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这是一篇关于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税法的概述、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税法的运行、税收制度沿革。
编辑于2022-03-17 16:50:25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的概述
税法的概念跟特点
概念: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特点:立法过程——制定法、法律性质——义务性法规、内容——综合性
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重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税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
全国&地方
时间效力
生效
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失效
新法代替旧法(最常见)
直接宣布废除
税法本身规定废除日期(很少采用)
对人的效力
属人
属地
属人兼属地(我国目前采用此原则)
税法的解释
特点
主体——专属性、内容——权威性、适用——针对性、普遍性、一般性
解释的权限
立法解释:事后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解释税收法律 国务院解释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常委解释地方税收规章、可作为判案依据
司法解释:限于税收犯罪范围、由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解释、可作为办案及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
行政解释:执法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由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作出在执法过程中作出解释、原则上不能作为判案的直接依据
解释尺度
字面解释
限制解释:窄于字面解释
扩充解释:大于字面解释
税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
指引 评价 预测 强制 教育
经济作用
1.税收根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 2、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3、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4、监督管理经济活动的有力武器 5、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宪法
税法是依据宪法指定的
民法
联系:税法大量借鉴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区别: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行政法
联系:1、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自然人的法律关系 2、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 3、提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4、解决争议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区别:1、税法经济利益是向国家无偿单向转移 2、税法与社会再生产联系密切 3、税法是义务性法规,行政法是授权性法规
经济法
联系:1、税法有较强的经济属性,税法的运行伴随着经济分配的进行 2、经济法中的大量法律法规是制定税法的重要依据 3、运用大量经济法的概念、规则、原则
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2、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经济法是授权性法规 3、解决争议不同,税法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经济法是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
刑法
联系: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的最有力的保证
区别:二者调整对象不同、性质不同、法律追究形式不同
另外,2009年刑法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
国际法
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的特点
1、主体一方只能是国家 2、提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 4、财产所有权或者支配权单向转移
税收法律的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
征税主体:真正的主体——国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税务机关
纳税主体: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客体
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税收利益:物+行为
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享受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
税收法律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
变更(纳税人、税务机关的变化及税法修整或不可抗力):1、纳税人自身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纳税人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税务机关组织或管理方式发生变化 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5、不可抗力造成
消灭(纳税义务及纳税主体的消失):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2、超过纳税期限 3、纳税义务的免除 4、纳税义务的废止 5、纳税主体的消失
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的要素
纳税义务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实际负有纳税义务的是负税人
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决定
税收实体法的基本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计税依据: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变现,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与课税对象是一致的
税目:代表征税的广度,有列举法(粗列举和细列举)及概括法(大概括和小概括)
税率:提现课税的深度
目前我国使用的:比例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在(超额累进、超率累进;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
定额税率
其他形式税率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通常低于名义税率
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零税率:税率式减免
负税率:政府对于所得额低于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
减免税
税基式减免: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
税率式减免: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
税额式减免: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另定减征税额
税收附加与加成
加重税负
税收附加:地方附加
税收加成:除了税法规定的税率征税,另外加征一定数额
纳税环节:生产环节:资源税、流通环节:商品税、分配环节:所得税
纳税期限:按期——消费税、按次——耕地占用税、按年——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程序法
作用:1保障实体法的实施,弥补实体法不足 2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行驶 3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提高执法效率
主要制度:表明身份制度、回避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听证制度、时限制度
税法的运行
税收立法的概念: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纸税收法律的活动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立法法》和《宪法》
税收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车船税 2环境保护税 3资源税 4车辆购置税 5烟叶税 6耕地占用税 7城建税 8契税 9船舶吨位税
国家主席签署发布
税收行政法规
国务院:实施条例、暂行条例、细则
总理签署国务院发布
税收地方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办法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办法
具有法律效率的税法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法、高检
税务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 2002年颁布第一部税务规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行政法规已明确规定的内容
以国务院税务局令公布,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税务规范性文件
特征:1.非立法行为 2.适用主体非特定性 3.不可诉性 4.向后发生效力性
名称:办法、规则、规程等
解释:制定机关负责解释(县税务机关)
税收执法
特征:1.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性 2.具体行政行为 3.具有裁量性 4.具有主动性 5.具有效力先定性 6.有责行政行为
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执法监督:监督主体——税务机关,监督对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
税收司法
税收行政司法
税收形式司法
税收民事司法
原则: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
税收制度沿革
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制度
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