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工程监理中涉及日期的知识点整理汇总
工程监理中涉及日期的知识点整理汇总,包括综合、招投标、勘察、设计、监理、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等等。
编辑于2022-04-14 22:21:03日期大全
综合
发包人/委托人/业主代表
14天内通知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承包商
紧急情况可当场发出指示,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
基准日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 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基准日之后
发生重大变化,勘察人/设计人提出建议,发包人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
开始勘察/设计/总承包/监理/开工
开始勘察前7日内,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
提前7天向设计人/承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通知
90天内未能发出通知的,设计人/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提前7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勘察/设计/监理更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提前14天
2天内不能履职,征得同意,委派代表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付款
勘察/设计定金或预付款
发包人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天内支付
勘察/设计/监理中期支付
发包人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
28天内支付
勘察/设计/监理费用结算
发包人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
28天内支付
保证期间
6个月
招投标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招标人澄清、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收到招标文件异议之日起
3天内,招标人作出答复
收到资格预审文件异议之日起
3天内,招标人作出答复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
不得少于20日
组织投标预备会,澄清问题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不得少于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不得少于3日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收到评标结果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发出中标通知书
30日内,签订合同
30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投诉
10日内
处理
30日内
涉及日期天数:2/3/5/10/15/20/30
勘察
设计
发包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
14天
监理
监理工程师过错造成质量事故
停止执业1年
监理工程师过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
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
7天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3个月内开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3+3+3)
中止施工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个月,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合同解除权
1年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
5年
最低保修年限
地基、主体结构
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防水、防漏
5年
供热、供冷
2个采暖期、供冷期
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2年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5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安全措施备案,开工报告批准
15天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主管部门
拆除工程备案,拆除工程施工
15天前,将资料报送建设主管部门
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1小时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总监代表
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
2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签订合同之日止,一般投标有效期为90天。
监理人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
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
监理与相关服务停止后
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相关服务的时间超过
182天,监理人可自主选择继续等待委托人恢复服务的通知
材料采购
合同价款支付
预付款
买方收到收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进度款
买方收到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格的95%作为进度款,预付款可抵作进度款
结清款
买方收到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5%作为结清款
运输
启运7日前
预通知
启运后24小时内
正式通知
交付
技术资料短缺和(或)损坏
7日内免费补齐
技术资料有误
7日内免费替换
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短缺和(或 )损坏
7日内补齐,买方支付合理费用
检验和验收
买方在检验日期
3日期通知卖方时间、地点
买方在合同材料交付后
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
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
买方收到进度款支付函后
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
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
工程师应提前至少
72小时(3天)将其参加试验的意向通知承包商
工程的接收
承包商向工程师发出申请接收证书的通知
不少于14天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申请通知后
28天内,向承包商颁发接收证书或拒绝申请
28天内,工程师未答复,若工程满足条件,即视为工程已在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申请通知后的第14天竣工,且被视为已颁发了接收证书。
索赔
承包商察觉事件后
28天内发出通知及索赔报告
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后
42天内做出回应
EPC
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进度计划
除非业主在收到进度计划后21天内向承包商发出通知,指出其不符合合同要求,否则承包商应按照该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支付
业主在收到报表后28天内发出不同意支付的通知,并附详细说明
业主在收到报表后56天内支付应付款额
业主在收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证明后42天内支付最终款额
设备采购
合同价款支付
预付款
买方收到收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交货款
买方收到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60%作为进度款
验收款
买方收到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25%作为验收款
结清款
买方收到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结清款支付函并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5%作为结清款
监造
卖方应提前
7日将需要监造事项通知买方
交货前检验
卖方应提前
7日将需要检验的事项通知买方
验收
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7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验收日期为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三次考核均未能达标
考核结束后7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使合同设备达标,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方原因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
期限届满后7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提供不超过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买方无需支付费用
6个月内设备经过考核,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总承包
发包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
21天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收到合同进度计划后
7天内形成支付分解报告
监理人收到支付分解报告后
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
14天内完成审核
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
28天内支付
按月支付
变更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
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
索赔
发包人索赔
发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书
承包人索赔
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
持续事件影响结束后
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监理人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发包人在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28天内完成赔付
违约
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暂停施工
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
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发包人在解除合同后
28天内支付相应款项
承包人违约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
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接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后
14天内,承包人撤离现场
28天内,监理人按约定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
14天内,将材料设备订货合同或服务协议转让给发包人
竣工试验
发包人应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通知承包人
提前21天
承包人将申请竣工试验的通知送达监理人
提前21天
监理人确定竣工试验的具体时间
14天内
分包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
3天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
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
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合同争议
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评审申请报告副本后
28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
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
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
调查会结束后
14天内,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施工
履约担保:无条件担保
7天内无条件支付
缺陷责***
实际竣工日期起,颁发缺陷责***终止证书止,一般是1年,可延长,不超过2年
缺陷责***满,发包人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核实是否完成缺陷修复责任。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在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
工程量计量
监理人在收到工程量报表后
7天内进行复核
进度款
监理人在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
14天内完成核查
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
28天内支付
变更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
14天内做出变更指示
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
14天内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14天内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索赔
引起索赔事件发生后
28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
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
陆续递交延续的索赔通知
事件影响结束后
28天内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监理人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发包人在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28天内完成赔付
4个28天
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
28天后,承包人不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
14天内,将材料设备订货合同或服务协议转让给发包人
1次机会
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纠正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28天内不纠正
承包人暂停施工
承包人暂停施工后
28天内仍不纠正
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发包人在合同解除后
28天内支付相应款项
2次机会
竣工验收
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28天内通知承包人
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监理人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56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56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竣工付款
监理人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
14天内完成核查
发包人收到核查结果后
14天内审核完毕
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
14天内支付
3个14天
最终结清
缺陷责***满后
14天内,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签认的缺陷责***终止证书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
发包人收到提出价款后
14天内审核完毕
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
发包人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
14天内支付
3个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