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道法·八年级下册
八年级下道法知识梳理,超级详细解析,包括坚持宪法至上、理解权利与义务、人民当家做主、崇尚法治精神。
编辑于2022-07-20 20:00:16八下道法思维导图
坚持宪法至上
维护宪法至上
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命运所系,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宪法保护的人权和人权的主体
尊重和保障人权,五点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设置国家机构
民主集中制
规范权力运行
权力是把双刃剑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保障宪法实施
坚持依宪治国
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加强宪法监督
监督权力行使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
全国人大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行使的职权
增强宪法意识
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理解权利与义务
公民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监督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人身自由
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权
名誉权
荣誉权
肖像权
姓名权
隐私权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对自己),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对他人)
劳动权
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物质帮助权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养老金
受教育权
教育为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即使权利,也是义务
文化权利
其他权利
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
依法行使权利
行使权利有界限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维护权利守程序
和解
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
调解
通过组织
仲裁
通过仲裁机构
诉讼
通过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公民义务
公民基本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其他义务
劳动,受教育,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
依法履行义务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法定义务须履行
违反义务须担责
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
人民当家做主
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表决,提案,质询
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性质: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主题:团结和民主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前提: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有制经济
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
毫无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作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
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形式:工资,奖金,津贴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 农民承包责任田的收入
多种分配方式
生产要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有形的手
政府
科学宏观调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无形的手
市场
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价格,供求,竞争
非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职能:立法权,决定权(方针等),任免权(人),监督权(听取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中国公民),年满45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任期:五年一届
国家主席的职权:发布命令、公布法律,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行政机关的职权
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政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国家监察机关
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监察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监察委员会 由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 产生
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与除权力机关以外的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的职责
监督职责(首要职责)
调查职责
处置职责
国家司法机关
人民法院
国家的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
海事法院
审判机关的职责
依法独立自主行使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独立行使检察权
崇尚法治精神
尊重自由平等
自由平等的真谛
自由平等的追求
维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的价值
公平正义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