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4考试分析法制史
24法硕考试分析,内容有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秦汉三国两置南北朝法律制度、隋唐公法律制度、元明清法律制度、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细致到最小标题,快来看看。
编辑于2023-03-16 15:15:18 重庆法制史法硕
绪论
中国法制史的概念
中国传统法制的主要特征
法自君出,重权隆法
诸法并存,民刑有分
家族本位,伦理法制
调处息争,无讼是求
中国法制历史中的优秀传统
德配王命,民贵君轻
礼法结合,综合为治
体系完备,律例并行
以法治官,明职课责
法尚公平,执法原情
中华法系
子主题
中华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夏商法律制度
中国法律的起源
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古代法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具有明显的宗法伦理性质。
古代法的起源主要是以“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的形式完成。
古代法的起源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为基础
立法概况
禹刑
汤刑
刑事立法
五刑:墨、劓、剕、宫、大辟
司法制度
天罚与神判
监狱:圜土、羑you3里
西周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
宗法制度
礼与刑的关系
刑事立法
九刑
吕刑
主要刑法原则
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宽严适中原则
因地、因时制宜
上下比罪
同罪异罚
主要罪名
民事立法
契约:质剂,傅别
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六礼,七出,三不去
嫡长子继承制
司法制度
司法机构:大司寇,小司寇
狱,讼
无听
春秋法律制度
成文法的公布
郑国“铸刑书于鼎”
邓析《竹刑》
晋国铸刑鼎
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战国法律制度
立法指导思想
一断于法
刑无等级
轻罪重刑
法步于众
《法经》
李悝kui1变法与《法经》的制定
《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商鞅变法
改法为律
连坐法
分户令
变法的历史意义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秦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云梦秦简
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以身高为刑事责任标准
区分故意与过失
盗窃按赃定罪
共同犯罪加重处罚
累犯和教唆犯罪加重处罚
自首减轻犯罪加重处罚
诬告反坐
连坐原则
主要刑名
死刑
肉刑
作刑
财产刑
耻辱刑
其他刑
主要罪名
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
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
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
诉讼程序
审判制度
汉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
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刑事立法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
主要罪名
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
危害君主专制的犯罪
危害皇帝尊严和安全的犯罪
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
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
抑商政策
对外贸易立法
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
官吏管理制度
察举
征召
辟举
任子
太学补官
监察制度
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
春秋决狱
秋冬行刑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曹魏律(《新律》)
晋律(泰始律》)
北魏律
北齐律
麟趾格
太统式
律学
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
“八议”“官当”入律
“重罪十条”
新五刑的初步形成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
登闻鼓直诉制度
死刑复奏制度
刑讯制度
隋唐讼法律制度
隋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开皇律》
《大业律》
《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
内容
历史影响
唐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相互关系
法律典籍:《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特点
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科条简要、繁简适中
用刑持平
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历史地位
唐律是目前为止保存下来最早、最完善的中国古代法典
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影响力远远超越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南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区分公罪与私罪
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处刑为重。
合并论罪从最
自首减免刑罚
类推原则
老幼废疾减刑
累犯加重
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
同居相隐不为罪
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
化外人有犯
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
五刑制度
死刑
流刑
徒刑
杖刑
笞刑
主要罪名
十恶
六杀
六赃
保辜制度
民事立法
民事行为能力
所有权
契约
买卖契约
借贷契约
婚姻家庭与继承
行政立法
三省六部制
御史台
官吏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经济立法
土地立法
赋役立法
禁榷制度
对外贸易制度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三司推事
告诉的限制
回避制度
死刑的三重奏、五重奏
法官责任制度
宋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宋刑统》
编赦
编例
条法事类
刑事立法
刑罚制度:折杖法,刺配,凌迟
重法地法
民事立法
不动产买卖契约
典卖契约
财产继承
行政立法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
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
监察制度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
鞫谳分司制
翻异别推制
务限法
《洗冤集录》
《名公书判清明集》
辽西夏金法律制度
辽朝法律制度
西夏法律制度
金朝法律制度
元明清法律制度
元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
祖述变通,附会汉法
因俗而治,蒙汉异制
《大札撒》
《至元新格》
《大元通制》
《元典章》
刑事立法
罪名体系与量刑原则的变化
刑罚制度的变化
民事立法
财产法律制度: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
科举制度的变化
监察制度的发展
加强监察立法,使监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监察体制设置严密,并且赋予其较大的权限
重视加强对监察官本身的监督
体现民族歧视政策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诉讼审判制度
明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
《大明律》与“六部分篇”体例
《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问刑条例》
《大明会典》
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奸党罪
充军
廷杖
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
民事立法
财产所有权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经济立法
赋役制度:一条鞭法
海外贸易制度
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
官员选任制度
监察制度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地方司法机关
厂卫
申明亭
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
严厉制裁诬告行为
严禁越诉
军官、军人诉讼一般不受普通司法机构管辖
明确地域管辖的原则
强调以民间半官方组织调解“息讼”
审判制度:会审制度
圆审,三司会审和九卿会审
朝审
大审
热审
清朝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大清律例》
《大清会典》
则例
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
刑事立法
充军、发遣、刺字
死刑制度
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
确保满洲贵族在政权中的优越地位
旗人犯罪享有特权和优待
法律保护旗地旗产
文字狱
民事立法
民事主体的变化
废除匠籍制度
雇工人的地方有所改善
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奴隶可以开户为民
债权制度的发展
明确典、卖两种契约的区别
明确典当回赎权的年限
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
继承制度
经济立法
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
专卖制度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
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
秋审制度
幕友胥吏的作用
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清末法律制度
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
《钦定宪法大纲》
资议局与资政院
《十九信条》
修律活动
修律的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禆治理”
修订法律馆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大清民律草案》
商事立法及其特点
两个阶段
1903—1907
1907—1911
特点
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为立法原则
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
带有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
礼法之争
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
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主要特点
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政府迫于激变的时局,不得不“改弦更张”“参酌各国法律”进行变法修律,但在根本问题上又坚持坚持修律应“不戾乎中国数千年相传之礼教民情”
内容上
法典编纂形式
实质
影响
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
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
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
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
司法制度的变化
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
司法机构的调整
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
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
禁止刑讯
禁止体罚
试行公开审判及陪审制
实行律师制度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立法原则
立法活动的特点
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
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某些立法原则
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
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
单行刑事法规
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
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南京国民政府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立法概况
指导思想
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
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
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
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往往也高于普通法
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系》
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五五宪章
《中华民国宪法》
刑事立法
《中华民国刑法》
刑事特点法
民商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
《中华民国民法》
商事立法
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
特种刑事法庭
诉讼审判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土地立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司法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土地立法
劳动立法
婚姻立法
刑事立法
司法制度
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宪法性文件
土地立法
劳动立法
婚姻立法
刑事立法
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