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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理解任何概念都是内涵和外延的统。知道判断的基本特征;了解形成恰当判断的条件;学会正确运用判断;结合具体的判断活动,区分判断的不同类型。了解推理的类型;掌握演绎推理的方法;学会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评析常见的推理错误。辨析常见的逻辑错误,掌握形式逻辑的三个基本规律。
编辑于2023-03-22 16:30:57 北京市遵循逻辑思维规则
第四课 准确把握概念
一、概念的概述
1.概念:
①含义: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
②特点:抽象性和概括性。
③表达: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但并非一个语词在任何场合一定表达同一个概念。
A: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B: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2.概念基本特征
①内涵: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
②外延: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哪些“。
③外延关系:A:相容关系:相同关系、属种关系、种属关系、交叉关系。B:不相容关系(全异关系):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二、明确概念的方法
1.定义
①含义:从内涵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用简明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
②构成结构:被定义项、定义项、定义联项
③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种差加属概念
④要求:
A: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正确地认识对象,把握其本质属性。
B:遵循必要的逻辑规则:
a: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逻辑错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
b: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逻辑错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
c: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逻辑错误:否定定义
d:定义不能用比喻。逻辑错误:比喻定义。
2.划分
①含义: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小类是大类的种,大类是小类的属。划分就是把一个属分为几个种的逻辑方法。 ②构成:母项和子项 ③要求: A: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 B:遵循划分的逻辑规则 a: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逻辑错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 b:在同一次划分种,只能用同一个标准。逻辑错误:划分标准不统一。 c: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逻辑错误:”越级划分“。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判断的概述
正确运用简单判断
1.性质判断
①含义: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
②结构:量项、主项、联项、谓项
③类型:依据“质”和“量”的结合
A:全称肯定判断(SAP)
B:全称否定判断(SEP)
C:特称肯定判断(SIP)
D:特称否定判断(SOP)
E:单称肯定判断(SaP)
F:单称否定判断(SeP)
④注意问题:
A:不能缺少主项和谓项
B:避免主项和谓项搭配不当
C:准确使用量项和联项
2.关系判断
①含义: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
②组成:关系者项、关系项、量项
③类型:依据“关系的性质”
A:对称性关系:对称关系、反对称关系、偶对称(非对称)关系
B:传递性关系:传递关系、反传递关系、偶传递(非传递)关系
正确运用复杂判断
1.含义: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
2.组成:联结词和支判断
3.种类
(1)联言判断(p⋀q)
①含义: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
②结构:联言支和联结项(至少两个联言支)
③真假特征:全真则真,一假则假
④意义:综合考虑认识对象多种情况,多方面分析和把握事物情况。
(2)选言判断(pVq)
①含义:断定对象可能情况的判断。
②组成:选言支和联结项
③类型:
A:相容选言判断(pVq):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可以同时并存,用“或者……或者……”表达。
B:不相容选言判断(p q):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只能有一种存在,用“要么……要么……”表达。
④真假特征
A:相容选言判断:一真即真、全假则假
B:不相容选言判断:只有一真为真,全真全假皆假
⑤注意事项:根据认识对象实际情况,不能误用,不能遗漏
⑥意义:有助于准确表达对象的各种可能性情况和明确解决问题的范围和途径
(3)假言判断(条件判断)
①含义:断定事物某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种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
②组成:前件、后件、联结项
③类型
A:充分条件假言判断(p→q如果p,那么q)
a:如果前一种事物情况就必有后一种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充分条件。
b:常用联结项:“若……则……”“如果……那么……”“只要……就……”等
B:必要条件假言判断(p←q只有p,才q)
a:如果没有前一种事物情况,就没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是后一种事物情况的必要条件。
b:常用联结项:“只有……才……”“必须……才……”“不……就不……”“除非……才……”“没有……就没有……”
C: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p↔q,当且仅当p,则q)
a:有了这种情况,必将产生某种情况;没有这种情况,必不产生某种情况。
b: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必要条件的判断,是同时断定充分和必要两种条件关系。
④真假判断
A: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有前必有后,无前未必无后。
B: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无前必无后,有前未必有后。
C: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有前必有后且无前必无后。
第六课 掌握演绎推理方法
推理与演绎推理概述
一、推理的含义与种类
1.判断形成的途径:
①实践:对对象进行观察或调查,做出判断
②推理:借助已有判断,合乎逻辑地推出新判断
2.推理的含义与结构
(1)含义: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逻辑形式
(2)结构:
①推理的组成要素:前提、结论
②推理结构:前提和结论之间就存在着一种逻辑联系方式,这种逻辑联系方式叫作推理结构。
③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推理结构帮助人们识别什么样的推理结构是正确的或不正确的。
3.推理的种类
(1)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认识:演绎推理(一般到个别)、归纳推理(个别到一般)、类比推理(个别到个别或一般到一般)
(2)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必然推理(演绎推理、完全归纳推理)、或然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二、演绎推理的逻辑要义
正确进行演绎推理必备的两个条件:前提真实;推理结构正确
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一、性质判断的换质推理(换质法)
1.含义: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质”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肯定变否定/否定变肯定)。
2.具体推理方法:
①主项和量项不变,联项“是”改为“不是”,“不是”改为“是”。
②谓项改为与其相矛盾的概念。
3.必须遵循的规则
①不改变前提判断的主项和量项
②改变前提判断的“质”,肯定判断变否定判断,否定判断变肯定判断。
③找出前提性质判断中与谓项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为结论性质判断的谓项。
二、性质判断的换位推理(换位法)
1.含义: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新判断的推理。
2.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
①一个性质判断如果断定了其主项或谓项所反映的全部对象,这个主项和谓项就是周延的。
②没有断定其主项或谓项所反映的全部对象,这个主项或谓项就是不周延的。
③主项和谓项位置的变化会引起其外延断定情况的变化。
3.换位推理具体的推理方法:①不改变联项、主项和谓项位置互换。②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不能周延。
4.换位推理必须遵循的规则:
①推理是不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前提是肯定的,换位后还是肯定的,前提是否定的,换位后还是否定的。
②将前提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互换。
③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能周延。
总结归纳:①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直接进行换位,只能转换为特称肯定判断。②特称否定判断:不能进行换位。③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可以直接进行换位。
5.换质、换位推理的使用与作用(换质位法)
换质、换位相结合可以起到变换语句形式或语气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调整或强调认识重点的作用。
三、三段论推理
1.含义: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以两个已知的性质判断为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
2.三段论推理的构成要件:
(1)大项(结论中的谓项)、小项(结论中的主项)、中项(前提中出现两次而结论中不出现的那个项。
(2)大前提(包含大项的前提)、小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
(3)大项、小项和中项的关系,三段论的大项和小项在前提中并没有发生直接联系,只是分别和中项有一定的关系,通过中项这个媒介,大项和小项才有了一定的联系,构成了三段论的结论。
3.三段论推理的一般性规则
(1)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这种逻辑错误叫作“四概念”错误。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否则,会犯“大项不当扩大”或“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
(4)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否则,犯“双否定前提错误“。结论为否定,当且仅当,前提中有一否定。
复合判断的推理演绎方法
一、联言推理及其方法:联言推理是依据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1.联言推理的合成式:前提中各联言支为真,联言支所构成的联言判断就为真。
2.联言推理的分解式:前提断定联言判断为真,结论中联言判断的联言支就为真。
二、选言推理及其方法:选言推理是依据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1.相容选言推理的方法
①否定肯定式:一个相容选言判断,其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式真的。因此,相容选言推理的正确的推理结构,只能是否定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
②由于相容的选言判断只断定其选言支至少有一个是真的,在进行相容的选言推理时,如果肯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不能必然地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相容选言判断没有”肯定否定式“)
2.不相容选言推理的方法:
①肯定否定式:前提肯定→结论可以否定剩下的。
②否定肯定式:前提否定→结论可以肯定剩下的。
三、假言判断及其方法:依据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
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前件必有后件;无前件未必无后件)
(1)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后件。
(2)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前件。
注1:(否定前件式)由否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而在结论中否定后件的推理结构是错误的。
注2:(肯定后件式)由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而在结论中肯定后前件的推理结构是错误的。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无前件必无后件,有前件未必有后件)
(1)否定前件式:如果否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后件。
(2)肯定后件式:如果肯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前件。(后件推前件)
注1:(肯定前件式)由肯定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而在结论中肯定后件的推理结构是错误的。
注2:(否定后件式)由否定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而在结论中否定前件的推理结构是错误的。
3.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无前件必无后件,有前件未必无后件)
(1)前件与后件的关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过来,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
(2)推理形式:①肯定前件式;②肯定后件式;③否定前件式;④否定后件式。
4.演绎推理的要求: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是从真前提保证推出真结论的推理。
第七课 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
归纳推理及其方法
1.含义:以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的推理形式。
2.类型:(1)完全归纳推理:其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2)不完全归纳推理:前提只涉及认识的部分对象。
3.完全归纳推理的特点:
(1)完全归纳推理对某类认识对象中每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都进行了考察,从而推出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
(2)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保真的关系,不属于或然推理。
4.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特点:
(1)特点:由于它没有对前提中的每个对象都进行考察,就得出一般性结论,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不具有“保真”关系。
(2)逻辑错误:只根据一两件事实材料就简单的得出一般性结论,还认为结论一定可靠,犯“轻率概括”的错误。
5.归纳推理的方法
(1)完全归纳推理:(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是可靠)①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是真是的。②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
(2)不完全归纳推理的方法(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可靠度)①考察和列举的对象尽可能多;②考察的范围尽可能广;③尽可能分析出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的因果关系。(求同法——“异中求同”;求异法——“同中求异”;共变法——”除不变求变量“;求同求异并用法——两同一异;剩余法——余果求余因。
类比推理及其方法
1.类比推理的含义: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他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2.客观依据:事物属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是类比推理的客观依据。
3.类比与比较、比喻的区别:
(1)类比不同于比较:类比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出新的结论,它是一种推理,比较的目的在于认识两类事物之间的不同点和相同点,它是一种简单的推理方法。
(2)类比不同于比喻:类比和比喻虽然都以比较为基础,但是,类比是把两种事物有同样的特征才放一起比较,是一种推理形式,目的在于得出新知识: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是把一事物比作事物,目的在于生动形象地描写或说明认识对象。
4.类比推理的逻辑错误:不能仅仅根据对象间表面上某些性质相同或相似,就推出它们在本质属性上也相似或相同。否则,就容易犯”机械类比“的逻辑错误。
5.类比推理的特点: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应该注意提高其可靠程度。
6.类比推理的方法
(1)从思维方法的角度看,模仿方法是一种类比推理方法;
(2)从思维的角度说:类比推理既可以在对象的要素和结构之间进行类比,也可以在对象的功能之间进行类比,还可以从导致事物某种功能的条件方面进行类比。
7.提高类比推理可靠程度
(1)类比的根据越多越好。前提中确认对象的相同或相似属性越多,意味着它们所属类别可能就越接近。
(2)作为类比推理根据的相同属性越是接近本质属性,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度越高,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
(3)前提中确认的属性不应该有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如果类比的根据中出现了与推论相排斥的属性,那么即使相同或相似属性再多,推理也必须放弃。
8.类比推理的重要作用:
(1)类比推理在科学技术创新中具有前锋作用。历史上,许多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都是从类比推理开始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类比推理,开启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
(2)在日常论证说理中,类比推理可以帮助我们创新性地解决他人思想上的困难,纠正他人认识中的错误。
9.综合运用逻辑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是不能保证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的推理。但是归纳推理在帮助人们发现认识对象的规律方面,类比推理在帮助人们获取新知识方面,都具有自身的价值。
实践中,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结合在一起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不同推理类型的思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