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侵犯财产罪5—侵占罪
侵犯财产罪5—侵占罪知识总结,包括侵占罪的对象、客观特征、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分、侵占罪认识错误的处理等等。
这是一篇关于侵犯财产罪6—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这是一篇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
这是一篇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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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刑法
贫困户动态调整程序
侵占罪
侵占罪的对象
种类一: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对“保管”应做广义理解
只要当时获取时,没有基于非法的手段(包括基于委托关系)
基于业务上的关系代为保管的,成立职务侵占罪
基于不法原因代为保管的(如保管他人行贿的财物,犯罪所得等)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两种观点
种类二:无人占有的财物:遗忘物与埋藏物
≠民法中的遗忘物
财物被遗忘在很不安全、无序的状态(如公共汽车、菜市场)
客观特征
第一步:合法持有(无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步:非法占为己有(产生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行为人第一步就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成立其它犯罪(如盗窃、诈骗)
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分
财物占有状态的类型
有人占有:盗窃
无人占有:侵占
占有
物理上的占有:行为人客观上控制着财物
观念上的占有:行为人虽没有客观占有,但社会观念一般认为财物处于其占有之下
事实支配领域内的占有,如家里,果园里
事实支配领域外的占有,可以推知事实由他人支配
特定场所的占有
特殊时间(火灾、水灾、地震、车祸)不改变占有关系
特定动物的占有
转移占有,如出租车落下的物品,宾馆落下的物品遗忘在银行桌上的现金 VS:遗忘在公共场所的东西,可以认为是无人占有
意识占有(气场占有)
共同管理物,上位者占有
若上位者与下位者有高度信赖关系,下位者被授予处分权时,成立侵占
封缄物内的财物,归主人所有,受托人取走,成立盗窃罪
死者对财物的占有
死了很久(1-2天以上),无人占有
刚死
占有肯定说
有人占有,成立盗窃罪
占有否定说
无人占有,成立侵占罪
侵占罪认识错误的处理
在主客观相统一(重合)的范围内,成立侵占罪
事实上有人占有,行为人误以为无人占有,成立侵占罪
事实上无人占有,行为人误以为有人占有,成立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