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财政学 财政收入部分【第七到十章】
财政学 财政收入部分【第七到十章】学习笔记,包含 财政收入总论,税收,非税收入,公债等内容。
编辑于2022-12-07 11:39:49 青海省财政收入
第七章 财政收入总论
第一节 财政收入概论
一、财政收入的概念
财政收人,亦称政府收人或公共收人,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财政收人存在的主要依据和基本理由
从动态的角度看,财政收人是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过程,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的一个阶段或一个环节,通过组织收人、筹集资金,形成特定的分配关系
从静态的角度看,财政收人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以货币表现的一定量的社会产品价值
以国家财政预算的编列方式和分类为标准 分为广义和狭义
广义的财政收人是指各级政府所支配的全部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收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人四项组成。
狭义的财政收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税收为主体,也包含纳人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人、债务收人和转移性收人等。我国通常所说的财政收人主要是指狭义的财政收人。
二、财政收入的分类
(一)按价值构成分类
C
不适宜构成财政收人的来源
V ——社会总产品中用来补偿劳动消耗的 V ,是个人消费基金的最主要部分
财政收人中很大一部分来自 V 。
第一,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等;第二,直接向个人收取的规费收人和使用费收人等;第三,居民个人购买的公债券;第四,政府通过高税率消费品(如烟、酒)的销售所获得的收入;第五,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上缴的税收
M——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中的 M ,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 是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财政收人主要来自 M ,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 M 都将是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
研究财政收人价值构成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说明影响财政收人的基本因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增加财政收人。
在国民经济中影响 M 增减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三个:生产、成本和价格。 生产是从绝对量上影响 M 在产品产量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成本和 M 成反比例变化,财政收人随 M 相应增减。
要持续增加财政收人,根本的途径就是增加生产和厉行节约,即降低成本,增加盈利,提高经济效益。
(二)按收入来源分类——有助于研究财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制衡关系,有利于合理调整财政收人的规模和结构,并建立经济决定财政分配、财政分配影响经济发展的和谐运行机制。
一是以财政收人的所有制结构为标准,将财政收人分为国有经济收人、集体经济收人、私营与个体经济收人、合资与合营经济收人、外商独资经济收人和股份制经济收人等
二是以财政收人来源中的部门结构为标准,将财政收人分为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收人,轻工业部门和重工业部门收人,生产部门和流通部门收人,第一产业部门、第二产业部门和第三产业部门收人等。
(三)按收入形式分类
税收收人——税收收人是政府凭借其公共权力无偿占有的一部分社会资源或收人,包括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资源税等各项税收。
非税收人——非税收人是相对于税收收人而言的,是指国家(政府)在依照税法征税取得税收收人以外,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专项收人、公共债务收人、规费和使用费等形式向法人、社会团体和居民个人取得的收人,以及依据财产权利收取的国有资本经营收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人等项收人。
第二节 财政收入规模
一、财政收入规模及其变化趋势
(一)财政收入规模及其衡量指标——财政收人规模指财政收人的总体水平
绝对指标——是财政收人总额( FR )或财政总收人,能够反映一定时期一个国家财政收人的数量、构成、形式和来源。
相对指标——反映政府对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社会产品价值总量(或 GDP )的集中程度,又称为财政集中率( K )。
(二)财政收入规模的变化趋势分析
1.发达国家财政收人规模增长分析
2.发展中国家财政收人规模变化分析
3.我国财政收人规模变化趋势分析
二、财政收入规模变化的理论分析
(一)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主要因素
1.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财政收人的最基本因素。
2.生产技术水平——生产技术水平指生产中采用先进技术的程度,又可称为技术进步。
3.收人分配政策和分配制度——在国民收人(或用 GDP 表示)既定的前提下,分配政策对财政收人规模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国民收人分配政策决定剩余产品价值占整个社会产品价值或国民收人的比重,进而决定财政分配对象的大小;
(2)财政分配政策决定财政集中资金的比例,从而决定财政收人规模的大小。
4.价格水平
(二)最优财政收入规模分析——判断财政收人规模的大与小、多和少,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1.运用的计算口径和方法须一致
2.与经济发达程度相适应
3.与政府职能大小相关联
4.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相对应
第三节 财政收入结构
一、财政收入结构及其变化趋势
(一)财政收入结构分析
1.财政收人的形式结构——财政收人的形式结构,是按财政收人形式分析财政收人的结构及其变化趋势。
2.财政收人的部门结构——部门结构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国民经济结构分类,如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及服务业等,又包括现代意义上的产业结构分类,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第一产业也是财政收人的基础。
第二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对财政收入的状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产业部门创造的价值构成国民生产价值的重要部分
3.财政收人的所有制结构——财政收人的所有制结构是指来自不同经济成分的财政收人所占的比重。
(ニ)财政收入结构的变化趋势
二、财政收入结构变化的理论分析
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角度考察,财政收人结构呈现出由单元向多元变化的趋势;从理论角度分析,财政收人结构的变化,主要是由经济制度、经济形态和经济发展状况决定。
第八章 税收
税收概述
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税收的界定:税收是现代国家(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来源。从其性质上来看,税收应定义为: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或形式
捐
费
利润收入 国家从国有企业取得利润,凭借的不是政治权力,而是财产的所有权
税收的形式特征
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在取得收入时凭借的是政治权利,而非产权或债权
无偿性:由于国家征税依据的是政治权利,所以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是不需要偿还的,它是一种无偿的征收,不需要像公债那样需要事后偿还给债券认购人
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以前要通过立法预先规定征税的数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比例(即税率),不得临时或随意变更征税的税率
税制要素
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
征税对象,征税的客体
纳税期限与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以后必须向税务机关交纳税款的时间期限
纳税环节是指国家对其课税的具体环节
税率
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或个人,负税人并不一定是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
全额累进税率:把计税依据划分为若干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计税依据的全部数额按照与之对应的一个税率纳税
超额累进税率:把计税依据的数额划分为若干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记税依据中的不同等级部分分别按照与之对应的税率计算税额,一定量的计税依据可以同时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
定额税率
附加税、加成和减免
附加,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
加成,国家出于政策考虑而对特定纳税人加税的一种措施
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减免
减税(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免交全部税款)
起征点(税法中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被征税的起点,课税对象的数额达不到起征点不对其征税,超过了起征点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中可免予征税的数额,课税对象的数额超过了免征额,国家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处罚
偷税: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一些非法手段不交或少交税款的行为
漏税:纳税人非故意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欠税:纳税人不按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行为
骗税:纳税人利用假报出口的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抗税: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款的行为
税收的分类
按课税对象分
流转税(发展中国家)增值税 消费税 关税等
所得税 (发达国家)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税(属于目的税)
财产税 房产税 车船税 契税
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耕地占用税
行为税 环境保护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 车辆购置税 船舶吨税
按课税标准分类
从价税 多用比率税率 我国增值税
从量税 定额税率 资源税(原油 天然气除外)和啤酒 黄酒 汽油 柴油课征的消费税
按税收与价格分类的关系分类
价内税 消费税
价外税 增值税
按税收收入是否规定专门用途分类
一般税 增值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特定目的税 社会保险税
按税种的隶属关系分类
中央税 地方税 共享税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提高价格等手段把税款转移给他人负担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 税负转嫁的难度与商品或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成正比,与企业供给价格弹性成反比
直接税(税款不能或很难转嫁的税收,纳税人也是负税人 所得税和财产税)
间接税(税款能够或很容易转嫁的税收,纳税人并不是负税人 商品税)
税收原则
公平原则(税收负担要做到公平合理)
横向公平 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承担相同的税收
纵向公平 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纳税能力强的人应当缴纳更多的税收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最能体现纵向公平原则)
效率原则
征税不能损害微观经济效率,它要求政府在课税时对经济运行的干扰越小越好
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只产生收入效应而没有替代效应
税收的超额负担和税收中性
税收的超额负担是指国家征税给纳税人带来超过税款那部分福利损失 主要由税收的替代效应造成
税收中性是指税收不影响或不干扰人们的经济选择
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
税收对生产和消费决策的影响
税收的价格效应 税收就像一个生产者价格与消费者价格之间的楔子,当政府课征流转税以后,生产者价格加上流转税税额等于消费者价格;商品的消费者价格会有所提高,生产者价格会有所下降。
税收的生产替代效应 税收对企业的产品结构产生影响,它表现为政府课税会改变企业各产品之间的产量结构
税收的消费替代效应 税收对消费者选择商品的影响,它表现为政府对个别商品课税后,引起市场上课税商品相对价格上涨,从而导致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减少课税商品的购买量,相应地增加非税商品的需求量。 (为减小消费选择的扭曲,国家应对商品普遍征税,税率高低应与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
税收对劳动力供求的影响
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 收入效应:增加劳动力供给;替代效应:减少劳动力供给
税收对劳动力需求的影响 替代效应:减少劳动力需求;规模效应:减少劳动力需求
税收对家庭储蓄行为的影响
收入效应 增加储蓄
替代效应 增加当前消费,减少储蓄
税收负担
税负的概念与分类
宏观税负分析
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
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宏观税负轻重的判定
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
税负转嫁与税负归宿的含义
税负转嫁的类型:前转 后转 消转
税负转嫁的条件:税负转嫁的难度与商品(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成正比 税负的转嫁的难度与企业供给价格弹性成反比
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的概念(一国税收制度中税类、税种的构成及主体税种的设置)与分类 各国税制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主体税种方面
税制结构的影响因素:政府的税收工具范围 政府的税收政策目标 财政支出规模
最优税制结构:能使公平和效率取得最大平衡的税制结构
中国税收制度
中国现行税收体系: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契税 资源税 环境保护税
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完善增值税制度 改革消费税制度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研究房地产税的征收
第九章 非税收入
政府性收费
政府性收费的概念
政府性收费的含义:政府性收费是非税收入的重要形式,是政府为提供特定社会产品和服务,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包括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两部分。
目前,我国政府性收费种类主要包括:管理性收费 资源性收费 证件性收费等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在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过程中,为了特定目的,依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一般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特征。
事业性收费是指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补偿性费用,一般具有补偿性和排他性特征。
政府性收费特征
征收主体是履行政府某种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单位 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 (税收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使用方向的特定性 满足准公共需要即特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收取的,资金使用方向相对固定 (税收是为满足纯公共需要,筹集一般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资金征收的,使用方向不固定)
征收上的有偿性、自愿性和不固定性
资金管理方式的特殊性 专款专用 (税收用于政府一般性开支,实行集中管理)
政府性收费存在的理由
需要税收之外的其他财政收入来补偿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 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产品的补偿形式主要是税收,而准公共产品的补偿主要是依靠政府性收费等向特定服务或收益对象收取的有关费用
需要通过政府性收费矫正某些“负外部性” 如排污费、交通违纪和事故处理费、各种罚没款等
需要以适量的政府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作为公共财政收入的补充
政府性收费管理
政府性收费改革的基本思路: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把部分收费改为税收;进一步深化改革,初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少量的、必要的政府收费为辅的科学规范的政府收入公共体系
准确界定政府性收费
若将属于市场行为的收费纳入财政性收费管理,会扩大政府管理范围,造成政府包揽事务过多,影响政府效能的发挥
若将政府性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会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和政府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收费部门利用行政权利和垄断地位,强征强收,出现政府权力商品化及“寻租”,滋生腐败
明确政府性收费的管理主体
规范政府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
强化对政府性收费的预算管理 (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专款专用,制止“坐收坐支”)
建立政府性收费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
将部分政府性收费改为税收
政府性收费制度改革
政府性基金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和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是仅此于税收的第二大财政资金来源
政府性基金的概念与分类
特征
政府凭借权力强制性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收入。具有一般财政资金的共性,又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
资金的财政性 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的收入
政府的主体性 政府凭借权力强制性无偿征收
用途的特定性 具有特定目的,专款专用
分类
征收对象是否特定
面向所有社会成员征收 (民航发展基金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面向特定行业或阶层征收 (铁路建设基金)
收入归属
中央政府独有的政府性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收入 民航发展基金收入 烟草企业上缴专项收入等 )
地方政府独有的政府性基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的政府性基金 (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彩票公益金收入)
支出用途
公路 铁路 民航 港口等建设的基金
水利建设的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的基金
教育 文化 体育等事业发展的基金
移民和社会保障的基金
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基金
用于其他方面的基金
中国政府性基金的发展沿革
我国政府性基金的改革方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含义与属性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国有资本经营、转让、清算等形式的财政收入,它反映的是经营和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上缴的税后净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配的国有股利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企业清算净收益中国家所得的部分
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狭义的国有资产一般是指经营性国有资产,可以定义为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我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形式
国有资本投资收益 国有资产的企业上缴的利润、股息、红利及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
产权转让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含义
社会保障是一项由政府主导和举办的需要缴费的社会福利计划,有独立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纳。是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我国五项保险基金收入项目中又包括了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基金的其他收入(主要是基金的利息收入)
筹资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类型
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概况与改革设想
精简开“五项保险”,把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四项保险”制,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尤其是养老保险缴费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丰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渠道,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积极探索做实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的途径和方式,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非税收入是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运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家资产或提供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第十章 公债
公债概述
公债的概念
含义和特征
公债是国家或政府以其信用为基础,向国内外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方式,通过借款或发行债权等方式取得资金的行为。
信用性 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政府收入形式,离开政府信用,公债也就不存在
自愿性 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认购人自主决定
有偿性 政府通过发行公债取得一定的财政收入,这部分公债收入的使用是有偿的
灵活性 发行与否、什么时间发行、发行多少、以什么方式发行
产生与发展
公债的产生需要具备相应的社会经济条件。首先,随着政府活动的增多和职能扩大,财政支出日益扩大,尤其是突发性和临时性的支出需求越来越多,仅靠税收已不能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这时国家不得不寻求其他财政收入来源渠道,这是公债产生的需求条件。其次,社会上充足的闲置资金是公债产生的经济基础,它为公债产生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供给。最后,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只有通过信用制度才能顺利转移到发行公债的政府手中,信用制度的发展是连接公债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的纽带,是公债产生的媒介条件。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增强,公债制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债不仅承载着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功能,而且成为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公债规模与日俱增。
公债的用途
弥补财政赤字 发行公债弥补财政赤字是最原始和最基本的用途
如果财政赤字过大,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发行规模过大,就会形成债台高筑,最终会导致财政收支的恶性循环
社会闲置资金是有限的,政府侵蚀过多往往会侵蚀经济主体的必要资金,从而降低社会的投资水平和消费水平,即产生“挤出效应”
筹集建设资金
执行经济政策
调剂季节性资金短缺
淡季 发行短期公债,取得资金
旺季 以盈余资金偿还债务
公债的分类
按偿还期限划分
短期公债 债务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公债
中期公债 债务期限在一年以上 十年以内的公债
长期公债 债务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公债
按发行地域划分
国内公债(内债)政府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公债
国外公债(外债)政府在国外的借款及在国外发行的公债
按发债主体划分
中央公债(国债)以中央政府作为债务主体的公债
地方公债 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
按流动性划分
自由流通公债 可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或转让的公债 一般不记名,并有期限、利率和票面价值的规定
非自由流通公债 按规定不允许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转让的公债 一般来说,偿还期较长,利率较高,但变现能力较差
按票面利率划分
固定利率公债 票面利率在发行时确定,在公债的整个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浮动利率公债 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浮动,付息利率为付息期起息日当日相同期限市场利率(基准利率)加固定利差确定
按付息方式划分
零息公债 在存续期内不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附息公债 按年支付,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公债的规模
制约公债规模的主要因素
认购者的承受能力 指居民和各经济实体的承受能力
政府的偿债能力 指政府作为债务主体对其所借债务还本付息的能力 通常由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和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决定
其他因素 公债的使用效益 公债期限长短 社会总供给的结构 外贸出口创汇能力
衡量公债规模的指标及其控制
公债负担率 = 当年公债余额/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00% 衡量经济总规模对公债的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
公债依存度 =当年公债发行额/当年财政支出额*100% 控制公债规模的重要指标 一般在15%-20%适宜
财政偿债率 =当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当年财政收入额*100% 反映当年财政所承担的还债负担和财政收入中政府可直接支配的数额,即通过公债偿还转移给债权人的财力数额。在借新债以还旧债时,它还制约着当年公债的发行规模
反映外债规模的主要指标
外债负担率 =当年外债余额/当年贸易和非贸易收汇额*100% 100%-120%是安全的
外债偿还率 =当年外债还本付息额/当年商品和劳务出口收汇额*100% 应控制在20%,最高不能超过25%
公债负担
公债负担的概念
政府发行公债给各相关方面造成的利益损失和政府因负担所承受的经济压力
国民经济的公债负担 政府负债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这种负担是否形成,关键是公债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
政府的公债负担 政府作为债务人因负债所承受的经济压力(还本付息的能力)
认购者的公债负担 认购者作为债权人因认购公债所承担的利益损失 风险低、收益高 但在被强制购买影响资金使用或福利以及公债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等情况下,这种负担却是客观存在的
纳税人的公债负担 因偿还公债而增加税负给纳税人造成的利益损失
公债负担的类型
货币负担(以货币为单位计量)和实物负担(以实物为单位计量)
直接负担(公债的发行而引起有关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直接损失)和间接负担(由于公债负担而引起的对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进一步影响)
形式负担(政府还清债务的实际支出额,还本付息)和实质负担(社会真实资源的增减)
中国公债负担的现状
公债负担率考察
债务依存度考察
公债偿债率考察
公债管理
公债的发行管理
公债的发行方式
公募法
直接公募法 直接面向全国民众募集公债,发行成本由政府承担的方法 优点: 政府能直接控制公债的发行权和发行过程 缺点: 发行对象过于分散,销售时间长,发行成本高
间接公募法 政府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公债,通过金融系统向社会共开募集公债的方法 优点: 公债推销较方便,收入较及时,筹资成本相对较低,且由金融机构发行政府公债,能较好地适应社会资金结构,较灵活地调节市场货币的流量和流向 缺点: 政府对公债发行及发行管理的影响力不如直接公募法
公卖法
银行信用制度比较发达、证券市场比较健全的发达国家大都采用公卖法和公募法
包销法
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和金融集团
信用体系不健全、证券市场不够发达的发展中国家,通常使用包销法和其他方法
公债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与利率
公债发行价格(出售价格或购买价格)
平价发行(按票面价值出售,到期还本) 适用于公债利息低与市场利息率相当、政府信誉良好的环境
折价发行(低于票面价值出售,到期还本) 适用于公债利息率低于市场利息率、财政拮据、发行任务重的环境
溢价发行(超过票面价值) 适于公债利息率高于市场利息率的环境
公债利息率(政府因举债所应支付的利息额与借入本金额之间的比率)
金融市场利率水平(正比)
政府信用情况(反比)
社会资金的供给量(反比)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债发行方式的演变和我国国债发行管理方式的转变
公债的流通管理
公债发行和流通的关系(相辅相成)公债发行的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是政府出售新债券的市场(将政府为筹集资金发行的债券分散发行到投资者手中)公债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对已发行的债券进行买卖、转让的市场
发行市场是整个债券市场的源头,是债券流通市场的前提和基础。发达的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重要支撑,流通市场的发达是发行市场扩大的必要条件
公债流通市场的构成
场内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变债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交易所作为债务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使服务并进行监管。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场外交易市场 又称“店头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是指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而是在证券商之间或证券商与客户之间直接进行的证券分散买卖市场。
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营买卖公债,即投资者根据证券商挂牌上市公布的买卖价格,直接与证券商自由洽谈买卖公债,如达成协议,即可成交。另一种是委托买卖公债,即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代其买卖公债,证券商仅作为中介不参与买卖业务,交易价格由委托买卖双方分别挂牌,双方价格达成一致后形成。
公债流通市场的交易方式
现货交易 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即时清算交割其债券和价款的方式
期货交易 公债买卖双方成交后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进行远期交割的一种债券交易方式
回购交易 公债交易商或投资者在卖出某种公债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买回同一牌名、同等数量的公债的一种交易方式,其实质是证券的卖出者借入资金。与此相反,如果公债的交易商或投资者买进公债,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的同一牌名的公债卖给展初出售者,则这种交易被称为公债的逆回购交易,其实质是证券买入者向交易对象贷出资金。
期权交易 公债的期权交易是指公债交易双方为限制损失或保障利益而签订的,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按协定价格买进或卖出契约中指定的债券,也可以放弃买进或卖出这种债券的交易方式。目前我国尚未开展国债的期权交易。
公债的偿还管理
买销售法(收买偿还法、市场偿还法,是政府按照市场价格在证券市场上买进政府所发行的公债,公债的偿还通过市场交易完成。买销法是一种间接偿还方式。这种方法对政府来说,偿还成本低,操作简单,且可以体现政府的经济政策。买销法通常与公债发行上的公卖法相对应)
比例偿还法(指政府按照公债的数额,分期按比例偿还)优点是有利于政府安排偿债基金,使公债的偿还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抽签偿还法 (政府通过定期抽签确定应清偿的公债的方法)
一次偿还法(国家定期发行公债,在公债到期后,一次还清本息)
公债偿还的资金来源:预算盈余 偿债基金 预算列支 发行新债还旧债
公债回购和逆回购具有以下作用:(1)作为一种融资与融券相结合的交易方式,将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相连接,扩大了经纪商承销公债的能力,增大了公债一级市场的容量,从而有助于公债顺利发行以及公债运行机制的市场化改革。(2)是中央银行在公债市场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3) 公债回购率是公债期货价格确定的依据。(4)公债回购业务不仅给短期资金富余者提供了投资机会,而且也直接增加了市场对公债的需求,从而直接增加了公债的流通性。目前,我国国债回购业务发展速度快,交易量大,逐渐成为重要的交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