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很注意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亲戚和家人。
他常说,他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信任你,你就决不能辜负人民的信任”,“人民给你多大的权力,你就要负多大的责任”。
他曾对来北京找他办事的亲戚们说:“不错,我是国家主席,硬着头皮给你们办这些事,也不是办不成。可是不行啊!我是国家主席不假,但我是共产党员,不能随便行使自己的职权。”
他对来信要求给予照顾的姐姐刘绍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提出了要求。刘绍懿是刘少奇的二姐,比他大两岁,在生活上一直跟他关系不错,后来嫁入地主家庭。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实施减租退押政策,她的家庭受到影响,失去优渥条件,需要自己劳动养活自己。
刘绍懿认为,要是在过去,亲弟弟做了大官,自己理应跟着进京享福,如今却没有占到便宜,不免内心怨气。她给刘少奇写了一封信,抱怨道:“我在塘边,一边打水一边想,我弟弟在北京做大官,可是我在这里打水……”
1950年5月2日,刘少奇给姐姐回信,希望她适应新社会,好好改造自己,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在信中,他希望姐姐改变旧社会那些错误的旧观念,转变立场,懂得在新社会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的道理,“你家过去主要是靠收租吃饭的,是别人养活你们的,所以你应该感谢那些送租给你们、养活你们的作田人”“他们是养活你们及其他许多人的大恩人,你应该尊敬他们”。
他要求姐姐遵守政府的法令,“必须老老实实照办”“以后应该劳动,自己作田”。为了消除姐姐的封建落后思想,刘少奇提出,“你们不要来我这里,因我不能养活你们。我当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你们在乡下种田吃饭,那就是我的光荣。如果我当了副主席,你们还在乡下收租吃饭,或者不劳而获,那才是我的耻辱。
你现在自己提水做饭给别人吃,那就是给了我们以光荣。你以前那些错误的老观点,应完全改正过来”。他在信中还要求大姐和两个哥哥同样要“自己作田吃饭”。
刘少奇的回信,使家乡人民和刘家亲属很受触动,在他们心中树立起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的共产党人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