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二级建造师-公路实务-第三章-有关法规与标准
二级建造师-公路实务-第三章-有关法规与标准思维导图,包括: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公路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编辑于2021-11-29 13:32:34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思维导图,包含民典法、刑法、行政强制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注册安全工程师第四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思维导图,主要包含矿山安全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法。
这是一篇关于安全生产法2021的思维导图,安全生产法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物资保障、技术革新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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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思维导图,包含民典法、刑法、行政强制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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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安全生产法2021的思维导图,安全生产法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物资保障、技术革新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关法规与标准
2B33201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B33201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
2.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
2B332012公路工程承包人安全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文件组织施工,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规模和现场消防重点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物资和器材。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火、用电的重点部位及爆破作业各环节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7.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作业前还应当开展岗位风险提示。
2B332013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一、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1.评估方法
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两个阶段,一般采用专家调查评估法、指标体系法。
(1)总体风险评估。
(2)专项风险评估。将风险等级达到高度风险(Ⅲ级)及以上的路堑段作为评估单元。
3.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1)总体风险评估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单位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评估工作质量负责。
(2)总体风险评估和施工前专项风险评估应分别形成评估报告,施工过程专项风险评估可简化形成评估报表。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全部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
4.实施要求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一)评估范围
1.桥梁工程
(1)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2.隧道工程
(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隧道改扩建工程;
(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三)评估步骤
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1.开展总体风险评估。
2.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
3.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4.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四)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
3.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
(五)实施要求
1.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
(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2B33201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B331020公路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2B331021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分为特级企业,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按施工内容分为两个分项施工企业,即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企业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承包企业。
2B33102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
2.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4.项目法人不得随意要求更改合同工期。
5.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分包。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6.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
2.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60天。
7.项目法人和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风险的合理分担。
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一般包括:
(1)项目法人提出的工期调整、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建设标准或者工程规模的调整;
(2)因国家税收等政策调整引起的税费变化;
(3)钢材、水泥、沥青、燃油等主要工程材料价格与招标时基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4)施工图勘察设计时发现的在初步设计阶段难以预见的滑坡、泥石流、突泥、涌水、溶洞、采空区、有毒气体等重大地质变化;
(5)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
8.项目法人应当在初步设计批准概算范围内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二)总承包管理
6.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设计变更的,较大变更或者重大变更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按照风险划分原则处理。其中,属于总承包单位风险范围的设计变更(含完善设计),超出原报价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自付。属于项目法人风险范围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与合同总价均调整,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三、《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
(四)行为管理
1.转包:
(1)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
(2)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2.违法分包
6.分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共同享有分包工程业绩。分包人业绩证明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出具。
劳务合作不属于施工分包。
2B331023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
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3.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的市场行为进行评价。
4.评价内容由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投标行为以公路施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
5.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其中,投标行为占20%,履约行为占80%,若有其他行为的,从企业信用评价总得分中扣除。
6.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由招标人负责评价,履约行为由项目法人负责评价,其他行为由负责行业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评价。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行业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
8.评价程序
(1)投标行为评价。
(2)履约行为评价。项目法人结合日常建设管理状况,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
(3)其他行为评价。负责行业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价。
9.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
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
A级:85分≤X<95分,信用较好;
B级:75分≤X<85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X<75分,信用较差;
D级:X<60分,信用差。
10.对存在直接定为D级或降级的行为,招标人、项目法人或负责行业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现后即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之日起企业在该省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或降一等级。
被1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级的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C级;被2个及以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级以及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公路施工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D级。
11.公路施工企业信用升级实行逐级上升制,每年只能上升一个等级,不得越级。公路施工企业信用降级按照实际评定的等级确定。
1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在该省份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2年以上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该省份确定,但不得高于其在该省份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
13.公路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的,其信用评价等级不变。企业分立的,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企业合并的,按照合并前信用评价等级较低企业等级确定。
14.公路施工企业在某省级行政区域的信用评价等级可使用本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也可使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具体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2B331024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1.设计变更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2B331025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
一、招标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
(3)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5)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
(6)编制招标文件;
(7)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8)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9)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10)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11)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12)确定中标人;
(13)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4)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5)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8.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主要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和技术负责人。
10.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
2.投标文件按照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且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B331026公路工程验收相关规定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条件和主要内容
(一)公路工程交工验收
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4)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5)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4.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3)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4)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5)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6)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7)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3.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
5.竣工验收质量评定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2。
对于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小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3。
工程质量评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