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的思维导图,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纳和递延缴纳税款,并降低税收风险,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编辑于2023-04-19 22:19:33 山东省税收筹划概述
概念
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纳和递延缴纳税款,并降低税收风险,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特点
合法性
遵守税法
不违反税法
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做出采用较低税负方案的决策是纳税人的正当权利。用道德的名义要求纳税人选择高税负,不是税收法律的本意
事先性
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涉税事项所做的规划和安排
纳税义务的滞后性为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风险性
税收筹划发生在纳税行为之前,使未来的结果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本来最优方案变成了次优方案
纳税人在筹划是由于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彻(税法条款的模糊性)等而面临违法及纳税调整的风险
税收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避税的区别
偷税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偷税的,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违法是税收筹划与偷税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欠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税收筹划是指通过不违法的筹划手段实现少缴税款或递延缴纳税款的行为
骗税
骗税是指纳税人用假报出口或者其它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免)税款的行为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免税款,并处骗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税是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虚构本来没有发生的应退(免)行为,以骗取国家的出口退(免)税款
税收筹划与避税
避税是纳税人在熟知法律及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不触犯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一系列涉税行为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务目的的活动。
非违法性
顺法意识避税(积极性避税)
顺应税法的立法意图,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也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收的职能作用
利用起征点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逆法意识避税(消极避税)
与税法的立法意图相违背,甚至是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的规避税负行为
应用避税最广泛的领域是国际税收领域
避税者利用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异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税收制度的差异,采用避税港及转让定价等各种手段,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国际比谁会导致所在国的税收收入减少
一部分税收转化为避税者的超额利润
一部分税收转化为低税率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收入
引起税收收入在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转移
税收筹划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不同涉税行为的税法规定,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以遵守法律为前提,故具有合法性。而避税主要使利用法律疏忽和漏洞,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设法使经济活动或经济行为绕过或避过法律政策的规定,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税收制度因素
各国税收制度的不同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税种的差异
税基的差异
税率的差异
税收优惠的差异
各国税收制度的弹性为纳税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税收政策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要求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活动,即税收政策有一定的解释空间,和模糊宽泛的界定
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
计税依据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越是计算复杂的税种,其计税依据的调整空间也越大,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复杂,企业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的差异性
累进税率特别是全额累进税率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吸引力较大,纳税人可以通过事先安排,尽量使自己的涉税行为适用低税率,以取得节税效果
税收优惠
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常被政府用来鼓励(激励)纳税人从事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各种经济活动
税收优惠反映了政府意图,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的生产与消费偏好来实现的,所以也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
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区别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管辖权的派生物,是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拥有的权利
一是根据属地原则确立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二是根据熟人原则确立的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
一国有权对其管辖的居民或公民行使税收管辖权,而不论该国公民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是否发生在本国领域,以及对于任何纳税主体,有权对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课税
每个国家由于政体国体不同,其管理国家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反映在税收管理上,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规定也不同
税收重叠
税收真空
确定标准不同
自我利益驱动机制
理性经济人假设,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
货币所具有的时间价值
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产生了递延纳税的需求
种类
按节税原理进行分类
绝对节税
直接节税
直接减少某个纳税人税收绝对额的节税
间接节税
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但间接减少了其它关联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
相对节税
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实现递延纳税
such as加速折旧
按筹划区域进行分类
国内
跨国税收筹划
按企业经营过程进行分类
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成果分配中的税收筹划
按税种进行分类
方法
纳税人的筹划
一般原理
对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或转化,使承担最小税负,或避免成为某种税负的纳税人
方法
对纳税人类型的选择
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转化
避免成为纳税人
计税依据的筹划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销售货物
销售服务
消费税
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
从量计征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
原理
p24
方法
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实践
税基总量不变,合法推迟税基的实现时间,实现递延纳税
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在各个纳税期间均衡实现
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
减免税期间,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额
合理分解税基
实现税基最小化
税率的筹划
原理
p25
方法
比例税率的筹划
对同一税种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不同的税率政策,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及对税后利益的影响,可以寻找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
累进税率的筹划
累进税率筹划的主要目标是防止税率的爬升,适用全额累进税率的纳税人的税率筹划最佳
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
形式
免税
减税
免征额
起征点
退税
优惠税率
税收抵免
关键是寻找合适的优惠政策或特定行为并把他们运用在纳税实践中,在一些情况下还表现为创造条件去享收税收优惠,以获得税收负担的降低
优惠政策多表现为行业性、区域性诱惑政策或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优惠政策
会计政策的筹划
分摊筹划法
会计估计筹划法
税负转嫁的筹划
顺转筹划
逆转筹划
递延纳税的筹划
原理
递延纳税可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的资助
筹划方法
纳税环节、抵扣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是递延纳税的关键
原则和步骤
税收筹划的原则
法律原则
合法性原则
遵守法律,充分履行义务,享有其权利
规范性原则
要求税收筹划要遵循各领域、各行业的制度和标准
财务原则
财务利益最大化
考虑使纳税人的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
考虑现在及未来收益
考虑所得增加,也考虑资本增值
稳健性
税收筹划要尽量使风险最小化,要在节税收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以获取稳健的财务收益
综合性
着眼整体税负!综合考虑规划,使纳税人的整体税务水平最低。在进行一种税的筹划时,还要考虑与之有关的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
经济原则
便利性
越容易操作、越简便易懂、未来的不可预测性越易控制的方案越好
简单可行的方案节约税收筹划费用,带来税收筹划成本的降低
节约性
步骤
全面了解纳税人的情况
基本情况
财务情况
风险态度
了解纳税人对风险的厌恶和偏好程度
分析纳税人的现行纳税情况
对发现税收筹划封建和设计税收筹划方案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熟练掌握税收相关法律规定
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
纳税人可以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及税法纠纷的裁决来理解税法的尺度
制定并选择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和反馈
意义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的意义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维护经济权利,节税
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
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
企业提高纳税意识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
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帐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同时依法建账也是企业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
促进税制不断完善
国家通过对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发现税制存在的问题,并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同时也是对政府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
促进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如果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正确,税收筹划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良性的、积极的正面作用。
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综合考虑对交易各方的税收影响
税收只是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
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
税法中存在的缺陷被纠正或税法中不明确的地方被明确后,企业相应的税收筹划权利就会转换成税收义务
当国家或政府对税法或税收条例中的某项条款或内容重新解释并更改适用范围时,纳税人原有的税收筹划权利就可能转变成纳税义务
法律原则
合法性原则
遵守法律,充分履行义务,享有其权利
规范性原则
要求税收筹划要遵循各领域、各行业的制度和标准
财务原则
财务利益最大化
考虑使纳税人的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
考虑现在及未来收益
考虑所得增加,也考虑资本增值
稳健性
税收筹划要尽量使风险最小化,要在节税收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以获取稳健的财务收益
综合性
着眼整体税负!综合考虑规划,使纳税人的整体税务水平最低。在进行一种税的筹划时,还要考虑与之有关的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
经济原则
便利性
越容易操作、越简便易懂、未来的不可预测性越易控制的方案越好
简单可行的方案节约税收筹划费用,带来税收筹划成本的降低
节约性
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任何纳税主体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还必须了解征税主体对其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定和判断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筹划原理
纳税人的筹划
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筹划原理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存在的税收政策的差异,为增值税纳税人通过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增值率
在一个特定的增值率下,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与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应缴的税款数额相同,我们把这个
当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低于的话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抵扣率
在一个特定的抵扣率下,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与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相同,即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一般计税方法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节税效果越好
抵扣率低于此点时,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的税负高于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反之相反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
筹划要点
增值率高或抵扣率低的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身份
若不符合简易纳税人身份要求,可通过企业拆分等手段,使自己符合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的资格要求
增值率低或抵扣率高的企业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通过企业合并
提高自身财务核算水平
注意:
税法对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的等级要求
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登记手续的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要求
在实行措施符合相应纳税人身份时,要以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需要综合考虑是否要转变身份
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类型(考虑税收筹划对交易方的影响)
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要求决定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大小
若企业的销售对象多为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企业将受到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制约,企业必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空间较小。
若企业客户多为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或消费者个人,不受进项税额抵扣的限制,税收筹划的空间较大
避免成为纳税人
筹划原理
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不收VAT,例如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邮政服务和收派服务,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收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筹划要点
应税交易行为的发生地是否处于境内,如果应税交易行为同时在境内与境外发生,则最好将两种经济业务分别签订合同
计税依据的筹划
销项税额的筹划
销售方式的筹划
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
筹划原理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将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而仅在备注栏中注明,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扣除;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不仅不扣除,而且实物按视同应税货物下的赠送他人计算VAT
销售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贷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筹划思路
切记要把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给予折扣,销货方可按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折扣销售方式优于销售折扣,如果企业面对信誉良好的客户
将实物折扣转化为折扣销售
手续费代销与视同买断代销
筹划原理
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以代理销售商品的全价与委托方结算,然后收取一定的金额的手续费。一般计税方法6%计算缴纳增值税。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方以较低价格将货物交由受托方代销,受托方加价后向市场销售。受托方应按其获得的增值额计算缴纳增值税,13%(9%)
对于受托方来说
收取手续费方式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低于买断方式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增值税税负较低
对委托方来说
采取手续费方式下的代销价格高于视同买断方式下的代销价格,因此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增值税税负较高
对二者来说,总的税负负担是一样的,是由于不同的代销方式影响了两者各自承担的税负份额
筹划思路
仅从税负角度来看,委托方应尽量采取视同买断方式,而受托方尽量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为平衡两者税负的差异,税负较低的一方可以给予税负较高的一方一定的价格补偿
销售价格的筹划
筹划原理
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目的是企业的总税负最低
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后移,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
将利润转移至低税区
筹划要点
把增值额累计在最后的销售环节,以实现增值税的递延纳税。结合关联各方进项税额的情况,通过制定合理的关联转让价格,使各方的留抵税额最小化。
关联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地区所得税税率水平的差异,通过前后环节销售价格的差异,将利润部分尽可能地保留在低税率地区
结算方式的筹划
筹划原理
现销方式和赊销方式,不同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同的
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
避免提前纳税,获得该税款的时间价值
对于买方来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促进买方及时付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
受到委托方代销清单后,委托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但若销货方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有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会出现销货方在还没收到货款情况下提前垫付税款的情况
筹划要点
企业在充分考虑销售风险的情况下,选择有利于企业延缓税款缴纳、充分利用货币时间价值的结算方式
进项税额的筹划
进货渠道的筹划
筹划原理
税法规定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抵扣凭证,所以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的进货渠道不同,可抵扣的比例就不同
一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为供货单位,可开具应税项目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为供货单位,只能开具应税项目适用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
价格折扣临界点
13%,3%,90.24%
对于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来说,由于其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只要比较含税采购价格就可以决定采购对象
筹划要点
对于购货方为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的,在含税采购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从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处采购,如果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的含税采购价格低于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的含税采购价格,就要比较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的价格折扣成都是否能弥补其因进项税额较低而产生的差额,进而决定供货方
对于购货方是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的,选择含税价格较低的一方为供货方
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不动产用途的筹划
筹划原理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等。兼用于允许抵扣和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其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筹划要点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在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后,只要不是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就可以得到全部增值税的抵扣
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的筹划
是否准确划分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或免税项目进项税额的选择
筹划原理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应当正确划分其不得抵扣的进行税额。可以划分清楚的,用于生产应税项目产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用于生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产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
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无须准确划分,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应该准确划分两种不同的进项税额
筹划要点
纳税人应根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来判定会计核算的方式
同时,如果纳税人选择分开划算,还应保存好相关的财务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查
案例: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销售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3%征收率
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进项税额核算方式的筹划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对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在其用于该类用途时,从原来在购进时已做抵扣的进项税额中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出,转入相关资产或产品成本
一般情况下,材料从购进到领用存在一个时间差,对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进项税额的不同核算方法决定了企业能否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差。如果单独设立相关科目计算进项,直接计入材料成本,则说明在原材料购入时未做进项税额抵扣
如果材料购进时不做区分,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一并做抵扣,直到领用原材料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时在做进项税额转出,则会产生递延缴纳增值税的效果
抵扣时间的筹划
筹划原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凭合法的抵扣凭证进行抵扣制度
纳税人应尽早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极早化和极大化
筹划要点
在采购时,尽量做到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发票
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缓解税收压力,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
发票的筹划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重要凭证。因此,若采购方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能够及早得到抵扣,减少前期应纳税额
在采购商品或者接受劳务服务时,采购方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合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坚决不得入账
采购方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应及时取得发票以做进项税额的抵扣,获取抵扣款的货币时间价值
计税方法的筹划
筹划原理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或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不同的计税方法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纳税义务,所以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税法赋予的计税方法自主选择权,事先测算并比较两种计税方法下的税负,选择税负较轻的计税方法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筹划要点
纳税人可以通过比较自身的增值率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来选择有利的计税方法。如果自身的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较为有利,如果自身的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更为有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筹划原理
纳税义务一经确定,必须按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结算方式来适当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达到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获得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
筹划要点
企业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取有利于企业的结算方式、推迟纳税时间,获得递延纳税的税收利益
增值税税率的筹划
筹划原理
我国现行增值税中设置了多档税率,13%、9%、6%、3%和0
纳税人的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者征收率的,从主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者征收率,则为混合交易。
纳税人发生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交易,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混合交易和兼营行为均涉及不同税率的货物、服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的问题,纳税人应当通过业务分拆、分开核算等方式、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筹划要点
业务分拆
对于涉及两个以上税率的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平均适用税率会被提高,考虑将低税率的业务分拆出去单独成立公司,独立核算
分开核算
为了避免兼营行为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而加重税收负担的情况,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等一定要将各自的销售额分别核算
优惠政策的筹划
农产品免税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缴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向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为9%,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当一个企业的产品生产流程既包括农业生产活动也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也就是所有流程都由一个企业完成,那么它很难划分哪一部分价值是由农业生产活动创造,哪一部分价值是由工业生产活动创造,因而在计征增值税时,其所有价值都会作为工业生产产品价值一并计征增值税
将加工后仍然是农业产品的部分独立出来设立一个农产品生产单位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农产品生产单位与加工企业存在的关联关系。
农产品生产单位必须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正常售价销售产品给加工企业,而不能一味地为增加企业的进项税额而擅自抬高售价
设立单位所增加的费用必须小于或远远小于所带来的收益
企业在考虑成本-收益的前提下,通过新设立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原料收购及初加工活动,有利于增加进项税额,降低增值税税负
增值税起征点的税收筹划
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到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30万元
因此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需要注意让自己的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可考虑将企业分拆
存在一个节税点问题
放弃免税、减税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但36个月不得变更
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专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是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若该免税项目的销项税额小于专用于该免税项目物资等的进项税额,显然纳税人放弃减免税优惠可以节税,更有利于利润最大化
若未来3年的进项税额过大,纳税人可以选择放弃免税优惠政策。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企业刚成立时或企业购置大量资产设备准备开拓新业务时
下游企业需要进项税额抵扣(为了争取更多客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夏松后放放弃免税优惠后,购买方可以凭专用发票抵扣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从购销双方的税收总负担来看,放弃减税是最优方案
若购买方为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或自然人,选择减税方案是最优方案
免税或零税率选择的筹划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36个月不得变更
实际上,零税率比免税更为优惠,使得应税行为完全不含增值税
企业设立业务中的VAT筹划
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增值税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企业销售业务中的VAT筹划
涉及不同税率的应税交易
混合交易
明确区分其提供的不同货物和服务销售的税率
若经营主业的税率高于其他项目,则可建子公司进行筹划;若经营主业的税率低于其他经营项目,则按照主业的低税率纳税
兼营行为
将各自的销售额分别核算
折扣销售
改变合同金额
买一赠一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视同应税交易货物来计算增值税。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
关联企业销售价格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以及不同行业和不同纳税人身份适用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类型主要包括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
关联企业避税问题已成为热点问题,日益成为税务机关所关注,因此,企业在进行相关税收筹划之前,必须在税务机关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转让定价安排,以防付出更多的税收成本
委托代销方式的筹划
收取代理手续费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
不动产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2016年4月30日(5月1日)前后
老项目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新项目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9%,可从销售额中扣除上交政府的土地价款
如果已开发的项目在整个开发项目中占的比例很小,且有大量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则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的税率计算
如果已开发的项目在整个开发项目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已收到了大部分的采购发票,增值税进项抵扣很少,则应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5%征收率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买了又卖
简易+差额
VAT=(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家)/(1+5%)*5%
一般
预交(简易计税)同上3%
补足差额,x/(1+9%)*9%
自建(无差额)
5%/9%,预交还是简易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改革,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正常算销项,但预交还是简易+差额
结算方式的选择
对于结算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尽量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
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防止垫付税款
在不能及时受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防止垫付税款
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产品
企业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的类型
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按租赁程序不同
融资性直租
融资性售后回租
经营租赁
按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标的物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不动产经营租赁
租赁业务的涉税处理
计税依据及税率
经营租赁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3%(有形动产租赁)
9%(不动产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性直租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的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3%(有形动产租赁)
9%(不动产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的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照贷款业务缴纳增值税,6%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租赁业务的税收筹划
不动产租赁计税方法的选择
9%,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不得抵扣
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在出租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计税方法可以选择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根据企业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率或抵扣率的情况,选择应纳税额较小的计税方法
有形动产租赁方式的选择
利用程租、期租、湿租业务的筹划。
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9%
干租和光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13%
湿租的固定成本与干租收入之间的比例影响二者的选择
融资租赁方式的筹划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条件:实收资本或注册资本达到1.7亿)
以差额确定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不含本金
融资金租赁服务含本金
两种融资租赁方式适用的税率不同,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企业采购业务
供应商的选择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供应商还是一般计税方法的供应商
加工方式的选择
自行加工
委托加工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菊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产的自来水
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车、班车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销售或出租或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
消费税
筹划原理
纳税人的筹划
筹划原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个人,是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纳税人征收的,且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并非在每个环节多次征收
因此,在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中可以通过企业合并以达到递延税款缴纳时间的目的
且不同环节涉及的消费税税率还可能存在差异,给纳税人的消费税税负带来影响
筹划要点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
且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比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计税依据的筹划
筹划原理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
对消费税来说,确认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应税消费品的数量是关键。由于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而非在多个环节多次征收,客观上为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契机
筹划要点
设置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门
可以在单一环节中通过减少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方式来降低税负
为降低税价,应尽可能将计税环节向前推移,把一部分价值剔除在计税依据之外
纳税人通过
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费税
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单独核算销售额
按照内部转让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巧用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销售
均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
包装物租金
均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包装物押金
此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然而对于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超过12个月,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只有符合条件的押金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采取收取押金的方式比其他两种方式更有利于节税
一是企业先以押金的形式签订合同,待逾期不退还时再缴纳消费税,实现递延纳税
二是企业收取押金时注意合同签订的退还时间应尽量控制在12个月之内
除黄酒、啤酒外的酒类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税率的筹划
筹划原理
各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之间的差别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筹划要点
利用子目转换的方法
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而同一税目不同子目的项目具有很多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某项子目转换为另一项子目,再不同税率之间选择较低的税率纳税
消费税同一税目下不同子目的划分有应税消费品品质的原因
根据总体利润选择合适的产品品质或特性
由于价格的变化导致税率跳档
应在税率的相邻等级合理定价
卷烟和啤酒的无差异价格临界点
兼营和成套销售的问题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一方面,要求企业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
另一方面,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和核算方式,达到使用较低消费税税率的目的,从而降低税负
应针对消费税税率多档次的特点,进行必要的合并核算和分开核算
成套礼盒销售
按规定:从高适应税率
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于税负应进行全面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利益大于由此增加的税负,可以选择
也可送到门市部再包装零售,在生产环节零散交税(生产部门卖给门市部降低价格)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筹划原理
企业再销售中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企业通过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递延税款缴纳
并没有降低企业的绝对税额,而是通过递延纳税可以获得相对节税的好处
筹划要点
企业可以通过确定不同的销售方式达到递延税款缴纳的目的。
直接收款
赊销、分期缴纳
分期交税
企业设立业务中的消费税筹划
企业合并的筹划
消费税针对特定纳税人征收,同时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在生产(进口)、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征收(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钻石铂金等在批发、零售环节除外)
如果企业间的经营业务为应税消费品的上下游关系,则可采用上下游企业合并的办法进行税收筹划,达到递延缴纳税款或节税的目的,以降低消费税税负
若两家企业之间存在应税消费品的连续生产业务时,两家企业是否合并的选择能够影响这两家企业所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合并后,提供原材料的环节无须缴税,企业只需按最终产品计算缴纳消费税
起到递延缴纳税款甚至减少应纳消费税的效果
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的筹划
应税消费品的生产销售环节时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环节,因为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所以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以后,在流通环节无须再缴纳消费税。
税收筹划的关键在于降低出厂环节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通过设立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以企业出厂销售价格作为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必须设立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单独核算其销售额,经销公司就可以按照原计税方法计算缴纳消费税
企业销售业务中的消费税筹划
非成套销售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和税负需要进行全面衡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结算方式的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的性质和结算方式有不同的规定
纳税人的不同应税行为和结算方式直接影响者消费税的缴纳时间
通过合理选择结算方式,纳税人可以实现递延纳税的效果
销售价格的筹划
企业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规定能够直接影响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从而对消费税税额造成影响
纳税人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实现适用较低的消费税税率或免于征税的目标
以应税消费品实物抵债的筹划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换、投、抵
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比如馈赠、赞助、广告等,应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数量)/(1-消费税税率)
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当纳税人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偿还债务时,要尽量采用“先销售、后抵债”的方式,防止按较高价格计税,进而增加自身税负
以应税消费品入股投资
只要这种协议价格低于其当月销售该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格,直接以应税消费品入股投资回避销售后再投资的方式缴纳更多的消费税
先销售、后投资
以外币结算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汇率折算方法一经确定,在一年之内不得随意变动
因此,在选择汇率折算方法时,需要纳税人对未来的经济形势和汇率走势作出适当判断
如果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人民币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则采用结算当日的汇率折算较为有利
反之,采用当月1日的折算较为有利
企业加工业务中的消费税筹划
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为避免税款流失,我国采取了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即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补缴消费税;收回后连续生产的,已纳的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加工方的选择
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企业在选择委托加工工厂时,需要考虑受托方有无同类商品销售。
企业所得税
概述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税基式优惠
起征点
免征额
加计扣除
一般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据实扣除基础上,加计扣除75%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境外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制造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1.1.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10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00%摊销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盈亏相抵
跨期结转
创业投资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投资企业的应按谁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减免税
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科、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
部分农业(减半征收)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三免三减半)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内部自建自用不享受优惠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三免三减半)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非居民企业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税率式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且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自2017年1月1日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
(2019.1.1-2021.12.31)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纳税,100-300万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纳税
条件:年度应纳税额《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
2021.1.1-2022.12.31
100万以内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余同上
非居民企业减按10%征收
这里的非居民企业指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随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税额式优惠
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设备投资额10%可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境外所得纳税抵免
优惠退税
递延式优惠
加速折旧
特殊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资质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减按15%等
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
减按15%等
特殊行业优惠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证券投资基金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节能服务公司
三免三减半
电网企业新建项目
三免三减半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减按15%
企业所得税筹划原理
企业所得税无论是税基的宽窄、税率的高低还是税收优惠的多少都有较大的弹性幅度,税收筹划空间较大
收入项目的筹划
不征税收入筹划
筹划原理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
费用和折旧摊销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
筹划要点
对不征税收入的用途进行考虑
企业对其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以及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和资产要单独核算,以免由于核算不清而被划入征税的范围
免税收入筹划
筹划原理
实质是一种税收优惠
筹划要点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与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应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使得收入符合免税收入的相关规定,从而享受税收优惠
在取得同等收益率的情况下,优先购买国债和权益性投资
非营利组织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分清非营利性收入和营利性收入,不能分清的,不能视为免税收入
扣除项目的筹划
成本的筹划
筹划原理
税率一定的情况下,应纳税额的大小与成本的大小成反比
应纳税额的控制可以通过成本的控制来实现
筹划要点
合理处理成本的归属对象及归属期间
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尤其对于既生产应税产品又生产免税商品的企业,合理确定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归属对象及归属期间显得尤为重要
成本结转处理方法的筹划
约当产量法、完工产品计算法、定额成本计价法
成本核算方法的筹划
品种法
分批法
分步法
成本与费用在存货、资本化对象或期间费用之间的选择
在存货与资本化对象之间选择
选择计入存货成本,加快税前扣除速度
在存货与期间费用之间选择
计入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在当期就可以得到扣除
费用的筹划
筹划原理
应纳税额的控制可以通过费用的控制来实现
费用能够提前扣除,获得货币时间价值
筹划要点
按标准扣除的费用项目筹划
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原则上遵照税法的规定进行抵扣,避免因纳税调整而增加企业税负
区分不同费用项目的核算范围,使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得以充分抵扣
费用的合理转化,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通过会计处理,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加大扣除项目总额
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的费用项目筹划
正确设置费用项目,合理加大费用开支
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式
给予税收优惠扣除的费用项目筹划
研发费用等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筹划原理
在合法的情况下,企业应尽量延期纳税
筹划要点
收入的确认时间
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推迟长期工程收入的实现
提前费用支出的扣除时间
提前摊销开办费用
提前计提折旧费用
提前计提成本
税率的筹划
筹划原理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有多个不同的档次,因此可以创造条件,使得企业尽可能按较低税率缴纳税款,具体分为横向税率筹划与纵向税率筹划
横向税率筹划
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或者采取转让定价等方式,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
纵向税率筹划
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尽可能合理地利用税法提供的多种税率优惠条件
筹划要点
横向税率筹划
企业在低税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应采用子公司形式
在低税率地区纳税
在高税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应采用分公司形式
利润转回母公司所在地纳税
当企业整体难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时,企业可以将其研发部门独立成立子公司,享收15%的优惠税率
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之间存在差异,可以通过关联企业之间适当转让定价筹划,将利润从税率较高的企业转移到税率较低的企业,以谋求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效果
纵向税率筹划
成立初期,应到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地区从事鼓励类产业
通过不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方式,从而适用20%的低税率并减按50%征收的优惠政策
在成立初期,尽量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
企业壮大后,分立不同的业务部门,在集团内部成立关联公司
当企业成为跨国公司以后,可以采用在广泛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设立中介公司的形式,享收协定国之间优惠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税收优惠的筹划
享受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地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等
企业搬迁问题
生产经营的寿命周期
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产生的企业利润的改变
搬迁带来的成本与费用及新注册地与老注册地在信息、技术来源、客户开拓等方面的差异
如何迁移
条件允许
将整个企业从一般地区迁移到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地区
全部搬迁不够理想
将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迁移,采取只变更企业注册地的办法
企业自身的产权重组
企业分立
分别注册
企业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价格必须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亏损弥补的筹划
重视亏损年度后的运营
重点抓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
企业减小以后5年内投资的风险性,以相对安全的投资为主,确保亏损能在规定的5年期限内得到全额弥补
2018年1月1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利用企业合并、分立、汇总纳税等优惠条款消化亏损
对于一些长期处于高盈利状态的企业,可以通过合并一些亏损企业,以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一些大型集团公司
尽量采取汇总纳税、合并纳税的方式,用盈利企业的所得额冲抵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减少应纳税额
企业设立业务中的所得税筹划
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开办费的筹划
企业投资业务中的所得税筹划
投资地点的筹划
投资方式的筹划
投资方向的筹划
企业融资业务中的所得税筹划
租赁业务的筹划
融资渠道的筹划
借款用途的筹划
偿还方式的筹划
企业销售业务中的所得税筹划
销售结算方式的筹划
关联企业之间转让价格的筹划
企业采购业务中的所得税筹划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所得税筹划
存货成本计价方式的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的筹划
固定资产修理的筹划
工资、薪金的筹划
业务招待费的筹划
业务宣传费的筹划
捐赠的筹划
企业研发业务中的所得税筹划
技术转让收入的筹划
研发费用的筹划
企业重组业务中的所得税筹划
资产重组的涉税处理
资产重组的筹划办法