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
包含民法基础、民法规范理论、法律行为的本质、法律行为的效力自治、法律行为的类型、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意识表达的一般原理等等。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论语孔子简单思维导图
《傅雷家书》思维导图
《童年》读书笔记
《茶馆》思维导图
《朝花夕拾》篇目思维导图
《昆虫记》思维导图
《安徒生童话》思维导图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这样读书就够了》读书笔记
妈妈必读:一张0-1岁孩子认知发展的精确时间表
民法总论(朱)
第一编、基础理论
第一章、民法基础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语源
二、调整对象学说
三、公法与私法
(一)各种学说
1.利益说
2.隶属说
法律关系的内容
公法:主体地位具有隶属关系
缺陷:等级相同的国家机关、国家之间、立法权之行使是民众自治而非他治、民众基本权利亦需国家权力的尊重
私法:平等主体
缺陷:私法社团内部存在隶属关系、属于私法契约的雇佣契约与培训契约
法律关系的发生
公法关系:依国家意志,相对人处于他治地位
缺陷:公法关系亦可能由当事人自由意志引发,国内公法关系如入籍申请、公法契约的订立
私法关系:因当事人自由意志而产生
缺陷: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亲属间的抚养义务及法定继承关系
3.主体说
旧
新:当公权力者以公权力担当人的面目出现时,形成公法关系,否则为私法关系
(二)区分的相对性
第三法域
(三)区分的价值
一元论;私法一般奉行决定自由,不必说明理由,而公法中的决定受到约束
四、民法与其他法域
第二节、民法总则编
一、概说
二、法典功能定位与总则编
(一)法典功能与私法自治
民法的目的独立性质
苏永钦:去政治化的中立规则(偏重形式理性)
哈耶克:目的独立性(私法社会的根基)vs.目的依附(服务于政府组织的公法社会)
三、总则编的构成
四、总则编的改造
第三节、民法的法源
一、法源的含义
二、民法法源的基本框架
三、习惯的法源地位
四、法律行为(契约)的法源性
第二章、民法规范理论
第四节、法律规范的概念与结构
一、法律规范的概念
存在方式为"效力",以"应为"的命题表达;描述命题(真假)vs.规范命题(有效、无效)
二、规范、规则与原则
实质差别论
【全有全无命题】规则:全有或全无;原则:指示法律论证方向,未提供确切的裁判结论,本身也难以得到完全满足
【冲突定理】规则:适用、不适用,确切性;原则:重要性判断/分量衡量,或多或少地实现
程度差别论
本书见解:原则与规则在适用时并无是指差别,更多是适用过程中解释程度的不同
三、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第五节、民法规范的传统分类
一、任意规范与强制规范
二、强行规范、许可规范与授权规范
三、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
第六节、个别规范与法律行为
一、积极行为规范何在?
二、凯尔森的个别规范理论
三、法律行为的规范品格
第二编、法律行为
第三章、法律行为的本质
第七节、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法律行为的功能
二、法律行为及其相邻概念
第八节、中国法上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之缘起
二、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语用逻辑
三、法律行为概念的“合法性矛盾”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域区分价值
第四章、法律行为的效力自治
第九节、法律行为的效力基础
一、法律行为的效力基础
二、法律行为效力基础的传统见解
三、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四、法律行为效果自主的正当性
第十节、法律行为效力自治的时间维度
一、法律行为的附款
二、条件
三、期限
第五章、法律行为的类型
第十一节、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法律行为与数方法律行为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三、给予行为与非给予行为
四、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五、诺成行为与要物行为
六、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七、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
第十二节、契约
一、契约的概念
二、契约原则
三、要约
四、承诺
五、契约的特殊订立方式
六、合意与不合意
第六章、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十三节、基本概念
一、负担行为
二、处分行为
三、概念关联
四、区分标准
第十四节、分离原则
一、分离原则的含义
二、分离原则的基础
三、分离原则的否定论
第十五节、抽象原则
一、含义
二、基础
三、功能
四、否定论
五、限制
第七章、意思表示的一般原理
第十六节、意思表示的概念
一、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
二、无需意思表示之法律行为?
三、构成
第十七节、意思表示的生效
一、基本结构
二、发出
三、需受领意思表示的到达
四、需受领意思表示的生效时点
五、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
第十八节、意思表示的解释
一、解释性质
二、解释目标
三、解释因素
四、补充解释
第八章、法律行为的效力瑕疵
第十九节、效力瑕疵及其事由
一、法律行为效力根源与效力瑕疵
第二十节、判断能力与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节、意思保留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节、单方错误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节、表意自由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四节、事务处置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五节、强制秩序与法律行为
第二十六节、效力瑕疵的基本形态
第九章、代理
第二十七节、代理概说
第二十八节、意定代理权
第二十九节、无权代理
第三编、权利主体
第十章、自然人
第三十节、民法上的人
第三十一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第三十二节、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第三十三节、人格的保护
第三十四节、户籍与住所的民法意义
第十一章、自然人的团体构造——法人
第三十五节、法人概说
第三十六节、法人的分类
第三十七节、法人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
第三十八节、法人权利能力:根据与范围
第三十九节、法人行为能力
第四十节、法人目的的性质
第十二章、自然人的其他团体构造
第四十一节、家庭
第四十二节、非法人团体
第四编、权利理论
第十三章、权利的一般原理
第四十三节、权利的概念
第四十四节、权利的实证法体系
第四十五节、权利的分类
第四十六节、权利的界限
第十四章、权利的时间属性
第四十七节、法律关系与实践
第四十八节、诉讼时效的基本原理
第四十九节、诉讼时效的计算
第十五章、权利的救济
第五十节、请求权基础理论
第五十一节、权利的私力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