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社保的详细报销比例和流程
详细介绍了社保的报销流程,以及报销比例。治疗费:使用大型医疗设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经血管介入治疗、肿瘤热:90%报销。
编辑于2023-01-10 00:17:59 广东《神枢经》说:“太岁;人君之象,率领诸神,统正方位,翰运时序,总成岁功”。 《渊海子平》记载:太岁乃年中之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三命通会》说: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 很多生肖朋友经常会问:今年我犯太岁吗?哪些年份是我犯太岁的年份呢?什么情况下算是犯太岁?犯太岁会带来哪些不利的影响呢?所谓的犯太岁,就是某人的生肖,和当年生肖产生相值、相刑、相冲、相害、相破的关系时,就称为犯太岁。
十天干是中国古代对宇宙变化观察和总结的产物,是古人对天地之间关系的独特认知。通过观察天象和推测天气变化等现象,古人将时间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纪年法。 十天干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悠久,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古人用天干来记录时间,旨在反映天地之间的阴阳变化和五行的流转,探讨宇宙运行的规律。每个天干都代表着不同的能量和属性,与五行理论相对应。 十天干有阴阳之分,阳干和阴干各为五种,以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为阴干。阳干象征着阳性、明亮、活动和外部展示,阴干则象征着阴性、暗淡、内敛和发展。这种阴阳的组合,反映了古人对宇宙中阴阳平衡和变化的深刻理解。 十天干是古代中国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广泛应用于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例如,在卜筮和周易中,天干被用来表示八卦的变化和解释。古代文人也常以天干来命名自己的作品,将自己的思想与情感与天地宇宙相联系。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十天干的含义逐渐扩大和丰富,成为了中国文化中丰富多彩的符号。它不仅代表着时间的流转和周期的变化,还寓意着人与自然、天地之间的联系和和谐。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农事活动中形成的一种知识体系,它以科学的方式揭示了天文气象变化的规律,对农业生产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十四节气是古代中国人根据自然环境和农业生产需要,将一年划分为24个节气,用来表示四季、气候和物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节气按照春夏秋冬四季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个季节有六个节气,它们分别标志着季节、气候和物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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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枢经》说:“太岁;人君之象,率领诸神,统正方位,翰运时序,总成岁功”。 《渊海子平》记载:太岁乃年中之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三命通会》说: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 很多生肖朋友经常会问:今年我犯太岁吗?哪些年份是我犯太岁的年份呢?什么情况下算是犯太岁?犯太岁会带来哪些不利的影响呢?所谓的犯太岁,就是某人的生肖,和当年生肖产生相值、相刑、相冲、相害、相破的关系时,就称为犯太岁。
十天干是中国古代对宇宙变化观察和总结的产物,是古人对天地之间关系的独特认知。通过观察天象和推测天气变化等现象,古人将时间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纪年法。 十天干的产生和发展历史悠久,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古人用天干来记录时间,旨在反映天地之间的阴阳变化和五行的流转,探讨宇宙运行的规律。每个天干都代表着不同的能量和属性,与五行理论相对应。 十天干有阴阳之分,阳干和阴干各为五种,以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为阴干。阳干象征着阳性、明亮、活动和外部展示,阴干则象征着阴性、暗淡、内敛和发展。这种阴阳的组合,反映了古人对宇宙中阴阳平衡和变化的深刻理解。 十天干是古代中国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广泛应用于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例如,在卜筮和周易中,天干被用来表示八卦的变化和解释。古代文人也常以天干来命名自己的作品,将自己的思想与情感与天地宇宙相联系。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十天干的含义逐渐扩大和丰富,成为了中国文化中丰富多彩的符号。它不仅代表着时间的流转和周期的变化,还寓意着人与自然、天地之间的联系和和谐。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农事活动中形成的一种知识体系,它以科学的方式揭示了天文气象变化的规律,对农业生产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十四节气是古代中国人根据自然环境和农业生产需要,将一年划分为24个节气,用来表示四季、气候和物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节气按照春夏秋冬四季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个季节有六个节气,它们分别标志着季节、气候和物候的变化。
社保
医保
门诊报销 (无起付线)
普通门诊 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时,属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规定的药品费用和纳入报销范围的常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所发生的费用
一类医疗机构:90%
二类医疗机构:70%
三类医疗机构:40%
不纳入普通门诊报销的费用: (一)门诊挂号费、诊查费、病历工本费等(实行一般诊疗费的除外)。 (二)除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外的门诊检查治疗费。 (三)材料费。
门诊特定病种 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 参保人在选定2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门诊特定病种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1个自然年度允许变更1次。
一类医疗机构:95%
二类医疗机构:90%
三类医疗机构:85%
其中: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热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及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按9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
享受恶性肿瘤(放疗)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 其待遇从核准之日起至当年度结束日止有效, 年度限额标准为40,000元。
门诊慢性病种 医疗费用报销
1 高血压二期,三期; 2 心绞痛、心肌梗塞; 3 风湿性心脏病 4 扩张性心肌病; 5 糖尿病1型,2型; 6 脑梗塞后遗症期、脑出血后遗症期、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期; 7 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 8 癫痫 9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 10 支气管哮喘; 11 活动性肺结核; 12 淋巴结核; 13 骨结核; 14 类风湿性关节炎; 15 强直性脊柱炎; 16 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7 白塞氏病 18 多发性硬化; 19 自身免疫性肝炎; 20 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21 干燥综合症; 22 银屑病; 23 系统性血管炎; 24 血友病; 25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26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27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8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29 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 30 慢性萎缩性胃炎; 31 慢性溃疡性结肠炎; 32 克罗恩病; 33 重症肌无力第二类: 34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35 慢性丙型肝炎; 36 肝硬化失代偿; 37 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第三类: 38 系统性红斑狼疮; 39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40 颅内良性肿瘤; 41 骨髓纤维化 42 运动神经元病
一类医疗机构:85%
二类医疗机构:80%
三类医疗机构:75%
门诊 药品费用报销
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 中草药每诊次不超过3剂、每剂按不超过6元纳入核报范围。
甲类药品:100%报销
“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甲类OTC-类别 非处方药的主要类别:饮食补充剂(包括维生素、矿物质)、皮肤用药(包括皮肤保健品)、感冒咳嗽药、止痛药、胃肠病药。 需在药店出售
乙类药品+医院制剂:60%报销
“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医院制剂的费用,按90%纳入医保核报范围 超市、百货商店、宾馆也可出售
丙类药品(自费药):不报销
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如: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
感冒清热颗粒:甲类 感冒清热胶囊:乙类 保济丸: 甲类 保济口服液:乙类
参保人普通门诊就诊时使用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 门诊诊疗项目目录》的费用 (一般诊疗费除外),按 60%纳入普通门诊核报范围。
住院报销
起付线
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
二类医疗机构:600元/次
三类医疗机构:1200元/次
市内住院及家庭病床报销比例
家庭病床。是指对适合居家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参保人,在其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提供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及健康指导。参保人长期卧床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有下列之一的病种近两年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或门诊诊疗记录,可向开展家庭病床业务的医疗机构申请家庭病床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按住院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支付: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急性发作, 恶性肿瘤晚期(放疗、化疗、热疗除外), 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 重度老年痴呆、 帕金森氏综合症, 需卧床休息的骨折, 慢性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疾病, 慢性多器官功能衰竭, 肝硬化失代偿期, 长期卧床并发肺部感染或褥疮, 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 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应该按卫生部门有关指引为符合条件参保人提供家庭医疗卫生服务,家庭病床1个结算周期小于等于90天,医疗机构应在1个结算周期内及时为参保人办理结算,在1个保险年度内不得超过4期。
一类医疗机构:95%
二类医疗机构:90%
三类医疗机构:85%
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住院药品报销
参保人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范围外的药品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普通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7天量, 慢性病不得超过1个月量。
甲类药品:100%报销
“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甲类OTC-类别 非处方药的主要类别:饮食补充剂(包括维生素、矿物质)、皮肤用药(包括皮肤保健品)、感冒咳嗽药、止痛药、胃肠病药。 需在药店出售
乙类药品+医院制剂:90%报销
“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医院制剂的费用,按90%纳入医保核报范围 超市、百货商店、宾馆也可出售
丙类药品(自费药):不报销
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如: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
感冒清热颗粒:甲类 感冒清热胶囊:乙类 保济丸: 甲类 保济口服液:乙类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
(1)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后,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2)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因同一疾病需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复诊住院,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走流程转院的:60%
不走流程转院的:30%
参保人在市内定 点医疗机构住院 ,实行按病种付 费结算的
一类医疗机构:90%
二类医疗机构:80%
三类医疗机构:65%
其他费用
综合医疗费
住院诊查费 不高于每日3元
门特、门慢诊疗费 不高于每日6元
床位费 不高于每日45元
设备检查费
报销:90%
使用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项目,如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MRI)、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彩色多普勒仪等的费用,90%纳入基本医保核报范围。
单价300元以下的:100%报销
单价300元~1000元(含300元)的:90%报销
单价1000元~5000元 (含1000元和5000元)的:80%报销
单价5000元以上的:不报销
在前面90%的基础上报销
化验费
经核准同意的器官移植及 相关组织配型等的费用 报销:70%
单价300元以下的:100%报销
单价300元~1000元 (含300元和1000元)的:90%报销
单价1000元以上的:不报销
治疗费
手术: 100%报销
使用大型医疗设备+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经血管介入治疗、肿瘤热:90%报销
如内窥镜、直线加速器等的费用
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X-刀等)、 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 及经核准同意的器官或组织移植手术等: 70%报销
单价300元以下的:100%报销 单价300元(含)以上的:90%报销
检查、化验、治疗等过程中的各类加收费用, 按70%纳入基本医保核报范围。
材料类
体内置放材料
实际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价格的70%报销
实际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的70%报销
单价14,000元(含)以下的:按70%报销; 单价14,000元~18,000元(含)的:按60%报销; 单价18,000元~48,000元(含)的:按50%报销; 单价48,000元以上的,不报销。
一次性医用材料
单价500元(含)以下的:报销70%
单价500元以上的: 报销60%
透析过程使用的透析医用材料
单价300元(含)以下的: 100%报销
单价300元~500元(含)的:90%报销
单价500元以上的: 80%报销
临床用血
单价300元以下的:100%报销
单价300元(含)以上的:90%报销
全部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参保人1个自然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及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的累计最高支付总额。 以参保人出院日期所属的年度核定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身份参保:30万
职工身份参保
中断缴费后补缴的,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连续按月缴费未满3个月的:5000元
连续按月缴费满3个月的 :30万
费用结算
(一)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在市外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即时结算。属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由参保人直接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起付标准以上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有关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参保人在非联网医疗机构的发生的医疗费用非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全额自费出院后,携带资料到参保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支付申请,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核报。 
特殊情况
涉及第三方的
1 参保人因意外等原因就医,如有第三人负担部分费用的,其医疗总费用扣除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后,其差额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支付。 2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统筹基金按本法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一)属于刑事伤害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二)属于交通事故伤害的,应提供公安交警部门的证明。 (三)属于其它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疗费情形的,应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两地同时参保
既在本市又在异地同时参加基本医保(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异地已办理过报销手续,经核准后,按本市的标准计算其医疗待遇,扣除其在异地已享受的医疗待遇后,支付其差额部分的医疗待遇。
有商保
先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生育医疗补贴(含产检)
阴式分娩:1500元
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3000元
养老保险
退休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养老金计算公式:每月到手的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因此,缴费基数越高、时限越长,收益越大哦! 举个例子: 小明,男,2018年满60岁退休,退休前他刚好交了15年的社保,共缴费119340元,其中个人账户的余额是:47736元。(此处省略计算过程一万字...) 而假设小明所在省份2017年所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他在省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了60%作为缴费基数,所以他第一次领到的养老金是: 所以他第一次领到的养老金是: (1)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5525+5525×0.6)÷2×15%=663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47736÷139=343.42元 合计:663元+343.42元=1006.42元 所以,小明第一个月的养老金1006.42元。 假设60岁的小明还能领养老金15年,领取的时长是:15×12个月=180个月,也假设这15年全省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不变 那么,小明退休后15年内,总共能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是: 1006.42×180=1811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