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包括: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内容、评价、实施建议。
编辑于2023-02-05 11:10:39 北京市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
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课程性质
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义务阶段)
思想性、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关联性
基本理念
彰显美育功能 提升审美情趣
强调音乐实践 开发创作潜能
深化情感体验 突出音乐特点
弘扬民族音乐 理解多元文化
丰富课程选择 满足发展需求
立足核心素养 完善评价机制
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
审美感知
审美感知是指对音乐艺术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独特美感的体验、感悟、理解和把握。
学生在音乐情境中,能从整体上认知音乐艺术的印象特征和文化背景, 能从不同体裁和形式的作品所具有的音乐表现特征(音乐要素)出发,提升审美能力。
水平1
能在音乐实践中关注不同艺术门类(如听觉艺术、视觉艺术、综合艺术等)的表达方式,有兴趣探究音乐艺术的主要特征;
在聆听音乐时能感受不同节拍强弱交替的律动特点;
能基本辨识常见人声和乐器的音色和音区;
能简要描述音乐速度、力度、音调起伏的聆听感受;
能大致划分乐句,感受音乐陈述的语气;
在听赏中外不同风格作品时,能感知到大小调与五声调式音乐的不同特点;
能依据音乐作品的表现题材,判断其情感表达和形象刻画;
能领略作品的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
水平2
能从音乐艺术的音响特征出发,比较不同艺术门类的表达方式;
在聆听音乐时,能感知不同节拍和节奏音型与音乐表现的关系;
能描述人声和常见乐器的音色和音区特点;
能描述速度和力度对比及其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能描述音调起伏,并能以自己熟悉的实例说明主导音调起伏的情感及相关表现因素;
能划分音乐段落中的乐句,简述乐句陈述材料及其相互关系;
能依据音乐作品的表现题材,联想音乐形象,感悟情感内涵;
能辨识并描述代表性作品的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
水平3
在音乐聆听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把握音乐艺术的独特表达方式和基本特征,能从呈现方式、使用材料和表现手段等方面对不同艺术门类进行比较;
在聆听音乐时,能综合阐述节拍与节奏、速度与力度的一般关系及其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能辨析人声或主要乐器的不同音色、音区在刻画音乐形象中的作用;
能结合实例说明音调起伏的主要形态及其表情意义;
能简述音乐作品常见的结构类型,理解音乐材料的对比统一关系;
能结合实例简述调式调性对音乐表现及音乐风格形成的作用;
依据作品的题材内涵和音乐风格特征,探究其情感表达、艺术形象和社会功能。
艺术表现
艺术表现是指通过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创编等活动,表达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
学生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或社会生活中,乐于参与个体或群体的音乐表现实践;能享受音乐实践的乐趣,并能伴随感性经验的积累,深化对音乐的理解; 能在各类音乐实践和综合表演活动中不断提升音乐艺术的表现技能,增强艺术表达的自信; 能根据自己的情感表达需求编创小型音乐作品; 能在合唱、合奏等集体性表演活动中展现协作能能力,培育团队精神。
水平1
能参与歌唱、演奏表演活动,能唱、奏一定数量的歌曲或乐曲,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能力;
能在较完整唱、奏的基础上表现音乐情感;
能将识读乐谱的能力运用于演唱、演奏及音乐编创实践;
在班级音乐展示活动中,有参与音乐表现的愿望;
在集体歌唱和演奏活动中,能体现出团队协作意识;
能在综合艺术表演中承担某个角色,并完成相应的表演任务;
能在教师引导下选择音乐材料及与之适应的音乐组织方式,参与音乐编创活动,激发创造兴趣,积累编创经验。
水平2
能主动参与歌唱、演奏等表演活动,能运用技能和技巧唱、奏一定数量的歌曲或乐曲,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
能在完整唱、奏作品的基础上表现音乐情感和音乐风格;
在演唱、演奏及音乐编创实践中,能正确运用乐谱完成自己承担的声部,记录自己的乐思;
在集体歌唱和演奏活动中,能与其他声部默契配合,体现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能参与不同场合的音乐表演活动,主动展示表演才能;
在综合艺术表演中承担较重要的角色,并能有质量地完成相应的表演任务;
能在教师指导下了解音乐创作的基本材料,掌握音乐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发展音乐想象力,进行小型音乐作品的编创实践。
水平3
能积极参与歌唱、演奏表演活动,具有较高的音乐表现力,能运用技能和技巧唱、奏歌曲或乐曲;
能较充分地表达作品的风格和意境,塑造音乐形象;
在演唱、演奏等实践活动中,能熟练运用乐谱进行音乐表现和编创;
在不同场合和各种类型的音乐活动中,能主动热情地融入集体表演,展示表演才能;
在集体歌唱和表演活动中,能根据音乐表现要求与其他声部默契配合,并能表现出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体现团队精神;
能在综合艺术表演中承担多种角色,在组织、编排和表演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音乐编创活动中,能发挥艺术想象力,组织与发展音乐材料,表达思想感情,营造音乐意境,感受编创乐趣。
文化理解
文化理解是指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
学生能从感知和表现的具体作品中,理解音乐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从文化角度关注音乐作品和音乐现象,认知作品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和风格特征; 熟悉和热爱中华民族的音乐创造成果,探究其独特风格和文化内涵,增强民族自豪感,坚定文化自信,培养爱国主义情操; 能以开阔的视野体验、学习、理解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树立平等的文化价值观,拥有尊重文化多样性的人文情怀。
水平1
能从创作年代和题材角度,初步认知所听赏或唱、奏作品的历史文化背景及时代特征;
能依据音乐材料和形态,领会作品的民族、地域或艺术流派特征;
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修养和思想感情,理解所听赏或唱、奏作品的艺术形象;
了解社会生活和文化环境对音乐的影响,理解音乐作品与地域、语言和生活习俗之间的关系;
通过鉴赏或唱、奏中国传统音乐和近现代音乐优秀作品,了解中国音乐的发展线路及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音乐成就;
能通过接触的西方音乐作品认知其所属历史时期及相关的作曲家;
能大致区分一些有代表性的国家、民族的音乐特征,尊重不同国家和民族的音乐为人类文化发展做出的贡献。
水平2
能依据音乐作品的题材内涵,对作品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及时代特征发表见解;
能从音乐材料和形态角度,简述其中蕴含的民族、地域或艺术流派特征;
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修养和思想感情,阐释音乐作品的表现意境;
能以具体的中国作品为例,简述中国音乐发展的概况和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成就,说明民族音乐与地域、语言、生活习俗之间的关系;
能通过特定音乐和具体作品,简述西方音乐的发展概况和代表作曲家的音乐成就;
了解音乐与文化之间的关系,能从文化角度认知一些有代表性国家、民族的音乐艺术特点,以及这些音乐艺术为人类文化发展做出的独特贡献。
水平3
能依据音乐作品的题材内涵并结合艺术表现特点,以乐评方式阐述作品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及时代特征;
能从文化角度解读所听赏或唱、奏作品的音乐形态和人文内涵,能较深入地探究其民族、地域或艺术流派特征;
能通过音乐文化特征或艺术形态的比较,解析不同作品和艺术形式的文化身份;
能以平等的文化价值观评价不同国家、民族的音乐艺术特点,并能围绕音乐与历史、民族、社会以及文化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阐发个人观点。
课程结构、内容、评价
设计依据
依据音乐实践活动的不同表现形式设计必修课程的主干内容。
依据音乐与相关艺术的密切关系,激昂相关艺术与音乐基础课程有机整合。
依据国家对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国现阶段普通高中课外艺术活动开展实际情况。
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忠贞对课程内容确定的选择性原则。
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向与多样、开放、分层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和多样化的模块设置及灵活的选课方式相适应。
结构与内容
必修
音乐鉴赏
音乐鉴赏是以聆听、体验、探究、评价等方式对音乐进行欣赏、品鉴,在产生艺术联想与想象、获得精神愉悦和美感的同时,对作品的艺术性、思想性、人文性做出判断和反思。 音乐鉴赏教学是培育学生音乐审美感知和文化理解素养的重要途径。
内容要求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体验音乐的美,掌握音乐欣赏的基本方法,养成听赏音乐的习惯。
认识、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现形式。
欣赏具有代表性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了解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及文化特征,理解音乐表现要素在音乐情感和思想内涵表达中的作用。
认识、了解历史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音乐流派及重要音乐发展时期一些音乐家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感受、体验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音乐的风格和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社会生活、历史文化、民间习俗等的密切关系。
在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下,联系相关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选择。
借助乐谱和音响,演唱和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搜寻和积累音乐资料,欣赏音乐。
教学提示
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应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倡导学生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的审美感知和亲身体验。
在教学中,可以根据音乐作品的特点,引导学生在听赏环节中唱、奏音乐主题或随乐律动,并适当穿插相同题材歌曲演唱或综合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激发学生音乐听赏参与感,体验作品的音乐情感,加深音乐理解。
聆听音乐时,可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沟通和交流对音乐的感受与理解。鼓励学生对音乐展开联想与想象,用口头描述、写作诗歌(散文)等形式,表达鉴赏心得。
在教学中,可根据所欣赏作品的表现题材或特点,创设体验音乐的情境,引导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结合与作品相关的历史文化背景,启发学生领悟音乐的社会意义和文化内涵。
引导学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指定专题或自选专题搜集相关文字、乐谱、图片、音视频等资料进行研究性学习,开展互动交流。
鼓励学生走进音乐厅、剧场,了解公共艺术场所的行为规范。
音乐鉴赏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在聆听音乐过程中,能保持安静、专注的听赏状态; 能说出所听音乐的作品名称、表现题材、体裁形式; 能感受所听作品的情绪、风格等基本特点。
素养1、3
知道中外音乐史上有代表性的音乐家(4-6位)及其代表作品(1-2部)。
素养1、3
熟悉所听作品的音乐主题,并能随乐哼唱。
素养1、2
生活中能根据自己的审美情趣和爱好,选择适宜的音乐进行欣赏,并与他人交流对音乐作品的看法和观点。
素养1、3
完成18学时 学业水平考试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聆听不同艺术风格和表现形式的音乐,不断积累听赏音乐的经验,养成听赏音乐的良好习惯; 能根据自己的音乐经验,识别所听作品的音乐体裁、表现形式及主要艺术特征; 能通过自己熟悉的经典曲目,大致说出中外音乐发展的基本线索和有代表性的音乐家(6-8位)及其代表作品。
素养1、3
在欣赏音乐时,对音乐形式与表现内容的关系能有意识地进行探究; 能在教师提示下认识音乐要素对作品情感内涵表达和风格形成的作用; 能对一些不同地域、风格流派或表现形式的音乐作品进行比较。
素养1、3
能够听辨并学唱所聆听作品的音乐主题。
素养1、2
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搜寻和积累音乐材料,选择适宜的音乐进行欣赏,并结合所学知识与他人探讨、交流音乐作品的风格特点和文化特征。
素养1、3
水平3
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能根据所学知识判断、识别其风格流派或民族、地域特征; 根据中外音乐发展的基本线索,列举有代表性的音乐家及其作品,说出其中一些作曲家、作品或不同风格流派音乐的基本艺术特征。
素养1、3
在欣赏音乐时,能举例说明主要音乐要素及其组织形式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能够根据音乐经验、社会经验和所掌握的相关文化知识,对所鉴赏作品的音乐风格、音乐表现形式和文化内涵等做出初步分析与简要评价。
素养1、3
能够听辨和背唱所学作品的部分音乐主题,并能说出其中一些作品的相关信息。
素养1、2、3
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搜寻和积累音乐资料,鉴赏音乐; 能对音乐的基本特征或风格流派及其与社会、历史、文化、民族、地域的关系有一定认识和理解,用口头交流或书面形式与他人分享。
素养1、3
完成36学时 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提高要求,高考命题主要依据
歌唱
歌唱是以人声为媒介表现音乐、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是培育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重要途径。 歌唱模块的教学包括声乐相关知识及合唱、重唱、独唱等多种内容和形式。 学生通过鉴赏和演唱优秀声乐作品,激发歌唱性趣,学习歌唱方法,积累歌唱经验,增强合作意识,体验声乐的艺术感染力和情感表现力。
内容要求
了解不同题材、风格、形式的声乐作品及相关知识,感受人声的艺术表现力与美感。
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在歌唱中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在独唱中,深入理解作品的风格及表现要求,并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而有表现力地歌唱。
在重唱中,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地合作演唱。
掌握合唱的基本技巧,积累多声部演唱的经验。在合唱中能够倾听其他声部的声音,在音准、音量等方面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艺术内涵和表现要求。能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
具备视谱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
能对所唱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和意境等进行初步分析,并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唱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在歌唱中要结合对优秀声乐作品的赏析,帮助学生理解歌曲的题材及风格,学习声乐的相关知识。
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和情感相适应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歌唱的兴趣与欲望,启发学生注入情感地演唱。
重视歌唱姿势、呼吸方法、歌唱发声、咬字吐字、节奏和音乐等方面的要求,歌唱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尽可能循序渐进地融于歌唱实践中。
根据并着力加强合唱教学,特别是学生全员参与的班级合唱。合唱教学可以从轮唱和简单的二声部开始,在此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其他多声部合唱。
在合唱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养成倾听其他声部并快速做出反应和调整的良好习惯。教师要规范自身的指挥手势,引导学生对指挥手势做出正确的理解和反应。
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程中的合唱模块结合起来,并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合唱活动和演唱会,为学生提供歌唱尤其是合唱的表演机会,使学生分享集体演唱的快乐,增强表演的信心。
歌唱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能根据题材、体裁、风格和表现形式,对自己熟悉的歌曲进行分类,说出所唱歌曲表现的内容、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基本的艺术特点。
素养1、3
能跟随集体演唱歌曲(2-3首),在演唱中能运用所学的方法和技能,表达歌曲的情感。
素养1、2、3
能运用所学的方法和技能较完整地独立演唱歌曲(1-2首),表达歌曲的情感。
素养1、2、3
对歌唱有一定兴趣,能在生活中根据需要选择喜欢的歌曲进行演唱。
素养2
学业水平考试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能分析辨别歌曲的题材、体裁、风格、表现形式,理解歌曲表现的内容、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基本的艺术特点。
素养1、3
能正确运用所学的方法和技能,有表情、较准确地演唱所学的歌曲(2-3首),表达歌曲的情感,体现歌曲的风格。
素养1、2、3
能与他人合作进行重唱或合唱(2-3首),在合作演唱中能唱好自己的声部,并能与其他声部默契配合,根据指挥对本声部提出的要求作出正确的反应。
素养1、2、3
对歌唱有较高的兴趣,能在不同场合、在他人面前自信、有表情地演唱。
素养2
水平3
能从题材、体裁、风格、表现形式、音乐要素、歌词内容等方面,对不同的声乐作品进行比较、分析; 能较深入地理解歌曲表现的内容、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基本的艺术特点。
素养1、3
在歌唱中能较好地运用呼吸、发声、咬字吐字等技能,声情并茂、有表情地演唱歌曲;有较强的视谱学唱能力和较丰富的演唱曲目积累(4-6)首。
素养1、2、3
乐于参加重唱、合唱实践(3-4首),在合唱中能正确领会指挥意图,并能主动、自觉地处理好与其他声部的协调关系。
素养1、2、3
能在公众面前自信、有表现力地歌唱; 能从节奏、音准、情感表达和风格表现等方面,对自己或他人的演唱进行评价。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提高要求,高考命题主要依据
演奏
演奏是以乐器为媒介表现音乐、书法情感的艺术形式,是培育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重要途径。 演奏模块的教学包括器乐相关知识以及合奏、重奏、独奏等多种内容和形式。 学生通过鉴赏和演奏优秀器乐作品,激发演奏兴趣,学习演奏方法,积累演奏经验,增强合作意识,体验器乐的艺术感染力和情感表现力。
内容要求
感受器乐作品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和美感,了解和认识不同类型乐队及常见乐器等知识。
积极参与演奏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并逐步掌握乐器演奏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较完整地演奏与自身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并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内容与情感。
在合奏中正确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按乐谱要求准确奏出自己的声部,关注不同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根据指挥要求,适时调整自己的演奏。
在重奏中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并与其他声部配合默契地合作演奏。
在独奏中,深入理解作品题材、风格及表现要求,发挥乐器特点,自信、有表现力地演奏乐曲。
具备识谱能力,较熟练地视谱演奏。
能够对所奏乐曲的结构与风格、情感与意境做初步分析,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并能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奏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在演奏中要结合对优秀器乐作品的赏析,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欲望。
乐器种类的选择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因人、因地制宜。 乐队的类型、规模及组合方式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以齐奏和小型合奏为主。 鼓励学生学习地区和民族特色乐器,组建相应乐队。 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探索基于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的非传统乐器,丰富乐器种类及乐队表现形式。
演奏曲目的选择应与高中学生的审美情趣及表演能力相适应。
学习演奏应注重以听觉为先,在聆听体验音乐的基础上,熟悉和理解作品,引起情感共鸣,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欲望。
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尽可能融于演奏实践中,力求艺术性与技术性相统一。
合奏曲的排练要循序渐进,可通过分声部练习,为合排、精排打好基础;合排时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提高排练效率。
在教学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合奏模块结合起来,并通过举办不同类型的器乐表演、音乐会等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音乐表演才能和观摩、交流的机会,增强徐盛音乐表演的自信。
演奏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能用所学乐器较完整地演奏短小乐曲。(1-2首)
素养1、2
乐于参与自己感兴趣的演奏活动,并能与他人合作演奏。
素养1、2
学业水平考试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在聆听优秀器乐作品时,能够感受到乐曲的基本情绪和风格特点,能说出乐曲的基本情况(如曲名、表现形式、流行地域或国家、民族、作曲家等); 能区分乐队类型,辨识乐曲中主要演奏乐器的音色特点。
素养1、3
能运用某件乐器的基本演奏技能,较流畅地视谱演奏与自己演奏水平相当的乐曲(1-2首)。
素养1、2
在集体演奏中与他人合作良好,共同完成乐曲的排演任务(1-2首)。
素养1、2
能从节奏、音准、音色、表现力等方面简要评价自己或他人的演奏。
素养1、3
水平3
能从乐队类型、演奏乐器、基本情绪、表现内容、表现形式、风格特点等方面,对聆听或演奏的器乐作品做简要阐述。
素养1、3
能较成熟地运用某件乐器的演奏技能,流畅而有表现地演奏与自己演奏水平相当的乐曲(1-2首)。
素养1、2
在重奏中能承担一各声部的演奏任务,做到与其他声部配合默契。
素养1、2
在合奏中,能按总谱要求,富有表现力地完成合奏曲排演任务(1-2首); 在合奏中能关注到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并对指挥动作做出正确反应。
素养1、2
能够结合乐曲的音乐特点、文化内涵及情感表现,从节奏、音准、音色、表现力等方面,对自己或他人的演奏进行综合评价。
素养1、3
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提高要求,高考命题主要依据
音乐编创
音乐编创是通过音乐材料的组织与发展,以不同的形式表达思想感情、表现音乐意境的艺术创作实践活动。 音乐创编模块以发展学生音乐想象力和艺术创造力为目的。 通过本模块教学,学生初步了解音乐创作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律,学习音乐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开展多样化的音乐编创活动。
内容要求
依据歌曲、乐曲的主题材料及情绪,进行即兴唱、奏等编创活动。
了解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学习音乐创作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的常规结构及音乐编创的基本方法。
参与以歌曲编创活动为主的创作实践,尝试为旋律编配歌词、为歌词谱曲、为歌曲加写前奏或编配简易伴奏等。
依据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编创一段相对完整的旋律(8—16小节),或利用多种声音材料完成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运用五线谱或简谱较准确地记录习作,并通过唱、奏或多媒体等方式表现、展示自己编创的作品。
在电脑、移动智能终端或其他媒体上,运用相关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辑和创作(有条件的地区适用)。
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编创习作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即兴编创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特定场景和对象,为熟悉的旋律配歌词,或对旋律进行变化,如改变节拍或节奏,旋律加花、简化、移调,改变歌曲的前奏、段落连接和尾声等。
音乐编创知识与方法的学习,应注重结合典范音乐作品的赏析进行。通过生动直观的音乐体验与认知,逐步渗透编创音乐的意识,激发学生利用音乐材料和形式表达生活感受,抒发内心情感。
教师可推荐一些通俗易懂的作曲理论书籍,引导学生自学音乐创作基础知识,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创作实践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从学习创作不同风格、情绪的歌(乐)曲的音乐主题入手,进而探索音乐展开的方法、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多样化的音乐创编活动,逐步提高音乐编创能力。
对学生的习作,应尽可能组织试唱、试奏,将学习编创技能、完成编创习作与制作、表演、展示、交流、评价、改进等教学环节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循环的完整教学过程。
尽可能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将现代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运用到音乐创作与表现的过程中。
音乐编创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能恰当地用即兴唱、奏、律动等形式表达内心的情感与感受。
素养1、2
能运用词曲结合的一般方法,为旋律编配歌词及为生活短语和诗词短句编创旋律。
素养1、2、3
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编创一个较完整的音乐片段或短曲(如有乐段感的两个乐句)。
素养1、2
能举例说出典范音乐作品中一些常见的创作手法。
素养1、3
学业水平考试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在即兴唱、奏、律动等表演时有自己的创意,更好地表达情感、表现音乐内容。
素养1、2、3
能运用歌曲创作的一般方法,编创简短歌曲,或为歌曲编配简易(或即兴)伴奏。
素养1、2
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编创一个完整的音乐片段或短曲(如2或4个乐句的乐段)。
素养1、2
能用乐谱记录作品,并通过唱、奏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将自己编创的作品展示出来。
素养1、2、3
能在教师指导下从创作的角度对音乐作品做出分析和评价。
素养1、3
水平3
能根据自己的创意,有意识地运用音乐创作的基本手法,进行即兴唱、奏、律动等表演。
素养1、2
能为歌词谱曲,为旋律配置简易伴奏,或利用各种不同的声音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素养1、2、3
能够运用音乐展开的基本手法和创作技能,根据制定的音乐动机和素材,创作不同风格、不同情绪歌(乐)曲的主题(如4个乐句或多乐句乐段)
素养1、2、3
能用乐谱较准确地记录编创的作品,并通过唱、奏或运用电脑软件将自己的习作展现出来。
素养1、2、3
能在电脑或其他媒介上尝试运用相关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创。
素养2
能对自己或他人编创的音乐作品从创作的角度做出分析和评价。
素养1、3
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提高要求,高考命题主要依据
音乐与舞蹈
舞蹈是以人体的动态形象反映人类生活、表达思想情感的艺术形式。舞蹈与音乐是亲密无间的艺术。 学生在音乐与舞蹈模块的学习中,通过优秀舞蹈作品赏析和舞蹈表演实践,获得舞蹈艺术的审美体验; 初步了解中外代表性舞种及其艺术特征,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开展舞蹈表演与创编活动。
内容要求
结合舞蹈作品,了解舞蹈艺术的起源、发展、体裁及相关文化知识。鉴赏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不同舞种的代表性作品,简述其音乐风格与特点。
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合适的音乐,或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
学习有代表性舞种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并随音乐进行练习。
学习优秀的舞蹈或舞剧片段,注重中国民族民间舞和古典舞的学习。
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创编舞蹈。
学习舞蹈编排的基本常识,根据音乐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进行舞蹈排练。
能够对舞蹈作品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及艺术表现做简要分析,并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舞蹈表演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练习舞蹈动作或排练舞蹈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在练习舞蹈动作、排练舞蹈之前,要做适量的准备活动以舒展身体。
音乐的感知和理解能力,直接影响舞蹈的情感表现及音乐的运用。在学习和排练舞蹈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音乐感知力和节奏韵律感的培养。
丰富的舞蹈语言是编创舞蹈的前提。通过现场观摩、观看录像或排练秀秀舞蹈作品,帮助下而生积累舞蹈语汇。通过表演实践和反复切磋,逐步提高学生编创和排演舞蹈的水平。
引导学生搜索与舞蹈相关的文化资料,并组织交流研讨。
在教学中可根据时期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程中的舞蹈表演模块结合起来。
音乐与舞蹈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在观赏舞蹈时,能大致说出舞蹈艺术的类别、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素养1、3
能随音乐表演有代表性的舞种(1-2种)的基本动作或动作组合。
素养1、2
能随音乐与他人合作,进行律动、舞蹈表演。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能够识别有代表性的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舞种;能从音乐的风格与特点简要分析音乐与舞蹈的关系,阐述音乐在舞蹈中的作用。
素养1、3
能随音乐表演有代表性舞种(2-3种)的基本动作或动作组合。
素养1、2
能根据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进行简单的舞蹈编创,或与他人合作进行舞蹈节目的编排与表演。
素养1、2、3
水平3
能够欣赏和评价有代表性的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舞种及音乐的特色和风格;能举例说明音乐在舞蹈表演中的作用。
素养1、3
在音乐中较熟练地表演中外代表性舞种(3-4种)的基本动作或动作组合,能较准确地体现不同舞种的动作特点和风格。
素养1、2、3
在独舞或群舞表演中能较好地运用肢体语言表现音乐特点,表达音乐的情绪、情感。
素养1、2、3
初步掌握舞蹈编排的基本常识,能根据音乐进行舞蹈编创,或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提高要求,高考命题主要依据
音乐与戏剧
戏剧是将文学、音乐、美术、舞蹈等视觉与听觉表现元素有机综合于一体的艺术形式。 音乐与戏剧模块的教学,一方面对经典戏剧作品进行赏析,通过观赏、体验、理解、比较等途径,使学生初步了解戏剧艺术的一般规律,认知不同戏剧剧种的主要特点以及戏剧中音乐的地位和作用; 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地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不同形式的戏剧表演和编创实践,发展学生综合艺术表演及戏剧编创才能。
内容要求
欣赏中国戏曲与中外歌剧、音乐剧及戏剧配乐等,了解戏剧构成的主要元素,认知音乐在不同类别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选配适当的音乐,有表情地朗诵散文、诗词、寓言、童话等文学作品。
选择适当的题材,编创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并参与排练及演出。
学唱我国戏曲唱段及中外歌剧选段。
了解我国主要的传统戏曲及中外歌剧的起源与发展线索,知晓其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并对其中的代表性作品做出简要评价。
能够简要分析不同戏剧剧目的风格与特点,并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戏剧排演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根据戏剧表演的综合艺术特征,引导学生鉴赏、感受、体验、理解、比较多种戏剧形式(可包括影视载体)的优秀作品,做好戏剧表演的心理和知识准备。
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图像、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呈现教学内容,增强戏剧教学的直观性,激发学生学习和参与戏剧表演的兴趣。
可从配乐朗诵或参与表演音乐戏剧小品入手,从感性上认知音乐在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中的作用。
教学中要发挥教师或音视频的示范作用,指导学生从模仿教师或名家的演唱、表演入手,有选择地学习我国的戏曲唱段及中外歌剧选段。
有针对性地组织观摩或参与戏剧表演,丰富学生的戏剧体验。
引导学生观察生活,尝试从身边熟悉的事物或文学作品中提炼戏剧素材,进行戏剧编创。对学生的习作进行讨论和评议,并在排练和演出中经历实践检验,不断修改完善。
在教学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模块教学与选择性必修课程中的戏剧表演模块结合起来。
音乐与戏剧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能大致区分具有代表性的中外戏剧剧种。
素养1、3
在欣赏或排演戏剧时,能简单分析戏剧音乐的特点以及音乐与剧情发展和剧中人物的关系。
素养1、2、3
能在音乐声中有表情地朗诵诗词、寓言和散文。
素养1、2、3
能参与自己感兴趣的戏剧表演活动。
素养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能简要说出具有代表性的中外戏剧剧种的表演形式和基本特征。
素养1、3
在欣赏或排演戏剧时,能从音乐的特点、戏剧的内容与风格等角度,综合分析音乐与戏剧的关系及音乐在戏剧中的功能和作用。
素养1、2、3
能较完整地演唱1个短小的京剧或其他戏曲唱段,或跟随录音演唱中外名著歌剧或音乐剧片段(1-2段)。
素养1、2、3
能在教师指导下与他人合作进行戏剧小品、小型音乐剧或其他形式戏剧的排练与表演(1-2个)。
素养2、3
水平3
能概要说出我国主要的传统戏曲及中外歌剧、音乐剧的起源与发展线索、表演形式和基本特征,能对其重要代表人物的艺术成就及经典戏剧作品(1-2部)做出简要评述。
素养1、3
能举例说明音乐与戏剧的关系及音乐在戏剧中的功能和作用;能沟通过具体的戏剧作品简要阐述戏剧与社会生活、历史文化等的关系。
素养1、3
能有表情地演唱或表演京剧或其他戏曲唱段、中外著名歌剧或音乐剧片段(1-2段)。
素养1、2、3
参与组织排演戏剧小品、音乐剧或自己编创的课本剧、校园剧或经典戏剧选段,能在其中担任一个角色,并根据剧本要求与他人合作进行生动的戏剧表演。
素养2、3
学业水平考试中的提高要求,高考命题主要依据
面向全体学生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体课程
选择性必修
合唱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歌唱模块的拓展与延伸,是以合唱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 主要培养学生集体歌唱的表现能力,积累音乐表现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动中与他人沟通交流、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欣赏中外优秀合唱作品或片段,体验多声部合唱的艺术魅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参与多种形式的合唱实践,积累合唱表现的感性经验,享受合唱的乐趣。
能根据歌谱和指挥要求进行排练与表演。
在集体歌唱中,养成较好的合作与协调能力。
教学提示
为便于更多学生参与合唱实践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据学生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合唱经验和不同演唱水平,可分为班级演唱组合、跨班级演唱组合、跨班级演唱组合或合唱小组、学校合唱队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方式,灵活组织教学。
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合唱,精心选择演唱曲目,指导学生进行合唱排练。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主排练、互助排练的艺术实践。
为调动学生参与合唱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点,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时表现及演唱经验累积与收获。
对于有需要深入学习合唱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块的方式,拓展演唱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合唱艺术表现水平。为具有声乐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合唱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乐于参加合唱实践,在合唱中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
素养2
能在合唱中基本准确演唱自己的声部,力求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素养1、2、3
能与他人协同完成教师拟定的学习任务,较完整地演唱简单的合唱作品(2-3首)。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 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能在合唱实践活动中表现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与他人交流合作。
素养2
能运用恰当的歌唱方法进行演唱; 能在合唱排练与表演中准确演唱自己的声部,并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能完整地演唱有一定难度的合唱作品(3-4首)。
素养1、2、3
能根据作品和指挥提示进行演唱,在排练和表演中能对指挥的要求做出正确的反应。
素养1、2、3
水平3
积极参加合唱团队,能较熟练地运用合唱的技能与方法,演唱有较高艺术表现力的合唱作品(4-5首)。
素养1、2、3
在合唱排演中,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相互配合,在保持自己声部准确性和表现力的同时,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并适时对自己演唱的声音做出调整,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
素养1、2、3
能较熟练地识读合唱乐谱,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和表现要求,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敏锐的反应。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或循环选修的提高要求
合奏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演奏模块的拓展与延伸,是以器乐合奏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 主要培养学生集体演奏的表现能力,积累音乐表现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动中与他人沟通交流、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欣赏中外优秀器乐合奏作品或片段,体验多声部合奏的艺术魅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参与多种形式的合奏实践,积累合奏表现的感性经验,享受集体演奏的乐趣。
能根据乐谱和指挥的要求进行排练与表演。
在集体演奏中,养成较好的合作与协调能力。
教学提示
为便于更多学生参与合奏实践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据学生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合奏经验和不同演奏水平,可分为班级乐队组合、跨班级乐队组合或合奏小组、学校乐团或乐队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方式,灵活组织教学。
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集体演奏实践,精心选择演奏曲目,指导学生进行合奏排练。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主排练、互助排练的艺术实践。
为调动学生参与合奏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点,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时表现及演奏经验累积与收获。
对于有需要深入学习乐器演奏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块的方式,拓展演奏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合奏艺术表现水平。为具有器乐演奏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合奏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乐于参加合奏实践活动,在集体演奏中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
素养2
在集体演奏中能正确地视谱奏出自己的声部,并力求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素养1、2、3
能与他人协同完成教师拟定的学习任务,较完整地演奏简单的合奏作品(1-2首)。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 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能在集体演奏实践活动中表现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与他人交流合作。
素养2
能运用恰当的演奏方法进行演奏,能在合奏排练与表演中准确演奏自己的声部,并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能完整演奏有一定难度的合奏作品(2-3首)。
素养1、2、3
能根据乐谱和指挥提示进行演奏,在排练和表演中能对指挥的要求做出正确的反应。
素养1、2、3
水平3
积极参加乐团或乐队,能较熟练地运用演奏的技能和方法,演奏有较高艺术表现力的合奏作品(3-4首)。
素养1、2、3
在乐队排演中,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相互配合,在保持自己声部准确性和表现力的同时,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并适时对自己演奏的声音做出调整,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
素养1、2、3
能较熟练地识读合奏乐谱,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和表现要求,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敏锐的反应; 能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和理解,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或循环选修的提高要求
舞蹈表演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音乐与舞蹈模块的拓展与延伸,是以舞蹈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 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舞蹈的兴趣,使学生巩固舞蹈表演与编创技能,积累舞蹈表演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动中与他人沟通交流、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欣赏中外优秀舞蹈作品或片段,体验舞蹈艺术的魅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参与中外优秀舞蹈作品或片段的学习、排演,积累舞蹈表现的感性经验。至少1—2种代表性舞种(如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等)的基本舞蹈动作及动作组合。
掌握一定的舞蹈编创方法与技能,尝试进行舞蹈编创与排演。
在集体舞蹈中,养成较好的合作与协调能力。
教学提示
为方便更多学生参与舞蹈表演实践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据学生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不同的舞蹈学习经历和表演水平,可分为班级舞蹈组合或舞蹈小组、跨班级舞蹈组合或舞蹈队、学校舞蹈队,双人舞、三人舞、多人舞、群舞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灵活组织教学。
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集体舞蹈实践,精心选择舞蹈作品,指导学生进行舞蹈排演。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主排演、互助排演的艺术实践。
为调动学生参与舞蹈表演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点,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时表现及舞蹈表演经验的累积与收获。
对于有需要深入的学习舞蹈表演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块的方式,拓展舞蹈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舞蹈艺术表演水平。为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舞蹈表演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乐于参加舞蹈实践活动,在舞蹈中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
素养2
在集体舞蹈中能做到动作规范、节奏准确,并力求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素养1、2、3
能与他人协同完成教师拟定的学习任务,较完整地集体表演舞蹈作品(2-3个)。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 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能在舞蹈实践活动中表现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与他人交流合作。
素养2
舞蹈时能用音乐带动动作,做到动作与音乐的较好结合,能较熟练地运用舞蹈的方法和技能完整地表现舞蹈作品。(3-4个)
素养1、2、3
能根据舞蹈表现要求和排练指导提示进行舞蹈表演,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达所跳舞蹈的风格和体态韵味。
素养1、2、3
水平3
积极参加舞蹈团队,能熟练地运用舞蹈的技能与方法有表现力地集体表演舞蹈。(4-5个)
素养2、
在舞蹈排演中能做到动作与音乐很好的结合,能较好地把握所跳舞蹈的风格与韵律,舞姿优美,动作流畅,形神兼备,追求美感与表现力。
素养1、2、3
在群舞中能理解舞蹈作品的表现意图和要求,能够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和理解,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 能与舞伴密切合作、协调配合,富有艺术感染力地共同完成集体舞蹈的艺术创造。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或循环选修的提高要求
戏剧表演
本模块为必修课程音乐与戏剧模块的拓展与延伸,是以戏剧表演活动为主的实践性课程。 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对戏剧的兴趣,使学生巩固戏剧表现与编创技能,积累戏剧表演的感性经验,增强艺术表演活动中与他人沟通交流、合作协调的团队意识。
内容要求
在对中外优秀戏剧作品或片段的示范性观赏借鉴中,体验戏剧艺术的魅力和丰富的表现力。
乐于参与优秀戏剧作品的学习和表演实践,有计划、有选择地排演中国戏曲、中外歌剧、音乐剧、话剧等经典作品或片段,积累戏剧表演的感性经验。在享受戏剧表演乐趣的同时,提高集体艺术表现中的合作协调能力。
独立或与他人合作进行课本剧、校园剧、小品、小型音乐剧或其他小型戏剧的编创与表演。
教学提示
为便于更多学生参与戏剧表演及组织教学,本模块可根据学生选课情况,采取分层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依据学生意愿及不同的戏剧学习经历和表演水平,可分为班级戏剧组合或戏剧小组、跨班级戏剧组合或剧组、学校戏剧社团,配乐朗诵、戏剧小品、课本剧、校园剧和其他多种戏剧表演等不同形式或不同水平层次的组合方式,灵活组织教学。
教师应针对不同教学组合层次和教学对象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不同形式的戏剧表演实践,精心选择表演剧目,指导学生进行排演。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引导、鼓励他们进行自主排练、互助排练的艺术实践。
为调动学生参与戏剧表演的积极性,体现课程的实践活动特点,本模块的评价可在表演实践中进行,重在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平时表现及舞蹈表演经验的累积与收获。
对于有需要深入的学习戏剧表演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块的方式,拓展戏剧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戏剧艺术表演水平。为具有戏剧表演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或升学考试的准备条件,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戏剧表演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乐于参加戏剧实践活动,在实践中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
素养2
在戏剧表演中能根据剧情需要进行恰当的表现,并力求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素养2、3
能与他人协同完成教师拟定的学习任务,较完整地表演戏剧作品(包括朗诵)1-2个(段)。
素养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 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在戏剧实践活动中表现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与他人交流合作。
素养2
能根据戏剧表现要求和排练指导提示进行戏剧表演,能较生动地运用动作和语言,形象地表现剧中人物的身份、性格。
素养1、2、3
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相互配合,完成戏剧作品的排练与表演; 表演中能较准确地把握剧情,根据剧情需要和戏剧特点,富有表现力地进行角色创造,较完整地表演戏剧作品2-3个(段)。
素养1、2、3
水平3
积极参加戏剧社团,能完整地表演戏剧作品3-4个(段)。
素养2、3
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戏剧作品的表现意图和要求,恰当运用戏剧表演技能,台风大方、动作自然、语言清晰、形象生动地进行人物形象塑造。
素养1、2、3
能有意识地关注音乐与戏剧的关系,表演中能利用音乐表达或烘托剧情,表现人物心理活动,激发戏剧表演情感。
素养1、2、3
能很好地与他人密切合作,进行戏剧排练与表演; 在排演中能够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和理解,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富有艺术感染力地与他人共同完成戏剧艺术的集体创造。
素养1、2、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或循环选修的提高要求
音乐理论基础
本模块是音乐学习的基础课程,是普通高效音乐专业招生考试科目之一。 旨在梳理、巩固、深化学生在相关模块学习中获得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提高学生音乐学习认知和理解力,开阔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形成。
内容要求
基本乐理知识包括记谱法、音高、音程、节奏、节拍、音阶、调式、调性、旋律、和弦等内容。
音乐学常识包括音乐艺术的基本特征、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音乐与人的情感和意志表达、音乐与民族文化传统、音乐创作与表演、音乐学各主要分支领域概要等。
教学提示
本模块部分内容已分散渗透在此前的音乐学习和相关模块的教学内容中。指导教师应立足于提高学生音乐理论修养及与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招生考试接轨两方面需求,根据选课学生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
本模块教学应尽可能结合其他各模块教学涉及的音乐作品实例进行。
现代信息技术为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和相关应用软件开展本模块教学。
对于有需要深入的学习音乐基础理论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块的方式,拓宽和加深学习内容。 为增强音乐基础理论素养和报考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奠定良好基础。
音乐基础理论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能结合所学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提高音乐感知、表现和理解能力。
素养1、2、3
能运用音乐常识,对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音乐现象做出初步分析和简要评价。
素养1、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 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在音乐鉴赏活动中,能运用所学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感知、表现和解读音乐。
素养1、2、3
在歌唱、演奏等实践活动中,能运用所学的音乐常识,更准确地表现音乐,表达思想感情; 能对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现象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素养1、2、3
水平3
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能较全面和较熟练地运用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感知、表现、解读和初步分析音乐。
素养1、2、3
能从音乐学的角度对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现象等进行有个人见解的分析与评价。
素养1、3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或循环选修的提高要求
视唱练耳
本模块是音乐学习的基础课程,是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招生考试科目之一。 旨在巩固和深化学生在相关模块学习中获得的识读乐谱能力,提高学生音乐听觉和记忆水平,积累读谱和音乐听觉经验,促进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形成。
内容要求
识读和运用乐谱,包括简谱或五线谱。
音乐听辨与记忆,包括音高、节奏、音程、和弦、旋律等音乐材料。
教学提示
本模块部分内容已分散渗透在此前的音乐学习和相关模块的教学内容中。指导教师应立足于提高学生读谱和音乐听觉水平及与普通高校音乐专业招生考试接轨两方面需求,根据选课学生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
视唱练耳教学材料应从中外经典音乐作品、中国民族音乐及能体现多元文化特征的世界民族音乐中提取,同时关照到其他模块教学涉及的音乐作品实例,尽可能结合音乐表演活动进行。
现代信息技术为视唱练耳教学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和相关应用软件开展本模块教学。
对于有需要深入学习视唱练耳的学生,可采用循环选修本模块的方式,拓宽和加深学习内容。 为提升读谱和音乐听觉水平,以及报考普通高校音乐专业奠定良好基础。
视唱练耳学业质量水平
水平1
能按乐谱要求,准确唱出无升降号的自然大小调和五声性调式音程、基本节奏型、二拍子和三拍子单声部旋律(8-12小节)等。
素养1、2
能进行无升降号的单音听辨、基本节奏型听辨,并能准确模唱出来。
素养1、2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 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水平2
能按乐谱要求,用首调唱名或固定唱名准确唱出一个升降号的自然大小调和五声性调式音程、带附点和带休止及简单切分的节奏型、带临时变化音的二拍子和三拍子单声部旋律(8-12小节)等。
素养1、2
能对无升降号调内的自然音程(包括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单声部旋律(4-8小节)和简单节奏进行听辨,并用乐谱准确记录下来。
素养1、2
水平3
能按乐谱要求,用首调唱名或固定唱名准确唱出两个升降号的自然大小调和五声性民族调式音程、带附点和带休止及简单切分的节奏型,带临时变化音的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单声部旋律(8-12小节)等。
素养1、2
能对一个升降号调内的自然音程(包括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单声部旋律(4-8小节)、附点或切分节奏,以及带休止的节奏进行听辨,并用乐谱准确记录下来。
素养1、2
能听辨C大调一个八度内单个的大、小三和弦(3-5组),并用乐谱准确记录下来。
素养1、2
学业水平考试中完成18学时或循环选修的提高要求
艺术表演实践和基础知识深化课程(包括学校艺术社团)
选修
校本课程(地方棵、民间艺术等)
学分与选课
每名高中生在音乐课程中须获得3个必修学分
必修:18+18 学分2分
选择性必修:18 学分1分
选修:0-2学分
2必修+1选择性必修 2必修+1必修 1必修+1必修+1必修 1必修+1必修+1选择性必修
四选一
实施建议
教学建议
从音乐艺术表现特征特征出发,利用各种可感知的音乐体验通道,培育学生的审美感知素养。
可感 可知 可操作
突出音乐教育的实践品格,吸引学生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活动,在实践中提升艺术表现素养。
分层指导 分级要求 各有所获
引导学生立足自身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从对音乐的感性体验和艺术表现上升到理性认知和辨析,增进文化理解素养。
启发互动 集体讨论 自主探究
准确把握学科核心素养、学业质量评价、具体学习内容三者关系,科学确定学习目标
评价建议
评价目的
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和不断提高。
评价原则
科学性
客观性
发展性
激励性
指向性
实效性
可操作性
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
学生的学习意愿、状态、方法和效率。
素养的基础和表现
主要采用日常学习表现评价模式进行
学生体验、感知音乐的能力和审美情趣。
素养1
主要采用模块学业质量评价模式进行
学生音乐实践活动的参与度、表现水平及合作协调能力。
素养2
综合采用以上两种
学生利用音乐材料进行创意表达对音乐文化的理解评鉴水平。
素养2、3
主要采用模块学业质量评价模式进行
或辅以习作交流、新作演唱、我的音乐天地、音乐会听感、音乐热点争鸣等实践活动
评价结果的呈现与运用
在日常学习表现和模块学业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对不同选课类型的学生(普通或高校音乐专业)分别作出音乐学业水平综合评价。
学业水平考试建议
考试等级
基本要求:水平1
提高要求:水平2、3
考试方式
必修以水平1为标准;选择性必修以水平2、3为标准,分别测试
考试重点
学科核心素养,测试学生实际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音乐鉴赏、音乐编创、音乐基础理论
面试:歌唱、演奏、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视唱练耳
无论哪种都要突出音乐学科特点
考试时间与实施主体
某一模块学习结束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
高考命题建议
主要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的普通高校音乐专业联考
教材编写建议
教材编写应鲜明体现以培育和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为中心的课程改革要求,着力彰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
教材的内容设计要体现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与关联性要求,应保持与义务教育阶段音乐学习的连续性。
在选材上,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所孕育的优秀音乐文化,应是教学的重要内容。
教材编写应遵循高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求出发,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经验。
必修课程六个模块应单独编写教材,以18+18课时为架构,既独立完整,又相互联系; 选择性必修按18学时课程容量,可同必修国际审定,也可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水平自主编写或优选材料。
教材由文字、乐谱、图片和视听材料共同组成,各部分紧密关联、整合配套。
实施课程建议
认真学习课程标准
先开设必修模块,将课外艺术实践活动纳入课程管理; 对相关必修模块教学内容进行适当整合;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
音乐教学设施是实现课程目标的保证
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网站是音乐教育的重要平台
学生的课外艺术实践活动是音乐课程教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