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西南政法大学合同编之债源
西南政法大学合同编之债源笔记,包括债务的分类、债的标的、债的种类三部分内容,适用于考前复习,也可以综合其他资料使用。
编辑于2021-09-30 12:32:28行政许可可分为:一般行政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等内容。资料来源于辽宁省盘锦市、沈阳市政务服务网。
Summarying from: Shujie Chen, ‘New developments of ADR in foreign countries’ ( Xiamen University Press , 2017). Including its development in England and comparison with Chinese arbitration system
西南政法大学海关法之海关权力的内容课程笔记,包括行政许可权、税费征收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佩戴和使用武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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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可分为:一般行政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等内容。资料来源于辽宁省盘锦市、沈阳市政务服务网。
Summarying from: Shujie Chen, ‘New developments of ADR in foreign countries’ ( Xiamen University Press , 2017). Including its development in England and comparison with Chinese arbitration system
西南政法大学海关法之海关权力的内容课程笔记,包括行政许可权、税费征收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佩戴和使用武器权等。
合同编之债源
债务
法律债务
应当与强制
进一步划分
给付义务
做或者不做,履行义务作为或不作为
主给付义务:体现各债务关系的特点与类型,一般有当事人在事先约定
可以独立存在
从给付义务:旨在辅助并促进主给付义务的履行,它不追求独立的目的,而是具有服务功能。
产生原因:
原始给付义务
次给付义务:债务关系中的第二次给付义务,即在履行元给付义务发生障碍时才产生的次给付义务
退而求其次
附属义务
如给付商品之后告诉使用方法,主义务必须先存在,附属义务不一定存在
发生原则
与主给付义务区别
是否自始确定不同
子主题
子主题
与从给付义务区别
性质不同:给付义务或附随义务
能否独立诉请履行义务
不真正义务
指权力减损或丧失的义务,时对自己利益的照顾和保护义务
如河边交付橘子,罐头厂未接手农场橘子10000斤导致橘子丢失1000斤,基于诚信原则,农场有看护义务。此时罐头厂不能请求这1000斤的损失的责任。 而罐头厂没有在河边接手橘子造成农场损失,应承担9000斤的违约责任(因合同中”河边“应按对方的最大利益考虑。
特征:相对人不得请求履行
违反也不违法从而发生损害赔偿责任
后果:使相对人减少所负的义务
诚信原则
周老师认为债务不真正义务是附属义务下的义务(即附属义务分为不真正义务和其他附属义务)
自然债务
性质学说
法律义务之贬低
道德义务之升华
类型
自始至终都是应当,如学费等
比如我们都是自然债务人(高中之后的学费,父母未明确表示”送“)
法律债务转成自然债务,如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过去,债务的法律强制力消失。
债的标的
给付行为
与履行行为的区分
给付行为是行为的抽象
履行则是具体给付行为
标的与标的物
给付行为
是一个抽象的行为
给付的对象
标的要件
可能:自始不能;嗣后不能
不一定现在存在或永久存在,比如订单(vs物权、处分行为的标的必须是现实的)(无权处分的行为生效——无权处分人可能先购买取得处分权)
标的不可能
自始
自始客观
大家都不知道不可能
不发生效力
自始主观
不知道不可能,不是每个人都知到不可能
合同有效
嗣后:签订合同后发现不可能
合同有效
自己原因——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不承担
合法
违法的标的无效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民法中)
确定:至少在履行是能够确定
债的种类
种类物与特定物
概念
概念一:债成立时,标的物即已特定的债
债念二:债成立时以未加特定的种类物为给付的标的物之债
特定物之债
特定方式
主观特定
客观特定
特定内容
交付权利与请求权利特定化;只能请求特定的交付
若标的物灭世,即发生履行不能
所有权转移时间可自行约定
种类五之债
特点
所有权不能于债成立时即行转移
子主题
子主题
简单与选择
子主题
享有
转移
行驶
限制
简单之债
选择之债
指债成立时,确定的标的有数个,当事人履行时可选择其中一个而为给付
选择权——形成权
选择权不能附条件、附期限——立法理念希望尽快确定法律关系
有除斥期间对抗——尽快确定法律关系
除斥期间过后(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追求法律关系的确定性
法律依据
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形成权一旦行驶,法律关系就确定),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看选择权是属于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主债与从债
主债:在两个并存的债中居于主要地位,能够决定债的命运的一个债——主债与
比如向银行贷款和担保中,贷款是主债
从债
子主题
子主题
子主题
子主题
货币与利息
货币之债特点呢
不发生履行不能
债务人履行延迟时,不向问其对于延迟有无过错,应付债务不履行责任
不发生不可抗力
利息之宅
允许自然人之间借贷附利息(不约定则无利息)
子主题
子主题
子主题
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
多人共享一个债且约束外部
内部份额约束外部之第三人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按份债权
按份债务
向甲要一部分、向乙要一部分,内外份额一致
内外按份
确定份额
连带之债
多人共享一个债且不能约束外部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内部按份 风险最大:第一个承担全部债权的人
连带债务
第五百二十条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履行、抵消、提存
部分免除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部分混同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部分首领迟延
连带债权
第五百二十一条 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
不真正连带
不真正连带之债 多数人负担多个债,不能约束外部
补充之债
多人负担多个债,有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