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7 国际税收关系
国际税收关系,覆盖了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目标及其地位,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的考点知识整理。有需要的小伙伴,记得下载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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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国际税收关系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目标及其地位
目标
1. 妥善处理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问题。
2. 实行平等负担的原则,取消税收差别待遇。
3. 互相交换税收情报,防止或减少国际避税和国际偷逃税。
地位
模式一:
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
结合税法体系。
模式二:
国际税收协定
国内税法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现冲突时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二、国际重复征税
1. 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属人VS属地
居民(公民)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
属人VS属人
居民( 公民)管辖权
属地VS属地
2. 类型
1. 法律性
不同的征税主体
即不同国家
对,同一纳税人
的 同一税源
征税原则不同
2. 经济性
对,不同纳税人
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
股份
股息红利
利润所得
3. 税制性
各国在复合税制度下
一国
对,同一征税对象
可能征收几种税
复合税制
提示
国际重复征税
一般指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重复征税的对象
纳税人的所得额
经营所得(营业利润)
劳务所得
投资所得
财产所得
不是流转额
税收协定主要解决的
是对经营所得(营业利润)の重复征税问题
3. 解决办法
1. 免税法
放弃了居民管辖权
2. 抵免法(我国采用)
属地兼属人
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三、国际避税
1. 国际避税的表现
(1)迁出或虚假迁出或不迁出高税国
进行人员流动
避免税收管辖
(2)通过把资金、货物或劳务
转移或不转移,出高税国
进行课税客体的流动
(3)利用
有关国家
或国际税收协定
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进行避税
(4)国际避税地
2. 国际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1)签署的公约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2013年8月27日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2015年12月16日
《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
2017年6月7日
我国与66个国家或地区签署
(2)反避税措施
结合第12章: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