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长沙购房并长沙房贷并长沙公积金贷款并长沙落户政策
本思维导图是最新的长沙购房并长沙房贷并长沙公积金贷款并长沙落户政策介绍。根据官房文件进行梳理和总结提炼的。
编辑于2021-12-26 23:26:13
限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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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区域
六区一县,即芙蓉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望城区和长沙县
注意
浏阳市、宁乡市为不限购区域。
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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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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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
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房,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4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才可转让
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可不受上述限制,但须获得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市外迁入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按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办理
社保满2年,只要近30个月内,有24个月社保就行(补缴不行);社保满1年,只要近15个月内,有12个月社保就行(补缴不行)
最低652元/月灵活就业社保也满足购房要求 这里指新房购房资格,假如是2手房,灵活就业社保还需要提交社区出示的其一直在长沙居住和生活的证明材料,购买新房无此要求
房产证上标注有“70/90”字样的“一房两证”房子,在买卖交易的时候,可以直接认定为一套房,可买二套
商铺、公寓和法拍房,没有限购要求
法拍房最新规定
2022年1月1日开始法拍房需要购房资格才能参与竞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自贸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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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
号称“史上最强人才新政”从10个方面制定了45条人才政策
2021年4月发布
自贸区落户政策
1. 经认定的45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2.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3. 对于高层次人才,可安排免费住房或给予租金补贴,首套购房不受户籍限制,可适当突破年限申购第二套住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可贷额度
4. A/B类高层次人才第三代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 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就读片区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给予学费补助
自贸区限购政策(4个满足其一)
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
落户满2年
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
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
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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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落户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买房分别有3万、6万的补贴。租房、生活补贴分别为1万、1.5万元/人/年
长沙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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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分为商贷、公积金贷款、组合贷三种。目前,长沙实行“认房又认贷”,房贷利率=LPR+基点
购房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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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税费
新房契税首套房1.5%,二套房4%,跟面积大小无关
二手房税费
长沙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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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最快的落户方式
自贸区人才落户
45岁(含)以下、大专学历(含)以上,就可直接通过手机操作落户,博士、硕士不受年龄限制
自贸区集体户只能接受人才办认定的人才本人,小孩不能随迁
其他落户方式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同事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2.在长沙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缴纳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长沙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3.在长沙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4.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人才认定的相关规定,获得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才,凭市级及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5.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资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6.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7.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成年人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投靠城镇地区父或母落户的,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8.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我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位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9.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10.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公布、职工,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
11.离婚回原籍落户
12.家属随军落户
13.刑释人员回原籍落户
14.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15.收养落户
16.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17.高校职院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
特殊情况说明
1.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
2.格子铺目前不能落户长沙。
3.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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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3.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5.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6.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7.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8.职工的配偶应作为共同借款人
9.公积金贷款支持已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套房面积 144 m以下),不支持第三套以上自住房
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60万
最低额度:20万 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
贷款n倍数,即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1月向公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月1日起执行。 2021年确定N为15
首付比例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20%。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
二手房总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契税完税价格以及公积金中心指定评估机构出具价格的最低价确定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 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利率: 5年(含)以内是2.75%, 5年以上是3.25%。 二套房利率上浮10%。
贷款期限
最短为1年,最长为30 年
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 年的时限, 即男性职工/干部至65周岁,女性职工/干部计算至 60周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计算至 65 周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缴存协议约定的缴存时限,同时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退休年龄的时限, 即男性计算至60周岁,女性计算至55周岁。
不予贷款情况
购买第三套住房的
申请贷款前,以购房名义办理了本套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购房的;
夫妻双方为第三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的;
购买别墅、公寓等非普通住宅的;
单笔贷款或贷记卡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 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贷款和贷记卡合计累计逾期超过 24 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住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宅基地的;
通过赠与、继承、分割、合并、置换等方式取得住房产权的;
长沙购房及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