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并应满足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流程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内单项工程布置应紧凑合理;生产相关的功能区之间及单项工程之间应物料流向合理、线路短捷,物流、车流、人流顺畅。
各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生产作业要求和消防、环保等对其间距的要求;生产性质相近的建(构)筑物宜联合多层布置。
应根据地形、地势、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交通组织与工艺流程等要求,合理布置建筑物和有关设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费用。
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具备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满足安全卫生、节能环保要求。
园区出入口的数量和布置,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园区用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等因数综合确定,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建设项目分期实施时,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近、远期工程应统一规划。近期工程应集中、紧凑、合理布置,并应与远期工程合理衔接;2、预留发展用地应尽量规整,不应修建与预留发展不相符的永久性建筑物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