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三章 审计证据
这是一篇关于第三章 审计证据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审计证据的性质、审计程序、函证、分析程序。
编辑于2022-05-27 16:37:24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审计沟通是审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常规审计的各个环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全面、有效的沟通,使他们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通过沟通,提高了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的自觉性,也达到常规审计的效果。
第十二章 货币资金循环:包含货币资金审计概述,货币资金的重大错报风险,货币资金的可能发生错报环节,识别应对可能发生错报环节的内部控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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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ractising Accountant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审计沟通是审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常规审计的各个环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全面、有效的沟通,使他们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通过沟通,提高了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的自觉性,也达到常规审计的效果。
第十二章 货币资金循环:包含货币资金审计概述,货币资金的重大错报风险,货币资金的可能发生错报环节,识别应对可能发生错报环节的内部控制等等
第三章 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的性质
审计证据的含义:会计记录+其他的信息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
充分性:量
重大错报风险,同向
证据质量,反向
适当性:质
相关性
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与审计程序的目的和所考虑的相关认定之间的逻辑关系;考虑测试方向和相关认定
特定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
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信程度
外部独立来源优于其他来源
内部控制有效强于内控弱
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更可靠
文件、记录形式强于口头
原件优于传真件或复印件
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的特殊考虑
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不涉及鉴定真伪,但又怀疑,应调查
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的考虑:就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证据
证据相矛盾时的考虑:表明审计证据本身可能不可靠,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
在满足充分、适当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成本与有用性的关系
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如果确实无法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且无较好的替代程序,应视为审计范围受限
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的作用
获取审计证据
审计程序的种类
检查(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
检查记录文件
检查有形资产
可为存在提供可靠证据
观察(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
仅限于观察时点
询问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控运行的有效性,注会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函证
重新计算
重新执行
分析程序
函证
函证决策
应当考虑
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风险越高,越要使用函证
特别风险,需要考虑函证
函证所针对的认定(存在、权利和义务)
其他审计程序能否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
还可以
预期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
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
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
函证的内容
函证的对象
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其他重要信息
应当函证
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注销的账户
除非有证据表明这些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因这些原因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应收账款
应当函证
除非(需要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
函证范围
金额较大的
账龄较长的
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
重大关联方交易
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可能存在争议以及产生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函证的时间
通常: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
特例: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可以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或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结合使用
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
要求合理,实施替代程序
要求不合理,且因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应视为审计范围受限,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注会应考虑
管理层是否诚信
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
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询证函的设计
总体要求
针对存在认定,应当在询证函中列明相关信息,并要求对方核对确认
针对完整性认定,需要改变询证函的内容设计或采用其他审计程序
选择函证方式
积极方式
要求确认信息的
回函率高,可靠性低
要求填列信息的
回函率低,可靠性高
消极方式
只有不同意才回函
提高审计效率,为错报提供说服力强的审计证据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未收到回函的原因
积极方式
被询证者不存在
被询证者存在,但没有收到询证函
被询证者存在且收到询证函,但没有理会回函要求
都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
要求被询证者作出回应或再次发函
未能得到回应,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但是
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认为积极式函证是必要的
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外部获得;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
消极方式
“上三”
被询证者存在且收到询证函,因认可询证函所列信息
设计函证需要考虑的因素
函证方式:积极or消极
银行存款只能采用积极方式
以往经验
回函率过低可能意味着函证无效,可能不适宜函证
拟函证信息的性质
被询证者的适当性
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
函证的实施与评价
控制
发出前的控制
要恰当设计、充分核对,经被审计单位盖章,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不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记录一致
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
是否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供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是否已将部分或全部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核对
公共查询电话核实
网址
合同
发票
发出方式的控制
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
跟函
CPA亲自送,亲自带回
CPA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评价可靠性
应当考虑的因素
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
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注册会计师应努力确保询证函被送交给适当的人员
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
针对邮寄方式
被确认的询证函是否为原件
回函是否直接寄给注会
回邮信封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地址一致
回邮信封邮戳显示发出城市或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
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被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
跟函方式
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确认处理函证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
观察处理询证函的人员是否按照流程操作
以电子方式收到的回函可靠性存在风险。创造安全环境
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符合函证的要求,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限制性条款
不影响的条款
提供的本信息仅出于礼貌,我方没有义务必须提供,我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担保
本回复仅用于审计目的,被询证方、其员工或代理人无任何责任,也不能免除注册会计师其他询问或执行其他工作的责任。
产生影响的条款
本信息时从电子数据库中取得,可能不包括被询证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
本信息既不保证准确也不保证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会持有不同意见
接收人不能依赖函证中的信息
对不符事项的处理
应当调查不符事项
不符事项不一定是错报
当识别出错报,需要评价是否存在舞弊
不符事项可以判断回函质量,可能显示内控缺陷
需要关注的舞弊迹象
管理层不允许发询证函;试图拦截、篡改询证函或回函
被询证者将询证函寄回被审计单位,由被审计单位转交CPA
CPA跟进访问被询证者,发现回函信息与被询证者记录不一致
从私人电子邮箱发送的回函
收到同一日期发回的,相同笔迹的多份回函
位于不同地址的多家被询证者的回函邮戳显示的发函地址相同
收到不同被询证者用快递寄回的回函,但快递的寄件人或发件人是同一个人或是被审计单位员工
回函邮戳显示的发函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被询证者的地址不一致
不正常的回函率
被询证者缺乏独立性
应对措施
验证被询证者是否存在、是否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缺乏独立性,业务性质和规模是否与交易记录匹配
将与从其他来源得到的被询证者的地址相比较,验证寄出方地址的有效性
将被审计单位档案中有关被询证者的签名样本、公司公章与回函核对
要求与被询证者相关人员直接沟通讨论询证事项,考虑是否有必要前往被询证者工作地点以验证其是否存在
分别在中期和期末寄发询证函,并使用被审计单位账面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核对相关账户的期间变动
考虑从金融机构获得信用记录,证实是否存在未记录的贷款、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事项
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概述: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
用作风险评估程序
强制要求,但无须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每一方面都实施分析程序
分析的对象主要是账户余额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形成合理预期,并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金额、计算的比率或趋势比较。如果比较结果与了解不一致,且管理层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或无法取得支持性证据,应考虑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用作实质性程序
总体要求
应当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但不是强制程序
细节测试同样可能实现实质性程序的目的
分析程序需要前提和基础,不一定适用于所有认定
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所提供的证据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弱。
CPA不能仅依赖实质性分析程序,而忽略对细节测试的运用
设计和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应当考虑
对认定的适用性
适用于在一段时期内存在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
存在、发生、完整性认定
数据的可靠性
预期值
可获得信息的来源
可获得信息的可比性
可获得信息的性质和相关性
用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的相关控制
评价预期值的准确程度
对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预期结果做出预测的准确性
信息可分解的程度
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可获得性
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无需进一步调查)
可接受差异额受重要性、保证水平以及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可接受的差异额不宜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差异额越低
针对剩余期间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实质性分析程序对特定认定的适用性
数据的可靠性
评价预期值的准确程度
可接受的差异额
如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不足以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应测试剩余期间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或针对期末实施细节测试。
用于总体复核
是强制要求,目的是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一致
总体复核时,如果识别出以前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应重新考虑评估的风险是否恰当,计划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