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始终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地方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区教育系统的领导,把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定期研究的工作机制。
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悉教育工作、关心教育工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改革亲自把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查。
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到学校调查研究、上讲台作报告、解决实际问题制度化、常态化。
省委教育工委要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对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
市(州)、县(市、区)均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责任边界,强化责任落实。
公办高校要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园)长负责制。
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
要着眼于组织力提升,实施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实施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要深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围绕党的建设深化巡视巡察,强化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创新,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