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刑事诉讼法
本图是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中关于刑事诉讼法知识的总结,内容包括它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证据、管辖范围、审理程序等等,助你轻松备考!
中国近代史,按时间归纳整理,第一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洋务运动、甲午中日战争、戊戌变法、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共产党成立、国民革命、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反抗、工农武装割据、红军长征、中华民族抗战的开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共合作抗日、解放战争,还包括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
在具体实践中,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唯有协同推进、一体发展,才能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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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亲属继承法全本导图
第1章 刑法的基础知识
刑事诉讼法
案件流程
立案(公、检、法)→侦查(公、检、监察)→起诉(检)→审判(法)→执行(公、法、监狱)
自诉案件
(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轻微;侵占;轻微刑事案件;人身财产遭侵犯
基本原则
侦查权、监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依靠群众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公开审判原则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原则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管辖范围
职能管辖
立案侦查→一般公安机关
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检察院
自诉案件→人民法院
告诉才处理
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公诉转自诉
级别管辖
中院
国家无期、恐怖死了
地域管辖
犯罪地为主,谁先受理谁管辖
基本制度
回避制度
回避人员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回避决定
审判委员会→院长→审判人员→其他人员
回避情形
利害相关的人、影响公平公正的人
排除
证人、辩护人不适用回避
辩护制度
人数
1-2人
时间
犯罪嫌疑人
第一次被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被告人
随时
指定辩护
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成年、境外缺席审判
辩护人范围
绝对禁止
被执行刑罚、自由被限制的人
相对禁止
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监护人、近亲属除外)
侦查期间
只能找律师
值班律师
由法律援助机构派驻
如果没有委托和指定辩护,有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公开审判
国家、个人、未成年不公开
商业经申请
宣告判决公开
免责情形
不认为是犯罪、过追诉期、特赦、死亡、没有告诉
被告人死亡、有证据证明无罪的缺席审理作出判决
证据
证据种类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勘验笔录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证据特征
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证据分类
本证
证明事实
反正
否定事实
直接证据
能单独证明事实(被害人陈述、犯罪人供述、目击指认并陈述、记载犯罪内容的书证、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间接证据
不能单独证明事实(如带有血迹的刀)
原始证据
一手
传来证据
二手→转述、传抄、复制
不能作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
审理程序
一审
普通程序
审判组织
合议庭
延期审理
内因,短期,可以预见
中止审理
外因,长期,不可预期
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
基层法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同意适用
排除条件
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有异议
速裁程序
基层法院、三年以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同意适用
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影响大、有异议、没赔偿
二审
提起
判决10日;裁定5日
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
抗诉
检察院
再审
法院决定
当事人申请
检察院抗诉
强制措施
对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拘传(24h)、拘留(37天)、逮捕(7个月)、监视居住(6个月)、取保候审(12个月)
刑罚执行
无罪或免罚
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管制
社区矫正机构
拘役
公安
有期、无期、死缓
监狱,3个月以下看守所
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罚金、没收财产
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
监外执行(有期徒刑、拘役)→社区矫正机构
保外就医
怀孕或哺乳期(无期也适用)
生活不能自理(自伤自残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