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口岸动植物检疫工作恢复归口农业部统一领导。
1981年,农业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后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负责全国口岸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颁布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施行。
中国动植物检疫真正进入到法制建设的轨道。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部级单位)成立,由原国家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国家卫生检疫局3家机构调整后组成,归属海关总署,内设动植物监管司,全面负责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
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单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仍由动植物监管司全面负责。
2018年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组建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
2021年4月15日又一重磅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8月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