方便背诵记忆,快速掌握计算类题型解题逻辑。无论课前预习、公式背诵还是考前刷题复盘,生化考研考生都可以借助这份导图系统掌握生化全部计算公式考点。
这是一篇关于生物化学考研-各代谢途径ATP消耗与产出汇总-易混点对比与答题关键词速查思维导图,ATP 计算核心数据板块,整理基础换算、高能磷酸键换算与答题关键词,作为整套计算题的基础依据。糖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包含糖酵解、丙酮酸氧化脱羧、三羧酸循环、磷酸戊糖途径、糖异生、糖原合成与分解、葡萄糖彻底氧化总账等内容,汇总对应途径能量收支。脂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梳理脂肪酸 β- 氧化、软脂酸活化、奇数碳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脂肪合成、酮体代谢、胆固醇合成的 ATP 计算要点。氨基酸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覆盖尿素循环、氨基酸活化、生糖与生酮氨基酸相关能量计算。核酸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整理嘌呤核苷酸、嘧啶核苷酸从头合成以及脱氧核苷酸生成过程的能量收支。蛋白质合成途径 ATP 汇总板块,统计氨基酸活化、翻译起始、翻译延伸阶段的能量消耗,计算合成多肽链的总消耗。氧化磷酸化 ATP 汇总板块,围绕呼吸链质子泵出、P/O 比值、胞液 NADH 穿梭机制展开,厘清氧化磷酸化的能量换算逻辑。导图还配套真题速查与答题模板板块,汇总选择题陷阱、名词解释、简答、计算与判断题的解题思路。整张导图把生化能量计算零散知识点整合,标注答题关键词,方便背诵和刷题。无论考点背诵、真题训练还是考前冲刺,生化考研考生都可以借助这份导图系统掌握代谢 ATP 计算的全部考点。
这是一篇关于生物化学考研-生糖生酮氨基酸速查-易混点对比与答题关键词速查思维导图,导图划分多个板块,分别梳理各类氨基酸的代谢入口、生糖或生酮的代谢路径、核心特点、记忆口诀以及答题关键词。分类整理生酮氨基酸、生糖兼生酮氨基酸与生糖氨基酸,逐条列出每种氨基酸的代谢底物、代谢过程,标注代谢能否生成葡萄糖、乙酰 CoA 等关键产物,提炼核心特征与记忆技巧。内容板块分为生理意义、代谢去向、易错点强化。生理意义板块讲解不同营养状态(饥饿、饱食、正常状态)下,氨基酸参与糖、酮体代谢的调节机制,以及氨基酸代谢与糖代谢、脂代谢之间的联系。代谢去向板块梳理氨基酸碳骨架的转化路径,对比丙氨酸与乙酰 CoA 两条代谢分支。易错点强化板块针对易混淆概念做对比辨析,比如亮氨酸与异亮氨酸、生糖与生酮氨基酸的区分,厘清概念差别,规避答题陷阱。导图把生化代谢的零散考点整合,配套答题关键词,方便快速背诵、应对选择题与简答题。无论课前预习、考点背诵还是考前冲刺,生化考研考生都可以借助这份思维导图快速掌握氨基酸糖脂代谢考点。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这是一篇关于生物化学考研-计算公式汇总-易混点对比与答题关键词速查思维导图,计算公式总论介绍公式分类体系和答题关键词,搭建整体学习框架。酶动力学公式板块,汇总米氏方程、米氏常数 Km、Vmax 与 kcat、双倒数作图法、可逆抑制动力学等核心公式,配套速查表,梳理酶相关计算题解题要点。能量代谢计算公式板块,覆盖高能磷酸键换算、葡萄糖彻底氧化、脂肪酸 β- 氧化、糖异生、尿素循环、蛋白质与核酸合成等代谢过程的能量计算公式。分子生物学计算公式板块,包含 DNA 复制、转录、翻译、碱基计算、中心法则、PCR 循环数计算相关公式。酸碱与等电点公式板块,讲解 Henderson-Hasselbalch 方程、氨基酸等电点计算、电荷判断、蛋白质相关换算公式,整理配套答题关键词。导图还设置公式应用速查与易错点板块,归纳常见计算题题型、高频易错点、记忆口诀,提炼答题关键词。真题速查与答题模板板块整理选择题陷阱、计算题模板、判断题速查方法,规避考试常见失分坑。导图将生化繁杂计算公式体系化,集中汇总、区分考点,方便背诵记忆,快速掌握计算类题型解题逻辑。无论课前预习、公式背诵还是考前刷题复盘,生化考研考生都可以借助这份导图系统掌握生化全部计算公式考点。
这是一篇关于生物化学考研-各代谢途径ATP消耗与产出汇总-易混点对比与答题关键词速查思维导图,ATP 计算核心数据板块,整理基础换算、高能磷酸键换算与答题关键词,作为整套计算题的基础依据。糖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包含糖酵解、丙酮酸氧化脱羧、三羧酸循环、磷酸戊糖途径、糖异生、糖原合成与分解、葡萄糖彻底氧化总账等内容,汇总对应途径能量收支。脂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梳理脂肪酸 β- 氧化、软脂酸活化、奇数碳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脂肪合成、酮体代谢、胆固醇合成的 ATP 计算要点。氨基酸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覆盖尿素循环、氨基酸活化、生糖与生酮氨基酸相关能量计算。核酸代谢途径 ATP 汇总板块,整理嘌呤核苷酸、嘧啶核苷酸从头合成以及脱氧核苷酸生成过程的能量收支。蛋白质合成途径 ATP 汇总板块,统计氨基酸活化、翻译起始、翻译延伸阶段的能量消耗,计算合成多肽链的总消耗。氧化磷酸化 ATP 汇总板块,围绕呼吸链质子泵出、P/O 比值、胞液 NADH 穿梭机制展开,厘清氧化磷酸化的能量换算逻辑。导图还配套真题速查与答题模板板块,汇总选择题陷阱、名词解释、简答、计算与判断题的解题思路。整张导图把生化能量计算零散知识点整合,标注答题关键词,方便背诵和刷题。无论考点背诵、真题训练还是考前冲刺,生化考研考生都可以借助这份导图系统掌握代谢 ATP 计算的全部考点。
这是一篇关于生物化学考研-生糖生酮氨基酸速查-易混点对比与答题关键词速查思维导图,导图划分多个板块,分别梳理各类氨基酸的代谢入口、生糖或生酮的代谢路径、核心特点、记忆口诀以及答题关键词。分类整理生酮氨基酸、生糖兼生酮氨基酸与生糖氨基酸,逐条列出每种氨基酸的代谢底物、代谢过程,标注代谢能否生成葡萄糖、乙酰 CoA 等关键产物,提炼核心特征与记忆技巧。内容板块分为生理意义、代谢去向、易错点强化。生理意义板块讲解不同营养状态(饥饿、饱食、正常状态)下,氨基酸参与糖、酮体代谢的调节机制,以及氨基酸代谢与糖代谢、脂代谢之间的联系。代谢去向板块梳理氨基酸碳骨架的转化路径,对比丙氨酸与乙酰 CoA 两条代谢分支。易错点强化板块针对易混淆概念做对比辨析,比如亮氨酸与异亮氨酸、生糖与生酮氨基酸的区分,厘清概念差别,规避答题陷阱。导图把生化代谢的零散考点整合,配套答题关键词,方便快速背诵、应对选择题与简答题。无论课前预习、考点背诵还是考前冲刺,生化考研考生都可以借助这份思维导图快速掌握氨基酸糖脂代谢考点。
CPA税法思维导图 - 税收征收管理法专题 - 征管程序与法律责任速查
使用说明
本导图为CPA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核心框架拆解
主线逻辑:先掌握税务管理程序,再掌握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最后攻克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
核心区分:征管法调整的是征纳双方的程序性权利义务,不涉及具体税种的计算
具体标准和法律条文以最新教材和考纲为准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总览
立法目的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适用范围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立法权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征纳双方基本权利与义务
纳税人权利
知情权
保密权
减税、免税、退税申请权
陈述权、申辩权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
控告和检举权
纳税人义务
依法缴纳税款
如实提供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义务
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加强队伍建设,秉公执法
总览速查口诀
征管法管程序,不管税种计算
税收开征停征减免退补,依法律或行政法规执行
纳税人有权知情保密、申请减免退税、复议诉讼
二、税务管理程序
税务登记
设立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变更登记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注销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税务登记速查口诀
设立登记30日内,税务机关30日内发证
变更登记30日内
注销先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再注销
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设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账簿保管
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票管理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税控装置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账簿凭证速查口诀
账簿按法律法规设置,财务会计制度报送备案
账簿凭证保存10年
发票由税务机关主管
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擅自改动
纳税申报
申报方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申报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速查口诀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
延期申报需核准,先预缴后结算
必须按期如实申报
三、税款征收程序
税款征收基本规定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
查验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征收期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计算公式:滞纳金 = 滞纳税款 × 0.05% × 滞纳天数
税款征收速查口诀
四种征收方式:查账、查定、查验、定期定额
延期缴纳最长3个月,需省级税务机关批准
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
纳税担保
适用情形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担保方式
保证
抵押
质押
纳税担保速查口诀
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
适用于有逃避纳税义务迹象的情形
税收保全措施
适用条件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具体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限制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期限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税收保全速查口诀
纳税期之前,有逃避纳税迹象,不能提供担保
经县以上局长批准,冻结存款或扣押查封
生活必需住房用品不在范围内,5000元以下生活用品不采取
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强制执行措施
适用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具体措施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限制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速查口诀
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经县以上局长批准
从存款中扣缴,或扣押查封拍卖变卖
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生活必需住房用品除外
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核心对比
适用阶段对比
税收保全:纳税期之前
强制执行:纳税期之后,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适用对象对比
税收保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强制执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批准权限对比
两者均需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措施对比
税收保全:冻结存款、扣押查封
强制执行:扣缴存款、扣押查封拍卖变卖
期限对比
税收保全:一般不超过6个月
强制执行:无专门期限规定
两者对比速查口诀
保全在纳税期前,强执在纳税期后
保全对象是纳税人,强执对象含扣缴义务人和担保人
保全期限6个月,强执无专门期限
两者批准权限相同,均需县以上局长批准
税款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退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补征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追征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退还补征追征速查口诀
退还:税务机关发现立即退,纳税人3年内可申请
补征:税务机关责任3年内补缴,不加滞纳金
追征:纳税人失误3年,特殊情况5年
偷税抗税骗税无限期追征
税收优先权与代位权
税收优先权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代位权与撤销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收优先权速查口诀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税收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看时间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可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四、税务检查程序
检查权限
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检查程序要求
人员要求
税务机关实施检查应当2人以上
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告知被检查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其保守秘密
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调取账簿资料
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检查存款账户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税务检查速查口诀
检查需2人以上,出示检查证和通知书,否则可拒绝
调取往年账簿需县以上局长批准,3个月内退还
调取当年账簿需设区市以上局长批准,30日内退还
查询存款账户需县以上局长批准
五、法律责任
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报送财务制度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税务管理速查口诀
一般情形:2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情形: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均先责令限期改正
偷税的法律责任
偷税的定义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处罚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处罚裁量基准
五年内首次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不缴、少缴税款不满50万元或者不缴、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不满30%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的罚款
五年内首次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不缴、少缴税款50万元以上且不缴、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30%以上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五年内二次以上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不缴、少缴税款不满50万元或者不缴、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不满30%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五年内二次以上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不缴、少缴税款50万元以上且不缴、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30%以上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速查口诀
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裁量基准按首次/二次以上、金额/比例分四档
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
定义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
处罚
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避追缴欠税速查口诀
转移或隐匿财产,妨碍追缴
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
定义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处罚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
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速查口诀
追缴骗取的退税款,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可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抗税的法律责任
定义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处罚
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抗税速查口诀
追缴税款、滞纳金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未构成犯罪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虚假申报速查口诀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50000元以下罚款
不申报不缴少缴: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非法印制发票
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银行未协助税务机关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
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
由税务机关处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违法行为速查口诀
非法印制发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2000元以下,严重2000至10000元
银行不协助: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责任汇总速查卡
偷税
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逃避追缴欠税
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骗取出口退税
追缴骗取的退税款,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抗税
追缴税款、滞纳金,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构成犯罪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罚款
不申报不缴少缴
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违反税务管理规定
一般:2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责任速查口诀
偷税、欠税、不申报: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骗税、抗税: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5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税务管理:2000元以下,严重2000至10000元
六、税务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路径
纳税争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
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将清税前置后移至诉讼环节
处罚争议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速查口诀
纳税争议:先缴税或提供担保,再复议,不服再诉讼(双重前置)
处罚争议:可复议也可诉讼,自由选择
新法拟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
复议前置情形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对税务机关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认为税务机关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税务机关不予公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自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税务争议解决速查口诀
纳税争议:清税前置+复议前置
处罚争议:可复议可诉讼
复议申请期限60日
新法拟将清税前置后移至诉讼环节
七、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要点
修订背景
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至今已逾25年
经济社会发生巨大变化,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对征管提出新挑战
征求意见稿共106条,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
主要变化
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
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的要求
将“清税前置”要求从行政复议转移至行政诉讼
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不再要求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
滞纳金改为税款迟纳金
将“滞纳金”修改为“税款迟纳金”
新增不予或者免予加收税款迟纳金的规定
统一税收执法标准
制定全国统一的处罚裁量基准
规范核定征收的条件和程序
消除地区间执法差异
适应数字经济发展
增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税收征管规定
赋予数字平台更多税收征管协助义务
建立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税收征管制度
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措施须经较高级别税务机关批准
遵守法定期限,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
新增无过错“漏税”情形
修订要点速查口诀
取消复议清税前置,可直接申请复议
滞纳金改为税款迟纳金,增设免加收情形
统一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核定征收
适应数字经济,强化平台协助义务
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
八、核心速查卡
税务管理程序速查
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账簿凭证保管:10年
延期申报:需核准,先预缴后结算
延期缴纳:最长3个月,省级税务机关批准
税款征收速查
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
纳税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税收保全:纳税期前,经县以上局长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强制执行:纳税期后,经县以上局长批准
退还:税务机关发现立即退,纳税人3年内可申请
补征:税务机关责任3年内,不加滞纳金
追征:纳税人失误3年,特殊情况5年,偷税抗税骗税无限期
税务检查速查
检查需2人以上,出示检查证和通知书
调取往年账簿:县以上局长批准,3个月内退还
调取当年账簿:设区市以上局长批准,30日内退还
查询存款账户:县以上局长批准
法律责任速查
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逃避追缴欠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骗取出口退税:追缴退税款,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抗税:追缴税款滞纳金,未构成犯罪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50000元以下罚款
不申报不缴少缴: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违反税务管理:2000元以下,严重2000至10000元
争议解决速查
纳税争议:清税前置+复议前置
处罚争议:可复议可诉讼
复议申请期限:60日
易错点速查
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不是万分之三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3个月,不是6个月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均需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收保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调取往年账簿3个月内退还,调取当年账簿30日内退还
偷税、逃避追缴欠税、不申报不缴少缴均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骗税、抗税均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处50000元以下罚款
纳税争议是双重前置:清税前置+复议前置
处罚争议可复议可诉讼,自由选择
偷税、抗税、骗税无限期追征
因税务机关责任补征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范围内
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
九、案例常见问法与答题关键词
问法一: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偷税
答题关键词: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不缴少缴税款
注意:偷税是故意行为,与计算错误等失误不同
问法二:计算偷税的罚款金额
答题关键词: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
注意:罚款倍数按裁量基准分档确定
问法三:判断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适用条件
答题关键词:保全在纳税期前,强执在纳税期后;均需县以上局长批准
注意:保全对象是纳税人,强执对象含扣缴义务人和担保人
问法四:计算滞纳金
答题关键词:滞纳税款×0.05%×滞纳天数
注意: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问法五:判断纳税争议的解决路径
答题关键词:清税前置+复议前置,先缴税或提供担保,再复议,不服再诉讼
注意:新法拟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
问法六:判断处罚争议的解决路径
答题关键词:可复议可诉讼,自由选择
注意:与纳税争议不同,处罚争议没有前置要求
问法七:计算税款的退还、补征和追征期限
答题关键词:退还3年,补征3年,追征一般3年特殊5年,偷税抗税骗税无限期
注意:因税务机关责任补征不加滞纳金
问法八:判断税务检查程序是否合法
答题关键词:2人以上,出示检查证和通知书,调取账簿需批准
注意:未出示检查证和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问法九:判断税收优先权的适用顺序
答题关键词: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看时间,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注意:欠缴税款发生在设定抵押质押之前的,税收优先
问法十:比较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的处罚差异
答题关键词:偷税和欠税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骗税和抗税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注意:骗税还可停止办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