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增值税
税务会计/会计/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一般情形:销售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进口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人、代理进口完税凭证注明的人。
编辑于2022-06-16 12:35:29增值税
征税范围
销售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
进口货物
视同销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赠送货物,但用于公益事业除外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赠送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但用于公益事业除外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从高计税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
货物+服务
货物+货物
服务+服务
货物+无形资产
货物+不动产
按主业计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
一般情形:销售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人、代理进口完税凭证注明的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建筑第三方
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纳税人为发包人
扣缴义务人
境外在境内应税,无境内营业机构
劳务:境内代理人、购买方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购买方
纳税人分类
标准
年销售额500万元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会计核算健全
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会计核算不健全
销售额
纳税申报销售额(免税+代开)、稽查查补销售额、评估调整销售额
不含偶然无形资产、不动产销售额
差额计税情况下,用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判定
身份
必须选小规模:其他个人
可选做小规模: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税率及增收率
货物
基本税率:13%
低税率:9%(农产品相关)
劳务13%
加工修理分配有形动产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9%
水路运输:承租/期租
陆路运输
航空运输:湿租(飞机+人)
管道运输(3%即退)、无运输工具运输
金融服务6%
贷款: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利润投资或保本 利息√ 非保本×
建筑服务6%
燃气初装费用、物业做装修、出租建筑设备+操作员
邮政服务9%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电话相关)
增值电信服务6%(网络相关)
现代服务6%
研发和技术服务
垃圾等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
垃圾等专业化处理后生产货物归委托方所有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提供会议场地+会务配套等
物流辅助服务
仓储服务、收派服务、港口码头服务等
租赁服务(光租/干租)
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
有形动产13% 不动产9% 服务6%
鉴证咨询服务
翻译、市场调查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经纪代理
其他现代服务
安装后机器设备维护保养、退票费手续费
生活服务6%
文化体育服务
经营游览场所、景点索道游船等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堂食+外卖,酒店式公寓+配套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植物养护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9%
其他6%(技术、商标等)
不动产9%
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零税率
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航天运输
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设计、广播影视作品发行、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 信息系统、业务流程管理、离岸服务外包、转让技术
征收率3%
有关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方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方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
销项-销售额的确定
一般销售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包括代收代垫运费)
外币折算:销售额当天或当月1日汇率
视同销售
自己同类价、别人同类价、组成计税价
同类价均为平均价
组成计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特殊销售
折扣销售
同一发票金额栏注明的,价格折扣可扣
实物折扣视同销售
销售折扣:不可扣
折让退回:可扣
以旧换新:一般按全部售价;金银首饰按实收差价
包装物押金:一般收时不征,特殊收时征(啤酒、黄酒以外酒类)
还本销售:不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必做销项,进项看情况
应税行为
全额
贷款利息、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贴现、转贴现业务:实际持有票据期间的利息收入
差额
金融商品转让
劳务派遣
融资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等
价税分离
含税情形: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 普票、零售额、小规模
进项税额
准允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开具的专用缴纳书
税务局代开的完税凭证—进口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特定的增值税电子普票—道路通行费
计算抵扣
购进农产品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上金额的9%
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的9%
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为计税依据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不准抵扣→转出
用于特定用途
简易计税
免税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管理费用
购买特殊服务
贷款利息支出及直接相关手续费、咨询费
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提供保险服务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的责任
外购货物退回、折让
增值税留抵退税
部分先进制造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底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
其他企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底税额=增量留底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出口退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我国企业适用的出口退税率:13%、10%、9%、6%、0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零税率服务退(免)税
增值税零税率服务退(免)税的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的 计算公式与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计算公式一致
纳税义务
赊销分期付款:合同约定,无合同约定或无约定按发货时间
预收账款
一般货物:货物发出当天
工期超12个月的货物:收到预收款项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
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当天
直接收款:无论或无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销售凭据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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