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九讲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
关于第九讲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的思维导图,包含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定义、舆论监督地位、舆论监督主要功能、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
编辑于2022-04-13 22:07:36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
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定义
我国监督制度体系 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李良荣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对党的政府机关、官员的错误决策、腐败行为、不良之风以及不当言论的揭露、批评,同时也对有碍公德的社会行为的揭露、批评
新闻舆论监督
马工程
广义:指公民通过各种公开形式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的行为,公民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表达意见,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以影响公共决策 狭义:即人民群众通过公共媒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的行为
名词解释答题(广/狭)
舆论监督地位
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机制重要的一环 舆论监督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舆论监督对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是促进社会良性运转的内在机制之一 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舆论监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活力的基本保证 舆论监督是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
舆论监督主要功能
舆论监督最大功能在于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环境发展 首先,表现在它对社会发展具有“晴雨表”和“候风仪”的监测作用 其次,表现在对社会发展过程的监视 最后,表现在对社会发展的效果评价 舆论监督的社会调整过程 主要表现为对社会心态、社会意见的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 充当社会公众的“传声筒”和“排气阀”,传达呼声,宣泄积怨,平衡心理,满足愿望,从而使整个社会在心态上维持在一个理想的安全值上 舆论监督的社会控制功能 积极的、非强制的软控制,通过舆论、宣传、教育等手段影响和引导公众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预防和制止社会越轨行为。它能为社会成员提供符合社会目标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指导和制约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结论和批评社会成员的越轨行为 舆论监督的社会制衡行为 主要表现在舆论监督对社会权威和权力的设限和抗衡上 舆论监督是一种动态平衡的社会监督 与其他社会监督以既定的制度、律令、政令和规范不同 舆论监督的突出特点 舆论监督总是积极主动的介入监督领域 他是一个动态过程 舆论监督的公正性来自操作中的平衡手段(可以接纳不同意见)
简答
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
我国党和政府既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同时又高度重视舆论监督 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关系 舆论监督主要监督对象是政府及其公职人员,是一种自下对上的行为 舆论引导主要引导对象是一般公众,是一种自上对下的行为 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相辅相成的原因 舆论监督和其他监督方式是要消除党内、政府内的腐败、不正之风 舆论引导和其他引导方式是要让大众认识真理,认清真相,认可党和政府的一系列决策 只有这样才能上下同心同德,形成促人奋进、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立意都是对人民服务、两者都高度重视
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媒介与舆论监督
社会舆论的形成必须具备的两个重要条件与新闻事业直接相关 新闻事业提供人们关于事态和事件的充分信息——提供信息 新闻事业是人们表达、交换意见的场所——提供场所 新闻事业对舆论的影响和引导 有选择的报道社会上所发生的事件,吸引人们关注,为形成某种舆论提供依据和材料 发表新闻评论或理论文章,以影响和引导舆论 发表经过选择的有关人士和群众的谈话
新闻舆论监督定义
罗以诚
指包括记者在内的社会公众通过新闻媒介对公众权力的形成及各种权力关系,发表意见和看法,从而对其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方式,是新闻媒介“社会守望”功能的主要体现
马工程
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事务进行监督、评议的重要途径,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闻舆论监督的特点
李卓钧
公开性 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是通过公开报道、公开评论表现出来的。 广泛性 被监督对象的广泛性,是一种全方位的社会监督; 参与监督的人的广泛性,所有公民; 监督产生的影响的广泛性 舆论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及时性 能最迅速的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出来。 互动性
补充∶童兵《当代新闻舆论监督的特征》
具有极大的尖锐性 巨大的杀伤力 权威性 新闻舆论以可靠事实为立足之本,因而具有权威性。
新闻舆论监督的内容
对决策和决策执行的监督 决策民主化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前提,通过新闻媒介对决策实施舆论监督,是决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途径。(首要任务) 对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的监督 在强调司法部门独立办案的同时,必须将它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才能求得最大限度的公正与合法。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对一般社会成员的监督· 惩恶扬善,教育大众。 社会对新闻媒介的监督
《新闻学概论》(马工程)
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对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 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 社会丑恶现象、不道德行为和不良社会风气的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的"度"
舆论监督的"度"∶新闻媒介在行使自己舆论监督职能的过程中,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手段的程度和限度、广度和范围、深度和厚度、力度与量度。 舆论监督的度应该与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民主政治和公民的知情权相适应,同时,舆论监督的度也要符合新闻发展规律,考虑国情民意。 新闻舆论监督的主要方式是采用批评性报道或负面报道。如果方式、方法不科学,使用的"度"不合理,就会造成舆论监督"失度"现象。
主要方式
以偏概全,名牌塌陷 避重就轻,明哲保身 "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只对事,不对人" 以权谋私,监督变味。 舆论监督号称"第四种权力"(西方)。 媒体、公众视听所拥有的监管权利
"度"的措施
透明度 新闻单位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是确保透明度的根本保障;进行公开报道;社会各个方面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密切配合与坚持 平衡度 以"社会责任论"为理论基础,保证媒介权利与责任的平衡;对事件报道双方都要涉及,平衡报道;批评性报道与宣传性报道的比例平衡。 他律度 法规、道德、社会公德、制度规范。 自律度 职业道德、职业素养。
新闻舆论监督的现状与问题∶宏观
政府信息不够公开 "管办"一统的新闻事业格局,使得媒介监督成为党政权力的补充和延伸。 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 媒介自身社会责任感缺失,新闻工作者缺乏职业精神,传媒内部缺少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 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 商品经济的冲击 在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意识的影响下,一些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被利益诱惑,往往会把手中的报道权利视为一种"权力",将舆论监督作为生财工具,以新闻工作者的操守和良知交换利益。
舆论监督的问题
新闻舆论监督的现状与问题∶微观
以批评性报道代替舆论监督,以为揭露、批评就是舆论监督。 目前社会所面临的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舆论监督的方法和形式的多样性,主要方式有报道、评论、讨论、批评,其核心是公开报道和舆论批评。 舆论监督的不正当化,这主要是对司法部门的舆论监督(媒介审判)。 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审判独立受到冲击,司法公正将难以实现。媒体的不当监督,主要是通过判决之前对案件进行不适当的渲染和煽情的报道而造成的社会舆论的影响,使法院面临来自社会公众及各方的压力而不能自主公正判案。
新闻舆论监督的措施与对策
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对策和措施
尽量拓宽媒介公开报道的内容和范围,拓宽信息来源,多角度进行报道 发挥主流媒体独特的优势和功能,使它成为社会民主协商的渠道,充分实现"上下通达"的功能。 在党管媒体的前提下,要赋予新闻单位更多的获取和自主处理信息的权利。 打破"管办"一统的新闻事业格局,建立多种类型,多层次媒介体系。 尽快制定系统的新闻法,促进新闻事业宏观管理法制化。
其他版∶加强舆论监督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舆论监督权的立法保障 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保证公民知情权 建立"监督新闻"机制,加强媒体自律和新闻职业伦理建设 提高公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正确认识媒介、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关系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
性质∶
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舆论监督的战斗锋芒除了针对极少数的敌对分子和不法之徒之外,绝大多数是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
特点
权威性——新闻事业是各级党委组织领导的,有崇高的威望,往往代表党的声音 典型性-—有代表性可引起党和人民的注意,有普遍的教育意义可引起人民的警觉。 紧迫性——揭露和批评的问题都应该与当前的工作、生产等有密切的关系,非下决心解决不可。 重视社会效果——有利于矛盾的转化与解决,着眼于提高人民的认识与觉悟。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李良荣《新闻学概论》
从有利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正确的揭露批评 事实就是保证批评报道成功的基础; 适时、适量、适宜,这是批评报道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一环; 保护批评者的合法权利,保留被批评者的申诉权利; 既要有独立负责的精神,又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 谨防媒体审判 新闻媒体可以客观地呈现某些事件、某些案件,并且应该忠于事实,但也只能止于事实。
新闻舆论监督的原则—马工程《新闻学概论》
准确监督 准确反映事实,坚持用事实说话。摒除私利,防止主观臆断、感情用事 科学监督 科学的精神、态度、方法,善于发现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事件。 依法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依法办事。 建设性监督 站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为目的,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的方法——马工程《新闻学概论》
批评与表扬相结合(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建设性作用) 点名批评与不点名批评相结合(原则上对一般问题和一般人物不点名) 反映群众意见,引导群众参与(群众性) 既要适时,又要适度(时效度) 依靠党的领导,争取被监督部门上级党委的支持 公开批评与"内参"相结合(有限传播) 争取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新闻传播工具的局限)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新闻的舆论监督能产生强大的威慑力,迫使违法乱纪者不得不收敛,或改过自新,促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新闻的舆论监督就是把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有利于防止、克服腐败行为和一切不正之风。 新闻的舆论监督有利于加强党和人民的联系,密切党群关系。 新闻的舆论监督体现了我国新闻媒介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衡量新闻事业党性的一个尺度。对于我国新闻工作来说,是否敢于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敢于公开揭露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人和事,这是衡量新闻事业党性强弱的一个尺度。
新闻批评
新闻批评的含义与特点
新闻批评
指新闻传播媒介对不良现象和错误现象做事实陈述和说理评析的报道。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把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通过新闻批评实现舆论监督,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性。新闻批评是通过新闻媒介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批评。 权威性。新闻媒介所处的特殊地位,赋予新闻批评以极大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了新闻批评的舆论监督力度和巨大影响力。 可控性。新闻媒介的中介功能和"把关人"作用,使新闻批评这种舆论形式在整体上具有可控性。 批评对象广泛性。新闻批评主要是针对党、政府在工作中和干部队伍中的缺点、错误,针对社会的不良现象和腐败行为,不断地向社会公众提供舆论监督的目标和根据,集合社会的舆论监督力量。 开放与自由。新闻批评具有开放的、自由的内容和形式,公众可以广泛参与社会监督,自由地、充分地发表意见。 自下而上。新闻批评主要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
简答
新闻批评的原则
新闻批评原则的现实定位 首先要有大局意识。舆论监督的效果要有利于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有利于稳定大局和振奋民心,有利于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和维护中央的威信。 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勇于负责。 要着眼于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现实问题的解决,而不能为批评而批评。 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要特别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 必须注重加强新闻队伍的自身建设,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禁止有偿新闻,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 以上原则要求我们在实际新闻工作中做到∶事实确凿、观点正确、公正平衡、遵纪守法。
简答
媒介审判、舆论审批
媒介审判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法制建设的互动关系 新闻舆论监督对我国法制建设产生的作用(两促进一抑制) 促进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孙志刚案、昆山龙哥反杀案) 促进司法权的正当行使 抑制司法腐败 新闻舆论监督与法制建设的冲突——媒介审判(trial by media) 新闻媒介违反司法程序,越职权对案件进行审判,干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同时严重侵犯当事人公平获得审判的权力的非法制行为。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魏永征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在案件尚未经过司法机关判决的前提下,抢先以定罪形式对案件当事人作出定罪、无罪以及胜诉、败诉等报道。为了达到吸引读者的目的,涉及媒介审判的报道往往有大幅度的片面、失真或者可以隐瞒和捏造事实的情况出现,其使用的语言也往往极具煽动性,从而激起大众对案件当事人的仇恨或同情,从而对司法机关形成压力,影响审判结果。
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
在案件审判未得出结果时,媒体即已发布有明显导向性的报道。
国内学者对"媒介审判"有不同定义,但归结起来媒介审判主要是媒体往往在司法案件还没有审判之前,试图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做出定性、带有引导性的结论,最终影响案件审判结果。
"媒介审判"的历史
媒介审判"一词是舶来品,在西方主要是指新闻媒介通过报道、评论影响司法审判的现象,在我国也多称为"媒体审判"、或"新闻审判"。 西方学者认为,这是一种不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的道义上的裁判,也叫做"报刊裁判"。 "媒介审判"一词最早出现于美国,早在黄色新闻时代已出现。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报刊是最主要的信息获取方式,为了提升报纸发行量,各个报社在炮制新闻话题上无所不用其极,经常为犯罪嫌疑人定上各种骇人听闻的罪名以博取眼球。 由于《纽约时报》的报道,美国法院推翻了一起指控诈骗案的判决,其理由是庭审过程中拍摄的电视记录具有很大程度上的误导性,容易使人们相信嫌疑人有罪,有碍公正判决
媒介审判的特点
媒介审判的报道在事实方面往往是片面的、夸张的以至失实的。 语言往往是煽情式的,力图激起公众对当事人的憎恨或者同情的一类的情绪 有时会采用炒作的方式,诸多媒体对案件做单向度的宣传,有意无意压制相反意见。
媒介审判的后果
它的主要后果是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 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职能的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媒介审判的原因
媒介审判主要从"媒体"自身找原因 媒介组织及媒体人欠缺法律素养; 媒介竞争激烈,媒体追求独家报道、新颖报道; 新闻媒体受制于外部的压力(利益); 新闻媒体为了迎合公众的情绪进行报道,倾向于与受众的观点一致; 新闻媒体以正义为旗帜,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媒介审判但还是要进行,认为是媒介以审判为方式面对司法不公正进行的"抗争"; 法律不健全,对于新闻媒体在报道中可能会带来的媒介审判问题并没有直接、具体、明确的规定。
媒介审判的治理办法与措施
首先,司法系统一定要实现司法独立,这是避免外界干扰的前提。 其次,媒体要避免干预司法系统的正常进行,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报道新闻,而不能因为追求轰动效应等市场目标而无视司法程序。 最后,媒介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的同时避免媒介审判的一些要求 合法—媒介要从宣传打击犯罪转移为客观公正的中立报道 理性——非理性或煽情性是媒介审判的又一特征 平衡——审判是控辩双方的交锋,法官是中立的,媒介也应该是中立的 善意——媒介关于司法审判的报道,应当是为了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为了提升中国尊重人权和保护人权的水平,而不是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
具体操作的原则
在报道中坚持平等性原则,给予犯罪嫌疑人同等的话语权; 在报道中坚持客观性原则,不对事件做主观的具有倾向性的预判; 在报道中,媒介应认清其职责是消除知沟,而非商业炒作
网络舆论审判
定义
网络舆论审判主要指的是网民、网站或网络公关公司通过网络媒介对某些还未正式审判的社会性案件进行分析调查和评判, 从而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影响人们对事件真实性的认识、对当事人造成重大伤害等影响和妨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孔德钦
特点
信息传播的随意性十分严重(匿名的谣言) 媒介审判的影响通过互联网的报道实现(主要舆论阵地) "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现象经常出现 传播迅速广泛,公众参与性强(舆论不一律)
网络时代舆论监督的传播机理
闻事件发生→自媒体爆料→形成第一轮舆论高潮→传统媒体跟进→引发第二轮舆论高潮→利害相关单位做出回应 新闻事件发生→传统媒体调查报道→自媒体整合观点、疑点→引发舆论高潮→相关单位快速处理 思考∶网络舆论监督有哪些主体参与其中? 网络舆论审判对媒体有何影响?为何中国不少人借用网络舆论解决现实问题?
舆论审判现象产生的原因
社会根源∶转型期社会心态的畸变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怨恨情绪的泛滥和社会信任的缺失,是新媒体之"舆论审判"现象勃发的社会根源,也反映在当下的"舆论审判"现象之中。例如药家鑫案发伊始并未得到广泛关注,然而随着"官二代"、"权钱交易"等传言的不胫而走,该案在网络上发酵、升华。药家鑫律师及其父亲,虽在微博上对其家庭情况进行了澄清,但并未取得网友的信任 现实原因∶司法公信力的流失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的外在映射,如果一个社会的司法公信力不断流失,公众便倾向于做出对司法制度的超越和变通,一旦发生冲突,便撇开司法程序,另谋他途,比如上访、暴力抗争等。 技术困境∶网络赋权与群体极化 网络赋权,使得公众有机会直面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通过便捷的信息获取和意见表达,对司法监督或"施压"。与此同时,群体极化也使得任何中立,或对立的观点,失去参与土壤、发声机会,"沉默螺旋"被不断的强化。
"媒介审判"和"舆论审判"的关系
审判主体不同(最大区别) "媒介审判"的主体是指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舆论审判"的审判主体是这种共同意见背后的公众,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新闻从业人员。 审判过程不同 "媒介审判"审判过程中起作用的主要是丧失公平公正的新闻报道以及评论,在这些报道或评论当中超越司法程序,抢先预判案件结果所致; "舆论审判"影响司法案件的过程中,起作用的并不是传统的新闻报道,而是逐渐达成合意的公共舆论,出于某种原因对案件或涉案人员进行预先定罪,通过自发或集合的方式对司法机关产生压力。 表达立场不同 对于"媒介审判",在有失偏颇的报道中体现的是新闻从业人员通过综合搜集信息并把关之后向外传播的立场; 对于"舆论审判",在这一过程中体现的并不是新闻媒体或从业者的立场,而是大多数公众的立场。
舆论监督 VS司法监督
司法追求的是法律的公正,传媒体现的是自身或受众观念上的道德意义的公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间的矛盾在于二者社会职能和工作性质方面的五个差异
传媒的职业特征,在于报道动态和超常的东西,记者们出于职业的追求,多少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状态;而司法对待纠纷的态度是消极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权限和程序去消弭纠纷。 传媒必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报道任务;而司法审判的时效要宽松得多,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著称 新闻语言力求生动和扣人心弦;司法用词极为谨慎,要求前后一以贯之 传媒所说的事实是记者所见所闻采访所得;而司法事实是以法律为准绳,有确凿证据的事实。 传媒对司法的监督表现为一种观察和督促,是软性的;而司法代表着国家终极裁量权,是硬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