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应收账款区分建议
应收账款区分建议思维导图包含:仍在诉讼时效内的账款(欠收3个月内建议业务部门及时主动发送催款函、欠收6个月及以上建议业务部门按去(律师)函服务流程图操作)、【诉讼时效经过】的账款等等。
应收账款去(律师)函服务流程总结:需求部门每月10号前向风险管理部报送三类材料电子版及盖部门章纸质件、风险管理部审查整理后,每月20日统一要求律所发送律师函等等。
催款函与律师函关联分析思维导图包含:相同点(现实目的、程序意义、法律意义)区别点(催款函、律师函)及诉讼时效中断的好处及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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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区分建议
背景:应收账款通常因其时间与具体履约过程的不同而呈现各种复杂形态。 为更科学合理的分类处理,风险管理部建议各业务部门对自身项目账款进行如下区分
仍在诉讼时效内的账款
欠收3个月内
建议业务部门及时主动发送催款函
欠收6个月及以上
建议业务部门按去(律师)函服务流程图操作
【诉讼时效经过】的账款
诉讼时效经过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即诉讼时效经过后,法院等司法机构不会强制要求对方偿还我们的债款。若国家司法机关都已经无法对我们催收账款提供帮助,基本等同于宣告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为0。所以业务部门应当时刻注意应收账款诉讼时效问题,灵活运用双函,避免落入完全不利的境地。
如何区分诉讼时效是否经过
合同满足支付条件后起的三年内从未进行过任何正式有效催收(提交支付申请书、寄送催款函/律师函、其他书面官方的催收形式),且未提出过起诉/仲裁,或虽然进行过正式有效催收,但没有保留相关证据(申请书签收单、函件原件、回函、寄送单号及相关网上寄件状态等)。符合此类情况的项目属于诉讼时效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