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营销相关的无形资产。 与营销相关的无形资产主要用于营销或推广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品名称、服务名称、集体标志、认证标志; 商品包装( 包括颜色、形状和包装设计) ; 报纸报头; 互联网域名。
与消费者或供应者相关的无形资产。 此类无形资产产生于与消费者或供应者之间的关系中,以合同为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建筑、管理、服务或供应等协议; 许可协议、使用费协议; 服务合同; 订购书籍合同; 雇佣合同; 特许经营协议; 客户关系网或客户名单。
与技术相关的无形资产。
与技术相关的无形资产源自使用特定技术或配方时的合同性权利或非合同性权利。“特定技术或配方”包括但不限于: 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具有特殊功能的机器或工具的独特设计; 生产产品的配方; 计算机软件; 产品的独特设计。
与文学艺术相关的无形资产。 与文学艺术相关的无形资产来源于收益权,例如文学作品的版税等。其中,文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戏剧和其他表演作品; 书籍、报纸和其他文学作品; 电影、电视和其他视觉媒体; 音乐,包括已发表或使用的歌词; 照片、插画、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