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卫生行政救济
卫生法第四章
医学微生物之厌氧性细菌知识总结,包括厌氧芽孢梭菌、无芽孢厌氧菌的临床常见菌、致病条件、所致疾病、感染特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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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
卫生法学
卫生法概述
卫生法
读书笔记1
卫生法的实施
卫生法规
卫生法2
卫生行政救济
卫生行政复议
概念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以及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原则
合法原则
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
即使原则
便民原则
有错必纠原则
受案范围
参加人和复议机关
卫生行政复议申请人
卫生行政复议第三人
卫生行政复议代理人
卫生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卫生行政复议机关
卫生行政复议机构
申请与受理
申请
申请期限:60日内,超过60日除外
申请形式:书面申请、口头申请
受理
受理时间:5日内
不予受理的救济
审理
决定
与卫生行政诉讼的关系
选择型(复议诉讼自由选择)
选择兼终局型(复议自由但复议终局)
必经型(复议前置但不终局)
卫生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这一请求通过对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解决特定范围内的卫生行政争议的活动。
基本原则
一般原则:共有原则
特有原则
不与受案的范围
国家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内部行为
法定行政终裁行为
行使司法行为
行政调解
行政仲裁
行政指导
重复处理行为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管辖权异议
参加人
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诉讼代理
程序
法律适用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
合并审理
被告在诉讼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
行政诉讼的传唤、撤诉、和缺席判决
行政案件的判决
卫生行政救济的途径
卫生行政国家赔偿
行政监察
《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信访
卫生行政救济的概念
是指行政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卫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侵害或是可能受到侵害时,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制止、纠正行政侵权行为,是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得到弥补和恢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