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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思维导图:包含执行通知,执行员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委托执行,委托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等等
编辑于2022-04-11 17:32:22执行程序
执行根据
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法院承认并执行的额外过法院判决,裁定或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执行管辖
管辖
法院裁判的财产部分
一审法院+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非讼程序文书
作出该文书的法院+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其他文书
被执行人之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共同管辖
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执行管辖异议
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
成立—撤销案件,不成立—驳回
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变更管辖法院
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6个月内未执行
申请人向上级法院申请
处理
上一级法院执行
原法院执行
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
执行的启动
移送执行
法院主动执行
例外
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
民事制裁决定书
罚款,拘留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环保公益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的生效判决
申请执行
法律文书生效
申请人为权利人or权利继承人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2年)
义务人未履行义务
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执行通知
执行员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委托执行
委托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执行担保
O——————————A————————————→B OA:暂缓执行期间 AB:担保期间 担保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可以暂缓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权利人应当申请恢复执行,若在担保期间AB内未申请执行,则不能在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经申请人同意,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后,可由法院决定暂缓执行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担保人转移财产
恢复执行+直接执行财产
执行和解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待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权利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和解协议的履行
履行完毕
法院做执行结案,裁定执行终结
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申请人选择恢复执行or就和解协议起诉
原则上不予准许,例外在执行程序中可以 原判决已经生效,就和解协议起诉会破坏原生效判决的效力
执行回转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法院撤销的,对已经执行的财产,法院应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人法院,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代位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不能清产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履行通知的效力
次债务人受到通知后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次债务人应在15日内提出异议,无异议+不履行——强制执行
异议
没有履行能力以及自己和申请执行人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 不构成异议
次债务人的异议,不审查,不能强制执行
只能代位一次,不能再代位执行
参与分配
适用条件
被申请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
法人适用破产制度
有多个申请人对该被申请人享有到期债权,并且已经取得执行依据
债权必须为金钱债权或者已经转换为金钱请求权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
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提出
优先受偿权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人不受影响
程序
法院制作分配方案,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债权人A提出异议
其他债权人不反对
其他债权人反对
A为原告,提出反对意见的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起诉
无异议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之质疑,要求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
主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理由
执行行为程序上违法
程序
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处理
15日内审查
救济
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异议不停止执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有独三 判决生效后第三人参加诉讼——三撤 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外人异议 当事人异议成立——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许可执行之诉 当事人异议不成立——不中止执行——案外人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存在异议
案外人——主张权利,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对异议进行形式审查——成立:中止执行;不成立:驳回异议
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再审
张三李四对房屋归属产生纠纷,法院判决房屋归属于张三,在执行过程中王五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 法院对房屋的归属已经做出判决,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异议应当再审
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另诉
张三欠李四100w,张三名下有一套房屋,执行时张三无其他财产,法院执行张三房屋,此时王五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法院对房屋归属并未作出判决,王五应另诉
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承担与变更、追加当事人
变更、追加当事人
存在八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新增内容,由于执行程序不解决纠纷,在八种情形中,可能存在争议的情形需要另行起诉解决纠纷,不存在纠纷的,一定会承担责任的不需要另行起诉,救济措施为上级复议
如若权利义务的承受人仅凭特定身份就能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多少责任就无需另行起诉,救急措施为上级复议,如仅凭身份不能清晰确定当事人承担的责任,还需要一定的条件,此时条件是否满足就存在一定争议,就需要另行起诉解决争议
执行中止和终结
中止
临时性障碍
终结
永久性障碍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权利人死亡
义务人死亡不终结
执行措施
财产报告制度
强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被执行人未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对方损失,尚未造成损失的,由法院视案件情况确定迟延履行金
赔礼道歉,回复名誉等判决内容的执行
公告+登报,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追究其妨碍诉讼的责任
对于特定物的执行
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
协商不一致,终结执行程序,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对共有物的执行
法院可以查冻扣,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经过债权人认可,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协议不成,共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析产诉讼
对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执行
被执行人买
被执行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动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经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冻扣
被执行人卖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查冻扣,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冻扣
限制出境
未履行+存在逃避可能
依申请or依职权
征信系统记录
媒体公布
不得强制执行的财产
依法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适当照顾被执行人利益相结合
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必需的生活费用,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须的物品,荣誉表彰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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