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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校教育制度思维导图,介绍了从原始时期到汉朝到近现代的教育制度变革,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收藏下哟。
编辑于2021-10-24 20:28:36中国学校教育制度
原始时期
政经文发展出现学校教育
教育设施呈现等级差别
养老➕教学机构出现
“成均”、“庠”活动机构
夏商周时期
夏朝
教育由国家管理,设司徒主管教化
设“序”为奴隶主贵族子弟教化场所,并非独立,纯粹的教育机关,教育只是其职能之一
设地方乡学:“校”
重视军事教育
商朝
有成熟的文字——甲骨文
对贵族子弟有集中进行教育的场所
设有“大学”和“庠”
国都——大小学或左学右学
地方——“庠”“序”
周朝
“学在官府”
国学
小学
学习年限为7年
强调德行教育,德、行、艺、仪,实际上是努力着贵族道德行为准则和社会生活知识技能的基本准则
大学
有一定限制,只有少数符合资格的人才能享受
学程为9年
为培养统治者的需要,学大艺、履大节;以礼乐为重,射御次之
乡学(地方学校)
以德、行、艺为纲,基本需求和国学一致
实行定期考察推荐,入国学
春秋时期
私学兴起
士阶层的变化与教育的新需要
文士增加
地位变化(上升)
在政治、军事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兴地主阶级需求
私学兴起为百家争鸣开辟园地
打破“学在官府”的传统,是文化知识传播于民间
特点:“学术下移”、政教分设、自幼受教、官师分离、思想自由、突破传统“六艺”、地址流动、适应建立封建制度需要、为地主阶级利益服务
战国时期
私学发展
儒家
孟氏之儒
孙氏之儒
培养出法家思想
注重儒家经籍传授,保存古代文献
墨家
自然科学和逻辑学
道家
避世
法家
影响了秦国
齐国稷下学宫
I. 由官家举办而由私家主持的特殊形式的学校
i. 目的:招致贤人、得士以治之
ii. 特色:容纳百家、思想自由
II. 一所集讲学、著述、育才活动为一体并兼有咨议作用的高等学府
以学术活动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学府
i. 讲学
ii. 著述
iii. 育才
iv. 咨政议政
III. 特点
学术自由
容纳百家
各家各派学术地位平等
自由来去
相互比较、汲取彼此优点
学术辩论带来文化的吸收、交融、分化、嬗变
待遇优厚
尊重每个人人格
物质待遇优厚
秦朝
严禁私学
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职政治的需要
“焚书坑儒”
汉朝
官学
中央官学
太学
以经学教育为基本内容的中国封建教育制度的正式确立
“独尊儒术”重要步骤
鸿都门学
宫邸学
地方官学
郡国——学
目的
1. 培养对地方官学的管理
2. 向社会普遍推行道德教化
县道邑——校
乡——庠
聚——序
私学
书馆
1. 识字教育
2. 读写训练
3. 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
4. 个别教育
经管
魏晋时期
三国时期
魏
基本上承袭汉制
律学
教授法律诉讼之学
律学设置的开端,打破了经学一统天下的局面
蜀吴
按古制
两晋时期
中央官学
西晋
太学
国子学
东晋
设太学被毁,复设被废,再设国子学
内容:以儒家经学占主导地位;不振原因:学校管理松弛,缺少名师
地方学校
自发设立
十六国学校
1. 少数民族领导
2. 为北魏教育奠定基础
3. 推进各民族封建化进程
4. 加速少数民族文化水平步伐
5. 民族大融合起积极作用
私学教育
占主导
1. 设置范围延伸至边陲
2. 授业内容不限于五经,百家之言、文史止血皆在教授之列
3. 开办的私学多元化,道家、天文、占卜等
南朝
官学
宋朝
开学馆
复国子学
立总明观
齐朝
立国学 重儒学
设国子学 被罢废 复又立
梁朝
中央官学(a.d.505-a.d.548)
五馆
五经
学生自由听讲,引入竞争机制
集雅馆
五经
国子学
入学学年不限
按经分专业学习
允许学生开讲
士林馆
讲学与研究合一的机构
律学
陈朝
不兴学
(a.d.560)建国子学
私学
开办者成分较为复杂
教学内容多元化
特殊性质的家学得到较大发展
北朝
中央官学
北魏
(a.d398)以传授经学为主的学校教育制度建立
立太学设五经博士
改国子学为中书学(特创)
北齐
国子学
国子寺
北周
兴学令
先六经后子史
太学
麟趾学
露门学
太学礼
地方官学
为王府培养经义通明的人才
设立郡立学
私学
禁绝私学
表面是为发展官学去除障碍,实际目的在控制思想
隋唐时期
中央官学
中央专设
隋代
国子寺-独立 国子学-国子监
国子学
专收贵族及高官子弟
太学
教授五经 分经教授
其门第品级要求低于国子学
四门学
五经传授 分经教授
从地方州县选送,多数于庶族优秀子弟
书学
教授汉字“六书”的构造原则和文字“八体”的不同写法
庶族子弟
算学
培养天文、历法、财务、工程等方面专业计算人才,以算学专书为主要学习内容
地方官学
由中央政府吏部任命,听命于中央,崇儒兴学
唐代
中央教育机构由附属改为独立
国子监
国家对培养统治人才的重视,学校管理走向专门化,以适应教育事业大规模发展需要
中央政府教育行政机构,可直接对皇帝负责,也要接受上级机关礼部统调指导
国家最高学府,实际培养统治人才为国家所用
职能
教学内容:儒学经典 律学 书学 算学 广文馆
考核制度:旬试 月试 季试 岁试 毕业试
中央附属学校
唐代还有些官学不是独立设置,而是利用行政部门人才资源和业务设备的资源,附设一些学校,并与这些部门管理
地方官学
地方州府一级官学:经学、医学、重玄学
私学
学习儒家经典,基础教育,儿童启蒙识字,民族文化传承任务
初级私学
乡学
人烟聚集 居民较多
村学
贫家子弟可入学,能寄宿
私塾
家塾
家学
高级私学
《三礼》学
《易》学
《春秋》学
《汉书》学
谱学
《文选》学
文学
科学技术
书院创立【唐】创立
既有藏书,又有教学活动
培养人才和传播、发展中华文化的双重任务
学校教育制度特点
1 学校体系的形成
私学
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
官学的重要补充
官学<主干>
中央
地方
推选至中央
2 教育行政体制分级管理的确立
3 学校内部教学管理制度及法规的完善
4 专业教育的重视
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教育
苏维埃根据地
干部学校
高级干部学校
中层干部学校
目标明确,课程精简,学制灵活,形式多样,思想政治与理论联系实际
成人教育
军队
以连队为单位的识字班
地方
夜校、补习学校、识字班、俱乐部;识字牌、剧团、板报、宣传栏
儿童教育
小学校
小学教育与政治斗争想联系,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联系,发展儿童创造性
抗日民主根据地
干部教育
高级干部教育——高等学校
中级干部教育——中等学校(及各种训练班)
初级干部教育——高等小学
群众教育(国民教育)
儿童教育——初等小学
成人教育——各种谁教育组织形式(识字组、扫盲足、冬学、夜校等)
干部教育
高级干部学校
中级干部学校
解放区
中小学教育正规化
高等教育整顿与建设
办抗大式训练班
进一步正规化
创办新大学
国民政府时期
幼儿教育
幼稚园
初等教育
完全小学
修业年限6年,初小、高小四二分段
初级小学
单独设立,修业年限4年
简易小学与短期小学
专为推行义务教育而设
中等教育
初高中三三分段综合中学制
普通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在同一学校并设
高等教育
注重实用科学,充实科学内容,养成专门知识技能,为国家社会服务之健全品格
大学
专门教育
民国
癸丑学制
小学前蒙养园
初等教育
初等小学校
义务教育
法定入学年龄6周岁
高等小学校
三年
不分设男校女校
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授以生活必需知识技能
中等教育
中学校4年,不分级,专为女子设立女子中学校
完足普通教育,健全国民为宗旨
高等教育
设立大学
预科
三年,分为三部类
本科
3-4年,分文理法商医农工
大学院
不定年限
师范类
师范学校
中等
目的
造就小学教员
高等师范学校
高等
目的
造就中学校、师范学校教员
女子师范学校
实业教育类
乙种实业学校
甲种实业学校
新文化时期
学校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验
现代西方教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
实用主义教学理论
设计教学法
重视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独立性
强调学生学习动机与兴趣
注重教学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
摒弃传统教学形式
缺点
知识支离破碎
放任自流
道尔顿制
自由
合作
计划
缺点
理论缺点,师资设备
文纳特卡制
1. 给儿童优美快乐的童年
2. 充分发展儿童个性
3. 个人社会化
4. 养成儿童普遍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1922年“新学制”
初等教育
幼稚园
初级小学
高级小学
六年
中等教育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设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
师范学校
职业学校
六年
高等教育
大学校
专门学校
4-6年
大学院
特点
1. 根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划分教育阶段
2. 初等教育趋于合理
3. 中等教育是改制的核心
精粹
4. 建立了较完善的职业教育系统
5. 改革示范教育制度
6. 取消预科,简短高等教育年限
评价
摆脱封建传统教育束缚,教育重心下移、适应社会和个人需要
地方充分灵活性
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办的干部学校
湖南自修大学
自学为主,辅以授课
特别授课,函授指导,特别讲座
文、法两科
上海大学
培养研究社会实际问题和建设新文艺的革命人才
采取教师授课和学生自学
投身社会活动
农民运动讲习所
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际斗争需要紧密联系的原则
课堂讲授、课外实习、自学、集体讨论、调查研究
清末
教会学校
两次鸦片战争
附设于教堂
19C60s-1876
以小学为主,少量中学出现
A.d.1877第一次基督教传教士大会
大中小学
吸收新兴资产阶级、赋予家庭子弟
“学习与教科书委员会”—“中华教育会”
课程
宗教
外语
西学
数学
天文
地理
物理
化学
儒学经典
洋务学堂
目的:培养洋务活动所需翻译、外交、工程技术、水路军事等多方面专业人才,以“西文”“西艺”为主
外国语(“方言”)学堂
京师同文馆
军事(“武备”)学堂
福建船政学堂
技术实业学堂
教学方法:知识的接受规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理论与实践,世袭制度
组织形式:分年课程计划,确定学制年限
缺点:缺乏整体规划,为封建统治服务
百日维新
京师大学堂
仕学院
中小学堂
新式学堂
高等学堂
省会之大书院
中学堂
郡城之书院
小学堂
州县之书院
清末新政
兴学堂
学堂数量大幅上升
学生数量上升
中国教育会、爱国女校、爱国学社
后两者是中国教育会创办的著名革命学校
清朝
中央官学
宗人府
宗学
清宗室子弟
年满10岁
觉罗学
专为清觉罗氏子弟
内务府
景山官学
咸安宫官学
教授满语、弓马骑射
内阁
俄罗斯文馆
国子监
实行监生历事制度和积分法;“四书”“五经”
国学
算学
八旗官学
地方官学
府、州、县、卫学
“六等黜陟法” 动态管理
社学
乡镇地区最基层
义学
孤贫、少数民族秀异者
井学
云南边疆地区
明朝
中央官学
国子监
创立历事制度
学习到一定年限,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先习吏事”
放松入学资格限制
实行积分法
初级
正义
崇志
广业
中级
修道
诚心
高级
率性
宗学
贵胄学校
参加科举
武学
地方官学
儒学
府学、州学、县学
按军队编制设立的都司儒学、行都司儒、卫儒学
谷物财货集散地设置的都转运司儒学
土著民族聚居地区设立的宣慰司儒学和安抚司儒学
专门学校
武学
阴阳学
医学
社学
以民间子弟为教育对象
8岁以上,15岁以下,带有某种强制性
如何念书、看书、作文、记文,培养儿童学习习惯及每日活动安排
辽金元时期
辽朝
国子学(南京太学)
地方官学
府学
州学
县学
诸王文学馆
贵族子弟教育
金朝
中央官学
国子监
太学
女真国子监、女真小学、女真太学
培养女真族人才为目的
小学
司天台办学
天文历数
宫女学校
教授宫女
地方官学
府、镇、州学
女真族、州学
地方医学
元朝
中央官学
国子学
专门学习汉文化的学校
“升斋等第法”
国子学分为下、中、上,按程度(学业成绩和品德行为)分配
“积分法”
汉人
蒙古国子学
目的:发展本民族文化,加速培养本民族人才
蒙古族+其他民族
回回国子学
专门学习亦思替非(即波斯文字)的学校
我国中央官学最早的外国语学校,对中西文化交流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司天台
天文、星历
太史院附设学校
地方官学
路学
小学
社学
发展农村地区文化教育
蒙古学校
普及蒙古文字,培养懂得蒙古文的人才
医学
阴阳学
天文、算历
教育管理机构
宋朝
中央官学
国子监
最高教育机构,最高学府
广文馆
四门学
为士子准备参加科举考试而设立的预备学校
国子学
小学
太学
兴学育才终点,中央官学的核心
辟雍是太学的分校
习儒家经典
专科学校
武学
设立最早
积累了办理武学,培养军事人才的经验
律学
培养法律人才
医学
方脉科
针科
疡科
算学
历算人擦培养
书学
学生出身不受限制
画学
贵胄学校
为教育宗室子孙
资善堂
宗学
诸王宫学
地方官学
州或府、军、监设立的称州学、府学、军学、监学
县设立的称县学
没有硬性入学年龄;春季始业;单班学校;读写算;诗歌
科举
对学校
导向调控作用
影响学校的培养目标
书院
1藏书2教学活动
【唐】(a.d.785-a.d.820)
创立
培养人才和传播、发展中华传统文化的双重任务,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宋】
形成和兴盛
设学培养人才
a. 已被确立为一种教育制度
b. 促进南宋理学的发展和学术文化的繁荣
c. 书院官学化倾向已经出现
受制于政府,被纳入官学体系
i. 私人捐赠
ii. 州郡长官直接利用官府财力兴建
【元】
保护、提倡、加强控制
“地方教化”重建
士人不仕新朝,自建书院
态度:保护➡️积极提倡
下令立书院,促进元书院发展
↘️加强控制
官学化倾向更为明显
A. 政府任命教师
B. 控制招生、考试及生徒去向
C. 设置书院学田
a. 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b. 控制书院经济命脉
【明】
沉寂——勃兴——禁毁
沉寂(a.d.1505)
(1) 既不提倡,也不修复
自由学风,有悖于专制统治
(2) 重视学校教育,大力发展官学,提倡科举
为功名利禄
已满足统治者需求
兴盛(a.d.1506-a.d.1566)
(1) 统治者内部矛盾激化
宦官专权
(2) 科举腐败官学衰落
(3) 著名学者倡导
禁毁
1. (a.d.1537)
2. (a.d.1538)
耗材争师
3. (A.d.1579)
执政者憎恶
4. (A.d.1625)
宦官专权,朝廷季度腐败
实质:加强封建专制统治
【清】
前期(a.d.1644-a.d.1732)
沉寂(a.d.1644-a.d.1661)
防止利用书院讲学宣传民族思想,来反对清王朝统治
积极办官学
复苏(a.d.1662-a.d.1722)
政权稳固,社会相对稳定,经济发展
怀柔政策,笼络汉族知识分子
后期
积极倡导,加强控制
A. 书院大发展
a. 兴贤育才
b. 提供办学经费
B. 官学化倾向日趋严重
a. 控制书院设立,掌握书院经费
b. 控制山长选聘权
c. 控制书院招生与考核
官方越禁,民间越办——历史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