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排序:(一)固定工资,月工资/30*天数;(二)非固定工资,近三年收入/3年/365天(三)无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2021年度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231元/年
交通费(住宿费):单据,无单据法院按来往医院次数酌定
残疾赔偿金:(一)≤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①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二)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②;(三)≥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最高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90%】如:九级+十级=20%+1%
2021年度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847元
鉴定费:单据,如: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就案涉意外受伤所致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3000-4000多,5000以下
被抚养人生活费:(一)≤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④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二)≤60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三)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四)≥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如:原告育有一未成年女儿(2016年2月20日出生),以2020年度深圳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0581元为标准,结合原告的伤残等级(10级)以及定残之日其女儿之年龄,计为26377.65元{40581元×0.1÷2×(18岁-5岁)};
2021年度深圳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6286元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死亡赔偿金:(一)≤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二)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三)≥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2021年度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847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如:判决被告平安财险南京市江南支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优先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