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绪论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的形式(表现形式、形式渊源)、刑法的特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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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1.刑法概述
1.1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形式(表现形式、形式渊源)
刑法典
单行刑法
1998年12月《关于惩治骗购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附属刑法
如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票据法
刑法的特征
调整范围
广泛性
调整对象
专门性
刑法制裁
严厉性
刑罚发动
补充性和保障性
1.2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任务
惩罚任务
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保护人民、社会和国家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技能
规制机能(规制犯罪人行为)
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保护技能(保护国家和公民利益)
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
保障机能(保障人权)
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1.3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刑法的体系
刑法体系
总则五章: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法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
分则十章,规定了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
附则一条
刑法条文结构
刑法的解释
根据解释的效力
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形式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
在刑法中对有关术语的专条解释
在刑法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
有权解释
学理解释
根据解释的方法
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
2.刑法的基本原则
2.1罪刑法定原则
法定化: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明确化: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做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
合理化: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用刑罚
七禁止:禁止采用习惯法、类推解释、行为后的重法、不明确的罪状、不确定的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体现在(1)刑法立法方面,刑法总则规定了一般的定义、共同构成要件、刑罚的总)类、刑罚运用的具体制度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极其法定刑,为正确量刑提供明确、完备的法律标准。 (2)在刑事司法上,废除了刑事司法类推制度,要求司法机关严格解释和适用刑法,依法定罪处刑。
2.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对所有的人,不抡起社会地位高低、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定罪量刑以及行刑的标准上都平等地依照刑法规定处理,不允许有任何歧视或优待
2.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体现在:(1)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对重罪适用重刑,对轻罪适用轻刑。 (2)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罚当其罪。 (3)刑法总则还规定: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减刑;对未成年人、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中止犯处罚明显轻缓于未遂犯、预备犯;对过失犯罪明显轻缓于故意犯等,体现了刑法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3.刑法的效力范围
3.1概念和总类
概念 :刑法的适用范围,指刑法在空间、时间方面的适用范围
种类: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3.2空间效力
我国刑法采用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其他原则为补充的综合性原则
属地原则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交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犯罪、少数民族自治区雨例外
凡在中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
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属人原则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适用中国刑法
按照中国法定刑规定的最高邢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
保护原则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我国刑罚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使用我国刑罚。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普遍管辖原则
对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要么适用中国刑法,要么按照我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实行引渡
3.3时间效力
生效时间
公布之后一段时间生效
公布之日起生效
失效时间
由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自何日起时效
自然失效,即新法施行后取代了有关旧法,或者由于原来特殊的立法条件已经消失,旧法自行废止
溯及力
从旧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
从新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当时有效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