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举证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主张不利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称其为行为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达不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称其为结果责任;
证明责任(结果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这种后果只在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才发生作用;
法院不是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是当事人。且单一诉讼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证明责任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而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同时承担;5;
证明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是由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预先确定的,在诉讼中不存在原告与被告之间相互转移证明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