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时间:2020年
土地来源:多种渠道
保障对象:新市民、青年人
面积限制:以不超过70平方米为主
出售限制: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补助、税收减免、银行贷款、企业信用债、住房租赁担保债债券等
发展现状:保障房的未来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首次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2020年7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考虑到2021年筹集93.6万套,未来四年年均筹集140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