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的概念与本质
这是一个关于法的概念与本质的思维导图,重要并适合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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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概念与本质
第一节 法的概念
汉语中的概念
古代
法与刑通用
刑戮 罪罚 规范 明判是非曲直
现代
广义的法律:法律的整体
狭义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西方中的概念
客观法 不依个人主观意志而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
主观法 正义 通过主体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
马克思主义的法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的物质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力和义务,以确认 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二节 法的本质
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意志说
命令说
规则说
判决说
行为说
社会控制说
事业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品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法的阶级本质(初级本质)
法是”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本质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
第三节 法的特征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重要并适合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
外部行为 并非规范所有行为
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的普遍性:普遍适用于一切社会成员的规范
法的国家意志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不可违抗性)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通过程序的强制
国家强制力的使用
法的强制是理与力的结合
第四节 法的作用与局限性
作用
规范作用(手段)教预引制评
指引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
预测作用:对象是相互有关联的人们之间的行为(B的行为以A为基础)
评价作用:对象是其他人的行为
教育作用:对象是不特定人群的行为(大多数人)
强制作用: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指引本人,评价他人,强制一小撮,教育大多数,强制过去,预测未来。
社会作用(目的)
局限性
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
法对千姿百态 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
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 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