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法-总论
初级会计-经济法-总论知识点,包括法律的基础知识,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律责任的三大块知识点梳理。帮助考初级会计的小伙伴快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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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总论
法律的基础知识
法的本质和特质
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的本质
1、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
3、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法的特质
1、国家
(1)国际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2)国家强制性: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2、规范
(1)规范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作为“规范”,法具有概括性、利益导向性;
(2)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可预测性)。
法律关系
概念: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
1、主体(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分类
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居住在中国境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组织
法人组织
盈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非盈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团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
资格(18/相当于18、8;心智:不能完全、完全不能
1、两个标准都落在最高等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至少有一个标准落在最低等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其他情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年满16周岁且有收入来源视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
3、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
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
有体物--天然气、电力/无体物--权力、数据信息
人身、人格
人格,生来就有--名誉权、肖像权.....
人身(活人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头发、器官.....
精神产品--作品、发明、商标
行为(作为/不作为)
法律事实
概念: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原因
法律行为
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是行为
行为是否合法
行为的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主动去做
消极行为-不能去做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做出
意思表示行为-签订合同/意思表示
非意思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
多方行为--签订合同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要式行为--要手续
非要式行为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
代理行为
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主观意识为转移的是事件
自然现象
社会现象(社会革命、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法的形式
效力排序(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同地方行政规章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与人身自由、官职大小无关)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强制,与经营活动有关)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强制,与官职有关)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
主刑(限制自由)
管制323(3月≤n≤2年)
拘役161(1月≤n≤6月)
有期徒刑(6月≤n≤15年)
附加刑(主刑剥夺自由,附加刑剥夺财产和权力)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经济纠纷的的解决途径
纠纷按主体分的解决途径
平等主体
经济仲裁(人身关系不可提起仲裁)
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民事诉讼(包括人身关系--民事诉讼-经济仲裁的部分)
不平等主体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内部
非具体
经济仲裁
范围
可以提起仲裁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法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不可以提起仲裁
“人身关系”--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行政争议--“不平等主体”
原则
自愿--双方自愿,达成仲栽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栽的,仲栽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裁终局(或裁或诉)--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平合理--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栽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独立仲裁--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每一个仲栽机构都独立存在
机构--仲裁委员会(约定好,爱找谁找谁)
独立性
外部独立--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回机关而独立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内部独立--仲裁委员会不技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管辖权--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
仲裁庭(1首席仲裁员/3)
仲裁协议(必备内容请求仲裁的①意思表示-双方签字②仲裁事项-纠纷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无视仲裁协议只有一方装傻,继续仲裁;两方装傻,协议撕毁,直接诉讼
形式
口头--无效
书面订立协议--有效
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人民法院管辖权
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
效力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決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仲裁程序(仲裁一般开庭不公开)调解书与裁决书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辫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及税务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