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唯物辩证法
有颜色的是背诵部分,加粗是重点选择题部分。 唯物辩证法 五个基本范畴: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现实与可能。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两大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
编辑于2022-08-15 12:18:12 四川省唯物辩证法
两大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
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观)
联系的定义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联系的特点
联系的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联系的普遍性
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是同其他事物处在一定的联系中
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求是相互联系的)(内在的结构性)
联系的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多样的
(补:本质联系、必然联系是规律(联系的一种))
联系的条件性
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在条件面前并非消极无为,经过努力,可以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推动事物的发展。
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要尊重客观规律)
事物的变化发展 (发展观)
发展的定义
发展是事物变化中前进的、上升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伟大前途的东西
新事物不可战胜的原因(熟读不背)
①就新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有新的要素、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 ②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应新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③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规律X3
对立统一规律 (最基本)
地位: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变化的内在动力 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钥匙)
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是什么: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eg: 和而不同,同则不继 在对立中把握统一 一分为二看问题,在同一中看到对立
辩证关系指
统一
同一性 (相对的)
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相互依存:a离不开b,b离不开a 相互贯通:a作用于b,b也可转换为a
含义: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处于一个统一整体。 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eg师生关系
对立
斗争性 (绝对的)
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了解)矛盾因为斗争形式多样可分为 对抗性矛盾(此消彼长eg抗日战争) 和非对抗性矛盾(1.相互有区别或2.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矛盾eg亲子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
①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
②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
什么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有所不同)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 矛盾双方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和发展为条件 (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
2||| 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3||| 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事物的发展方向、趋势不是随意的,矛盾双方可以有规律地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得到发展,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简背)
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变,实现事物的质变(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性力量)
方法论: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须善于把两者结合起来,在斗争性中把把握同一性,在同一性中把握斗争性。(即所谓“一分为二”看问题)
和谐: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谐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统一,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显现和谐状态
怎样存在: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共性)
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个性)
定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方面都有其特点
具体表现
1|||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2||| 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3||| 事物是由多种矛盾构成的
主次矛盾原理
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于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
主次方面原理
在每一对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次要方面
方法论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是指在分析事物的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着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 我: 重点论是指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
看问题既要全面地看,又要看主流、大势、发展趋势
4||| 解决方式的多样性
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
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
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但矛盾双方不能调和)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也称“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
地位:
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内容:
①相互区别: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②相互联系: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③具体运用
A.是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到认识一般,再由认识一般到认识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B.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量变质变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体现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事物的规定性:质、量、度
质: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无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事物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eg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量与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在一定范围内的增减不影响事物的存在
度:.
质和量是统一的,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考察事物的质是认识量的前提,区分量是认识质的深化。只有精确地认识量,才能深刻地把握质,质和量的统一在度中得到体现。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度的两端是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此物就转化为他物。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不“过”
2.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统一关系
事物的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斩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关系(选背)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是必然引起质变的
③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A.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B.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C.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量变质变规律的方法论)
(1) 当事物的发展处在量变阶段时,要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为未来重大改变作准备;
(2) 当质变来临的时候,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促成质变,使工作迈上新台
否定之否定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
定义: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要揭示事物自己发展自己的完整过程及本质。
事物自己发展自己的本质与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
(1)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①定义: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②机制: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的方面与否定的方面,由于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当否定的方面上升至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由肯定走向对自身的否定,再由否定进一步走向更高阶段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
(2)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
①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②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③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④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事物自己发展自己的过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①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就要求我们树立辩证的否定观,反对形而上学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②同时,又要求我们正确看待事物发展的过程,既要看到道路的曲折,更要看到前途的光明。
五个基本范畴
内容与形式
从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上反映事物的一对基本范畴
定义
A.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
B.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相互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1. 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
2. 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不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3. 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同一内容能够以多种形式来体现。
方法论: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本质与现象
揭示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的一对范畴 eg 无色透明液体:是什么:本质 味道:现象
定义
A.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B.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现象可分为真象和假象,假象也是本质的反映,只不过是对本质歪曲的反映。(“错觉”不是“假象”)
关系:本质和现象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A.相互区别
本质是一般的、普遍的,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 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多变易逝的; 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而现象则是表面、外显的,可以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
B.相互依存
● 本质决定现象,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
●△任何现象(包括假象)都表现本质,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这表明,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和不表现本质的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方法论: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可行性);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必要性)。
原因与结果
揭示事物引起与被引起关系的一对范畴(不重要)
定义
A.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
B.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前后相继,彼此制约
相互关系
A.相互区别
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
B.相互依存;在事物因果联系的长链中,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任何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
C.相互转化: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是结果,反之亦然。
D.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
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方法论: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必然与偶然
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不重要)
定义
A.必然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
B.偶然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相互关系
A.相互依存
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
现实事物的发展,不通过偶然而只表现为纯粹必然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必然总是伴随着偶然,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
在似乎是偶然起支配作用的地方,实际上是必然起着决定性作用,并制约着偶然的作用形式及其变化。
B.相互转化:相对于某一过程来说是必然的东西,对另一过程就可能成为偶然的东西,反之亦然。
相互转化不等于直接转化 相互转化eg ? 保路运动(偶)→(必)辛亥革命(偶)→(必)清朝灭亡(偶)→(必)封建制度的衰落
现实与可能
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不重要)
定义
A.现实是指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拥有的)
B.可能是指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可能(有现实依据)
抽象可能(现实不充分)eg大海捞针
现实可能(现实充分)
不可能(无现实依据)eg水中捞月
可能与不可能不能相互转换
相互关系
A.相互区别
现实是当下的客观存在,标志着事物的当前状况;可能是事物潜在的趋势,标志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B相互转化:一方面,现实蕴藏着未来的发展方向,会不断产生出新的可能;另一方面,可能包含着发展成为现实的因素和根据,一旦主客观条件成熟,可能就会转化为现实。
(方法论: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立足现实,对可能性作出全面的分析和预判;另一方面着眼长远,防止坏的可能变为现实,同时善于创造条件,促使好的可能获得实现。)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唯物辩证法既是客观辩证法,又是主观辩证法,是二者的有机统一。 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①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
②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
③相互关系
相互联系: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相互区别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
①归纳与演绎
②分析与综合
③抽象与具体
④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逻辑 主观 历史 客观 只能主观与客观相统一,不能客观与主观相统一,因为主观是客观的反映
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1. 辩证思维能力
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是科学思维能力的根本要求和集中体现,增强思维能力首先要提高辩证思维能力。
2. 历史思维能力
是辩证思维与历史眼光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历史观的具体表现和实践运用,是以史为鉴、知古鉴今,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把握前进方向、指导现实工作的能力。
3. 系统思维能力
就是从事物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及其结构和功能进行系统思考的能力,就是全面系统地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 战略思维能力
强调思维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
5. 底线思维能力
是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根据我们的需要和客观的条件,划清并坚守底线,尽力化解风险,避免最坏结果,同时争取实现最大期望值的一种积极的思维。
6. 创新思维能力
是对常规思维的突破,是破除迷信,超越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