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商法
本图是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内容中关于商法知识的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以及公司法两个部分,希望能帮到大家~
中国近代史,按时间归纳整理,第一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洋务运动、甲午中日战争、戊戌变法、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共产党成立、国民革命、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反抗、工农武装割据、红军长征、中华民族抗战的开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共合作抗日、解放战争,还包括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
在具体实践中,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唯有协同推进、一体发展,才能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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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亲属继承法全本导图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商法
企业
公司→法人(独立担责)→股东(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非法人(不独立担责)→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1人,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
性质
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担责)
普通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
2人以上,完人
书面协议
有出资(可以用劳务出资)
名称和场所
份额转让
外部同意,内部通知
盈亏分担和债务清偿
协议→协商→出资→平均
无限连带责任
事务执行
同等权利
入伙和退伙
入伙:无限连带
退伙:对退伙前债务无限连带
合伙人继承
完人+同意→普通合伙人
无人、限人+同意→有限合伙人
不同意→退还
有限合伙企业
2≤x≤50人,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特点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企业
有限合伙人转让份额,通知即可
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资格可继承
合伙性质的转变
以前的都无限,以后的按照新身份
公司法
概述
营利法人(独立担责)
设立
原则:准则主义
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责任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子公司和分公司
子公司独立担责
分公司不独立担责
有限责任公司
1-50个股东
认缴出资
有章程、名称、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组织结构
股东会(“全人大”)
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股东
表决:修章程、增减资、合分散、变更公司形式(出资比例2/3)
董事会(“全人常”)
3~13人
董事***3年,可连任
表决:一人一票
经理(“国务院”)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监事会(“纪检监察”)
3人以上,劳资兼顾: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3年,可连任
任职限制:董事、高管不能兼任监事
股权转让
对内
自由
对外
人数过半
推定同意
30日未答复
不同意+不够买
股份有限公司
2-200人,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设立方式
发起
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
募集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35%
股东大会
重大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董事会
5~19人
举行:过半数出席→表决:全体董事过半数
经理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