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项目安全风险分级基础清单》
包含了基础安全管理、地基与基础、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等等。
编辑于2021-11-20 14:15:50项目安全风险分级基础清单
二、地基与基础
(一)桩基工程
人工挖孔桩:基础桩孔开挖未采用间隔开挖或在砂性、粘性土质情况下,降水不到位,违规超挖造成土壁出现渗水、流沙、涌沙等现象,导致侧壁坍塌; 桩孔每次开挖深度超过规定要求,护壁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随挖随浇,护壁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拆模,拆模后护壁存在空洞、露筋、裂缝、漏水等现象时未及时补强,导致侧壁坍塌;桩孔挖出的土石方未及时运离井口或孔口周堆积弃渣、无关机具和其他杂物;桩孔内上下传递物品时未采用专用吊索;挖孔过程作业人员的上部未设置安全护盖,孔内出渣时,造成作业人员不能位于安全护盖下,土石方掉落导致作业人员受到物体打击伤害;桩孔开挖作业前未对孔内气体抽样检测,每次下孔作业前未先通风,作业过程中未实时检测与持续通风,孔内人员连续作业超过2小时且作业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作业环境空气中氧含量超标,导致作业人员中毒和窒息;桩孔内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在潮湿或有水的桩孔内作业时,未采用12V电压;在进行挖孔抽水时存在人机同坑作业的违章行为,机具线缆漏电导致作业人员触电;
桩孔洞口:桩孔口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挖孔作业暂停或成孔后,井口未及时设置罩盖封盖,导致坠落事故
桩工机械:桩机安装、移动过程基础不平、不实,作业区域未设置警戒和警示标识,无专人指挥、监护,桩机作业时未稳定垂直,导致桩基设备倾覆
预制桩吊装:吊运预制桩过程中未绑扎牢固,作业范围未设置警戒隔离区域,导致预制桩滑落,砸伤作业半径之内未撤离施工人员
静压桩:起重机的起重臂及桩机配重下方站人;压桩时,操作人员的身体部位违规进入人压桩台与机身的间隙之中,压桩工作未及时停止
(二)支护边坡
基坑支护:基坑未进行支护,或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基坑围护结构存在变形、开裂、周边塌陷,超设计使用年限,基坑未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施工;对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情况,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边坡:边坡治理过程中,上部与下部土质不同,顶部未采取封闭措施,导致雨水渗入,软化了结构面使结构面抗剪强度降低,基坑边坡采用直立开挖的方法,致使岩体处于临空状态,且未及时采取支护措施,导致边坡岩体发生突然脆性破坏而断裂坍塌
支护桩:未按施工程序埋设帷幕桩,帷幕桩抗弯强度及刚度均未达到要求;在进行帷幕支护桩桩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毗邻建筑物一侧杂填土密度低于其他部位,在开挖土方和埋设帷幕桩时,对杂填土层产生了扰动,进一步降低了基坑土壁的强度,导致坍塌事故发生
挡土墙:挡土墙无勘察、未经专项设计、未经审查;墙体高且单薄,挡土墙后为回填土且较深,挡土墙上部为道路,动荷载较大,导致挡土墙不能抵抗回填土侧压力而变形;在施工过程中墙体突然倒塌,将作业面的工人掩埋
(三)地下水控制
基坑降排水:基坑边沿及基坑底部四周未设置挡水墙、排水沟和集水井,排水不及时,基坑长期泡水,淤泥质土软化,导致基坑开挖面失稳滑动
(四)土方开挖
沟槽开挖:沟槽开挖未放坡,紧邻沟槽堆土且高度在2m以上,管沟开挖采用纯机械挖土、堆土,未分层、退台、放坡、支护,沟槽开挖宽度不符合规定,工人下沟槽施工前未对沟槽进行支护,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沟槽边坡土方坍塌
边坡治理: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导致边坡坍塌
基坑开挖: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边荷载值超过设计限值的;土方开挖放坡系数不满足要求,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边坡支护;开挖的土方堆放位置距坑边过近,并且堆土高度超高,造成土层向内挤压,边坡发生坍塌;支护结构构件强度未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提前开挖和超挖;或基坑未分级放坡或边坡脚垂直超深开挖,基坑坡体的稳定性不足,且坍塌区域坡面挂网喷浆混凝土未采用钢筋固定,擅自进行基坑作业时发生局部坍塌;
机械作业:机械回转半径未设置安全警戒区,未设专人旁站,未设置警示标志,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半径区域,导致机械伤害
(五)基坑监测
深基坑未对支护结构进行检测,基坑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支护结构位移达到设计规定的位移限值,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未及时预警及处理;
(六)拆除工程
支撑拆除:拆除顺序及方法不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的;支护及主体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拆除条件时拆除基坑支撑;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未严格按方案实施,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交叉作业:拆除作业未合理安排,同一作业面存在上下垂直作业现象,拆除构件掉落砸伤下部作业人员
(七)深基坑及特殊开挖工程
深基坑及特殊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四、模板工程
(一)材料验收
模板支架杆件进场时未验收,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钢管壁厚不足,仍进场使用,导致整体支撑系统刚度不足,失稳坍塌
(二)模板加工
锯末、刨花等易燃物未及时清理,作业人员在加工区吸烟或动用明火;圆盘锯锯片上方未安装保险挡板,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短料切割时直接用手推送;使用未带防护罩手提电锯,操作不当
(三)模板吊运
模板、支架材料吊运过程未使用专用吊具,存在绑扎不牢、长短料混吊、单点吊运等违规行为;大(钢)模板吊运过程存在绑扎不牢,吊装绳索、卡具和吊具不合格;拼装大模板上的自制吊具、吊钩不合格;同时吊运两块柱模、角模,吊运过程材料失稳掉落
(四)模板堆放
模板堆放超高,作业平台集中堆载或在作业平台边缘及楼层临边等部位堆放不平稳,模板滑落导致人员受伤;未设置独立的大(钢)模板存放起吊区域,现场模板存放使用单支腿,无支腿的大模板未设置专用插放架或无防滑移倾倒措施
(五)模板支架
架体基础处理:架体基础为回填土,且地基受雨水浸泡,同时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地基承载力不足,使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导致模板支撑系统产生较大次应力,架体支撑系统失稳
杆件连接、受力方式:模板支架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的;模板支架立杆搭接,水平杆搭接使用“直角扣件”扣接,高跨的扫地杆未向低处延长两跨以上;梁下立杆偏心受力,荷载施加后致使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导致事故的发生
立杆间距、横杆步距:模板支撑系统钢管立杆间距,横杆步距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顶部自由端高度过大,扫地杆距地面过高,荷载施加后致使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导致事故的发生
剪刀撑、连墙件设置: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时未按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纵向剪刀撑;连墙件的数量及设置方式未达到规范要求,致使模板支撑系统整体不稳定,失稳坍塌
特殊部位搭设:厂房,仓储建筑等高框架柱体系支模,立杆密度达不到要求,剪刀撑缺失,斜拉杆偏少,同时立柱和屋面梁板同时浇筑,造成荷载过大,架体局部失稳,导致支撑系统整体坍塌;模板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且未采取加固措施的;超高部位支模架高宽比大于两倍,与结构未设置拉结点,同时剪刀撑设置不足,且立杆及纵横向水平杆接头在同一平面,荷载施加后造成模板支撑系统局部失稳引起坍塌;斜屋面、花架,高空连廊、楼梯间屋面板等部位支模架未有效识别和管理,方案未编审,作业人员按常规支模体系搭设,梁底立杆缺失,扫地杆、水平杆缺失,荷载施加后局部梁底扣件失效、立杆失稳,造成模架坍塌;电梯井等部位支模体系未有效识别,方案未编审,采用脚手架作为支模体系,立杆间距过大,步距过大,剪刀撑缺失,荷载加载后立杆失稳导致坍塌;高空悬挑梁等部位支模体系未有效识别,方案未编审,采用脚手架作为支模体系,立杆间距过大,步距过大,剪刀撑缺失,荷载加载后立杆失稳;部分采用型钢悬挑形式搭设的,施工过程中无架体防倾覆措施,人员无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倾覆坍塌或者作业人员坠落;
特殊部位支模:支模架位于后浇带位置,后浇带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浇筑,下部回项支撑不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使架体支撑基础的梁板构件承载力不能满足上部架体和施工荷载,导致混凝土梁板坍塌,造成上部支模基础失去支撑,整体坍塌
高大模板支架: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kN/m²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²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六)模板安装
模板安装: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脚手板未满铺、未固定,无防护栏杆;大模板单侧立放时,未设置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利用模板支架上下攀登,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的木板上行走,失足坠落
铝模安装:铝模安装工序错误,未逐一安装支架及底板模板,采用先安装模板后搭设支架方式
(七)模板拆除
未达到强度规定提前拆底模,拆除顺序不当,拆除作业无可靠操作平台,拆除区域无警戒或无监护人,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模板未与墙体完全脱离,强行吊运大模板;拆除外墙模板时,未先挂好吊钩,紧绳索,再行拆除销杆和担;拆除区域下方未设置警戒或未设置专人旁站;阳台、飘窗等部位拆模时,外架脚手板未满铺,层间隔离不到位,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失足掉落。
六、砌体工程
(一)砂浆搅拌
砂浆罐、搅拌机等基础不平、承载力不足,雨天泡水基础下沉导致设备倾覆
(二)加工制作
砌块切割时,切割部位未设置防护措施,操作人员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操作不当导致割伤;使用施工升降机超载运输砌块和砌筑砂浆未采取防散落、抛洒措施;违规使用驾乘式运输工具进入施工电梯、楼层
(三)材料运输
其他运输作业:采用车辆上下坡道运输砌块时,人员在下坡道时位于车辆前方或上坡道时位于车辆后方,车辆易外失控造成人员伤害;采用滑槽或违规抛掷方式向基槽或基坑内运送物料,砸伤下面人员
垂直运输作业:材料吊运时采用木质托盘或其他不合格的自制吊笼,吊运时砌块散落;采用滑槽或违规抛掷方式向基槽或基坑内运送物料,砸伤下面人员;
(四)砌体作业
植筋作业:高处、临边等特殊部位植筋时,无可靠操作平台和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失稳坠落
砌筑作业:阳台、飘窗、空调板、电梯井等部位临边、高处作业无可靠操作平台;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导致高处坠落
八、装饰装修
(一)抹灰与涂饰工程
材料运输:材料运输,违规使用驾乘式运输工具进入施工电梯、楼层
抹灰与涂饰作业:走廊、阳台、飘窗批顶、抹灰与涂饰作业时,高处、临边作业时无可靠操作平台,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导致高处坠落
(二)地面工程
地面磨光机:地面收面作业,磨光机开关失效,机械性能失控导致机械伤害
驾乘式运输车:地下室地坪浇筑过程中,驾乘式运输车通往地下室坡道过程易引发车辆刹车失控
(三)隔墙工程:隔墙板安装过程中,随意斜靠墙面或木楔未楔紧,存在倒塌风险
(四)吊顶工程:登高梯脚底部不平实或垫高使用;未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或无可靠操作平台;走廊、阳台等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十、机电安装工程
(一)电气工程
开槽配管:开槽人员登高及临边作业时使用人字梯、自制木梯,无可靠操作平台,未系挂安全带,开槽时切割到钢筋到人员失稳坠落,导致高处坠落及机械伤害
电缆敷设:地下室桥架、楼层阳台、楼梯间等高处、临边进行线管穿线、电缆敷设时无可靠操作平台,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人员作业时失稳坠落
防雷接地:屋面女儿墙、构架、机房顶部避雷带支架打孔、避雷带焊接时高处作业无可靠操作平台,人员作业未系挂安全带,作业时人员失稳导致到处坠落
通电调试:配电系统或电气设备调试、试运行时,未按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未统一指挥、专人监护的
(二)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管道制作:各类穿墙、出屋面套管切割时,防护罩缺失,切割操作不规范,个人防护用品未佩戴护目镜等,造成切割片炸裂,机械伤害
管道安装:设备平台、空调板、采光井、室内临边等部位临空、高处进行雨污管支架打孔、安装管道时,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人员失稳坠落
设备管道吊装:空调回水管等大型管道、制冷机组、水泵、供热锅炉和辅助设备的吊装作业,吊运前未对吊索、吊具检查,吊装作业时固定不牢固,未安排专人指挥,吊物坠落砸伤下方未撤离人员
(三)通风与空调工程
风管安装作业:风管吊装时未安排专人指挥,设备绑扎不牢固,未设置吊装隔离区域;风管吊杆固定不牢,发生风管脱落
高处作业:管道安装时,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或高处作业平台不符合相关要求,人员失稳坠落
(四)消防工程
高空作业时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五)电梯工程
井道内悬空作业:井道内高空作业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下方未设置安全防护网
电梯安装:井道完成移交,安装过程中电梯的外防护门违规拆除、电梯井道立面未满挂安全网防护,未张贴警示标志;电梯楼层门安装后,作业人员私自违规打开电梯门呼叫、乘坐电梯,探头或踏空掉落井道;向井道内抛物砸伤井道内作业人员
(六)综合支架
大型支架未经安全复核验算,联动调试及后期使用过程中,管道振动导致吊架坍塌
(七)小型机具
管道切割、焊接、沟槽、开孔、打磨作业时,作业人员使用防护用品不规范,机具操作不当引发机械伤害
十二、安全防护
(一)临边
临边防护设施:阳台、电梯井等部位临边防护未考虑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过程中反复拆改、恢复随意,造成临时性缺失或防护不牢固
基坑及基础临边防护:基坑、地下室集水井、电梯基坑、桩孔洞口、结构高差部位等部位临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或未设置警示标识
临边作业: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侧边临边等部位未先防护后施工;无脚手架楼层的临边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未设置警示标志,临边作业未设置安全带系挂点
楼层临边:未合理安排材料运输,作业人员擅自拆除临边防护,拉拽倒料框时失稳坠落
运输通道平台临边防护: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设施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或未设置警示标识
(二)洞口
预留洞口:短边小于500mm的洞口,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牢;短边500mm-1500mm的洞口未进行封闭或加不小于1200mm的临边防护;短边大于等于1500mm的洞口未设置临边防护,且未设置水平防护
风井洞口:风井等洞口结构施工时未预留钢筋;护盖板拆除,在洞口周边作业造成高坠
集水井口:防护不到位,洞口内积水,周边无警示标识,人员误入,造成溺水
电梯井口:电梯井道操作面未采用斜撑式定型化操作平台,平台提升后未第一时间设置硬质隔离防护;电梯井口未采用定型化防护门并未安装跟至拆模楼层,电梯井作业面水平洞口未防护;造成作业人员坠落
楼梯口:楼梯未施工或PC楼梯未安装前,未及时设置操作平台和临边围护
(三)通道
至地下室、楼层、作业面、塔机、脚手架、料台等通道不畅通,标识不明显、指向不明确、照明不良好、防护不到位等;入主楼、人货梯安全通道,紧邻主楼的施工通道,临街建筑人行通道未按规定要求搭设防护棚;
(四)场地管理
楼栋坠落半径区域未设置有效安全隔离区,隔离区与场地、通道未有效封闭,人员可随意进入;
(五)露天固定加工场所
钢筋、木工、水电、机修等露天固定加工场所未按规范要求搭设双层防护棚;坠落区范围存在随意堆放、存取材料、安排加工、维修等露天作业
(六)安全标志
典型临边、洞口部门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不到位,人员不知情踏空坠落
十三、建筑起重机械
(一)设备安拆顶升管理
人员管理:与项目恰接的业务联系人未经法人委托授权;未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的;分包单位未提供施工联系函或造假,安拆人员不足、未持证,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未到岗,与联系函人员存在不符;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人证核验交底,未进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作业全过程失去管控
进场验收:设备进场未进行核验,导致套牌、超年限设备或不合格设备进场,设备混装,未能识别主要受力构件结构裂缝、变形等重大安全隐患;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塔机的塔身标准节、起重臂节、拉杆塔帽等结构件没有可追溯出厂日期的永久性标志的
人证核验交底:安拆、顶升作业随意组织无证人员施工,人员数量不足、未针对性开展两级安全技术交底,过程沟通不畅,专业技能不足,违规操作
汽车吊作业:未对汽车吊司机核验塔吊安拆吊装操作经验、资质证书和开展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性能及作业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安拆作业要求;选用汽车吊时未认真进行选型计算,选型不当;对施工现场起吊位置的承载能力未经确认,又未采取有效的提高地基承载力的措施,造成汽车吊的支撑点下陷;由于汽车吊的起重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失效;因受场地限制,未按安装方案规定临时改变停放汽车吊位置,造成起升变幅幅度超过规定要求
塔吊安拆作业:起重臂起吊前未对各连接部位连接销、开口销检查,安装后出现连接销、开口销缺失等隐患造成起重臂折臂、构件脱落;安装或拆除顶升套架时,由于顶升套架上的爬爪或顶升横梁未正确可靠支撑固定,当汽车吊的吊钩摘钩后,当开始顶升套架准备与回转下支座连接固定时,发生顶升套架滑落;作业人员未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在塔吊顶升加节或降节结束后,下支座与标准节螺栓未连接紧固,违章进行吊装、回转或变幅,导致顶升套架在起重力矩作用下产生严重变形或结构破坏后倒塌;顶升过程与邻塔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顶升操作前未按规定进行配平导致失衡;套架未回落到位,回转下支座与塔身四角螺栓未紧固的情况下进行小车变幅、吊装作业
警戒隔离:项目部机管员在设备安拆、顶升时,未全过程进行旁站或旁站不力,顶升、安拆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隔离区域
垂直度纠偏:塔吊安装前,塔吊混凝土基础水平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基础节安装时未进行严格垂直度测量控制,安装后塔吊垂直度超标,发现塔身垂直度超标,未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有效安全的校正塔身垂直度方法,盲目将底部的地脚螺栓的螺母全部拆除,在准备加垫片来校正垂直度时导致塔机倒塌
群塔作业:群塔作业两塔间最小安全距离不达标的;群塔作业顶升塔吊前,未对作业周边塔吊司机开展交底,设备高度变化后,周边塔吊司机信息滞后,导致群塔相撞
附着装置:独立高度、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不符合说明书规定,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非原厂制造
施工升降机安装:对预拼装的电梯标准节进场时、现场拼装后起吊前,安装完毕后未对所有标准节连接螺栓全数检查,导致螺栓缺失,造成轿厢坠落;
施工升降机安拆:作业前未将按钮开关盒移至吊笼顶部操作,开机人员不了解笼顶状况误操作导致冲顶,造成坠落事故;作业人员无可靠操作平台;作业未佩戴安全带、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升降机安拆时,未划定警戒区域,形成交叉作业,致使其他作业人员触碰到施工升降机控制开关启动上升按键,导致吊笼上升坠落;
吊篮安拆、移位: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吊篮安装时,钢丝绳在上部悬挂连接处钢丝绳卡未拧紧,使用前未严格验收,钢丝绳在承载受力后绳头滑出,吊篮失去悬挂导致侧翻;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安全锁失效、安全绳未独立悬挂的;
(二)设备使用管理
塔吊使用管理:违规拆除各限位装置,塔吊力矩限位器、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有一处及以上失效;塔吊基础未设置防护围栏,司机上下班未设置通道平台,标准节无休息平台,附墙部位设置一道水平防护网,未配置防坠器或司机上下班未使用;塔机未安装吊钩可视化监控系统,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与周围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未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未附着或附着间距、附着点以上自由高度超过规定要求;连接螺栓未定期检查,存在松动,未及时紧固处理;螺栓紧固时拧紧力矩不达标或主弦干上两颗螺栓拧紧力矩不一致;选用高强度螺栓强度级别不一致,造成螺栓受力不均导致倒塌;塔吊停机时未顺风停;回转制动器未松匣;超过规定风力违章使用;突发大风风力超过设计标准,造成塔机倒塌;
施工电梯使用管理:施工电梯上下限位、极限限位、防坠器等安全装置有一处及以上失效,防坠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或未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制动器零件脱落突发卡位故障;升降机背靠轮材质和齿条止挡块与齿条间隙过大,失去有效啮合,吊笼制动失败,造成坠落;施工电梯标准节、附墙螺栓未定期检查,存在松动,未及时紧固处理;外笼门未上锁管理;施工电梯未安装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锁,非操作人员开动电梯;
物料提升机使用管理:使用过程中物料提升机起重量限制器和防坠安全器、上行程限位、安全停层装置缺失或无效;物料提升机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者与司机沟通不畅,未关闭层门情况下司机误操作;作业人员违规乘坐物料提升机,按钮开关卡阻失效、多功能安全装置短接失效、急停开关失效导致物料提升机提升冲顶坠落;
吊篮使用管理:吊篮不能落地停放时未采取补救措施,存在人员从楼层进出或传递材料等违章行为;吊篮内作业人员违规超过2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未配备安全带或未挂设安全带;将整个吊篮斜拉后作业;吊篮机构上附着的涂料、水泥、玻璃胶等污物未清理导致限位器、安全锁失效;电焊、切割作业时未对钢丝绳及安全绳采取防护措施导致钢丝绳磨损断裂;悬挂机构前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上,支撑点的结构强度不满足要求的;高处作业吊篮悬挂机构、配重、额定荷载经计算不满足抗倾覆安全系数大于3要求的;悬挂机构前支架严重倾斜(相对支面);配重不符合设计规定,未锁定防移;安全绳、钢丝绳与架体相连,在构件阳角处无可靠防磨损保护导致吊篮机构倾覆;违规使用吊篮运输大理石板等材料过程中,配重大臂未固定牢固晃动翻落,导致吊篮侧翻;
维保管理:未定期开展月检、维保或流于形式,未识别主要金属构件锈蚀严重、开裂、安全装置失效等安全隐患,设备带病运转
十七、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外电架空线路离在建项目安全距离不足或塔吊覆盖半径内且无防护措施,造成触电事故;在对外电架空线路进行防护措施搭设或拆除过程中,未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等措施,工人未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二)接地与防雷
保护接零重复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或不完整,未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TN-S系统中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未超规范要求
防雷接地: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的金属结构体等未设置有效的防雷电气连接
(三)配电线路
线路敷设:电缆线路未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沿地面明设或穿越脚手架设置,未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经未设标志
机械配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主电缆未采用绝缘卡进行固定卸荷,采用悬空或直接缠绕在设备金属构件上,导致电缆破皮漏电
(四)配电设施
配电室:因配电室内未配置绝缘手套、绝缘鞋,空间不满足规范要求,门未朝外开启,未配锁,人员随意进出配电室
配电箱及开关箱:配电箱配置不符合要求,电线电缆进出电箱时,未设置橡皮护套导致电线电缆刮破、损伤,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开关箱;
电气原件:漏电保护器各项参数未按要求配置
(五)用电管理
现场照明:有易燃物的场所,灯具与易燃物的安全距离不足,特殊场所(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
宿舍及办公用电:生活区未使用安全电压或未每间宿舍安装小于 3A 限电器,宿舍存在两处以上电线私拉乱接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空调未采用单独回路供电;办公区使用电炉等电气装置
临电巡查及接电:临时用电系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非专职电工私自接电或电工未每日开展电箱巡查,未及时发现并更换失效漏保,发生触电
带电检修:电工在维修用电设施设备时,带电作业,或未正确使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检修时无专人看护且未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他人不知情误送电导致触电事故
十八、临时设施
(一)临时围挡
临时围墙被当作挡土墙使用,围挡内堆放土体,围墙无墙垛、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围挡失去支承倒塌
(二)临建房屋
临建房屋:临时设施未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在暴雨、瞬时大风等恶劣天气作用下,导致坍塌
临建房屋搭拆:临建用房拆卸作业前未制定专项方案,施工人员在拆卸临建用房过程中,在未采取加设剪刀撑临时固定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同时进行拆卸,导致房屋水平失稳倒塌
十九、特殊天气
(一)雨期施工
基坑:未对基坑开展巡视检查,基坑监测频率不符合方案要求,基坑底部无有效排水措施
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无排水措施,有积水时未及时抽排处理;设备基础沉降导致倒塌
模板和脚手架:每次大雨后,未组织对脚手架检查和验收;脚手架基础出现下沉时未及时处理
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线路未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和防雨设施,未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电缆及导线两端未绝缘密封
室外作业:出现大雨天气未停止室外作业或未停止焊接作业
暴雨:未暂停建筑起重机械、吊篮、高处临边等作业;未对基坑、大型设备基础排水措施进行安全巡查、未进行变形监测;临时设施未进行有效加固、排水设施不通畅;未对配电箱防雨措施巡查,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
(二)高温天气
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排查,未对心血管等疾病进行定期排查、劝退;未及时调整室外作业时间,高温时间段未停止露天攀登、高处作业,无防中暑措施;塔吊驾驶室未配备空调导致中暑
(三)冬期施工
设备设施: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操作面上的积雪、杂物未清理,土层解冻后,脚手架下沉,未采取加固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区或生活区使用明火取暖,施工区或生活区违规使用电暖气等电气设施
(四)大风天气
强风:未对施工现场大型设备、外架、防护棚、安全通道、围墙围挡、现场及办公、生活区所有临时设施的稳定性和牢固度检查确认;未对施工现场易漂浮物固定、轻质材料移至楼层存放,楼层临边、脚手架落散料清理;未停止大型起重设备装拆、顶升作业;未打开塔吊回转机构制动器;未停止爬架提升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 未停止吊篮作业或未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及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未停止施工现场所有高处、临边作业;未停止塔机吊装作业,未将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降至底层并断电; 未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六级及以上:未停止塔吊使用或安拆作业;未停止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未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未停止吊装作业;未停止施工升降机安拆作业;未停止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运行;未停止爬模施工作业;未停止桩工机械作业
(五)浓雾天气
未停止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未停止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顶升作业;未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十六、消防管理
(一)消防平面布局
平面布局:现场总平面布置不合理,临时用房、临时设施布置未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违规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方;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未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内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以上设施被堵塞、占用的;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未大于4米;未行进路线指示标识;导致救援不及时
(二)建筑防火
临时用房:临建板房、集装箱材质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宿舍、办公用房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临时设施设置距离过近,无防火阻断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点及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无防火间距或不满足要求;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的
脚手架架体防火:脚手架架体未采用阻燃型安全网、采用木质或竹质脚手板
(三)临时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且未采取其他灭火设施的;各防火区消防设施配备严重不足;现场及楼层未设置消防水系统或不满足规范要求,未设置备用消防泵,消防水与操作层进度差距超过3层,消火栓泵未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或电源未引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的;
应急照明:重要场所、疏散通道等部位应急照明设置不规范
(四)防火管理
作业面易燃物管理:主楼周边、基坑、裙楼屋面堆放防水卷材、泡沫板等易燃材料;地下室外墙、顶板防水卷材施工后长期裸露、表面无阻燃保护措施;寒冷天气施工时使用明火进行升温保温的
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未实施危险作业许可,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配备灭火器材,未清理易燃材料,无专人看护,火星引燃易燃物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
(五)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易燃材料存储管理:现场保温板、装饰材料、包装袋等可燃物堆放在外架坠落区、商铺屋面,未采用防火油毡覆盖保护,且未设置灭火器;采用不符合消防规定的供配电线缆,或在可燃材料、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安装电气设备的;未将工程材料可燃性外包装物拆除后进入施工作业区域施工的
易爆危险品存储、使用管理:项目未设置独立的危险品仓库或危险品存放严重违规,氧气、乙炔存放、使用不满足安全距离;乙炔无防回火装置,气瓶无防震圈、瓶帽、开关旋转盘;厨房间煤气罐未单独设置储存间
十五、受限空间
(一)受限空间的识别
未对各施工阶段的受限空间作业内容、施工部位(废井、地窖、电力工作井、污水井、污水处理池、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燃气井、坑中坑、人工挖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地下室)进行识别
(二)检测设备防护用品配备
项目现场未按方案要求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其他个体防护用品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等
(三)审批与监护
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负责人及监护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未落实应急处置,现场没有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四)受限空间作业
受限空间内作业前,未开展空气检测,未安排专人监护;作业过程中未保持连续通风,未每30分钟开展一次空气检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超过2小时,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
(五)应急预案演练
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方式不科学,发生险情,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十四、起重吊装
(一)流动式起重机械
设备验收:使用前未对汽车吊安全状况查验,汽车吊臂尖滑轮破损,防脱槽装置失效,起升时钢丝绳从滑轮破损处滑出沿挡板翼缘摩擦切割断裂导致起重伤害
设备就位:起重机械支腿架设回填土之上未铺垫钢板,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或垫板铺设不合格,出现车体侧翻
进场验收:使用断丝、腐蚀、磨损、变形超标的主钩钢丝绳、吊索具。吊运与环境条件不相适应,每次使用前未进行检查,有缺陷未停止使用
(二)吊索具管理
进场验收:使用断丝、腐蚀、磨损、变形超标的主钩钢丝绳、吊索具。吊运与环境条件不相适应,每次使用前未进行检查,有缺陷未停止使用
吊笼吊具:使用自制不合格吊具吊索,导致使用过程中吊具、吊索整体稳定性能失控,吊具内材料堆载过高
(三)起重吊装
专业指挥:起重机械操作区域处于盲区,起重吊装指挥不在岗,存在司索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区域起吊,吊物未避开下方作业人员现象
吊装作业:吊点选择不合理,吊物不平衡,吊装钢丝绳角度过大,钢丝绳脱钩及应力过大拉断;吊装作业吊物与周围物体连接情况不明,起吊前未细致检查,造成倾覆;空中悬吊物较长时间没有加设安全保险绳;大件起重吊装、多台起重设备联合作业或吊运异形结构无吊装方案的;多机抬吊作业,受力不平衡;
(四)警戒监护
未建立完善的吊装方案,施工现场未划定警戒线、设置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入内,未落实旁站人员
(五)超重及非常规吊装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十一、脚手架工程
(一)进场验收
架体主要构配件进场未履行验收手续,规格、尺寸与规范及方案要求不符;存在明显塑性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
(二)脚手架的搭设
架体基础:基础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搭设在回填土上的脚手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架体基础未硬化,立杆与基础间存在松动、悬空现象未及时处理,脚手架底部未按规定设置垫板,无排水措施,发生基础下沉、架体变形坍塌;架体基础设置在楼面结构上时,未对楼面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
架体构造:连墙件数量、间距、位置与施工方案要求不符;立杆纵横间距、水平杆步距、垂直度、剪刀撑等构造未满足施工方案要求;支模架与外架混搭或相连;架体堆载过大造成失稳风险
悬挑钢梁:工字钢排布与方案不符,钢梁固定端长度未大于悬挑段的1.25倍;悬挑型钢锚固直径未大于16mm,钢梁固定末端未大于200mm,钢丝绳预埋拉环直径未大于20mm;拉杆、下撑杆未按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布置的
架体搭设:架体搭设时未设置安全母绳,作业人员未有效使用安全带,底部坠落区域未设置警戒隔离带,未安排人员进行旁站监督,发生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悬挑层、爬架拼装及作业层外架搭设滞后,且楼层周围未设置临时防护栏杆,人员临边作业发生高处坠落
层间隔离:架体离主体结构间隙过大(大于150mm)未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进行封闭防护,水平层间隔离、底部封闭设置不及时;临边作业时人员从间隙处掉落
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绑扎不牢固有探头板,密目网、脚手板铺设未满绑,未绑扎严密、牢固。架体内侧防护未封闭,防护栏杆未搭设,作业人员架体上行走时坠落
超高落地架 悬挑架: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三)脚手架的使用
架体堆载:施工过程中架体堆放施工材料及机具,局部超载或者材料放置不平稳,导致材料掉落或架体坍塌
架体加固:脚手架基础下、周边开挖、回填土时,未提前对架体基础采取加固措施处理,造成基础下沉、立杆悬空、架体变形
(四)脚手架的拆除
组织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脚手架拆除施工,拆除时未按脚手架拆除要求顺序拆除,造成脚手架重心偏移失稳外倾整体坍塌;外架拆除时,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作业人员,在所有连墙件已被拆除的情况下,违章冒险拆除脚手架,施工作业人员违规将拆除的钢管、扣件及脚手板堆放于架体上增加荷载,脚手架产生晃动、失去稳定而倾覆;钢管材料堆载过大,集中窗口堆放,从楼层临边斜吊钢管,造成钢管掉落;双排剪刀撑、水平杆等杆件拆除过程中,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提前固定较重拆除杆件,拆除时人员受力不均失稳掉落;悬挑钢梁拆除时,未设置警戒隔离隔离区,人员绑扎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工字钢绑扎不到位,拔出时歪拉斜拽,导致人员和工字钢掉落;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爬架安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检测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爬架安装高度与方案不符,防坠、防倾覆装置未按方案设置或未发挥作用;导轨严重变形,支座缺失或特殊部位存在严重隐患;架体水平悬挑长度未小于≤2m或跨度的1/2,架体竖向悬臂大于6米或大于2/5架体高度时未进行专项加固
爬架爬升:爬升时翻板未打开,或障碍未及时清理,人员未离开架体,未设置警戒隔离区;爬升过程中两组架体之间缝隙(断片处)未封闭,无可靠防护导致人员坠落,拆改塔吊附墙处架体时,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爬架使用:爬架使用过程中,架体各构件出现连接不牢固,使用螺纹钢等不符合要求材料焊接,翻板变形,不能翻设到位、覆盖墙体,存在人员和材料从间隙处掉落风险;防坠落装置无防尘、防污染的措施或不灵敏可靠;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防坠、防倾覆装置未按方案设置或未发挥作用;导轨严重变形,支座缺失或特殊部位存在严重隐患;
爬架下滑:违规开展爬架下滑作业,违章拆除防坠器,采用钢丝绳替代爬架提升支座,同步装置失效,局部吊点荷载过大,导致架体坠落
爬架拆除:爬架拆除过程未设置隔离区域、未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未进行旁站监督;起重吊装指挥不在岗,存在司索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区域起吊,吊物未避开下方作业人员现象,吊物绑扎不牢
(六)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安装:卸料平台构造、锚固、受力钢丝绳与规范方案要求严重不符;主副钢丝绳拉结点未分开设置,钢丝绳主绳与水平钢梁夹角过小、吊环未紧贴建筑结构边、吊环材质、焊缝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卸料平台使用:悬挑式卸料平台存在超载、坠物风险,钢丝绳存在弯折,受力不直接;平台内作业人员超过两人,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
卸料平台拆除:平台吊装作业时未设置警戒隔离区,吊点设置不合理,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九、外立面施工
(一)屋面工程
材料堆放:材料随意堆放在屋面临边或斜靠在女儿墙、防护栏杆等部位发生高处坠物导致物体打击
高处临边作业:女儿墙、檐口、烟道、斜屋面等部位临边作业无可靠防护或立足点、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玻璃顶棚安装作业:玻璃顶棚安装作业下方未搭设满堂脚手架、满铺脚手板和挂设安全平网的,未设置作业人员上下安全通道的,已安装的浅色玻璃上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动火作业:热熔防水卷材作业未实施危险作业许可,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材料,无监护人;卷材、屋面保温板等易燃材料违规堆放
(二)外窗安装
材料运输与堆放:门窗框违规从楼层外立面用卷扬机或吊篮运输;窗框或玻璃违规堆放或斜靠在楼层临边、阳台、飘窗台板等易坠落部位,滑落伤人
外窗安装:高处安装玻璃、窗框时下方未设置警戒线,作业人员在下方通行;各部位高处、临边、悬空作业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三)排水管道工程
吊装作业:外墙管道吊装作业时管道绑扎不牢固,起吊不平衡或单点起吊,导致管道滑脱,砸伤下方人员
安装作业:外架拆除或者提升前未安装排水管道,二次进场作业,翻越窗台安装外侧地漏、配管,高空作业时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四)外护栏工程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打眼,安装栏杆,钻头碰到结构钢筋,在未使用安全带情况下高坠
(五)保温涂料工程
材料运输与堆放:材料堆放区未设置灭火器等消防措施;易燃材料在楼层内、临边、脚手架等部位堆放,上部动火作业造成火灾
外墙保温施工作业:高空作业时无可靠操作平台,未设置安全带系挂点,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饰面与涂料作业:在作业过程向上向下抛扔工具、杂物等;作业工具未妥善放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现象;吊篮不能落地停放时未采取补救措施,存在人员从高处楼层进出的违章行为,吊篮内作业人员超过2人;作业人员使用吊篮作业未佩戴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六)幕墙工程
高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无阻火措施,未使用接火斗、防火布等;下方堆放可燃物
幕墙安装作业:悬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未可靠系挂、高挂低用;吊钩无保险装置,材料垂直运输吊装固定措施不牢固;材料安装固定不牢固,造成物体打击
交叉作业:进行垂直交叉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七、钢结构工程
(一)加工制作
切割机械传动部位或切割部位防护装置缺失或无效;机械运转中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切断短料时未采用套管或夹具,用手直接送料
(二)吊装
卸车和堆放:钢构件卸车吊运时,碰撞同车其他构件滑落,砸伤卸车人员,大截面梁和异形构件等堆放场地基础不平整,未设置临时固定防倾措施;倾覆压伤作业人员
吊装作业:起重机械基础承载力不足,起吊物超过额定起吊重量,钢结构件吊装作业绑扎不牢固,起吊点未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或单点起吊;作业区未设置警戒隔离区,无专人监护
(三)连接和安装
胎架搭设: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平台基础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钢结构、网架安装支撑平台未同步搭设防风、防倾覆措施的
安装作业:钢柱吊装前未设置安全绳或差速防坠器,固定后人员无防护登高解钩,发生高处坠落;安装顺序与方案不符,构件吊装就位后,未经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提前卸钩;未设置安全母绳,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作业层下方未设置安全水平防护网;登高作业使用不牢靠的梯子、吊装操作平台;吊车移动操作平台时人员未撤离;在未固定、无防护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等违规行为
楼承板安装:钢结构楼承板铺设滞后,或栓钉固定滞后,未设置警示标志,人员在楼承板上通行时,楼板滑脱导致高处坠落
浇筑作业:钢结构楼层板混凝土浇筑前,布料机、泵管、大跨度楼板板下未回顶加固,浇筑时局部堆载过大,导致坍塌
动火作业:气瓶吊运时固定不牢固,多瓶混吊,采用气割,气瓶未安装减压阀,乙炔瓶未安装防回火阀;作业场所未配置消防设施,未设置接火斗,周边易燃材料未及时清理
(四)防腐防火涂料涂装
作业场所未设安全警戒隔离区,安全警示不到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作业
五、混凝土工程
(一)混凝土输送
汽车泵停放:混凝土泵未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有障碍物,支腿未支设牢靠,机身未保持水平和稳定,未设置警戒隔离区,泵送时失稳倒塌;汽车泵支腿没有完全伸展打开,旋转时造成侧翻;
布料机安装:布料机安装吊运时起吊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或吊索不牢固,吊装作业范围未设置警戒隔离区域;起重吊装指挥不在岗,存在司索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区域起吊,未避开下方作业人员现象;
泵送设施:布料机和泵管与支模架相连外架违规相连,未采取抗倾覆措施;布料机设备安装位置处的结构或支模架未进行验算及采取加固措施,布料时失稳倾覆或支模架坍塌
其他输送方式:基础阶段采用滑槽或溜槽,滑槽或溜槽未固定牢固,架子搭设不牢固;人员站在滑槽上操作失稳掉落
(二)混凝土浇筑
汽车泵浇筑:基础不牢,支腿下塌陷,泵车操作手操纵臂架时没有注意到附近的建筑物、机械设备、高压线等高空危险物体,导致发生碰撞
布料机浇筑:混凝土浇筑时,接长布料机软管,使用塔吊违规吊装泵管浇筑混凝土,布料机失稳倾覆砸伤作业人员
人工浇筑:大钢模板、屋面花架梁、框架柱等部位混凝土浇筑无可靠操作平台,高处行走通道无防护、通道平台脚手板铺设不合格;采用长臂料斗浇筑二次结构等特殊部位混凝土,浇筑人员在临边位置拽拉料斗时,发生高处坠落
浇筑作业防护: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未搭设操作平台,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浇筑无板框架的梁、柱混凝土时,未搭设脚手架设置防护栏杆。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未系挂好安全带或架设防护安全网
浇筑布料顺序:混凝土浇筑未按浇筑方案的施工程序进行浇筑,在柱子没有先浇筑的情况下,进行大面积浇筑,混凝土临时集中堆积过多,引起局部荷载的增加,软管在施工时弯折使用,在泵送混凝土时,对模板增加了竖向荷载,致使支撑体系失稳垮塌
(三)混凝土养护
养护作业,水管设置在楼外,接驳点未伸入楼内,外墙养护时无可靠作业面,养护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四)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
混凝土打磨作业时,角磨机开关失灵、防护罩缺失,打磨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品,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锯片伤人;高处作业未设置可靠的操作平台,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五)装配式混凝土施工
预制构件吊装:预制构件吊装未根据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 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吊具和起重设备,吊运时起吊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或吊索具不牢固,吊装作业范围未设置警戒隔离区域;起重吊装指挥不在岗,存在司索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区域起吊,吊物未避开下方作业人员现象
预制构件安装:竖向构件安装临时支撑少于2道,构件未固定提前解钩;斜支撑连接不可靠,失效导致倾覆;安装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三、钢筋工程
(一)钢筋加工
机械设备防护:钢筋调直、切断、弯曲等机械的传动部位和进料口防护装置缺失或无效;作业人员加工违章作业
钢筋加工:机械在运转过程中,清扫刀片上面的积屑杂物或进行检修;违规加工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
(二)钢筋连接
焊接连接:墙、柱等部位钢筋电渣压力焊作业,作业点周边及下方易燃材料未清理,作业过程未使用接火斗、未配备灭火器,现场无专人监护;雨天焊接作业时,交流电焊机未安装二次降压保护器,空载时焊把线电压过高,焊接人员触电
(三)钢筋吊运
钢筋堆放:钢筋集中堆放在无梁楼盖、悬挑构件等特殊部位,钢筋堆放下面支撑措施不牢固,造成楼板坍塌
吊装作业:箍筋、拉钩、垫块、马镫等短料或零散材料未采用专用吊笼吊运;钢筋吊运存在绑扎不牢、长短料混吊、单点吊运等违规行为;钢筋原材料卸车吊运过程捆绑不牢,超载起吊,作业范围未设置警戒隔离区,现场无专人监护;在车辆吊卸钢筋原材料时起钩后,人员站立在塔吊起吊内侧
(四)钢筋安装
钢筋绑扎:绑扎立柱和墙体、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违规站在钢筋骨架上或使用钢架方木搭设简易平台;登高作业时随意使用方木等材料作为操作平台进行作业;站立在脚手架上绑扎钢筋,操作层层间隔离防护缺失,作业人员失稳掉落
钢筋支架:钢筋绑扎作业时,腰筋和箍筋尚未绑扎完成的情况下,劳务人员提前拆除临时支撑措施,造成横梁钢筋骨架整体稳定性不足,加之钢筋骨架作业人员施工扰动,引发横梁钢筋骨架纵向失稳坍塌;主体结构施工时,钢筋半成品在模板支架板面未分散堆放;大型筏板基础钢筋上下两层网片绑扎时,未组织验收内支撑马凳,数量不足发生钢筋坍塌现象
一、基础安全管理
(一)人员管理
人员配备:项目组织架构不完善,岗位人员配备不齐全,岗位安全责任不清晰;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数量不够,专职安全员未持证
人员管理:项目作业人员未落实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场第一时间未实施全数体检,未对心血管等疾病进行定期排查、劝退
安全教育: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与计划;未按规定对项目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
持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未进行身份信息核实;上岗前未进行人证核验及交底
(二)分包管理
分包安全管理:未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未明确职责并签字盖章;分包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未及时书面发函要求整改;未及时与甲方或者甲指分包方办理界面移交手续,未明确移交时间、安全设施、管理责任
(三)安全技术管理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未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的,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的; 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未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对于应进行专项设计的超危工程,设计单位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安全设计的;
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技术交底滞后、交底内容无针对性
(四)安全检查验收
安全检查验收:未建立运行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作记录或未形成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事故隐患整改后未组织复查
(五)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编审:编制应急预案前未开展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的;未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审;未按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未制定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计划;未每年组织一次及以上综合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未每半年组织一次及以上现场处置方案培训演练;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未作记录或未建立安全档案
(六)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开展内部检讨;未及时开展风险警示和经验教训总结转换
(七)安全标志
识别及应用:重大危险源未在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Ⅰ级、Ⅱ级风险,在原位醒目位置张挂风险警示标志;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在危大工程或者重要施工部位实行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依法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的,或者未依法进行专业分包的
(九)其他管理
其他行为: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未提供执行标准、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未进行专家论证或科技成果评价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未对工地实行有效的封闭式管理的;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